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市场经济信用体系建设研究

我国市场经济信用体系建设研究

张爽[1]2009年在《转型期中国企业信用缺失及其治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经过叁十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基本步入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轨道,市场机制逐步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信用交易已经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中的基本交易方式。然而,由于经济转型中多种因素长期积聚作用的结果,中国目前正在进入企业信用问题的高发期。本文在对经济转型界定的基础上,分析了转型期我国企业信用缺失的表现和影响,对现阶段我国企业信用缺失的现状进行了概括和梳理。从交易成本、市场融资风险和资源配置等多等角度对企业信用缺失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进行了逐一分析。本文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从产权结构多元化、决策主体分权化和多重制度规则并存等方面,分析了转型期企业信用缺失的制度环境。探讨了企业信用缺失的制度性成因,认为经济转型期信用秩序缺失、信用约束机制减弱、制度承诺不足等因素综合作用,是经济转型期我国企业信用缺失的正式制度成因;同时,我国非正式信用制度变迁中,传统的人际交往模式、道德理念、思维模式变革,规则的冲突与不确定,是转型期我国企业信用缺失的非正式制度成因;此外,转型期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之间的协调性减弱和约束软化也对信用体系的有效运行产生了不利影响。本文运用了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对转型期企业面临的经济环境进行了分析。通过研究经济主体的信用行为可以发现,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罚,提高企业失信成本,使企业的短期博弈失信成本远高于因此获得的收益,能促使企业倾向于长期博弈,减少企业失信行为。因此,构建企业信用缺失治理机制的设计需要从增加失信成本、加大守信收益,而使守信成为博弈方的效用最大化行为出发,同时通过加大监管体系的建设,使得守信成为经济主体的自主选择。本文还对企业信用建设进行了国际借鉴比较。分析了对以欧洲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信用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主导型信用模式和以日本为代表的行业协会信用模式的不同特点,从信用立法、信用监管、信用管理与服务、不良信用行为惩罚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中国信用模式设计与建设必须考虑现阶段经济和其它方面的制约因素,采用遵循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兼取发达国家的优点,逐步建立起中国特色的信用体系。最后,本文提出了对我国企业信用治理问题的总体设想。提出了构建企业信用治理的制度规范机制、健全企业信用治理的信息传递机制、强化企业信用治理的环境约束机制和完善企业信用治理的技术辅助机制的具体设计四方面治理对策。

黎文广[2]2017年在《公证法律制度对市场经济信用的保障分析》文中认为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公证是社会信用的重要保证,也是新时期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市场信用制度的基础。但是现阶段我国公证法律制度缺失的情况对市场经济信息体系的建设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甚至限制了市场经济信用体系的形成。所以应该加强公证法律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公证法律制度建设对市场经济信用的保障作用,为全面推动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提供相应的支持。

韩家平[3]2016年在《关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再认识》文中提出由于国情和发展阶段不同,中西方在社会信用体系的内涵和外延上存在明显差异。近年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以信用为核心的经济社会治理机制正在形成。然而,我国市场信用机制仍处在自然发展阶段,今后应强化市场信用机制建设,并与政府信用机制协同发展,让信用成为市场资源配置的重要标准。

徐萍[4]2003年在《工商行政管理与市场经济信用体系建设》文中研究指明“信用”这个问题是2001年以来全社会持续关注的一个热门话题。江泽民总书记指出:“没有信用,就没有市场秩序,市场经济就不可能健康发展。”而我国目前“信用缺失”的现象十分严重:商业欺诈屡见不鲜、假冒伪劣久治不愈、毁约违法司空见惯、“叁角债”积重难返、“叁无”企业屡禁不止、上市公司虚报瞒报登峰造极……严重的信用缺失已成为我国市场经济能否进一步健康发展的瓶颈,尽快建立有效的信用体系是经济发展迫在眉睫的需要。 本文首先从信用的基本理论入手,分析了一般意义上和经济活动中的信用概念以及信用的分类,提出了市场经济对信用的根本要求。第二部分阐述了我国市场信用严重缺失的现象,由此带来的普遍危害,再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来分析信用缺失的影响因素。针对目前我国信用现状,第叁部分提出了信用体系构建的总体设想。在信用体系构建这个综合的社会工程中,在“政府立法,企业立规,社会立德”的思想的指导下,叁者要做好自己的工作。政府在市场经济信用体系建设中应该起一个主导作用,应从信用管理上的立法,规范政府自身行为和建立公开的社会信用信息网络,加强信用监管入手。企业做为市场经济微观主体,是市场经济信用体系建设的主体,企业应积极推进产权改革,强化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和适应入世的新形势,形成与国际规则接轨的信誉机制。社会是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要进行从以诚信为核心的道德重建,按市场经济要求强化契约精神和大力发展信用中介机构。本文第四部分落脚点在承担政府监管市场的综合职能部门工商机关上,根据它的职能和在信用体系建设中己做工作的基础上,找到现实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进一步发挥工商机关职能促进市场经济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薛世斌[5]2004年在《我国市场经济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没有发达的信用就没有成熟的市场经济,良好的社会信用是建立规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保证。市场经济信用体系建设问题是我国现实经济运行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研究市场经济信用体系建设,无疑具有极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借鉴西方经济学理论和实践中的合理因素,运用历史与逻辑相统一,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等方法,从经济学基本理论出发,结合我国具体实际,对我国市场经济信用体系建设进行相对全面、系统而深入的探讨。本文共分七个部分。第一部分认为,信用体系本质上是一套保证经济良性运行的社会治理机制,其基本架构包括信用文化教育体系、信用规范体系、信用中介组织体系和信用工具体系等四大体系,它们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共同承担塑造社会信用的功能。第二部分运用现代经济学理论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缺失现象进行经济学分析。根据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在不良信用环境下,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倾向,经济主体在市场交易过程中会产生违信行为,从而提高交易风险与交易成本,降低经济运行效率。第叁部分结合我国的制度背景,分析信用体系建设的必要性、信用缺失的现状及严重的信用缺失给我国经济生活造成的极大危害,据此认为信用体系建设已成当务之急。第四部分分析了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的现状,认为从总体上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已经迎来了新的重大历史机遇,进入了空前的全面建设时期。然而,由于历史和现实各方面的原因,我国信用体系建设还很不尽如人意,信用体系还处于残缺不全的状态。并认为,我国信用体系建设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有社会心态因素、中介机构因素、技术因素和政府行为因素等等。第五部分分析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实践模式。第六部分针对当前信用体系建设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结合经济学有关理论中的政策含义,在分析、借鉴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信用体系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的思路:构建信用的道德基础、营造信用的法制环境、完善信用的运行机制、加强信用的管理创新。本文最后部分得出结论:我国构建完善的信用体系势在必行,然而,信用体系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当前应尽快制订全国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展望不久的未来,我国规范的市场经济信用体系一定能够建立起来。

鲍利佳[6]2015年在《我国建筑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作为建筑市场重要参与者的建筑企业在资质获取和使用、市场交易、产品生产、社会责任履行等方面失信现象突显。为了规范建筑企业市场行为,营造良好的信用经营氛围,应完善建筑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从而加强对建筑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价,确保建筑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本文对我国建筑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首先,阐述了论文的研究背景,指出在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进程中,建筑企业失信、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明显滞后的现象,以及政府部门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现实意义;其次,在分析信用内涵与分类的基础上,着重对建筑企业信用行为的本质和外在表现进行阐述,以区别于一般的社会信用行为、金融领域的信用行为以及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标准;再次,在分析国内外信用评价体系现状及特点的基础上,指出我国建筑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最后,在借鉴国内外在信用评价主体、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及等级叁方面的经验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建筑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议,并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角度进一步提出保障措施。

孙智英[7]2002年在《信用问题的经济学分析》文中指出信用问题是经济理论研究中的新领域,也是现实经济运行中遇到重大难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政府、企业、个人都成为市场主体,由于人类行为所具有的外部性,在现实经济活动中产生了大量的失信、违信等反信用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从理论上对信用问题进行系统分析,是现实的需要,也是经济学研究不能回避的重大课题。 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借鉴西方经济理论和实践中的合理因素,运用历史与逻辑相统一,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等方法,从经济学角度对信用本质含义、结构特征及价值意义进行了较为系统和深入的研究,从而确立了市场经济背景下研究信用及其相关问题的指导思想。 本文认为,广义经济是包含一种文化经济,信用作为一种伦理规范,反映在经济行为中,具有特定的经济意义,并随商品经济发展,发展为反映商品货币关系的经济范畴。特定经济范畴,它不仅能带来一定价值,它本身也成为一种资源,是市场经济发展所必然要求的。在转轨时期,由于市场主体行为的利益最大化倾向以及对信用经济意义认识不足,在经济领域中出现了普遍的反信用行为,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很大危害性,其成因有历史的原因,也有认识上、制度上、管理上的原因。因此,解决信用问题的路径有赖于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环境创新和管理创新。

何建华[8]2009年在《从人伦信用到契约信用——制度变迁中的浙江诚信建设实践探析》文中认为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和命脉,是区域发展的软实力。实现由人伦信用向契约信用的变迁,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浙江是我国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浙江人在闯世界创市场的经济大潮中,接受了现代市场经济信用文化的洗礼,实现了从最初的市场混乱状况到"信用浙江"的跨越式发展,在市场信用制度创新上形成了独特的浙江模式。浙江的实践表明,唯有不断进行信用制度创新,才能促进我国市场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才能促使浙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各项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孙杰[9]2007年在《建设工程契约信用制度与体系构建》文中指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主要由经济信用、合同(契约)信用、质量信用和执业人员信用四个部分组成,前叁个部分又都有重合之处,其中质量信用部分内容严格来讲也应归属于合同信用。由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建设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以及建设工程合同的特殊性,使得建设工程合同信用具有不同于其他行业的特点,而这方面的研究却完全处于空白,本文认为有必要对此作单独深入研究。本文主要运用信用经济学理论,结合信息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和法学理论知识,探讨建设工程契约信用制度与体系构建问题,为建立和深化科学有效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与制度,提供必要和超前的理论支撑。本文主要内容如下:第一,有关信用与契约信用理论研究。本文在明确信用的基本内涵、特征、分类和信用制度基础上,结合契约的解释、契约与信用关系提出了契约信用的概念。契约信用就是指企业在长期经济交往过程中,基于契约行使合法权利并履行承诺和义务而累积形成的信用,是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一种信用形态。关于契约信用的认识,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论述:契约信用体现了信用的法律规范:契约信用超越了信用道德范畴,体现了信用法律规范。契约信用的缺失行为,不仅是不道德的,也是违法的:失信者不仅要承担道义上的谴责,而且还要承担法律上的制裁。契约信用反映了合同法治与信用机制的融合:契约信用正是体现了合同法治与信用机制相辅相成、互为促动的关系,将二者互为目的和手段,共同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契约信用与《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的价值契合:契约信用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发展而来的,是诚实信用原则在经济活动中的基本要求。契约信用是一种承诺信用:它是契约双方协商的产物,而契约的本质特征则决定了契约信用这种承诺信用的特征。契约信用与效率违约悖论:契约信用以契约双方必须遵守合同为首要条件,效率违约论则认为为了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必要时可以违约,显然两者是矛盾的。本文认为对于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来说,必须坚守合同信用,效率违约并不可取。本文对于契约信用的研究,理论上借鉴了叁种演进的契约理论、博弈论、信息经济学和不完全契约理论。在比较研究中国古代契约信用与西方契约信用基础上,探讨了契约信用演进与未来发展方向问题,认为契约信用必然经历着由自然经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人伦信用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契约信用转变。第二,有关建设工程契约信用制度研究。建设工程契约信用制度是指为了改善建筑市场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状况,约束建筑市场主体在交易过程中的机会主义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范的组合,是敦促建筑市场主体按约行事、降低建筑市场交易费用的有力保证,是关于信用制度的一种正式制度安排。在建筑领域中,建设工程契约信用主要体现在发包人的契约信用和承包人的契约信用两个方面。本文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相关内容叁个方面探讨了建设工程契约信用的内容。建设工程契约信用是基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建设工程合同所具有的特点则决定了建设工程契约信用的复杂性、重要性和长期性。本文基于法学知识研究了建设工程契约信用法律制度,包括信用法律制度体系、建设工程契约信用适用的现行法律依据和建设工程契约信用处罚责任和归责原则。本文重点研究了建设工程契约信用缺失主要现象及危害,如建筑招投标市场秩序混乱问题、承包人资质不合格、挂靠现象严重、“黑白合同”问题、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增多、工程款拖欠情况严重、承包方违法分包、转包和建设工程无效合同大量存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纠纷不断等问题。并从建筑企业产权制度不清、企业的寻租行为、建设工程契约信用制度不健全、建设工程契约双方信息不对称、建设工程契约的不完全性和建设工程契约双方缺乏重复博弈机制等方面分析了建设工程契约信用缺失的原因。第叁,有关建设工程契约信用体系构建问题。建设工程契约信用体系本质上是从属于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子系统的,它的建立、运行和完善应与国家信用体系一脉相承,并反映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行业特征。本文从完善建筑市场经济体制一项重要的制度建设、建筑业适应加入WTO新形势的迫切需要、增强建筑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力量源泉和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的重要因素等方面探讨了构建建设工程契约信用体系的必要性。建设工程契约信用体系主要由叁大部分构成:建设工程契约信用制度、建设工程契约信用监管体系和建设工程契约信用评价体系。本文提出的建设工程契约信用监管体系主要是基于合同备案制的,并具体分析了建设工程契约信用监管的主体、建设工程契约信用监管的内容和建设工程契约信用公示制度。建设工程契约信用评价体系主要由评价管理办法、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数学模型和评价软件系统组成。评价指标体系主要由合同管理水平、合同缔约能力、合同缔约状况、合同履约能力、合同履约状况和企业合同社会信誉度等六部分一级指标内容组成,又从发包人和承包人两方面探讨了二级指标组成问题。本文对“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创新作进一步分析并提出了建设行业管理部门在构建建设工程契约信用评价体系中的作用。第四,有关建设工程契约信用管理研究。建设工程契约信用管理是企业基于书面的建设工程合同进行的信用销售的管理,是一种狭义的企业信用管理。建设工程契约信用管理目标主要是建立客户契约信用档案、评价客户契约信用并授信、维护合同利益、实现合同目的、保障债权和账款追收。建设工程契约信用管理是建立和维持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它在规范建筑市场管理、完善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工程质量、治理工程款拖欠、降低工程造价和缩短工程工期等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信用管理流程是指一系列旨在实现企业现金流最大化的从客户资料收集到收账管理的紧密相连的活动。本文认为对于建设工程契约信用而言,可借鉴的信用管理流程是“3+1”信用管理模式和全程信用管理模式。最后提出了建筑企业建设工程契约信用管理制度构建策略,即在投标前对业主进行契约信用评价,施工过程中加强合同及合同期内应收账款的管理和项目竣工后提升逾期应收账款的管理水平。第五,有关建设工程契约风险的防范策略研究。契约信用风险是指在以契约信用关系为基础的交易过程中,交易的一方不能履行给付承诺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和风险一样,契约信用风险具有两个最为显着的特征,即客观性和不确定性。建设工程契约信用风险识别就是要找出风险之所在和引起风险的主要因素,并对其后果作出定性的估计。针对建设工程契约信用风险的特殊性,文章主要从建设工程契约信用风险防范的法律制度、转移制度和管理制度叁个方面探讨了建设工程契约信用风险防范体系的构建。探讨了建设工程契约信用风险防范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制度、建设工程合同代位权制度及其创新、建设工程合同撤销权制度以及如何合理使用诉讼权利等问题。建设工程担保和建设工程保险是工程风险管理的主要方法,可实现对建设工程风险的有效防御,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生,也是约束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一种有效手段。本文以信用利益为研究对象,而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所保障的都是债权人的信用利益,承保的都是信用风险,都可以保障债权人债权之实现,确保交易安全。为此,本文主要研究了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的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建立建设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目标是用市场经济的办法规范工程建设中各种行为,形成有效的调控机制和保障体系,用信用保证办法实现工程建设主体之间的联系,形成一种连带责任链规避建设工程契约信用风险。最后,文章结合实际提出了建设工程契约信用风险防范的若干管理制度。

张艳[10]2012年在《公证法律制度对市场经济信用的保障研究》文中指出公证是社会信用的可靠保证,也是市场信用制度建立和完善的基础。目前,信用的缺失成为我国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主要障碍,威胁着市场各个信用主体和各个领域。作为一项信用保障法律制度,公证对市场经济信用体系的保障能够发挥特有的功能和明显的效力,因而具有非常重要和突出的地位。本文首先对我国市场经济信用现状进行了概述;其次,对公证法律制度在市场信用体系的重要作用进行了分析;最后对我国公证法律制度的完善更好的保障市场经济信用发表了一些看法

参考文献:

[1]. 转型期中国企业信用缺失及其治理研究[D]. 张爽. 辽宁大学. 2009

[2]. 公证法律制度对市场经济信用的保障分析[J]. 黎文广. 法制与社会. 2017

[3]. 关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再认识[J]. 韩家平. 征信. 2016

[4]. 工商行政管理与市场经济信用体系建设[D]. 徐萍. 四川大学. 2003

[5]. 我国市场经济信用体系建设研究[D]. 薛世斌. 中共中央党校. 2004

[6]. 我国建筑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研究[D]. 鲍利佳. 北京交通大学. 2015

[7]. 信用问题的经济学分析[D]. 孙智英. 福建师范大学. 2002

[8]. 从人伦信用到契约信用——制度变迁中的浙江诚信建设实践探析[C]. 何建华. 中国伦理学叁十年——中国伦理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学术讨论会论文汇编. 2009

[9]. 建设工程契约信用制度与体系构建[D]. 孙杰. 东北财经大学. 2007

[10]. 公证法律制度对市场经济信用的保障研究[J]. 张艳. 法制与社会.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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