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三论_信息发展论文

信息产业三论_信息发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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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要实现信息产业的加速发展,必须在借鉴他国先行经验的基础上,创建有自己特色的信息产业理论体系。基于此,本文提出并探讨了信息产业发展的规律论、结构论、战略对策论这三大理论。规律论的研究旨在从规律背后所揭示的内外部关系探寻现实发展的基本依据与途径;结构论的分析是试图从美日两国的结构理论特点提出我国的结构理论特色问题;战略对策论的主题思想是通过对国外几种有代表性的战略模式的比较,引伸出我国以递进发展战略与创一流公司的组织带动战略相结合为特色的战略及其支持对策体系。

关键词 信息产业 规律论 结构论 战略对策论

在奔向21世纪的大道上,信息高速公路是我们不得不接受的一个现实。在这场美国已走出第一步,日本等发达国家迅速跟进的跨时空“追及”竞争中,中国要“上路”,要形成后发效应,首先要“接轨”,加速信息产业的发展。这就要遵循规律,立足国情,利用他国的先行经验与知识,走出自己的高速高效高智之路。

1 规律论

信息,作为人们用以消除对事、对物的不确定性而区别于一般物质产品的智力劳动产品,它的产业组织形式的存在与发展,有它特有的规定性与规律性。目前世界的信息产业发展尚待成熟,人们对它的规律性认识仍在探索中。为促进对信息产业发展规律的研究,我们不妨先设定四大规律来讨论。

1.1 信息产业的决策需求推动律

信息需求是信息产业发展的第一推动力,没有大的信息消费需求面也就不可能有大的信息产业规模,这是毋庸置疑的。需要指出的是,人们对信念的需求主要体现在决策(或判断)需要(也有主要服从于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信息消费)上,因而信息产业的需求推动实际上表现为决策需求推动。这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1)人的决策需要有信息来支持,人的决策行为及其对信息需求的扩大,也必然促进信息的产业化发展,以满足决策者对信息产品在量上和质上的要求。而信息产业的发展,又会通过信息的有效供给和决策应用的有效事实进一步推动决策者的信息需求,两者互相促进并互为约束。(2)一国信息产业发展水平(规模、总量、结构)取决于国民的决策意识、决策行为、决策程度与决策水平,在一个广泛缺乏自主决策意识与行为的国度里,信息社会化与信息产业的发展是受压抑的。因而,信息产业的发展必须以为国民创造强化决策意识与行为的条件或环境为先导。

1.2 信息产业化与产业信息化交互作用律

信息产业的成长基于两条途径:一条是分生组织路线,即一些物能生产部门,因应信息化专业管理的趋势与要求,使原属于自己组织内部的信息加工、信息服务工作分离出去,形成相对独立的信息产业组织;一条是直接创业路线,即信息创业者把握住社会信息需求的方向与机遇,以家务决策信息、工商经营管理信息、公共事业信息等为经营对象,自立门户,创建信息公司。随着社会经济决策的内涵进步与外延扩大,信息需求质量提高,信息企业从少到多,信息产业也就逐步从小到大,形成规模。这是一条信息的产业化发展路线。这两条路线事实上是相互作用、相互推进的。第一、二、三产业的信息化进步,也就意味着信息需求的不断扩大与多样,这客观地要求机构内信息活动与组织向社会化、专业化、商品化、产业化方向发展;而信息的产业化成长,使更充分更有效更高质的信息产品源源不断地推向市场,又会促进产业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和内部信息活动向社会性分工职能转变。

1.3 信息采集加工业与信息流通服务业的对称律

信息采集加工业与信息流通服务业是信息产业的两面。信息流通服务业既是促进信息交换与分配的重要媒介,也是推动信息生产与消费的必要环节。生产者产出的信息产品,没有流通服务,不足以送达消费者手中,最终实现信息产品的价值;而没有产出的信息采集加工业,只能是一种“无米之炊”。但是,如果信息采集加工业与信息流通服务业在质量上和结构上不对称,不互为恰到好处,则信息产业的成长也不可能是健康的、高效的。因为信息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遵从“木桶原理”——木桶容积在高度上取决于组成木桶的诸板块中最短的那块。

1.4 信息产业成长的市场机制律

如果从信息供给活动的关联方式考察,信息产业可分为通过市场交换方式实现的信息产业第Ⅰ部类和不采取市场交换方式而是通过单位内部交流实现的信息产业第Ⅱ部类两种类型。前者主要是指向市场提供信息产品与服务的生产部门;后者则包括所有仅为自己所属单位的决策人员提供信息产品与服务的信息工作部门,如政府机构内部的信息职能部门、工商企业内部的信息职能部门等,这类部门又称准信息产业。

必须指出,加速我国信息产业的发展,必须遵循如上规律,从规律背后所揭示出的内部关系、外部关系找寻发展的基本依据与途径。

2 结构论

分析信息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法是结构分析法,不同的结构选择会有不同的发展效果。下面我们就两种具有代表性的分类结构进行讨论。

2.1 美国的波拉特结构分类法

1977年,M.波拉特博士在一系列具有开拓性意义的研究工作基础上,向美国商务部提交了一份长达9卷本的研究报告,这份称之为《信息经济:定义和测量》的报告明显地突破了传统的三种产业划分局限,既承接了前人关于知识产业理论等研究成果,又成功地提出了一种被称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信息产业分类体系。这一分类体系有如下几个层次与特点:(1)在原有的三种产业体系划分基础上,提出并分离出信息产业,从而将整个国家产业体系分为农业、工业、服务业、信息业四大部门。其中包含劳动结构的重新划分和劳动就业结构变化趋势的新揭示。(2)从信息的角度将整个经济领域划分为信息部门和非信息部门。(3)使信息部门按是否具有市场交换关系分析出第一信息部门(即包括所有在市场上出售信息货物和信息劳务的信息行业)和第二信息部门(即其信息产品与劳务不经市场交换而只在政府、企业或本单位的内部分配、交换和消费的行业)。应该指出,F.马克卢普教授关于知识产业的“创见性的研究”成果对波拉特的信息产业理论形成及其分类法的创立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与意义。1958年,马克卢普教授开历史之先河,把知识的生产、处理和传播分为教育、研究与开发、通讯手段、信息机械、信息服务五大类,并首次计算了知识的产值和分布量。波拉特结构正是从马克卢普1962年出版的《知识产业》一书中吸收了积极的养分的结果。

2.2 日本的新信息产业结构分类法

这种结构分类是由日本科学技术与经济协会“新信息产业预测研究委员会”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提出的。如果说,传统的信息产业主要是教育业、研究开发业、书报刊印刷出版业、邮政邮电通信业、广告业、电影业、广播业、文化娱乐业等的话,那么,按照新的划分标准,新信息产业主要由两大产业群构成:即专门提供信息技术产品的产业群和通过出售信息内容而形成的产业群。前者通称信息技术产业,包括开发、制造并出售信息机器和软件的产业,以及像日本电信电话公司那样提供信息媒介的产业;后者通称信息商品化产业,亦即使用信息机器进行信息的收集、加工、分配等提供信息服务或提供高度专业信息的产业,如报道产业、出版产业、数据库产业和咨询产业、代理主体判断或行动的代理人型产业(代理计划和运用)、培养适应高度知识化社会人才的教育产业,等等。

比较而言,日本的新信息产业结构理论有这样几个特点:(1)它是在有关信息化社会的理论基础上提出和构筑起来的,这显然有别于从信息传输理论、从对新古典经济学派有关完备信息假设的批判、从后工业社会理论、从三次产业发展的实践中吸取养分,以知识产业为最初表现形式的美国信息产业结构理论。(2)不同于以市场实现方式为基准,将信息产业划分为经过市场交易实现的和不经过市场交换或经过准市场交换实现的美国波拉特结构分析法。日本的新信息产业结构,实际上是按社会性能、技术性能、信息内容等多方面因素排列起来的矩阵,构成信息矩阵的6种要素是信息种类(情绪信息、知识信息、控制信息),信息过程(信息生产、信息保存、信息传输),信息源(产业界、政界、学界、民间),信息利用形式(商业用途、公共用途、家庭用途),有形、无形的信息媒介(硬拷贝、软拷贝),信息形态媒介(活动图像、静止图像、文字、符号、声音)。(3)美国的信息产业结构分析非常注重实证考察和未来趋势预期的有机结合,也强调信息含量分析,而在日本的新信息产业领域,前瞻性、战略性、赶超性等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与作用。(4)在研究方法上,日本的新信息产业研究有意识地以电子计算机化为中心课题,马克卢普学派主要采取综合法,波拉特则成功地运用增殖法、最终需求法、收入法和投入产出表对国民信息活动进行了全面的量化处理,从而建立了自己的体系。

从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的一些研究工作者也试图从国民经济信息化、信息消费需求、硬软件关系、信息产业与商品经济的发展关系等问题入手提出信息产业结构问题的讨论,但由于产业实践上的欠缺与研究力量的不足,还有跟踪研究条件不具备的原因,我国的信息产业结构理论在世界的视野里基本上无什么建树。我国尚未能形成信息产业专项统计体系,信息硬件业、软件业、咨询服务业等都隐含在第二、第三产业中,这给我国信息产业的研究工作带来极大的难度。一些研究也曾仿效波拉特的体系与方法,对我国80年代的信息产业、信息经济作出了初步的估测,并力图从与国外的比较中找差距、寻出路,但由于缺乏本国基础与过渡环节而看不到前景。

3 战略对策论

信息产业与综合竞争力存在着正相关关系,综合竞争力的提高势必是信息产业的大发展;信息产业的发展讲到底是国家综合竞争力的提高。我们不能等国家发达了才来发展信息产业,我们也不能等理论水平提高了以后才来发展信息产业,目前我们更需要的是切切实实的行动,用行动推进信息产业的发展,促进理论的繁荣。加速我国信息产业发展,国外一些比较成功的战略值得我国借鉴。

这些战略归纳起来有:(1)“递进发展”战略,即借助政策的强化威力,将原有设备、人力投放到消费性电子产业,进而向半导体、然后再向信息产品系列发展。日本是采用这一战略的典型。(2)“逆向发展”战略,即以刺激计算机生产为开端,并以半导体供应商为过渡,向先进的集成电路厂商逆向发展。采用这种战略的典型国家是巴西和印度等。(3)“创一流公司的组织带动战略”,即政府致力于建立生产计算机与半导体的第一流国营公司,并通过一流的公司组织带动一系列企业、一大片市场的发展。法国是这方面成功的典型例子。(4)“点阵扩张战略”,即瞄准国际市场的某一点,迅速取得突破性成功,并占领它,形成方阵,然后稳步扩张,不断发展。这一战略以我国台湾、日本、印度为典型。在我国,任何一种单一的战略都不会取得成功,因为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的落后,不是某一方面的落后,而是整体上的落后。为此,根据如上的几种战略,中国信息产业发展的总体战略应是以(1)和(3)的结合,即“递进发展”战略与“创一流公司的组织带动战略”两者相结合为重点,旁及其它,带动其它发展的整体战略。

当然实施这一整体战略要靠一系列对策来支持。第一,以软件业为发展战略的制高点。把制高点选在软件业是因为,软件作为现代信息系统的灵魂,是计算机应用和推广的核心,软件业对计算机产业的技术、产品和市场的发展有实质性的主导作用,具有广阔的市场增长空间和重要的市场地位;在计算机软件业,中文软件产业又是制高点,因为中国的计算机市场需求必须靠中文软件产业来支持;同时,目前我国在世界范围的优势产品与市场是中文信息处理技术和中文软件产品。第二,从我国信息需求和信息条件的多层次实际出发,坚持现代化手段与人工方法并举,在强化多样式信息网络建设的同时,更加突出“接口模块”效应,使各个信息网络系统得到有效的并联,并与信息产品的商业化、专业产业化、社会化、通用化并行不悖。第三,按照纵式结构确立产业的信息化改造方向,综合考虑现代产业的发展要求和我国的传统特色,确立以信息的交流为中心,以人的文化结构为基础的产业纵式结合。第四,加大信息流通的速度,启发和累积赶超发达国家信息经济水平的社会资本。第五,在发展方式上,突出信息产业相关因素之间的相互支持配合,意即信息企业、产业之间的相互参股,也包含信息产业同市场、技术、文化、社会等相关要素的相互支持;国家对信息产业的发展支持政策,主要是帮助提供投资资金、通过减税维持资金周转、对科研工作进行保障以及协助加强出口等。第六,培养若干区域发展极,使它们成为增强信息企业“竞技状态和竞技素质”的“竞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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