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新探--以江苏射阳党支部+合作社为例_农民论文

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新探--以江苏射阳党支部+合作社为例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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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0年的改革开放,给我国社会带来了全面而深刻的变革.农村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出现的一系列变化,是其中最为突出、最具深远意义的变化之一。农民的利益得到了保护和发展;农民的政治参与意识迅速增长;农民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当家做主的意识不断增强。面对这种活生生的现实,曾经是农村各项工作领导核心的党组织如何应对?如何发挥作用?如何适应发展,转变自己的功能?这是摆在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面前的大问题,也是摆在执政的共产党面前的大问题。一定意义上说,能不能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反映的是执政党引领国家和社会发展的能力与水平的高低。

许多地方和基层的党组织,义不容辞地担起责任,针对农村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胆探索,勇于实践。近年来,这方面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丰富的成果。江苏省射阳县“党支部+合作社”的尝试,就是其中一个典型。

一、有哪几种模式

射阳“党支部+合作社”模式的具体形式,依合作社的形式而定。从现有情况看,合作社大体上存在四种模式:

一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如千秋镇爱民米业专业合作社,以爱民米业公司带动农户,形成了江苏省最大的大米加工企业;庆缘康蜂业合作社,以庆缘康蜂产品厂作为龙头企业带动农户组成合作社。

二是种养大户牵头型。如射阳县盘湾镇鹤宇禽蛋产销合作社,主要由当地的村支书王金楼牵头带动。他在当地很有威望,当地都愿意跟他去搞养殖。合作社成立以后,以统一的品牌销售,主要在无锡销售。正是因为规模扩大,一位无锡客商还决定在当地投资一个20万只鸡的现代化养殖场。又如耦耕镇富民蔬菜专业合作社,由村支书郑友东发起,建了钢架大棚,种植辣椒10多年,在当地很有威望,带动了许多农户加入。现在该合作社有2000个大棚,每个大棚平均1亩地左右。

三是“经济人”型。这里所讲的“经济人”,不同于经济学意义上的“经济人”,它是地方政府部门对农村生产经营型农户的指称。大户领办型,主要指销售商。如洋马镇天香菊花专业合作社,在全国17个主要药材市场建立了办事处,设立了23个外销窗口,年销售干品菊花4000吨,占全国干品菊花产量的50%,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左右;射阳县富阳苗木花卉产销合作社,是由当地党员“经济人”吴刚牵头的。这个合作社过去是一家一户生产,2007年6月成立。成立不久,成果就比较明显,它的产品打进了北京奥运以及上海市博会的开幕式。

四是农民互助合作型。主要是指农村一些技术或销售型能人,为了克服单独从事某个行业的市场风险而主动通过互助、合作的方式成立的合作社。如射阳县通洋镇食用菌产销合作社,成立于2006年年底。这里的农民种植食用菌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是中国食用菌之乡。为了突破当地狭小的市场,由几名党员牵头组织部分农民到外地开拓市场,在全国10多个省100多个县级以上城市建立生产基地,把菌种带到全国各地去种植,带动了1万多农民创业,产值3个亿,纯利润1.5个亿,人均纯收入增加3800元。

针对合作社的不同形式,党组织在必须做到“有所为”的基本原则下,“进入”合作社也采取了不同的形式。概括起来,主要有四种:

一是单独组建。按照党章规定,合作社社员超过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可以单独组建党支部。党员如果超过50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党的总支委员会或党委。

二是联合组建。合作社党员人数不足3名,可以就近与其他合作社联合组建党组织。如一个合作社有2名党员,另一个合作社也只有2名党员,两个合作社的党员一起组建联合党支部。

三是挂靠组建。在合作社党员人数较少,没有成立党支部的情况下,可以挂靠在主管部门党组织,成立党小组,待条件成熟以后成立党支部。

四是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针对第二、三种情况,射阳县委组织部在每一个合作社中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一是协助合作社规范内部管理;二是为合作社单独组建支部创造条件。党建工作指导员主要由经验比较丰富的党务工作者以及一些后备干部组成。全县有78名党建工作指导员。

射阳把党支部建在产业链上,目前,在全县104家合作社中建立了党的基层组织。

二、运行效果如何

“党支部+合作社”模式主要由党组织、龙头企业、基地、社员(农户)等元素组成。党组织发挥组织引导、服务作用。其中党支部的功能,射阳县委组织部描述为“组织引导、协调服务、典型示范、保证监督”作用。龙头企业发挥带动作用,基地进行原料加工,农户进行生产并提供生产原料。这四个“元素”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形成了建立在生产链条上的以党组织为领导的“组织带动新体系”。党的建设不仅服务于经济建设,而且有机地融入到经济建设之中去。“党支部+合作社”不是简单的叠加,而是有机融合,是把党的组织优势与合作社的资金、市场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党建与富民的相融互动。

党支部在合作社中的作用和活动,主要体现在“四个围绕”上:

一是发挥党员的能力优势,围绕提高生产技能开展活动。庆缘康养蜂合作社的发展具有典型性。这是一个以加工企业为龙头带动而形成的合作社,核心成员有2000多户蜂农,有苏中、苏辽、苏蒙、苏新四个生产基地。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其原来的药物残留超标,影响到企业的产品安全问题。这要求企业必须有一个保证质量、稳定的原料来源。合作社通过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实行溯源管理,在四个生产基地都建立党小组,党小组成员也是技术员,在整个生产流程中建立蜂蜜档案,随时抽查档案,发挥积极的监督作用。在党小组的努力和带动下,该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达到了美国食品与药品监管局(FDA)和欧盟的有关质量认证标准。目前,该企业20%的蜂产品产量用于出口。

二是发挥党员获取信息的优势,围绕共享信息资源开展活动。所谓信息共享,就是让党员把在全国各地了解的信息定期在信息发布会上发布,让每一个社员了解市场信息,及时调整种养规模和品种。会后,还以简报的形式加以详细说明。

三是发挥党员熟悉市场的优势,围绕拓宽营销渠道开展活动。主要是党员经济人通过走南闯北找市场,在外地设立营销窗口和办事机构,解决农民农户产品销售难的问题,把更多的农民培养成为经济人大户。

四是发挥党员监督作用,围绕放大品牌效应开展活动。县委要求党组织带领合作社“有名有姓地闯市场”,重视注册农户产品的商标,以增加农业的附加值,提高农户的品牌意识。在合作社成员共同保护品牌的活动中,党员要积极主动地发挥监督作用,打击各种掺假行为,保护共同品牌。

与此同时,上级党组织也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指导。例如射阳天马镇党委提出,党支部在合作社中要做到“指导不指令、参与不干预、鼓励不包办”鼓励但不强制农民加入到合作社来为了协调、管理合作社的有关工作,党委还成立一个“党支部+合作社”办公室,协助合作社的申请办理工作。

三、对推进农村基层党建有怎样的意义和启示

综观射阳党建模式,合作社虽然是一个小载体,但在党支部领导下,二者的有机结合却是一篇“大文章”,它反映出了当前农村党的建设的许多新涵义。

1、“党支部+合作社”体现了农村基层党的建设的正确方向

合作社之所以在世界范围内蓬勃发展,是因为它代表了未来农村经济组织发展的方向。各国乡村建设的经验表明,与其他产业与职业相比较,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相对弱势的群体。在弱质产业和弱势群体中发展合作社经济,对于改善他们的地位,缓解他们与其他产业和群体的失衡,都有着积极而深远的意义。基层党组织支持并引导合作社的发展,表明我们党在承认农民为弱势群体这个基本事实的前提下,深刻把握农村工作的普遍性规律,以实现农民经济利益为前提,以合作社为载体,把农民从人民公社、乡镇企业等既往的经济组织形式的基础上再次组织起来,是对利益分化和多元化背景下农民的新型代表机制的成功探索。

2、“党支部+合作社”是对党的农村工作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扬

回顾我们党支持和领导发展农民合作的历史,既有经验,又有教训。我们党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并不失时机地推动人民自己选择的实现民生目标的各种组织形式的发展,合作社经济就是其中之一。我们党还十分注重在合作社这种形式下开发它的多种功能,使合作社除了经济职能,还肩负着政治、文化以及社会发展的职能。如在大革命时期组织合作社反抗地主、劣绅阶级剥削,边区政府时期组织合作社发动群众运动、进行“文化”改造,新中国成立初期通过合作社实现集体化的社会改造目标等。这些经验,都是弥足珍贵的。正因为有这些经验,改革开放以后发展农民合作的尝试才有比较高的起点。与1950年代初期的合作社相比较,当前农村的新型合作社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保证了村民自主权,进社、退社自由;二是无行政权力干预;三是合作社既包括以农户生产资料、劳动力入股的合作产权,也有农户对生产资料的私有产权;四是合作社保证社员公民权利、经济权利、政治权利。不难看出,在这些特点背后,是我们党长期实践的深厚积淀。

3、“党支部+合作社”是党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做主的实际体现

所谓“支部+合作社”是指支部引导、保障、协调、服务于合作社,发挥党支部核心作用,把合作社经济做大做强。在支部领导活动中,支部的功能被定位为诸如“发展富民的组织带动新体系”(江苏射阳县),“实现农村党的建设与农村经济发展的相融互动”(四川南江县),等等。支部的组织形式根据行业特征、产业链的地域分布幅度而定。随着更多的农户加入到合作社中来,合作社的功能开始超越了经济范畴,向社区治安、文化建设、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发展。如射阳县由个别合作社发起组织的新农村农民艺术团、四川南江县沙河镇农产品流通合作社向农村伤残军人的义务捐助活动等等。

合作社内部采取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协商、民主管理的治理结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作为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合作社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严密的运行制度,按照章程开展各项活动。合作社的成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权力机构,合作社的成员可以依照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参与对合作社的控制、决策和管理。合作社的理事会、监事会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向成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每个成员都享有一人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合作社的重大事务都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确保成员参与决策的民主权利。从这个角度上讲,合作社组织实际上成了在村民自治之外的又一种新型群众自治组织。

4、“党支部+合作社”是建设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生动实践

党的组织寓于群众之中,这是我们党多年来行之有效的群众工作法宝。成为执政党后,党面临的最大威胁是自身的官僚化。受科层结构之累,执政党比革命党更容易脱离群众,这是一个普遍规律。要避免脱离群众的危险,光靠思想上有认识是不行的,仅仅把联系群众作为一种作风来强调也是不行的。必须善于找到能把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与群众连接在一起的载体。合作社就是这样一个有效的载体。“支部+合作社”正是发挥党员的“联结点”和“黏合剂”作用,通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实绩励人,以品德感人,以榜样示人,影响群众的行为,改善社会风气,在群众中形成合作团队,引导群众组织起来。党组织存在于合作社之中,还可以利用执政资源积极为群众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社会凝聚力、向心力,真正形成以党内和谐带动社会和谐的局面。可以说,“支部+合作社”是我们党投资社会资本的一个有力举措,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

射阳“支部+合作社”的党建模式是党在基层社会中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的创新。它成功实现了乡村社会发展中农民利益的表达与整合,突出了以乡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为核心的党建目标,把群众吸引到党组织的周围,扩大了农民制度化政治参与渠道,把党的先进性建设和党所推动的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为当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寻找了一条新路子。此外,合作社属于民间组织,因此,“党支部+合作社”模式也为当前我们党正在积极探索的如何处理好与社会组织关系的课题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执笔人:祝灵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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