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哲学中是否存在?_哲学论文

国家哲学中是否存在?_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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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4年1月,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首次提出“国家哲学”概念。他说:“德国的法哲学和国家哲学是唯一站在正统的当代现实水平上的德国历史”,“德国的国家哲学和法哲学在黑格尔的著作中得到了最系统最革命和最完整的阐述”。(《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8页)1886年, 恩格斯在他的哲学名著《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曾谈到“黑格尔的体系,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被推崇为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0页)

“国家哲学”概念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有两种涵义:一种是指用一定的哲学观点去论述国家的学说;另一种是指在一个国家内占统治地位的哲学,它是该国统治阶级世界观的理论表现,是国家制定方针、政策和规范社会生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原则,是维护国家统治阶级利益的最高的或最核心的意识形态。本文所要讨论的是后一种意义上的国家哲学。

一、问题的提出

国家哲学在历史上和现实中的存在是一个客观的社会现象。柏拉图是欧洲哲学史上首先提出和制定贵族奴隶主国家哲学的哲学家。他鼓吹天命和森严的等级制,论证奴隶主统治的永恒性。

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自汉武帝接受董仲舒提出的“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举贤良对策三》)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我国历代封建统治者都把儒家学说作为其国家哲学,为适应不同时期封建统治者的需要,儒家又有其不同的表现形式。西欧封建社会中独占统治地位的哲学是以神学历史观为核心的经院哲学。托马斯主义从13世纪起成为西欧封建社会的国家哲学。

黑格尔哲学曾被推崇为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这是马克思恩格斯多次提及的。黑格尔本人也公认不讳。他说:“我们不象希腊人那样把哲学当作私人艺术来研究,哲学具有公众的即与公众有关的存在,它主要是或者纯粹是为国家服务的。各国政府对那些献身于哲学这门专业的学者们表示信任,它们把哲学的发展内容完全托付他们。”(《法哲学原理》《序言》,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8页)

在哲学派别林立的美国,实用主义的基本原则一直被美国资产阶级及其各种代表人物当作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准则,实际上就是美国的国家哲学。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使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支持下逐渐取得了国家哲学的地位。1945年之后,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东欧社会主义各国,也先后被提升为国家哲学。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毛泽东明确指出:“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由共产党的世界观被拓展、提升为社会主义国家哲学。

长期以来,在前苏联和我国理论界,很少有人怀疑国家哲学的存在。然而,在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后,作为国家哲学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这些国家中,随着无产阶级政权的丧失而跌岩千丈。在这样的背景下,否定国家哲学的存在,尤其是否定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哲学几乎成为一种时尚。在俄罗斯,有学者说:“不能把任何哲学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规定为国家哲学。”(参见(俄)《哲学问题》杂志1994年第1 期)我国有的学者在其论著中,也谈到俄罗斯多数哲学家对国家哲学命运的倾向性意见,即“不应再有‘国家哲学’,哲学是一种自由思考,哲学是哲学家们的‘私事’。”论著作者提出“由此而必然产生出一些发人深省的问题:哲学是否本不应该成为‘国家哲学’?哲学成为‘国家哲学’是否不符合哲学的本性及其发展规律?哲学是否与政权、政治不应保持过分直接而密切的关系?是否只有‘纯’哲学才是哲学?”

近来,我国理论界在深入讨论哲学的本性和功能时,也明确提到国家哲学的命运。有的同志认为“当某一种哲学,已经处于国家哲学的地位的时候,它在事实上便无法不被偶像化。通过这种绝对化、偶像化,作为国家哲学的哲学便与这个国家的统治者的利益直接地统一起来了。于是,这一哲学便失去了它自主的灵魂,变为一种随统治者好恶而任意变幻自己面孔的怪物。在此,任何一种国家哲学,都必将会把哲学的比附性发挥到极端充分的程度。否则,它便无法永远保持其与多变的社会现实的一致性,也无法实现其作为现存社会之辩护工具的职能。……哲学的比附产生了双重的僵化:一是哲学体系自身的僵化;二是哲学对现实理解的僵化”。

西方“马克思学”早就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哲学进行抨击。美国学者米尔斯在其所著《马克思主义者》一书中说:“目前流行于苏联集团各国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并不是由脱离政治的哲学家提出的,自由发展起来或者正在自由地发展着一系列理论。它实际上是辩词,企图从马克思和列宁的思想遗产中找出种种原理,为一个强大国家的政治和思想统治集团的政策作辩护。(《马克思主义者》,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159—160页)德国的伊林·费切尔认为是“恩格斯和列宁把马克思主义哲学推向教条化、庸俗化和意识形态化,使之成为无产阶级政权统治进行辩护的意识形态,丧失了哲学应有的革命锋芒,变成了凝固的意识形态。”(参阅费切尔:《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纽约,海德兄弟出版公司,1971年版第161页)

上述论点概括起来有待深入讨论的问题是:哲学与政治和国家的关系如何?有没有一种完全脱离政治的纯属个人自由信仰的哲学?又有没有同任何哲学毫不相干的国家?哲学的本性同它上升为国家哲学是否一定相悖?国家哲学的存在是可有可无的人为的“规定”还是一种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的必然的社会现象?不同的国家哲学有没有不同的“是”与“非”?如何看待社会主义国家哲学的命运?

对上述问题开展讨论,不仅是由于哲学理论本身研究深化之需要,更是社会实践发展之需要。在当今西方资本主义制度尚有自我调节能力垂而不死和社会主义实践在前进中受到挫折的形势下,深入讨论国家哲学的有关问题,在认真总结社会主义国家哲学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正确看待社会主义国家哲学的命运和有效地发挥它的社会功能,将会大大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国家与哲学的同一

研究国家哲学,首先必须弄清国家同哲学的关系。

第一,历史上国家的产生与哲学的产生大致是同步的。它们都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一定发展和阶级的出现而产生的,是在物质劳动与精神劳动分工后形成的。当人类社会步入文明社会,社会分裂为对立的奴隶与奴隶主阶级,在阶级矛盾陷入不可调和的状态中产生了国家。统治阶级为了有效地进行统治,需要用本阶级的世界观来指导和规范自己行为的方向和方法,论证自己统治的合理性、合法性,对被统治阶级进行思想统治,这就是国家哲学产生的必要性。

国家和哲学从其产生之日起就是不可分割地结合在一起的,国家哲学应统治阶级治理国家的需要而产生的历史事实,说明它对国家来说,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东西,而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第二,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国家和哲学在社会结构中处于同一层次,都是竖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上层建筑这一层次包括两个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部分,这就是以国家机器为主的政治上层建筑和诸种意识形态的思想的上层建筑,而“哲学是一定阶级意识形态的集中表现。”(《毛泽东哲学批注集》第310 页)国家和哲学作为上层建筑受制和反作用于它们的经济基础,而它们之间又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二者密不可分,哲学为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提供思想指导和理论原则,而国家则保证其哲学思想和理论的实现。

黑格尔从唯心主义出发谈到哲学与国家的同一性。他说:“国家的根据就是作为意志而实现自己的理性力量”(《法哲学原理》第259 页)“国家是精神为自己所创造的世界”。(同上书,第285 页)法国当代哲学家亨利·列菲弗尔在解释黑格尔关于哲学与国家的关系时说:“黑格尔认为国家是什么?他的定义牵涉到哲学和国家的同一性。他把哲学设想为政治的,也就是国家的体系,哲学来自国家,并与之一同形成。黑格尔又反转过来把国家设想为行动的哲学”。(参阅《论国家》,重庆出版社,1988年版第72页)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说:“国家的各种规定的实质并不在于这些规定是国家的规定,而在于这些规定在其最抽象的形式中可以被看作逻辑形而上学的规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63页)又说:“不是思想适应于国有家本性,而是国家适应于现成的思想。”(同上书,第267 页)马克思认为国家的行为必须在一定哲学指导下进行。

总之,统治阶级的哲学和国家总是结合在一起的,国家摆脱不了哲学的指导,哲学也离不开这种或那种国家去实现自己。

第三,同一阶级属性是国家与国家哲学的切合点。马克思说:“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2 页)一个阶级一旦掌握了政权,在政治上占了统治地位,就必然要使其意识形态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从而真正成为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无疑,国家哲学则是维护一个国家统治阶级利益的最高的或最核心的意识形态。

任何一种国家究竟选择何种哲学作为它的国家哲学,最根本之点决定于它们具有何种的阶级属性,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只是剥削阶级当政的国家同它的国家哲学惯于掩盖它们的阶级属性罢了。而无产阶级则无需讳言。

在国家哲学发展史上存在着两种性质不同的国家哲学。从阶级属性来看,一种是剥削阶级的国家哲学。这种国家哲学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有其不同的表现形式。依据社会形态的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奴隶主的国家哲学、封建主的国家哲学和资产阶级的国家哲学,我们把它们统称为旧的国家哲学。旧的国家哲学虽不乏有其合理之处,但在总体上都不是科学的国家哲学;另一种是与之截然不同的社会主义国家哲学,即与社会主义各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这是一种崭新的国家哲学,它是无产阶级世界观的理论表现,是科学的国家哲学。

三、对社会主义国家哲学的两点反思

马克思主义哲学当其升为国家哲学后,在社会主义国家的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为之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使社会主义事业在荆棘丛生的道路上开拓前进,并使它自身得到丰富和发展。

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哲学原是既成的、无可非议的,但现在却发生了疑问。有的同志以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政权结合,上升为国家哲学,就会保守和凝固。对这一关系社会主义国家哲学命运的问题,不能不引起我们对它进行反思。

一、社会主义国家哲学在发展过程中并非一帆风顺,曾遭受曲折,而曲折又使之毁誉。由此引起一些人对它怀疑和动摇。故探究社会主义国家哲学发展曲折的原因,已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社会主义国家哲学所经历的曲折,可能来自如下方面:

党和国家内部,窃踞高位的机会主义分子为其篡党夺权所需,以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冒充为社会主义国家哲学。就以我国来说,十年“文革”期间,“形而上学猖獗,唯心主义横行”,马克思主义哲学被严重扭曲。林彪、“四人帮”鼓吹“倒过来哲学”、“斗争哲学”,宣扬“顶峰论”、“天才论”、“权力意志论”、“全面专政论”,以之篡改和冒充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并用手中权力强制推行,导致哲学的简单化、庸俗化、实用化,使之全部扭曲,并使哲学名誉扫地。这在社会主义国家哲学的前进过程中是一股逆流。随着林彪“四人帮”的垮台,经过批判、梳理,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截断这股逆流,宣告其终结。

另外,占据党和国家高位的修正主义者,他们往往在打着反对无产阶级领袖人物的教条主义的旗号时,鼓吹马克思主义“过时论”,推销他们的修正主义,前苏联领导人鼓吹“全民党”、“全民国家”以及“新思维”,“走向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等等都属于这一类。机会主义者对作为国家哲学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蓄意篡改,把社会主义国家哲学弄得面目全非。

社会主义国家领袖人物,由于认识上的原因和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导致思想迟滞,不能正确地处理社会主义国家各种矛盾,尤其是面对着新问题、新矛盾的涌现,不能从实际出发,而是靠本本,把马克思主义某些论断教条化,包括对自己观点和论断的绝对化和教条化。

此外,就是理论素养较高的无产阶级领袖人物,在认识上同样也会因思维方式的失误而导致“虚假意识”的产生。领袖人物一旦产生“虚假意识”并将其上升为指导社会主义实践的国家哲学,不论其主观愿望如何,都会给社会主义事业造成灾难性后果,也有损于社会主义国家哲学声誉。这在社会主义国家有着沉痛的教训。

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应该是遵循社会主义国家哲学的基本原理原则,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而制订出来的,它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哲学的体现。在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路线时,如果广大干部能自觉掌握并运用哲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去指导工作,执行政策,处理矛盾,将是事半功倍。然而有的干部不懂哲学,也不学哲学,有的则接受了被简单化、庸俗化的哲学,并以此作为指导原则,产生了不良影响,败坏了国家哲学的名声。

理论队伍自身的建设存在问题。由于主客观原因的制约,使一些同志常常脱离实际,对待社会主义国家哲学只作注释,解释和论证,认为发展哲学理论只是领袖人物的事,因此创造性地开展理论研究工作较少。由于个人崇拜的影响,理论队伍中也有“随风倒”的现象。对社会主义国家哲学被扭曲的观点,当下的、及时的批判不够,结果往往重踏黑格尔的老路,哲学家只是事后才登场。

以上列举的诸多方面,说明社会主义国家哲学在发展过程中遇到干扰和曲折,使社会主义事业受损,使国家哲学扭曲。出现这种状况,我们认为,并非社会主义国家哲学之使然,而是由人为的原因造成的。当然这种人为的因素,并非出自纯粹的偶然性。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社会矛盾、阶级矛盾、主客观矛盾同样是客观存在的。问题在于及时处理和克服人为因素对国家哲学的干扰。只要还是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就会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武器,进行自我批判,自己起来改正自己的错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武装的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国家就是这样去实践的。而这正是一切资产阶级政党、资产阶级国家以及资产阶级国家哲学所望尘莫及的。

社会主义国家哲学受到的干扰、歪曲、曲折和在我国得到拨乱反正的历史事实,不仅没有动摇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社会主义国家中的指导地位,而且增加了免疫力,使马克思主义哲学生命力更加旺盛。事实证明,坚持社会主义国家哲学的指导并运用得当,就会产生积极的效应,表现其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和繁荣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促进社会主义国家百业兴旺。反之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社会主义国家的指导地位一旦被排除,就会出现一种最坏的哲学取而代之,最终使国家变质。

二、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不能上升为社会主义国家哲学,在认识上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即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批判本性和功能发生误解。为此,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哲学批判的本性和功能,有必要作进一步探讨。

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批判本性人们常常引用马克思如下的精辟论断:“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着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理解,即对现存事物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革命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18页)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批判本性的理解是关系能否把握社会主义国家哲学的社会功能关键之所在。对马克思上述论断,人们如何理解它,却不尽一致。我们认为,否定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但是这种否定性并不是简单的否定,而是辩证的否定,是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同时包含着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理解,是肯定的否定。它有别于相对主义,对现存事物的肯定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本性的题中应有之义。马克思运用唯物辩证法分析资本主义,一方面肯定它在一定历史阶段存在的合理性,同时又指出它存在的暂时性,即它要被社会主义代替的必然性。唯物辩证法同样认为,对新生的符合历史必然性的社会主义社会,首先要作肯定的理解,为它存在的合理性作科学论证。就我国而言,我们对以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的社会主义制度,对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对共产党的领导和马克思主义指导等,都要作肯定的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具有必然性的现存事物的肯定,不能认作是哲学失去自主灵魂的比附,更不能把这种肯定视作辩护工具,在这一点上不能将它混同于旧的国家哲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性,还突出地体现在对现存事物作肯定理解的同时,也包含着对它的否定理解,即从运动、过程和暂时性来理解,对社会主义理解也是如此。恩格斯早就说过:“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第443 页)辩证法还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并非是纯之又纯的社会。对真、善、美的东西,合乎社会主义本质和发展规律的新生事物,我们必须为之肯定,并指导其健康发展;而对假、恶、丑的东西,亵渎社会主义本质的东西,例如残存于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的腐朽的思想和消极颓废的生活方式等,必须否定。

同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下,对从社会主义国家的现实出发所制定的方针、政策必须肯定,而对脱离实际的过时的方针政策,给予否定。今天我国在社会主义改革的实践中,实现两个根本性的转变,就是社会主义国家实际工作的自我否定。即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集约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否定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和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

社会主义国家哲学对自身也是在肯定的理解中包含着否定的理解。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作肯定的理解,而对他的个别的过时的结论,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则给予否定。同时又不断地用新的理论来丰富和发展自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作为国家哲学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无论就其体系、结构、内容、功能等都有许多新的发展,新的突破,显示着生机勃勃,看不出保守和凝固的趋向。同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批判本性,还体现在对维护一切剥削阶级永恒性的理论以及对反马克思主义思潮展开不懈的批判,以保持自身的纯洁性。

列宁在阐述唯物辩证法的批判的革命本质时,特地加了一个注:“请注意,马克思在这里说的是唯物主义的批判,他认为只有这种批判才是科学的批判”。(《列宁选集》第1卷第81页)我们认为, 要发挥社会主义国家哲学的批判功能,必须坚持科学的批判,而要坚持科学的批判,必须反对“纯粹的批判”。

“纯粹的批判”曾是19世纪40年代,由德国的青年黑格尔派鲍威尔一伙提出的。这种“纯粹的批判”认为除了鲍威尔兄弟等少数哲学家而外,都是批判的对象。他们不允许肯定任何东西,一切都是被批判的,被否定的。马克思恩格斯首次合著的《神圣家族》一书,对鲍威尔的“纯粹的批判”进行了彻底的批判,划清了唯物辩证法的批判与“纯粹的批判”的根本界限。我们在发挥唯物辩证法的批判功能时,要注意防止滑向主观唯心主义的“纯粹的批判”。

80年代末90年代初发生的前苏联、东欧的那场批判就是“纯粹的批判”。进入80年代之后,原苏联、东欧各国,为急于改革旧的高度集中体制的弊端,对传统的社会主义模式,不分青红皂白,一律批判。对领导建设苏联社会主义的领袖人物,不分功过是非,一棍子打死。全面地批判和否定党和国家的历史,批判、否定社会主义制度,批判、否定社会主义国家哲学。这种批判,不是以唯物辩证法作指导,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继续前进;而是否定一切,打倒一切的虚无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批判。这种对社会主义制度以及党和国家领袖人物的绝对的批判、绝对的否定,其恶果是抛弃了社会主义制度,抛弃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一惨痛的历史教训,我们要永远记取。

我国的情况则不然,自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所领导的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紧紧把握社会主义改革方向。运用唯物辩证法对党和国家的历史进行全面的总结,对领袖人物的功过是非作出科学的评价,对建国以来发生的一系列重大事件,逐一进行了实事求是的分析。尤其是对确立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作出精当的论断。邓小平提出:“不仅今天,而且今后,我们都要高举毛泽东思想的旗帜。”(《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91页)他认为,对毛泽东的评价,对毛泽东思想的阐述,不是仅仅涉及毛泽东的个人问题,这同我们党、我们国家的整个历史分不开的。给毛泽东摸黑,也就是给我们党、我们国家摸黑。毛泽东思想这个旗帜丢不得,丢掉了这个旗帜,实际上就否定了我们党的光辉历史,就要犯历史性大错误。

正是由于我们党和邓小平坚持科学的批判精神,使得我国的拨乱反正和社会主义改革得以健康发展,创造性地继承和发展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这一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如果不坚持社会主义国家哲学的指导,唯心主义、形而上学必乘隙而入。今天我们面对国际复杂的形势,面临着日益繁重的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任务,脱离了社会主义国家哲学的指导,就是盲目的实践,就会成为迷失方向的经济家和技术家。同时社会主义国家哲学正经受着“思想多元化”的挑战,影响和动摇着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哲学的指导地位。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思想上理论上的原因,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用“思想多元化”替代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在社会主义国家中的思想指导地位。在阶级存在的社会中,虽然有各色各样的思想观点、意识形态纷呈于世,但统治阶级的思想从来都是一元而非多元的。

当然,在社会主义社会中,除马克思主义哲学而外,还有各色各样的哲学存在,这有利于各种哲学相比较而存在,相竞争而发展,有利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丰富和发展。但这里有两点需要说明;其一,尽管社会主义国家存在着各种哲学,但马克思主义哲学处于主导地位和指导地位,是国家哲学,这是不可动摇的。其二,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各种反马克思主义、反社会主义思潮,仍然存在着“谁战胜谁”的问题,一定要划清界限,我们要以苏联、东欧为鉴戒,不能搞“和平共处”相安无事,更不能平起平坐,平分秋色。我们要发挥国家哲学在意识形态领域里,反对“和平演变”,保卫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政权的应有功能。

同时,我们还要善于区分多元化和多样化,这是两个不同概念,不能混淆。我们反对“思想多元化”,并不反对“一元”前提下的多样化,亦即不反对在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指导下,对某些具体问题的不同回答。主张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前提下,各个国家结合自己的实际,走有本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不能教条主义地固守一种模式。

苏联解体、东欧剧变,随着这些国家无产阶级政权旁落,作为其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失去了它的国家哲学地位。1992年春,邓小平在视察南方时,针对苏联解体、东欧剧变说:“不要惊慌失措,不要认为马克思主义就消灭了,没用了,失败了,哪有这回事!”“我坚信,世界上赞成马克思主义的人会多起来的,因为马克思主义是科学。”(《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82—383 页)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充满着胜利的信心。“踏遍青山人未老,风景这边独好”。在我国,社会主义国家哲学功能的发挥正日益加强。如何保持它的生机和活力,关系着它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命运和前途。

展望社会主义国家哲学的前途,列宁的论断为我们做了结论:“遵循着马克思的理论的道路前进,我们将愈来愈接近客观真理(但决不会穷尽它);而遵循着任何其他的道路前进,除了混乱和谬误之外,我们什么也得不到。”(《列宁选集》第2卷第1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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