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龙胜集“公平交易碑”看清代农村市场商业文化的发展_商业文化论文

从龙胜集“公平交易碑”看清代农村市场商业文化的发展_商业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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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729;K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54(2015)03-0037-04

       自20世纪80年代末原商业部长胡平提出“商业文化”一词后,学界多年来从不同角度、用不同理论对我国古代商业文化进行了探讨和研究,成果众多,蔚为大观。因此,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以商水县张明乡龙胜集出土的《公平交易碑》及相关文献为资料,运用二重证据法,对清代农村集市商业文化的发展状况进行探讨,以期有助于提升我们对清代社会经济面貌的认识。不妥之处,敬请方家指教。

       一、龙胜集《公平交易碑》

       《公平交易碑》于1992年修路时挖出,稍有损坏,现存于商水县张明乡龙胜村张广家院内。碑高1.7米,宽0.48米,厚0.19米。清乾隆二十一年七月立,该碑云纹镶边,碑上方正中刻“皇帝万岁”,下书“公平交易”,碑首刻“署西华县正堂柴”。碑全文如下:

       为发运事,照得市井,斗称必给贾司较勘印烙,牙行律选殷实人户充当。私造斗称,无帖私充,把持行市,垄断累商,均于律禁前经聚呈示在众□□出示以□为此示仰龙胜□□□□□□乡地商,各人众自悉自事之后,各行有条律,遵守法纪,使交易公平,取用合例,不得有违禁令,□□□□□□□□□□□□□□□□究该管乡地□容又查处□错不贷遵之恪文告示即。

       称照比较,十六两足,一斗照习俗,二十商行用照制斗,较准印烙□□□贷买房口杂一石取用□□□用建斗行,每行□□□□□□□□□□□□□□粮米行牛羊行一半,各照分清,毋得台行混拢。公与客商买粮,以随集买庄,毋得却推即斗□□贷买□□□□□□□□□□□□□□□□□议民□□□□以医药者不得取用,公以坐商买粮糊口者止,出斗用,不出大用,其余收买粮人者大用,俱出旧规,行商买粮者勿论多少,斗用俱出□□□□□□□□□□买粮止,出斗用,不出大用,久例各行本各只帖□以后五年一次编审,不于无帖私允,旧例更各换帖,俱照本行清规,不得图侵,□□□□旧规充许某行□□某行明例,母得仗势垄断于他行,买卖索取抽分一旧例一人止许□充□,一行不得霸占数行,朋充滋拢一旧例各□习有定量各就本集充□,不得于别集市影射公议,脚行设立脚头两,各官差对半,私在彼此论,毋得挟嫌争论兴讼取究。

       一戒指官打诈,一戒欺骗客商,一戒主谋唆讼,一戒酗酒打架,一戒包娼窝赌,一戒容留奸匪,一戒宰杀耕牛,一戒邪巫惑民。

       龙胜沟集绅士商民被恩公立

       大清乾隆二十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从碑文内容来看,笔者认为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交代了立此碑的缘由及目的。清代是农村集市经济迅速发展时期,文中“私造斗称”、“无贴私充”、“把持行市、垄断累商”等都是当时农村集市贸易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尽管清代农村集市的发展存在区域性的差异,但毫无疑问,类似上述问题在全国各地农村集市上是普遍存在。在这种背景下,商水县政府立《公平交易碑》,目的是“各人众自悉自事之后,各行有条律,遵守法纪,使交易公平,取用合例,不得有违禁令”,实际上是为了规范农村集市中的各类市场主体的行为,特别是针对牙人牙行。第二部分是碑文的主体部分,记载了清代龙胜沟集乡绅对龙胜集各行业的乡规民约,条文清晰,公平合理。

       二、《公平交易碑》反映的清代农村集市发展中的问题

       清代是农村集市贸易迅速发展期,特别是在康熙之后,集市的数量、规模、开市的频率都大大增加,远远超过历史上任何时期。但是,在集市贸易迅速发展的同时,集市贸易中也存在着相当多的问题。通过对《公平交易碑》及相关文献的综合考察,试论述如下。

       集市作为一种贸易组织形式,它出现的时间很早,这种现象至少可以追溯到秦汉时期。明清以来,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使得建立在传统小农经济基础上的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农村集市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这一时期,农村集市除了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外,其功能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主要是由于“牙人牙行”在此时集市贸易中成为一个独特的机构。正如有学者指出,“清代牙行也担负着特定的政治职能,它不仅是政府征集商税的一种半官方组织,也是其借以管理市场和民间商业的一种间接手段”[1]。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在清代的农村集市贸易中,存在诸多问题。笔者认为牙人牙行的存在是农村集市中出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燕红忠指出“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牙行的政治管制必然会与商业自由发展的要求产生冲突,而传统官僚体系和政治制度则进一步凸显了清代的牙行问题”[1]。“牙人牙行”是我国古代传统经济贸易中的一个独具特色的现象,“凡商民媒介买卖货物,从中抽取行用者,均名牙商”[2],牙人大概相当于现在的经纪人,其开设的商行称为牙行、牙店。纵观历史,牙人、牙行的职能在不同的时期是不同的,其所发挥的作用也是不同的。由于商品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在宋代之前,所谓的“牙人”发挥的作用是很有限的,其职能更多的体现为经济职能。但是到了明清时期,牙人和牙行的数量大大增加,其职能和作用发生了重大变化,并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

       对此,笔者认为清代数量众多的牙人及高度完善的牙行制度是集市发展中存在诸多问题的根源之所在。牙人作为一个特殊的市场主体,在清代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规模上超越历史上的任何时期。他们作为纽带联系着生产者和消费者,解决了封建社会商业发展中的诸多矛盾,与此同时,牙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隔断了商品经济中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并且由于清代牙人们得到了封建政府的支持并且与地方恶势力相勾结,出现了上述“私造斗称”、“无贴私充”、“把持行市,垄断累商”等问题。这类问题在其他地方志中也有记载,如康熙《石门县志》云该县“丝行牙侩,愚弄乡民,造大称至二十余两为一斤,银必玖柒捌色折,折净又捂高低”[3]236,这表明当时一些牙人所用斗称与通用的不同,称之为“桥斗”,这种情况毫无疑问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加深了矛盾。此外,强买强卖、勾结货主、抬高市价、拖延货款等现象也是时有发生。《公平交易碑》中“一戒指官打诈,一戒欺骗客商,一戒主谋唆讼,一戒酗酒打架,一戒包娼窝赌,一戒容留奸匪,一戒宰杀耕牛,一戒邪巫惑民”的内容也反映了牙人牙行的诸多违法行为是普遍存在的。

       三、《公平交易碑》反映的清代农村集市商业文化内容

       前文已经谈到,清代农村集市贸易中存在诸多问题。无论是封建政府还是各类市场主体,其实都已经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因此,对于封建国家来说,完善“牙人牙行”制度,规范牙人、牙行的市场行为,提升商业组织制度文化是其重要职责之一;而对于基层社会来讲,完善乡规民约,提升商业伦理道德,从思想道德层面上约束市场主体已经成为基层社会稳定农村集市贸易的迫切需要。所以,笔者试图从商业组织制度文化、商业伦理道德文化两个方面探讨清代农村集市的商业文化。

       (一)完善“牙人牙行”,提升商业组织制度文化

       商业组织制度文化是“商业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也是商业文化的表现形式。一个良好的组织制度是商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这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的总结。有学者指出,“组织的结构、制度的内容作为文化的层次无处不打上时代文化的烙印”[4]。通过对《公平交易碑》及相关材料的分析,尽管“牙人牙行”的存在给当时农村集市贸易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但清政府对牙人、牙行做了严格的规定。故而,清代高度发展完善的“牙人牙行”制度是其农村集市商业组织制度文化最为突出的表现。

       明清时期,牙人数量激增,牙人成为市场贸易中相当重要的主体,并形成了由牙人所构成的工会,“牙人牙行”制度得以确立。从结构上来看,这一制度包括了两个层次,即“牙人”和“牙行”;从制度的内容来看,封建国家对牙人和牙行做了不同的规定。

       对牙人的规定。牙人作为清代商品经济发展中最活跃的因素之一,如何加强对其的管理,是封建政府不得不考虑的一个问题。依《钦定户部则例》规定:“地方官查系殷实良民,本身并非生监者,取具邻佑及同行互保各结,准其充补。倘有顶冒朋充、霸开总行、恃强依势、巧立集主、包头揽头等项名色勾结盘踞,及各衙门吏胥更名捏姓兼充牙行甚至诓骗客货者,分别治罪。地方官失察徇纵,均分别议处。凡牙行有把持争夺、扰累商民、私立行规、高抬时价等弊并追帖治罪。牙行铺户拖欠客本,分别勒限追比:如系铺家累商,追缴牙帖,限三个月清还,仍给还原帖,如限内不完即行更换;倘牙行诓骗商人者,本牙并互保行帖一同追缴,勒限清还,本牙更换,互保行帖仍行给还,逾限不完,将互保之人一并更换;如系铺户诓骗客商者,将铺户勒限追比,追不足数令牙行赔补;其牙行侵吞客账者,将本牙勒限比追,变产抵还,不足之项令互保摊赔。凡额内各牙有事故歇业及消之元力承充者,官令退帖,随时另募顶补,换给新帖。京师牙行五年编审一次,通融抵补,给帖输税。总不得于额外增添,其有新开集场必应设立牙行者,确查结报转详核给,地方官蒙混请增及径行滥给并侵蚀税银等弊分别参处。”[5]从以上内容来看,对牙人的资格认定及管理至少有以下几点:

       1.牙人必须是殷实良民。从《公平交易碑》中“牙行律选殷实人户充当”也可以证实这一点。

       2.牙人必须是“本身并非生监者”。对于政府官吏的不法行为,将予以惩罚。这表明封建政府早已经认识到牙人与政府官吏相勾结所带来的弊端。

       3.对于牙人因故无力承担牙人职责者,“官令退贴”。

       4.对于牙人的违法行为给予惩罚,“一戒指官打诈,一戒欺骗客商,一戒主谋唆讼,一戒酗酒打架,一戒包娼窝赌,一戒容留奸匪,一戒宰杀耕牛,一戒邪巫惑民”,这些条款是对牙人的严厉告诫。

       对牙行的规定。笔者认为牙行有两层含义,狭义上指居间行商,即可代指牙人;而广义上指牙商的同业组织,即由牙人所组成的商业组织,与牙人的性质不同,如清代所设立的负责对外贸易的“十三行”,就具有牙行的性质。本文中所讲的“牙行”是指广义上的。从《公平交易碑》中“二十商行用照制斗”可以看出清代牙行数量众多,涉及到各行各业。同样,牙行作为商业贸易中最主要的主体之一,对其进行有效管理也是封建政府必须考虑的另一个问题。依《公平交易碑》和《钦定户部则例》可以看出,政府对牙行的管控有以下几点:

       1.严格管控牙行度量衡制度。牙人牙行为了自己的利益,往往私造斗称,因此政府规定“为发运事,照得市井,斗称必给贾司较勘印烙”,“称照比较十六两足,一斗照习俗,二十商行用照制斗,较准印烙”,这些内容表明封建政府有专门负责监控度量衡的人,目的是以此来规范市场贸易秩序。

       2.各牙行各有清规,禁止垄断他行。

       3.清代确立官牙制度,推行额定牙贴制,打击私牙。所谓“牙贴”是指发给牙行的凭证,清代中期以来额定牙贴的数量并无大的变化。对于官方颁发的牙贴是有有效期的,有效期过后,如果牙行想继续从业,就必须重新申请牙帖,称为“换帖”。清朝初年规定“每行各给一帖,其帖每岁一更”,后来又有对牙帖五年编审一次的规定。[6]

       4.牙行的开设必须有邻佑及同行互保,这是作为牙行开设的一个重要条件。

       5.对于牙行的各种违法行为给予追帖治罪的惩罚。

       综上所述,清政府从法律制度层面对“牙人牙行”制度中最主要的两个市场主体做了多方面的要求及规定,目的是为了规范“牙人”、“牙行”的市场行为,从而维持良好的市场秩序。“牙人”出现的时间很早,而“牙行”的出现要晚于“牙人”的出现,“牙人牙行”作为一种组织制度则是在清代确立的,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两个,一个是清代牙人众多,遍布全国各地;牙行总类繁多,几乎涉及了社会的各个行业;它们在商业贸易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其次是清政府对牙人牙行做了详细的规定及要求,远超过了历史上的任何时期。尽管“牙人牙行”给商业的发展带来了一些弊端,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该制度的确立和完善是清代商业文化高度发展的重要体现之一。

       (二)完善乡规民约,提升商业伦理道德

       商业伦理文化也是商业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商业伦理文化作为商业文化的核心环节,是调节各类市场主体关系的道德、行为及评价准则。它是制约商业经济活动的最关键的因素。[4]在商品经济下,社会所有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都必须遵循商品交换的原则,比如“等价交换”。这对商品经济下的各类市场主体都是一样的。这就表明商业道德是商业伦理道德的重要内容,是社会各成员必须共同遵守的社会准则。从《公平交易碑》来看,清代农村集市中的商业伦理文化大多是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髓,但是在广度和深度上较前代都有发展,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公平交易,取之有度。《公平交易碑》的题目就能够完全证实这一点。“公平交易”原则是商品经济得以顺利运行发展的基础,是中国古代大多数商人非常重视的商业观念。多数商人为了长远的商业利益,坚持价格公道、买卖自由、互惠互利、诚实经营的公平交易原则。[7]从《公平交易碑》中我们可以看出清代农村集市贸易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私造斗称”、“无贴私充”、“把持行市,垄断累商”等。为此,清政府做了相关要求,目的是促使“公平交易”,那么可以从反面来论证清代的商业文化的发展已经到了一个相当完善的地步。

       2.各有条律,遵守法纪。遵纪守法是对社会每一个成员的要求,商人也不例外。中国古代商人历来有这一方面的传统,《公平交易碑》中所述“俱照本行清规,不得图侵,□□□□旧规充许某行□□某行明例,毋得仗势垄断于他行,买卖索取抽分一旧例一人止许□充□,一行不得霸占数行,朋充滋拢一旧例各□习有定量各就本集充□,不得于别集市影射公议”就表明了清代名类繁多的牙行都有着自己的规定及要求,同时禁止垄断,要求各牙行遵守法纪,合法运行。

       3.礼让为先,以和为贵。“礼”、“和”是中国古代传统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商业贸易中市场主体所遵循的重要准则之一。在商品经济中遵循“礼”、“和”的准则能够创立良好的社会交往环境,减少各类纠纷。《公平交易碑》中的“一戒指官打诈,一戒欺骗客商,一戒主谋唆讼,一戒酗酒打架,一戒包娼窝赌,一戒容留奸匪,一戒宰杀耕牛,一戒邪巫惑民”、“毋得挟嫌争论兴讼取究”表明要求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克制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以和为贵。

       清代是中国古代农村集市商业文化发展的鼎盛期。通过对龙胜集《公平交易碑》的考察分析,笔者认为清代建立起了以“牙人牙行”制度为核心的农村集市商业组织制度文化。由于清代大量农村集市的存在,使得这种商业组织制度文化的作用与地位愈加凸显。同时,商人作为农村集市贸易的重要参与者,其自身所践行的商业伦理道德对商业文化的发展起到了巨大促进作用。

       收稿日期:201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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