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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很多从事组织工作的同志感到组织工作的面越来越宽,战线越来越长,任务愈来愈繁重,压力愈来愈大,而对自己所作的工作如何评价,却没有一个完整、准确的衡量标准。那么,我们就要思考这样的问题:组织工作评价的标准是什么?如何进行评价才能获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组织工作社会评价的概念和地位及其作用
组织工作的效果可以分为三个方面:法律效果(主要是指组织工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法律层面上的正确性),政治效果(主要体现在政治方向上的正确性),社会效果(主要体现在组织工作对社会的推动和社会对组织工作的认同性),其中社会效果在这三个方面是一个涵括力最强也是最为关键的因素,而社会效果的外在形式就是社会评价。
组织工作的社会评价是社会个体对组织工作活动的价值评定过程和结果,它按照社会所确立的组织工作目标,对所实施的各种组织活动的效果、完成组织工作任务的情况以及组织工作对象的进步和发展水平进行科学的判定,是组织工作过程中反馈信息的监测系统,即组织工作社会满意的晴雨表,是整个组织工作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检验组织工作效果、落实党的组织工作思想、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强化组织工作效果的必要手段。
第一,组织工作的社会评价是群众民主监督机制。
我们的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组织部门作为党委的一个部门,当然也是为人民服务的。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这就决定了必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组织工作的社会评价,就是要解决发生在组织部门,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以权谋私、以职谋私、以业谋私的问题,这就需要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组织工作的社会评价是积极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的具体表现,是新时期跳出“兴亡周期率”的体现,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
组织工作的社会评价是四种监督的有机结合。一是直接监督。组织部门聘有组织工作监督员,他们不仅有检查权,还有督查权、评议权。在组织工作的社会评价过程中,监督员可以代表群众直接到组织部门咨询、了解情况,查看资料,向评价代表公开相关情况,让评价代表充分了解实际情况。公开是遏制腐败现象的有效手段,缺乏公开性一向是监督特别是群众监督难以奏效的关键所在。组织工作的社会评价为群众监督创造良好的条件,是组织工作监督能够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二是群体监督机制。组织工作的社会评价,是群体监督。它不是群众的自发行为,而是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整体联动。它既能发动群众,充分反映群众的意见,又不搞群众运动。评价代表来自方方面面,他们当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有离休老同志,还有专家学者、普通群众,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评价代表直接到群众中去听取意见,反馈给组织系统。这种反映,既摆事实、又有分析,既代表了群众的意见,又不脱离客观实际,避免了片面性和主观性。三是对权力的全程监督。组织工作的社会评价不光是发现问题、提出意见,还要对正在发生的和已经发生的问题,以及如何整改的情况进行监督;不光对权力运作中不规范的具体现象及结果进行监督,还要求组织部门通过找出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对权力运作过程的程序进行监督。四是综合监督。组织工作的社会评价带动了部内和部外各种监督力量,因为具体人员、某一单位存在的问题,必然带动组织系统内外和上下部门,而带有全局性的问题,要通过上级组织部门甚至是党委直接采取措施加强管理,促使下级单位和具体工作人员的具体落实才能得到解决,这就会带动部内外上下监督的联动。因为在严密的组织系统内,原则上不允许出现任何问题,出问题都应该算是大问题,有的甚至涉及到政权建设,必然引起各方面的重视,也间接带动党内、立法、行政、舆论监督的相互联动。应该说,以上四个方面形成的群众民主监督机制,必能起到一般群众监督和单一监督形式起不到的作用,获得良好的综合效应。
第二,组织工作的社会评价是组织工作作风建设的推进机制。
组织工作的社会评价对组织工作的作风建设带来三个方面的压力,一是社会整体的压力。社会评价的好坏,直接反映出组织部门在群众中的形象。作为对人民、对党的事业负责的组织部门,如果社会对它的评价不好,意见很大,这种压力不言而喻。二是横向比较的压力。组织部门作为党委公管干部和基层组织建设的特殊部门,对其它工作部门有领导和指导作用,如果与其它工作部门相比,不能获得良好的社会评价,那么组织部领导就会感到很大的压力。三是组织系统内部纵向逐次向上传递的压力。组织工作社会评价是对整个组织系统提出的意见,许多问题可能出在下面,但组织工作的社会评价针对的是整个组织工作体系,是对组织部门和作风建设综合性检验。社会评价涉及到的是具体问题,是整个组织系统问题在某个地方的集中反应。组织系统内部纵向逐次传递的压力表现为由上到下的垂直压力和由下到上的反馈压力。组织工作的社会评价不仅仅是给组织部门施加压力,而在于这三种压力共同指向的是促使组织部门把压力变成抓作风建设的动力。不仅仅是“被评出一身汗”,而是“评出一股劲”。
第三,组织工作的社会评价是一种社会评价机制。
近几年来,人们普遍感到社会评价力量趋于弱化,不敢批评不愿接受批评的现象比较突出。要形成一个健康、向上、良好的社会评价机制,对社会将起到积极的导向作用。
组织部门是党委的权力部门之一,组工干部队伍又是推进党的建设这一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施工”队伍,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的决定因素,是建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坚力量,是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事业的基础和保证。组织工作中如果出现以权谋私、以业谋私等问题,就必然会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直接败坏社会风气,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人民群众对此感受最直接,反映也最强烈。不光如此,组织工作还担负着干部的选任、考察。因此,对组织工作的社会评价好坏的判断,最根本标准就是要看群众是否满意。首先,组织工作的一线在基层,直接面对的是广大群众、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对组织部门的评估是最直接的评价,这样的评价具有客观性。其次,群众对组织部门的评价,是一种群体的综合评价,而不是个人或少部分人的主观评价。这样的评价具有公正性。第三,用群众是否满意来作为评价组织部门的标准,反映的是社会的普遍要求,代表了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这样的评价具有导向性。
组织工作的社会评价结论是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得出的,通过深入基层明察暗访发放问卷,召开各种座谈会接触各个阶层,广泛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调查不限制时间,掌握的是第一手资料。组织工作的社会评价不是单向的、就事论事的,它运用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相结合的方法,面对面进行,是他人评价和自我评价的有机结合,既反映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又易于被组织系统所接受。这种评价既是坦诚的,又是尖锐的,能一针见血地指出组织工作和组工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社会评价将要改变组织部门的某些陈旧观念,也将改变某些组工干部的“傲气”,增强接受社会检验和批评的自觉性,放下“朝南座”的架子,摆正自己的位置,重新确立服务社会的意识。这种评价方式还将为建立一种健康、向上、良好社会评价机制作积极的探索。
二、组织工作社会评价要达到的目标要求和主要内容
组织工作社会评价要把组织工作全年计划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评价内容应以组织工作方针精神为准绳,以各地的组织工作实际为依据。
组织工作社会评价要达到的主要目标:
第一,通过组织工作的社会评价,使组工干部的思想观念有较大转变。通过组织工作的社会评价,使组织工作除了靠上级、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从外部造成“要我抓”的氛围外,进一步增强认识,坚持自觉达到“我要抓”的境界。组织部门掌握着一定的权力。通过社会评价,使组工干部认识到组织部门如果不能适应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效果不可能好转,自身发展必受影响。通过组织工作的社会评价可以找到差距,看到不足,不断以良好的社会评价为新的起点,对工作提出更高的目标,创一流的工作能力、一流的服务水平、一流的干部队伍素质。
第二,通过组织工作的社会评价,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突破一些“难点”问题,加快改革的步伐。通过组织工作的社会评价,组织系统从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干部职工队伍素质等方面着手,分析社会评价出来的问题,促使组织系统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对基层反映普遍的面上的问题,以及其它一些服务质量的问题,要限期整改纠正,进一步深化组织工作改革的步伐,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第三,通过组织工作的社会评价,进一步落实组织工作责任制。社会评价系统必须对照评价内容作好准备,要认真制定或修订组织工作年度规划和目标,把评价任务分解到组织系统各子系统,落实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组织部门运行的每一个环节,都有一定的任务、目标、措施、责任,可以把社会评价与政务公开、干部任前公示、干部实绩公示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完善机制,把作风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通过组织工作的社会评价,使组工干部自觉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开拓组织工作新局面。组织工作的社会评价过程,对组工干部来说是一个深刻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和接受群众检阅的过程,通过社会评价,组工干部抵制和防范组织部门自身的以及侵蚀组织部门的不正之风,组织工作的原则性、严肃性和透明度将得到进一步增强,组工干部爱岗敬业、维护组工干部形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职业道德素质要进一步提高。
第五,使广大群众感受到社会评价成果,增强反腐败信心,真正让群众有当家作主参政议政的实现途径。组织工作通过社会评价,要集中反映群众、社会各界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意向、要求和期望,及时解决群众对组织工作反映的问题,让群众参政议政名副其实。同时,组织工作社会评价过程,也是宣传反腐败、特别是反对吏治腐败的决心和行动,扩大社会评价工作影响,增强组织工作实效性、规范性、科学性,更重要的是使群众感到反对腐败尤其是吏治腐败已经找到了一条标本兼治的新路子,治理腐败是有希望的,增强了反腐信心。
组织工作社会评价的具体内容:
第一,关于组织工作的总体评价。始终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服务服从于经济建设中心,即组织工作要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并贯彻各项业务工作始终的根本指导思想,组织工作要以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掌握这一标准,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组织工作决策是否坚持了这个指导思想。二是具体业务工作是否贯穿了这个指导思想。三是是否根据党在新时期的任务要求把这个指导思想具体化。
第二,关于选用干部的社会评价。一是评价选拔使用。在标准掌握上,看是否选用了政治坚定,思想解放,实事求是,有真本领,政绩突出的干部。在选拔方法上,看是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优胜劣汰。在选用程序上,看是否严格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民主推荐、组织考核、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的程序办理。在选用范围上,看是否打破论资排辈做法,打破身份、地域界限,拓宽知人识人渠道,从各个方面选用那些政绩突出的实干家、经济建设的带头人、实践经验丰富的能人。二是评价培养教育。看是否对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和经济管理知识培训及其效果;看是否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组织部门的调训任务,看本级岗位培训的规划是否落实;看是否采取各种途径组织干部参加实践锻炼,进行能力培养;看对青年干部的培养措施是否得力。三是看是否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和下管一级的精神,加强干部宏观管理,是否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机构改革,是否注意改善了干部队伍结构,是否建立并实行了严格的干部约束监督机制,以及具体管理工作是否规范。
第三,关于领导班子建设的社会评价。对领导班子建设的社会评价要从有利于经济建设的要求出发,看领导班子组织建设的合理性和思想作风建设的成效。对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主要评价班子结构是否优化,即是否按照干部“四化”要求,在配备领导班子时注意到班子成员政治、思想、作风的同一性和年龄、知识、气质的互补性,是否按要求配备女干部和非党干部;“一把手”是否得力,看是否把那些政治坚定、思想解放,具有领导全局的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熟悉经济,了解市场,作风正派,善于协调各方面关系的强手选拔到“一把手”岗位,各级“一把手”中是否有一批优秀青年干部;领导班子换届是否上下结合,通盘考虑,整体把握,做到结构优化,精干高效,比上一届强。
对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的社会评价,主要看是否认真学习和掌握了邓小平理论,做到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统一;看领导班子政治是否坚定,在重大问题上和紧要关头是否是非分明,经受住了考验,同党中央保持政治上、思想上的高度统一;看是否严格执行了民主集中制,增强全局观念,保证党和国家政令畅通;看领导班子是否自觉抵制和反对消极腐败现象,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看是否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
第四,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发挥作用的社会评价。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如何,是评价组织工作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评价基层党组织建设,主要看是否按照党章规定和要求,在各行各业、各个基层单位建立健全了党的基层组织;是否采取得力措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两个文明建设的坚强堡垒和政治核心。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主要看是否把组织和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奔小康,实现共同富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党组织的主要任务;看支部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吸引力如何;支部所在村的经济建设,群众生活水平、精神文明程度怎样,是否达到一类支部占30%以上,三类支部占5%以下的要求,对后进党支部是否采取了整建措施; 看对村党支部书记和党员村主任的系统培训是否落实,农村党组织的领导才能和“双带”(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水平是否提高。对企业党组织建设,主要看是否充分发挥了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同时要看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和其它新经济组织的发展,是否及时建立健全了党的组织,达到“两有两要”(有党员就有组织,有组织就有上级,党员要发挥作用,组织要开展活动)。看企业党组织是否按照改革的精神,改进活动方式,把党的工作渗透、落实到生产经营中去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机关、事业单位等党组织建设,主要看是否围绕经济建设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服务功能,加强党员教育,强化党内监督,增强服务观念。提高工作效率。
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社会评价,要看党员教育是否有利于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教育是否有规划并落实。党员发展工作的社会评价,要看是否坚持发展党员的方针,加强宏观计划指导;看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考核制度及发展前的培训制度、发展党员实行公示制度是否落实;看是否把握发展重点;看发展党员合格率是否达到100%。
对组织部门作风建设,包括自身建设在内的评价,要看组织部门是否把组织工作与经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抓,看组工干部结构是否合理,组工干部的培训体系是否健全,组织部门的业务工作是否程序规范、优质高效,组织部门“一手抓业务,一手抓调查研究”的运行机制是否建立健全。要看组织工作是否把形式与内容、过程与效果统一起来,终端效果的“综合效应”如何。
三、组织工作赢得良好社会评价的途径和方式
(一)坚持原则。组织工作获得良好社会效果的第一前提,就是坚持原则。组织部门作为党委一个重要的权力部门,其重要职能之一就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统一正确实施。组织工作的前提必须是自觉做到严格按原则办事,顶住各种不正之风,只有做到这一点,我们的组织工作才有权威,才能使人民群众特别是党员、基层干部信服。
(二)转变思维方式。一是要按照中央“一个中心,三个着眼于”的要求,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要结合各地组织工作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从理论上思考问题,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工作;从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总体联系中,从党建工作与经济建设以及其它工作的关系上,正确地认识和把握组织工作;从组织工作的角度,发现、分析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运用组织工作手段,通过解决组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去推动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并用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实际成果,来检验组织工作的实际效果。二是要学习本地的实际情况特别要熟悉民情。要学习了解全国、全省和各地民情,党委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学习了解工作大局,牢固确立为经济发展服务、为党委工作中心服务、为党员干部服务的观念,自觉使组织工作更贴近中心、贴近一线、贴近基层,努力寻求组织工作与其它工作的结合点。每提一个建议、出一个点子、定一条措施,都要进行一下换位思考,多问几个“怎么样?”:基层接受程度怎么样?实际落实的效果怎么样?与其它工作的结合怎么样?等等。再好的建议和主张,如果在实施过程中难以操作、难以落实,使基层感到为难、反感,那么宁可把这个建议和主张束之高阁、“冷冻”起来,以此获得最佳的社会评价。三是要学习掌握组织部门的业务工作,牢固确立整体意识。要做到整个组织工作一盘棋。要强化基础抓提高。要加强组织部内全体机关干部对组织工作业务的学习,在明确组织部的工作目标、要点、职责、范围的前提下,要学习交流各科室的工作目标、职责、要点、范围,通过学习,使每一名组工干部个体都能成为组织工作业务的“通才”,了解和把握组织部这个大系统与各科室局子系统的相互关系,同时做到精通本职工作,熟悉本科室工作,了解全部的工作,夯实组织工作社会评价的基础。要善于参考组织工作的社会评价反馈结果,部署决策组织工作。要坚持开好部务会,强化部内的统一协调。各级组织部门都有召开部务会的制度,部务会要加强对涉及全局的工作从时间安排、人员调度、乡镇定点等方面进行协调,避免出现基层疲于应付,应接不暇的现象。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的责任。组织部内各科室要对分管的工作,从掌握现状、提出建议、制定措施,反馈情况等方面负起责任,并及时将社会评价的结论涉及到本科室的工作反馈到部务会。平时以独挡一面、独立作战为主,在需要时抽调人员、组织专门班子打总体战。四是要强化民主意识,进一步提高组织工作透明度,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如果说组织工作的社会评价调动的是组织工作的外动力,即社会评价的积极性,强化民主监督,那么逐步提高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则启动了组织工作的内动力,即组织部门的自觉性,方便群众监督。为公开社会评价提供条件,公开社会评价结果。一是推行办事公开与社会评价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二是把组织工作实行公示制的情况纳入社会评价的内容之一。三是通过组织工作公开巩固社会评价成果,以社会评价促进组织工作公开。
(三)着力转变工作方式。一是要高度重视调查研究。新时期的组织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不直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很难了解实际情况,很难把握基层党员、干部在想什么、干什么,他们最需要什么?不论调查哪个方面情况,事先要作认真的分析,真正做到调查前目的要求明确,调查后能形成主要现状清楚、分析问题准确、提出措施建议具体的调查报告,而不是仅仅满足于蜻蜓点水,到此一游。每次调查结束以后,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部长要抽时间听取调查情况的汇报,对重点的、涉及全局的情况调查,部长办公会要安排时间专题听取汇报。在开展调研的时间上,也要有明确的要求,防止和克服陷入日常事务难以脱身的状况。在开展调查研究的过程中,要注意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把调查与检查、指导、督办有机结合起来,提高调查研究的效率,不断完善组织工作的社会评价。二是要高度重视以点带面。现在很多问题的解决,必须通过由表及里、去伪存真的深入研究,通过解剖麻雀才能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办点的作用也就在这里。因此,不仅重点工作要办点,探索性的工作也要办点;既要在先进地方办点,又要在后进地方办点。办点的经验一经成熟,就可以全面总结,大力推广,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推动面上的工作。在这方面,每个科室都要做到心中有数,有计划,有安排。三是要高度重视抓落实。首先,在组织部内要形成逐级负责抓落实的机制。一般干部要对科室负责人负责,各科室负责人要对分管的部长负责,切实做到每项工作既要有布置,又要有检查。其次,对基层要形成通过强化责任抓落实的机制。各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是抓组织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衡量其责任是否落实,主要看其对组织工作的重视程度如何,对组织工作总的安排部署是否科学合理,对开展组织工作应提供的必要条件是否予以保证,对组织工作中的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是否亲自研究,对其联系点上的组织工作抓得是否到位。另一方面,组织工作中大量的、具体的任务应由各级分管的同志来承担。上级的指示精神靠他们汇报,工作方案靠他们提出,工作的要求靠他们协调有关方面的力量抓落实,加强党的建设的效果主要靠他们的工作来体现。从这个意义上讲,抓检查督办要把分管的同志作为第一对象,紧紧抓住不放。另外,要利用、协调好外部力量,形成抓落实的合力。组织部的很多工作,往往是要求与多个部门一起配合来完成的,因此,不论是从组织部本身的条件来说,还是从其它部门履行本职工作来讲,都需要更加重视发挥相关部门在做好组织工作、抓好组织工作落实方面的作用。
(四)转变工作作风。组工干部要以《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为基准,逐步健全完善一系列管理制度,走出一条靠制度治部、靠制度管人、加强部风建设的新路子。一是要勤奋敬业。组织部门的工作不仅很辛苦,而且很清苦,常年加班加点,牺牲休息时间是家常便饭,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工作,既是体力劳动的付出,又是脑力劳动的付出。与有些单位和部门相比,经济收入少一些,福利待遇差一些。对这些,组工干部应正确对待。既然组织上把自己安排在这样的岗位上,就要发扬勤奋敬业的精神,看重自己的工作,热爱自己的岗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做好每一项工作,把自己的工作同党的建设、同党委的工作、组织工作的全局联系起来,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在工作态度上要做到满腔热忱,在工作质量上要做到一丝不苟,在工作节奏上要做到雷厉风行,在工作纪律上要做到严格严明。二是要优质高效。组织部门工作担子重,同时责任也大。因此,要强化时间意识、质量意识、效率意识。组工干部要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克服马虎大意、敷衍应付的倾向,培养求真务实的作用,胸怀全局,周密思考,做到大事不误、小事不漏。对各项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对承办的具体工作,积极主动、周密计划,注重效果;对管理的重要事项,件件要登记、事事要落实,不让组织部门的社会评价在哪一名干部身上受到影响。三是要团结向上。近年来,各地组织部机关干部结构都有一些调整,按照年轻干部“四化”的要求,一批年轻同志被充实到了组织部机关工作,如何搞好新老交替,使他们尽快成长,早挑重担,如何使他们尽快适应环境,保持和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是组织部门每一位组工干部都要认真思考和积极实践的一个问题。作为年轻同志,要充分发挥内在积极性,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进取,虚心向大家求教;作为在部里的工作时间长一点的同志,要把关心年轻同志作为自己应尽的职责,多帮助、多指导,在组织部内形成一个相互激励、相互帮助、共同进步的良好的工作环境。四是要遵章守纪。组织部是一个比较敏感的单位,位置特殊,若党性原则不强,就可能陷入庸俗的关系之中,在新形势下,更应保持清醒头脑,不能糊涂,要不断强化“四自”要求,提高人格素质,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为座右铭,自觉加强自查自纠,规范自身言行;自觉强化党性修养和人格修养,不违背政治原则和道德规范。要从讲大局出发,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使每一名组工干部都成为遵守各项制度和纪律的模范。要建立滚动管理模式,对社会评价过程不佳的组工干部调离组织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