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财务理论体系:基于价值与权力的融合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理论体系论文,权力论文,财务论文,价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财务研究逻辑起点:财权起点论的提出
我们曾经提出,从价值和数量层面而言,本金是现代财务研究的逻辑起点,分析现代财务,要从分析本金及其运动规律开始(伍中信,1997)。本金运动的规律及其体现的经济关系已渗透到与财务相关的各个领域和一切方面。“本金”是财务理论的基本细胞。以本金为基本细胞并从此开始研究,有利于从小到大、层层展开,从而构成完整的财务理论体系。同时,本金作为财务基本理论和运用理论的共同细胞使其能较为合理地成为两者研究的共同起点,在以财务本质作为基础理论起点和以财务管理目标作为运用理论起点之上,成功地找到了一个连接点和支撑点,因此,本金及其运动规律是现代财务研究的起点。
我们进一步认为,“本金”便是“财权”中的“财力”,而其运动的主要规律便是本金必须要与支配该财力的权力相伴随。为此,分析现代财务,更确切地说应是从分析“财权”开始。可以看出,财权已完全蕴涵了本金及其运动规律这两方面的意思。这样,我们也就可以用财权作为现代财务研究的逻辑起点。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用财权作为研究的逻辑起点只是认为其比本金起点论更确切而已。财权与产权是两个相近的经济学范畴,在两者交叉的领域里,财权构成了产权中最核心的权能。如果说产权是现代企业理论的核心概念和研究逻辑起点的话,那么财权便是现代财务理论的核心概念和研究逻辑起点,并在现代财务理论体系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是整个现代财务理论体系的主线,并统领整个现代财务理论体系。一方面,它同现代财务理论体系的各组成部分有着强烈的相关性,能够使对各个局部的研究相互协调,具有高度的内在逻辑性;另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把握它从而把握整个现代财务理论与运作体系。在传统财务理论向现代财务理论这一演进过程中,财权范畴的提出起到了关键作用,财权理应成为我们对财务研究的逻辑起点。
二、“财权流”本质论:一种价值与权力融合观
在我国财务理论研究发展过程中,主要经历了货币收支活动论、货币关系论、资金运动论、收益分配论和本金运动论等几种观点。纵观这些财务理论观点,我们可以归纳出几种不同的财务核心概念即货币、资金和本金。从该三个核心概念来看,资金相对于货币、本金相对于资金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从货币概念扩展到资金概念,符合我国财务活动的实践,有利于在企业组织全面的财务管理;从资金到本金,有助于区别财务资金与财政、保险、保障等资金。但无论是货币、资金还是本金,这三个概念都有一个共同点即都是“物的价值表现”,都是从数量方面说明财务的本质。
为此,我们认为,如果说“价值”是从财务活动的现象中或从“物资流”中抽象出来的带本质的东西的话,那么,在现代企业制度下,某种支配这一价值的“权力”则是隐藏在“价值”背后的更为抽象、更为实在的带支配能力的本质力量,而且这一“权力”与该“价值”、“价值”与相应的“实物”都是附于一体的,只是前者比后者更抽象、更接近事物的内在本质。在此基础上,我们提出了一种价值与权力相融合的财务本质论:财权流。
“财权流”的本质表述是在吸取了“本金论”、“资金运动论”等“价值流”的优点并考虑到现代企业制度的产权思想下得出来的。用“财权流”作为现代财务的本质表述,一方面可用“财力”的流动来替代“本金”、“资金”等“价值流”,发挥它们在本质理论上的优势,而且随着商业信用的发展,企业“应收”、“应付”项目已十分普遍,这些项目与其说是资金或本金,不如说是一种“权力”或“财力”,这样,用“财权流”来表述或许更加贴近现实。另一方面,可通过“权力”的流动来体现一种在现代企业制度这一特殊历史条件下的“生产关系”。也就是说,与财力相伴随的“权力”的流动过程,实质上就是处理权力双方“财务关系”的过程。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资金运动论”及“本金投入与收益论”在字面上不能反映财务关系的缺陷。因此,财权流表现为“财流”和“权流”两个方面,即财权流=财力流+(相应的)权力流。
三、财务主体理论的“价值与权力”特征
前文已述,财权是现代财务研究的逻辑起点,对于财务主体基本内涵和特征的分析自然也应该从价值与权力即“财力”和“权力”这两方面来考虑。从“财力”方面考虑,财务本质要求财务主体追求自身财力的最大化,即财务主体必须具有经济性及目的性;从“权力”方面考虑,财务本质要求财务主体必须拥有独立的对财力的支配权,即财务主体必须拥有独立的财权。归纳起来,财务主体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财权独立性。财权的独立性是财务主体的首要条件和关键因素。没有独立的财权,就不能形成财务主体,财权的取得并独立化是一个组织能否成为财务主体的根本条件。没有财权的财务,不能称为真正的财务,也就不可能形成财务主体。(2)经济性。财务主体所从事的财务活动均带有经济性,正是财务活动的价值性决定了财务主体的经济性。至于各种非经济性的实体,如各级行政机关和完全依赖国家拨款的事业单位,都不能构成财务主体,其资金收支活动实质上是国家财政资金收支活动,属财政管理的范畴。(3)目的性。财务主体从事财务活动应有自己的目标,并根据这一目标来规划自己的行动。
因此,财务主体是指具有独立财权(产权)、进行独立核算、拥有自身利益并努力使之最大化的经济实体。
四、企业价值与相关者利益:企业财务目标的价值与权力方面
财务目标之所以重要,因为它是财务决策的准绳、财务行为的依据、理财绩效的考核标准。在西方财务理论发展过程中,出现过众多的财务目标理论。其中占主流地位的主要是“股东财富最大化”以及“企业价值最大化”两大财务目标。
“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诞生在于产权交易的发展,企业管理者越来越将企业视为一种“商品”,无论是产权交易还是日常财务管理,都要求站在“企业价值最大化”的高度。而“股东财富最大化”相对于“企业价值最大化”而言,越来越凸显出二者的矛盾。在产权交易阶段,股东侵犯其他利益主体的行为时有发生,“股东财富最大化”与“企业价值最大化”一致性的前提条件遭到破坏。同时,各产权主体的利益要求得到平等保护则不容置疑,企业价值最大化恰恰迎合了这种思想。
目前,随着“经营者所有者化”与“所有者经营者化”的情况日趋盛行,“股东财富最大化”与“企业价值最大化”正有走向融合的趋势。考虑到“股东财富最大化”在适应性、可控制性以及不能综合反映不同主体利益等方面的缺陷,而且为了保持与财务主体理论(企业财务主体即是企业,而且具有一元性)在理论上的一致性和连贯性,我们认为,“股东财富最大化”让位于“企业价值最大化”将成为企业财务目标的必然选择(伍中信、贺正强,2003)。
随着人们产权观念的进一步强化,企业经营者与所有者的日益融合,以及人力资本的作用日益凸显,企业这个契约集合体的发展越来越受到利益相关者的制约,从而在理论界出现了利益相关者学派,并在财务目标方面提出了“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目标。我们认为企业价值最大化与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其实质是一致的,它们是从价值与权力两个不同侧面对财务目标的准确表述。
企业价值是由各个生产要素的价值及其有机组合决定的,是各利益相关者的价值集合。而且,企业价值最大化是合作博弈的结果,并没有偏向某一个利益相关者。因此,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自然就等于追求各利益相关者在均衡状态下的利益最大化。从问题的另一方面说,正是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参与,构成了企业的利益均衡机制。综上而知,企业价值最大化实现了各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各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保证了企业价值最大化,其实两者是一致的,只是从不同的角度看同一个目标。
进一步分析发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和“相关者利益最大化”正是分别从价值和权力两个角度对企业财务目标的正确表述。正如财力流与权力流不是财务的两个本质,而只是一个本质的两个方面,从财力流方面出发的企业价值最大化与从权力流方面出发的相关者利益最大化也不是两个财务目标,而只是一个财务目标的两个方面。其实,企业价值最大化正是在处理好财务关系的基础上注重企业价值的,而相关者利益最大化虽是从财务关系角度来考虑的,然而它已经蕴涵了价值。显然,两者的不同仅仅是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待同一个问题而已,而其实质是相同的。
五、资源配置与财权配置:现代财务的基本职能
我国以往对于财务职能的不同认识,主要是由于对财务本质的认识不一致所造成的。基于前面的分析,我们认为对财务职能的界定,同样应从“财力流”和“权力流”两个方面进行,我们将其概括为资源配置职能和财权配置职能。企业的资源配置职能表现在经济资源的取得和结构调整、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的配置等方面。而现代财务属于价值化管理范畴,侧重对企业经济资源的配置。因此,本文所指的资源配置是指财务资源的配置,是从价值方面考虑的,而财权配置则着重的是价值运动中权力的配置。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为了更好地理解财务职能,本文将财务职能分为基本职能和具体职能,而资源配置与财权配置都属于财务的基本职能。对于如何界定财务的基本职能,我们认为:其一,财务的基本职能是由财务本质决定的财务的最基本功能。对财务职能的研究必须先从财务基本职能开始,只有这样才不会本末倒置,出现以往从财务管理内容、财务管理环节来研究财务职能的情况。其二,财务基本职能决定财务具体职能,财务具体职能体现财务的基本职能。其中,财务具体职能包括筹资、投资、调节、分配和监督等职能。我们完全可以把筹资、投资、调节、分配四大职能作为资源配置这一基本职能的具体职能看待。同时,我们也认为这些具体职能同样体现着财权配置这一基本职能。筹资活动是财权的流入配置过程,投资活动是对财权的流出配置过程,财务调节是对财权流出配置后的重组,而收益分配则是对以上财权运用的结果进行配置。另外,财务监督的核心是财务监督权的安排。这样,筹资、投资、分配、调节、监督等具体职能无不体现着企业财权的配置,因此,我们同样可以把财权配置作为企业财务的基本职能。
值得指出的是,我们曾经把资源配置和财务监督作为财务的两大基本职能,并认为两者的关系是:在资源配置中进行着财务监督,在财务监督中进行着资源配置。财务监督是对资源配置过程的广泛性监督,财务监督权是财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财权配置的重要组成部分。后来我们的研究进一步发现,在对筹资、投资、调节和分配等财务资源配置中,还存在一种除监督权之外的不同财权配置(如上所述),因而我们把财务监督权纳入财权配置这一更大、更确切的范畴中,并进而与资源配置相并列,而且更符合对价值与权力融合研究的特色,也更符合“财权流”的思想。
当然,将资源配置与财权配置作为财务的基本职能,并不是认为两者是截然不同的两个职能。正如财务本质中的财力流与权力流是附于一体的,是一个财务本质的两个方面一样,基于财力流的资源配置与基于权力流的财权配置也是同一客观过程的两个方面,是不可分割的。两者的关系是:在资源配置的同时进行着财权配置,在财权有效配置的同时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
财务资源配置与财权配置职能的提出,将现代财务分为财务管理和财务治理两大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领域,有利于构建两大平行的财务管理和财务治理理论与运作体系,从而为完善现代财务体系提供了良好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