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销售折扣的税收筹划_纳税筹划论文

企业销售折扣的税收筹划_纳税筹划论文

企业销售中有关折扣的纳税筹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纳税筹划论文,折扣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当今大多数商品出现“买方”市场的条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很多企业为了达到促销的目的,在销售活动中,往往采取多种多样的销售方式。不同的销售方式下,销售者取得的销售额会有所不同。对不同销售方式如何确定其计征增值税的销售额,既是企业关心的问题,也是税法必须明确规定的事情。本文在此特针对企业销售活动中有关折扣的纳税筹划问题进行了分析。

一、企业销售活动中折扣的种类

在企业的销售业务中,对折扣的划分有很多种,如:实物折扣、价格折扣、现金折返、折价赠券、常客回报等等,但在《税法》中对折扣的划分与企业的划分有所不同,一般有以下四种:即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实物折扣和现金折返。商业折扣也称为折扣销售,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如购买10件,销售价格折扣10%,购买50件,折扣15%等。现金折扣也称为销售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后,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而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待,如:10天内付款,货款给予2%的折扣;20天内付款,货款给予1%的折扣;30天内付款不给予折扣。实物折扣是指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赠送给特定购货方的一种促销措施,如某顾客购买牙膏的同时赠送一支牙刷等等。现金折返是指顾客在购买了商品或应税劳务后,按照顾客所支付款项的一定比例返还部分现金给顾客的一种促销方法,如某顾客购买了一台空调后,按照空调销售价款的5%返还现金给顾客。

二、企业在销售活动中不同折扣对销售额的影响

企业在销售活动中针对不同的折扣,其会计处理也不同:对于商业折扣,不论其发票如何开具,一般均作为企业当期销售额的减少;对于现金折扣,一般在发生时作为当期的财务费用处理;对于实物折扣,一般不进行账务处理,即使处理也是计入期间费用,绝对不会作为一种收入处理;对于现金折返,企业一般是冲减当期的销售收入。而税法在这几方面则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商业折扣,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对于现金折扣,由于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税法规定一律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对于实物折扣,该实物款额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应按照增值税条例“视同销售货物”中的“赠送他人”计算征收增值税;对于现金折返,由于其相当于一种购货回扣,且发生在销货之后,因此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应按照全部销售额计算征收增值税。

三、企业在销售活动中不同折扣对纳税额的影响

当企业的会计处理与税法的规定不一致时,应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税款。因此,对销售活动中的有关折扣问题,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我们必须以税法为依据。但我们在销售业务发生之前可以进行纳税筹划,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现举例说明如下:

例:某百货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购进货物一批,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利润率为50%,销售价格均含税,成本均不含税。本月为了促销,拟采用折扣销售方式,现有四种不同的折扣方案:

方案一:顾客购买货物价值满300元的,按7折出售(折扣额与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

方案二:顾客购买货物价值满300元的,赠送含税计值为90元的商品(成本为60元,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方案三:顾客购买货物价值满300元的,返还现金90元;

方案四:顾客赊购货物价值满300元的,在10天内付款,给予2%的折扣,在30天内付款不给予折扣(若消费者选择该方案的话,假设一般在10天内付款)。

现有一消费者购货价值为300元,则百货公司选择哪种方案最为有利?

现分析如下:

1.若消费者选择第一种方案,该百货公司应纳增值税额为:

300×70%÷(1+17%)×17%-300×(1-50%)×17%=5.01(元)

2.若消费者选择第二种方案,该百货公司应纳增值税额为:

(300+90)÷(1+17%)×17%-300×(1-50%)×17%-60×175=20.97(元)

3.若消费者选择第三种方案,该百货公司应纳增值税额为:

300÷(1+17%)×17%-300×(1-50%)×17%=18.09(元)

4.若消费者选择第四种方案,并假定该消费者选择

在第9天付款,则消费者享受的现金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该百货公司应纳增值税额与第三种方案的计算结果相同,即为18.09元。

四、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顾客购买同样价值的商品,由于企业采取的折扣方式不同,企业缴纳的税款相差很大。方案一的应纳税额最少,只有5.01元;方案二的应纳税额最多,达20.97元,两者相差15.96元,后者是前者的4倍多。所以,企业在进行商品销售之前,应当全面权衡,综合筹划,选择最有利的折扣方式,这样才能降低纳税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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