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的透明度和公信力_社会因素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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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透明度的问题,在最近的一段时间里,特别是在伊拉克战事和“SARS”疫情发生时,引起了我们的空前关心。伊拉克战事伊始,由于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以几乎是24小时滚动播出的首创措施,也由于各地媒体的呼应,中国媒体大幅度地增强了报道这一世界重大事件的透明度,全国数以千万计的公众作为传媒的接受体,不但对战争发生发展乃至形成结果的全过程有了从未有过的全面的系统的了解,而且还在传媒所组织的多种节目的引导下,大大开拓了视野,激发了关心天下大事的热情,提升了研究时事局势的能力。同样,在“SARS”疫情如同乌云般从南向北移动过来的关键时刻,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下达了“不得瞒报、虚报、缓报”的命令,完成了传播信息途中的首要把关作用,传媒也就立即大大增强了透明度,促使整个华夏大地都被最大程度地动员了起来,不但从透明的讯息中获得了最大化了的认知,同时也提高了应对突发灾害的能力,包括宏观上的社会的凝聚力、组织力和微观上的每个个体的抵御力。可以这么说,在短短数月里,正是因为这样两个突发事件,因为传媒在突然的进发中显示出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使我们切实地体会到了传媒透明度与社会的运转和发展之间的密切关系。

影响传媒透明度因素

在议及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必须先有一个“传媒”不是“媒介”的共识。这两个概念虽有关联,但有本质上的区别。“传播学鼻祖”威尔伯·施拉姆说过这样一句话:“媒介就是插入传播过程之中,用以扩大并延伸信息传送的工具。”将这句话浓缩一下,就变成了一个最简明扼要的解释了:媒介即工具。“媒介”是传播信息符号的物质实体。比如报纸等出版物、广播电视和电视、网络和通讯,这都是就“物质”概念而论的“媒介”。而以上述种种媒介(即工具)传播着信息符号的结构实体,我们却称之为“传媒”了,比如报社、出版社、广播台、电视台、电视制片厂、网站、通讯机构和讯息台,甚至包括一些临时的间断性的“XX新闻发布会”,或是代表着一种结构实体的“XX新闻发布人”,等等。这就是说,利用“媒介”作着传播的“传媒”,已经不再是物质的概念,而是通过物质起作用而形成行为过程的一种组织形式了。

分清了这两种概念,我们就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虽然现代社会科技的发展,大大拓宽了“媒介”的领域,形成了传播技术的神话,但归根结底“媒介”只是物质,它发展的神速只是让“传媒”以更多的形式和更迅捷有效的手段来进行运作,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传媒”作为社会结构中的上层建筑的性质,甚至还很难形成与飞速发展着的媒介的互动。两者本质的区别是,传媒是社会的,不是自然的。

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就可以明白,传媒的透明度,始终有个把控的问题,也就是说,透明的“度”,是因为它的社会性质而带着“人为”的特征。用以证明透明度可以人为伸缩的最明显的实例,莫过于不久前“SARS”蔓延过程中我国传媒在透明度上的大幅调整了。“SARS”疫情在我国的发作始于去年冬季的广东,蔓延的速度惊人,很快向北推进。可是那时候主流媒介的混沌不透明与非主流媒介的混乱无序(具体表现为人际间的谣言播散和网络言语的失控),同时存在长达数月。如今再来审视一下那个阶段的传媒,让我们感到因为应该透明而人为不透明所形成的冷酷、匪夷所思、悲哀和后怕!终于,中央国务院下达了“不准瞒报、虚报、谎报”的命令,传媒大幅度地提升了透明度。亿万计的公众凭借着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介,清晰地接受到了有关的讯息,并由此而提高了全民的科学认知力,有效地调动起了社会组织的行动功能,组成了全社会的聚合力,在这一突发事件中脱离了被动而掌握了行为的主动权。传媒上述显然不同的表现,不但说明了传媒的透明度是可以由传播的主体把控的,而且也佐证了传媒从属于社会、从属于上层建筑的本体特征。

那么,有哪些因素能够影响传媒的透明度呢,我们可以从一些专事研究传播过程的学者所绘制的“系统传播模式图”中看出一个概况来:

(C=传播者M=讯息R=接受者)

这是一份由德国学者马莱茨克绘制的系统传播模式。他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研究了传播的复杂过程,细致地列出了这一过程中影响传播的多种因素,其中,处于“媒介”左侧的,我们可以视作讯息传播者,处于右侧的是讯息的接受体。这一被称为“马莱茨克模式”的系统传播过程图,尽管制成于1963年,由于媒介技术的突飞猛进以及世界社会组织的种种变化,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已经不能涵盖一切,但它对“影响传播者的因素”的罗列,至今还可以被认作是比较完整的,因为它们既包括了社会性的制约(如“社会环境”、“工作组——即传播群体”、“压力和约束”等),还包括了传播者以及媒介工作者的心理变量。而正是这些因素,影响了传播的内容和形式,其中包括我们所说的传媒的透明度。或者可以反过来这么说,媒体的透明度,是受着图中左侧的多种因素所制约的。

在诸多的“影响传播者的因素”中,尤其不能忽视“社会环境”这一因素。我们前面说过,传媒是一种社会的机构。传媒所在社会的性质,包括政治制度、生产力水平、文化传统及当前状况,直接影响和制约着传媒,同时不定期要求着传媒为它服务。这是传播系统的一条铁定的规律,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传媒活动的主体即传播者,其基本职能是制作和传播讯息,他们有控制传播的能力,同时又因他们是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必然受到所在社会的基本制度对他们的控制,而他们自身又同时也是社会的控制手段之一。我们仍然可以用最近时期所发生的伊拉克战事来作例。号称最尊重“新闻自由”的美国,不但在整个战争过程中牢牢地把控住了媒体,令所有的传播内容和传播形式均以其战争的最终目的为轴心,而且还以空前严厉姿态、毫不遮掩地向全世界公示了它控制媒体的铁血政策。将那位得过“普利策奖”的、曾在美国的对外战争中多次立下了汗马功劳的资深战地记者彼特·阿内特公然开除,就是一例。当今世界,还有哪个国家哪种社会制度会不明白传媒是可以把控以及把控的基本原则是为本社会本制度服务的这一道理?所谓绝对的“自由”亦即绝对的“透明”,无论用来张扬自身还是用来诋毁他方,都是虚伪的。

在影响传媒透明度的诸多因素中,我们不定期必须注意到“传播者的个性结构”这一条,对“传播者”的理解可以是广义的,也可以是狭义的。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是在全国范围内因其透明度而深得民心的栏目,指认它为“传播者”,那么,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理解“传播者的个性结构”,是怎样深刻地影响着传媒的透明度了。如果我们更狭义地将这“传播者”理解为在传播媒体中活动着的个人,我们也一样可以清晰地看到,媒体的透明度,在一些特定的环境条件下,的确经常性地受到了某些个人的“个性结构”的重大影响。数年前,北京的多家传媒披露了“一个12岁被拐卖,13岁就为人之母”的社会事件。大多数的记者(传播者)将注意力集中于揭发拐卖妇女儿童之罪恶的问题上,报刊广电等多种媒介上出现了相当“透明”的信息传播(具体描绘和形象展示那仅1.4米高度的“13岁的小女孩抱着一个已经13个月的亲生婴儿”等等)。但就是在同一时间,北京电视台的一位女记者,以她特有的认真、负责、敏锐,挖出那位“被拐卖”的女子(实际是21岁)伙同其兄长进行欺诈、实施个人报复的“案中案”来,受屈的人得了解脱,犯罪的人受到了惩罚。有了这位女记者的“个性结构”,传媒这才揭示出事实,表现出了真正的透明。而回过头来看,先期一窝蜂涌出的所谓“透明报道”,其实却是由许多层的谎言和功利主义包裹了真相的最大的不透明。所以说,影响传媒透明度的诸多因素中,大小传播者的“个性结构”,同样也是非常重要的。

传媒透明度与公众信任度

传媒的透明度与公众的信任度,基本上是一个正比例的关系。传媒的透明度代表着传播内容的真实性和全面性,而真实地全面地了解讯息是每一个接受者都企望着的。今年3月,美英联军发动了伊拉克战争。全球化意识日益增强的中国公众始终关注着这一世界性大事,他们对传媒的期望化为压力,促使传播者很快作出反应: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形成24小时连播专题,这是传媒力图扩大讯息掌握度以及增强传媒透明度的表现。在战事进行的过程中,传媒进行着尽可能透明的传播。我们不但读到了来自于伊拉克、约旦、叙利亚等风暴漩涡地带的新闻报道,而且还读得到发自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联军”一方的消息;我们不但看得到真枪实弹的战争画面,还听得到众多的军事专家和国际问题专家的一场一场又一场的解析评论;我们不但可以听听美国的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的新闻公告,还几乎每日一次地见到了提供着完全相反信息的萨哈夫。传媒传递给公众的讯息,可以说是尽力而为地做到了丰富、多样、全面、真实、开放,由此而形成的透明度,令公众不但享受到了获知信息权,而且还享受到了交流权和讨论权。传媒的透明,正比例地提升了公众对传媒的信任,同样也是正比例地实现了传播的功能。

我们通常将传播的功能定位于“监视环境、引导舆论、传承文化、娱乐消费”4个方面。传媒的透明度,是决定传播功能能否很好实现的重要因素之一,更是决定公众信任度高下的关键因素。我们只要看一看“SARS”疫情突发时期的我国传媒从不够透明到得以透明之后,公众对传媒的截然不同的评价——对前阶段的不满以及在后阶段的信任,我们就可以看出,传媒透明度与公众信任度之间的同升同长、同降同低的正比关系了。

传媒的透明,显示出了传媒的作为以及对作为的自信。达到透明或者说是增加透明度,是一个作为的过程。而作为的力度,取决于对自身作为的自信。中共中央国务院向全国发出了关于“SARS”讯息透明的命令,向国际上的有关组织积极开放了获取讯息的各种渠道,正式邀请“WHO”到中国内地考察,也是基于对自身作为的自信。从这个意识而言,自信与透明,也是一组正比关系。

何为传媒的透明度?透明作为的具体表现是:对常务活动与突发事件有着同样敏捷的反应,将之化为传媒内容,以最为恰当的方法,撷取与内容最相吻合的形式和工具(即媒介),通过通畅的传媒途径,抵达传媒的接受体。必须强调的是,真实、及时、迅捷地传播讯息,是“透明”的量,而传播过程中的删芜存精、去杂留本,则是“透明”的质。我们常常会更多地留意前者,误认前者是传媒透明度的全部,而将传播过程中的删量精选称为减弱透明度的原因。其实不然。我们还是可以借助“SARS”蔓延时期的传媒实例来认识这一点。对于这一人类尚未完全控制的疾病,曾有一些传播人不加选择地收集有关疾病严重性的讯息,特别是绘声绘色地利用现代媒介描述“毒王”的毒力,宣传患者一旦入院收治便从此与世隔绝、乃至于亡故之后还可能不经家属同意便送去解剖、残余遗体送去焚化,亲人无告别可能等种种讯息,“透明”固然是“透明”了,但是这样的“透明”,中间是不是太多地掺杂了传播者的某些意念上的杂质?这样的“透明”,提升的只是公众的恐惧度,而非信任度了。

传媒一旦拥有了或者说是提高了公信度,直接的结果便是公众依赖度的增加。因为公众认识到了传媒的价值,在讯息的获得和价值观的确立上就滋生了依赖感。依赖感一旦确立,可以维持很长一段时间,直至在日常的多次失望后方才渐次消淡,或者在某次突发的信任打击下才会轰然崩塌。传媒的“透明”是一种本质,而不是形式。

传媒透明度的把控

传媒透明度既然是可以把控的,那么就有一个把控的“度”或曰把控的原则问题了。

正如西方学者认识的那样:“那种认为媒介是独立的力量,能够随意影响和营造社会的老看法,过于简单并已过时。”(梅尔文·德弗勒,1990年,《大众传播学绪论》第137页,新华出版社)媒介只是工具,它虽然可以在进入信息流程中以其自身的活力,对整个传播过程产生影响,但它毕竟仅仅是为传媒提供传播讯息的物质基础和流通的管道。而传媒作为上层建筑,则是始终受制于社会的。有学者认为,自从人类历史上出现了大众传播,社会集团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发展,即:集权主义、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与之相对应,传播制度也同样有了三种形态。而无论哪一种形态,毋庸讳言,最主要的控制者,就是传媒所在的代表着社会制度的统治集团。

传播学的研究中有一个“把关人”的概念。简而言之,“把关人”就是在传播过程中对信息进行过滤加工的人。这里的“人”,并不具指个体,而主要是指群体,其中包括传媒机构中从总领导到各层各级分领导直到具体操作的工作人员。传播途径中的“把关”体现在传播讯息的全部过程中,经过的途径基本上是搜集讯息、过滤讯息、制作讯息和传播讯息四大阶段。“把关”是传播中的必经之关,是必由之路。据威尔伯·施拉姆所提供的实例统计,1951年时,美联社最初收集到的新闻有10-12万字,经过层层“把关”,最后抵达读者(接受体)时,会被删削去98%。尽管今天由于媒介技术的发展,特别是信息网络化的巨大进步,“把关”的作用已经被冲淡和简化了,但是,由于信息的差异性(无穷无尽)、传播者目的的差异性(各有所指)以及受众的差异性(各有所望),“把关人”将是一个永远的存在,“把关”则是传播中必然发生的系统化行为。

影响“把关”的因素或曰影响着把控传媒透明度的因素,多而又多,有政治法律因素(特殊时期包括军事因素)、经济因素、社会文化因素、信息自身因素、传媒组织自身因素、受众因素、传播者的个人因素,还有技术因素。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政治法律因素。由于“把关”过程的实际存在,我们所说的“传媒透明度”就从来不是、不可能是、也不应该是我们在物质理念上的透明概念了。我们可以对水晶石评价透明程度,要求它纯而又纯,可是我们难以用这样的思维方式来为传媒的透明度作出划一的或是一成不变的衡量。任何人向传媒提出透明到纯而又纯的要求,都是如鲁迅所说的,是希望拔着自己的头发离开自己所站着的地球。

正确地认识传媒的本质,认识传媒透明度与公众信任度之间关系,认识传媒把控的必然性和必要性,可以使我们避免走入某些误区。我们不会以争胜逞勇的夸张姿态去提出无谓的要求,我们不会出于自身的作秀要求而不顾大局地误导公众兴趣,当然更不会屈服于某些话语霸权而失却了自身的正确判断。传媒是现代生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已经融入了每个现代人的生活,对它进行的研究,无论是全方位的,还是如我这般以盲人摸象的方式只关注到部分枝节的,应该都是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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