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冀民[1]2001年在《多边贸易体制下的国际劳工标准问题——兼谈中国入世后在劳工标准问题上应采取的对策》文中研究指明国际劳工标准问题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近年来其重要性日益突显,成为各国政府和学术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同时,这一问题也构成了发达国家和广大发展中国家在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中一个难以调和的分歧点。就此问题,论文分为叁个部分,先后阐述了国际劳工标准的来龙去脉,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经济发展的关系以及国际劳工标准纳入世界贸易体制中的问题,最后,也就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在劳工标准问题上应采取的对策提出建议。 论文第一部分首先介绍了国际劳工标准和国际劳工组织的缘起,其中包括国际劳工组织的地位、该组织确定的基本国际劳工标准和公约。第一部分重点阐述了在新加坡部长会议关于国际劳工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相互关系的原则框架宣言下,将劳工标准作为“社会条款”纳入多边贸易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文章分析了自由贸易观点和公平贸易观点对这一问题的理论解释,考察了发达国家将国际劳工标准与GATT有关条款相联系设计的实施劳工标准“社会条款”的步骤,指出实施“社会条款”存在的问题和现实操作中的不可能性。 论文第二部分着重从理论角度分析了劳工标准与国际经济、贸易的联系。文章从叁个经济方面进行剖析。首先,从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的关系入手,指出发展中国家在与发达国家的贸易中,发展中国家总体上不受益,其较低的出口商品价格是发展中国家低劳动生产率的反映,发展中国家劳动力资源禀赋的仅存优势不应受到质疑。其次,文章分析了国际劳工标准与直接投资的关系,说明是发达国家而不是发展中国家吸引了大多数的国际直接投资,低劳工标准和低工资不是吸引投资的主要因素。第叁,文章还分析了国际劳工标准与就业和工资的关系。先后从进口商品价格和进口商品数量两个层面探究了,发展中国家的低劳工标准是否会造成发达国家工人工资降低、失业增加。第二部分最后进一步指出发达国家存在的推动国际劳工标准的社会和政治因素,明确揭示了少数发达国家政府出于国内政治和选举的考虑,不顾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反对,一意孤行的政治意图。 论文第叁部分首先介绍了各国在国际劳工标准问题上的不同态度,清晰地表现出按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或南方国家与北方国家界定的泾渭分明的划线,反映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劳工标准问题上的利益冲突。随后,针对中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提出了在劳工标准问题上应采取的对策。
袁玲[2]2006年在《论WTO框架下引入劳工标准》文中提出国际劳工标准问题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近年来日益成为一个有争议的热点,也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新一轮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WTO)多边谈判中一个难以调解的分歧点。随着我国2001年12月11日正式加入WTO并成为发展中成员方之一,国际劳工标准问题也对中国全面履行入世承诺提出了不小的考验。本文拟就对如何将国际劳工标准引入WTO以及如何完善我国的劳动立法进行若干探讨。第一章主要讲述国际劳工标准的概念及其渊源;第二章则探讨WTO框架下引入劳工标准的背景及发展趋势;第叁章探索WTO框架下引入劳工标准的基本原则,包括WTO框架下引入劳工标准的范围及指导原则,引入劳工标准的WTO与ILO的关系等;第四章就中国加入WTO后,在劳工标准问题上应采取的对策提出建议。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通过对WTO框架下引入劳工标准的相关分析,引起有关人士对国际劳工标准在WTO框架下发展态势的关注,进一步加强我国劳动立法的改善,使我国的劳动立法环境与国际核心劳工标准接轨,从而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刘燕南[3]2006年在《论实用主义法理学进路下的国际经济法》文中认为这将是一篇讨论国际经济法“性格”的论文。因而应当说是对国际经济法基础理论方面进行一些探讨。论文设计的出发点并不打算对国际经济法进行任何宏大意义上的建构亦或解构,只是想按照实用主义法学的进路考察国际经济法的历史与现状;换言之,本论文的主旨是考察国际经济法是否具备、为什么具备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具备法律实用主义的性格特征;再换言之,本论文探讨的是国际经济法的实用主义法学特征以及这种特征在国际经济法律实践中的彰显程度。除去“导论”和“结论”,本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法律实用主义及其国际法层面分析”;第二章“国际经济法实用主义进路之成因考察”;第叁章“理论层面的考察:国际经济法学家的实用主义进路解读——杰克逊与彼德斯曼的比较和批判”;第四章“实践层面的考察:国际经济法之实用主义进路”和第五章“实用主义法学进路下的国际经济法在二十一世纪的走向及中国的态度”。作为整个论文的基础和铺垫,第一章主要通过对实用主义发展过程的简要回顾,找到法律实用主义的特质,以作为考察国际经济法实用主义性格特征的起点。这一考察是通过对几位在实用主义法学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影响的法学家和哲学家的思想来进行的,即霍姆斯、卡多佐、庞德、罗蒂和波斯纳。但在所有工作开始之前,又必须对哲学上的实用主义作一个简明扼要的梳理,不仅因为它是实用主义法学的基础,而且因为中国语境中的实用主义在很长时间内实在很具贬义色彩。于是,本章分为叁个部分进行讨论:一、“实用主义哲学及其误读”,从哲学层面出发,简要概括实用主义哲学的要旨,着重以新近的研究成果为依据,针对长久以来固存于人们心中的对实用主义的贬斥,进行厘清。二,“实用主义法学”,重点分析实用主义法学的特点。叁、“法律实用主义在国际法律层面的契合与冲突”,将法律实用主义思想放至当代以民族国家为基本单位的国际语境中考察其契合与冲突,以为承上启下之用。最后是本章小结。第二章主要讨论国际经济法法律实用主义性格特征的成因,分为叁个部分,分别从哲学思想、制度变迁和法律传统叁个不同的角度考察国际经济法实用主义性格特征之形成原因。最后是本章小结。
保延宁[4]2007年在《我国适用WTO国民待遇原则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国民待遇原则是WTO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价值取向之一,对于WTO法律制度的运作和有效性起着基本作用。在我国2001年入世后,国民待遇原则也正式为我国所承认和遵守,我国实施WTO国民待遇原则也因此成为一个重大法律问题,在诸多方面对我国的法律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本文的目的就在于对这一WTO的基本原则在我国的适用和实施进行研究。本文共分为七章,遵循从国际法到国内法、从理论到实践的研究思路。第一章主要是在理论上对国民待遇原则予以定义,以为下文的叙述提供一个基本的概念基础。为此,该章厘清了国民待遇原则的概念,对其含义进行了分析,并总结出其法律内涵。然后,该章特别对国民待遇原则的历史沿革做了剖析,指出了其历史背景和发展过程,说明其具有深厚的历史背景和意义。然后,该章对国民待遇的特点进行了总结,说明了其限制性、参照性和互惠性的特点。最后,该章简要分析了国民待遇原则所蕴含的各方面的价值内涵。通过该章的阐述,国民待遇原则作为一个法律概念的含义、历史沿革、特点和价值内涵得到了完整的说明,为本文确立了理论基石。第二章是在WTO的框架下讨论国民待遇原则的内容、发展及意义,试图厘清国民待遇原则在WTO中的基本情况和问题。该章第一节首先讨论了国民待遇原则在WTO中的内容,说明了其含义以及在WTO诸协议中的规定。然后,该章应用历史研究的方法厘清了国民待遇原则在GATT/WTO中的发展历程。接着,该章总结了国民待遇原则在WTO中的特点和作用,说明了其具有多边化、普遍化、实质性的特点。最后,该章预测了国民待遇原则在WTO中的发展趋势。第叁章的重点是讨论WTO国民待遇原则与我国入世之间的关系,通过历史研究和现实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来说明国民待遇原则在我国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该章首先说明了改革开放前国民待遇在我国的引入历史,说明了WTO国民待遇原则在我国实施的若干背景问题。然后,该章讨论了我国入世承诺中的国民待遇义务,阐述了我国入世涉及国民待遇原则的若干重大问题。接着,该章又说明了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有关WTO国民待遇原则的规定,为下文讨论做出了理论基础。最后,该章讨论了我国适用WTO国民待遇原则中存在着的挑战和问题,这为从研究WTO国民待遇原则自身向其在中国的适用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第四章的重点是我国适用WTO国民待遇原则的限制问题。该章第一节首先回顾了WTO对国民待遇原则适用的限制规定的概况。在第二节,该章讨论了我国在货物贸易中适用WTO国民待遇原则的限制,这是从国内法的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第叁节则讨论了我国在服务贸易中适用WTO国民待遇原则的限制,从国际法和国内法相结合的角度论述了这一问题。第四节则就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中适用国民待遇原则的限制展开讨论。通过这一章,我国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适用WTO国民待遇原则的限制得到了澄清。第五章的重点是我国在投资领域适用WTO国民待遇原则的法律问题,这也是国民待遇原则发挥作用最大的领域以及产生问题最多之处。该章第一节首先综述了我国投资领域的国民待遇问题,包括投资领域中国民待遇所需要参照的标准问题、市场公平问题以及其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然后,该章注重讨论了我国投资领域的超国民待遇问题及其法律对策,说明了我国投资领域中超国民待遇的体现、起因、合法性、弊端,阐明了这一问题产生的法律思考以及逐渐消除我国投资领域超国民待遇的法律对策。在第叁节中,该章讨论了民营企业的国民待遇问题,通过阐述民营企业国民待遇问题的背景、弊端,提出了给予民营企业国民待遇的法律对策和思考。第六章的讨论重点是我国对外适用WTO国民待遇的法律问题及其对策。为此,该章在第一节中说明了我国对外适用WTO国民待遇原则的背景,然后说明了我国对外适用WTO国民待遇的法律对策,包括提高我国外贸经营者和对外投资者的国民待遇法律意识、利用国内法和WTO国民待遇原则破除贸易壁垒、关注WTO谈判涉及国民待遇问题的新发展并积极应对。在第叁节中,该章讨论了我国如何在WTO框架下解决国民待遇争端的法律问题,对于最近发生的半导体集成电路增值税案和中国进口汽车零部件关税措施案中的国民待遇问题进行了探讨。第七章是本文的结束之笔,在前文的研究结论基础之上说明了笔者关于我国建立WTO国民待遇相关法律制度的法律思考。为此,笔者阐明了WTO国民待遇原则作为理念应当能够得到广泛承认和遵守才能为其实施奠定思想基础,然后我国法制需统一体现WTO国民待遇原则,使国民待遇原则能够在国际法规则与国内法规范层面上相互衔接并和谐,并使其具有权利性规范与限制性规范相结合的特点,最终使得WTO国民待遇原则能够在我国得到良好的实施,以便发挥其积极作用。
刘苇[5]2015年在《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虽然国际贸易与投资在一些市场出现不同程度的收缩,但总体上呈现出发展的趋势。伴随全球经济逐步复苏的态势,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应把握好此次全球经济布局调整的机会拟定对外发展战略。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需要应对更为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态势和更大的国内民生压力。在国际经济层面,中国通过加入WTO以国际贸易的方式迅速将建国以来积攒的人口红利、资源红利转化为资本和技术,必然需要大力发展海外投资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革新产业结构,实现资本红利和技术红利;从国际政治层面考量,中国自我认知与国际社会不同层次国家对中国崛起的认知间具有微妙差异,唯有以发展为导向,强调长期利益和长远布局的战略性安排方可弥合中国自身角色和国际预期的多重需求。脱胎于“走出去”战略的海外投资发展战略应运而生。通过积极参与国际机制中“共同规则”的制定,可以更好地塑造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合作性权力”。海外投资发展战略的促进和实现,有必要通过整体性法律构建的研究和制定,规则化地表达中国的利益诉求。通过健全我国海外投资的国内法律体系,建立多层次的国际法律体制和实施机制,开拓中国海外市场、促进中国海外投资发展、保护中国海外投资利益、维护海外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有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本文通过历史分析法,对中国海外投资从无到有、从单纯利益考量到立体性战略设计的历史回溯,分析了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的发展过程,研究了中国海外投资法律规制与中国经济发展、国际政治关系的历史发展关系,指出通过规则化表达以促进、保障、监管中国海外投资是中国海外发展战略的最佳选择。通过比较分析法,以战略视角审视海外投资法律机制,对不同国家、不同国际投资法律机制之间的立场、优劣等进行比较研究,为中国海外投资法律构建与国际投资法律规制寻找衔接点或趋同性方向。最终通过规范分析法,从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建构角度,对中国国内法、国际法中法律规范的研读,分析现行法律与我国海外投资现状的吻合度,提出符合我国海外投资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建构意见。具体安排如下:第一章“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的历史演进及其法律规制”,研究了中国海外投资历史发展,指出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是“走出去”战略在当今国际政治经济态势和中国自身综合实力发展的具体演化。通过区分中国海外投资产生、初步发展、逐步增长、高速稳定增长和发展战略的五个发展阶段,以及当时中国海外投资法律与践行的研究,指出中国通过规则化表达以促进、保障、监管中国海外投资是中国海外发展战略的最佳选择。第二章“中国实现海外投资发展战略的法律构建框架调整”,结合中国海外投资现状,研究了海外投资经济理论和国际政治关系理论,预测了中国海外投资未来发展趋势,指出对应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横向、纵向多层次展开,法律构建应设定多维的战略目标和不同的战略层次,在成熟的全球性多边投资机制中,中国应扮演积极的参与者,接受这些机制的规则和理念,但应明确表达自身意愿;在处于磋商建设阶段的全球性多边投资机制中,中国应扮演理性的建设者,在坚持国家核心利益的基础上可以让渡某些利益,一方面协调机制运作,一方面积极推动机制的规则建设;在区域性和双边投资机制中,中国应当扮演活跃的倡导者,对投资规则的倡议、条文的草拟、谈判的推动与相关辅助机制起全面主导的作用。提出了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应遵循的一般原则和特殊原则及其重点与主要任务。第叁章“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之国内法构建”,研究了中国与海外投资相关的内国法规范,针对性地分析了促进、管理和保障叁个法律体系的功能实现和缺位等现实问题,提出:我国海外投资促进法律制度应该从税收优惠、金融扶持、技术援助、提供信息服务方面进行完善;我国海外投资管理法律制度应该通过强化事后监督加以完善;我国海外投资保障法律制度应该通过构建全面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方式加以完善。第四章“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之双边投资条约构建”,以国际投资法体系中bits的重要性为基础,提出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中bits具有承前启后、平衡权重的作用。对比中国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两类国家bits签订情况后,提出了用更开放的态度签订bits以促进中国海外投资,用更灵活的方式使用bits以保证中国海外投资的利益的制度设计理念。第五章“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之多边投资条约构建”,研究了自贸区、非自贸区、普遍性国际投资条约发展,提出:应当基于中国地缘性经济贸易地位突出的特点,优先参与制定地缘性多边投资条约;基于中国参与自由贸易投资条约制定的成功实践,重点参与制定多边自由贸易区投资条约的制定;基于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长期合作发展的历史以及中国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利益必要性,主导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出于“同类国家”角度制定多边投资条约。对普遍性投资条约晚近的几个发展趋势进行梳理,提出相应的应对建议。
崔岩[6]2010年在《美国战略性贸易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从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核心、主旨出发,以产业组织理论、政治经济学为工具,对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理论体系进行分析:一方面,从主流国际贸易分析视角出发,将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划分为“利润转移”与“外部经济”两个分支;另一方面,从行为主体自身利益最大化假定出发,将战略性贸易政策解释为不同利益集团博弈所达到的均衡。在对理论充分理解的基础上,文章对美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产生及发展、总体特征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并分别以国家、产业、企业为视角对其经济绩效进行分析,从而总结出其中的经验与教训。在充分吸取美国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经验及对我国启示的基础上,本文对我国对外贸易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论述,从产业结构、经济体制两方面分析了我国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基础条件,并结合我国的情况提出了对策与建议。
参考文献:
[1]. 多边贸易体制下的国际劳工标准问题——兼谈中国入世后在劳工标准问题上应采取的对策[D]. 王冀民. 外交学院. 2001
[2]. 论WTO框架下引入劳工标准[D]. 袁玲. 华东政法学院. 2006
[3]. 论实用主义法理学进路下的国际经济法[D]. 刘燕南.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6
[4]. 我国适用WTO国民待遇原则的法律问题研究[D]. 保延宁.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7
[5]. 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研究[D]. 刘苇. 西南政法大学. 2015
[6]. 美国战略性贸易政策研究[D]. 崔岩. 吉林大学.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