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置“处置式”?——论把字句的主观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主观性论文,字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把字句的语法意义
把字句的语法意义是表示“处置”,把字句可以称为“处置式”,这最早是王力(1943)提出来的。“处置式”的名称虽然已经叫开,但是一直有人对把字句的语法意义是表示“处置”提出质疑。吕叔湘(1948)认为把字句并不是都表示处置,例如“把日子误了”、“把机会错过”、“你把这句话再想想看”等。梅广(1978)认为,处置是动词的性质,不是把字句的功能。“我把他打了一顿”与“我打了他一顿”两句,不仅把字句有处置意味,而且动宾句也具有处置意味,因为“打”这一动词具有处置意味;“我把大门的钥匙丢了”与“我丢了大门的钥匙”两句都没有处置意味,因为“丢”这一动词没有处置意味。这就从根本上否定了把字句的语法意义是处置。现在许多人认为把字句是对处置义加以强调,但是什么算强调,哪些情形需要强调,不明确也不好掌握,对学汉语的外国学生来说更是这样。
薛凤生(1989)和戴浩一(1989)等将把字句的语法意义重新归纳为“致使”,然而这一论断也只适用于一部分把字句,例如“你把这句话再想想看”就不能用“致使”来解释。蒋绍愚(1997,1999)表达了跟梅广类似的观点:致使是动结式的性质,不是把字句的功能。因为“把花姑娘急疯了”和“急疯了花姑娘”都表示致使。这也就从根本上否定了把字句的语法意义是致使。
宋玉柱(1981)和马真(1981)等人认为不能狭隘地理解“处置”,“他把东西丢了”也是施事“他”对受事“东西”的一种处置。但是这样一来,“处置”的涵义过于宽泛,成了一个空洞的名称。
另一种观点不是放宽而是缩小“处置”的涵义。戴浩一(Tai 1984)和孙朝奋(Sun 1996)认为,跟相应的动宾句比较,把字句的语法意义是表示“高及物性”(high transitivity),也就是受事“完全受影响”(total affectedness),例如:
(1)他喝了汤了,可是没喝完。 *他把汤喝了,可是没喝完。
“他喝了汤了”,汤不一定已经喝完,“他把汤喝了”要理解为汤已经喝完。张伯江(2000)进一步论证了这一看法的合理性。但是有一些把字句动词后可以带吕叔湘(1948)所说的“偏称宾语”,如“把一盏酒淹一半在阶基上”,“怎肯把军情泄露了一些儿”,淹的显然不是全部的酒,泄漏的也不是全部军情。吕先生还指出,有些带偏称宾语的把字句换成动宾句反而不自然,如“砍了你的一根竹子”就不如“把你的竹子砍了一根”自然。因此把字句的语法意义究竟是什么,这还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
2.“客观处置”和“主观处置”
虽然一直有人想取消“处置式”这个名称,但始终没有能取消得了。这说明把字句有“处置”意味的判断还是基本符合我们的直觉。问题的关键在于,要区分两种互有联系又性质不同的“处置”,一种是“客观处置”,一种是“主观处置”:
客观处置:甲(施事)有意识地对乙(受事)作某种实在的处置。
主观处置:说话人认定甲(不一定是施事)对乙(不一定是受事)作某种处置(不一定是有意识的和实在的)。
本文要论证的就是,把字句的语法意义是表达“主观处置”。客观地叙述甲对乙进行了处置是一回事,主观上认定甲对乙进行了处置又是另一回事,虽然两者之间不是没有联系。主观与客观之间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就把字句而言一共有四种情形:
a.客观上甲处置乙,说话人只是客观地报道这一处置。
例如:他喝了一碗酒。他打了她一顿。
b.客观上甲处置乙,说话人主观上也认定甲处置乙。
例如:他把那碗酒喝了。他把她打了一顿。
c.客观上甲未处置乙,而说话人主观上认定甲处置乙。
例如:他把大门的钥匙丢了。他把这句话又想了想。这可把花姑娘急疯了。
d.客观上甲未处置乙,说话人主观上也未认定甲处置乙。
例如:他丢了大门的钥匙。他又想了想这句话。这可急疯了花姑娘。
b和d是主客观一致的情形,a和c是主客观不一致或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不管客观上甲是否处置乙,只要说话人是这么认定的,就用把字句(b和c),说话人不这么认定,就用动宾句(a和d)。“主观处置”的概念不同于“宽泛意义上的处置”,“主观处置”的核心是“说话人认定”,即便是“狭义的处置”,说话人仍然可以不认定有处置(如a)。也可以认为主观性是个程度问题,不可能有不带任何主观性的语句。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动宾句a和d的主观性弱于对应的把字句b和c。
按照Lyons(1977:739),“主观性”(subjectivity)是指语言的这样一种特性,即在话语中多多少少总是带有说话人“自我”的表现成分,也就是说话人在说出一段话的同时还表明自己对这段话的立场、态度和感情,从而在话语中留下自我的印记。已有的研究表明,语言的“主观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说话人的情感,说话人的视角,说话人的认识。这三个方面互相联系,经常交织在一起。(参看Finegan 1995)把字句的主观性在这三个方面都有体现,下面主要通过把字句与动宾句的比较来加以说明。(注:特别是动宾句和把字句并用的例子,这类例子蒋绍愚(1997,1999)二文列举最多。)
3.把字句如何表达说话人的情感?
把字句的“主观性”首先体现在说话人的“情感”上,这就是所谓的“移情”(empathy)现象。Kuno(1987:26)对“移情”的定义是“说话人将自己认同于……他用句子所描写的事件或状态中的一个参与者”。汤廷池(Tang 1986)按照这一思路,曾用一系列句子说明汉语中存在的“移情等级”(speaker's empathy hierarchy),张洪明(Zhang 1994)则从历时的角度证明汉语的“被”字句是“移情”过程的产物。
就把字句而言,说话人移情于一个处置事件的参与者,常见的结果是,在说话人的心目中,施事成了责任者,受事成了受损者。先看下面一个例子:
(2)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壁。
这是《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中“完璧归赵”这一段的结束语。先秦的“以”字句是汉语处置式的滥觞,陈初生(1983)认为,这里前一句用以字句,后一句用动宾句,可能是为了避免句式重复。他又说“处置式的产生是汉语施受关系表达方式多样化的结果,是修辞的因素刺激了这一句法的发展”。究竟是什么“修辞因素”在起作用?如果只是为了避免句式重复,为什么不反过来说成(2'):
(2')秦亦不予赵城,赵亦终不以壁予秦。
有一种可能的解释是“篇章衔接”。吕叔湘(1983)和金立鑫(1997)都认为篇章衔接是选用把字句的一个因素。像“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有个和尚……”这种名词首尾相接的表达方式是“篇章衔接”的最佳方式之一(参看陈平1987),因此(2)的表达顺序“秦……赵,赵……”显然比(2')衔接得好。但是篇章衔接并不能解释为什么不说成(2''),尽管(2'')的篇章衔接跟(2)同样的好:
(2'')秦亦不以城予赵,越亦终不以壁予秦。
写史要客观,但实际上不可能不带有写史人的主观立场和态度。(2)前后句式的变换用主观“移情”的概念就很好解释:在司马迁看来,秦不以城予赵,责任在秦,所以用以字句为宜;赵终不予秦壁,责任不在赵,所以用动宾句为宜。再看以下例子:
(3)这是书误了他,可惜他也把书糟蹋了。
这是《红楼梦》42回宝钗在婉言劝戒黛玉,说起男人读了书反倒变得更坏。前半句是动宾句,后半句是把字句。问题还是为什么(3)没有反过来说成(3'):
(3')这是书把他误了,可惜他也糟蹋了书。
在上述语境里(3')听上去很别扭,因为说话人(宝钗)“可惜”的是“书”,“书”在说话人的心目中是受损者,“他”是使“书”受损的责任者。有的本子(3)作“这并不是书误了他,可惜他把书糟蹋了”,说话人同情“书”的意味就更加明显。
(4)你拆了我们楼也罢了,怎么将这御书牌额也打碎了?(《元曲选》)
这一句如果说成(4')听上去也很别扭:
(4')你将我们楼拆了也罢了,怎么也打碎了这御书牌额?
“也罢了”(表示无所谓)和“怎么”(表示责怪)这样的词语明显地表现出说话人对事件参与者的情感,在“楼”和“御书牌额”两者之间,说话人更同情后者。
(5)我的(行李)烧去也还罢了,总是你瞎倒乱,平白的把翠环的一卷行李也烧在里头,你说冤不冤呢?(《老残游记》)
这个例子开头用的虽然不是动宾句而是受事主语句,但是和后面的把字句相比,说话人移情于两件行李的差别是十分明显的。
(6)割了你穷耳朵,剜了你穷眼睛,把你皮也剥了。(《元曲选》)
第三分句不顺着前面的动宾句式而独用把字句,显然是因为(6)是个语义上递进的句子,处置对象“你皮”成了说话人的移情重点,第三分句相当于“连你皮也把它剥了”(“连……也”是焦点标记)。(注:吕叔湘(1948)认为原因在于第三分句有个“也”字,“也”字跟“都”字一样只能放在意义上受它管辖的名词或代词之后。我们认为“也”在句中的位置固定,这是“移情”这一动因最终“语法化”的结果。见下文关于“都”字的说明。)
报载一劳改释放人员恶习不改,因为在路上被人看了一眼就上去大打出手。记者报道这个事件用的是(7),如果改用(7')就很别扭:
(7)她看了他一眼,他居然就上去打她。
(7')?她把他看了一眼,他居然就上去打她。
客观上看人一眼,被看的人并没有受任何损害,但主观上就不一定。用了把字句“她把他看了一眼”就有了“他”是受损者的意味,与后面的“居然”不匹配。
(8)意大利队把德国队赢了
此例是报载体育新闻的标题,用的是把字句,而标题一般都用动宾句“意大利队赢(了)德国队”。看了详细报道才知道,原来意大利队本来想踢假球,跟德国队踢平,或输给德国队,结果不小心却赢了德国队。于是在这位记者的眼中意大利队成了责任者,德国队成了受损者,因此用了把字句。把字句有“追究责任”的意味,张伯江(2000)也有说明。
正因为有一个参与者(受事)在说话人心目中是受损者,所以把字句常常有不如意的含义。但是必须明确,所谓“不如意”是对说话人来说不如意。汉语中的被字句有较强的不如意含义,王力(1943)认为被字句表达的不如意是“对主语而言”的,但是李临定(1980)指出,“不是针对主语的,也不是针对句子里其他成分的,而是对说话人(未进入句子)说来是这样的”,例如:
(9)好的(姑娘)都叫人家挑完了。(赵树理)
你进去,把小缸儿藏起来,省得(小缸儿)教四嫂看见又得哭一场(老舍)
客观上“被人挑完”对“好姑娘”来说是好事,“被人看见”对“小缸儿”来说无所谓如意不如意,不如意都是对说话人而言的。第二个例句“小缸儿”同时是把字的宾语,正好说明把字宾语也是说话人的移情对象。
吴葆棠(1987)收集“把NV了”(V为光杆单纯动词)句式的例句62个,其中61个的动词是表示违愿或丧失义的,例如:把首饰当了/*把首饰赎了,把书还了/*把书借了,把钢笔丢了/*把钢笔拾了。对把字句的这种语义倾向性必须作出解释。合理的解释仍然是说话人把受事看作同情的对象:人一般寄情于想得到而没有得到、得到了而又失去的东西。完全失去的东西又比部分失去的东西更容易获得同情,因此有“他把汤喝了”和“他喝了汤了”语义上的差别。可见,把字宾语“完全受影响”并不是使用把字句的根本动因,根本动因是受事成为说话人的移情对象。受事完全受影响比部分受影响更容易成为移情对象,但是部分受影响的受事如果是移情对象也可以用把字句。意义上受“都”字管辖的受事必须作把字句的宾语(他把汤都喝了/*他都喝了汤了),这应看作是主观移情这个动因最终“语法化”的结果。“移情”还能解释吴葆棠(1987)指出的如下现象:
(10)扔了手榴弹了 把手榴弹扔了
“扔了手榴弹了”中的“扔”主要作抛掷解,而“把手榴弹扔了”中的“扔”主要作抛弃解。这种语义差别显然也在于把字句的主观性:“抛弃”的对象容易被视为受损者,“抛掷”的对象不容易被视为受损者。
移情对象主要是说话人“同情”的对象,此外,还可以是“钟情”的对象,例如:
(11)先把这个派了我罢,果然这个办得好,再派我那个。
这是《红楼梦》24回中贾芸对凤姐说的话。贾芸想方设法求凤姐,想得到在园子里种花种树的“这个”差事,凤姐却拿明年还有烟火灯烛的“那个”差事来搪塞他。贾芸知道那个烟火灯烛虽是个大宗,却可望而不可即,因此一心想得到的还是眼前“这个”差使。“这个”是说话人贾芸钟情的对象,因此用作把字句的宾语,“那个”不是钟情的对象,因此用作动宾句的宾语。如果把这样的配置掉个个儿,情形就大不一样:
(11')先派我这个罢,果然这个办得好,再把那个派我。
这种说法的意味是,贾芸好像是无可奈何接受“这个”,一心想得到的是“那个”。
刘一之(2000)比较“你去遛遛马”和“你去把马遛遛”两句的语义,认为前一句的含义是“你的精神就好了”,后一句的含义是“马的精神就好了”,十分正确,把字句里的“马”显然是说话人钟情的对象。“别把书乱扔”可以说,因为说话人钟情于书;不说“别把书乱看”,因为乱看书的结果是看书人会受影响,书不受影响。(注:戴浩一(1989)有类似的看法,他认为动宾句“张三卖了车子”是中性句,没有施事也没有受事,只有参与者,句子的中心意思是表达"What has happened",把字句“张三把车子卖了”和被字句“车子被张三卖了”才是回答"who did what to whom",有施事和受事。从主观性的角度讲,所谓“没有施事和受事”就是客观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情,有了施事和受事才有了说话人主观移情的对象。)
(12)你把火盆里多添点炭。(《老残游记》)
这地方人起乳名,常把前边加个“小”字,像小顺,小保……等。(《李有才板话》)
这两句里的“把”字都可以换用“在”字,但是换用“在”字后“火盆里”和“(乳名)前边”就只是表示处所,而用“把”字时它们不仅是处所,还是说话人钟情的对象。
最后,处置对象还可以成为说话人“厌恶”的对象,但多见于祈使句。例如:“把他杀了!”“把这些旧衣服赶快卖了吧!”。同情、钟情、厌恶这三种情感都跟主观认定的“受损”有关:同情于X是说话人认为X已经受损,钟情于X是说话人不愿意X受损,厌恶X是说话人愿意X受损。情感上的爱和恨是很容易转换的,爱恨交集的情形也不少见。(参看孙德宣1983关于“美恶同辞”的语言现象)
4.把字句如何表达说话人的视角?
说话人对客观事件和状态的观察角度或是加以叙说的出发点叫做“视角”(perspective)。“横看成岭侧成峰”,对同一事物由于视角的变化就会形成不同的心理意象。同样是半瓶酒,乐观者说还有半瓶,悲观者说少了半瓶,这是对同一客观“量”由于不同的视角形成不同的主观体验。把字句经常体现说话人对受事量的主观判断:
(13)将些衣服金珠首饰一掳精空。(《儒林外史》)
把几个零钱使完了。(《儿女英雄传》)
后来他丈人家没了人啦,把几块地也归他种啦。(《白话聊斋》)
吕叔湘(1948)指出,这几句中把字宾语里的“些”和“几”不是偏称性的,而是描写性的,可以说是跟英语the little和the few相当。同样是“一些”或“几个”,在英语里说话人主观上觉得少就用little或few,主观上觉得量还不少就用a little或a few。可见(13)中的把字宾语都表示一种主观上的小量。下例不说“拉长一句话”而说“把一句话拉长”,也是说话人主观上觉得“一句话”量小:
(14)我就怕和别人说话:他们必定把一句话拉长了,作两三截儿,咬文嚼字,拿着腔儿,哼哼唧唧的,急得我冒火……(《红楼梦》)
“一”是个特殊的数词,主要表示小量,但也能表示大量。“这个星期他一天活没干”中的“一天”是小量;“他从早睡到晚,一天没干活”中的“一天”是大量(一整天),差别显然也是因为视角的不同。带“一”的把字宾语表示主观大量的例子如下:
(15)知道了她的情况,就把一群马扔在草场上,挨家挨户地为她寻找出路。(《灵与肉》)
有一个四川同学家里寄来一件棉袍子,……然后,几个馋人,一顿就把一件新棉袍吃掉了。(汪曾祺《落魄》)
口语中还经常有如下的表达,把字宾语前的“大”和“小”显然是主观认定的:
(16)看把个大小伙子伤心得!
看把个大礼拜天搅得!
把个小处长乐得屁颠屁颠的。
主观量经常跟移情交织在一起,因为一般的心理是同情弱小的,钟情强大的:
(17)把我搞成这样,可我总想,共产党不可能总把一个老老实实的人这么搞。(《一百个人的十年》)
到七日上,把个白白胖胖的孩子跑掉了。(《儒林外史》)
把字句对量的主观判断还可以是针对动作或性状的。朱德熙(1956)指出,状态形容词“表示的属性都跟一种量的观念或是说话的人对于这种属性的主观估价作用发生联系”。比较状态形容词和性质形容词用在把字句的情形:
(18)把嘴张得大大的。 把嘴张大
把东西抢得精光。 把东西抢光
把马路照得又光又亮。 把马路照亮
把那件东西抱得紧紧的。 把那件东西抱紧
尽管谓语动词都是复杂形式,但左列的句子是自由的,右列的句子是黏着的,不能独立使用。这显然是因为状态形容词的主观性比性质形容词强。右列的句子如用作祈使句就没有问题,这是为什么?祈使句主语施事要做的事正是说话人想要他做的事,或者是说话人自己也想做的事,因此祈使句表现出说话人和主语施事之间的某种“认同”,祈使句的主语也常叫做“言者主语”(speaker subject)。(注:“言者主语”也叫“言说主语”(utterance subject),区别于“语法主语”(syntactic subject)或“句子主语”(sentence subject)。)因为祈使句跟陈述句相比带有较强的主观性,下面二例中把字句都是祈使句,而对应的动宾句都是陈述句:
(19)麝月笑道:“……你把那穿衣镜的套子放下来,上头的划子划上。”……(宝玉)便自己起身出去,放下镜套,划上消息。(《红楼梦》)
他说:“你就把它给我吧!”……我给他折扇时,他握了握我的手,握得好使劲。(《一百个人的十年》)
除了主观量,把字句的视角主观性还表现在动词的“体”(aspect)上。过去说把字句的动词须是复杂形式的,这并没有触及问题的实质,(18)和(19)的例子已经说明这一点。同样,“了”和“过”都是体标记,单纯的动词能加“了”构成把字句,但不能加“过”构成把字句,尽管“V了”和“V过”都是复杂形式。(参看马真1985)相反,动宾句用“V过”能独立成句,用“V了”不能独立成句,形成“互补分布”:(注:Liu(1997)用动作的“有界性”来概括把字句的语义特点也不能解决这一问题,“V了”和“V过”都是有界动作。)
(20)*我吃了野菜。 我吃过野菜。
我把野菜吃了。 *我把野菜吃过。
我们的解释是,用“V了”比“V过”的主观性强。《现代汉语八百词》在比较“过”和“了”时指出,“V了”总是和“现在”相联系,“V过”不一定和“现在”相联系:
(21)这本书我只看过一半。(现在不在看)
这本书我看了一半了。(现在还在看)
(22)他学过英语。(现在不一定会英语)
他学了英语。(含有现在会英语的意思)
因此“V过”只是客观地报道曾经发生一个事件(我吃过野菜),用了完成体的“了”,在叙述一个过去事件的同时还表示出说话人的视角:说话人从“现在”(即说这句话的时刻)出发来看待这个事件,把它跟“现在”联系起来,比如说,因为吃了野菜,现在肚子不舒服。正因为如此,“我吃了野菜”给人以话还没有说完的感觉。“V了”后面可以用状态形容词作补语(加“个”),“V过”不行,这也证明“V了”的主观性比“V过”强:
(23)输了个精光 *输过个精光
打了个落花流水 *打过个落花流水
王军虎(1988)指出,不能用“过”的把字句,如果动词后加上结果补语,或“过”后加上动量词语,或前面有全称量词语,就可以用把字句,例如:
(24)*他没把饭做过 他没把饭做煳过
*我把这种菜吃过 我把这种菜吃过多少次
*又把两件东西试过 又把两件东西一一试过
这是因为这些手段都能起增强动量的作用,从而增强说话人对动量的主观感受。
5.把字句如何表达说话人的认识?
语言的“主观性”还表现在说话人对客观事件的“认识”上。这种“认识”主要跟语言中的情态范畴有关,所以叫“认识情态”(epistemic modality)。例如:
(25)a.小王应该回家。
b.小王该到家了。
虽然都用了情态动词“(应)该”,a叙述的是客观上“小王”有采取某项行动(回家)的必要,“应该”表示的是一种“义务情态”(deontic modality),而b中的“该”表示的是“认识情态”,是说话人根据自己的知识对命题“他到家了”为真的可能性所作出的推测。
和对应的动宾句比较,把字句往往有动作或事件出乎意料的含义。所谓“出乎意料”,是说话人觉得出乎意料,或是说话人认为听话人会觉得出乎意料,从认识上讲就是说话人认为句子表达的命题为真的可能性很小。
马真(1985)和王还(1985)都指出,把字宾语为无定名词的句子“都含有出乎意外的意思”,表示一种“意外的行动”,尤其当把字宾语前只带量词“个”而“一”不出现时(王惠1997,杉村博文2002),例如:
(26)我要向他借支钢笔,他却把一支铅笔递给了我。
忽然,哐当一声,不知是谁把个凳子给撞翻了。
倒把个亲女儿叫弟夫人拐了去了。(《儿女英雄传》)
怎么公公乐的把个烟袋递给婆婆了?(同上)
谁听说过把个抱来的闺女娇惯得像个娘娘似的。(《四世同堂》)
“忽然”、“倒”、“却”、“怎么”、“谁听说过”等字眼都带有出乎意料的意思。动作前不存在、通过动作而后存在的所指对象不能成为把字宾语,如“生了个孩子”、“盖了一间屋”、“织了件毛衣”等,因为从客观上讲,我们不可能对还不存在的事物进行某种处置。但是如果动词带上后附成分,使动作成为一种“意外的行动”,客观处置因而变为主观处置,那就可以用把字句了,例如:
(27)小张把个孩子生在火车上了。
你总不能把房子盖到别人家去吧。
小林把一件毛背心织得又肥又长。
不想把话又说造次了。
“总不能”、“不想”等字眼也带有出乎意料的意思。如果说定指的把字宾语主要体现说话人的情感,那么不定指的把字宾语主要体现说话人的认识。
(28)至其时,西门豹往会之河上。……有顷,曰:“巫妪何久也?弟子趣之!”复以弟子一人投河。有顷,曰:“弟子何久也?复使一人趣之!”复投一弟子河中。凡投三弟子。(《史记·滑稽列传》)
第一次投弟子入水一定比第二次投弟子入水更出乎意料,所以第一次用处置式、第二次用动宾句是正常的。如果把两个句式换个个儿,读上去就十分别扭。“凡投三弟子”纯粹是对量的客观陈述,因此决不能说成“凡以三弟子投”。
当把字宾语是专名(明显是定指成分)时,前面却经常加上“(一)个”(不定指的标记),这跟把字宾语应该是定指成分的说法是矛盾的:
(29)偏偏又把个老王病倒了。
怎么忽然把个晴雯姐姐也没了。
朱德熙(1982:187)的解释是:老王虽然是一个确定的人,可是说话人没有想到生病的会是老王,而不是别人。从这一点说,老王又不是已知的,所以前面要加“一个”。可见关键在于“说话人没有想到”,是主观性决定了“(一)个”的增添。
“出乎意料”和“不如意”经常是联系在一起的:按照人的正常期待心理,应该发生的事情是如意的事情,出乎意料的是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沈家煊1999:185)下面这样的例子(詹开第1983)中,把字宾语“腿”和“嘴”都是泛指的,而动宾句的宾语“你的腿”和“她的嘴”倒是定指的,也只有从“移情”的角度才能解释:
(30)再闹,看不把腿打断了你的!(比较:看不打断了你的腿!)
再撒谎,看不把嘴撕烂了她的!(比较:看不撕烂了她的嘴!)
显然是把字句表达的威胁和警告的语气更重,对处置对象的移情程度也更高,因此是说话人的移情程度决定了句式的选择。
总之,说把字宾语一般是定指的,这并没有触及问题的实质。实质是,定指成分代表说话人认定听话人可以识别的事物,也就是说,“定指”跟“指示”(deixis)有关。而“指示”本质上具有主观性,跟说话人的视角有关。
不少人指出把字句的宾语具有话题性,曹逢甫(Tsao 1987)称之为“次要话题”。话题应该是定指的,但是经常遇到把字宾语不定指的情形,遇到专名前加“一个”的情形。前文也说明,用篇章衔接(主要是话题的转移和接续)不能完全解释把字句和动宾句的选择。问题的实质是,话题代表说话人要对其作出说明的那个事物,是说话人叙说的出发点,同时话题也容易成为说话人移情的对象。一个事物因为是叙说的出发点和移情的对象所以才成为话题。不定指成分虽然不像话题,但只要是移情的对象就也可以充当把字宾语。叙述文中的“主角”是叙述者移情的对象,“主角”因而在语篇中最容易成为主要的话题,而且是经常被跟踪的话题,跟踪的常见手段就是用第三人称来回指。已有人指出,第三人称代词很少做动词宾语,但是却适宜做把字宾语,例如:
(31)造出原子弹来,并不像有些人想象得那么神秘。……但要把它从无到有,实实在在制造出来,需要许许多多人的献身拼搏。(《一百个人的十年》)
鲁侍萍接过支票,把它撕了。(《雷雨》)
这二例中的“它”分别回指“原子弹”和“支票”,如果将把字句换说成动宾句“制造它出来”和“撕了它”就很不自然。
就论述文而言,论述的“主题”是论述者移情的对象。王还(1985)指出,虽然把字宾语通常是定指的,但是泛指成分也可以充当把字宾语。王文中列出这样的例子共5个,其中4个都是文章的主题(另一个表示全称量,与“都”有关):
(32)我们平常把大豆拿去榨油,主要目的是为了提取它所含的脂肪……(《大豆是个宝》)
那末,应该怎样努力才能把字写好呢?(《大胆练写字》)
他们正好可以把自学与家传相结合。(《自学与家传》)
最近苏联也有人把意义看做是语言以外的范畴。(《语言理论》)
把字句的认识主观性还表现在说话人对目的或因果关系的认定。当我们说主语为某一目的而处置某一宾语时,除非主语就是“我”,实际上都是说话人推断主语为某一目的而处置宾语。例如:
(33)现在,他把眼瞪圆了,自己摸着算盘子儿,没用。(《牛天赐传》)
他把汗湿的手掌紧紧捏成拳头,仍然克制不住周身簌簌地颤抖。(《人到中年》)
詹开第(1983)说,第一例是“眼”自己“瞪圆了”还是被他“瞪圆了”,说不清,如是前者,就没有处置义。我们说,正是因为说话人认为是后者(瞪圆的目的是摸算盘子儿)所以才用的把字句;如果去掉把字说成“他眼睛瞪圆了”就没有主观处置义了。同样,第二例客观上他紧捏拳头是无意识无目的的,是说话人眼中他紧捏拳头的目的是想克制颤抖。张旺熹(1991)在比较“我开汽车到语言学院”和“我把汽车开到语言学院”两句意义上的差别时认为,当人们“强调”目的关系时,便使用把字句,把字句最自然的使用环境是带一个目的状语,如“我把汽车开到语言学院门口等朋友”。“解这崔宁到临安府”和“把崔宁解去临安府断治”(《京本通俗小说》)是同样的例子。按本文的观点,所谓“强调”,确切地说应该是“说话人主观上认定”。孙朝奋(Sun 1996:75)认为,历史上连动式向处置式转化,目的构式的出现是个关键阶段,他说目的构式是“突出事件施事的意图”。与其说是“突出事件施事的意图”,不如说是“说话人推断施事有这样的意图”。
对因果关系的判定也具有主观性,例如“他吃了这种药以后死了”,听话人一般会推断他吃了这种药是导致他死亡的原因,虽然客观上不一定如此。要表现这种主观的推断,把字句是适宜的表达方式,如“这种药把他吃死了”。说话人的主观判断如果与一般人的判断相同,也就带有了客观性。以动补结构表达的因果关系为例,郭继懋、王红旗(2001)将这种因果关系分为“规约性的”和“偶发性的”两类,前者如“睡着”、“杀死”,“睡”和“着”、“杀”和“死”之间的因果关系已成为一种固定的认知模式,因此客观性较强;后者如“老王在公园里睡得不会说话了”,“在公园睡觉”和“不会说话”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偶发的,是说话人根据经验推断的,带有较强的主观性。有意思的是,前者可以用动宾句也可以用把字句,而后者只能用把字句:
(34)吓破胆子 把胆子吓破
*吓回去胆子 把胆子吓回去
(35)说急了宝玉 把宝玉说急了
*说没了话贾琏 把贾琏说没了话
前者用在动宾句和把字句在结构上仍然有差别,例如“说急”,用在动宾句像个复合词,中间不能插入“得”,不能说“*说得急了宝玉”,用在把字句则像个词组,中间能插入“得”,能说“把宝玉说得急了”。这种结构上的差别也体现意义上的差别,例如:
(36)这才提醒大家 这才把大家提醒
动宾句的“提醒”接近于一个词,句子的意思是“提醒的动作晚了”;把字句的“提醒”接近于一个词组,句子的意思是“大家醒悟得晚了”(“大家”是受损者)。
还有一个过去注意不够的现象,单独成句倾向于用把字句,充当句子成分倾向于用动宾句,例如:(下划线的是句子成分,充当主语、宾语、状语等)
(37)把他杀了!不杀他不足以平民愤。
史湘云笑道:“……明儿倘或把印也丢了,难道也罢了不成?”宝玉笑道:“倒是丢了印平常……”(《红楼梦》)
不知那里来的一个庄家老子,把那先生放的去了。我问是谁放了这先生来?(《元曲选》)
(刘二公云)他做了官呵,来把你怎的?(张云)他敢怎的你?(同上)
(公子云)先把这厮刖了双足。……(孙膑云)将铜铡来先刖了这厮双足者。(同上)
(搽旦云)今日务要把家私分另了罢。(正抹云)不争分另了这家私,不违背了父母的遗言。(同上)
这样的现象也只有用把字句的“主观处置”义才能解释:一个独立的句子能充分表达说话人的主观感受,句子嵌入句子充当句子成分后主观性就大为减弱。
(38)他把信看完了。 他把信销毁了。
?这是他把信看完的地方。 这是他把信销毁的地方。
“他把信看完”作定语不合适,“他把信销毁”作定语没有问题,原因显然是“信”被销毁而受损的程度比较高,说话人对它的移情程度也高一些。
总之,说明把字句表示“主观处置”的语法意义,这可以将把字句种种看上去互不关联的句法语义特征联系起来,这些句法语义特征包括:1)把字宾语通常是有定的;2)动词须是复杂形式的;3)把字宾语具有话题性;4)把字宾语受动作的完全影响;5)有不如意的含义;6)有出乎意料的含义;7)和因果关系和目的相联系;8)意义上受“都”字管辖的宾语要作把字的宾语;9)充当句子成分受限制。违背这些特征的一些“反例”也因此得到合理的解释。在对外汉语教学中,把字句至今是一个难点,这跟学生只知孤立地记取上述一个个特征而缺乏对把字句语法意义的整体把握不无关系。
6.关于处置介词的兴替
从历史上看,语词或结构式的主观义都是从客观义虚化而来的,这是语言演变或语义引申的一个共性。例如,情态动词表示主观认识的意思都是从表示客观义务的意思虚化而来的(参看Bybee 1994),完成体标记和构式大多是从表示动作“完结”的语词和构式虚化而来的(参看Carey 1995)。这种虚化过程因此是一种“主观化”(subjectivisation)的过程。同样,“把”字由动词虚化为介词,连动式演变为处置式,这个过程也是一种“主观化”的过程。
除了方言之间的相互影响(魏培泉1997),处置式的主观性和主观化也许是近代汉语史上“捉、取、将、把”等处置介词兴替的原因之一。首先要把这一时期处置式的产生和发展区分开来。处置式产生时,动词多为简单形式,多表示不如意,大都能和动宾句转换。这一点是多人的研究成果。(参看祝敏彻1957;王力 1958;钱学烈1992;蒋绍愚1997、1999;曹广顺、遇笑容2000等)(注:关于上古的“以”字处置式(或叫“广义处置式”),一般接受梅祖麟(1990)的见解,当时未见有简单形式的。陈初生(1983)举出的几个简单形式的例子未被普遍接受,见叶友文(1988)和魏培泉(1997)。)既然处置式产生之初都是简单形式,这说明处置式的产生不是由于动词复杂化而造成的。可以推测,处置式产生的动因是说话人在表述客观处置事件的同时还要表达自己对事件的主观情感和态度,不然无法解释为什么处置式产生之初多表示不如意的事情。
处置式的发展与动词的复杂化有关。动词复杂化后,由于结构或韵律的原因,有些动宾句不得不用处置介词将宾语提前(董秀芳1998,Feng 2001),处置句变得多样化,结果是有的处置句不再能还原到动宾句。失去了对应的动宾句,处置式表达的主观性因此而减弱,具体情形如下:
(39)把饭菜吃净 吃净饭菜
把饭菜吃干净 ?吃干净饭菜
把饭菜吃得干干净净 *吃得干干净净饭菜
“把饭菜吃干净”和“把饭菜吃得干干净净”已失去对应的动宾句,但是由于还有表示客观处置的“吃净饭菜”存在,因此仍然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不过这种主观性是由“把”字和动词的复杂形式共同表达的,“把”字表达主观性的作用还是相对降低了。
“都”管辖宾语时近代汉语用把字句和动宾句都可以,而现代汉语只能用把字句(吕叔湘1948):
(40)近代:把渔船都赶散了 都赶散了渔船(《水浒》)
现代:把渔船都赶散了 *都赶散了渔船
近代把字句和动宾句并存时,显然是把字句的主观性强于动宾句;现代只能用把字句,说明原来作客观叙述的现在也要用把字句来表达,因此说把字句的主观性减弱了。如果说“把酒都喝了”还是比“喝了酒了”的主观性强,那么这种主观性是由“把”字和“都”字共同表达的,“把”字表达的主观性相对还是减弱了。这也说明从近代汉语到现代汉语,“把”字表示处置的主观性已有所减弱。
以上论述可以归纳为:表达主观处置是把字句产生的动因,而把字句的发展一方面适应了主观表达的需要,一方面又会导致主观性的减弱。这跟被字句的发展情形相似。被字句最初也都是表示不如意的,后来中性义甚至如意义也能表达,其主观性大为削弱。然而主观性的表达仍然是说话的需要,某一个处置介词的主观性减弱后,新的处置介词的产生正好能适应这种需要,这也许是历史上处置介词不断消长兴替的原因。(注:这种兴替不是简单的“词汇替代”,由实变虚,每个处置介词可以有自己的形成过程,参看马贝加(2000)。)这就像表示程度高的副词用多了会逐渐减弱甚至失去程度高的意义,由此造成历史上程度副词的不断兴替。这一设想也意味着,如果在一种语言的共时平面上有数个处置介词并存,它们的使用频率和主观性程度肯定是不一样的。我们统计了《老残游记》中的处置句,用介词“将”的152句,用“把”字的214句,后者是前者的1.4倍。而这些处置句中的祈使句,用“将”字的仅3句,用“把”字的高达21句,是1:7。下面是“把”和“将”共现的例子,祈使句都用“把”字,陈述句都用“将”字:
(41)只听堂上惊堂一拍,大嚷道:“人赃现获,还喊冤枉!把他站起来!去!”……众人没法,只好将于家父子站起,……(4、5回)
玉大人凝了一凝神,说道:“……你们去把大前天站的四个放下,拉来我看。”差人去将那四人放下,拉上堂来。(5回)
玉大人说:“……你还想狡强吗?拉下去站起来!——把布匹交还金四完案。”……话说店夥说到将他妹夫扯去站了站笼,布匹交金四完案。(5、6回)
黄人瑞站在院心里,大叫道:“赶先把那帐箱搬出,别的却还在后!”说时,黄升已将帐箱搬出。(15回)
祈使句的主观性比陈述句强,这在前面已经说明,可见在《老残游记》中“将”字的主观处置义已经比“把”字弱得多。现代汉语“将”字的使用范围进一步缩小,菜谱的操作说明多用将字句(如“将盐一勺放入锅内”),主观性的程度已经变得十分微弱。可以推想,处置介词“把”也会面临同样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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