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私属”与“客”之比较_战国论文

春秋“私徒属”与战国“宾客”之比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宾客论文,战国论文,春秋论文,私徒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25;K2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2435(2004)04-0421-06

私徒属是春秋时期广泛存在的社会群体。何兹全先生在《中国古代社会》一书中最早提出了这一概念。他说,西周春秋时期,贵族显贵家族下面团聚着他们的族人,除去同族成员以外,在这些大小贵族的身边还团聚着一群依附于他们的人口,他们被称作人鬲、臣、隶、私属、私徒,西周一般称为人鬲、臣、隶,春秋称为私属、私徒、徒。并指出,《左传》里关于贵族的私徒属的记载是非常多的,有时被称为徒、属、属徒、私属等,他们可以概括为私徒属。[1](P49-51)战国时各国王侯贵族身边也团聚着一批依附人口,史书中多称作客、食客、舍人、门下等,可统称为“宾客”。本文拟对春秋“私徒属”与战国“宾客”进行考察,比较其异同,探究其发展变化的根源。

春秋时期是贵族世袭的社会,贵族的显赫不仅表现在身为公卿,执掌朝政,更重要的是他们拥有自己的臣民,私徒属即是贵族的私有领民。所谓私有,是与公有、国有相对而言的,在西周封建制下,公有、私有首先是一个政治的概念。国君代表国和公,广义上,则如《左传》昭公七年楚芋尹无宇所言“封略之内,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谁非君臣”,但实际上,国君能够直接控制的臣民是有限的。卿大夫代表家和私,他们为臣于君,但又拥有自己的采邑和领地,拥有自己的臣民。他们的属大夫称为家臣,他们的士兵称为私卒,这些家臣和私卒不在国君的直接掌握之中,既不同于公臣、官臣,也不同于国人。他们依附于其贵族主人,为主人竭忠效力,在春秋舞台上颇为活跃。延至战国,社会发生剧烈变动,兼并战争频繁,各国在救亡图存的现实面前纷纷变法求强,延揽人才,于是养士之风蔚然兴起。这些士人为主人谋划计策,奔走游说,举足轻重,所谓“六国之时,贤才之臣,入楚楚重,出齐齐轻,为赵赵完,畔魏魏伤”。[2](效力篇)养士者既有各国国君,也有各国贵族卿相。所养之士也称门人、舍人、食客或宾客。私徒属与宾客都依附于贵族主人,通过为主人效力而间接对政治生活发生影响。但是随着社会的变迁,战国的宾客与春秋的私徒属在许多方面已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些变化大致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

一、忠的观念的变化

春秋时代贵族的的私徒属,是非常讲究为主人尽忠的。私徒属中的上层,如家臣,武士,在投身贵族主人的时候,就要行一种“策名委质”之礼。策名,就是将名字书写于策上,这又“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春秋时人们从仕,要将自己的名字书写于策而献之于自己所依附的贵族;一是,将自己的名字书写于要依附的贵族之策。不管如何,经过‘策名’之后,从仕者的名字就已经在某位贵族所掌握的策上。这种‘策’,实即载书之类,其上不仅要书写依附者的名字,而且要写明如何尽忠于主人,以及所保证做到的若干事项。在山西省侯马所出土的春秋后期晋国的载书里,就有在18个坑位中出土的委质类的载书多件。这类载书里皆有某某人‘自质于君所’的词语书写于载书最显著的开头位置。这类载书不是贵族对于前来依附者的册命,而是依附者对于主人的效忠言辞。载书里因为首载宣誓效忠者的名字,所以便称为‘策名’。”[3](P595)关于委质,前人解释不尽相同,晁福林先生则认为,“‘委质’为臣的时候,所送的礼物称为‘贽’,亦即‘质’。质与贽相通。但是委质者通过赠送礼物所要表达的意思则是把自己托付给主人,至死而不渝。在委质时,委质者以屈膝委身体于地的方式,来表示自己对于主人的忠诚。总之,‘委质’的质,既指所送之贽,亦指自己的身体乃至生命。”[3](P595-596)可见,忠于主人是私徒属最显著的一个特点。《孟子·滕文公下》载,孟子谓孔丘“出疆必载质”,车上所载的“质”,就是觐见时所献的礼物。《左传》哀公十一年载“疾臣向魋,纳美珠焉”,即是以“美珠”作为“质”。策名委质之后,即为人臣,一旦为臣,则必需实践自己策名委质时的誓言,对主人忠贞不二,为主人奔走效力,直至赴汤蹈火,牺牲生命。《国语·晋语九》载夙沙釐的一段话:

臣闻之:委质为臣,无有二心。委质而策死,古之法也。君有烈名,臣无叛质。

《左传》僖公二十三年狐突对晋怀公也有类似的话:

子之能仕,父教之忠,古之制也。策名委质,贰乃辟也。今臣之子,名在重耳,有年数矣。若又召之,教之贰也。父教子贰,何以事君?

《晋语八》载栾氏之臣辛俞之言:

臣闻之曰:“三世事家,君主;再世以下,主之。”事君以死,事主以勤,君之明令也,自臣之祖,以无大援于晋国,世隶于栾氏,于今三世矣,臣故不敢不君。

这几个人的话表明,委质为臣则须以死事君,忠的思想和观念是十分普遍的。在私徒属看来,忠于主人,就不能有私心,不能以私害公,要全心全意按主人的意志办事,与主人同生死,共患难,在必要的时候甚至不惜为主人赴汤蹈火,牺牲生命。《左传》中关于私徒属忠于主人的记载数不胜数,如:

文公六年:贾季奔狄。宣子使臾骈送其孥。夷之搜,贾季戮臾骈,臾骈之人欲尽杀贾季以报焉。臾骈曰:“不可。吾闻《前志》有之曰:‘敌惠敌怨,不在后嗣,忠之道也。’夫子礼于贾季,我以其宠报私怨,无乃不可乎?介人之宠,非勇也。损怨益仇,非知也。以私害公,非忠也。释此三者,何以事夫子?”尽具其孥与其器用财贿,亲帅捍之,送致诸竟。

臾骈为宣子私属而与贾季有仇,但当宣子要他护送贾季出境时,他却将私怨放在一边,尽心尽力按照主人的吩咐去做,并且认为只有这样,才算是忠于主人。再如:

定公十四年:安于曰:“我死而晋国宁,赵氏定,将焉用生?人谁不死,吾死莫矣。”乃缢而死。

董安于是赵氏家臣,危急时刻,为了主人的利益而甘愿自杀,以死效忠。

战国时的宾客对于主人,有些犹有春秋遗风。如魏公子信陵君窃符救赵出发时,宾客侯赢因年老不能从行,即对公子说:“臣宜从,老不能。请数公子行日,以至晋鄙军之日,北向自刭,以送公子。”“公子与侯生决,至军,侯生果北向自刭。”[4](魏公子列传)侯赢以死来表示尽忠主人的做法,是与春秋之风一脉相承的。不过,战国时这种尽忠主人乃至以死相报的观念已逐渐变的越来越淡漠,更多的人都采取相机行事的态度,合则留,不合则去。孔子曾曰“士而怀居,不足以为士矣。”[5](宪问)至于战国时的宾客,则确实可谓士不怀居。《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载:

廉颇之免长平归也,失势之时,故客尽去。及复用为将,客又复至。廉颇曰:“客退矣!”客曰:“吁!君何见之晚也?夫天下以市道交,君有势,我则从君,君无势则去,此固其理也,有何怨乎?”

与廉颇有过同样感慨的还有孟尝君。《史记·孟尝君列传》载:

自齐王毁废孟尝君,诸客皆去。后召而复之,冯谖迎之。未到,孟尝君太息叹曰:“文常好客,遇客无所敢失,食客三千有余人,先生所知也。客见文一日废,皆背文而去,莫顾文者。今赖先生得复其位,客亦有何面目复见文乎?如复见文者,必唾其面而大辱之。”冯谖结辔下拜。孟尝君下车接之,曰:“先生为客谢乎?”冯谖曰:“非为客谢也,为君之言失。夫物有必至,事有固然,君知之乎?”孟尝君曰:“愚不知所谓也。”曰:“生者必有死,物之必至也;富贵多士,贫贱寡友,事之固然也。君独不见夫趣市朝者乎?明旦,侧肩争门而入;日暮之后,过市朝者掉臂而不顾。非好朝而恶暮,所期物忘其中。今君失位,宾客皆去,不足以怨士而徒绝宾客之路。原君遇客如故。”

宾客来去,只以主人是否“有势”为准则。主人得势,则趋之若骛;主人有难,则可弃之不顾,一走了之。所谓富贵多士,贫贱寡友,战国时已成事之固然。廉颇之客振振有辞,无丝毫愧疚之意,冯谖自己虽是忠于主人的,却也认为孟尝君失位时宾客皆去是在情理之中的,不应该因此而抱怨。由此可以看出,战国时,忠于主人者虽不乏其人,但忠的观念已经受到极大挑战,越来越多的宾客不再与主人同甘苦,共患难,这与春秋时私徒属为主人扶危济困、舍生忘死的情形大异其趣。

二、依附方式的变化

春秋时私徒属和贵族主人的关系是一种主从或君臣关系,因此他们称其主人为“君”或“主”。既是君臣关系,为臣于主人也叫“仕”,如狐突之子狐毛、狐偃跟从公子重耳,是重耳的私臣,而狐突却说“子之能仕,父教之忠”,可见即使不是出仕于国君,也同样可称为出仕。服事主人也可以称“隶”、“宦”,如定公九年鲍文子说自己“尝为隶于施氏矣”,定公四年也有“金初宦于子期氏”的记载。私徒属策名委质,仕于主人,相应地,主人委之以职掌,如《左传》所载:

成公十七年:初,鲍国去鲍氏而来为施孝叔臣。施氏卜宰,匡句须吉。施氏之宰有百室之邑。与匡句须邑,使为宰,以让鲍国而致邑焉。施孝叔曰:“子实吉。”对曰:“能与忠良,吉孰大焉!”鲍国相施氏忠,故齐人取以为鲍氏后。

襄公二十三年:季氏以公鉏为马正。

昭公元年:叔孙归,曾夭御季孙以劳之。

昭公七年:谢息为孟孙守。

上例中,鲍国为施氏宰,公鉏为季氏马正,曾夭为季孙御,谢息为孟孙邑守,他们都有一定的职掌,负责贵族家中的各种具体事物,以自己的才能技艺为主人服务。同时,他们也从主人那里获得俸禄,作为自己的衣食之资。如哀公十五年子路言“食焉,不辟其难”,“利其禄,必救其患”,可以证明私徒属是食禄于主人的。禄的形式一般是“邑”,如上例中“施氏之宰有百室之邑”,襄公二十九年“公治致其邑于季氏,而终不入焉”,说明邑即是他们所食之禄。主人之邑不足以赐给属下时,甚至不惜发动战争去抢夺,如哀公九年载:“郑武子賸之嬖许瑕求邑,无以与之,请外取,许之,故围宋雍丘。”

春秋时贵族私徒属中的上层如家臣等,因为有邑作为俸禄,因此有着自己相对独立的经济地位,战国时的宾客则不同,他们在战国时代的社会大变动中,往往穷困潦倒,衣食不足,如《史记》称范睢“家贫无以自资”,虞卿“蹑蹻檐簦,说赵孝成王”,冯谖也“蹑蹻”而见孟尝君,并声明自己“以贫身归於君”。蹻是一种草鞋,大概是穷人常穿的。这些宾客穷到了不能自存的地步,投身主人以为宾客的时候,就有着很大的寄食成分。因此,主人养士,首先就得提供衣食。养客之风,滥觞于春秋。《国语·齐语》中管仲曾建议桓公“为游士八十人,奉之以车马、衣裘,多其资币,使周游于四方,以号召天下之贤士”。齐桓公有没有这样做不得而知,但从《左传》记载来看,春秋时贵族们招贤养士已不在少数。如:

文公十四年:(齐)公子商人骤施于国,而多聚士,尽其家,货于公有司以继之。

襄公二十一年:怀子好施,士多归之。

哀公十六年:吾闻胜也好复言,而求死士,殆有私乎!

春秋时这些聚于贵族门下的士,多为武士,他们虽依附于贵族,是贵族的私徒属,但又与私徒属中的家臣私卒不完全一样,他们是贵族用“施”的手段“求”来的,所受物质待遇相当优厚,平日也不一定有什么职掌差遣,但他们必须在主人认为适当的时候为主人效力直至赴死。因此他们被称为“死士”。

战国养客之风似乎与此一脉相承。战国四公子都以养士闻名。《史记·孟尝君列传》称孟尝君“舍业”厚待宾客,“以故倾天下之士。食客数千人。”《魏公子列传》称魏公子“致食客三千人”。《春申君列传》则称“春申君客三千余人。”宾客动辄数千人,而衣食一概仰仗于主人,故主人往往不得不竭资舍业以奉宾客,甚至造成主人经济上的巨大压力。孟尝君请冯谖往薛地收息时就曾诉苦说:“宾客不知文不肖,幸临文者三千余人,邑入不足以奉宾客,故出息钱于薛。薛岁不入,民颇不与其息。今客食恐不给,愿先生责之。”

当然,战国时的宾客,正如春秋时的私徒属一样,也是分等级的。不同等级的宾客,待遇也是不一样的。最显著的例子如《史记·孟尝君列传》载食客冯谖刚投靠时:

孟尝君置传舍十日,孟尝君问传舍长曰:“客何所为?”答曰:“冯先生甚贫,犹有一剑耳,又蒯缑。弹其剑而歌曰‘长铗归来乎,食无鱼’。”孟尝君迁之幸舍,食有鱼矣。五日,又问传舍长。答曰:“客复弹剑而歌曰‘长铗归来乎,出无舆’。”孟尝君迁之代舍,出入乘舆车矣。五日,孟尝君复问传舍长。舍长答曰:“先生又尝弹剑而歌曰‘长铗归来乎,无以为家’。”孟尝君不悦。

《索隐》称“传舍、幸舍及代舍,并当上、中、下三等之客所舍之名耳”。不光住舍分三等,饮食也随之有别,且服饰车舆都按级别而有不同,如春申君的“上客皆蹑珠履以见赵使”,上客穿的鞋是“珠履”,与穷人的草鞋当然不可同日而语。主人对上宾可能较重视,下客则仅备员而已,平原君之客毛遂处门下三年而不为平原君所知,即是例证。宾客因仰食主人,主人并不予以具体职掌,也无俸禄可言,有事则差遣,无事即闲处。这种食于主人的情况与春秋时私徒属仕于主人的情形也是颇为不同的。

三、服事主人的最终目标不同

春秋时卿大夫由贵族世袭,一般士庶人无由进入卿大夫的行列,因此,不论是地位下降的贵族,还是因缘上升的庶人,他们出仕于某贵族的最高目标,便是兢兢业业、克尽职守,从而求得主人的赏识,为主人尽忠。对于贵族的私徒属来讲,他们的主人就是他们的君,主人的主人——国君与他们并不相干。他们只知有家,不知有国;只能忠于主人,不需忠于国君;只能为其主人谋事,而不能参与国事。如《左传》载:

昭公十四年:(南蒯)遂奔齐。侍饮酒于景公。公曰:“叛夫!”对曰:“臣欲张公室也。”子韩皙曰:“家臣而欲张公室,罪莫大焉。”

昭公二十五年:叔孙氏之司马戾言于其众曰:“若之何?”莫对。又曰:“我,家臣也,不敢知国。凡有季氏与无,于我孰利?”皆曰:“无季氏,是无叔孙氏也。”戾曰:“然则救诸!”帅徒以往,陷西北隅以入。公徒释甲执冰而踞,遂逐之。

南蒯为季氏家臣而欲叛季氏以奉鲁君,因此遭到齐大夫子韩皙的斥责,称其“家臣而欲张公室,罪莫大焉”,连身为公室代表的齐景公也并不因南蒯志在张公室而对其有所褒奖,仍呼之为“叛夫”。足见家臣是不能越过其职责范围而图谋公室之事的,这在当时是人所共识。鲁昭公伐季氏,叔孙氏前往援救,事关昭公与季氏存亡,实为鲁国国家大事,而叔孙氏的司马戾仍然以是否有利于其主叔孙氏来号召其众,并且声明“我,家臣也,不敢知国”。

战国宾客则不然,他们寄食于贵族门下,目标却是出将入相,显身扬名,为宾客只是他们的过渡手段。如《史记》称范睢“欲事魏王,家贫无以自资,乃先事魏中大夫须贾”。蔡泽也是“将见昭王,使人宣言以感怒应侯”,博得应侯好感后,成为应侯的上客。后来经过应侯的推荐,最终为相于秦昭王。战国时许多颇有影响的人物,都曾有过类似范睢、蔡泽的经历。如“李斯乃求为秦相文信侯吕不韦舍人,不韦贤之,任以为郎。”“蔺相如者,赵人也,为赵宦者令缪贤舍人。”等等。战国是贵族开始没落,贤士开始上升的时代,各国激烈的竞争兼并,给才能之士提供了展现才华的历史舞台,但并不是每一个身怀绝技,自信能济世救民的贤才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舞台。此时的社会还没有形成进贤的制度化渠道,贵族们尽管已不能胜任角色,但凭着历史的惯性仍居于舞台的入口。缺乏贵族血统的各色贤才,只能以宾客的身份积聚在贵族们周围,争取上台的机会,等待脱颖而出,实现自己的抱负。战国时期,追求富贵荣显已蔚为风气。苏秦的例子即具有代表性。苏秦初为游士,大困而归,遭到兄弟嫂妹妻妾的嘲笑,发愤要博取尊荣。后来苏秦果然并相六国,“车骑辎重,诸侯各发使送之甚众,拟于王者。周显王闻之恐惧,除道,使人郊劳。苏秦之昆弟妻嫂侧目不敢仰视,俯伏侍取食。苏秦笑谓其嫂曰:‘何前倨而后恭也?’嫂委地蒲服,以面掩地而谢曰:‘见季子位高金多也。’”苏秦的嫂子前倨后恭,道出了战国的人情世风,所谓“富贵则亲戚畏惧之,贫贱则轻易之”。然而,此时能使人富贵的,已不再是贵族主人,而是各国的国君。贵族早在春秋中后期就已经开始衰落了。《左传》昭公三年叔向曾说“栾、卻、胥、原、狐、续、庆、伯,降在皂隶。”又说“肸之宗十一族,唯羊舌氏在。”昭公三十二年史墨对赵简子说“三后之姓于今为庶,主所知也”,都是在描述贵族衰败沦落的情况。贵族自身存亡不保,也就很难再有实力保有自己的私属,延至战国,贵族们的实力则更是削弱,孟尝君因财力不支,难以继续宦养宾客,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与贵族不断衰落的情形相反,各国国君在战国时都逐渐取得了对于贵族的胜利,而且与春秋时极为不同的是,国君们也都开始礼贤下士,并浸染成气。其中最有名的当数魏文侯。《史记·魏世家》称:

文侯受子夏经艺,客段干木,过其闾,未尝不轼也。秦尝欲伐魏,或曰:“魏君贤人是礼,国人称仁,上下和合,未可图也。”文侯由此得誉于诸侯。

国君礼贤之风一开,使得身怀技艺而又不甘贫贱的士人有了新的、更好的选择。比起已经没落的贵族,国君在权势、财富两方面都有着绝对优势。如虞卿见赵王,“一见,赐黄金百镒,白璧一双;再见,为赵上卿。”比起孟尝君的捉襟见肘,气派要大多了。魏文侯曾非常坦率地说:“段干木光于德,寡人光于势;段干木富于义,寡人富于财。”[6](修务训)财和势,确实是国君们拥有的最大优势。正因为此,士人往往投身国君,成为国君的官臣,并逐渐在新的官僚体系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春秋私徒属至战国宾客的转变,实际上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春秋战国之际政治、社会的变迁。西周建国,以封建、宗法为本,由于政治上之层层封建,便出现了最初的政治及人身依附关系,诸侯依附于天子,大夫依附于诸侯,家臣依附于大夫,即所谓“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这种依附,主要是政治上的臣属,经济的依附远不是最重要的。此时的国家,仍“建立在普遍存在的氏族之上”,“各国诸侯,虽然是一国之君,但他统治的根基所在是其自身的宗族。”[3](P17)家之于国,犹诸侯之于王,都是相对独立的。国君虽然已是“国”的当然代表,却不能代表国内的各贵族之“家”。卿大夫各有采邑及其家臣武士,自成实体。依附于他们的私徒属,对于国君并无任何义务。国君只能控制他的官臣——卿大夫和国人,对于卿大夫们领有的私徒属却鞭长莫及。

不过,贵族之家与国君之国的平衡逐渐被打破,贵族的势力在不断削弱,国君的实力则在不断增强,这种趋势在春秋晚期已初见端倪。卿大夫集团的削弱,使原来隶属他们名下的土地人口不断地充公,变为国君直接控制的领民和土地,国君的力量在不断加强。春秋后期卿大夫纷纷致邑、辞邑,即已透露出公室式微后真正的君权已开始崛起的信息。如:

襄公二十二年:郑公孙黑肱有疾,归邑于公,召室老、宗人立段,而使黜官、薄祭。祭以特羊,殷以少牢。足以共祀,尽归其余邑,曰:“吾闻之,生于乱世,贵而能贫,民无求焉,可以后亡。敬共事君与二三子。生在敬戒,不在富也。”

襄公二十七年:公与免余邑六十,辞曰:“唯卿备百邑,臣六十矣。下有上禄,乱也。臣弗敢闻。且宁子唯多邑,故死,臣惧死之速及也。”

在人人欲富的时代,这些大夫们却或辞邑不受,或归邑于君,这并不表明他们真的安贫乐道,而是审时度势,明白既“生于乱世”,则以保全自己为上。在卿大夫们日益激烈的角逐中,富而多邑已成了招亡致死的祸阶。这时候,只有国君才能坦然地拥有一切。贵族即便当权,也需借国君的名义才可能最终保有一切。公室衰微,然而新的、强有力的君权在酝酿,在崛起。以家辅国的贵族政治模式在向以国君为核心的官僚政治模式转变,国君的吸引力一天天增强。三家分晋,田氏代齐,从表面看固然是贵族的胜利,但这种胜利,并未巩固贵族的权利,而是强化了新的国君的权力,本质上是新的国君的胜利。战国时活跃于各国国君贵族门下的宾客正可视为过渡时期的特有现象,他们上承私徒属,下接编户齐民,因此具有混然的性格。而春秋时还不在国君控制下的私徒属,战国时则随着君主集权的确立,被国家所吸附从而趋于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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