苏联的宪法与民主政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苏联论文,宪法论文,民主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243(2013)05-0004-05
今天讲《苏联的宪法与民主政治》这个问题,不要认为太脱离中国实际,应该说是很有现实意义的。由于20世纪50~70年代我国革命和建设基本上是照搬苏联模式,所以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正在努力克服苏联模式的各种弊病。中共十八大后党和国家领导人非常重视遵守宪法,依法执政,依法治国。苏联是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从1917年建立到1991年解体灭亡,历时74年。它兴亡的历史经验和教训,非常值得我们认真总结,以便从中汲取鉴戒,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能够全面建设成功。
前年苏联灭亡20年之际,人民出版社为我出版了一本文集,书名是《苏联兴亡通鉴——六十年跟踪研究评析》,收入我60多年来就苏联问题发表的66篇文稿,约55万字。苏联兴亡涉及众多方面的问题,今天只从实现宪法、民主政治方面来阐述其经验教训。社会主义理应既继承资本主义的文明成果,又克服资本主义的矛盾与弊病,创建比资本主义更高类型的社会制度和社会形态。社会主义本来应在西欧英、法、德等首先实现现代化的国家建立。可是历史的发展往往有特殊例外。20世纪的特殊条件,首先在经济、政治、文化较为落后的俄国取得工人阶级政党掌握政权的胜利。这就注定了在俄国建设社会主义是筚路蓝缕、任重道远的事业。我在这里只列举三个数字就可知俄国的落后性。俄国经济直到1913年工业才约占国民经济总量的42%,经过三年世界大战的破坏,到1917年下降到只约占30%,还有汪洋大海般的小农自然经济与半自然经济;政治上沙皇君主专制统治370年之久,没有建立起资本主义议会民主制度,从未有过宪法;文化上文盲占人口75%以上。但是俄国工人阶级政党在1917年夺取政权以后还是很重视依法治国,不是像我们中国人所说的“和尚打伞,无发(法)无天”,而是“常人打伞,有发(法)有天”。这主要是由于党的领袖列宁是知识精英,重视法制。列宁是彼得堡大学法律系毕业生,又流亡西欧发达国家15年,深知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在列宁领导的头6年,不仅制定了宪法,而且完成了民法典、刑法典、劳动法典等等,法制相当完备。但是在俄国这样几百年盛行皇治、人治的国家,要真正由法制变为法治,即真正做到依法治理国家,是异常艰巨的。以下让我对苏联制定宪法和实现民主政治的曲折历程作个简要的考察。
一、苏联制定过四部宪法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它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规定国家政权机关结构和活动的基本原则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是近代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政治文明的产物。社会主义国家理应制定高于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共和宪法。
苏联先后制定过四部宪法,都是在共产党领导下由最高国家机关通过的。第一部宪法于1918年7月通过,名为《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宪法》,简称苏俄宪法。第二部宪法于1924年1月通过,第三部宪法于1936年12月通过,第四部宪法于1977年10月通过。后三部宪法都是命名为《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宪法》,简称苏联宪法。这四部宪法就其制订的时间与内容来看,性质是有所不同的。1918与1924年宪法是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宪法,1936年宪法是建成社会主义社会时的宪法,1977年宪法则是从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宪法。这四部宪法反映了苏联社会发展的三大阶段,即过渡时期、社会主义时期和新过渡时期。第一部、第二部宪法促进了苏联从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第二部宪法巩固了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成果,可是第四部宪法未能促进苏联过渡到共产主义就灭亡了。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苏联这四部宪法从名称和内容来看,有何优点和特点,我们要具体了解。
经过我研究,我认为苏联宪法的优点和特点有五个:①宪法一直规定苏联是民主共和国,而不是君主专制国或君主立宪国。两者区别在于国家政权领导人是权力制衡制、权力任期制、权力选举制,也是个人集权制、领导终身制、指定接班制。君主立宪国虽有民选议会,但是另有君主存在,其中还有实君、虚君之别(例如二战之前日本的实权在天皇,当今天皇只是虚君)。②社会主义性质国家,即城乡劳动者掌权的国家。第一部宪法有列宁撰稿的《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作为宪法第一篇。后来,苏联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城乡劳动者,即以工人阶级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劳动人民掌权的国家,这区别于资本主义国家实际上由资本家阶级统治。③社会主义民主共和国采取苏维埃形式。苏维埃本是俄文普通名词,cobet意即会议。俄国在1905年革命和1917年二月革命中,工农大众选举产生的代表苏维埃,由领导罢工、起义的机关变为国家权力机关,十月革命胜利后又上升到国名。后来英文也有从俄文音译的soviet。苏维埃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区别于资本主义国家议会,议会只是三权分立之一的立法机关,苏维埃则是三权统一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不仅立法,而且由苏维埃产生,监督执法、司法机关,决定国家重大决策与人事任免。④苏联是多民族联邦国家,不是单一中央集权制国家。俄联邦之下有自治共和国、自治省。1924年宪法不称联邦而用联盟,下分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自治区甚至自治乡。苏联民族结构特殊,上百个大小民族,俄罗斯族不占人口多数,1917年只占总人口43%,苏联最多时有16个加盟共和国。按宪法规定有退出联盟自由。⑤苏联是国际主义兼容并包的国家。第一部宪法不仅规定给予外国受政治、宗教迫害者的居留权,而且宣布要“使社会主义在一切国家胜利”,“一直达到国际工人起义反对资本压迫的完全胜利。”第二部宪法进而提出“社会主义阵营”的概念,规定苏联“按其阶级本质来说是国际主义的苏维埃政权。”各国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都可加入苏联。如果“苏维埃”一词采取意译,那么苏联国名该是“会议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列宁晚年设想出这样奇特的国名,表明他对无产阶级世界革命抱有理想主义、浪漫主义的情怀。
在50、60年代的教学中,我一直赞扬苏联宪法的优点和特点。当今我认为苏联四部宪法还有五个缺点和弱点:①立法、行政、司法三权统一于最高苏维埃,但是政府行政权力过大。人民委员会之下还有小人民委员会,行政机构重叠庞大。苏维埃难以对人民委员会进行切实有效的制约与监督。党的领袖,如列宁、斯大林先后担任人民委员会主席,即政府总理,苏维埃难以监督。例如1918年7月17日凌晨未经审判,行政部门就处决末代沙皇尼古拉二世一家14人,包括皇子、皇女、御医、仆从在内。1918年红军军官在征战中有的因嫖妓而丧失斗志,共和国军委主席托洛茨基向列宁报告此事,列宁十分气愤,竟下令处决妓女。此事虽然不是列宁下令,但是事后也未见列宁加以批评。这样处理显然不当。到斯大林时期政府越过最高苏维埃的重大行政举措就更多,例如苏联政府于1939年8月与法西斯德国签订瓜分东欧的密约。②三权统一于苏维埃,但是司法不能独立审判。在党严密控制之下,无法依法审判。30年代大清洗中制造370多万起“反革命”冤假错案,表面上大都经过法院审判,政治局委员季诺维也夫、布哈林等众多高层被判处死刑,用逼供信方法制造“人民公敌”假口供。③宪法、党章对党政领导人没有任期规定,为终身制留下漏洞。斯大林任总书记31年、任总理12年,赫鲁晓夫任第一书记11年、任总理6年,勃列日涅夫任总书记18年,加里宁任苏维埃主席27年(1919~1946年)。终身制造成老人政治,积弊难改。斯大林活到73岁,勃列日涅夫活到76岁,加里宁活到70岁。④苏联宪法对党如何领导国家政权未有具体规定。前两部宪法未提到党,实际上已形成以党代政、党政不分体制。制定法律、重大决策和人事任免都由苏共中央政治局决定,交最高苏维埃通过。后两部宪法写明党的领导,就更加强了党对国家政权和社会团体的严密控制。甚至连历史教科书和文艺作品都要由党中央领导人来审定。⑤未有监督宪法执行的机构,未有违宪审查规定,党中央与地方党委经常违宪,但是无法纠正。苏联宪法中的这五个缺点和弱点,使得民主宪法在实践中逐步变形。
二、苏联实行的并非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际上是党主民主政治
苏联宪法是社会主义民主宪法,理应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前几年我国学术界大都认为苏联虽有民主宪法,因未实现民主政治而灭亡。2009年5月中国政法大学宪政讲坛请我讲演时,我也发表过这种观点。随后我进一步思考:如果苏联未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那么它实现的是什么民主政治?如果民主宪法始终未付诸实现,恐怕苏联早已灭亡,不会拖延74年之久,到1991年才灭亡。经过近几年我深入思考与研究,我认为苏联实现的是不完全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党为民作主、党替民作主的民主政治,我称之为党主民主政治,够不上完全的民主政治。这种党主民主政治在像苏联这样落后的国家出现,有其历史必然性与合理性,不可苛求前人。由于广大工农文化水平低,政治经验不足,只能由先进分子组成的共产党的精英领导人首先为民作主,替民作主。但是也要看到这种党主民主政治有其历史局限性与非理性。由于党的领导缺少人民大众的监督,加上缺少党内民主的情况,党的错误决策与人事安排就会造成重大损失。所以随着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日益增大和工农大众文化水平日益提高,应该及早认清这种体制的弊病,及早进行自我改革,把党主民主政治改革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苏联正由于一再拖延民主政治改革而灭亡!其历史教训非常值得我们汲取。
党主民主政治主要表现在党长期未处理好五权之间的关系,即党权、政权、军权、官权与民权之间的关系。简而言之,就是党权高踞政权、军权、官权之上,民权被虚化、泛化、弱化了。我们可从苏联以下五个历史阶段来看五权的历史演变。
第一阶段列宁执政,1917~1923年,共6年。实现民主政治取得初步成就,但有不足之处。第一部宪法付诸实施,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成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加米涅夫、斯维尔德洛夫、加里宁先后出任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即国家主席,列宁任人民委员会主席,即政府总理,托洛茨基担任共和国军委主席(苏共中央从未设军委)。1922年4月5日苏共十一届一中全会设总书记,斯大林任总书记,要他不在政权机关兼职,专管党的工作,从严治党要有专人管党。可见苏联初期的权力结构是国、政、军、党四驾马车,权力有分工、有制衡。苏联初期的政党制度是由两党合作到三党合作。起初由布尔什维克党与左派社会革命党组成联合政府,1918~1920年由俄共(布)与民粹主义共产党和革命共产党组成三党联合政府。1920年8月以后才是一党制政府。各级苏维埃代表依选举法民主选举产生,苏维埃大会按时举行,制订各种法律。可见列宁初步创建了社会主义民主共和体制,初步实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所以苏俄能激发工农兵大众打败了十四国武装干涉和国内反革命叛乱,巩固了苏维埃政权,初步恢复了国民经济。但是列宁时期已出现三大问题:一党专政、以党代政和控举选举与控制舆论。以党代政问题,列宁初步有所认识,但是来不及改正就过世了。
第二阶段斯大林执政,1924~1953年,共29年。民主政治进一步取得成就,主要是1936年第三部宪法规定实现普遍、平等、直接、秘密投票,把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改名为最高苏维埃,更明确其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但是这个阶段弊病更加严重。一党专政变为党内一派专政,最后是总书记一人专政。列宁阶段有党内民主,党内各派可自由发表自己主张,在一年一度的党代表大会上就重大决策进行自由争辩,民主表决,少数服从多数。斯大林从1925年到1929年在党内先后清除了托洛茨基、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和布哈林三个反对派,随后又在1936~1939年大清洗中消灭了斯大林派中的“异己分子”,使其他领导人都听命于他。1941年斯大林集党、政、军三大权于一身,由党中央总书记进而兼任政府总理和国防委员会主席。1936年苏联虽然扩大了民主选举,但是依旧是等额选举,候选人最后实际上由各级党委确定,所以民主选举流于形式。重大问题都由苏共中央政治局作主,最高苏维埃实际上成为表决机器与橡皮图章。斯大林阶段大俄罗斯主义盛行,各加盟共和国党中央书记通常是由俄罗斯族人担任,在各民族中大力推行俄语,大批俄罗斯族人迁到民族地区掺沙子。苏联名为联邦制,实为单一制,不断加强中央集权。斯大林破坏党内民主与苏维埃民主,使苏联成为党主立宪制国家。这是君主立宪制的变种,甚至比之更坏。沙皇专制时期全国只有一个沙皇,到斯大林阶段全国有大、中、小成百上千个沙皇,从总书记到地方党委书记,第一把手都拥有莫大权力。苏联还建立政治保卫局,用秘密警察监控群众与干部,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斯大林还助长了官僚特权,培植官僚高薪特权集团,党政官员最高工资比之最低工资高30~50倍。正是官僚集团最终成为社会主义的掘墓人。
第三阶段赫鲁晓夫执政,1953~1964年,共11年。他开始进行一些改革。例如实行党政分开,他把总书记改称第一书记,强调集体领导,他不兼政府总理,不掌握军权,不独揽党、政、军三大权,还减少高薪,限制特权,颇得民心。但是他依然继承斯大林急于过渡到共产主义路线,对外扩张争霸。五年后他又去兼政府总理,又搞个人专断、以党代政、党政不分体制。他又搞新的个人崇拜,还想搞终身制。他主观主义,瞎指挥,引起高层很多人不满。1964年10月他被迫辞职。他本来把兵权交给其妹夫马林诺夫斯基,让其任国防部长。可是这个国防部长也对他不满,最后倒向勃列日涅夫一边,他实际上是在一场宫廷政变中下台的。
第四阶段勃列日涅夫执政,1964~1982年,共18年。他又全面恢复斯大林体制,集党、政、军三人权于一身。他不兼政府总理,而是兼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即国家主席,又兼国防委员会主席。他重新掌握军权,避免别人搞政变。他又搞终身制,从58岁到76岁,执政18年之久,最后几年每天只能工作3~4小时,念稿子常出错。他在1977年宪法中扩大最高苏维埃权力,实际上使苏联由类似西方的内阁制变为总统制国家。他任人唯亲,在党内形成以他乡亲为主的第聂伯尔帮。他又大搞个人集权与个人崇拜。高低工资差别从斯大林时期30~50倍扩大到100多倍。高干还有特供商店,特供各种进口商品。他用军事高压来维持社会稳定,设100多个劳动改造营,关押100多万反抗者。对“持不同政见者”严加控制。连“氢弹之父”萨哈罗夫院士都不准居住在首都,不许其接待外国记者。理论界主张市场经济者都被扣上资产阶级代理人、现代修正主义者罪名。他多次调动部队镇压中亚各民族反抗。尽管民族矛盾尖锐,在舆论上却鼓吹苏联各民族已形成统一的苏维埃民族。总之,勃氏执政阶段党主宪政更为强化。勃列日涅夫死后由他的亲信安德罗波夫、契尔年科先后执政各一年多。老年政治,病夫治国,无所作为,又延误民主政治改革。
第五个阶段戈尔巴乔夫执政,1985~1991年,共6年。戈氏54岁上台,农民出身,1952年21岁入党,1955年莫斯科大学法律系毕业,从地方到中央,工作20年。他本是团派干部,做过地方共青团团委书记,后升为地方党委书记,1978年47岁任中央书记,主管农业,有政绩,又年富力强,大家对他寄以厚望。可惜他执政6年,前3年依然沿袭斯大林体制,集党、政、军三大权于一身,实行“加速战略”,还要延续计划经济体制。后3年在国内外各种压力下,他不是把党主民主政治改革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是以科学社会主义为指导进行体制内的改革,而是改旗易帜,从科学社会主义转向人道民主社会主义,要把苏共改变为西方式社会民主党。他把西方三权分立,多党竞争的体制引进苏联。1989年5月建立苏联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名为扩大人民权力,实则引进西方议会制。1990年2月最高苏维埃会议取消宪法中规定的共产党领导地位。当议会中派别对立、难以控制时,1990年5月他又建立总统制,自任总统。同年2月中央全会通过实行多党制,全国涌现包括旧俄国立宪民主党那样的100多个政党。民族矛盾激化,波罗的海沿岸三国闹独立。1991年3月17日全民公决是否保留苏联,76.4%的人赞成保留。那么为何过9个多月苏联就解体灭亡了呢?这主要由于苏联社会三大矛盾长期积累过深:发展生产力与自由民主法治同过左路线和过度集权体制的矛盾、官僚集团同人民大众的矛盾和大俄罗斯主义同少数民族的矛盾,积重难返,集中爆发。这些矛盾被叶利钦利用以攻击共产党。叶氏曾经是党中央政治局候补中央委员、莫斯科市委第一书记,他于1990年苏共二十八大上退党,1991年6月以无党籍人士竞选俄罗斯联邦总统,打出“反极权、反特权、反官僚”的三反口号,击中苏共弊病要害,颇能拉拢选民,获得57.35%的选票,曾任党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总理的雷日科夫只得16.85%的选票。叶利钦当选后立即限制共产党活动,引起8·19事件。8月19日,以苏联副总统亚纳耶夫为首,包括国防部长亚佐夫、克格勃主席克留奇科夫在内成立国家紧急状态委员会,接管国家政权,派军队与克格勃人员去抓捕叶利钦。他们自以为有国防部长与克格勃主席下令定能成功。结果下边拒不执行。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到关键时刻也不灵了。叶氏是民选总统,苏共到此已丧失民心、党心、军心,当晚11点钟叶利钦宣布这是右派反宪法武装政变。三天时间紧急状态委员会即被扫除。8月24日,戈尔巴乔夫为保自己总统职位,宣布辞去党中央总书记,建议苏共中央自行解散。8月25日苏共中央全会一致同意苏共自行解散。叶利钦进而联络11个加盟共和国总统于12月21日签署宣言,决定退出苏联,成立独立国家联合体。戈尔巴乔夫只好于12月25日辞去苏联总统。26日最高苏维埃只有20多名代表与会,宣告苏联解体。苏共、苏联亡党、亡国、亡制(社会主义制度)之际,社会异常平静,没有工农大众和广大党员奋起示威游行去保卫苏共和苏联,这是多么重大的悲剧!
由上可见,苏联未能处理好五权关系,未能把党主民主政治自我改革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未能克服极权、特权、官僚主义的弊病,最终这种体制被人民抛弃了。既然社会主义不能给予广大人民自由、民主、法治,人民无奈被迫转而接受资本主义民主宪政。三权分立,多党竞争虽有弊病,但是人民还享有起码的独立自主、自觉选择民主投票的自由和言论、集会、结社等自由权利。党主民主政治是不稳定、过渡型的政治体制,要自我改革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如果一再延误民主改革,最终必然会转轨到资本主义民主宪政。当代新科技革命迅猛发展的全球化大潮催化人民当家作主的洪流。资本主义民主宪政可以缓解资本主义矛盾,然而不可能消除资本主义矛盾。资本主义必然要过渡到社会主义,资本主义民主宪政最终也要演变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如果我们能够顺应时代潮流,自觉把党主民主政治改革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而不必先倒退到资本主义民主宪政,再从头去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岂不是一条社会主义自我完善的捷径?这样广大人民就不必蒙受倒退到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苦难,就不必先经过资本主义民主宪政、再前进到未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大弯路。我认为这就是苏联模式失败给予我们的最重要的启示。
(本文原是2013年3月20日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与新浪博客共同主办的“宪政讲坛”上的演讲稿,发表前作了修改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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