孛罗丞相伊利汗国事迹探赜——基于波斯语文献的再考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丞相论文,国事论文,伊利论文,文献论文,波斯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孛罗丞相(约1246-1313)是元世祖忽必烈时期一位朝中重臣,至元二十年(1283)奉旨出使伊利汗国(Ilkhāniyān,1256-1353),从此留居未归,终老于波斯。孛罗的一生以出使伊朗为分水岭,前半生在忽必烈身边效力于元廷,后半生则在伊朗效力于历任伊利汗,特殊的身份和际遇使他在蒙元时期中国—伊朗关系史上产生过深远影响。余大钧先生曾撰专文对孛罗的家世及其在元朝的事迹、“孛罗丞相”一称的由来、他奉旨出使波斯的经过及其对拉施特撰述《史集》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详尽考释。①美国学者艾尔森(Thomas T.Allsen)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陆续发表著作,着眼于孛罗丞相“文化传播者(cultural broker)”的身份,从文化交流的角度讨论孛罗对中伊关系史所做的突出贡献。②刘迎胜先生进一步依据波斯语文献,尤其是《完者都史》的珍贵史料,重点考察了孛罗丞相在伊利汗完者都朝的活动。③通过以上学者的研究,孛罗丞相久已湮没的生平事迹逐渐清晰地呈现于我们面前。 笔者近读波斯伊利汗国文献,发现在前述学者已征引和讨论的史料之外,还有另外几部较少为学界留意的史书也述及孛罗丞相在伊利汗国军事、司法、行政事务中的活动,可补充习见史料记载的不足。本文拟在前辈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综合波斯史籍中的相关记述,重点考察几条新发现的史料,对孛罗丞相后半生的事迹进行一次全面梳理,以期勾勒出这位元朝使臣在波斯的活动轨迹。 一、出使初期:以特使身份顾问政事 出使波斯之前,孛罗在元朝已官至枢密副使。据余大钧先生考证,孛罗从十几岁起就担任忽必烈的宫廷侍卫、宝儿赤(司膳)、怯薛长,至元元年奉旨参与审讯阿里不哥同党;七年出任御史中丞,同年与张文谦一起向忽必烈提议建司农司,兼任大司农卿,不久升任大司农;又与刘秉忠、许衡等一起奉旨制定朝仪,八年年起兼领侍仪司事;十二年升任御史大夫,仍兼任大司农及领侍仪司事;十四年,免任御史大夫,改任枢密副使,并兼任宣徽使及领侍仪司事;十五年,与亲王斡鲁忽台奉旨西征,讨平西北叛军;同年与南台御史大夫相威一起审问权臣阿合马亲党;十九年,参与审理阿合马被杀案。④此外,孛罗任大司农期间还曾与太保刘秉忠一起奉旨设立秘书监,一直参与秘书监事务,如奏请收管各种图书、拟定属吏俸钱、合并回回司天台和汉儿司天台等。⑤至于丞相之称,则是由于他任枢密副使期间还曾兼任中书省臣。⑥由上可见,孛罗历仕元朝三大中央机构(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担任过行政、军事、监察领域的领导职务,还曾专门负责农桑水利(大司农司)、朝廷仪制(侍仪司)、宫禁事务(宣徽院),甚至经籍图书(秘书监)等具体工作,十分熟悉元朝典章制度。他在这些管理事务中显示出来的与汉人臣僚的协同合作能力是值得注意的。正如艾尔森指出,孛罗善于与当地官员士人共事,在游牧的蒙古征服者和定居的被征服民族精英之间成功地起到了协调作用。⑦ 在波斯语文献中,“孛罗”(Pūlād/Fūlād,意为“钢”)是一个常见人名,但被冠以“丞相”(Chīnksāng)⑧尊号、称做“孛罗丞相(Pūlād Chīnksāng)”的,则仅有一人,那就是忽必烈派往伊利汗国的使者孛罗(汉语文献或作博罗、不罗)。除“孛罗丞相”一称外,拉施特(Rashīd al-Dīn,1247-1318)在《史集》等著述中有时也尊称他为“孛罗阿合(Pūlād qā)”。⑨ 孛罗在波斯留居近30年,历仕阿鲁浑(Arghūn,1284-1291在位)、乞合都(Gaykhātū,1291-1295在位)、拜都(Bāydū,1295在位)、合赞(Ghāzān,1295-1304在位)和完者都(,1304-1316在位)5位伊利汗。其活动可大致分为三个时期:阿鲁浑至拜都朝(1284-1295)为前期,合赞朝为中期,完者都朝为后期。三个时期呈现不同的阶段性特点。 1283年孛罗丞相奉命出使波斯时,年约36岁。⑩波斯文和中文史料均未提及他出使的原因或使命。《史集》记录了他抵达波斯后觐见阿鲁浑的时间和地点:“当阿鲁浑汗来到阿儿兰(Arrān)的撒莱·满速里牙(Sarāy-i )时,孛罗丞相(Pūlād Chīnksāng)、爱薛·怯里[马]赤(‘Isā Kalima-chī)及其他急使们从合罕处来到了。”(11)时值伊斯兰历683年,相当于公元1284年末至1285年初。(12)中文史料则谈到,孛罗和爱薛等人完成出使任务后归国复命,不幸在途中遇乱,彼此失散,爱薛历尽艰险于两年后回到京师,得以向忽必烈复命,(13)孛罗则留在了波斯,没有回到中国。 孛罗到伊朗不久(1286年2月),元世祖的另一位使者兀儿都乞牙()到达伊朗,带来册封阿鲁浑继承其父为汗的诏敕。(14)1286年春,阿鲁浑举行了第二次即位仪式。史书没有记述仪式的具体情况和参与人员,不过作为元朝使节的孛罗等人,应当出席了这次重要的典礼。 孛罗初到伊朗时的活动多次见于记载,均与地方事务有关。首先是参与稳定伊朗东南部起儿漫(Kirmān,今译克尔曼)地区的政局。伊利汗王朝时,统治起儿漫的是被称为后西辽(1224-1306)的地方政权,波斯文献中称作起儿漫哈剌契丹(Qarā-khatāyīyān-i Kirmān),这是西辽(哈剌契丹)遗将八剌·哈只卜(,又译巴剌黑,1222-1235在位)率旧部在起儿漫建立的政权。(15)八剌及其子鲁克纳丁(Rukn al-Dīn,1235-1252在位)依附蒙古汗廷以求支持,获窝阔台赐封忽都鲁汗(Qutlugh Khān)称号,被正式任命为起儿漫地区统治者。(16)由于忽都鲁汗的废立取决于蒙古大汗以及后来旭烈兀(1256-1265在位)建立的伊利汗政权,因此历任忽都鲁汗均竭力维护与蒙古统治者的亲密关系,其常用手段之一即联姻,通过互结姻娅来解决王室内部权力矛盾。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曾先后嫁与阿八哈和乞合都两任伊利汗的帕忒沙哈敦(Pādishāh Khātūn)的婚姻。帕忒沙哈敦是起儿漫第三任忽都鲁汗忽忒巴丁(,1252-1257在位)之女,母亲是著名的秃儿坚哈敦(Turkān Khātūn)。忽忒巴丁死后,秃儿坚哈敦依靠旭烈兀支持,扶立忽忒巴丁幼子木咱法剌丁·哈札只()继位,实则自己独揽起儿漫大权。她将女儿帕忒沙哈敦嫁与阿八哈汗,因而得到伊利汗特别庇佑。(17)1282年阿八哈去世,继任的伊利汗帖古迭儿(Tigūdir,即算端阿合马,1282-1284在位)将起儿漫王位改赐给忽忒巴丁另一子、帕忒沙哈敦同父异母兄弟札兰丁·锁咬儿合忒迷失(Jalāl al-Dīn Suyūrghatmish,1282-1291在位),秃儿坚哈敦受此打击,不久即离世。帕忒沙哈敦继承了其母的政治野心,开始与锁咬儿合忒迷失争夺起儿漫王位,两人发生了旷日持久的斗争。涉及起儿漫地方史的文献,如《至尊者的高贵珠链》、《世系汇编》以及《哈菲兹·阿不鲁地理书》(第3卷)等,都记述了起儿漫动荡的时局以及王室内部的纷争。与孛罗有关的记载见于沙班卡拉依(M.b.Alī al-Shabānkārayī)的《世系汇编》。据此书记载:1284年阿鲁浑继任伊利汗后,为稳定起儿漫政局,派孛罗丞相充当中间人做媒说合,将帕忒沙哈敦嫁给了阿鲁浑之子、宗王乞合都,而将另一位宗王忙哥帖木儿之女古儿都臣哈敦(Kurdūjīn Khātūn)嫁给了锁咬儿合忒迷失,锁咬儿合忒迷失则将女儿沙·阿蓝(Shāh‘lam)嫁与宗王拜都。婚后,乞合都携帕忒沙哈敦前往鲁木(Rūm,小亚细亚),锁咬儿合忒迷失则携古儿都臣哈敦回到起儿漫,保住了王位。(18)通过这番复杂的婚姻嫁娶,起儿漫动荡多年的政局趋于稳定,而孛罗丞相在此事件中居间撮合,功不可没。事实上,此时孛罗丞相刚到伊朗不久,他能够在其中发挥重要影响力,凭借的无疑是作为忽必烈合罕特使的特殊身份。 另据《木因历史选》记载,阿鲁浑汗当政时,罗耳思丹阿答毕(Atābak-i Luristān)玉速甫·沙(Yūsuf Shāh,1273-1289在位)为表忠心,遣长子阿弗剌昔牙卜(Afrāsiyāb,1289-1296在位)到伊利汗殿帐中效力,颇得阿鲁浑和众异密欢心,尤为孛罗丞相所欣赏。玉速甫·沙去世后,阿弗剌昔牙卜被任命为罗耳思丹新任哈奇木(,长官)。(19)艾尔森已经指出,这一记载表明,孛罗丞相负有为伊利汗保荐、推举人才的责任,如同他早年在忽必烈身边扮演的角色,这是蒙古政权擢用高级官员的一种重要方式。(20) 《史集》还记述了1289年发生的另一件事:篾力札兰丁·西模娘亦(Malik Jalāl al-Dīn Simnānī)因故失宠,对阿鲁浑口出怨言,其不敬之词被传到阿鲁浑处,阿鲁浑“询问了孛罗,孛罗将情况奏禀了”,阿鲁浑于是下令处死了札兰丁。(21)此事显示了阿鲁浑对孛罗的充分信任(22) 1291年阿鲁浑去世,乞合都继位。乞合都当政时最令人关注的大事是1294年仿效元朝推行钞法一事。《史集》记载了这次失败的币制改革实践,《瓦萨夫史》、《传记之友》、《千年史》(23)等书也多有记述。当乞合都接受宰相撒都剌丁等的建议,决定推行钞法时,他向孛罗进行了咨询,“命令孛罗丞相说明这方面的情况”。(24)熟悉元朝制度的孛罗丞相在这一事件中显然起到了顾问的作用。关于乞合都推行钞法的前因后果,研究者已有不少讨论,(25)兹不赘述。 拜都在位只有短短数月,《史集》记述他与合赞汗争夺伊利汗位,后来决定谈判议和,于是“派遣孛罗丞相到合赞处[去说],让他沿着前来的原路返回去”。(26)孛罗在此汗位之争中被选作调停人,仍是由于他作为来自忽必烈汗廷的特使,既有足够的威望和影响,又能持中立态度,值得双方信赖。大概也正因孛罗保持了不偏不倚的立场,因此在合赞掌权之后,仍受到充分重用,其地位不降反升。 总之,从现有史料来看,在阿鲁浑、乞合都和拜都三朝,孛罗丞相作为忽必烈合罕的特使,时常在各种重要关头发挥居间调停的作用,威望很高,但没有掌握实权。 二、合赞时期:继续顾问并拥有实权 在合赞当政时(1295-1304),孛罗仍保持尊贵的顾问身份,同时开始拥有实际的军政权力,受重用的程度远甚于前。 作为顾问,孛罗因熟悉蒙古历史和元朝制度而备受尊敬。《史集》称颂他是“统帅伊朗、土兰军旅的大异密、世界各国的领导者……[在通晓]各种技艺、熟悉突厥诸部落起源及其历史、尤其是蒙古[史]方面,是举世无双的”。(27)《史集·忽必烈合罕纪》和《史集·中国史》讲述中国南宋地区的人口和税收状况时,依据的也是孛罗的介绍。(28)《史集》还记述了合赞汗在必速屯(Bīsutūn)附近崇祀神树时,孛罗丞相对他讲述蒙古祖先忽图剌汗向古树祈祷、赢得征讨篾儿乞惕部胜利之事,合赞“听了这段话很称心”。(29)如此种种,都体现了孛罗的影响。至于孛罗与此时担任宰相的拉施特的交往,以及两人在《史集》编写过程中的亲密合作,拉施特本人多次谈及,哈山尼等其他波斯作者也多有描述,此多为研究者所熟悉,兹不赘举。(30) 作为顾问的同时,孛罗在合赞汗朝还获得了军权,担任合赞汗身边的护卫军统帅。据《史集》记载,合赞上台后,采取措施把战争中流散各地的蒙古青少年用现金赎回,“由他们组成御林军(kabtā'ulān)在君王身边效劳”,“派孛罗丞相担任他们的万夫长,并委派自己的亲信担任千夫长和百夫长。聚集了一万人左右”。(31)此处译作“御林军”的kabtā'ulān一词,单数形式为kabtā'ul,(32)源自蒙古语kebte'ül(夜间之卫士),《元朝秘史》汉文对音为“客卜帖兀勒”,旁注“宿卫”,原指1204年成吉思汗初创护卫军时所设八十宿卫。(33)1206年成吉思汗即大汗位、建大蒙古国后,扩充护卫军,宿卫增至一千人,加上值日班的散班八千人及箭筒士一千人,“通计护卫的一万”。(34)这一万之数是后来怯薛(护卫军)在理论上的定额,其下属包括宿卫、散班、箭筒士及其他私属亲兵。(35)以熟悉和尊崇蒙古旧制著称的合赞汗,其宿卫之数当不会超过成吉思汗的千人之制,因此《史集》所谓一万人的kabtā'ulān,实不仅指宿卫,而是指包括宿卫在内的怯薛辖下所有人员,即其下文所说:“这些人全部成为君王的迦普塔兀勒(kabtā'ul)和媵哲(īnjū,私属)”。(36)《五族谱》对此的说法是:“(合赞汗)把宿卫千户(hizāra-yi kabtā'ulān)委付给孛罗丞相掌管。”(37)这里的千户之数才应是准确的宿卫数目。综合《史集》和《五族谱》所记可知,合赞汗委任孛罗为其护卫军(怯薛)万夫长,并将其中最核心的宿卫千户交由他亲自掌管,孛罗成为伊利汗身边最亲信的武装力量的统帅。孛罗获此重用,说明他受合赞信赖程度之深。此事也应与他早年在元廷的经历有关。如前文所述,孛罗在忽必烈身边当过怯薛长,后来又出任枢密副使,对于“天下兵甲机密之务”及“宫禁宿卫、边庭军翼、征讨戍守”(38)等枢密院事务并不陌生,因此完全可以胜任合赞汗御林军统帅和宿卫千户之职。我们甚至可以进一步推测,合赞建立宿卫亲兵之举很可能就是由熟悉蒙古旧制、又曾在元朝亲履其职的孛罗丞相提议和促成的。 合赞汗时期,孛罗还完成了另一个值得特别关注的任务:作为大札鲁忽(yārghū-yi buzurg,大审判团)成员之一,审理起儿漫地方政权纷争。前文已述及,阿鲁浑时期孛罗曾做媒撮合帕忒沙哈敦与乞合都的婚事,缓解了起儿漫地方权力之争。合赞汗时,起儿漫内乱再起,孛罗也因此再次参与处理了该地区事务。事见撰写于1315-1320年间的《至尊者的高贵珠链:起儿漫哈剌契丹史》一书。此书作者纳西鲁丁()曾长期担任起儿漫宫廷书记官,熟悉该王朝历史大事和地方掌故,他的记述是研究起儿漫哈剌契丹政权的兴亡及其与伊利汗政权的关系的重要史料。书中与孛罗有关的一件大事是:合赞汗时,忽忒巴丁之孙摩诃末沙(,1295-1301在位)统治起儿漫,忽忒巴丁外孙、权臣捏兀鲁思(Nawrūz)之婿苏裕克沙(Suyūkshāh)不服,与摩诃末沙争权,起儿漫政局再次陷入混乱。为此,合赞汗下令由忽都鲁沙(Qutluqshāh)、撒塔勒迷失(Sātīlmish)、孛罗丞相(Pūlād Chīngsāng)、那儿该·札鲁忽赤(Nūrkāy Yārghūchī)和莎勒坛·牙撒兀勒()等5人组成大札鲁忽,对摩诃末沙和苏裕克沙两人进行拘讯。(39)组成大札鲁忽的5人均为合赞汗朝中重臣。其中,忽都鲁沙是阿鲁浑旧臣,曾先后纳娶阿鲁浑之女完者帖木儿(ljāytimūr,合赞汗同父异母姐妹)和乞合都之女亦里·忽都鲁(l Qutlugh)为妻,地位显赫。他在平定捏兀鲁思之乱、对抗拜都等重大事件中均立大功,曾跟随合赞多次出征密昔儿(,今埃及)和苫(Shām,今叙利亚)等地,战功卓著,备受信任,在合赞后期及完者都前期位居诸异密之首。异密撒塔勒迷失在合赞掌权前即已追随左右,也在征讨捏兀鲁思、出征密昔儿和苫时屡立战功,娶起儿漫算端札兰丁·锁咬儿合忒迷失的寡妻古儿都臣哈敦为妻。(40)那儿该·札鲁忽赤也是阿鲁浑朝即受重用的心腹之臣,曾负责监管和审讯阿合马。(41)至于莎勒坛·牙撒兀勒,则是曾两度跟随合赞出征叙利亚的异密,(42)他在完者都时期与孛罗丞相结为姻亲(详见下文)。总之,孛罗与其他4位成员一样,均为合赞朝位高权重、最受信赖的功臣。这次大札鲁忽审判的结果是摩诃末沙无罪获释,奉合赞敕令重回起儿漫执政。(43) 孛罗在伊利汗国担任大札鲁忽成员、审理重大案情,与他早年在元廷参与讯问阿里不哥党羽以及阿合马被杀案的经历十分相似。拉施特《史集》记述了他在元廷的两次审案经历,(44)却没有记载他在伊朗参与大札鲁忽审判一事。《五族谱》对于孛罗在忽必烈政权中的身份曾有如此描述:“孛罗丞相(Būlād Jīnksānk),出自朵儿边(Dūrbān)部,是一位极受尊敬的、睿智的异密,也是宝儿赤(bā'urchī)、丞相(jīnksānk)。”(45)“孛罗阿合(Pūlād qā)是御前近侍异密之一,是札鲁忽异密(amīr-i yārghū)。”(46)根据上引《五族谱》的后一段描述,孛罗在忽必烈御前担任过“札鲁忽异密”,这或许表明孛罗一度任职于掌管蒙古、色目人司法诉讼的大宗正府(47)(对此汉文史籍未见记载),但也可能是指他曾经出任的御史中丞或御史大夫之职。 三、完者都时期:一生荣耀的顶峰 1304年合赞汗去世,完者都继任伊利汗。完者都时期,孛罗获得了此前从未有过的荣耀和权力。哈沙尼的《完者都史》对此记述最详,此外《瓦萨夫史》、《世系汇编》、《拉施特史集续编》等也有所记述。 首先要提到的是完者都在1304年举行的登基大典。《瓦萨夫史·完者都传》记载:完者都于伊斯兰历703年12月15日星期一举行登基大典,宗室亲族坐于右侧,诸哈敦坐于左侧,所有大异密,包括忽都鲁沙(Qutlughshāh)、出班(Chūpān)、孛罗(Fūlād)、忽辛别()、小云石(Sivīnj)、也先·忽都鲁(Isan Qutlugh)以及其他众异密则恭立于前。(48)三天欢宴之后,完者都颁布诏令:沿用合赞汗诸律法不变,忽都鲁沙仍居诸异密之首,出班、孛罗、忽辛、小云石、也先·忽都鲁等人均听其号令。(49) 《完者都史》列举完者都朝的25位大异密,顺序如下:位于众人之首的是忽都鲁沙(Qutlu‘shāh)那颜,第二位出班(Chūpān)那颜,第三位孛罗丞相(Pūlād Chīnsāng),第四位异密忽辛(),第五位小云石阿合(Sivinj qā)。(50)《完者都史》还讲到,异密忽都鲁沙、出班那颜、孛罗丞相和其他大臣曾一起奏请完者都颁布大赦令。(51)哈菲兹·阿不鲁《拉施特史集续编》记载一件有关兴建新都孙丹尼牙()的轶闻时也记述了诸异密的位序:“一天,君王完者都端坐,众异密及朝臣随侍左右,包括异密忽都鲁沙、出班、孛罗丞相、忽辛、小云石、也先·忽都鲁,还有其他各位大异密和著名维即儿,一起谈论历代君王的品行以及他们留下的遗迹。”(52)几条史料所记位序均表明孛罗在完者都朝诸异密中位列第三,十分显赫。此外,一份保留至今的完者都朝公文也印证了这些史书记载的准确性:1305年伊利汗国宰相撒都丁(Sa‘d al-Dīn)曾签署一份文件,其中依据完者都敕令发布了5位大异密的名字,与上述史书所列一致。(53) 此后不久(1306年),由于忽都鲁沙战死,孛罗又上升为第二位。据《世系汇编》记载:完者都登基后领兵出征吉兰(Gīlān)和马赞德兰(Māzandarān),接连取胜,但也损失巨大:诸异密之长忽都鲁沙在吉兰战死。此后大异密出班接替忽都鲁沙成为众异密之首,孛罗则上升至第二位:“算端完者都·摩诃末政权的核心人物是5位异密,他们的名字都写在诏敕里,分别是:出班、孛罗、忽辛、小云石、也先·忽都鲁。”(54) 另一个颇能说明孛罗显贵地位的事例,是他在完者都婚礼上担任的角色。《完者都史》记载:“[伊斯兰历704年]8月21日[1305年3月23日]星期四,异密亦邻真()之女忽都鲁沙哈敦(Qutlughshāh Khātūn)嫁与世界算端完者都,原怯列门哈敦(Kiramūn Khātūn)的大斡耳朵(Urdūy-i buzurg)也归于她。孛罗丞相是算端方面的代理人,火者拉施特医生()则是哈敦的代理人,证婚人是哈的[法官]不鲁罕·丁·麻里兀()。”(55)这里所说的怯列门哈敦原为合赞汗王后,1304年1月去世后,合赞又娶忽都鲁沙哈敦为后,数月后(1304年5月)合赞本人也去世了。完者都继位后纳娶忽都鲁沙哈敦,实际上是收继兄长之妻。值得一提的是,这段记载中所特别提到的“原怯列门哈敦的大斡耳朵”,与另一位奉忽必烈之命来到伊利汗国的蒙古人阔阔真颇有渊源,该帐殿原属旭烈兀长后脱忽思哈敦(Dūqūz Khātūn),后传给另一妃秃乞台哈敦(Tūqtay Khātūn),秃乞台哈敦死后,“那一帐殿转归了阔阔赤哈敦(Kūkājī Khātūn),她是由于她同大不鲁罕哈敦(Būlughān Khātūn-i Buzurg)的亲属关系从合罕[忽必烈]陛下处送来的,她是伊斯兰君王[指合赞汗]的王后,于695年8月[1296年6月]去世。那一帐殿转归了第二个不鲁罕哈敦的堂兄弟、阿八台那颜的儿子忽都鲁一帖木儿那颜的女儿怯列门哈敦(Kirāmūn Khātūn)。703年6月12日星期二[1304年1月21日]她也猝然去世于术马撒莱附近的忽兰沐涟河畔的夏营地。如今伊斯兰君王[合赞汗]在她之后继娶了撒鲁赤的儿子、脱忽思哈敦的侄儿亦邻真的女儿忽都鲁沙哈敦(Qutlughshāh Khātūn)为王后”。(56)这段记述详细说明了这个自旭烈兀时起就属于王后的帐殿的传承关系,其中所说的阔阔赤哈敦,就是马可波罗护送到波斯的著名蒙古“公主”阔阔真。(57)可惜的是,同为忽必烈派到伊朗的蒙古要人,阔阔真却未能像孛罗丞相那样在远离故国的异域扎下根来,她在伊朗只生活了大约3年就去世了。 完者都像其兄长合赞汗一样对孛罗委以重任,不但授予他军权,还委派他率兵镇守边关。1307年,完者都出征吉兰,“任命孛罗丞相(Fūlād Chingsāng)镇守奥鲁(awghlūq),他自己则率领数不清的大军从孙丹尼牙前往吉兰”。(58)孛罗在伊利汗出征之际受命镇守大本营,足见深受倚重和信任。而在1312年10月,完者都出征苫(Shām)时,又委派孛罗丞相率兵守卫北方重镇打耳班隘口(-i Darband)、阿儿兰(Arrān)和古尔河岸(Kinār-i b-i Kūr)一带。(59)他的任务,是负责防范钦察汗国乘伊利汗国主力西征之机南下入侵。(60) 由上可见,随着孛罗在伊利汗国居住时日的增长,他的身份和地位逐渐发生了变化。如果说他出使到伊利汗国的前期仅是凭合罕使者的特殊身份担当调停人、证人、中间人或顾问,地位尊贵却无实权,那么到了中期(合赞汗时期),在保有特使身份的同时,他开始掌握越来越多实权,地位日趋重要;及至后期(完者都时期),同时拥有合罕特使和领兵异密的双重身份,使他在伊利汗国达到了其一生权力的顶峰。 四、完满的结局 孛罗去世于1313年,享年约67岁。《完者都史》记载:“(伊斯兰历712年)12月28日(公元1313年4月26日)星期三……孛罗丞相在阿儿兰牧场的冬营地去世。”(61)此时距他奉命前往阿儿兰驻守刚满半年。作为一个领兵异密,死于镇戍的营地上,称得上是死得其所。 孛罗在伊朗曾娶妻生子,留下后代。其妻为原伊利汗阿八哈之妃失邻额格赤(Shīrīn kājī)。《史集》载:“失邻额格赤,现在是孛罗阿合(Pūlād qā)的哈敦。”(62)在《贵显世系》所记阿八哈后妃表中,她排名第十二:“失邻额格赤,本是妃子(qumā),阿八哈汗死后,孛罗阿合娶了她。”(63)至于孛罗在伊朗所生的后代,有一人见于史载。据《完者都史》,就在孛罗去世后的第二年,即伊斯兰历714年(1314年)“拉马丹月(9月)15日星期四,孛罗丞相之子皮儿·哈密德(Pīr Hāmid)与莎勒坛·牙撒兀勒()之女沙·蔑力乞(Shāh Malikī)订婚,聘金为丝绸地毯6千曼”。(64)这里提到的新娘之父莎勒坛·牙撒兀勒,即前文所述起儿漫之乱时的大札鲁忽5成员之一,他在完者都朝被任命为呼罗珊异密长(amīr al-umarā-yi Khurāsān)。(65)正如孛罗去世前镇守伊利汗国北方、负责防御钦察汗国军队一样,莎勒坛·牙撒兀勒负责防御来自东部的察合台汗国的侵袭,两人均为镇守一方的领兵异密,地位相近,他们的子女联姻,可谓门当户对。 值得一提的是,当年孛罗奉旨出使,到伊朗后一去不返,曾令忽必烈颇为感慨。(66)此后孛罗的活动几乎完全退出了元人的视野,汉文载籍中很少再出现关于他的记述。直至元仁宗(1311-1320在位)即位后,孛罗的名字才又被提起,先是在皇庆元年(1312),仁宗“封枢密臣孛罗为泽国公”;(67)皇庆二年,即孛罗去世的同一年,仁宗又派遣拜住前往波斯,“以金印赐丞相孛罗”。(68)这两条记载似乎说明,离开元廷30年后,孛罗丞相在伊利汗国的贡献也得到了元政府的认可。虽然金印颁赐时孛罗已经去世,但这份哀荣,也算是为他在伊利汗国度过的后半生画上了一个完满的句号。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承张帆老师指点甚多,完稿后又承党宝海、罗新两位老师提出修改意见,邱轶皓、刘毓萱、罗玮诸友热心帮忙查找文献,谨此致谢。 ①参见余大钧:《蒙古朵儿边氏孛罗事辑》,《元史论丛》1982年第1辑。 ②参见Thomas T.Allsen,"Two Cultural Brokers of Medieval Eurasia:Bolad Aqa and Marco Polo",in M.Gervers and W.Schlepp eds.,Nomad Diplomacy,Destruction and Religion from the Pacific to the Adriatic,Toronto,1994,pp.63-78; idem.,"Biography of a Cultural Broker.Bolad Ch'eng-Hsiang in China and Iran,in Julian Raby and Teresa Fitzherbert eds.,The Court of the Il-khans 1290-1340,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6,pp.7-22; idem.,Culture and Conquest in Mongol Eurasia,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1,pp.59-80。 ③参见刘迎胜:《察合台汗国史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369—373页。 ④参见余大钧:《蒙古朵儿边氏孛罗事辑》,《元史论丛》1982年第l辑。 ⑤参见(元)王士点、商企翁编次,高荣盛点校:《秘书监志》,浙江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19、20、35、105、116、131页。 ⑥参见《元经世大典·政典·驿传》,《永乐大典》卷19417,12叶;余大钧:《蒙古朵儿边氏孛罗事辑》,《元史论丛》1982年第1辑。 ⑦参见Thomas T.Allsen,Culture and Conquest in Mongol Eurasia,p.79。 ⑧关于“丞相”称号在波斯语文献中的使用,参阅G.Doerfer,Türkische und mongolische Elemente im Neupersischen,Wiesbaden:Franz Steiner Verlag,1963,I,S.310-312; Thomas T.Allsen,"Notes on Chinese Titles in Mongol Iran," Mongolian Studies,No.14,1991。 ⑨参见《史集》之《朵儿边部落》、《忽必烈合罕纪》、《阿鲁浑汗传》等篇,以及《史集·中国史,开篇》和《五族谱》(详见下文)。波斯语中的蒙古语借词āqā原意为“兄长”,后用于对男性的尊称,参见F.W.Cleaves,"Aqa Minu",Harvard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Vol.24,1962; G.Doerfer,Türkische und mongolische Elemente,I,S.133-140。 ⑩参见余大钧:《蒙古朵儿边氏孛罗事辑》,《元史论丛》1982年第1辑。 译文引自汉译本,见[波斯]拉施特主编、余大钧译:《史集》(以下简称《史集》汉译本),第3卷,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93页。随孛罗出使的除爱薛外,似还有爱薛子阿速歹,以及忽儿都答等人,参见韩儒林:《爱薛之再探讨》,《穹庐集——元史及西北民族史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05页;余大钧:《蒙古朵儿边氏孛罗事辑》,《元史论丛》1982年第1辑。 (12)参见余大钧:《蒙古朵儿边氏孛罗事辑》,《元史论丛》1982年第1辑。艾尔森认为孛罗抵达伊朗的时间为1285年末,见前引Thomas T.Allsen,Culture and Conquest in Mongol Eurasia,p.72。施普勒为《伊朗百科全书》所撰“孛罗丞相”条则认为孛罗觐见阿鲁浑的时间为伊斯兰历685年2月10日(1286年4月7日)。参见Bertold Spuler:"Bolod Ch 'engH siang",Encyclopaedia Iranica,Vol.IV,Fasc.4。 (13)参见(元)程钜夫:《拂林忠献王神道碑》,《程雪楼文集》卷5,《元代珍本文集汇刊》本,上册,第244—245页。 参见《史集》汉译本,第3卷,第194页。一些晚出的波斯语文献认为诏敕是孛罗和兀儿都乞牙一起带来的:“685(1286)年,孛罗丞相和兀儿都乞牙带来了合罕诏敕,册封阿鲁浑汗继承王位。” (16)参见《史集》汉译本,第2卷,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75—76页。 (17)参见《史集》汉译本,第2卷,第360页。有关帕忒沙哈敦嫁入阿八哈汗殿帐的情形,波斯佚名作者撰于13世纪的《哈剌契丹王国史》有详细描述。参见 (18)(《世系汇编》),ed.,2002,Vol.2,p.200。参见前引(《蒙古史》),pp.406-407。《史集》未见此记载。《哈菲兹·阿不鲁地理书》第3卷所述起儿漫历史与此有所不同,未提及孛罗丞相,却提到阿鲁浑时的权臣不花丞相对锁咬儿合忒迷失有偏袒之心,因而尽力撮合帕忒沙哈敦与乞合都,以便使她离开起儿漫。见(《哈菲兹·阿不鲁地理书》),ed.,1999,Vol.3,pp.71-72。起儿漫此后维持了近10年的稳定。1291年,帕忒沙哈敦借乞合都继位之机,回到起儿漫再次发起王位之争,最终杀死了锁咬儿合忒迷失,夺得起儿漫王位(1292-1295在位)。1295年拜都登台,古儿都臣和沙·阿蓝又借机发动反击,杀死了帕忒沙哈敦,为锁咬儿合忒迷失报仇。见《史集》汉译本,第2卷《忽必烈合罕纪》,第360—361页。关于古儿都臣哈敦、帕忒沙(异译作八忒沙)哈敦的婚姻,参见《史集》汉译本,第3卷《旭烈兀汗传》、《阿八哈汗传》及《乞合都汗传》,第25、100、138、219页;沙·阿蓝(异译作沙—阿里牙木)与拜都生有一子,见《旭烈兀汗传》,第23页。 (19)参见(《木因历史选》),p.43。据《史集》记载,这位阿弗剌昔牙卜直到合赞汗时仍居罗耳思丹长官之位,后因抗税和叛乱被告发,被合赞汗下令处死。见(《合赞汗吉祥史:合赞汗传》),ed.Karl Jahn,London:Luzac,1940,pp.105-106;《史集》汉译本,第3卷,第291—292页。 (20)参见Thomas T.Allsen,Culture and Conquest in Mongol Eurasia,pp.73—74。 (22)艾尔森认为这一事件表明“孛罗显然身居决定官员去留和生死的地位”,参见Thomas T.Allsen,Culture and Conquest in Mongol Eurasia,p.74。 (25)K.Jahn,"Das iranische Papiergeld.Ein Beitrag zur Kultur-und Wirtschaftsgeschichte Iran's in der Mongolenzeit",Archiv Orientalni,Vol.x,No.1-2,Prague,June 1938,S.308-340; Walter J.Fischel,"On the Iranian Paper Currency , of the Mongol Period",Journal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No.4,Oct.,1939,pp.601-603; K.Jahn,"Paper Currency in Iran,a Contribution to the Cultural and Economic History of Iran in the Mongol Period",Journal of Asian History,Vol.4,No.2(1970),pp.101-135。西方学者值得注意的最新成果,有德国学者傅汉斯新近出版的《马可·波罗到过中国:货币、盐、税收方面的新证据》一书,此书在对中国元朝纸钞问题展开详尽研究的同时,也论及乞合都推行钞法之事,其中第2章第3节题为"The Short-lived Issue of Yuan-style Paper Money in Persia in 1294," Hans Ulrich Vogel,Marco Polo was in China:New Evidence from Currencies,Salts and Revenues,Leiden:Brili,2013,pp.113-118。中国学者专门讨论伊利汗国钞法的著述似不多,笔者仅见王永生:《波斯伊利汗国仿行元朝钞法——兼论中国印刷术的西传》,《文史知识》1995年第2期,收入《钱币与西域历史研究》,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188—196页;徐良利:《论伊利汗国乞合都汗仿中国元朝行钞法》,《学习与探索》2005年第4期。 (26)Rashīd al-Dīn,Tārīkh-i Mubārak-i Ghāzānī,Dāstān-i Ghāzā Khān(《合赞汗吉祥史;合赞汗传》),pp.65,71。译文引自《史集》汉译本,第3卷,第272页。 (27)《史集》汉译本,第1卷第1分册,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16页。 (28)参见《史集》汉译本,第2卷《忽必烈合罕纪》,第320页。Rashīd al-Dīn,Tārīkh-i Chīn az Jāmi' al-Tavārīkh(《史集·中国史》),ed.Wang Yidan,Tehran:Markaz-i Nashr-i Dānishgāhī,2000,p.80。汉译参见王一丹:《波斯拉施特〈史集·中国史)研究与文本翻译》,昆仑出版社2006年版,第116页。 (29)Rashīd al-Dīn,Tārīkh-i Mubārak-i Ghāzānī,Dāstān-i Ghāzān Khān(《合赞汗吉祥史:合赞汗传》),p.142;《史集》汉译本,第3卷,第327—328页。 (30)参见John Boyle,The Successors of Genghis Khan,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71,p.11。人们常引用14世纪波斯诗人兼史学家苫思丁·卡尚尼(Shams al-Dīn Kāshāni)所撰《韵体蒙古史》(Tārīkh-i Manzūm-i Mughūl)中的著名诗句,来说明孛罗和拉施特的密切关系:“孛罗丞相和火者拉施特,相处如同师生,怡然自得的异密[指孛罗]所讲述的一切,学识渊博的宰相[指拉施特]都细心聆听。”译文引自余大钧:《蒙古朵儿边氏孛罗事辑》,《元史论丛》1982年第1辑。原文见E.Blochet,Introduction a I' histoire des Mongols de Fadl Allah Rashid ed-Dín,Leyden:E.J.Brill/London:Luzac & Co.,1910,pp.94-95。笔者未见苫思丁原著,原著抄本详情参见E.Blochet,Catalogue des ManuscritsPersans,Paris,1928,Vol.3,p.180,n.1509。另外,《完者都史》中有一则关于帐幕失火的逸闻,再现了孛罗和拉施特一起出行的情景,见Abū al-Qāsim 'Abd Allāh b.Muhammad al-Qāshānī,Tārīkh-i (《完者都史》),ed.Mahīn Hambly,Tehran:Intishārāt-i' Ilmī va Farhangī,1969,p.236。 (31)译文引自《史集》汉译本,第3卷,第497页。除了《史集》以外,此事也载于前引Khwānd Amīr,Tārīkh-i Tabīb alSiyar(《传记之友》),Vol.3,p.180。 (32)此词在《史集》各抄本中有各种写法,正确形式应作kabtā'ul/kābta' ul。参见《史集》波斯文集校本:Rashīd al-Dīn,Jāmi' al-Ta vārīkh(《史集》),Moscow,1965,Vol.1 part 1,p.139; 前引Tārīkh-i Mubārak-i Ghāzānī,Dāstān-i Ghāzān Khān(《合赞汗吉祥史:合赞汗传》),ed.Karl Jahn,p.312; Jāmi 'al-Tavārīkh(《史集》),ed.M.Rawshan and M.Mūsavī,Tehran:Nashr-i Alburz,1994,p.1488。 (33)参见《元朝秘史》乌兰校勘本,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225—226页。参见《史集》汉译本,第1卷第1分册,第153页,注3;韩儒林主编:《元朝史》(上),人民出版社2008年修订本,第73页;萧启庆:《元代的宿卫制度》,原载《台湾政治大学边政研究所年报》第4期(1973年7月),收入《内北国而外中国》,中华书局2010年重印本,上册,第224—225页。 (34)参见《元朝秘史》乌兰校勘本,第293—295页;韩儒林主编:《元朝史》(上),第80页。 (35)参见萧启庆:《元代的宿卫制度》,《内北国而外中国》,第225页。 (36)译文引自《史集》汉译本,第3卷,第497页。参见Rashīd al-Dīn,Tārīkh-i Mubārak-i Ghāzānī,Dāstān-i Ghāzān Khān(《合赞汗吉祥史:合赞汗传》),p.312; Jāmi 'al-Tavārīkh(《史集》),ed.'A.'Alīzāda,Baku,1957,Vol.3,p.519。 (38)《元史》卷86《百官志二》,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2155页。 (40)参见《史集》汉译本,第3卷,第25页。 (41)参见《史集》汉译本,第3卷,第183—184页。 (42)参见《史集》汉译本,第3卷,第316、319页。牙撒兀勒一词在《史集》中拼写作Yīsā'ul,见Rashīd al-Dīn,Tārīkh-i Mubārak-i Ghāzānī,Dāstān-i Ghāzān Khān(《合赞汗吉祥史:合赞汗传》),pp.130,133。 (43)哈菲兹·阿不鲁对此札鲁忽也有详细记述,见前引(《哈菲兹·阿不鲁地理书》),Vol.3,pp.86-87.所记人名略有不同,,均属音点之误。对于这次事件,《史集·合赞汗传》没有记载,但记述了摩诃末沙之弟马合木沙在此期间(1300年2、3月间)发动叛乱之事,详见《史集》汉译本,第3卷,第316页。 (44)参见《史集》汉译本,第2卷《忽必烈合罕纪》,第307、345页。 (45)Rashīd al-Dīn,Shu'ab-i Panjgāna(《五族谱》),fol.133a,No.26:Būlād Jīnksānk. (46)Rash īd al-Dīn,Shu'ab-i Panjgāna(《五族谱》),fol.133a:Pūlād āqā. (47)大宗正府长官称为札鲁忽赤。见《元史》卷87《百官志三》,第2187页。 (53)参见Gottfried Herrmann,Persische Urkunden der Mongolenzeit,Text-und Bildteil,Wiesbaden:Harrassowitz Verlag,2004,S.79-83。 (54)Shabānkārayī,Majma' al-Ansāb(《世系汇编》,Vol.2,p.270. (55)Qāshānī,Tārīkh-i (《完者都史》),p.42,"vaqāyi'-i sāl-i 704"(“704年大事记”)。 (56)Fazl Allāh Rashīd al-Dīn,Jāmi'al-Tavārīkh(《史集》),ed.'A.'Alīzāda,Baku,1957,Vol.3,pp.7-8。译文引自《史集》汉译本,第3卷《旭烈兀汗传》,第19—20页。《五族谱》在合赞后妃表中也写道:“阔阔真哈敦(Kūkājī,Kūkāja Khātūn),她接替了脱忽思哈敦的位置。”(Rashīd al-Dīn,Shu 'ab-iPanjgāna(《五族谱》),fol.148b) (57)A.J.H.Charignon注,冯承钧译,党宝海新注:《马可波罗行纪》,河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59—62页。《史集》记述了阔阔真到达波斯、与合赞成婚之事,见Rashīd al-Dīn,Tārīkh-i Mubārak-i Ghāzāni,Dāstān-i Ghāzān Khān(《合赞汗吉祥史:合赞汗传》),p.13。参见《史集》汉译本,第3卷,第261—262页。 (59)参见Qāshānī,Tārīkh-i (《完者都史》),p.142。 (60)参见刘迎胜:《察合台汗国史研究》,第370页。 (61)Qāshānī,Tārīkh-i (《完者都史》),p.147. (63)Anonymous,Mu'izz al-Ansāb(《贵显世系》),MS,Paris,Bibliothèque Nationale,ancien fonds persan 67,fol.66a. (64)Qāshānī,Tārīkh-i (《完者都史》),p.154. (65)参见Qāshānī,Tārīkh-i (《完者都史》),pp.153,209-210,214,220。 (66)据说忽必烈曾对廷臣如此叹道:“孛罗生吾土,食吾禄,而安于彼;爱薛生于彼,家于彼,而忠于我,相去何远耶!”(程钜夫:《拂林忠献王神道碑》,《程雪楼文集》卷5,第244—245页) (67)《元史》卷24《仁宗纪一》,第543页。 (68)(元)袁桷:《拜住元帅出使事实》,《清容居士集》卷34第22叶,上海商务印书馆1929年影印《四部丛刊》本。由于路途遥远,孛罗去世的消息尚未传到元廷,所以元仁宗仍派拜住前往赐印。参见刘迎胜:《察合台汗国史研究》,第369页。标签:忽必烈论文; 合赞论文; 蒙古文化论文; 蒙古军队论文; 元朝历史论文; 波斯论文; 伊利论文; 丞相论文; 元朝论文; 史集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