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的探索与创新_科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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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速度和效益的角度,提出了:政府领导,农业科研单位为主体,其它农业部门共同参与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并分析了新型“转化模式”的意义、四种不同形式和其进一步发展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 农业科技成果 转化模式

(一)

近年来,政府领导,农业科研单位为主体,其它单位共同参与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正在不断地展示出自己的活力和生命力。

(1)加快了农业科技长入经济的步伐 农村改革使农民获得了较大的经营自主权,家庭成为利益单元和决策主体。农民在“利益最大化”的价值取向驱动下,正在萌发着增加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的念头。然而,作为农技推广的基础——农村社区推广组织却日益萎缩,社区群体缺乏宏观的“共振”。这样,造成了农业发展对农业科技需求得不到满足,与农业科技成果又大量“积压”,“沉淀”同时并存的被动的局面。整个80年代,全国农业重大科技成果中,推广应用的只有30%左右,普及则更少,使凭有限的农业科技投入而创造的大部分科研成果处于休眠状态,不能发挥提高农业生产的作用。以科研单位为主体的新型成果转化模式应运而生,科研单位作为农业科技成果的“生产厂家”,根据自己的“产品”的特点,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以最有效的方法,迅速地把科技输入广大农村的千家万户,推动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使科技不断长入经济。

(2)推动了农业科研单位体制改革 过去,我国农业科研体制一直采用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制度,实行“任务国家下,经费国家拨,成果国家包转化和推广”的运行机制,科研单位只要垂直向上负责,处于相对比较封闭的状态。近年来,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缺粮、断奶、科研队伍不稳”已危及农业科研单位的生存和发展。据对陕西农科院117个省级以上研究课题调查分析,年均经费在2000元以下的课题21个,2001-5000元的有17个,5001-10000元的40个,万元以上的课题仅39个,也就是说五分之一的课题,经费不足2000元,三分之二课题在万元以下,处于严重的“饥饿”状态,而且,由于“缺粮、断奶”,科研人员外流严重,“孔雀东南飞”已成一种“时髦”。顺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稳定一头抓科研,快出成果,出高水平成果,放活一片抓科技成果转化,逐步由封闭走向开放,从单纯科研型走向科研经营型,从一切依赖国家走向主动为农业经济服务,运行机制正在发生脱胎换骨的变化。

(3)刺激农民不断增加科技有效需求 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总是随着需求拉动而提高,并最终取决于农民需求的形成状况。我国现阶段大部分农村,农民仍为低收入所困扰,有限的货币收入除了满足常规的生产需求外,能够用于科技投入的相当有限。所以,农民对科技的需求弹性相对于科技“供给价格”(投入费用)是很大的。以科研单位为主体转化科技成果,使科技成果产销直接见面,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费用,而且,在转化过程中不断完善科技成果和应用方法,使科技成果在质优、价廉的情况下转化,必定会刺激需求不断增长。

(二)

由于不同类型的农业科技成果和不同的市场、乡村和农户,政府领导,科研单位为主体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出现四种不同的形式:

(1)科研单位+市场+农户——市场型 主要是对农业应用技术研究中的物质技术成果和发展研究中的物化成果,以及一些能直接被农民掌握并且应用于生产中的其它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如优良品种、新式农机具、农药器械、新仪器、仪表、新农药、肥料、饲料等,通过市场,以货币为媒介,实现农业科技成果的商品化。

(2)科研单位+农户——基地型 主要包括“科技承包集团+农户”和“科技示范基地+农户”两种形式。科研单位与农户(或农民组织),通过合同或协议的方式,建立比较稳固的关系,在一定区域内进行成果转让、技术承包、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成果示范等活动,以示范、样板的形式,以点带面,对难以物化的农业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如农作物的栽培技术、畜禽蚕蜂的饲养技术、农业区划、病虫防治等,通过一个基地的示范、样板,带动一个县、一个生态经济区,使科技成果迅速转化,大面积推广。

(3)科研单位+企业(或农户)——产业型 具有产业化前景的农业科技成果,主要通过“科研单位+企业(或农户)”的科研、生产联合体的形式进行转化,科研单位着重解决理论与技术关键问题,企业(或农户)提供开发研究、中试和规模性商品生产的诸生产要素,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沾的共同体,实现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如某种水产养殖业,从研究开发种苗、水产养殖技术指导,到大批量商品化养殖,其产业化过程包含多种农业科技成果的系列化转化。“科研单位+企业(或农户)”的组合方式多种多样,但以科技股份合作制为最佳。

(4)科研单位+政府+科研单位(或农户)——协作型 这种转化形式主要是对农业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一些重大农业科技成果进行转化,以及对多个科研单位的多种不同科技成果的综合转化。农业应用基础研究,包括生理、生态、生化、遗传、分类、病毒、病理等的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以其理论性和共益性强的特点,其研究成果无偿地为应用技术研究和开发研究提供理论依据和方法。其转化方式是在政府的资助下由科技单位走向科技单位。重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多种不同科技成果的综合转化,政府组织,协调管理,科研单位共同攻关,编制实施方案,进行实施。

(三)

目前,政府领导,科研单位为主体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正在蓬勃发展,但是,要使这种模式得以顺利发展,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下的政府投资问题 市场型,政府一般不投入经营经费,经费自筹、自负盈亏;产业型,各级政府分层投资,以省级政府投资为主,政府总投资应按转化总投资20%(创业费)左右掌握,其中10%无偿投资于科研单位,另外10%以低息贷款形式投资于企业(或农户);基地型,各级政府分层投资,以省级政府投资为主,政府总投资应按年度拨给科研单位,专项管理,投资额应基本满足实际需求为宜。协作型,政府投资,并统一资金管理,科研单位投劳,决策,经费实报实销,协同作战。

(2)科研单位“稳”与“放”问题 “稳住一头,放活一片”是当前科技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从农业科研单位的现状看,机构臃肿,人浮于事,部分科技人员坐吃“皇粮”,甚至“蚕食”科研经费,不但使科技人才严重浪费,而且,为了保证人人有饭吃,个个有事干,争当科研课题主持人,致使课题和经费不断“切割”,严重“碎化”,直接影响科研和成果转化的速度和效益。“稳住一头,放开一片”调整结构,分流人才,尽快让一批科技人才实行战略转移,组织起一支浩浩荡荡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队伍,消减科技成果大量“积压”、“沉淀”,促进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为此,必须注意三点:一是消除“不适合搞科研的人才搞转化”的误解。科学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发展生产力。搞成果转化是形成新的生产力的极其重要的步骤,要有一批优秀的、很有战斗力的人才战略转移到这方面来,才能不断提高成果转化的效率和效益。二是要从激励策略上促成人才分流于“转化”行列。目前,我国农业科研人员与成果转化人员激励导向,阻碍着人才分流。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员主要社会激励是职称的升迁和学术荣誉的获得,而这些激励又取决于所从事项目的级别,奖励的级别,发表论文的篇数以及发表刊物的级别,很少涉及地方农民的激励。而社会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衡定要看生产效益,但同时成果转化人员职称的晋升条件却趋同于研究人员,造成激励导向与职能责任的分化。不但严重阻碍了人才分流,而且,由于激励导向的偏倾,现有成果转化人才源源不断地“倒流”于研究领域。因此,各科研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充分研究、论证激励策略,促成科技人才分流。三是稳住一头,保持一批精干的科研队伍,增强科技与经济发展后劲。因此,科研单位的科研人员与成果转化人员结构应稳定于:中央级4:6、省级3:7、地(市)级2:8、县级以下1:9的比例左右。

(3)农业科技市场建立和重大农业科技贸易活动组织问题 农业科技市场以从事科技经营为主,重视培养科技经纪人,逐步形成科技成果销售市场。市场建设,应形成政府决策下的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的投资机制。实行谁投资谁享受、谁受益的原则。重大农业科技贸易活动应定期、择优选点,政府组织,全方位投资进行。1994年10月18-23日,由国家科委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中国首届杨陵农科城技术成果博览会就是一次重大的农业科技贸易活动。博览会盛况空前,洽谈交易活跃,6天共签订技术成果交易合同、协议、意向1175项,金额7.3亿元,销售名、优、特产品85种,金额达3.5亿元。会议是成功的,效果是良好的,说明重大农业科技贸易活动定期举办会大大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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