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体育事业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理性认识与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理性认识论文,公有制论文,为主体论文,共同发展论文,体育事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分类号 G80-05
1 所有制理论新突破对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的理解与认识
所有制理论是邓小平经济理论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改革的深化,如何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改革公有制实现形式,使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推进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的紧迫的要求。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关于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的论述,总结了改革实践的新经验,概括了理论研究的新成果,有针对性地回答了改革实践中提出的新问题,是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重大突破。通过认真学习领会并联系我国体育事业发展实际,笔者认为,所有制理论取得重大突破体现在三个方面,这三方面的突破对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亦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关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新概括,转变了对体育事业发展中所有制构成的认识。如何概括我国现阶段的社会基本经济制度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过去受所有制结构“纯而又纯”思想的影响,把基本经济制度简单地等同于社会主义公有制,至于公有制以外的其他所有制成分,则控于“基本经济制度”之外。十五大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就大大拓展了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是一种理论概括。按照这种概括,非公有制经济由“制度外”进入“制度内”,由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转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从制度上给非公有制经济确定了“名份”。长期以来,同样受所有制“纯而又纯”思想的影响,体育系统内部一些人对体育公益性含义理解偏颇。认为公益性事业只能由国家承担才算名正言顺。而对社会其他所有制成份参与或承担办体育,持不赞成态度,认为会影响体育的公益性质。由此,影响并制约了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事业的发展建设。近年来,尽管我国体育社会化、产业化取得较大进展,但社会各方对体育投入仍多限于捐资赞助,真正参与体育本体事业发展的却十分有限,根本的原因并不是体育本身无利可图,而是由于受所有制构成的影响,对社会参与办体育采取歧视待遇及缺乏有效的政策鼓励和引导,才是根本所在。实际上,我国对外商在国内的投资已采取了“国民待遇”,这一措施极大地增强了外商投资信心,对我国成为世界第二大外资流入国产生了重要作用。然而,对体育的投入却受所有制构成影响,社会资本投入有限,政府财政仍然承担着体育发展投资主体的责任和压力,这种单一所有制,影响了体育的发展规模与速度。
第二,“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的理论,将对体育事业发展动力实现多元化产生重大影响认识。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采用”。这一理论相对于传统的“归属论”,是一个很大的突破。以往在社会参与办体育过程中,普遍存在着一种现象,即参与发展可以,但必须改变身份,在许多人的思想观念中,公有制(即国家所有制)被视为发展体育事业最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有效形式。十五大报告特别对上达认识误区做出修正,提出了:公有制不能只有一种形式,可以而且应当有多种形式。也就是说,不同所有制可以有同一种实现形式,而同一种所有制可以采取多种实现形式。判断和处理问题的标准就是“三个有利于”。一切有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当用来为发展社会主义体育事业服务。
第三,在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对国有资产进行“战略重组”的观点,其中一些新的认识,对国有体育资产保值增值及减少流失具有重要意义。其主要意义有如下几点:
(1)国有资产战略重组的必要性在于消除所有制结构不合理的对生产力的“羁绊”。目前许多地区在场馆设施方面,重投入轻管理,缺乏必要的维修和营运投入,增量资产不足,存量资产效益差,得不到保值增值。社会上愿意进入的资本受所有制影响较难进入。由此,造成国有体育资产的流失。资产重组对于盘活闲置国有体育资产及体育存量资产的开发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国有资产重组的要害在于公有资产“质”的提高,一是要效率和效益,要在平等竞争中体现其优势地位;二是按照十五大报告特别指出的:“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国家拥有的体育资产应掌握体育发展的命脉,对其发展起主导作用。即国家应拥有关键部门和先导部门。包括体育彩票发行、体育基金会设立及管理、国家体育标志使用权等。
(3)资产重组的机制主要运用市场机制,强调把“市场为导向”作为结构调整的总的原则。例如我国现有各类体育场地中,仅篮球、排球、门球三种场地的总和占全部场地的87%,比重远远大于其他的体育场地。这种构成与体育项目开展的全面性和大众对体育的多种需求,存在很大的差距。应当以需求多元化为导向,对体育存量资产不合理结构进行调整。
2 我国体育事业所有制构成现状及其影响作用分析
2.1 与多元化动力推动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相比,比较单一的所有制构成难以推动体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目前我国经济增长中,国有经济的份额呈逐渐减少趋势。在国家财政收入中,虽国有经济的贡献仍最大,但比重有所下降(见表1)。这一方面说明以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方针得到了贯彻,另一方面也说明国有经济增长缓慢,作用减弱。此外,在推动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的投资需求扩张中,非国有单位的作用也表现出迅速上升的态势。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国有单位的作用率1991年为67.0%,1992年为70.2%。此后就大幅度下降,1994年降至42.5%,而期间国民经济仍保持了2位数的增长,并未因国有单位投资率下降而受到影响。集体单位的投资作用率呈相似的变动态势,而其他所有制单位的作用率则由1992年的1.7%迅速增长1994年的46.3%,超过了国有单位的作用。说明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所有结构多元化已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尽管国有经济在GNP、财政收入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所占比例作用有所减小,但其资源占用份额却最大,主体地位仍十分牢固。多元化发展,并未使公有制地位受到影响。然而,目前在我国体育事业发展中国有份额无论是资产份额还是投入份额都占绝大数量,所有制形式单一化。据国家体委有关部门提供的数字,1994年全国体委系统国有单位占绝对多数,比重为97.8%(见表2),非国有比重为2.2%。而我国目前整个国民经济中国有份额已由1978年的99.1%降至1997至的75.8%,非国有份额则由0.9%上升至于24.2%,相比之下体育系统国有份额远远高于国民经济中国有份额的比率。随着投资体制改变,国家将逐渐从200多个行业中撤出,转向重点扶持支柱性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及高科技领域,而国家较大幅度增加对体育投入的可能性极小,因此,目前这种单一的所有制形式,若不能尽快扭转将对我国体育事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2 近年来体育系统国有单位人员增加高于全国平均增幅,但效益提高缓慢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课题组提供的材料:1996年第三产业国有经济单位职工的比重由1995年的48.2%上升至49%,增加0.8个百分点。体育作为同期职工人数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人员增幅达3.4%,高于全国平均增幅2.6%个百分点。相当地方体委的人员超编,减员增效难以实现。尽管近十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体育经费增长率已接近15%,高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1979年~1995年我国的GDP年平均增长9.8%)。但用于人头费的支出占增加投入的相当部分,使得增加事业发展投入有限。由此影响了体育事业的整体发展水平。据国家统计局社会与科技司完成的1995年~1996年形势分析与预测蓝皮书提供的资料显示:卫生保健和文化体育两领域的发展指数与1994年基本持平(见表3)。1995年卫生保健和文化体育的投入和规模有所增长,但综合质量、结构、效益、水平等方面变化不大,这两个领域的发展与其他领域比较相对较慢。
2.3我国体育用品业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所有制多元化
我国的体育用品业资产营运及保值增值明显好于体育其他领域。近年来在投资增量不大的情况下,仍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1989年~1993年,全国体育用品行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为6726.8元/人/年。体育用品产销两旺,市场交易发展迅猛,交易额由1995年的近10亿元,猛增至1997年的60亿元。目前,我国体育用品业已形成规模生产、规模经营,除满足国内市场需求,还有一定的出口额(每年以35.94%的速度增长,高于全国轻工业产品22.7%的出口增长速度)。体育用品业效益好的主要原因,除拥有巨大的消费市场,就是在多元动力推动作用下形成的。据《中国统计年鉴》按细分的行业比较独立核算企业口径测算,1995年体育用品业国有份额为12%(比例数为100)。以较小的国有资本带动了较大份额的社会资本,达到了国有资产管理局提出的国有经济按照1:1的比例带动其他社会资本的标准。这一良性运作态势亦与国家在行业发展方面给予的优惠政策有关,目前国家对体育用品业的外商投资没有限制,从而鼓励外商积极参与这一行业的发展。体育用品业这种多元发展模式对体育本体产业发展应有许多可借鉴之处。
2.4 与体育用品业外商投资相比,体育本体产业外商投资数量少、规模小
我国目前在体育本体产业方面,尚未出台有关外商投资的政策规定。作为具有很大发展潜力的行业,1995年国民经济12个大行业,卫生、体育作为一个行业计算(见表4),与其他行业相比明显滞后。此外,在资本投入规模上,卫生、体育行业与其他行业相比亦有一定差异(见表5)。外资规模的行业差别,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外商投资重点和行业发展的不同特点。目前外商对体育较大规模的投入多集中在高尔夫球场建设与经营,而该项目在国务院1998年修订并重新颁发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被列在“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内,由于属于国家限制类项目,所以未来这方面的外商投资不会大幅增加。
2.5 国有体育资产营运效益较差,难以带动社会资本参与体育发展,从而影响所有制多种形式实现
截止1995年末,国家46年间对各类体育场地建设累积投入372亿元,这一庞大的国有体育资产,其营运、获益及对社会的公益贡献都尚未达到理想状态。以体委系统为例,目前全国体育系统拥有场馆一万多个,这些场馆少则耗资数百万,多则上千万甚至上亿元。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和部门所有制的限制,目前相当数量的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不够。即使开放,在管理、服务等的办法也较少。加上现有体育场馆绝大多数是按照体育训练和比赛的要求设计的,功能比较单一,缺乏相应的配套服务设施,尤其是在群众健身、娱乐等设施方面差距较大,除了每年安排几次大的体育比赛和文艺演出外,很难吸引群众,场馆利用率不高,效益不好。据统计1991年~1994年四年间,体委系统经营所获利润2.3亿元,年均5750万元。若以体委系统一万多个场馆计算,每年场馆年均创利不到6000元,而这些场馆所拥有的固定资产大都在数百万,上千万甚至亿元以上,使用效益低下,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如果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局提出的:国有经济是按照1:1的比例带动其他社会资本,并且今后这个比例还要扩大,要按照1:2或1:3甚至更高的比例带动整个社会资本的做法。那么,上百亿的国有体育资本带动的社会资本应当是十分可观的。而目前国有体育资产营运状况,不仅距国资管理局提出的标准相去甚远,而且社会资本也因其效益不高而不愿进入。
2.6 观念滞后,将公有制简单等同于国有制,致使发展动力单一化
长期以来,一些人将国家所有制视为公有制及其唯一实现形式,认为公有制为主体就是国家所有制,许多省市体委的“服务公司”都因其“集体”身份而受到不公的待遇。似乎国家所有制越多越好,比重越高越好,并将其作为衡量社会主义性质的标准。事实上国家管不了,也管不好如此庞大的国有体育资产,数百亿元的场馆设施,每年需要投入数亿元的营运、维修费用。当前,就是由于缺乏财力,体育场馆设施的功能改造及设施更新投入不足,造成使用功能单一,设施老化,严重影响了效益与竞争力。
由上所达,可见国有份额过高,所有制单一化是影响和制约我国体育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为此,正确理解与认识所有制理论新突破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探索推动国有体育资产营运的有效途径;探索建立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体育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对体育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3 实现我国体育事业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思考与探索研究
党的十五大再次明确了坚持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改革,积极推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的前进方向,为改革目标实现和保持正确的前进方向,提出了调整和完善所有结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第一系列具体的战略措施,这将对我国体育事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据估算,由于我国现有场馆因功能较单一,影响了使用率,若要对其进行功能改造,所需投入将是十分巨大的。依靠政府有限的投入是远不够的。因此,必须突破所有制单一化,大胆探索利用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多样化,在这一过程中,应正确把握和运用下述几项原则:第一,明确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也就是说应当明确社会主义公有制亦是我国体育事业的基础;第二,明确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该阶段的主要矛盾就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增加体育供给,而国家财力有限,为解决这一矛盾就需要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增加体育供给;第三,明确公有制不能只是一种形式,同一种所有制可以采取多种实现形式,而不同所有制也可以有同一种实现形式;第四,明确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原则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当用来为发展社会主义体育事业服务。在深刻领会上述原则基础上,笔者就发展社会主义体育事业公有制实现形式多种化提出如下思考:
(1)转变那种把公有制及其实现形式看作是简单的、凝固不变的观念。这种转变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而是国家发展的必然趋势。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国家将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重组、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将国有资源从几百个行业领域中抽出来,集中到国有经济应该而且可以加强的领域。如基础型、战略型、特殊型的行业,提高国有资本的素质。而体育被列入加强领域的可能极小,因此,应服从国家战略调整的大局,转变那种认为国有比重越高越好的观念。真正认识国有资产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现有国有体育资产存量,已占主导地位,具有很强的控制力,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这就是说目前国家及地方拥有的体育资产完全具备了支配推动社会资本的实力。通过混合所有制发展,多种所有制平等竞争,必将推动体育事业的极大发展。
(2)明确宣布和认真执行对各种所有制成分,参与体育资源开发利用一视同仁的政策,消除对不同所有制成分的差别待遇和非国有成分在法律地位、社会身份、价格及体育市场准入等方面的歧视,着力营造平等竞争的环境,实现在市场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使各种所有制成份都能在统一的法规框架下各显其能。
(3)在现代社会化生产的条件下,实现产权社会化。即以公有制为主体无疑是应当坚持的方针。但是,公有制具有多种实现形式,而不能将它局限于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更不能把国家所有制看作“公有制的最高形式和社会主义追求的目标”。因此,要大力倡导对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如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的探索和开拓。
(4)股份制作为公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应在职业俱乐部改制和组建中发挥主要作用。国家和各级政府对实现股份制经营管理的职业俱乐部或其他性质的俱乐部不需增加资金投入,只需对各俱乐部所依托的场馆设施进行股份制改造。目前国家和各级政府兴建的体育场馆设施的固定资产原值大都在数百万,上千元甚至上亿元,以此来支配推动社会资本,肯定会加速体育本体产业的发展,也会很好在解决庞大的维修、改造和营运费用严重不足的问题。只要注意保留其中的国有成分,由国家控股,就谈不上私有化。具体运作上,首先,由政府授权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将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剩下的净资产整体改组为股份制,即不管经营性资产(场馆设施)还是非经营性资产(办公设备等)统一改组成股份制,将其作为股金投入。国有资产所有者为俱乐部的股东,此方法可称为资产换股式或股份吸取式。该模式因不需太多资金和投资风险较小,而对资金严重不足的我国体育事业来讲是比较合适的,但对俱乐部的经营管理水平要求较高。其次,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即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高级经理人员三级管理体制。这种股份制作为混合制,是公或是私,关键要看控股权掌握在谁的手中,我们认为目前的俱乐部改制中具有明显的公有性,国有体育资本数量优势十分明显,公有制占主体地位。
(5)“托管”是盘活体育存量资产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之一。我国现有体育场馆设施主要是为训练,竞赛和大型群众活动服务的,功能较单一,可用于开展群体活动的场地面积往往不到建筑面积的10%,缺乏群众健身锻炼的配套设施,大部分建筑经费花在看台等附属设施上,使用效率低,巨额的维修管理费成为公有体育场馆的沉重包袱。这种状况,使得相当部分的场馆设施存在低效、无效运行,由此造成国有体育资产的流失。如果对现存体育资产做必要的功能改造和调整,以较少的资金投入。就可推动较大的资本实现良性运转。然而,目前许多地方的政府财政很难承担这种投入。因此,“托管”便是盘活体育资产存量的有效形式。所谓“托管”就是把体育系统一些闲置的设施及经营性资产委托给愿意承担经营管理的个人及单位,由社会资本进行功能改造、维修和营运。它不涉及主权转让,只是经营性体育资产经营权的让渡。承托个人及单位不承担被承托资产原有的债务,只需要向所有者上缴资产经营和增值成果,同时托管后,被承托资产的经营者的选聘和管理完全由承托个人或集体自主决定,实现承托者分享的利益与承担的风险对等。承托方作为社会资本,应是实力较雄厚的个人、单位、企业或公司,其必须有条件和能力对托管的资本进行功能改造、维修,使国有体育资本营运高效化,并确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