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乡土小说的悲剧意蕴_乡土小说论文

五四乡土小说的悲剧意蕴_乡土小说论文

“五四”乡土小说的悲剧意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意蕴论文,乡土论文,悲剧论文,小说论文,五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五四”乡土小说创作表现出了中国现代文学普遍具有的悲凉感伤的美学风格。本文通过对创作者的悲剧思维倾向、作品的悲剧主题内涵和作品的悲剧表现方式三方面的分析描述揭示出了“五四”乡土小说所蕴含的悲剧意味。

关键词 乡土小说 悲剧意蕴 五·四时期

悲剧意识是中国现代文学超越传统文学的个体和群体的审美文化自觉。众多的中国现代文学作品以其独特的品格显示了创作者的这种美学追求和文化建筑,即以悲剧方式感知、表现历史人生,自觉地置悲剧于社会人生和文化价值模式里去反思封建文化,探究人的价值意识和社会进步的条件及必然性。20年代在鲁 迅和文学研究会影响下悄然崛起的乡土小说创作群正是这种审美形态的追求者和实践者。他们以积淀于创作意识深层的悲剧情愫冷峻地关注着他们已弃之远去的乡村的苦难和黑暗,展现那亘古大地上时时演进着的人与社会生存环境,人与人之间的对立、对抗,凸现那个世界的荒凉沉郁和附着其土的贫困、愚昧、残酷与野蛮,从而使他们的乡土文学创作表现出了中国现代文学普遍具有的悲凉感伤的美学风格。基于对20年代乡土小说所带有的这种在中国现代文学里具有普遍意义的审美方式的特殊关注,本文试图通过对创作者的悲剧思维倾向、作品的悲剧主题内涵和作品的悲剧表现方式这三方面的分析描述来达到对“五四”乡土小说所蕴含的悲剧意味的揭示。

“一部文学作品的最明显的起因,就是它的创造者,即作者。因此,从作者的个性和生平方面来解释作品,是一种最古老和最有基础的文学研究方法。”“‘创作的过程’应该包括一部文学作品从潜意识的起因,以至最后修改的全过程,……”[①]基于这种理论,我们有必要先从乡土小说创作者本身入手,通过对他们身世际遇的宏观考察,来分析其创作过程中的情感倾向,从而从作家创作的思维取向的角度更有效地挖掘“五四”乡土小说蕴含的悲剧意味。

“五四”乡土小说作家大都出身于中小城镇或偏远的乡村,都经历过家道中落的悲哀或原本就贫困惨淡的童年。他们与中国乡村社会有着较多的接触,既看到了农村下层人民的优良品质,同他们结下了深厚的感情,又亲眼目睹了中国乡村世界的野蛮残酷、破败凋蔽和中国农民困顿而悲惨的生活。也正是现实强加在这些作家生存之上的种种切身伤害和苦难记忆把他们对社会无情的悲愤、对人生无奈的伤感印烫在了他们早年的意识底片上,从而形成了他们以悲凉目光观照社会人生的潜在心理。当这种含有悲剧情绪的潜在意识暗流和现实中与之具有同质内含的奔流的活水相碰撞,进而汇合之后,悲剧意识便以更显明、更浩大的合流态势出现了。这一情况用詹姆斯的说法就是“意象和意念一时掉进了‘脑海无意识的深渊之中’,在经历了人世‘沧桑’之变后再次浮现了出来。”[④]当然,这里我们并不是说在“五四”乡土小说作家那里,早年的悲凉际遇已经全部掉进了他们“脑海无意识的深渊之中”,而是指由这一际遇所诱发的那种悲剧情绪已经渗入了他们的潜意识之中,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溶化在了他们的思维方式和精神气质里,成为随身负荷的其人格建构的一部分。

悲剧情绪存在于“五四”乡土小说作家们的意识潜层。但是这一意识暗流如若不和来自于现实世界的与之同质的主观情绪相契合,暗流也只能以潜在的形式存在于意识深层,而不可能再次浮现出来。鲁迅把乡土文学称作“侨寓者”的文学,形象生动地说明了“五四”乡土小说作家大多是远离故乡,寓居客地的青年,是实实在在的“异乡人”。这些敏感而爱幻想的“异乡人”在他们能够独立的时候,逃离了偏僻闭塞的乡村,走入了乱花迷眼的大都市,这固然有着“五四”新文化运动感召的影响,但也不乏被生活放逐的因素。所以,大多置身都市的“五四”乡土小说作家的心灵是沐浴着被生活驱逐到异地的悲哀的。

然而,带着被故乡放逐的悲凉心境的“五四”乡土小说作家并没有在他们渴慕已久、寄托着他们青春美梦的都市里找到欢乐和希望,恰恰相反,中国现代都市一开始就把失望和苦闷带给了他们,这里的一切太陌生、太冷漠、太现实。满身土气的他们,受到的尽是冷眼和不屑,困顿清贫的境况又给他们带来生的苦恼和悲哀。

背负着远离故土和客居异地的双重悲哀,“五四”乡土小说作家们开始扭过头去,希冀在远去的故园中找寻到精神的慰藉和寄托。这种祈望以追忆来抚慰今昔的心境是相当悲凉的,何况现实中的故园也已破败不堪。“父亲的花园”(许钦文《父亲的花园》)已然失去,只有对童年梦幻般的回忆还是美好的,但这种美好显然是被时间滤去了许多现实的残酷后沉淀下来的带着伤感成分的回忆。“即使是童年的悲哀也比青年的欢乐来得梦幻,来得甜密啊”(王鲁彦《童年的悲哀》),回忆之后却是更深长的悲凉,“也许因了童年生活太美丽了,更显出现今的生活,是东西南北都突兀,更尝出现今生活的辛酸来”(潘漠华《人间》)。所以,对于这些迈进都市的乡土小说作家来说,无论是在心境,还是外部氛围,都让他们时刻感觉到悲哀、悲凉之雾的包围,时刻体验着种种悲剧性的感受。

如果说离乡和侨寓这种外在生存状态的变化还只是把悲剧性感受留在了“五四”乡土小说作家们的心理感受的表层,那么其深层的悲剧心理则是在接受新兴的城市文化的过程中形成的。在这一过程中,乡土小说作家们必不可免地产生了汲取与排斥的悖向心理,从而导致了其文化心理上的诸多冲突、焦虑和痛苦。而对于这些尤以其文化人格昭示与世人不同的乡土小说作家来说,这种来自于个体文化心理结构深层的痛苦比之生的苦闷更为沉重、深远。特别应该指出的是,无论对城市文化持有何种选择心态,“五四”乡土小说作家们都没能在创作中摆脱悲愤、悲怨、伤感的悲剧性情感倾向,相反,文化心理结构深层的悲剧意识所诱发的悲剧思维却将这种倾向强化了。

“五四”时代的中国现代社会处在一个非常复杂的历史转换时期,经济上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和小农经济到市场经济;文化上从传统文化向现代文化生成和转变。在这一时期,包括马克思主义在内的西方近、现代的思想文化财富,作为一种与封建文化相对的异质新文化,已经在中国发达的现代都市里传播。这样,城市文化因较多地汲取异质文化的营养,便以其现代品格作为古老乡村文化的对立物而存在。但是,这种城市文化由于一开始就受到了西方商业文化的冲击,部分地被腐化了,它本身也并非一种健全的文化。在这种新旧交替、杂糅,难以有一固定、科学的价值尺度的历史转换时期,悲剧意识常常发生,形成一个悲剧地带,如雅斯贝尔斯所说:“当新方式逐渐显露,旧方式还依然存在着。面对尚未消亡的旧生命方式的持久力和内聚力,新方式的巨大突进最初注定要失败。过渡阶段是一个悲剧地带。”[⑤]就是在这个时候,“五四”乡土小说作家们走入了现代都市。在新的文化环境中,他们汲取着城市文化的营养,以现代意识涤荡着他们被古老的封建文化占领的灵魂阵地,逐渐地接过了西方文明的民主主义、人道主义的接力棒,承担起思想启蒙的时代职责。但同时,乡土小说作家们对于感染着现代意识的城市文化也并非完全认同、适应。一是因为这种文化本身的缺陷;二是因为这些作家自幼生活在僻远的乡间,早年接受的是封建文化的启蒙,“乡下人”所特有的传统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情感趣味都顽固地积淀在了他们的深层文化心理结构中,一时很难被城市文化所同化,以致于他们都在不同程度上自觉或不自觉地对城市文化采取了不合作态度。就在这种汲取与不适的矛盾心态之下,“五四”乡土小说作家们又把目光投向了远离的故土。对于前者,是为着适应思想启蒙的时代要求;对于后者,则是出于对故乡的母性依恋。于是,文化接受过程中形成的心理冲突便在乡土小说作家那里表现为理性与乡情的纠结。

当作家们沉溺于乡情时,他们开始沉醉在童年与故乡的回忆中,品味那永远消逝了的岁月。由于对污浊的现实环境的厌恶,由于渴望在对故乡的怀念中找到精神寄托,更由于时间和空间的距离增添了人们怀乡情怀中的美感,故乡在乡土小说作家那里保存了一种越来越美好的印象。但当这些具有责任感的作家们真正回头观望现实中的故乡时,面对的却是荒凉萧疏的故园和故乡人民的苦难。悲剧性情境使得一份排解不开的伤感时时萦绕在乡情依依的乡土小说作家们的心头,乡情便成了乡愁,悲剧情绪也便成了作家们创作思维中汩汩流动的一股意识流。

当作家们偏执于理性时,他们以一个都市现代文化负载者的眼光去冷静地审视他们曾生活其中的乡村文化,种种落后、沉闷、凄惨、野蛮、愚昧的景象便进入了他们的视野。那是一个人类精神的地狱,一片人类物质的荒原。于是,悲剧意识作为理性文化思考的结果进入了乡土小说作家们的创作思维。当他们在这种悲剧思维的诱导下,以悲剧审美方式关注乡村世界而创作时,中国农村的贫穷、落后、野蛮、黑暗,以及生存其间的乡民的不幸和苦难便都被生动深刻地表现了出来,从而使他们的创作时时涌动着一种由悲剧意识外化而来的悲剧情绪。

至此,我们很清晰地看到,在“五四”乡土小说作家们由离乡到侨寓,再到逐步涵纳城市文化的全部历程中,悲哀、悲愤、悲凉、伤感等悲剧性情感始终占据了其情感世界的主导。这固然是现实际遇使然,也与本节开始论及的乡土小说作家们的精神气质中的悲剧因素不无关系。而且因为这一情感倾向恰恰与潜藏在乡土小说作家们意识深层的悲剧情绪相暗合,两种悲剧情感流便聚合而为一体。这股强大的悲剧情感流最终在理性文化思考的催化下成为一种悲剧意识进入了作家们的创作思维空间,从而使乡土小说作家们以悲剧审美方式关注其审美对象,在创作中表现出了鲜明的悲剧风格。

在中国现代,甚而整个20世纪,影响最为深广的文化应首推科学和民主。它跨越了个人和政治偏见而融入中国现代文化思想中,成为中国现代文化思想的两大支柱。接受过不同程度的西方近、现代科学民主思想熏陶的中国现代作家大都归属于这一文化思想体系。他们在对科学民主的信奉和尊崇上达到了惊人的一致,可以说,几乎没有一个可以称其为现代意义上的中国作家是宣扬反对科学,反对民主的。在接受过现代文明的洗礼,同时又以客观冷静的态度关注现实人生的“五四”乡土小说作家那里,科学和民主的观念同样得到了认同,并深入到其文化思想的内核之中。因此,“五四”乡土小说作家们的悲剧意识也受到了科学与民主观念的浸润,从而使其悲剧创作体现为对传统的批判和对人的价值的关注两种主题倾向。通过对这两种主题的开掘,“五四”乡土小说作家向我们展示了其笔下悲剧的两个基本要素:悲剧的制造者(悲剧原因)和悲剧的承受者(悲剧结果),从而显示出其悲剧的丰富内涵。

中国现代文化中的“科学”,已是一泛科学概念,它常与愚昧、封建、封闭等对立,而与文明、进步、人性等观念混同。当“五四”乡土小说作家们以此种内涵的科学观念去观照他们的创作时,中国现代悲剧的一个基本主题——批判封建传统,呼唤现代文明便在其作品中表现了出来。在具体创作中,作家们主要通过三种不同的悲剧审美视角达到了对这一主题的揭示。

首先就是对弥漫于中国封建宗法制农村的反动传统观念的深刻批判。“五四”乡土小说作家们叙写了中国乡村社会中的一幕幕人间悲剧,而且鲜明地指出了制造悲剧的罪魁就是惨无人道的封建道德和礼教,就是多少年来一直束缚人们思想的反科学的传统观念。叶绍钧《一生》中的伊、台静农《烛焰》中的翠儿以及静姑(彭家煌《喜期》等人的悲剧无不向我们昭示了腐朽的封建伦理道德和反动的传统观念的罪恶。正是在这种道德和观念的支配下,妇女被看作是满足男人需要和传宗接代的工具,她们自身根本没有作为一个独立的人的权利。她们被规定着尊奉三从四德、从一而终的荒唐戒律,为了男人无条件地忍受一切悲哀和不幸。而她们自己也因着自身的软弱和长期被封建思想所禁锢而默默承受了这一切。于是,“五四”乡土小说作家笔下的妇女就这样被封建道德和传统观念推入了悲剧深渊。事实上,封建道德和传统观念的破坏力远不止于此,它们的庞大触角伸向了中国封建宗法制农村的每一个角落,无时无刻不在制造悲剧。文卿先生只因为没有儿子,便在极度痛苦失望之中坠河身亡(叶绍钧《遗腹子》),金纱和小小生的爱情只因不符合人们心目中的道德,便要遭到毁谤和扼杀(许杰《台下的喜剧》)。火吒司只是对雇主家的小姨偶尔有节制地表示了一点爱慕之情,就被解雇了(潘漠华《人间》)。他们的所做所为并没有触犯谁的利益,只是未能迎合封建的道德和观念,是传统观念所轻视或禁止的。只因如此,他们便遭到悲剧性的沉重打击。“五四”乡土小说作家们正是通过对这些被传统观念抛入悲剧深渊的乡下人的不幸命运的关注,有力地表达了他们对封建传统的批判。不彻底地抛弃封建传统观念,也便不能彻底地远离悲剧。

其次是对点缀于僻远乡村的冷酷野蛮习俗的淋漓展现。在“五四”乡土小说作家的笔下,我们可以看到形形色色的愚昧、野蛮、甚至带着血腥味的乡间习俗。这里有械斗(许杰《惨雾》)、典子(许杰《赌徒吉顺》)、冥婚(王鲁彦《菊英的出嫁》)、冲喜(台静农《烛焰》)、水葬(蹇先艾《水葬》)、放河灯安魂(台静农《红灯》)、大媳妇小丈夫(彭家煌《活鬼》)等等。可以说,描写鄙陋的乡风民俗已经成为“五四”乡土小说的一个重要而普遍的内容。在这一描写过程中,作家们着力表现了乡民们对本身就是悲剧载体的种种乡俗陋习的野蛮、残酷的麻木无知甚至是推崇和欣赏。在人类已经逐渐步入文明的时候,僻远的中国宗法制农村还在遭受如此原始、野蛮的习俗的蹂躏,乡民们还在混沌愚昧、麻木不觉中心甘情愿地忍受鄙陋习俗的愚弄、欺骗和摧残,即使偶有反抗(骆毛),也无力挣脱千百年沿袭下来的残酷风习的强大桎梏。这是何种程度的原始、落后、野蛮,和现代文明又远隔着多么大距离!“知识的不可避免的不足,愚昧无知,常常成为最大悲剧根源”。[⑥]多智等人的悲剧充分有力地说明了这一命题。“五四”乡土小说作家们通过描摹野蛮、残酷的乡俗陋习,展现置身其中的乡民们的愚昧无知和由此而致的人生悲剧,有力地控诉了传统的封建文化,甚至是奴隶时代的落后观念和原始习俗的罪恶,揭示了它们对下层人民的精神奴役和人身压迫是何等残酷无情。也正是在这种控诉和揭示中,乡土小说作家们表达出了他们对现代文明所包涵的合乎历史进步、社会发展的现代观念,进步而开放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的强烈渴望与呼唤。

最后,“五四”乡土小说作家们在其悲剧创作中深刻揭露了外来的工业文明,畸形的都市文明,以及军阀肆虐,社会动乱给中国农村造成的物质和精神的双重灾难,以此表达了他们对合乎现代文明的富裕生活、道德伦理关系,以及公正和平的生存环境的向往。象王鲁彦的《黄金》、《李妈》、《屋顶下》、《乡下》、《桥》,潘训的《乡心》,许钦文的《回家》,许杰的《赌徒吉顺》等乡土文学作品都从不同的侧面触及到了外来的殖民化的工业文明和畸形的都市文明对中国沿海农村的渗透、影响和破坏。这种影响和破坏不仅导致了中国农村固有的小农经济的破产,造成了中国农民物质上的极度贫困,而且给原本土气,但却不失淳朴的中国农民带来了精神上的污染,使中国农民经历了物质和精神的双重悲剧。被殖民化的畸形现代文明冲击着的中国农村就这样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全面堕落了,生活其间的人们也因此陷入种种悲剧境地。“五四”乡土小说作家们揭示这种堕落和悲剧,痛心这种堕落和悲剧,也便渴望着真正现代意义上的物质文明和道德伦理关系的建立,只有这样,人们才能获得美满、健康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

“五四”乡土小说作家们的一些作品还描绘了军阀肆虐下的乡村人民的悲惨生活。在闭塞落后、经济凋敝的乡村苦度时日的中国农民的生活本就十分凄惨、悲凉,兵祸战乱又把新的人生悲剧带给了他们。静姑(彭家煌《喜期》)、盐巴客(蹇先艾《盐巴客》)等人的悲剧有力地说明了动荡不安的社会环境只能加重人民的苦难,只能把更多、更沉痛的悲剧带给人民。要想驱散悲剧的迷雾,建立正常的人类生活,就必须从根本上清除一切动荡不安因素,营造一个公正和平的生存环境。

在“五四”乡土小说当中,作家们不仅以其批判封建传统、呼唤现代文明的悲剧主题揭示出了中国乡村悲剧的内在原因,从而显示了创作者悲剧意识的科学文化内涵;而且以其对于人的价值的关注揭示出了中国的乡村悲剧是人的悲剧,是人的生存权利被剥夺、生命价值被否定、思想不得解放的悲剧,从而显示了创作者悲剧意识的民主文化内涵。如果说前者带着启蒙主义的特征,那么后者则带有人道主义色彩。

“五四”乡土小说作家们是在民主意识和人道主义精神的感召下关注人的价值的。他们以平等的情感态度对待所有世人,分外注意普通人,尤其是中国乡村下层民众的不幸际遇。他们笔下悲剧的主人公多是普通人、平常人、而少英雄、贵族,呈现着平民化悲剧的特点,而这一特点正是民主文化观念的产物。在乡土小说作家们的平民化悲剧中,存在有两种类型的主人公:一种既是悲剧的承受者,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又是悲剧的制造者,承担着双重悲剧角色。象《赌徒吉顺》中的吉顺、《疯妇》中的双喜娘、《喜期》中的黄二聋等;一种是完全的悲剧承受者。他们没有超出自己基本生活要求以外的更高的要求和奢望,但悲剧依然降临到他们头上。象《惨雾》中的香桂姊、《疲惫者》中的驼背运秧、《陈四爹的牛》中的猪三哈等等。但无论是哪种类型的悲剧主人公,他们都遭受到基本生存权利被剥夺、人的生命价值被否定、思想观念被传统禁锢、精神不得解放的残酷打击而陷于悲剧境地无以自拔。

生存是人的第一需要。渴望获得生存的权利是人最基本的合理的要求,任何一个人道的社会都把满足人的这一要求作为它最根本的奋斗目标。也只有在这样的社会中,人的生存权利才会得到重视,悲剧才会避免。“要使悲剧因素停止做社会生活的经常的同路人,社会应该成为人道的,并与个人和谐地适应。”[⑦]然而,“五四”乡土小说中的乡村社会却与人道社会相去甚远。在《水葬》、《疲惫者》、《元正的死》等作品中,我们相当生动地看到了主人公的生存权利是怎样被那个残酷无理的社会所剥夺。这些连生存的权利都没有的人,其命运是除去悲剧之外就不可能再有第二种选择了。

“五四”乡土小说作家笔下的人的悲剧还体现为人的生命价值的被否定。人,作为万物之灵,其生命价值是至高无上的,是超越任何非理性生物的,理应受到推崇与尊重。任何对人的生命价值的忽略与轻视都是反动的、不人道的。而在“五四”乡土小说当中,许多时候人的价值不如一头牛,象《一生》中的伊、《陈四爹的牛》中的猪三哈;一只猪,象《怂恿》中的二娘子,甚至是一个鲞头、一只淘箩,象《疯妇》中的双喜妻。人的生命价值在这里彻底失落了。就在这种失落中,人的个体生命受到轻视,以至践踏,彻底毁灭掉。于是“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⑧]的悲剧也便产生了。

如果说生存权利的丧失,生命价值的否定所导致的人生悲剧更多地表现为物质层面上的人的毁灭的话,那么由于思想受到传统观念的禁锢,精神不得解放而导致的人生悲剧则展示了精神层面上的人的毁灭,对于具理性的人来说,精神扼杀才是其悲剧的极限表现。“五四”乡土小说中的悲剧主人公都在不同程度上经验了这种精神悲剧。他们有的是原本满怀对自由和爱的渴望,却为世道所不容,在腐朽、反动的传统观念铸就的精神枷锁中挣扎、沉浮,终至灭亡(《喜期》中的静姑);有的是本身受到了种种愚昧、落后、甚至反动观念的污染,其精神已被摧残得变态、畸形,如果还能称其为人的话,也只能是精神上的残疾人(《疯妇》中的双喜娘、《遗腹子》中的文卿夫妇、《黄金》中的陈四桥人等等)。这些不再有独立、健康精神的乡下人是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全面悲剧化了。

“五四”时期,西方近现代的各种文化思潮纷纷涌进了中国。这些外来的新思潮在意识形态领域猛烈地冲击着中国的古老传统,其冲击力波及哲学、社会学、伦理学、文学等诸多方面。西方的悲剧理论就是在这一规模宏大的文化输入过程中进入中国,并对中国现代作家发生作用的。中国的传统悲剧创作,由于受儒家的中和观和老庄的自然观的制约,往往拖着一个“大团圆”式的理想的尾巴。但这种理想往往不是在现实社会中能实现的,往往需要借助神力或鬼魂,象唐传奇《离魂记》、元杂剧《窦娥冤》等。这就使中国的古典悲剧带有浓郁的浪漫色彩。而西方近现代的悲剧理论则强调悲剧的社会历史性,“历史的必然要求和这一要求的实际上不可能实现”[⑩]之间的矛盾冲突即为悲剧,从而使西方的现代悲剧更多地表现为“意识到的历史内容,同莎士比亚剧作的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的完善的融合。”[(11)]正是在西方悲剧理论的影响下,“五四”时期的文学先驱们开始反思、审视批评中国古典悲剧的不足,呼吁倡导写出新的时代悲剧。鲁迅就鲜明地反对中国古典悲剧“冥冥中自有安排”的“大团圆”的“瞒和骗”,[(12)]要求那种“大胆地看取人生并且写出他的血和肉来”[(13)]的悲剧。

新的悲剧观念促使中国现代作家以新的表现方式进行现代悲剧小说的创作。“五四”乡土小说便体现出了这种新观念的影响。乡土小说作家们大多是以清醒的现实主义笔触揭示着人生,对于人和人的生活环境作真实的、不加修饰的描写。这里很少有虚幻迷离的浪漫色彩,作家们“用活人的口语,用‘再现’的方法,给我们看一页真切的活的人生图画。”[(14)]他们不但仔细刻划山川风物、世俗民情,为农村生活描写与人物塑造提供真实的环境氛围,而且通过对地方风习特异性的真实描写,实实在在地展示出我国古老农村长期停滞所造成的落后愚昧。乡土小说作家们虽是以积极姿态投身于创作描写中,但他们都有意识地与真实的乡镇社会保持一定艺术距离,尽力避免主体精神过多地融入。在悲剧性情怀的表达上也不象浪漫抒情派小说作家那样,动不动就直抒伤感的胸臆,而是在真实具体的场景或气氛描写中让主观感受自然地流露出来。创作者的这种平实、冷峻的客观写实态度与创作表现方式使得“五四”乡土小说体现为以生活真实为基础的悲剧特色,它以生活的原生状态构造着自己的内容,反映着生活的本来面貌,从而突破了“大团圆”式的中国古典悲剧模式,表现出鲜明的现实主义风采。

“五四”乡土小说表现方式上的另一突出特点是悲喜剧的杂糅,以喜映悲。在“五四”乡土小说当中,有不少作品都充满了诙谐讥讽的色彩。它们有幽默讥讽的语言,诙谐风趣的故事,喜剧色彩的人物,以诙谐喜剧的外在形态表现出来,但在诙谐讥讽的表象之下,却蕴蓄着作家深沉的悲愤和深刻的悲剧内容。这种独特的悲剧形态“表现在那些总是被深刻的悲哀之感所压倒的喜剧性的兴奋里面。”[(15)]在王鲁彦的《阿长贼骨头》、许钦文的《鼻涕阿二》、彭家煌的《怂恿》、《活鬼》等作品中,我们都能看到这种以戏谑调侃的笔调写黑暗的社会环境中小人物的悲哀和不幸的独特悲剧表现方式。可以说,“五四”乡土小说作家们正是借助这种带有诙谐讥讽色彩的悲喜剧的创作,更加有效地展示了他们笔下的乡村悲剧,表达了他们无可奈何之下的强烈愤懑,因为“讥讽是一种威胁性的笑声,这种笑声是冷酷无情的,它可以转化为愤怒的揭露。”[(17)]另外,喜剧因素和悲剧成分在乡土小说作品中相互交织,使得一幕幕人生悲剧和作者悲愤的心在喜剧的气氛和情趣下相映展示出来,以喜衬喜,更增强了作品的悲剧感染力量。

“五四”乡土小说作家在其悲剧创作中还特别注意悲剧氛围的构造。他们常常以肃杀、阴冷、恐怖、荒凉沉郁的环境氛围构筑他们笔下的乡村世界,以此烘托发生于其中的人生悲剧。许杰的《惨雾》描写的是残酷、野蛮的乡间械斗,他以凄厉的笔调勾画着“战火”笼罩下的乡村,作家把械斗之下的乡村设置在了血腥、阴冷的氛围中,不仅给读者一种恐怖、悲凉的悲剧性感受,而且更加突出了械斗的残酷与野蛮。台静农的一些小说取法安特莱夫式的阴冷,写雨夜坟场,灯下烛影,幻觉鬼魂,常常制造出阴森怖人、凄惨阴郁的环境气氛。这种悲剧氛围的构筑在“五四”乡土小说当中相当普遍,而且其中不乏恰到好处之作。对悲剧氛围的这一刻意追求使得“五四”乡土小说不只反映着悲剧的内容,而且充溢着与内容相适的悲剧气氛,从而使作品的悲剧色彩更为浓郁深厚。

总之,西方悲剧理论影响下的“五四”乡土小说,以其独具特色的悲剧表现方式,超越了中国传统的古典悲剧,表现出中国现代悲剧的特有品格,并以此显示了中国现代悲剧创作者新的审美追求。

注释:

①④〔美〕雷·韦勒克、奥·沃伦:《文学理论》

②蹇先艾:《也算创作经验》

③蹇先艾:《关于我的短篇小说》

⑤〔德〕卡尔·雅斯贝尔斯:《悲剧的超越》

⑥⑦〔苏〕鲍列夫:《美学》

⑧鲁迅:《再论雷峰塔的倒掉》

⑨⑩恩格斯:《致斐迪南·拉萨尔》

(11)鲁迅:《坟·论睁了眼看》

(12)鲁迅:《鲁迅全集》一卷222页

(13)茅盾:《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一集、导言》

(14)〔俄〕别林斯基:《论俄国中篇小说和果戈理君的中篇小说》

(15)〔苏〕A·齐斯:《马克思主义美学基础》

标签:;  ;  ;  ;  ;  ;  ;  

五四乡土小说的悲剧意蕴_乡土小说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