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荣 朱静
(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 江苏 徐州 221000)
【摘要】目的:通过点评医院门诊西药房的不合格处方,分析其不合格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方法:逐月随机抽取本院2017年2月—2018年2月门诊西药房处方1200张,对不合格处方进行原因分析,并讨论相关改进措施。结果:不合格处方54张(4.5%),不合格原因主要是由于书写不规范、处方不适宜以及超常处方,其中书写不规范占最大比例,共有32张(59.26%);其次是处方不适宜共有21张(38.89%);超常处方有1张(1.85%)。结论:经点评门诊西药房不合格处方,分析不合格原因有利于尽快找到合适改进措施,规范临床用药。
【关键词】西药房;不合格处方;点评分析;措施改进
【中图分类号】R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8)28-0370-02
处方是医院医师为患者开展治疗时给出的医疗文书,可反映医院医疗水平,若处方存在不合理的情况很可能降低临床疗效,增加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甚至有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1]。由此可见,应对西药房处方加强管理力度,确保我院医师处方的规范性,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为进一步分析我院门诊西药房不合理处方,搜集1200张本院门诊西药房处方作为点评对象,详细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搜集2017年2月—2018年2月期间我院门诊西药房处方,排除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处方,每月随机抽取100张,共计1200张作为研究对象。
1.2 方法
将《医疗机构处方点评管理规范》、《处方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药品说明书作为参考依据,对随机抽取的门诊西药房处方1200张进行点评,点评内容包括如下:(1)处方不规范,例如出现处方前记、正文或后记内容不全的现象,药物规格、单位等登记错误等。(2)不适宜处方,指的是药物用法用量不适宜或存在重复给药的情况等。(3)超常处方,无相关适应症盲目给药,未出示超出药物说明书等。
1.3 评价指标
分析不合格处方原因及其所占百分比,并提出改进措施。
2.结果
2.1 处方不合理情况分析
1200张处方点评中发现不合格处方54张(4.5%),各类别具体占比参见表1。
3.讨论
3.1 不合格处方原因分析
3.1.1临床诊断书写不完全 临床诊断书写不完全占多数,如临床诊断为“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医师处方为利培酮、益肝灵液体胶囊,其中益肝灵为保肝药,用于急慢性肝炎,但临床诊断缺乏肝功能异常诊断;临床诊断为“抑郁症”,医师处方为帕罗西汀、缬沙坦,其中缬沙坦为降压药,临床诊断缺少高血压诊断;还有临床诊断为“精神障碍”,医师处方为喹硫平、苯扎贝特,缺少高血脂诊断,医师开处方时,稍加留意补充第二诊断便会提高处方合格率。
3.1.2适应症不适宜 如临床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医师处方为盐酸文拉法辛,盐酸文拉法辛为抗抑郁药,虽然可以和抗精神病药物联用来治疗精神分裂症的抑郁状态,但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单用盐酸文拉法辛是不适宜的。
3.1.3遴选药物不适宜 临床诊断为“焦虑症”,处方为盐酸丁螺环酮,患者年龄13岁,丁螺环酮禁用于16岁以下儿童,应调换其他适宜药物。临床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伴老年痴呆”,处方为奥氮平,老年痴呆型精神病患者服用非典型抗精神病药,与安慰剂组相比,可明显提高死亡危险性。奥氮平未获准用于治疗痴呆相关性精神病患者,应调换其他适宜药物。
3.1.4用法用量不适宜 临床诊断为抑郁症,患者年龄70岁,处方为草酸艾司西酞普兰5mg*40片10mg,一日二次,65岁以上的老年患者,草酸艾司西酞普兰推荐以常规起始剂量的半量5mg开始治疗,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0mg,建议调整草酸艾司西酞普兰剂量至合理范围。
3.1.5联合用药不合理 临床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处方为齐拉西酮、奋乃静,齐拉西酮和奋乃静具有相加的QT间期延长作用,合用时,可增加心脏毒性的风险,应避免联用。临床诊断为睡眠障碍,医师处方为劳拉西泮、阿普唑仑,两种苯二氮卓类镇静催眠药长期大剂量联合使用,容易发生药物依赖有成瘾性,两药应交替使用,并在处方上注明。
3.1.6超常处方 无正当理由给同一患者开具两种以上的药理相同的药物,如诊断为“抑郁症”,处方为盐酸氟伏沙明、盐酸氟西汀,两种药物都为选择性 5-HT 再摄取抑制剂,药理作用相同,联合使用只会增加不良反应,还会增加病人经济负担,应当引起重视。
3.2 不合格处方改进措施
(1)医院信息科完善电子处方系统,增加适应症、禁忌症等药品基础信息供医师开方时参考:现阶段我院医师每日接诊量大,患者情况复杂,药品信息量大,又普遍存在跨科室用药情况,很难确保每一张处方正确规范,增加药品基础信息能提高医师处方合格率。(2)引入处方前置审核系统,充分发挥药师在合理用药方面的作用:目前所有处方均应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划价收费和调配环节,药师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由药师负责对医师处方进行前置审核,药师发现不合理处方后,由系统返回医师进行修改,确保每位上岗药师均熟练审核系统流程,使得处方合格率大幅提升,同时医生的执业风险得到降低。(3)定期予以门诊处方开展点评:临床药师需定期点评处方,且要求其具备一定的点评能力,若发现不合格处方,详细登记处方不规范之处,将之整理成册,供药房人员学习,避免药师审方时遗漏此类错误。(4)鼓励年轻医师不断学习,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医院应为医师提供门诊合理用药培训,增加医师知识储备量,掌握更多药学知识,并熟悉各类药物适应症、用法用量、联合应用效果等基本知识,确保患者得到有效合格的处方[3]。(5)加强门诊药师审方能力:定期对门诊药师开展审方培训,提高其审方能力,成立审方质检小组,严格控制审方失误率[4]。
综上所述,予以门诊西药房处方进行点评,分析不合格处方原因,并根据原因制定应对改进措施,减少西药房不合格处方的出现,对促进门诊西药房合理用药,维护医院声誉具有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陆东裕.医院门诊西药房的不合格处方点评情况分析与原因调查[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6,16(A0):259+270.
[2]杨丽珠,廖献彩.药师开展处方审核的现状及对策[J].中国医院用药评价与分析,2015,15(12):1686-1688.
[3]谢婷婷,薛丽丽,苏艳,等.医院门诊药房药品服务部处方点评结果分析[J].中国药业,2014,21(23):79-81.
[4]张冬艳.某医院门诊西药处方合理用药干预前后调查[J].解放军预防医学杂志,2016,34(02):229-230.
论文作者:刘荣,朱静
论文发表刊物:《医药前沿》2018年2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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