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社会、图书广场与话语权--晚明商业出版与公共空间的兴起_话语权论文

文学社会、图书广场与话语权--晚明商业出版与公共空间的兴起_话语权论文

文社、书坊与话语权力——晚明商业出版与公共空间的兴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话语论文,权力论文,书坊论文,商业论文,空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4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5)09-0101-15

      对明中后期的结社,学界的研究成果可谓蔚为大观,其中代表性的成果主要有谢国桢的《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①陈宝良的《明代的社与会》、②何宗美的《明末清初文人结社研究》及《明末清初文人结社研究续编》、③日本学者小野和子的《明季党社考》。④这些论著特别是《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和《明代的社与会》都用较大篇幅深入阐述了晚明文社的舆论作用及其对政治和社会的影响,其中《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曾谈及文社与书商的关系:“那时候对于社事的集合有‘社盟’、‘社局’、‘坊社’等等的名称。‘坊’字的意义不容说就是书铺,可见结社与书铺很有关系。说起书坊来倒是很有趣的故事。原来他们要揣摩风气,必须要熟读八股文章,因此那应时的制艺必须要刻版,这种士子的八股文章却与书坊店里作了一批好买卖,而一般操选政的作家就成了书坊店里的台柱子,因此一般穷书生也可以拿来作生活维持费。”[1]拙文《明中后期科举考试用书的出版》⑤亦稍稍涉及文社与书商的关系。但是,谢国桢的著作和拙文都没有对文社与书商的合作及其影响展开进一步论述。迄今为止,罕见将文社和书商结合起来进行系统研究的成果,以文社和商业出版为切入点探讨晚明话语权之争和社会空间兴起更是国内外学术界的空白。实际上,晚明文社与商业出版的关系特别密切,正是因为商业出版的繁荣,因为书商的介入,文社才通过选文、著述等使其思想得到广泛传播,拥有了一定的话语权,从而促进了社会空间的兴起。

      晚明时期,图书的市场化程度大大加强,以书坊为主体的民营出版业空前繁荣,笔者将这种以书坊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赢利为目的的包括创作、编校、印刷、发行和购买在内的图书制作和传播活动称为“商业出版”。在出版史的研究中,很多论著都涉及晚明的商业出版,但专门从事晚明商业性出版研究者很少,而且既有的研究大都着眼于编辑出版学的视角,缺乏历史的关照。从社会史和文化史的视角研究出版史,西方学术界远远走在了我们前面。近些年来,中国商业出版史尤其是晚明商业出版史开始进入西方的学术视野。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周启荣的《现代化早期中国的出版、文化与权利》,⑥引入文化权利、公共领域等概念,对晚明中国的出版与社会的关系进行了探讨,是一部探讨晚明商业出版与社会变迁的专著;英国剑桥大学约瑟夫·麦克德莫特的《书籍的社会史:中华帝国晚期的书籍与士人文化》,⑦对1000—1800年间中国图书的生产、发行、阅读和流传以及图书的销售和市场结构等进行了探讨。由于两种语言文字的隔阂,西方学者的研究大都偏重于宏观的阐释,资料的原始性也很不够,缺乏严谨的考证,但其将商业出版与思想文化和社会变迁联系起来,为我们提供了借鉴和启迪。

      无论是文社,还是以书坊为主体的商业出版,都与晚明社会变迁、社会转型有着极大的关联性。晚明社会转型问题一直是学术界研究的热点,既有的研究成果异常丰富,从不同侧面论证了晚明的社会转型,但迄今为止,除陈宝良在《明代社会转型与文化变迁》中谈到“知识分子主动参与通俗文化与出版物的商业化”,⑧并将其作为“社会转型与文化变迁”的内容外,鲜有学者论及转型何以可能、转型的驱动力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就无法回答部分学者关于晚明社会转型是否存在的疑问。将文社和书坊结合起来进行系统研究,以文社和商业出版为切入点探讨晚明话语权之争和公共空间兴起,可以揭示晚明转型的内驱力,从而深化晚明社会转型的研究。

      本文正是立足于社会文化史的视角,将书坊和文社置于社会变迁的大背景下,探讨二者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揭示二者的互动对晚明话语权的变迁以及公共空间兴起的驱动作用。⑨本文所说的文社,主要是指像匡社、几社、豫章社、复社这类明确称“社”的文人组织;此外,明代讲学活动非常兴盛,而各种讲会基本上都是以一个或几个主要人物为核心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活动,而且成员大体固定,像公安派、竟陵派等,其成员也都经常举行各种定期或不定期的文会,笔者认为,这类学术共同体具有准文社的性质,因此他们与商业出版的关系亦在本文讨论的范围之内。

      一、晚明商业出版业和文社兴起的共同背景

      秦汉以降,直至明前期,中国政治的总体趋势是专制统治日趋加强,以皇权为核心的政治操控一切,市场和社会的力量都极其有限。但明中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商业市镇的兴起,这种政治统治一切的现象开始有所改变:市场和以市民阶层为主体的社会因素在潜滋暗长,专制统治开始出现松动的迹象,皇帝的权威亦因此受到削弱。特别是万历年间张居正去世后,皇帝怠政,“官曹空虚”,客观上使专制统治进一步松动,“非君”思潮亦由此产生。“非君”思想虽然由来已久,但是在明朝以前,这种思想只是存在于个别思想家的著述中,不具有普遍性,还不能称之为“思潮”。晚明社会的“非君”思想却不同,它不仅存在于相当一批思想家的思想中,而且还衍化成士大夫的政治实践和民间的社会舆论,已经形成一股社会思潮。对于晚明的“非君”思潮,刘志琴和商传都有过深入论述。刘志琴认为晚明涌动着一股“席卷社会的非君浪潮”,她指出,在万历时期,批评、抨击甚至怒骂皇帝的奏疏连篇累牍,“仅在《神庙留中奏疏》所见就有数十篇之多,载于《明史》的也屡见不鲜”;“在朝的大僚是如此,在野的士大夫更是肆无忌惮……讥评朝政更是到了街谈巷议的情景”;“像这样抨击君主成风,直闹到街谈巷议,连说书卖唱的都肆无忌惮地攻击当朝,这在整个封建王朝史上也是空前未有的景象”。[2]商传也认为,晚明的“非君”思想“与少数精英们的‘非君’有所不同,晚明开启的是一次自下而上的‘非君议政’思潮。……明人的非君思潮已可随见于言行之中”。[3]君主专制的松动和“非君”思潮的产生,为文人讲学和结社提供了比较宽松的政治环境,这种宽松的环境无疑也为出版业提供了自由发展的空间;对出版业来说,晚明基本上属于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

      除了政治思想因素外,出版业的发展以及文社的兴起还与明代教育的发达特别是科举制度的鼎盛有直接关系。为了加强社会教化和思想控制,明代大力发展教育,广建学宫,基层城乡普遍设有社学(除此之外,还有私塾和宗族成立的义学、乡学);县、府则设有县学和府学;南北两京则有国子监。不仅学校体系比较健全,明代还放宽了入学资格的限制,本地官员军民子弟中“端重俊秀者”皆可经童生试进入府州县学。明中后期科举制度也达至鼎盛,科举考试成为选拔官吏的最重要的途径,也是比较公平的选官制度。学校和科举的发达大大激发了人们的求学欲望,由此导致了求学人数的激增。仅上海县崇祯七年的“应试童生不下二三千人”;[4]根据顾炎武的估计,明末全国生员“不下五十万人”。[5]求学人数的激增造就了一个规模庞大的士人群体,同时也进一步加大了科举竞争的压力。另外,明中后期科举制度虽然达至鼎盛,录取人数也有所增加,但与规模日益庞大的士人群体相比,乡试和会试的录取率却呈逐年递减的趋势,根据郭培贵的统计,“成化至嘉靖年间,乡试录取率平均在3.95%以下,隆庆以后更降至3.1%以下”。[6]这就意味着绝大部分士人将不能进入官僚队伍,由此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以生员和落第士子为主的底层文人阶层。同时,晚明商业的空前繁荣,造成了士人特别是底层文人的整体贫困化趋势,⑩很多底层文人已经不可能一心只读圣贤书,而是面临着生计问题。明中后期,这些士人很大一部分被裹挟进商品经济的大潮,于是出现了“弃儒从商”和“亦商亦贾”的较为普遍的现象。

      无论是“弃儒从商”还是“亦商亦贾”,士人一般都选择自己比较熟悉的文化领域,这就加速了包括图书在内的文化产品的商品化。当时,很多落第文人、监生、生员乃至普通的儒生或设坊刻书,或为书坊策划选题、编校书稿,亦或从事商业化的写作。汲古阁的主人毛晋“早岁为诸生,有声邑庠,已而入太学,屡试南闱,不得志,乃弃其进士业”;[7]金溪人周时泰、周文卿、周文炜皆为南京国子监监生,他们都是南京著名的书坊主;(11)建阳书坊主余象斗为邵武县诸生时就亦儒亦商;(12)钱塘诸生陆云龙困场屋20余年,遂绝意仕进,与弟人龙设坊刻书,从事商业写作和出版。(13)一些普通的儒生也设坊刻书,寓居金陵的金溪人王世茂就以车书楼为号刻书、校书,并藉此广交士人;王安石第22世孙、金溪人王凤翔及其子维鼎也长期寓居南京,以光启堂为号刻书,“镌名家文集于金陵,遍行海内”。[8]从事图书编校和商业化写作的文人更多,王焞、朱鼎臣、吴敬所等都长期受雇于书坊,邓志谟、郭伟、陈台则是以向书坊提供书稿为谋生手段的职业写手。晚明时期,在商业出版发达的江南和建阳地区,创作和编辑图书成为一部分文人特别是底层文人重要的谋生方式,由此形成了一个职业出版人群体,晚明商业出版的发达正是得益于此。

      士人群体的扩大也是明中后期结社之风盛行的一个重要原因。对于备考的士子来说,结社固然可以起到互相切磋八股技艺,揣测时文风气的作用,但更重要的是,通过结社,还可以扩大社会交往,积累社会资本。根据布迪厄的理论,“社会资本是指当一个人拥有某种持久性的关系网络时,这个由相互熟悉的人组成的关系网络就意味着他实际或潜在所拥有的资源”。[9]对于落第文人甚至无缘科举的普通儒生而言,不仅可以通过结社来积累社会资本,而且还可以从结社中寻找到落魄后的归属感。

      二、晚明文社与商业出版

      除了职业出版人群体的形成外,晚明商业出版的繁荣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从出版的主体看,在由官刻、私刻(又称家刻)和坊刻共同支撑的整个出版业中,坊刻超过了官刻,开始居于主导地位;二是除了传统的出版中心建阳、杭州等地外,在经济发达的江南地区,出现了很多新兴的商业出版中心,主要有南京、苏州、湖州、徽州等,其中仅南京一地晚明时期就有150家左右的书坊;三是出书品种和结构发生了变化,通俗文学读物、日用类书、蒙学读物和以科举考试为导向的举业用书成为商业出版的主打品种;四是以工商业者为主体的市民阶层成为商业出版的主要受众,与此同时,受商品经济大潮的影响,图书受众中士大夫阶层亦开始分化,相当一部分士大夫的生活方式、人生态度、价值观念以及审美趋向和阅读情趣都发生了很大变化,逐渐与市民阶层趋同。(14)

      在商业出版兴起和繁荣的同时,晚明结社之风亦开始盛行,至天启、崇祯年间,各种文社多达上百个,其中著名的文社有燕台社、应社、几社、豫章社、端社、读书社、登楼社、匡社、毫社、鉴湖社等。崇祯二年(1629年),张溥等人联合全国各地的文社,成立了复社。复社成员最多时达2200多人,声势遍及海内。很多文社不仅进行各种文学活动,而且有很强的政治色彩,具有操控舆论的力量。

      印刷术的发明及出版的商业化,“使出版物成为一种时兴的大众媒体,以往孤立的个人开始成为受众,信息的大规模传播成为可能”,[10]晚明商业出版也因此初步具备了大众传播的基本属性。而大众传播是话语权的象征,谁掌握了它,也就意味着拥有了更多的话语权。正是这一原因,促成了晚明时期文社与商业出版的联姻。复社就与晚明书坊主蔡益所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桃花扇·逮社》中有一段蔡益所登场时的开场白:“天下书籍之富,无过俺金陵;这金陵书铺之多,无过俺三山街;这三山街书客之大,无过俺蔡益所。……俺蔡益所既射了贸易诗书之利,又收了流传文字之功;凭他进士举人,见俺作揖拱手,好不体面。(笑介)今乃乙酉乡试之年,大布恩纶,开科取士。准了礼部尚书钱谦益的条陈,要亟正文体,以光新治。俺小店乃坊间首领,只得聘请几家名手,另选新篇。今日正在里边删改批评,待俺早些贴起封面来。”[11]《桃花扇》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历史剧,它不仅是文学,更是历史,剧中的人物都是真实的,其中蔡益所系福建人,晚明在南京设坊刻书,成为南京一家集编、印、发和零售为一体的著名书坊。曾任吏部郎中、入清后官至吏部侍郎的熊文举年轻时就经常光顾蔡益所的书坊,他在其文集中说:“弱冠……从南铨涂映薇师(即涂绍煃——引者注),训公子于白下,每风日晴期□书铺廊,廊下有闽人蔡益所店,积书甚富,益所□予年少好学,举书借览,约十余日雇一小驴□□恣读,读已复还,还复许借……”[12]“约十余日雇一小驴”后的文字字迹模糊,无法辨认,但联系上文可以断定雇驴当是去还书,这种经常性的批量借阅估计不会是无偿的,应当是有偿租借。也就是说蔡益所除了刻书、卖书之外,还从事图书的租赁业务。光绪年间的工部主事李岳瑞在《百年前海王村之书肆》中引述了乾隆年间李文藻的《南涧文集》所列30家书肆后感叹道:“今去南涧时甫百年,而记中所列各家,乃无一存焉者,求如陈思、蔡益所之流,益不可得矣。”[13]这也说明蔡益所是晚明时期的一个著名书商。

      《桃花扇》中不仅人物是真实的,蔡益所与复社的交往以及因此而获罪的情节也与历史事实相符。明末清初查继佐所著《罪惟录》中“(甲申)十二月,大禁复社文字,收书贾蔡益所罪之”[14]的记载便是明证。复社编选和评点时文,然后与书坊合作,使其编选的时文在全国范围内广为传播,藉此影响读书人,扩大自己的影响力。《桃花扇》中,复社成员侯方域来到蔡益所书坊前,见到店内招贴的新书广告上“左边一行小字是‘壬午癸未房墨合刊’,右边是‘陈定生(即陈贞慧——引者注)、吴次尾(即吴应箕——引者注)两先生新选’”,由此猜测社友陈贞慧、吴应箕可能在蔡益所书坊内,当见到二人后又说:“两兄在此又操选政了!”这里的“操选政”就是编选时文。

      陈贞慧和吴应箕都是复社的核心成员,其中吴应箕因同乡刘城推荐而加入应社,“因得交于金沙(即周钟——引者注)、娄东(即张采和张溥——引者注),遂操文选之政,论文合于大道,属笔甚敏,坊客厚赀购其书,辙获大利。”[15]可见,吴应箕等人的选文活动一开始就与文社和书坊紧密联系在一起。这一点在《复社纪略》中亦有体现:“先是,贵池吴次尾应箕与吴门徐君和鸣时合七郡十三子之文为匡社,行世已久;至是,共推金沙主盟。介生乃益扩而广之,上江之徽、宁、池、太及淮阳、庐、凤与越之宁、绍、金、衢诸名士,咸以文邮致焉。”[16]刘城也曾提及吴应箕“所点定经义,天下士子诵习之”。[17]“行世已久”、“天下士子诵习”都得益于商业出版的力量。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成为连接文社和书坊的牢固纽带,使文社、书坊主都积极介入图书编纂和出版活动中。吴应箕与苏州书坊主的合作也说明了这点,他在《崇祯丁丑房牍序》中说:“金阊书林迎予千里,予于是入天都,下钱塘,溯苕禾,至虎丘而休焉!文自京刻为各经师所已选者五千余首,合之行藏诸刻又万余首……谬论以意择之得佳者八百余首,书既成,例序之。”[18]书坊主之所以不远千里来迎接吴应箕,吴应箕之所以不辞辛劳到达虎丘,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吴应箕编选的时文影响大,市场认同度高,书坊刊行他的时文选集可以赚取丰厚的利润;二是对吴应箕来说,与书坊合作不仅可以获得可观的稿酬,而且扩大了他及复社的影响,从官方分得或是夺取了话语权。晚明时期,以时文为纽带的书坊和文人及其社团之间的良性互动催生出了一大批时文选家,除吴应箕外,著名的还有金正希、艾南英、陈际泰、章世纯、罗万藻、张溥、陈子龙等。他们频繁组织各种征文和评点活动,进一步推动和壮大了时文类图书的出版。(15)

      晚明时期,文社选文刻书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明末清初的吕留良就曾指出:“凡社必选刻文字以为囮媒,自周钟、张溥、吴应箕、杨廷枢、钱禧、周立勋、陈子龙、徐孚远之属,以选文行天下,选与社例相为表里。”[19]可见,时文的编选和出版并非文社成员的个人行为。很多文社都有组织地进行时文编选和出版活动,他们通过与出版商的合作,有计划、连续性地推出了大量的时文选本,如崇祯二年在复社组织的尹山大会上,举行了征文活动,“按目计之,得七百余人……计文二千五百余首”,[20]这就是《国表》初集。此后,复社又组织了几次全国性的大会,每次大会的一项主要活动就是征集时文,参加者除江南士子外,北方省区甚至“秦、晋、广、闽,多有以文邮致者”,[21]《国表》也因此先后共刊行了6集,一度成为复社的连续性出版物。《国表》汇聚了一大批时文选家,“名魁鼎甲多出其中,艺文俱斐然可观,经生家莫不尚之。金阊书贾,由之致富。”[22]由此可见,《国表》是当时极为畅销的举业用书。崇祯三年,复社的骨干成员吴应箕、陈贞慧等“大会复社之士张溥等于金陵,又与同里刘伯宗始举国门广业之社”,[23]崇祯六年、九年和十二年,又先后三次聚会于金陵。国门广业社也是积极利用结社来组织文章编选和出版活动,“裒诸聚者之文而刻之,其不在此聚而素为此聚之徒者犹之聚也,于是并其文而广之”,[24]这就是《国门广业》。《国表》与《国门广业》“俱纸贵国门”。[25]几社也积极组织征文和刊刻活动,崇祯初年开始以《几社会义》为书名选刻社员的八股文,到崇祯十四年,共刊行了五集;崇祯五年,几社又征集了这一年其成员所写的八股文,编成《壬申文选》,由小樊堂刊行。与《国表》相比,《几社会义》最初影响还非常小,但是,崇祯三年几社核心成员彭宾、陈子龙乡试同榜中举,几社因此名声大噪,《几社会义》亦因此开始畅销。几社创始人之一的杜麟征之子杜登春曾写道:“《国表》初刻已尽合海内名流,其书盛行,戊辰之房稿莫之与媲。《几社会义》尘封坊间,未能大显。至庚午榜发,卧子、燕又两先生并隽,而江右、福建、湖广三省贾人,以重资请翻刻矣。”[26]三省书商以重资请翻刻固然反映了《几社会义》的畅销程度,但更重要的是它与前文所述“金阊书贾,由之致富”一样,体现了商业出版环境下文社和书坊之间的良性互动。类似文社和书坊互动的例子还有很多,如崇祯四年会试,复社成员吴伟业中会元,“故事,新进士刻稿,皆房师作序。是时天如(张溥,字天如——引者注)名噪甚,会元稿竟以‘天如先生鉴定’出名”,这种打破常规的做法显然源于书坊和复社首领张溥之间的心照不宣:书坊欲借张溥的名声增加图书的销售量,而张溥也借出版物进一步扩大自己及复社的影响。正因为有书坊的积极参与,所以当房师李明睿“大怒,欲削伟业门人籍”时,吴伟业等人才得以“诿之书肆”。[27]在编选刊刻时文的活动中,很多文社都有专人负责文章的接收和邮寄,复社就是如此:“当天如之选《国表》也,湖州孙孟朴(即孙淳——引者注)实司邮置,往来传送,寒暑无间;凡天如、介生游踪所及,淳每为前导,一时有孙铺司之目。”[28]复社对选文活动的重视由此可见,这也说明文社的选文及出版活动是有组织、有计划的。

      明中后期,不仅复社、几社与书坊合作进行有组织的时文编选活动,其他大大小小的文社也都如此。当时,基本上每个文社都刊刻社稿,如万历年间,南京的青溪社“每月为集,遇景命题,即席分韵……前会录诗若干,刻之,命曰《青溪社稿》”;[29]杭州的芝云社“裒其社所为时义,将付之剞劂者,以志其一时遇合之盛”,[30]这就是《芝云社稿》;大戈山房社也“刻其时文而布之”;[31]羊城偶社“临场有作,作辄佳汇而刻之”。[32]

      在文社的带动下,各种形式的时文编选和刊刻活动空前兴盛起来,时人沈宗正就曾总结归纳了五种时文编选方式,有社选、征选、房选、小选、合选,并对各种编选方式的优劣进行了评判。[33]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明末时文的编选和刊刻状况。

      值得注意的是,晚明时期,很多文社不仅致力于举业用书和诗文的编纂、出版,而且有的还刊刻了大量通俗文学作品,如汤显祖与姜鸿绪等在临川组织结社,“著作日富,四方征文者屦满户外”,[34]其《牡丹亭》最早就是由金陵书坊文林阁刊刻,此后,“家传户诵,几令西厢减价”。[35]整个晚明时期,牡丹亭至少有14个刻本,其中大都是书坊刊刻。再如冯梦龙曾参加春秋社和韵社,万历四十八年,应韵社之邀,他编辑出版了《古今笑》。(16)《古今笑》出版后,市场反响应当不错。因此,崇祯年间苏州书坊主叶昆池又重新刊刻,并将书名改为《古今谭概》。

      有的书商本身就是文社的成员,如陆云龙、陆仁龙兄弟都曾参加过文社,他们在杭州开设书坊,是晚明著名的出版商。天启、崇祯年间,陆氏兄弟的峥霄馆刊刻了大量图书,可考的就有近30种,主要有《皇明八大家集》、《皇明十六名家小品》、《型世言》、《钟伯敬先生选注四六云涛》、《翠娱阁评选行岌必携》、《翠娱阁评选张侗初先生小品》、《翠娱阁近言》、《翠娱阁评选明文归初集》、《翠娱阁评选明文奇艳》、《翠娱阁评选钟伯敬先生合集》、《魏忠贤小说斥奸书》、《辽海丹忠录》等。除了陆氏兄弟和陆云龙之子陆敏树外,同社文人丁允和、何伟然等也都参加了这些图书的选文、编纂或校订工作。丁允和、何伟然在《皇明十六名家小品》序中,都自称“社弟”。[36]除了为峥霄馆编纂图书外,何伟然自己也以梨云馆为号从事图书的刊刻工作,曾于万历四十五年刊刻《梨云馆类定袁中郎全集》。从陆云龙、何伟然等人的活动中可以看出晚明亦社亦商的现象。

      其他各种准文社也自觉或不自觉地参与到商业出版活动中,推出了大量的图书,这一点后文再做进一步阐述。

      三、晚明文社与书坊合作背后的话语权之争

      各种性质的结社将分散的士人聚合成一个个有着共同目标的群体,体现了士人的自组织能力,(17)从而增强了士人的社会资本。而商业出版又进一步为士人群体赋权。所有这些都增强了士人的话语权。

      狭义的话语权是指主体所拥有的说话权,广义的话语权指福柯和布迪厄所说的“权力话语”、“权力语言”,“话语权的背后折射的是一种权力的比较,是一种权力的权衡,所以每一次话语的表达都被视为一次权力行为。而且这种话语的表达抑或权力的行使都具有一种倾向力并对社会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37]根据话语权理论,文社与书坊主合作进行时文编选活动的背后实际上是对话语权的争夺。明前期,商业出版还不甚发达,科举考试用书绝大多数都是官刻,是政府主导的。政府刊刻这类图书的主要目的是引导士子们遵循官方的意识形态亦即程朱理学为文行事,还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商业行为。相应地,在明前期的科举考试中,官方几乎垄断了一切话语权,考官对文章的评价标准和阅卷录取工作有着绝对的主导权,“文章之权在上”。[38]但是,到正德、嘉靖年间,随着阳明心学的广泛传播,程朱理学的垄断地位开始受到挑战,官方意识形态亦因此开始分化,由此引发了阳明心学与程朱理学之间的话语权之争。相较于万历以后,正德、嘉靖年间商业出版和流通还不是特别繁荣,这时的话语权之争主要依靠讲学。到了隆万年间,商业出版达至鼎盛,除了讲学之外,商业出版成为话语权之争的一个主要阵地。以坊刻为主体的商业出版的繁荣使出版业初步具有了大众传播的性质,自发言论、自律的公共场所由此得以形成,商业出版因此成为各种文社和学派争夺话语权的公共场域。早在嘉靖年间,深受阳明心学影响的袁黄就编纂出版了《荆川疑难题意》、《四书便蒙》、《书经详节》等举业用书,其中《四书便蒙》和《书经详节》“大删朱注而略存其可通者”。借助商业出版的力量,这两部书很快就“遍传天下”,“家家传习”。[39]万历年间,书坊又重版了这两部书,并将其分别更名为《四书删正》和《五经删正》。整个隆万年间,袁黄编纂、由书坊刊刻的科举考试用书可考的就有十余部,这些举业用书中大都渗透着阳明心学的思想,而且“天下士传诵”,“令都市纸增价”。[40]这类图书的广泛传播无疑对程朱理学的话语霸权形成了挑战。固守程朱理学的卫道士们斥责袁黄“妄批削四书、书经集注”。[41]虽然在程朱派的压力下这两部书遭禁,但商业和大众传播的力量必然会冲破官方对话语权的垄断,结果袁黄编纂的举业用书“禁之愈严而四方学者趋之愈众”,[42]阳明心学因此扩大了话语权。

      对话语权的争夺大大动摇了程朱理学的意识形态霸主地位,但是直到万历年间,这还只是官方内部的话语权之争,是阳明心学和程朱理学争夺主流意识形态霸主地位的道统之争。天启、崇祯年间,情况就截然不同了。如前所述,这一时期一些知名的时文选家和各种文社开始有意识地与书坊合作,进行有组织的时文编选活动,他们大多是民间或在野的士人,但是在主流意识形态发生分化的情况下,藉由商业传播的力量,他们却掌握了话语权,拥有了操控舆论的力量。他们也有意识地借助编选和评点时文来影响科举考试,甚至操纵“选政”。很多文社的时文选本,其权威性和影响力已经超过了官刻的程墨,由此形成了“文统在下”和“行稿社义与程墨争道而驰”乃至“时义敢于侮程墨”的现象。[43]对此,时人陈弘绪认为天启、崇祯年间“选者之权遂足以夺主司之势”;[44]徐世溥也指出明末由于有司“取舍失当,是非纰缪,主者之尺度不足以厌服天下,于是文章之权始在下”。[45]“文统”、“文章之权”实际上就是话语权。明末文社及其成员操控“选政”的例子很多,复社就通过编选和评点时文左右当时的舆论,使其很多成员得以顺利通过科举考试,张溥甚至一度还能决定考生的等级,“春秋两闱,天子徒然分遣座主,而孰元孰魁,孰先孰后,庶常(指张溥——引者注)已编定无遗人矣”。[46]张溥的名声因此享誉全国,以致“为弟子者争欲入社,为父兄者亦莫不乐之子弟入社”、[47]“一时奔竞者多归之,门生有七千人焉”。[48]

      除了文社与官方之间,文社与文社之间以及文社内部也存在话语权之争,以艾南英为首的豫章社与复社、几社之间就通过编纂出版包括各类时文集在内的图书,就宗秦汉还是宗唐宋等问题展开辩驳,甚至互相攻击,这实际上也是话语权的争夺。艾南英编纂刊刻了《前历试卷》、《戊辰房书删定》、《明文定》、《明文待》、《今文待》、《增补文定待》、《四家合作摘谬》等十余部时文集,复社和几社编纂刊刻的时文选本更多,而且更有组织性,这一点前文已有论述。在《戊辰房书删定》中,艾南英批判张溥编选的《表经》和另一复社领袖周钟编选的《经翼》,称二人为“文之诲盗者”。[49]复社成员张自烈则选刻《文辩》,反驳艾南英的《明文定》和《明文待》。[50]

      对话语权的争夺,并非仅仅停留在时文的编选上。明中后期,包括李贽、公安三袁、汤显祖、竟陵派的代表人物谭元春和钟惺、陈继儒、冯梦龙等在内的很多人文主义思想家,他们的思想实际上也是藉由商业出版的力量得到广泛传播。以李贽为核心的一批文人也是经常聚会讲学,同样具有准文社的性质,而且袁宏道、汤显祖还都曾组织过文社。精明的书坊主往往会主动地参加这种聚会和讲学活动,或者是通过各种渠道获取相关的信息,以掌握思想文化的新动向、新潮流,再通过图书将这些新思想、新潮流兜售给求新求异的受众。南京继志斋的书坊主陈大来就与李贽及其门徒有着密切的交往。李贽的《易因》、《焚书》、《李氏说书》、《阳明先生年谱》、《阳明先生道学抄》等很多著作都由继志斋刊行;李贽去世后,他又通过李贽的弟子佘永宁从焦竑处得到李氏遗书12种,“皆未经传布者”,于万历四十年刊行,这就是《李卓吾先生遗书》。(18)整个晚明时期,李贽的著作都是各大出版商竞相争夺的资源。

      苏州书坊主袁无涯则与公安三袁有着密切的交往,从《潇碧堂集》、《瓶花斋集》等书的各卷卷首“门人袁叔度无涯校梓”的题署,可知他以袁宏道的门人自居。从这一点以及袁中道的日记、袁中道写给袁无涯的回信中[51],可以推断袁无涯可能参与了公安派的结社,至少是经常性地参加公安三袁的活动。袁宏道在世时,袁无涯的书种堂就陆续刊刻了他的《敝箧集》2卷、《锦帆集》4卷、《解脱集》4卷、《瓶花斋集》10卷、《广庄》1卷、《瓶史》1卷、《潇碧堂集》20卷等。袁宏道去世后,袁无涯又多方搜集袁宏道的诗文,刊刻了《袁中郎集》;此外,明末周文炜刊刻了《袁中郎集(十种)》、崇祯年间佩兰居也刊刻了《袁中郎全集》。

      前述陆云龙刊刻的《皇明八大家集》、《皇明十六名家小品》以及《翠娱阁评选行岌必携》中大部分是公安派、竟陵派以及徐渭、李贽、陈继儒、汤显祖等人的文章。周作人、林语堂等认为,正是这些文人缔造了明季的“新文学运动”,[52]“足以启近代文的源流”。[53]明中后期,署名汤显祖的出版物也达70余种。冯梦龙、陈继儒等还亲自参与商业出版活动。这些人文主义思想家向程朱理学、向“存天理,灭人欲”的话语霸权发起挑战,他们充分肯定人的欲望,宣扬至情论,高扬人的主体性,使晚明社会涌动着一股以个性解放为诉求的启蒙思潮。

      由上可见,围绕李贽、公安派、竟陵派等已经形成了一些类似于“学术共同体”的组织,这类自组织行为同样增强了士人的社会资本,同时还孕育了启蒙思想,而商业出版则使启蒙思想广泛传播,从这个意义上讲,商业出版是晚明启蒙思潮的催生婆,文社、书坊及其二者的合作共同推动了启蒙话语的兴起。

      无论程朱理学和阳明心学的道统之争、文社和官方以及各文社之间的文统之争,还是启蒙思想家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挑战,其实都是对话语权的争夺,但是这些争夺都未超越精英话语的藩篱。(19)在中国古代,民间文化不仅难登大雅之堂,而且被摒弃在历史叙事之外,但晚明时期,藉由商业出版的力量,以城镇手工业者为主的市民阶层开始进入历史叙事。反映市民阶层生存状态和生活情趣的通俗文学读物的大量出版实际上就是市民阶层的自我言说。晚明的世情小说大都取材于市民阶层的日常生活,其创作者大都是基层文人,他们与市民阶层有着直接的接触,而且大部分基层文人本身就属于市民阶层,因此他们最了解市民阶层的心理和情感诉求,他们创作的通俗文学作品自然就反映市民大众的生存状态、价值观念和审美情趣。在晚明的世情小说中,英雄豪杰、帝王将相、正人君子这类精英人物被拉下文学的殿堂,取而代之的是包括手工业者、商贾小贩甚至是烟花妓女、市井无赖、尼姑和尚在内的普通市民阶层,笼罩在传统文学作品中的道德说教、价值取向、人格理想的氤氲也渐趋消散,代之以毫不掩饰地追求物质享受、男欢女爱的世俗气息,这就打破了精英文化中“文以载道”的诗教传统,文学成为满足市民阶层休闲和娱乐以及追求感官刺激的消费品。这昭示着市民阶层开始拥有一定的话语权。在通俗文学大量出版的同时,像《万事不求人》、《四民便览万宝全书》之类的日用类书在图书市场也是大为畅销,而且很多都是多次再版。日用类书的大量出版使民间知识、民间文化进入公共传播领域。

      四、商业出版与公共空间的形成

      这里所讲的公共空间,意指不受(当然是相对意义上的)国家权力统制,与政治的、经济的领域相对应的,具有自发性、自组织性的各种“社会的”场域。公共空间同时也是公共舆论自主生成的场域。这一概念的提出是受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理论的启发。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一文中对“公共领域”做了界定:

      所谓公共领域理论,我们首先意指我们的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领域,某种接近于公众舆论的东西能够在其中形成。向所有公民开放这一点得到了保障。在每一次私人聚会、形成公共团体的谈话中都有一部分公共领域生成。然后,他们既不像商人和专业人士那样处理私人事务,也不像某个合法的社会阶层的成员那样服从国家官僚机构的法律限制。当公民们以不受限制的方式进行协商时,他们作为一个公共团体行事——也就是说,对于涉及公众利益的事务有聚会、结社的自由和发表意见的自由。[54]

      在哈贝马斯这里,公共领域是指介于国家与社会之间、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场域,它由三个要素组成:公众、公共舆论、公众媒介和公共场所。[55]

      对于哈氏公共领域理论在中国的适用性问题,学界一直存在争论,但正如许纪霖所言,“作为一种高度抽象的理想类型,公共领域的理论可以‘跨文化’”,“成为一个普遍有效的分析概念”,“概念的有效性必须得到经验事实的支持,并且通过跨文化的历史比较,看看同一个公共领域的事实,在不同的历史语境中,是如何呈现出不同的特殊性面貌的”。[56]笔者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借鉴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概念,在前两部分的基础上,通过分析晚明社会的经验事实,探求晚明是否存在一个“公共空间”。

      由于文社的兴起和商业出版的发达,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三个基本要素已经开始在晚明社会萌芽,特别是已经形成了“某种接近于公众舆论的东西”,这反映了晚明时期,与政治的、经济的领域相对应的“社会的”场域渐趋形成,因此笔者将其称作“公共空间”。

      如果话语权被极少数人垄断,自然就会形成话语霸权,握有话语权者就会以真理的代言人自居,以自己的标准来裁量一切,用强权谋求思想和行动的一致,这样整个社会就会缺乏活力,就不可能形成“某种接近于公众舆论的东西”,公共空间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明代以前及明前期,官方垄断了一切话语权,特别是宋元以后,代表官方意识形态的程朱理学长期居于霸主地位。程朱理学将孔孟的学说教条化,将儒家的道德至上主义推向极致,用“天理”来裁决一切,将孔孟的只言片语当做“千万世之是非”。[57]

      文社的兴起、商业出版的发达以及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促进了公共空间的形成。在传统社会,每个人都是分散的个体,一般不去关注外面的、与自己无关的世界,根本无法和自己生活范围以外的人沟通,更谈不上存在与政治的、经济的领域相对应的“公共空间”。但是晚明时期,藉由商业出版而形成的大众传播改变了传统社会老死不相往来的闭塞状态。通过时事小说、邸报等的传播,分散的个体之间,已形成一个“共享”的“信息世界”。虽然,每个个体可直接接触到的生活范围仍然十分有限,“但藉由各种方式传播的‘消息’,使他们能够接触到个人生活领域之外的人和事,他们共同‘知道’了某些‘耳闻’而非‘目睹’的人事,换言之,信息的传播在现实社会生活提供了一种‘参观’——参与、观看——的效果,他们将特定的事件转化成‘新闻’,而‘个别事件’一旦成为‘社会新闻’,就表示它已经由其既有的特定场域移植于另一个公开的场域,成为社会大众观看、评论的对象。从而分散的个人可能在这些‘社会新闻’上连接起来,这种联系才使得‘个人’有凝聚成‘公众’的可能”。[58]

      如前所述,晚明结社之风盛行,社员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集会,或讨论时事,或切磋文章技艺,他们的这种活动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基本不受国家官僚机构的干预,他们自由地裁量人物,臧否时政,其间不乏理性的沟通,文社因此成为各种社会讯息和意见的集散地,形成了对公共事务争论的公共场域。对于晚明存在的这种公共空间,西方很多学者也有相同的认识,如美国学者玛丽·兰金(Marry B.Rankin)指出,“从晚明时期起,公共领域就开始不断而缓慢地在中国发展起来”,“在晚明时期还有其他公众示威,与西方市民社会的初期更相似,包括城市政治辩论、学者对独裁政治和官僚体制的批评以及与东林书院和复社相联系的文人学士圈子中的改良主义议论”。[59]

      晚明以结社形式存在的“公共空间”之所以形成,文社讨论的话题之所以最后汇聚成公共舆论,并对时局产生一定的影响,是与商业出版这一新兴媒介分不开的,而且很多情况下,这种结社是以商业出版为纽带的。首先,文社经常组织征文活动,这种征文活动本身就属于商业出版行为,而且有书坊主的参与,最后都会以出版物的形式进入大众传播领域,从而影响当时的社会和政治舆论。无论是艾南英的豫章社还是陈子龙的几社、张溥的复社,都刊刻了很多图书,而且这些图书对当时的舆论影响都很大。社团成员有些活动有时也由书坊主安排,在《桃花扇》中,复社成员陈贞慧说:“社友陈定生、吴次尾寓在蔡益所书坊,时常往来,颇不寂寞。”[60]侯方域亦曾来蔡益所书坊与陈定生、吴次尾聚会,三人都是复社的核心成员,南明时阮大铖大兴党狱,逮捕复社成员,“罪责”之一就是他们“在蔡益所书坊结社朋谋,行贿打点”。[61]明末文社的这种“公共空间”性质不仅以商业出版为纽带,而且藉由商业出版而产生强大的舆论力量。可以想象开在南京最繁华的三山街的蔡益所书坊,天天接待无数全国各地的顾客,复社的各种活动、复社的文学和政治主张通过书坊散播出去,蔡益所刊刻的由复社成员编纂的时文更是传遍天下。在这里,书坊不仅是信息的制造商,而且成为一个公共信息传播的中转站。

      像复社、几社等“公共空间”,既是文学性的,同时又是政治性的。除此之外,其他各种性质的结社也很盛行。以袁氏三兄弟为核心的公安派就经常组织结社,他们在家乡公安、两京和吴县先后组织了37个规模不等的社。(20)这种结社对于促进公安派思想在全国的传播具有重要作用。而与公安派有密切关系的袁无涯有系统地刊行袁宏道等人的著作,则进一步扩大了公安派及其社团的影响,促进了其文学共同体的形成。

      明中后期,很多最底层的文人也都组织结社,其中有些文社也是积极参与商业出版活动。万历时期,在南京就存在一个以书商王世茂为核心的社交群体,这个群体的成员大都是最底层的文人,其核心成员有王焞、虞邦誉、张一中、刘养聘等,共40余人。他们为了生计或举业,长期寓居南京。王世茂是江西金溪人,在南京以车书楼为号刻书校书;王焞,安徽人,天启年间以岁贡任旌德训导;虞邦誉和刘养聘都是安徽繁昌人,其中《繁昌县志·艺文志》中称“山人刘养聘”。这些人在万历年间经常有书信往来,还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聚会,或谈文论道,或饮酒品茶,或纵情山水。刘养聘曾在给王世茂的信中谈到“中秋前一夕邀同社玩月”;[62]虞邦誉曾作《与社中诸子》。[63]由此可以确定,他们也曾组织过结社。也正是在这一时期,王世茂以车书楼为号编纂刊刻了大量的图书,仅流传到现在的就达30余种。王世茂、王焞、虞邦誉、张一中、刘养聘等都曾不止一次参与过这些图书的编辑和校注,很多书中还都收录了他们的信札。与其他文社不同,车书楼群体中的成员大都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下层文人,他们的结社活动更多的是出于私人雅好,“公共性”、“社会性”似乎不是很强,但是经由这些图书,低层文人的生活方式进入公共传播领域。从这个意义上看,这类文社或社交群体也促进了晚明公共空间的兴起,其中商业出版起了媒介和催化作用。

      明中后期,“公共空间”的形成不仅仅表现在结社上,由于信息的发达,分散在不同地域的人往往能够依据共同的兴趣结成一个个人际交往圈,在交往圈中通过讲学、互访或者书信来探讨共同的话题,进行理性沟通。如前所述,这种交往圈一般都围绕一两个核心人物组成。以李贽为核心的交往圈可以说是一个准文社,也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公共空间”。李贽的《焚书》、《续焚书》出版后,迅速畅销全国,在一部分文人士大夫和市民阶层中产生了很大影响,很多人正是通过出版物认识了李贽,并进而与之交往,袁宏道、袁宗道等人就是读了李贽的《焚书》后与李贽的思想产生了共鸣,进而成为“李贽交往圈”的重要人物。袁宏道的弟弟袁中道、舅父龚散木以及袁宏道的举业师王以明等人也都加入了这个交往圈。袁氏兄弟除了通过书信和李贽交流思想外,还经常到麻城与李贽等人谈学论道,有时在李贽那儿数月不归。公安派的陶望龄也藉由袁宏道结识了李贽。除了袁宏道等人外,刘东星、梅国桢、马经纶也都成为“李贽交往圈”的重要人物。当时,出版商争相刊刻李贽的著作。李贽的思想经由书坊这一商业媒介变成了受众共享的精神资源。

      明中后期,还出现了一个庞大的山人群体,这一群体也都有各自的交往圈,形成了一个个“公共空间”。前面提到的陈继儒就是一个典型的山人,以王世茂为核心的群体,其成员也大都是山人或以山人自居。山人群体中很大一部分都热衷于借助商业出版来扩大自己的影响,或者制造舆论,臧否时政,对于晚明政局产生了很大影响。(21)

      实际上,由于明中后期商业出版的大众传播属性,因此其本身就具有很强的公共性和自组织性,就成为一个“公共空间”。藉由这一公共空间,各种政治事件和朝廷决策不仅成为各级官吏和士大夫阶层关注的热点,而且也为普通市民阶层所知晓,原本只局限于庙堂的政治由此而成为公共话语。晚明时事小说的编纂和出版异常活跃,而且周期特别短。如魏忠贤垮台后,反映其专权祸国的小说纷纷刊刻上市,主要有《魏忠贤小说斥奸书》、《警世阴阳梦》、《皇明中兴圣烈传》、《梼杌闲评》等,其中陆云龙刊刻的《魏忠贤小说斥奸书》从魏忠贤倒台到编纂、刊刻上市仅用了半年左右的时间。明末,辽东战事也是关乎明朝政局的大事,因此与此相关的小说也很多,主要有《辽东传》、(22)《辽海丹忠录》、《镇海春秋》、《近报丛谭平虏传》等,其中陆云龙刊刻的《辽海丹忠录》成书时间距该书的主人公毛文龙被杀仅两个多月。崇祯年间,书坊和文人还策划创作了很多农民战争题材的时事小说,明末清初的姚廷遴在其日记中说:“京师之变,未及两月,即有卖剿闯小说一部,备言京师失陷,先帝将国母及公主俱手刃,然后出后斋门自缢于煤山。”[64]明末清初这类题材的小说主要有《剿闯通俗小说》、《定鼎奇闻》、《铁冠图全传》、《末明忠烈奇书演传》等。正是时事小说的兴起,使各类政治、经济和军事热点成为街谈巷议的话题,普通市民阶层也根据自己获得的这些信息来讥评朝政。

      对于明中后期商业出版的“公共空间”属性,台湾学者王鸿泰也有论述,他还曾谈及公共空间动员社会民众的力量:“民间性的大众传播媒体不只是提供民众辨识、想象‘社会’情境而已,它本身也是一个社会活动场域。它是一个可以伸张社会正义,甚至是凝聚群众意志、动员社会大众的场域。”[65]晚明有很多藉由大众传播的“公共空间”动员社会大众的事例,万历年间“民抄董宦案”和崇祯年间的“《留都防乱公揭》案”就是两个典型事例。万历四十三年,董其昌欲纳府学生员陆兆芳家的使女绿英为妾,其次子董祖常统领200余人到陆宅强抢了绿英,陆兆芳状告其昌,后经地方乡绅的调解,陆兆芳息事宁人,“甘心含忍,自秋迄春,抱病杜门”。[66]后来有人将这一事件编成小说《黑白传》,在市民中间广为传播,董其昌恼羞成怒,肆意报复,致使生员范昶“不胜愤激而死”,[67]引起民众愤慨,一些市民和生员刊印书有“兽宦董其昌”、“枭孽董祖常”的揭帖,广为散播,最后愤怒的民众焚烧了董其昌的住宅,这就是朝野皆知的“民抄董宦案”。尽管“民抄董宦案”的原因很复杂,但正是大众传播塑造的“公众意志”持续发酵,才最终导致董宅被烧,这一点以前从未引起学界的重视。《留都防乱公揭》则是复社借助商业出版的典型事件。《公揭》是复社为防止曾投靠阉党、列名“逆案”的阮大铖图谋复起而作的,主谋和起草者为顾杲、吴应箕和陈贞慧三人,“复社列名者百四十余人”。[68]《公揭》刊刻后迅速传播,阮大铖命“心腹之党收买檄文”,但“愈收而其布愈广”。[69]在此事件中,复社借助商业传播的力量掌控了话语权,成功阻止了阮大铖复出。晚明时期,“民抄董宦”、《留都防乱公揭》事件绝不是个案,万历年间发生的苏州等地市民反对矿监税史的斗争,天启六年苏州士民大规模群众自发声援东林党人、抗击阉党暴政的“开读之变”实际上也都是大众传播塑造的“公众意志”的结果,只不过不像“民抄董宦案”那样直接因小说、揭帖而引起。

      由上可见,晚明的各种文社和准文社,已经初步形成了相对独立的“社会的”场域,并初步具备了哈贝马斯所说的公共领域的三个要素组成:各种文社、准文社的成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集会(或聚会)形成公众,其讨论的话题又形成了“某种接近于公众舆论的东西”,而文社本身和商业出版是公众聚集、公共舆论形成的公众媒介和公共场所。由此亦可看出,各种文社和准文社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公共性和社会性。

      五、晚明公共空间形成的意义、作用和局限

      “公共空间”的形成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是中国社会由传统向近代转型的一个重要标志。中国自秦汉以来,几乎是政府统治一切,是典型的强政府、弱社会,甚至可以说是无社会,政治权力支配着一切。对于秦汉时期“国家权力吞噬社会力量”,许倬云曾做过深入的阐释:“秦汉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一反战国的趋势,国家一步一步收夺了社会资源,国家凌驾于社会之上,但社会力中一股代表知识资源的力量则寄托于国家权力结构,壮大了这一股力量。知识分子群内部的质变及分化,也使这一股社会力发展为复杂的性格。其最后出现的社会群,却又不能超越原群的特色,以家族为其具体组织,不能走向志愿参与的复群,更未曾整合多种复群为复群社会。”[70]秦汉以来的中国也曾经长期存在过“以家族和乡党为核心的社会力”,这种社会力“削弱了国家中央的权力”,甚至“与国家分庭抗礼”。但许先生认为:“以家族与乡党为核心的社会力,不能摆脱原群性格,哈贝马斯建构公众空间观念,将社区(地方)与家族的内部交换,都列入私有空间的领域,必须经过舆论、城市自主及市民参政,社会始可能出现公共空间的领域。”[71]在社会被政治所吸附的情况下,即使是皇帝大有作为,官吏尽职尽责,经济也有所发展,但在权力的压制下,社会的发展依然极其缓慢甚至是停滞。对于中国社会与政治的关系,梁漱溟曾作过一个形象的比喻,他说:“中国人民好比豆腐,官府力量强似铁钩。亦许握铁钩的人,好心好意来帮豆腐的忙;但是不帮忙还好点,一帮忙,豆腐必定要受伤。”[72]在强政府、弱社会的政治生态下,几乎没有任何与政治权力相抗衡的力量。这就产生了两个结果:一是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二是权力的本性是追求一致,由此产生了“大一统”思想(“一统”是用“一”来统领、支配一切,和“统一”不同),要求所有的臣民用一个脑袋思考,一个嘴巴说话,不容许有任何异己的思想和声音,权力支配下的任何政策也都变成了僵化的一刀切,整个社会因此失去活力。

      明朝中后期,文社和大众传播的兴起及其背后对话语权的争夺,虽然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强政府、弱社会的政治社会关系,但它促进了“公共空间”的形成,而结社、集会和讲学等正是“公共空间”形成的表现,所有这些都使社会前所未有地活跃,对国家(朝廷)亦形成了一定的抗衡力量。晚明民间舆论的力量对政治的影响很大,明神宗之所以放弃立朱常洵为太子以及撤回矿监税使在很大程度上都是迫于舆论的压力。皇帝尚且受民间舆论的影响,包括内阁首辅在内的各级官员更是特别重视民间舆论,一旦遭到舆论攻击,首辅往往要向皇帝“引咎辞职”。崇祯年间的内阁首辅薛国观就是迫于复社的舆论压力被免职和赐死的。万历年间,东林党也曾以舆论的力量发挥着“在野党”的作用,继东林党之后,崇祯年间,具有“小东林”之称的复社更是通过操控选政,俨然成为了“在野党”。日本著名的学者小野和子在《明季党社考》中说:“他们(指复社)以全国性的力量为背景,虽说在野但是却发挥了如影子内阁般的巨大政治力量。”[73]所有这些都昭示着中国开始了由传统向近代的转型,但遗憾的是这种转型很快为明清易代所中断。

      虽然晚明公共空间的兴起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里所说的“公共空间”是相对于专制制度下强权统治一切的历史而言的,它与哈贝马斯意义上的公共领域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无论是在文社内部还是不同文社之间,虽然有辩驳和沟通,其中也不乏理性沟通的影子,但是更多情况下,在晚明公共空间的兴起中,权力的魑魅无处不在。无论是东林、复社,还是其他文社,他们在讲学的同时,在致力于通过商业出版争取更大话语权的同时,无不处心积虑地寻求官方权力的庇护。复社的张溥操纵选政,使其成员通过科举考试,实际上就是培育自己的政治代言人,培育自己的权力。复社为此甚至不惜徇私舞弊,在科举考试中,通过所谓公荐、转荐、独荐等方式,动用各种关系,千方百计使其成员中式,从而为其成员进入官场开辟道路,复社领袖张溥甚至能使已经黜落者重新投进:“尔时有张、浦、许三生,卷已经黜落,专札投进,督学倪元珙等发三卷于苏松道冯元飏达社长,另换誊进,仍列高等。”[74]复社之所以这样做,虽然不排除借此实现自己政治主张的善良愿望,但是为自己、为复社寻求长远的权力庇护是其主要的意图。山人群体也无不游走在仕宦和权贵之间。所有这些都使“公共空间”的社会性和公共性大打折扣。

      另外,明中后期,大众传播这一公共空间也经常成为谣言的滋生地,或者被人利用作为政治斗争的工具。《皇明世说新语》就有借助小说散布谣言诋毁他人的记载:“丘文庄少时求婚于上官黎氏,黎曰:‘是子欲结姻于我耶?’不许,文庄后作《钟情丽集》诬女与人通,黎亟以三百金嘱书坊毁板,其本已遍传矣。”[75]丘文庄向黎氏求婚遭拒绝,便刊行小说诋毁黎氏女,待黎氏发现,该小说已经广为传播。熊廷弼被杀则与《辽东传》的传播有关。《酌中志》载:“冯铨害经略熊廷弼者,因书坊卖《辽东传》,其四十八回内有冯布政父子奔逃一节,极耻而恨之,令妖弁蒋应发其事于讲筵,以此传出袖中而奏,致熊正法。”[76]《三垣笔记》亦载:“《辽东传》一书,为丁辅绍轼等进呈以杀廷弼者。予曾见此传,最俚浅不根,而指为廷弼撰授,尤诬。”[77]明末清初的很多史籍都有类似记载。无论是利用商业出版这一公共空间传播谣言还是将公共空间的话题引向政治斗争,都背离了公共空间的题中之意。

      总之,晚明时期,虽然思想文化和社会空前活跃,但毕竟尚处于封建专制制度下,不可能完全形成一个与政治的、经济的领域相对应的“社会的”场域。因此晚明社会的“公共空间”尚处于萌芽状态,其间还缺乏包容和理性沟通的精神。这就注定了晚明公共空间的脆弱性。随着明朝的灭亡和清朝的统一,自晚明开始兴起的公共空间根本无法抗衡残酷而强大的专制权力,顷刻间便土崩瓦解。

      ①该书写于20世纪30年代初,1934年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印行,此后多次重版,是晚明文社研究的开山之作。

      ②陈宝良:《明代的社与会》,《历史研究》1991年第5期;另外,陈宝良的专著《中国的社与会》中,很大一部分内容论及晚明文社,该书1996年由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2011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再版。

      ③参见何宗美:《明末清初文人结社研究》,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明末清初文人结社研究续编》,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

      ④该书初版于1996年日本同朋社,2006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中译本。

      ⑤张献忠:《明中后期科举考试用书的出版》,《社会科学辑刊》2010年第1期。

      ⑥Kai-Wing Chow,Publishing,Culture and Power in Early Modern China,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4.

      ⑦Joseph McDermott,A Social History of the Chinese Book:Books and Literati Culture in Late Imperial China,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2006.

      ⑧陈宝良:《明代社会转型与文化变迁》,《中州学刊》2012年第2期。

      ⑨周启荣亦对商业印刷与晚明士人文化,尤其是文社夺取文权的关系进行过探讨,参见Kai-Wing Chow,Publishing,Culture and Power in Early Modern China,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4.

      ⑩关于明代士人整体经济的贫困化,可参见刘晓东:《明代士人生存状态研究》,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2年,第52-55页。

      (11)周时泰,字敬竹,金溪人,以博古堂为号刻书,与南京状元朱之蕃交往密切,以门生自居,朱之蕃对其则以友人相称,在《盛明百家诗选》序中说“友人周时泰谬相许与,用广梓传,因人成事”。周文卿、周文炜系同父异母兄弟,为刻书家周庭槐之子。周文卿,字以忠,以光霁堂为号刻书;周文炜,字赤之,号如山,又号坦然,系明末清初人周亮工之父,除以光霁堂为号刻书外,还以敬业堂、大业堂为号刻书。参见《赖古堂集》附录《周亮工行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影印本,第976页。

      (12)参见方彦寿:《建阳刻书史》,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3年,第286页。

      (13)参见夏咸淳:《陆云龙考略》,胡莲玉:《陆云龙生平考述》,分别载《明清小说研究》1988年第4期、2001年第3期。

      (14)参见拙文《明中后期商业出版的大众传播属性与文化的下移》,《求是学刊》2013年第2期。

      (15)关于明中后期文社与举业用书的出版参见拙文《明中后期科举考试用书的出版》,《社会科学辑刊》2010年第1期。

      (16)参见丁锡根编著:《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第657-658页。

      (17)社会自组织理论认为,在经济、政治领域之外的社会生活领域,存在“一种自主且自身就可以自我整合、自我协调、自我维系、自我发展的机制或能力”。参见杨贵华:《自组织:社区能力建设的新视域》,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第9页。

      (18)参见李贽:《续焚书》卷1《与方伯羽》,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29页;厦门大学历史系编:《李贽研究参考资料》第1册,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166、175页;焦竑:《澹园集》附编一《书李长者批选大慧集》,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第1183页。

      (19)实际上,适应底层需要,精英话语在明代中晚期已经深刻接受了底层思维,晚明通俗读物的刊行,也是适应了这种趋势,可以看作市民社会的反映。参见宣朝庆:《社会何以可能:16世纪泰州学派的探索》,《人文杂志》2011年第3期。

      (20)参见何宗美:《公安派结社的兴衰演变及其影响》,《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

      (21)参见方志远:《“山人”与晚明政局》,《中国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该文亦谈及山人与商业出版的关系,认为他们是“一批具有相对独立意识及产业的文化人”。该文还系统论述了山人藉由大众传播和社交活动对晚明政局的影响。

      (22)该书已佚,刘若愚《酌中志》卷24中有“书坊卖《辽东传》”的记载,李逊之《三朝野记》卷3上、李清《三垣笔记·附识》中亦有关于《辽东传》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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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社会、图书广场与话语权--晚明商业出版与公共空间的兴起_话语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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