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投资审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债券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债券投资审计包括长期债券和短期债券的审计。在审计时应抓住以下几个方面:
一、债券管理制度审计
(一)债券投资决策审计审计时应检查:
1.投资决策是否慎重。凡是投资额比较大的项目都应该进行投资决策的论证和分析。对有决策分析的应进一步查明决策依据的资料是否充分,能否全面揭示被投资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状况。
2.投资数量与企业规模是否相适应。购买债券的资金来源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暂时闲置或较长时间不需用资金。用于债券投资可以增加收入,减少利息损失。审计时应注意检查投资规模与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是否相适应。
3.审查债券的流动比率是否适当。除了从事货币资金融通的金融行业外,债券投资一般均不属于企业的主营项目,因此债券投资必须在保证主营项目顺利运行的情况下进行经营,必须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生产设备更新改造的需要。
(二)债券保管工作的审计
审计时应抓住以下几个方面:
1.对实物管理的审计。审查企业保管债券的购入时间、数量、票面额度、债券发行单位和单据的流水序号与保管帐簿登记的时间、数量、金额是否一致。各券种所记利息与付息时间、方式同登记的是否相符;保管人员更换时是否有严密的监交手续。委托金融机构代保管证券的,要查明代保管单据保存是否完好,对代保管单据丢失后又申请补发的,应查明丢失原因,重新补发单据间隔的空档与办理上述程序所需时间是否吻合。要注意防止以债券丢失为由,个人阶段性占用债券,或利用债券代保管票据进行抵押,从事商业性活动。
2.债券管理的内部控制审计。严密的内部管理制度,是债券保管工作的重要环节,是确保债券安全的重要条件,也是债券审计的一部分内容。首先应审计债券投资决策是否符合重大事项的管理原则;其次审计债券保管工作的控制程序是否严密,企业自行保管的债券是否做到帐券分管,在保管期间是否做到定期查验;再其次,审查购买、抵押、贴现的债券是否有领导或有关部门批准的书面依据。
二、债券投资收益审计
(一)债券利息收益审计债券利息包括购买债券时已到期应付而未付的利息,债券到期收到的利息和债券未到期而中途转让债券少收入的利息。平价购入债券和持有时间与券面载明时间一致的债券利息收入比较好审计,比较费力的主要是债券持有时间与券面规定时间不一致的债券利息计算。审计时应注意查明帐面收入的利息金额与券面规定的利息率所计算的持有期间应收利息是否一致,出现差错应查明原因。
(二)溢价、折价购入债券收益审计
溢价购入债券。从表面上看投资者吃了亏,因为券面载明的利率高于当时的市场利率。发行单位为了减少债券到期时比市价多支付的利息而造成的损失,才把未来要多支付的利息加在债券本金上,这就导致了溢价发行和溢价购买。对于投资企业来说并非因为溢价购买债券带来投资损失。因此应把超过面值多支付的溢价部分通过每期应计利息抵减,才是每期获得的投资收益。审计时应检查溢价摊销方法是否正确,有否故意不摊、少摊或多摊来调解当期收益的情况。折价购入债券。从形式上看,投资者用低于券面的价格购入债券,节约了资金,增加了收益,事实上由于券面设计利率低于市场利率,扣减掉由于利率低而少收入部分,投资者的收益并没有增加。因此会计制度规定,折价收入部分应根据持有时间分期摊人各期收益。审计时应注意各期采用的摊销方法是否一致,有无不合理摊销的情况。
三、债券投资核算审计
(一)审计长期债券与短期债券帐务处理有否混淆
主要审查投资企业是否存在长短期投资划分不清的情况。如把超过一年期的债券投资列入短期投资帐户的情况;或把在本单位持有期间不超过一年中途购入的多年期债券列入长期投资的情况。
(二)审查购入债券核算是否正确
由于债券面值与市场价格经常出现不一致,债券的发行、购买中可能出现三种情况:一种是按债券面值购买债券,称平价购入;另一种是以超过债券面值的价格购买债券,称溢价购入;还有一种是以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购买债券,称折价购入。审计的重点应放在溢价购入和折价购入核算审计上。如“长期投资———债券投资”科目是否漏记交易费用;溢价购入和折价购入的帐务处理是否正确;购入债券中含有已到期应计利息是否按期计入投资收益。
(三)审查债券溢价、折价摊销是否正确
在审计时应注意:
1.审查投资企业摊销方法选用的是否适当。债券溢、折价摊销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直线法,一种是实际利率法。对于投资规模比较小,或投资的绝对数不算小,但其收益在总收入中所占比重较小的,可以采用直线法摊销。
2.审查溢价、折价摊销的帐务处理是否正确。首先应审查溢价、折价摊销的记帐方向是否正确。溢价购人的债券,各期摊销的溢价部分应贷记“长期投资———债券投资”,且该期的投资收益应小于该期的应计利息收入(本期投资收益=本期应计利息-本期应摊销的溢价)。而折价购入的债券在折价摊销时应借记“长期投资———债券投资”科目,该期的投资收益大于本期应计利息收入(本期投资收益=本期应计利息+本期应摊销的折价)。
(四)审查未到期转让的债券核算是否正确
企业购入的债券,有的一直持有到债券规定的兑付期限才收回债券的本金和利息;有的因为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能在债券未到期之前提前变现。如在金融市场卖出企业的国库券或贴现等,因未到券面规定的兑付期限,提前转让的债券肯定要损失一部分利息。审计时应注意损失这部分利息与国家金融市场公布的贴现率和各种债券的买入价格是否一致。对于出现差错的应查明原因,以防止有关人员在提前兑付债券时吃利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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