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水家”与“水族馆”_水族论文

“水家族”、“水族”泛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水族论文,家族论文,泛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族称是恢复“水家族”的好,还是保留“水族”的好,这是自“贵州省水家学研究会”建立之后在水家同胞中关注的热门话题。这里,谈谈自己的一孔之见。

一、“虽”、“水”、“水家”的来由

在民间,不论何地的水家人都自称“sui[3]——虽”,“水”是他称的音译,又是自称的谐音与义译,也是史称的用字。作为一个民族的称谓,自称、他称、史称有如此巧合者,这在中国56个民族称谓中是极为罕见的。

民间传说水家古代有“虽柳”、“虽闽”、“虽干”三大支系。这些支系都认定族名为“sui[3]——虽”。水语的定语大多是后置式,由此判定这些支系称谓的语义是:“虽柳”为居住在柳地或其祖公名叫柳的族群,“虽闽”为居住在闽地或祖公叫闽的族群,“虽干”为居住在侗族地方或生活与侗族联系紧密的族群。水家古代这三大支系的称谓,表明了水家族的形成已突破了血缘关系,而以地缘为基础的一般规律。过去,少数民族受歧辱是历史的必然。历代封建王朝总把远离中原文化的族群贬为夷戎蛮狄,加上缺乏语言学、民族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对听不懂的语言群体都视为“非吾族类”的劣等民族,并且在族称用字上习惯加上反犬旁以表蔑视。古代史籍或私人著述中,有的曾用“”字来指代水家人。但是,在唐宋建置的“抚水州”,宋史出现的“水曲”,尽管与水家有直接的关联,偏偏在这些正史中又去掉了反犬旁。《宋史·南蛮传》载:“至道元年,西南牂牁王龙汉遣龙光进率西南诸蛮贡方物。太宗召见,令作本国歌舞。一人捧飘笙,声如蚊蚋。须臾,数十辈连袂宛转,以足顿地为节,以虎尾加于首为上饰。询其曲,则曰水曲。上封汉为归化王。意者,部落酋长,骤膺天子之封,荣宠无可伦比。以其曲名曾为帝王下问,汉遂借曲以名其族欤。”文中有几点值得注意:

1、龙光进受命率“诸蛮”进京贡方物。这表明其朝贡队伍是由西南地区各民族派员组成,无疑包括水家成员。正如解放后,贵州或西南地区组建各少数民族赴京观光团,肯定有水家的代表参加。

2、“询其曲,则曰水曲”。这是宋太宗见到与中原文化迥异的芦笙舞曲,感到十分新奇,才出现与龙光进的这一问答。龙光进是“诸蛮贡方物”代表团团长,从组队到选拔歌舞决不敢掉以轻心,既熟悉团内成员情况更不敢欺君获罪,因此明确地回复是“水曲”。在此之前,“苗”常作为西南少数民族的统称,有时也会专指当今的苗族,可这里已十分明确将水家的水曲区别开来。

3、“以其曲名,曾为帝王下问,汉借曲以名其族欤”。由于所献的歌舞乐曲博得宋太宗的欢心,躬身下问曲名,因心情悦愉还赐封龙汉为归化王。龙光进由京返回,向牂牁王汇报了贡方物的情况,龙汉感到无比荣耀。由于所沐龙恩与所献的“水曲”有关,“遂借曲以名其族”。用现在话来说,就是“你们所献的‘水曲’博得皇上的欢心,那么就称你们的民族为水家吧”!其实是先有族名,再以族名定的曲名。

4、文中描述吹芦笙连袂宛转而舞,以足顿地为节及装束情况,与水家芦笙舞吻合。夏秋之际的暮色时分,蚊蚋成阵,嗡嗡叫声与芦笙极为相似。水家芦笙舞常以足顿地应和芦笙音响而舞,下蹲步与左右摆动跳跃的舞姿,显得更为突出。虎尾作头饰现在虽已消失,但却以十数羽雉尾所取代,腰裙以古代十六片彩条象征水家古代十六个部族,与西南地区铜鼓上的羽人舞图案极为相似。这些特征为我们提供了水家古今芦笙文化的内涵。

在中国浩如烟海的史籍中,记述少数民族的资料不少,但对一个民族赐以族称的缘由有如此详尽明确的描述,这在正史中也属实罕见。

有了自称“虽”或“水”的族群,才对其表演的歌舞冠上其族名。正史上提到与水家族称有直接关联的史料还可追溯到唐代。《唐书·地理志》载:“开元中,置莪、劳、抚水等羁縻州。”这是李唐王朝在公元713—741年间,在今广西北部及贵州南部的河池、黔南一带建置的行政机构。抚水州,就是以水家为主要安抚对象而设置的行政机构,相似于当今的自治州县。莪州在今荔波县水劳。这几个羁縻州所处的地望,恰是水家生息的龙江、都柳江上游的黔桂交界地带。唐天宝三年(公元744年),又在东谢蛮谢元琛领地的水家居域内设置都尚、婆览、应江、陀隆、罗恭五县。当地宜五谷,民间婚姻以牛酒为聘。由此推断,以“水”为族称的水家群体,至少在公元六世纪之前的几百年间就定居於黔桂交界地区。当时落后的小农经济,若果没有漫长的发展阶段,绝不会有上述史料的记载。由於历代王朝对少数民族的岐视,加上缺乏相关学科知识,自汉以降大多都笼统以西南夷、西粤、南蛮、蛮夷、苗等称呼来指代西南的少数民族。到了明代,民族的划分相对要准确一些,在水家地区出现了熟苗、生苗、烂土苗、都匀苗等记载,水家被划入“苗”的范畴。但在一些私人笔记如《赤雅》、《月潭寺公馆》中出现了“水”的族称。清代设置的“理苗府”,就是管理少数民族事务的机构,相当于现在的国家居委西南司。此后,相继出现了“水家苗”或“水家”的称谓。这里的“苗”字应作西南诸少数民族的统称解,“水家苗”即是少数民族中的“水家”。“水家苗”当然有历史的岐辱痕迹,但在民族的分类上又跨进了一步。

本世纪三四十年代,一批持正确民族史观的学者如吴泽霖、岑家梧、李方桂、陈国钧、张为纲等,到水家地区调查之后,发表了不少研究论著:《水书与水家来源》、《水话研究》、《水家风俗志》、《水家来源试探》、《水家的地理分布》、《水家的妇女生活》等。这样,使中外知道有“水家”这样的人类共同体存在。“他们是夷族中的一支,其文化与仲家一样高,其习性生活与苗族颇多差异。他们既不承认为苗,也不承认为汉,与本地各种苗族根本不通婚……所以许多著作上常称作水家苗,实是个大错误。”[①]陈国钧先生在这段论述中,把“水家”和“苗族”区分为两个不同的民放确实是一个功劳。但是又囿于资料及调查不够,称“水家是夷族的一支”又未免欠妥。总之,瑕不掩玉,上述诸先贤已明确把“水家”当作专一民族,并去掉史籍中附加的反犬旁,还去掉了族称后面的“苗”字,加上行文论述客观,使人对“水家”的族称感到平等、亲切。

水家作为专用族称,在新中国成立后得到了确认。1956年9月11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37次会议通过《关于撤销三都县、松桃县和设置三都水家族自治县、松桃苗族自治县的决定》。这是中央人民政府在正式文件中确认“水家族”的族称。当时周恩来任国务院总理,对敏感的民族问题极为重视关切,而且慎之又慎,专题召集著名的民族学、历史学、民俗学专家商议审定。假若“水家”或“水家族”带有歧辱含义,国务院决不会作出建立三都水家族自治县的决议。

二、族称带“家”字及其它

族称带“家”字,毫无歧辱之义。

法定族称的土家族,民间习惯说的客家、苗家、土家、壮家等,也绝非含岐辱之义,只不过指代更加明确而已。

家,是人类居住场所,从字形结构和字义来看,表明人类告别岩居穴处,有了安居栖身之所,而且能从事家畜的驯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辞海》释家,“用在某些名词后面,表示属于哪一类人。”如人家、自家、客家等。就水家族而言,不过就是属于称为“水”的这一类人而已,不含有岐辱之义。另外,表示学术流派也用“家”,如道家、儒家、法家等。再者,“家”还表示从事某种行业或有特殊专长技能的人,如作家、画家、音乐家、雕塑家等等。由此来,族称带“家”字,并非含有歧辱之义,只不过确切地指代属于某一类人而已。

在中国56个民族称谓中,唯独“水族”族称含有歧义,即人类群体名称和水生动物类的总称。汉字产生已有三千年以上的历史,水族的本义就是指水生动物类,国际也通行这样称呼。但是,水族作为人类群体的名称,却只有四十来年的历史,而且范围仅局限于贵州省三都县邻近地区。水族指水生动物类,这是数千年来绝大多数人形成的概念。这种思维定势是不可变更的。因此,在中外的公园里出现饲养水生动物类鱼虾螺蚌的“水族馆”、“水族宫”比比皆是;以研究水产动物为己任的“水族研究所”、“水族研究协会”等机构随处可见;描写水生动物水族的书刊,古往今来不绝于市。1989年春节,中央电视台播出“水族霹雳舞”的预告,一些水家人士以为是本民族舞蹈而拭目以待。最后,荧屏播放的却是模仿水生动物游弋腾跃的舞蹈。“水族”和“水家族”一字之差所造成的误解远远不止这些。

由于“水族”的字面本义影响极为深广,使中外的人们无法消除其水生动物类的概念,以至于一些人士介绍族称是“水族”之后,有人说:“啊!你们水族数量是世界第一。”“水族就该善游,你怎么不敢下水啊?”尽管是熟人开的玩笑,但“水族”的本义是无法从人们脑海中消除的。1982年,三都县编印一本民族画册,颇为书名苦恼。书名初定《都柳江畔水族》,又怕外人误为是都柳江水产类总汇,最后只好定为《都柳江畔水族人》,言下之义是水族中的人类而非水产类。全国唯一的三都水族自治县拟建立民族馆,馆址选择在风光秀丽的都柳江边,也为馆名的确定而费神,至今尚未定案。

族称问题关系到民族形象、民族荣辱和敏感的民族情绪。在贵州省水家学会成立前后议论得更加热烈。这表明水家同胞的民族意识在增强,关注本民族的研究,是诚挚爱心的表露。既然族称容易使人产生歧义,修改变更或恢复原名,那也是十分正常的事。

例如,壮族原用“僮”,是经过民主协商和民族识别之后经国务院批准的。但是,“僮”仅从壮族自称音译用字考虑,而忽略了仆人、奴仆的字义,且字形复杂,为此周总理提议用壮美、壮实的“壮”。我想,假若没有周总理的提议,壮族人民迟早也会提出更名方案。

毛南族主要是因地名而得族名的,八十年代后期由“毛难”改为“毛南”。毗邻的贵州荔波县茂兰,也是毛南的谐言。史籍有茅滩、茆滩、茅难、冒南、毛南多种写法。以“南”代“难”,也是从字义美去考虑的,舍去了蒙难、灾难、困难的含义。

云南崩龙族也是在八十年代后期更名为“德昂族”的。原族称含有顺水逃走的语义,所以决定以该族较大支系的名称作为整个民族的名称。这也是为避免歧义,并考虑到音译汉字的音义形美的问题。

东北的达斡尔族,史称他称曾有“达胡儿、达呼尔、打虎儿”等,解放后曾一度称为“索伦族”。后经协商申报,定族称为“达呼尔”。由于汉字记音定的族称用字不尽人意,后来又将“呼”改为“斡”字,才是现在的族名。少数民族的族称,尤其是自称,大多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汉译极难找到音义完全吻合的汉字记录。这就是造成族称更名的一个重要原因。

彝族是解放之后协商用鼎彝之“彝”作族称的,并得到毛泽东的赞许。但是,最近一些彝族学者认为,其族称的彝文写作“乂”,是张弓射箭的含义,反映了该民族古代生产生活的特征,拟建议采用弯弓“夷”更为贴切。

族称更名反映较大的还有满族,认为应改为“旗族”。“旗”是清初军民合一的社会组织,有八旗满州、八旗汉军、八旗蒙古和巴尔虎正白旗。这25旗是由不同民族组成的社会团体,然后演化为新的人类共同体。过去,“满旗”专指女真人为主体的“八旗满州”。现在,“对这个已不单纯是满州人的新民族共同体用满族来称呼,当然不太合适或很不合适。”“所以,当今的‘满族’应正名为‘旗族’。”并且民国三年就出版有《旗族》书刊,民间也有碑碣:“籍列旗族,受职行伍”,尊重民族的发展史,就应将“满族”正名为“旗族”。[②]

要求变更族名的也并非是少数民族,就是汉族也有提议更名为“华族”[③]。这一主张的代表人物是史式先生。其主要理由是,汉簇是因汉朝受周边民族的称呼而得名,其实与刘邦发迹地及政权有关,由汉水、汉中、汉王、汉朝演化而来。在汉朝之前,华夏族已存在,“以汉的国名为一个早已存在的古老的民族命名,不妥。”因为其忽略了中国古代华夏民族经过长期多民次逐渐融合而形成的史实。另外,史式认为“华”字内涵更为丰富,有光辉、文采、精华等含义。国外用“华”字多如华人、华侨、华裔、华语、华文等。“汉族人入外国籍或侨居国外者,称某国籍华人、华侨,并不称某国汉人、汉侨。”史式先生的提议不无道理。根据大民族同化小民族,高文化科技和经济发达民族同化低文化科技和经济落后民族的自然规律,再加上学校教育、文化宣传、影像出版、书画报刊、政策法令等,都受以汉文化为中心的格局的影响,看来日后以“华族”称呼多层次多民族逐渐融合而形成的新民族共同体,并不是没有理由,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早在1921年,孙中山先生在澳大利亚雪梨《国民党恳亲大会纪念册》序中,提出要“努力于文化及精神调洽,建设一大中华民族”。这一构想认为用“华族”的族称或许极为恰当。只不过这是今后漫长历史的事罢了!

民族称呼不佳而受人取笑、戏虐而酿成民族矛盾的,在国外也不时发生。例如日本北海道有个小民族叫“阿依努”因日语呼狗的语音也是“伊努”,所以一些人尤其是儿童就故意将其族称分开念成“阿——依努”,借以取笑阿依努的同胞,为此而引起了不少的纠纷。由此观之,族称用字不当造成的后患不少,确实是慎之又慎的大事。

贵州省水家学研究会更名问题,也引起省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1989年1月21日,学会向省社科联呈上《关于成立“贵州省水族研究会”的请示报告》。接到批准同意的批复后,学会广泛采纳水家同胞意见,于1989年8月28日重新向省科联呈报《关于“贵州省水族研究会”更名为“贵州省水家学会”的请示报告》。省社科联经过反复认真研究,在批复件中明确指出:“‘水族研究会’这一名称易与国内外专门研究水生生物的‘水族馆’、‘水族研究协会’、‘水族研究会’、‘水族公园’等等混同,有损于同胞的感情。”为此,同意学会更名为“贵州省水家学会”。学会成立时,省州县领导专程去祝贺鼓励。[④]

1989年11月,西南民族学会在南宁召开首届壮侗族语诸民族学术讨论会。笔者和水家学会首任会长陆庆美先生,就水家族称问题请教西南民族研究的著名专家尤中教授、马耀教授。尤中教授认为“还是叫水家族的好!”马耀教授也认为“称呼为‘水家’挺不错嘛,指代更准确,不会使人误解!”

当年,成立三者水族自治县时,一些水家同胞在议定族称时,所提出的意见既有历史的合理性,也存在历史的局限性。这一问题已被越来越多的水家同胞所认识。

族称对于一个民族而言是一个民族的大问题。在社会交往日益频繁的当今社会,舍掉含有多义歧义的族称,恢复或取用更为准确的族称,其意义是十分重大的。但是,族称的变更是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又是广泛的民族意愿问题,既是严谨的学术问题,也是完备的法律程序问题。总之,族称的变更往往要遵从这样的原则:

1、名从主人。取用什么名称,主动权由于该民族商定。例如布依族是从布依、布育依、布雅依、布约依、布浓依等诸多自称中商定取用“布依”名称,而舍掉他称、史称的仲家、夷家、仲夷、重甲子、水户、本地、沙人等称呼。侗族是以他称作族名,舍去了“干、金、更”等自称。

2、注意字音、字义、字形美。如壮族取代僮族,毛南族取代毛难族、达斡尔族取代达呼尔等,都从这几方面去考虑的,尤其大多少数民族族称是用汉字记音定名,这就更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3、依靠本民族聚居地的政府、人大常委,按法律程序办理。

“水族”和“水家族”的族称问题能在水家学研究中引起广泛重视和展开议论,既反映了时代赋予宽松的学术环境,也反映了水家同胞对本民族的热爱与关心,相信在逐步探讨中会取得基本的共识。

注释:

①陈国钧《水家的地理分布》,载《贵州苗夷社会研究》第26期。

②“民族团结通讯”1990年1期,瀛云萍《满族应正名为旗族》。

③史族《改“汉族”为“华族”》,社会科学报1990年5月24日。

④贵州省社科联为水家学会成立的两个批文和学会两次报告原文,见《水家学研究通讯》1990年创刊号2—5页。

标签:;  

论“水家”与“水族馆”_水族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