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经济全球化对国家利益的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家利益论文,经济全球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进入80年代以来,以高科技为核心的新技术革命一浪高过一浪,世界经济的市场化、知识化、自由化和网络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特别是两极格局坍塌以来,经济全球化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发展,从而对每个国家的国家利益都产生了或将产生重大的影响。对此,有人说“全球化是陷阱”,也有人说“全球化将惠及世界各个角落”。经济全球化对国家利益到底有何影响,对一国的发展到底是机遇还是挑战,不能不引起我们深深的思考。
一
国家利益,作为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必要条件,是一种客观存在;作为所追求目标的界定与表达,则是一种主观认识,受制于各国统治阶级的阶级立场、思想体系和价值观念。从要素上看,国家利益可以分为国家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安全利益等等。具体地说,经济利益可包括国家的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生活水平的提高等;政治利益则包括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等带来的利益;安全利益则包括国家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等。民族国家形成后,国家利益成为国家制定和实施对外政策的基本动因和根本出发点。
在冷战年代,受国内和国际因素的制约,我们往往偏重于强调国家利益的不相容性和对立性,甚至认为国家利益具有零和性质,同时把跨国公司在世界各地的经济行为完全看作是帝国主义的新殖民主义的政策。在改革开放、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这种看法未免不尽全面。
第一,经济全球化给每一个国家增进国家利益带来了难得的机遇。从发达国家的经济实践和一部分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发展进程来看,经济全球化对世界经济的积极作用是不能否定的。理论上,全球化能够使各国的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可以使各国很好地发挥比较优势,促进国内经济的迅速增长。而且,经济全球化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利用发达国家的科学技术、国际资本和先进管理经验的机会,全球化不仅有利于推动发展中国家的产业结构调整,而且有利于发挥发展中国家的“后发效应”。
第二,经济全球化也使国家利益找到了更多的共同点和国际合作的基础。首先,全球化使各国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相互依存度越来越高。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随着科技革命的发展,国际分工的扩大,国际贸易的拓展,资本、技术、劳务的流动,跨国公司和国际经济组织的涌现,全球化趋势日益渗透到国际社会的各个领域,各国间的经济交往日趋频繁和广泛,在政治、军事、科技、文化以及其他领域也形成了相互渗透和相互影响的局面。特别是冷战结束后,国家利益的重心逐渐从安全利益向经济发展利益倾斜,而且国家安全的内涵也相应扩大,经济、外贸、环境也日益成为国家安全的要素,各国外交政策的重点趋向于广泛争取合作伙伴,特别是经济合作伙伴。合作、对话,不要对抗,已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呼声。其次,许多全球性问题的解决有待于各国的共同努力和合作。世界正面临极其严峻的全球性问题的挑战,它既有核武器扩散所隐伏着的杀机,又有诸如人口、粮食、贫困、疾病、毒品、债务、生态环境恶化、金融和经济安全等引发的国际问题。从长远的观点来看,如果这些全球性问题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那么就意味着世界各国都处于困难的境地。而从现实情况来看,解决这些问题单靠个别国家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有的甚至是徒劳的,必须摒弃狭隘的国家利益观念,不能再遵循损害他国利益以求得实现本国利益的思路去寻求解决办法,而应从全球角度即世界各国的共同利益出发来思考问题,以建立起地区以至全球层次上的协调、合作与控制机制。
但是,我们也必须明白,经济全球化并不能抹煞一国的国家利益。在现实的国际社会中,民族国家仍是基本的、最主要的国际行为主体,其统治阶级需要在国家的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谋求国家利益。虽然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要求各国尽可能多地谋求和实现全球范围内的国际合作,但主权国家的任何国际行为都离不开国家利益基本价值判断。从表面上看,经济全球化通过贸易、投资和国际金融等途径,使各国资源得到了世界范围内的合理配置,从而为各种发展水平的国家带来发展的机会。但是,经济全球化的主要载体即跨国公司在实施跨国经营战略时,总是以自身的经营发展战略为依据来规划全球生产布局。代表发达国家利益的跨国公司对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尽管也为资本输入国带来了一些利益,但其投资的重点,仍然是那些产业水平相对落后、污染度高、能耗大、附加值低的产业。这就使发展中国家只能从事那些落后一个甚至几个档次的产业,永远处于依附、从属、小伙伴的地位。世界经济发展史表明,经济全球化是由发达国家主导的,国际规则也是由发达国家主导制定的,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同发达国家在综合国力、产业结构和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存在很大差距,因此,各国从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得到的利益必然相差悬殊,所受到的负面影响也不可同日而语。对发达国家来说,全球化对其发展的影响是利大于弊;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则既带来发展的机遇,又带来严峻的挑战和风险;而占世界人口10%的最不发达国家则面临被“边缘化”的危险。统计数字显示,经济全球化进程最快时期是世界财富积累最多时期,也是贫富差距拉大时期。例如,1950年世界总产出为5万亿美元,1997年超过29万亿美元。 在这一时期,世界上最富的20%的人口和最穷的20%的人口的人均收入差距从60年代的30∶1、1990年的60∶1上升到1997年的74∶1。 据世界银行按汇率计算,在1997年世界国民生产总值299257亿美元中,占世界人口35%以上的低收入国家仅占2.4%,占世界人口不到16 %的高收入国家却占79.5%。(参见《瞭望》1999年第41期)。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鲁滨逊指出:“在近50年中最富有的国家从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所起的作用中得到了好处,这些国家最近又从世界贸易组织所起的作用中得到了好处。发展中国家远远没有分享最发达国家财富增长带来的好处,被搁置在一边。”她指出:“在同发展中国家的贸易谈判,发达国家实际上利用其经济实力,强行实施符合自己心意的秩序和保护自己的利益。”因而,有理由说,那种认为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不应谋求和权衡自己的国家利益的想法是极其天真的,危害是极大的。
总之,面对经济全球化这一历史进程,在确定和分析国家利益时,必须坚持全面的观点,既要看到国家利益的历史性、发展性和兼容性,又要坚持肯定国家利益的特殊性和排他性。
二
经济全球化是一种超越主权的国际现象,这一现象包括有形主权的超越和无形主权的超越。有形主权的超越主要表现在主权的转移和让渡方面。其典型例子是,西欧国家为实现经济以及政治、防务等方面的一体化,做出了一系列涉及主权让渡的决定后,形成了欧洲共同体以及后来取代欧共体的欧洲联盟。有形主权超越的另一种形式是把国家主权部分地(主要是在经济领域)转移给某些国际组织。无形主权的超越主要表现在国家主权的消蚀上面。例如,由于国际间的资本大量流动,实际上已使几乎所有国家的货币政策不再可能拥有百分之百的自主性;跨国公司的大规模活动,也会涉及目标国是否还有能力充分地推行自主的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等问题。诚然,这种消蚀并非是各国自觉行为的结果,但是这种消蚀是的的确确存在的。正是由于上述两大超越主权行为的存在,从而使得传统意义上的主权概念面临巨大的挑战。
不仅如此,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也使跨国公司、地区一体化组织以及其他国际组织等非国家行为主体的作用越来越大。美国的《外交》(《Foreign Affairs 》)杂志1997 年的1 月/2 号上发表了Jessica T.Mathews的一篇文章,题为“权力的转移”,专门论述非国家行为主体在新的时代的国际国内政治中所扮演的角色。这些非国家参与者之中首先是“非政府组织”,即NGO。Mathews的这篇文章认为,NGO 在今日世界上的影响之大,即使是那些大国政府,甚至联合国,也得与它们合作。NGO不但在民众中影响大, 而且具备许多政府及正式的国际组织并不具备的专业知识,因此,政府和正式的国际组织在解决许多问题时不得不求助于它们。在非政府组织参与者中,跨国公司尤为突出。它们把自己的生产、投资、销售等活动的“据点”遍布于全球各地,实行全球经营战略。每一个大跨国公司都以其经营活动编织成一个全球网络,成千上万个这样的网络又互相交织,形成了当代国际经济关系的空前巨大和严密的网络。今天,随着信息时代国家疆界的进一步模糊化,跨国公司插手国际事务的频率越来越高。它们有足够的资源,在某些方面还具有相对于国家的信息优势,因而将成为21世纪具有极大力量的多功能实体。
但是,如奥梅在《民族国家的末日》一文中认为的,“在现今无国界的全球化经济的寰宇内,民族国家作为有意义的参与单位的作用已不复存在”,这种观点也是言过其实的。笔者认为,经济全球化并未改变国家是当今国际社会基本的行为主体这一根本特性,近200 个民族国家仍是国际关系体系最基本、最重要的构成单位。在国际关系体系中,无论在全球层次上,还是在地区、亚地区、多边或双边层次上,国家都作为核心要素,占据中心位置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虽然,已有数以千万计的非国家行为主体参与到主体国际关系中来,但是,能反映国际关系本质规定,成为国际关系行为主体多样性的统一基础的,只能是民族国家。因为,第一,国家是国际关系体系中唯一享有充分的国家主权的行为主体,因而也是最有实力的角色。拥有国家主权是各国行为的基本前提和出发点。主权国家对内有最高统治权,能以国家的名义全权实施一系列重大的对外行为,并能运用整个国家的综合实力来实现其战略目标和利益。主权是国家作为国际关系行为主体的根本特征,这是非国家行为主体所不具备的。第二,国家间的相互关系直接规定了国际关系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状态。换言之,国际关系中的各种矛盾、竞争、冲突与合作都深植于国家的本质属性之中,虽然它们的内容、形式、地位和作用各异,却都根源于各国不同的价值观念、社会制度与国家利益。国家间关系本来就是国际关系的主要内容,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家间关系涵盖着越来越多的领域,甚至连一些发生在国内社会的事务,也纳入了国家间关系。尽管在国际关系体系中共性不断增强,但不断升华的民族意志和情感、国家主权和利益,仍然在国际关系中居于首位。大量的国际问题都要直接依靠国家间的协调和合作来解决,舍此无其他出路。第三,非国家行为主体的性质、地位、行为、作用即使不是由国家决定,也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国家的制约与影响,而它们在国际关系中的重要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们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国家行为的能力的大小。即使有些国际组织享有部分主权,也是国家自愿让予的结果,它的行为归根结蒂仍受国家意志的支配。迄今为止,非国家行为主体不能无视或取代国家在国际关系体系中的地位与功能(《俞正梁:《当代国际关系学导论》,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65页)。
因此,在对国际关系体系进行微观研究时,必须注意到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国际行为主体的多样性的特点,但主要还得从民族国家着手,并以国家利益这一根本问题为出发点来考虑问题。
三
经济全球化绝不等同于世界经济一体化。
经济全球化是一个过程。它描述的是这样的一种大趋势:即随着科技、交通、通讯的不断发展,各国间的经济联系和各个经济领域的联系日益紧密,各国和各地区之间在经济上的相互依存越来越明显。经济全球化主要表现在国际贸易、市场准入、外汇市场、跨国投资、跨国公司、国家之间的科技交流和合作,以及诸多的地区经济合作等方面的不断发展上。至于世界经济一体化,则是另一回事。 一体化(Integration),是指把事物的各部分组合成为一个整体的意思。“一体化”自从应用于经济学领域后,国内外普遍按这种含义来理解。1979年工业发达国家组织曾对经济一体化下过一个简明扼要的定义:“一种以生产国际化为主要内容的国家之间的经济相互依存现象。大工业在多个国家和地区中趋于统一化,大企业在一些地区甚至世界范围内统一调配和利用劳动力、原料和资金。”有的学者认为:“经济一体化,一般指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经济生活或其他某些重要方面,在生产国际化和资本国际化的基础上,逐步发生内部联系,从而结成整体的过程。所指一体化,实际上是整体化的意思。”可见,经济全球化与世界经济一体化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它们的联系在于:全球化是一体化的基础,只有在经济全球化的客观基础上,才会有世界经济一体化;而世界经济一体化则是在契约上和组织上把全球化固定下来,从而会大大推进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二者的区别在于:经济全球化是导致经济成为全球整体的“自然的”、客观的发展过程;而世界经济一体化则是由世界各国在契约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定的经济组织形式,是人们(通过各国政府)主观意志的产物。
进入90年代之后,经济、政治、军事、安全、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国际机构大量涌现,各国政府间双边和多边会议比过去大大增多,地区经济一体化趋势加强,对有些地区和国家发生的某些事态,国际干预行动日益增多,一句话,全球化的进程大大加快,全球化的程度大大提高。但是,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展,与全球化并不是同步的。前者大大滞后。“如果说,如今经济全球化已达到一定高度,则经济一体化充其量尚在起步阶段”(李琮:《当代资本主义的新发展》, 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45页)。因为,一方面, 全球化的进程需要有各国参与,但各国由于利益和要求不同,总是矛盾重重,难以达成协议。乌拉圭回合谈判断断续续,拖延了八年之久,其间几度濒临失败,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日益强烈地要求各国联合起来,积极进行国际经济协调,但各国之间的协调行动总是十分困难,曲折反复。不仅如此,有些国家的国际行为有时非但不能促进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相反会阻碍这一历史进程。如西方国家实行的新贸易保护主义,把意识形态问题、所谓的“人权”问题引进经济贸易关系,并以此为借口,动辄对他国进行制裁,或以制裁相威胁等。
造成经济全球化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不同步的根本原因还在于梯度型的经济结构和不完善的国际经济体制。就经济结构来说,发达国家在这一结构中处于绝对的主导和优势地位,而发展中国家处于从属和劣势地位,从而,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对于不同类型的国家来说,获得国家利益的多寡是大不一样的。比如说,发达国家使用的是现代化的机器生产,而发展中国家大部分生产还停留在手工劳动阶段;发达国家掌握了全球化所需要的一切制度安排,而发展中国家则对此知之甚少。由于生产力和科技水平的差异和总体上的垄断性,发达国家通过经济全球化大举进入和占领发展中国家的市场,依仗技术和资金的优势,利用知识产权等措施和法律手段,不仅掠夺性地大量开发和廉价占有发展中国家的生产资料、人力资源,而且以昂贵的价格向发展中国家出售技术和知识产品,使发展中国家经济的持续和良性发展方面受到严重影响。这种经济结构使得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对加入经济全球化进程不能不心有余悸,更谈不上与发达国家形成完全的经济一体化的问题。
就国际经济体制来说,一个有目共睹的事实是:制造全球化规则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等这类重要的世界性经济组织被富国所控制,因而对发展中国家存在着形式上的平等和实际上的不平等;全球化规则主要是以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价值观念和运行模式为蓝本,全球化实际上成了“美国化”。要建立真正的世界经济一体化,必须做到:各国共同协调政策,统一步调,联合行动,在全球范围内对经济进行干预和调节;各国必须达成和缔结一定的契约(协议、协定、条约等),并建立一个能保证和监督这些条约的遵守和执行,且是摆脱了发达国家控制的某种超国家机构;各缔约方和参与国必须根据共同的协议或协定承担一定的义务。特别是在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尚未建立的今天,要做到上述各点是不可能的,因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最终实现也绝非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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