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共同体与亚太地区第二轨道外交_东南亚国家联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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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8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6-9550(2007)11-0033-07

在研究地区多边安全合作方面,传统现实主义的均势原则和新自由主义的制度博弈理论虽然提供了一定的解释功能,但却无法给出行为体如何界定合作的性质以及政策调整的观念因素等方面的答案。在这方面,建构主义的认知共同体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解释路径。认知共同体的立论出发点是,国家之间合作的起点并非谋求实际的利益目标,而是建立在对相关知识的获得和规范的认同基础上。由于亚太多边主义属于新生事物,行为体可以借助类似第二轨道外交作为合作的观念先行者,通过他们大量的游说劝服活动,逐渐唤醒各方的合作意识及欲望,从而调整合作政策,建立合作机制。本文拟以建构主义认知共同体理论为分析框架,通过典型案例,探讨第二轨道外交在亚太地区多边安全合作进程中的角色意义。

一 认知共同体的建构

国际问题研究中的认知主义属于建构主义理论在国际机制问题上的衍生,它强调共有知识不仅影响国家的利益而且建构了国家的认同。作为认知主义主要解释工具的“认知共同体”,是指某一领域中具有被人们普遍认可的知识群体,该群体凭借其知识权威和跨国网络平台对政府政策产生影响。

现代国家管理事务的扩大化和专业化造成对知识精英的尊重。科学知识的运用能够使决策更富有理性。同时,决策过程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使国家决策者转而向认知共同体寻求咨询。特别是由于国际政策协调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国际治理责任增加,国家的自我利益定义不明朗,处理国际事务的常规方法难以奏效。这样,在制度、知识及国家行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空隙,从而为知识专家网络——认知共同体在阐述复杂问题的原因解释、帮助国家确定利益、塑造集体讨论话题、做出特别政策咨询以及勾画谈判要点等方面创造了发挥作用的广阔空间。尽管具体决策者掌握了实际上的最终政策选择权力,但是,认知共同体主要可以通过帮助决策者引进和选择不同的政策方案,并最终促成某项国际制度的形成及成功运作发挥作用。

“认知共同体(epistemic community)”概念最早是在20世纪70年代初由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教授约翰·鲁杰(John Ruggie)引入国际关系研究领域的。鲁杰认为,“认知共同体”是指国际制度化的认识层次,它建立在围绕一种认识发展而来的相互联系的角色之上。①90年代,随着建构主义理论的兴起,“认知共同体”理论进一步受到借重,其标志是由彼得·哈斯(Peter M.Haas)1992年主编《国际组织》杂志专刊——《知识、权力与国际政策协调》的出版。②彼得·哈斯给“认知共同体”下的定义是:“某一领域中具有被人们普遍认可的技能的职业群体,在与该领域的决策相关的知识方面,他们具有权威性。”③认知共同体有别于其他团体的地方主要体现在它同时拥有共同的原则信念、知识基础和政策目标,特别是致力于推动和影响政府政策的制定。④与其他政策分析方法相比,认知共同体研究方法涉及国家管理者、跨国事务和国际组织三个层面。认知共同体的主要分析角色是认知共同体本身、国家和国际组织。认知共同体研究方法注重知识、原因解释及原则信仰等主观因素对决策者的影响。在政策推广和国际制度形成方面,认知共同体方法主要关注通过信息传播和集体学习引起行为体决策方式的改变。

根据参与国际政策协调的层次划分,认知共同体的建构路径可分为三个相互联系的环节:

第一,认知共同体共有知识的形成。共同的知识基础是认知共同体的主要纽带。根据厄恩斯特·哈斯(Ernst Haas)的观点,与国际制度相关的“知识是技术信息以及关于这类信息的理论总和,可以使行为体获得共识,以指导其共同政策并实现社会目标”。⑤在知识谱系中,“共有知识(shared or consensual knowledge)是行为体普遍接受的关于事物因果判断、目标和手段之间联系等的解释”。⑥由于共有知识是被某一群体共同接受的知识,因此比个人知识更容易扩散,能够造成更为广泛的影响。在国际关系层面,社会共有知识主要是指个体之间共同和相互关联的知识,它构成文化的主体,而文化包括规范、规则、制度、意识形态、组织和威望体系等。⑦共有知识能够促进国家合作,当专家的共识成为官方决策者的集体共识时,问题的性质将被重新定义,人们就会认识到,更为全面的政策协调成为必须。所以,共有知识的形成是认知共同体建构的基础和起点。

第二,认知共同体对政府决策施加影响。认知共同体在形成共有知识以后,再通过一系列对话活动,影响政府决策的传播、选择和执行。在政策传播方面,认知共同体所发挥的作用是,成员通过出席会议、发行出版物等信息经验交流渠道,向其他国家的学者和国际组织成员传播。有时,认知共同体还可以借助共同体的跨国联系使它们向各国政府同时施加压力。影响政府决策是认知共同体建构的主要特点。

第三,认知共同体促进国际制度的建立与合作的深化。一国决策者在接受认知共同体的“社会化”共有知识以后,可以反过来影响其他国家的利益判断和行为方式,从而增加地区国家行为的相似性,大大提高国际政策协调能力,并最终促成某项国际制度的建立。新的观念和政策一旦制度化,就会获得正统地位。⑧国际制度确立以后,认知共同体就可能与之结合起来,并获得某种半官方身份。于是,促成国际制度的建立与合作的深化成为认知共同体的最终目标。

至于认知共同体如何具体输出自己的共有知识并设法将其嵌入到国家政策和国际制度之中,认知共同体理论没有提供现成答案。在此,我们可以根据建构主义和社会结构主义的相关原理对此做出一些补充。建构主义基本观点认为,国家利益并不完全是建立在物质力量的分配基础上,而是主要建立在共有知识和身份角色的再分配之上。行为体身份和利益形成的过程被称为“社会化”。社会化的主要途径是学习。“社会化指的是一种学习过程,通过这个过程,某些社会成员的规范和观念会扩散到另外一些社会成员中间。”⑨学习就是行为体运用共有知识界定利益,决定其国际行为的能力和意愿。所以,相互学习是认知共同体扩大共有知识、影响政府政策的主要路径。再根据社会结构主义的分析方法,认知共同体对政府政策产生影响的方式既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其影响决策的途径是一个多层次和复杂互动的过程。⑩总之,认知共同体对政府政策决策的影响可能是一个较为漫长、复杂的进程。下面,本文将结合亚太安全合作的特点和第二轨道外交的兴起,论证认知共同体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 亚太多边安全合作的特点与第二轨道外交的兴起

亚太地区多边安全合作起步较晚,合作形式灵活多样,制度建设比较薄弱。由于亚太地区力量结构具有混合型特点、大国之间政治信任度较低和不存在明显的安全威胁等因素,无法适用传统的联盟安全、集体安全或大国协调机制的安全合作模式。目前,亚太地区安全合作的主要模式是合作安全。关于“合作安全”,学术界尚无统一定义,它的主要特点是:(1)合作安全没有明确的假想敌,不针对第三方;(2)合作安全以预防冲突为主,而不是威慑或者干预;(3)合作安全强调政治对话,建立信任措施和预防性外交为主要手段;(4)用协商一致的方式来进行合作,无须缔结条约。(11)这种合作安全的理念符合冷战后亚太地区政治结构特点和文化多样性的现实。

在合作安全理念指导下,冷战后亚太地区安全合作体现出多层次性和多轨道性特点,既有涉及整个地区层面的合作安排,也有次区域和毗邻国家间的合作;既有地区主权国家政府之间官方第一轨道合作机制,也有官民(学)一体或者主要由民间力量参与并主导的第二轨道和第三轨道外交。其中,涉及整个亚太地区范围的官方安全合作机制是1994年开始正式运作的东盟地区论坛(ARF)。东盟地区论坛是由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发起和组织的,但是,论坛的参与方几乎囊括了所有亚太国家和当今世界的主要大国。东盟地区论坛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各方就普遍感兴趣的地区安全问题展开坦诚对话,逐步加强信任措施建设,然后尝试进入预防性外交阶段,为消除地区安全隐患,建立平等友好的国家关系做出贡献。该论坛目前尚未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结构和严格的决策程序,其主要运行机制包括部长会议、高官会议、会间会、专家小组会议和学术研讨会等五个层次,(12)充分反映了亚太安全合作的多层次性和灵活性特点。

由于亚太地区多边安全合作因缺乏结构性霸权而呈现出组织松散性和权威性不足,为了凝聚共识,推进合作,有必要广泛引入第二轨道外交作为一种补充机制。

“第二轨道外交(track two diplomacy,简称为T2)”是与主权国家政府主导的“第一轨道外交(track one diplomacy,简称为T1)”活动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对亚太地区而言,本文中所采用的第二轨道外交概念,特指民间主导的多边安全领域的学术研讨和政策对话,不包括国际经济和文化领域的民间交流活动。亚太地区第二轨道外交“通常指非政府或半政府间对安全问题的分析和对政策反应所做的准备。参与者一般是各种类型的政策专家,包括学术研究人员、退休官员、偶尔也有记者和政治家,特别重要的是还有以私人身份出席的政府官员”。(13)第二轨道外交活动的最常见模式是组织召开以安全为主题的国际研讨会和政策对话。根据日本国际交流协会编制的电子杂志《对话与研究观察》的不完全统计,1995~2004年,亚太地区各种类型的安全合作多边对话会议共计1 179次,年均118次。由于该网站统计资料来源于各会议主办方的自愿报送,故实际数字可能更大。其中,第一轨道的会议共计345次,年均34.5次,占总数的36%;第二轨道会议高达834次,年均83.4次,占总数的64%。(14)在第二轨道外交活动的发起者、组织者和参与者方面,日本、美国和东盟发挥着三大主力作用。如2003年,日本的研究所主办或联合主办了约1/3有纪录的第二轨道活动,数目接近50次。同期美国的学术机构主办了约1/4的第二轨道活动,美国近30个研究机构一共组织了40场对话会议,反映了美国为数众多的学术机构关注和参与着亚太事务。东盟国家的思想库网络——东盟战略与国际研究所(ASEAN-ISIS)长期以来是东南亚甚至亚太地区第二轨道外交的积极倡导者、组织者和参与者。就整个亚太地区而言,最具影响力的第二轨道机制则是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CSCAP)。

关于亚太地区第二轨道外交活动的性质和特点,李琥归纳出以下六个方面:(1)参加人员的非官方性;(2)所发表意见的非正式性;(3)所探讨议题的现实性和政策趋向性;(4)参加人员实际身份的多样性;(5)组织成员的交叉性;(6)与政府安全政策制定的相关性。(15)莫里森(Charles E.Morrison)则把第二轨道外交的主要功能概括为四个方面内容:(1)支持“一轨”政策;(2)提供并试验新思想;(3)提供思想资源的储备;(4)“二轨”变“一轨”——这是“二轨外交”的一个远期职能。(16)总之,一方面,由于第二轨道外交的非官方性和包容性,适合亚太地区的特点和需求,有助于促进地区安全结构的进一步稳定和行为体共同利益的形成。同时,从理论上考察,亚太地区第二轨道外交的发展有力证明,它已经具备成为地区安全领域认知共同体的基本功能。(17)第二轨道外交通过知识权威和人际网络构成的认知共同体,对地区安全政策走向施加积极影响。第二轨道外交虽然不是建立和发展多边安全制度的必要条件,但是它们能够创造和扩散共有知识,推动地区安全制度的演化。(18)下面,本文将通过两个典型案例——东盟战略与国际研究所和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进一步深入分析亚太地区第二轨道外交作为安全领域的认知共同体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三 第二轨道外交的认知角色分析:以ASEAN-ISIS与CSCAP为例

在亚太地区安全领域第二轨道外交机制中,最负盛名的要数东盟战略与国际研究所和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它们作为安全领域里的认知共同体,为推进冷战后亚太地区安全合作进程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东盟战略与国际研究所是东南亚地区最为显要的一个与和平安全相关的第二轨道机制,其影响力甚至辐射至整个亚太地区。东盟战略与国际研究所于1988年正式成立,同年在东盟秘书处登记为与东盟有联系的非政府组织。该组织现有九个成员,除文莱外,每个东盟国家都有一个与官方有着密切联系的思想库——战略与国际研究所作为国家会员。(19)而作为整个亚太地区的第二轨道机制的代表,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其实是东盟战略与国际研究所的延伸和放大。因为在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现有的20个正式成员中,东盟成员占了1/3,而且,东盟战略与国际研究所是其主要的集体创始会员。所以,应该将东盟战略与国际研究所和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放在一个整体内加以研究。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成立于1993年6月,秘书处设在马来西亚战略与国际关系研究所(Malaysia-ISIS)内。根据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成立章程,它的宗旨是,“为在亚太地区的国家和地区之间建立信任措施和安全合作提供一种组织程序”。作为“二轨”机制,其主要功能是“为学者、官员以及其他以私人身份出席的人士提供一个讨论政治和安全问题的非正式的机制”,并致力于“为各种政府间机构就政治安全问题提供咨询建议”。(20)结合本文对认知共同体建构路径的分析,东盟战略与国际研究所和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自成立以来,作为亚太地区最主要的安全认知共同体,在促进地区安全合作方面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传播安全合作的共有知识。鉴于共有知识是认知共同体建构的基础和起点,东盟战略与国际研究所和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作为亚太地区著名的第二轨道思想库网络平台,其成员来自本地区各国知识界的专家,他们的知识得到各国和国际社会的尊重和肯定,从而具有权威性。冷战结束以后,亚太地区的安全合作从无到有,作为认知共同体的第二轨道外交功不可没。例如,在选择安全合作模式问题上,东盟战略与国际研究所和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的专家学者认为,由于冷战后的亚太地区没有明确的安全威胁,加之大国利益的分歧,不适合采取传统的集体安全和联盟安全形式。而“合作安全(cooperative security)是建立在合作或共同安全理念基础上的机制,它强调各国应该通过合作确保和平,而不是通过竞争来实现和平”。(21)“合作安全活动的关键是养成对话习惯和参与者的包容性。”(22)早在1991年6月,东盟战略与国际研究所向各国政府和东盟组织提交的一号备忘录《创新的时代:为(东盟)第四届首脑会议提出的建议》就倡导以“合作安全”为指针,以东盟为平台,展开亚太地区多边安全对话。(23)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综合安全工作小组”专家对“合作安全”概念及其在亚太地区的推广价值做了深刻的探讨。随着地区安全合作的展开,一大批新的词汇和概念被创造出来,如“建立信任措施(CBMS)”、“接触(engagement)”、“透明性(transparency)”等。这些词汇短语作为新的共有知识已经逐渐融入到当地政治词典和行为规范之中。第二轨道外交作为认知共同体形成和扩散共有知识的常见方式是召开各种类型的安全研讨会。研讨会可以是小型的、就某一个热点问题的深入探讨,也可能是大型的、不设固定主题的就地区安全形势的学术交流。目前,亚太地区规模最大的安全领域内的第二轨道国际研讨会当属“亚太圆桌会议(Asia-Pacific Roundtable,简称为APR)”。“亚太圆桌会议”东盟战略与国际研究所通过它与亚太地区各国学术界和政府部门的广泛联系网络进行召集,并由马来西亚战略与国际研究所负责承办,其资金得到了加拿大国际开发署等多家国际机构赞助。会议一般在每年6月中旬举行,地点固定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会议参加者包括各国学术界精英、资深新闻记者、非政府组织观察员以及以私人身份参加的卸任或现任政府官员等,总人数最多可以达到数百人。亚太圆桌会议每年召开一届,已经成为亚太地区第二轨道安全合作的盛会。每次亚太圆桌会议结束以后,主办方将具有代表性的论文结集出版。这样,通过会上交流和会后出版的成果,试图达到最大程度地扩大地区安全合作共有知识的效果。

第二,影响地区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安全政策决策。影响官方决策是认知共同体的主要标志。认知共同体在形成共有知识以后,再通过一系列途径,影响政府决策的传播、选择和执行。例如,东盟战略与国际研究所和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通过组织国际学术研讨会的目的之一就是试图“能够对地区政府官员施加影响……将有关对话的要旨、方向传递到相应国家政府官方决策层”。(24)作为安全领域的认知共同体,东盟战略与国际研究所和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影响政府决策的常见方式是以备忘录的形式,向各国政府及国际组织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咨询报告。这些报告有些是自发撰写的,有些是在官方委托或者授意下进行的。例如,20世纪90年代,冷战结束后,地区安全格局处于重大转换时期,东盟战略与国际研究所凭借自身所掌握的安全知识,向东盟各国政府和东盟组织提交了系列备忘录,就重大的地区安全问题提出了具有权威性的解释。(25)这些备忘录中所提出的倡议部分被东盟甚至整个亚太地区国家接受并转变为官方政策。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自成立以来,总共发行十余份政策建议备忘录和研究报告,对安全合作的进行和深化具有十分明显的现实指导意义。例如,进入21世纪初,关于预防性外交原则和对恐怖主义的界定等问题曾经一度在国际社会和学术界引起较大的争论和分歧,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为此多次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发挥了认知共同体的知识权威性,澄清了一些错误观点,基本上统一了认识。(26)在影响政府决策方面,认知共同体除了召开学术研讨会和发行出版物这种显性途径外,还有一种较为隐性的途径就是借助人际关系网络。在东方国家,人际关系是一种重要的政治文化资源。东盟战略与国际研究所和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通过组织学术活动,精心编织起一个跨国人际关系网络。东盟战略与国际研究所和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成员在本国甚至国际学术圈中拥有崇高声望,特别是各思想库的负责人,有的是内阁顾问,有的是政府官员或军方高级将领的密友。依靠这种网络,一方面将地区安全合作理念加以社会化;另一方面,不断向政府决策层进行思想渗透。(27)国际政策的持续性主要建立在认知共同体成员的不断努力和社会化过程之上。一旦决策者在经历了社会化过程的洗礼后,就会顺理成章地接受和实行新的政策。

第三,促成国际制度的建立与推进合作的深化。这也是认知共同体的最终目标。一国决策者的决定也可以影响其他国家的利益和行为,从而增加国家行为的相似性,大大提高国际政策协调能力,(28)为国际制度的建立打下基础。作为主要服务于亚太地区安全合作的第二轨道认知共同体东盟战略与国际研究所和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它们的主要目标就是致力于地区安全合作走向制度化。例如,东盟战略与国际研究所一号备忘录《创新的时代》向地区各国呼吁:“为了增进亚太地区的稳定与安全,保障地区和平,目前已经具有而且还将继续出现各种各样的有关建立多边进程和机制的倡议。”(29)备忘录明确提出以东盟现有机制——东盟与对话国会议(ASEAN-PMC)为框架,召开整个亚太地区的政治与安全对话会议。该备忘录的发布实际上为东盟地区论坛的创立奠定了组织原则和思想基础。从这个角度上看,东盟战略与国际研究所是东盟地区论坛的设计师和策划者。而东盟国家是整个亚太地区多边安全合作的先行者。作为整个亚太地区最大的安全认知共同体,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在深化地区安全合作特别是促进东盟地区论坛由第一阶段建立信任措施向第二阶段预防性外交转变的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从1997年开始,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多次组织召开有关预防性外交的专题国际研讨会,并将最终形成的建议报告《CSCAP关于预防性外交的基本原则》提交给2001年东盟地区论坛部长会议,成为东盟地区论坛开展预防性外交的指导性文件。国际制度一旦确立以后,认知共同体就可能与之结合起来,并获得某种半官方身份,从而更加便于认知共同体将自己的共有知识转化为具体的政策意图,融入到官方决策中去,并开始了认知共同体与决策者之间的互构过程。东盟战略与国际研究所已经和东盟组织建立了制度化联系。当面临需要处理不熟悉的问题和被不确定因素困扰之时,决策者转向认知共同体专家要求提供相关咨询。1993年4月,东盟战略与国际研究所各成员国负责人第一次应邀参加东盟高官会议,并被授意在每年东盟外长会议召开前提供咨询报告。从1999年开始,升格为每年召开一次东盟战略与国际研究所与东盟外长的正式会议。目前,以东盟战略与国际研究所为代表的第二轨道外交已经成为东盟决策机制的一部分并完全融入到东盟地区主义模式中。1997年,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获得了东盟地区论坛的正式咨询地位,此后,向东盟地区论坛提出了一系列有关地区安全合作的建议,包括制定海上安全合作的法律与指导思想、确立预防性外交的定义和原则以及怎样处理恐怖主义与跨国犯罪的关系等。为了充分吸取第二轨道专家认知共同体的知识和智慧,在东盟地区论坛的活动日程中,以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为首的第二轨道会议一般安排在7月份的部长会议召开后的下半年举行,而第一轨道会议往往安排在下一年的上半年。这种安排的目的是,先由第二轨道会议讨论一些难度较大的议题、中长期问题和理论原则问题,通过各方表明立场,寻找各方可以接受的共同点,以确定努力的方向。第一轨道会议则探讨一些与论坛的进程密切相关的具体安全合作问题,以协调各方的立场,为高官会议和部长会议提供重要的政策依据和可操作性的建议。按照论坛的现行运作机制,第一轨道和第二轨道各自在两个平行层次进行,由论坛当年的轮值主席充当联系人。但在实际的过程中,论坛所组织开展的第二轨道工作会议都有明确的为论坛服务的倾向和义务,活动过后,一般都要以备忘录的形式向论坛主席提供相关的政策建议。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与东盟地区论坛的这些联系机制确保了它作为安全认知共同体的政策咨询作用能够顺利进入后者的决策圈,从而极大地推进合作的深化。

总之,通过东盟战略与国际研究所和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这两个典型案例分析可以看出,在亚太地区多边安全合作进程中,第二轨道外交的认知共同体角色前后跨越三个阶段:认知阶段、政策阶段和制度化阶段。认知阶段的主要作用是创制安全合作的话语和规范,形成合作的共识,培养合作的习惯。政策阶段的主要目标是通过第二轨道外交平台,将集体持有的安全认知传达给决策者——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在制度化阶段,第二轨道外交机制作为认知共同体的相关建议部分或全部得到官方的采纳,并由此开始了认知共同体与政府之间的互构过程。在此基础上,新的国际制度——东盟地区论坛得以建立并成功运作。至此,认知共同体——第二轨道外交与亚太安全合作机制形成了一种新的共生与互动关系。

四 结论与问题

综上所述,建构主义的认知共同体理论为我们研究亚太地区多边安全合作开辟了新的解释路径。鉴于亚太地区主要大国之间关系存在严重不信任状态和安全结构的多元性,使得地区多边安全合作进程出现明显结构性领导权的缺失,一些中小国家如澳大利亚、韩国以及东盟组织充当了安全合作的倡导型领导角色,而作为认知共同体的第二轨道外交在地区多边安全合作中可以发挥知识型领导的作用。(30)第二轨道外交由于拥有对多边安全领域的知识权威,得以充当地区安全共有知识的创造者和传播者,有助于地区国家政府部门和国际组织决策者之间的政策协调,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地区安全合作进程中因领导权缺位所造成的制度疲软缺陷。

作为冷战后亚太安全环境挑战的一种应对措施,第二轨道外交可以使相关政策建议和行动方针合法化。由于亚太地区国家历史上和现实中存在着不少敌对或对立情绪,相互之间的安全关系还很脆弱,国家之间缺乏相互交流的渠道,而第二轨道论坛和对话为各国政府的对外政策出台提供了很好的实验场或“回音壁”。第二轨道参与者可以相对较容易摆脱政府政策约束,在轻松的学术气氛下提出新的建议和政策选择。第二轨道外交活动平台既可以让学者们知道政府在相关问题上的政策立场,同时可以让(以私人身份出席的)官员们“跳出盒子”进行思考,从而为政府的安全议程提供一种早期预警机制和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借助复杂的人际关系网络和功能制度,第二轨道外交认知共同体得以将自己的集体共有知识渗入到各国政府和地区组织的决策议案之中。同时,由下至上,第二轨道外交认知共同体作为一种巨大的民间力量推动着亚太地区安全合作进程向前发展。

本文对亚太地区第二轨道外交的角色分析既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建构主义认知共同体的理论内涵,也留下值得进一步思考的问题,例如,第二轨道外交如何对国内政策施加影响?认知共同体影响政府决策的具体途径有哪些?如何看待规范话语创制过程中的文化冲突与融合问题?亚太地区第二轨道外交作为安全认知共同体在“一轨”制度内的发展前景如何?等等,还需要进一步从案例分析和理论归纳中加以提升。

注释:

①John Ruggie,"Collective Goods and Future International Collaboration,"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 66,September 1972,pp.874-893.

②"Knowledge,Power,and International Policy Coordination," In 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46,No.1,Winter 1992.

③Peter M.Haas,"Introduction:Epistemic Communities and International Policy Coordination,"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46,No.1,Winter 1992,p.17.

④Peter M.Haas,"Introduction:Epistemic Communities and International Policy Coordination," p.18.

⑤Ernst Haas," Why Collaborate? Issue-Linkage and International Regimes," World Politics,Vol.32,April 1980,p.368.

⑥Robert L.Rothstein,"Consensual Knowledge and International Collaboration:Some Lessons from the Commodity Negotiation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38,No.4,Autumn 1984,p.736.

⑦[美]亚历山大·温特著,秦亚青译:《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0年版,第181页。

⑧Emanuel Adler,Peter M.Haas," Conclusion:Epistemic Communities,World Order,and the Creation of a Reflective Research Program,"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46,No.1,Winter 1992,pp.383-384.

⑨G.John Ikenberry and Charles A.Chupchan,"Socialization and Hegemonic Power,"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44,No.3,Summer 1990,p.289.

⑩参见朱旭峰:《国际思想库网络:基于“二轨国际机制”模型的理论建构与实证研究》,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7年第5期,第23页。

(11)阎学通:《中国与亚太安全:冷战后亚太国家的安全战略走向》,北京:时事出版社,1991年版,第13页。

(12)喻常森:《亚太地区合作的理论与实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8l~83页。

(13)Paul Evans," Possibilities for Security Cooperation in the Asia-Pacific:Track 2 and Track 1," Pacific Symposium 2001,Organized by the National Defense University,the US Pacific Command and the Asia Pacific Center for Security Studies,Honolulu,March 27,2001,http ://www.ndu.edu/inss/symposia/pacific2001/evanspaper.btm.

(14)Dialogue and Research Monitor,An Inventory of Multilateral Meetings on Asia Pacific Security Issues,http://www.jcie.or.jp/drm/.

(15)李琥:《亚太多边安全中的“第二轨道”》,载《当代中国研究》,2003年第3期,http://www.cgarden.net/StubArticle.asp? issue=030311 &total = 82 。

(16)Charles E.Morrison,"Track 1/Track 2 Symbiosis in Asia-Pacific Regionalism," The Pacific Review,Vol.17,No.4,2004,pp.547 -565.

(17)喻常森:《“第二轨道”外交与亚太地区安全合作》,载《东南亚研究》,2003年第5期,第43~47页。

(18)陈寒溪:《第二轨道外交:CSCAP对ARF的影响》,载《当代亚太》,2005年第4期,第42页。

(19)Carolina G.Hernandes,"Government and NGOs in the Search for Peace:The ASEAN-ISIS and CSCAP Experience,"http://www.focusweb.org/focus/pd/see/hernandez.html.

(20)"The Charter of Council for Security Cooperation in the Asia-Paci-fic (CSCAP),"Revised Charter,August 1995,http ://www.escap.org/revised.htm.

(21)Simon SC Tay,"Preventive Diplomacy and the ASEAN Regional Forum:Principle and Possibilities," ARF Track Two Conference on Preventive Diplomacy,Singapore,September 1997,p.9.

(22)David B.Dewitt,"Common,Comprehensive and Cooperation Security,"The Pacific Review,Vol.7,No.1,1994,pp.9 - 10.

(23)ASEAN-ISIS,A Time for Initiative,Proposals for the Consideration of the Fourth ASEAN Summit,ASEAN Institute of Strategic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1991.

(24)Bunn Nagara,"Preface," in Bunn Nagara and K.S.Balakrishnan,eds.,The Making of a Security Community in the Asia-Pacific,Kuala Lumpur:ISIS Malaysia,1994,p.ii.

(25)这些备忘录包括:一号备忘录:《创新的时代:为(东盟)第四届首脑会议提出的建议》(1991年6月);二号备忘录:《国际关系中的环境与人权:一个期待东盟做出决定与反应的议程》(1992年7月);三号备忘录:《加强东盟安全合作:东盟-战略与国际研究所的备忘录》(1993年6月);四号备忘录:《联合国在柬埔寨的过渡政权(UNTAC)之外:东盟在柬埔寨的角色》(1993年10月);五号备忘录:《东南亚建立信任措施》(1993年12月)以及六号备忘录:《南海纠纷:加强对和平的承诺》(1995年5月)。

(26)参阅CSCAP官方网站:http://www.cscap.org/publications.htm,http://www.cscap.org/newsletters.htm。

(27)Mely Caballero-Anthony,"Regional Security in Southeast Asia:Beyond ASEAN Way,"Institute of Southeast Asian Studies,Singapore,2005,pp.164 - 165.

(28)Emanuel Adler,Peter M.Haas,“Conclusion:Epistemic Communities,” pp.384 - 385.

(29)ASEAN - ISIS,A Time for Initiative,Proposals for the Consideration of the Fourth ASEAN Summit,pp.8 - 9.

(30)Oran R.Young,"Political Leadership and Regime Formation:On the Development of Institutions in International Society,"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45,No.3,Summer 1991,pp.281 -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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