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公民政治参与,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民论文,政治论文,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0;D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08)08-0009-07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但在现实中,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这一本质和核心只有通过公民广泛的政治参与实践才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因此,深入探讨公民政治参与问题,对更好地贯彻与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速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步伐,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一、公民政治参与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地位与作用
政治参与(political participation)又称参与政治,是现代西方政治学率先提出的一个重要术语,是指公民自愿地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参与政治生活的行为,即普通公民在政治生活中运用和行使公民权利来对政治决策施加影响的合法行为。它是当代民主国家社会政治生活的重要标志之一。在我国,公民政治参与,主要是指公民广泛参与国家各个层面的政治生活,充分表达公民个体或群体的政治意愿和利益诉求并影响公共政策的制订与执行的过程。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民主政治发展中的一种常见行为,具有合法性和自主性的特征:一方面,公民政治参与是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管理国家和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并影响政策的政治行为,其目的在于使党和政府的政策能够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另一方面,它是以公民对现行的政治体系的认同和归属为前提而积极主动地参与政治的行为。公民的这种政治行为,是现代社会经济、政治活动的一个重要特征。一个国家民主政治的水平和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民参与的水平和程度。因此,政治参与是衡量政治民主的标志之一。
“区分现代化国家和传统国家最主要的标志是人民通过大规模的政治组合参与政治并受到政治的影响。”① 可以说,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过程,就是公民参与政治的深度、广度不断扩大以及参与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社会主义民主优越性的体现之一,就是有着广泛、充分和有效的公民政治参与。这种公民参与,不仅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内容,而且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途径。对此,马克思、恩格斯在19世纪中期就曾经说过,在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应该建立起“通过人民自己实行的人民管理制”。列宁早在苏维埃政权建立以前就认为,“政治就是参与国家事务,给国家定方向,确定国家活动的方式、任务和内容”②。苏维埃政权建立以后,列宁则进一步明确指出,必须普遍吸引所有的劳动者来管理国家,“逐步地吸引全体人民参加苏维埃组织的工作(在服从劳动组织的条件下)并担负管理国家的职务”③。在现代中国,特别是进入新时期以后,我们党遵循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始终不渝地把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作为不断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善与发展的有效途径,并把“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作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与要求。邓小平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就明确表示:要“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保证全体人民真正享有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国家,特别是管理基层地方政府和各项企事业的权力”④。江泽民也明确指出:“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⑤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又进一步提出:“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⑥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政治参与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中所处的重要地位。从根本上说,这种地位是由社会主义政治的本质及公民政治参与的作用决定的。即社会主义政治从本质上看是广大人民的事业,因此,只有广大公民的积极参与,才能体现人民当家作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公民政治参与的最大政治意义,就在于能使国家政治体系的运作避免或减少对‘公意’(general will)的可能的偏离。”⑦ 尽管这一减少有时是有限的,但它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不仅表现在对民主制度完善的促进以及民主运作文明的形成上,而且还表现在对现代社会民主政治尤其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推动上。
(一)现代社会民主政治的发展,离不开公民广泛的政治参与。我们知道,建立在农业社会自然经济基础和专制政治制度基础之上的传统政治,是不需要和不允许公民参与其中的。作为被统治的公民的政治状况,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也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这种权力保护他们不受其他阶级的侵犯,并从上面赐给雨水和阳光。所以,归根到底小农的政治影响表现为行政权力支配社会。”⑧“人民普遍接受这一看法,即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主要政治差别,在于政治参与的规模和程度。在较富裕和较工业化、城市化的复杂社会里,更多的人以多于他们在欠发达的、农业的、农村的、更为原始的经济和社会体系下的拥有的方式,卷入政治中去。”⑨ 这就是说,一方面,由传统社会的政治向现代社会的政治转变,需要公民广泛的政治参与的推动;另一方面,现代社会的政治发展同样离不开公民广泛的政治参与这一基本要求。正如研究比较政治和政治发展的学者所普遍认为的,传统政治与现代政治的基本区别是:前者一般没有人民的政治参与,后者有广泛的人民政治参与。因为公民权利的存在、“主权在民”原则的贯彻、人权精神的确立等现代民主政治的核心内容,只有通过公民广泛的政治参与才能实现。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及其在现代的发展,不但具有其自身的特征,而且同样也具有公民参与诉求的内在逻辑。这就是说,在本质上,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在这种性质的国家里,民主政治正是以容纳比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政治更为广泛的公民政治参与为基础的。因此,这种公民政治参与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的一个重要特征。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和发展趋势看,公民广泛的政治参与,不但是发展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而且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政治保障。
(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离不开公民普遍、积极、自主、有序的政治参与。公民政治参与既然是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化的表现,那么,它也必然随着社会主义自身的发展而不断强化自己的功能与效能。而追求普遍、积极、自主、有序的公民政治参与,不仅是民主国家的精神显示,更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所必须具有的重要推动力量。公民通过普遍、积极、自主、有序的政治参与,首先,能够防止和矫正我国政治权力行使主体在政治行为过程中出现的缺陷和过失,保证政治体系良性运行。因为任何政治权力主体政治行为的实施和贯彻,都必须获得社会的足够支持,而公民正是以政治参与的方式向政治系统输出信息,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要求,从而支持政治权力行使主体的正当行为,限制其不当行为的发生。不仅如此,公民政治参与还能使我国政治体系改善其自身的运行体制,矫正其内部存在的一些缺陷和弊端,使政治体系能够不断地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并逐步走上良性运行的轨道。其次,能够形成良好的社会主义政治文化氛围,促进我国公民形成民主意识和政治主体意识,增强公民的政治责任感。“公民通过政治参与提高了对政治体制的归属感。”⑩ 公民普遍、积极、自主、有序地参与政治,可以使他们成为具有政治自主性和自控性的个体,这是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支撑点,也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和基础。再次,能够集中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从而减少我国政治决策的失误,并使政治监督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历史与现实证明,只有在公民普遍、积极、自主、有序参与下作出的政治决策,才能充分地体现我国公民的政治利益要求,表达他们的政治意愿;才能保证我国政治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同时,公民只有对政治决策有了充分的了解和认识,才能主动支持其贯彻实施,从而保证政治的稳定性和有序性。“如果政治上的决定是在民主的气氛中作出的,即使与自己的意愿相反,也能够接受”(11),“如果某些成员拥有更多的机会表达自己的观点,他们的政策就更可能获得成功”(12)。国家各职能机关的权力的正常行使与运作,是以充分有效的监督和制衡保障制度为前提的,而公民参与的监督又是最行之有效的监督。总之,公民普遍、积极、自主、有序的政治参与,对培养公民的主体意识和政治认同感,完善现有领导干部的选用制度,减少政治决策中的失误,加强政治监督,克服权力腐败,开展政治动员,增强政治决策执行的效力,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一句话,对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目前制约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主要因素及其影响
公民政治参与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地位与作用,决定了扩大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改革开放30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与政治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已取得较大的成就,公民的政治观念和政治行为特征已发生深刻的变化,公民参与政治的技能和素质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尤其是历史使命感、社会责任感和国家主人翁意识逐步增强。这种提高与增强,不仅体现在思想理论的认识层面,更重要的还体现为其自觉的实际行为。如在这次汶川的抗震救灾中,我国公民热烈响应以胡锦涛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号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积极参与、解囊相助,力所能及地为灾区重建家园提供物质与精神上的支持。在这一过程中所迸发出来的前所未有的参与热情,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公民所具有的社会责任意识和政治参与热情。
一个国家公民对政治参与的认识与实践所达到的深度与广度,既受现实社会物质基础的制约,也受特定民族传统政治文化、公民素质的影响,同时还受一定社会政治制度的规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国目前公民政治参与,正是在上述各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制约公民政治参与的不利因素,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阻碍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进程。其主要表现为:
(一)社会物质条件的相对薄弱与不平衡,影响着公民政治参与水平与质量的提高。经济是一定社会的现实物质基础,它能制约公民政治参与的发展。对此,亨廷顿曾经说过:“高水平的政治参与总是与更高水平的发展相伴随,而且社会和经济更发达的社会,也趋向于赋予政治参与更高的价值。”(13) 离开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就不可能有政治参与的良好发展,也不可能有高度发达的民主政治。我国目前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方面,由历史造成的较低水平的生产力以及受其制约的教育科学文化状况,客观上限制了公民广泛地参与政治;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了广大公民政治参与水平存在着明显的地域性和结构性差异。这种不平衡主要反映在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的差异。这些差异投射到政治领域中就是: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的公民参与水平相对较高,而且参与的技能、质量也相对高于经济发展较差的地区;城市居民与农民,以及城市居民不同阶层间在参与水平上也存在着不小的差异。这种地域性和结构性差异阻碍着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整体性进展。其具体表现为:从量上看,经常性地参与政治的公民数量仍较少,参与政治的次数和频度也较低。从质上看,社会性或问题性参与居多,高层次的政治参与较少;动员性参与偏多,自主性参与较少;手段性参与多,目标性参与少。同时,因受制于经济发展状况,我国的教育事业发展滞后,大多数国民的文化素质无法适应政治参与的要求,普遍缺乏参与政治、管理国家政治生活所必须的知识和技能。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和维伯曾经说过:“正是那些受过教育的人,最有可能坚持参与的规范,而可能较少主张个人在其他共同体有积极参与的责任的,则是那些只受过小学教育或更低的人。”(14) 公民文化素质的低下、参与技能的缺乏,严重地影响着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二)公民政治参与主体意识的相对欠缺,影响着公民政治参与的健康发展。公民政治参与的主体意识,属于政治文化的范畴,是政治文明的内容之一。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不断地进行着分野和汇流,形成了以儒家政治思想为主线的政治文化传统,在深层次上成为封建政治的伦理纲常。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消极层面,使中国民众心理积淀成了“权威崇拜”、“清官思想”、“与世无争”等复杂的以小农意识为主体的政治意识和政治思想。这种政治意识和政治思想,至今还深刻地影响着人民的政治观念和政治行为,抑制着社会公共空间和公民的主体地位。正如王亚南先生所说:“中国人的思想活动,乃至他们的整个人生观都拘囚锢蔽在官僚政治所设定的樊笼中。”(15) 长期专制统治的结果是民众形成对政治权力的依附性、臣属性、顺从性,缺乏自主独立意识、民主政治意识以及公民权利观念和政治参与意识,而这些观念和意识的缺乏使民众不能主动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维护自己的利益。根据中国公民政治心理调研组提供的资料显示:我国公民缺乏自主参与意识,主要表现为仅仅把自己当作是国家和政府的附属物。同时,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公民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对政治的戒惧。调查显示:至今仍有43.11%的公民对“谈论政治我很谨慎”的观点表示赞同,还有相当数量的公民对“政治上的事还是少介入为妙”的观点持“同意”、“基本同意”、“我不反对”的态度。这说明,我国公民从整体上看待自己的公民角色的认知程度、政治意愿和利益的表达与实现的过程,认识普遍较低,公民政治认知、政治评价与政治参与行为之间不协调,政治能力感和政治效应感相对薄弱,尤其是在心灵深处还潜藏着不少保守和僵化的政治准则、政治情感等。这种公民现代政治文化缺失导致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公民主体意识的缺乏,而这反过来又造成了公民政治文化贫瘠的土壤。在这种情况下,也就很难形成像西方社会那样比较成熟的市民社会。在中国历史上,几乎没有规模化的公民政治参与,即使有也只是作为一种个体化的偶发现象而存在。经济社会的发展进入新的阶段以后,虽然我国公民对政治决策与领导过程及国家整体活动状况的认知度有所提高,但到目前为止,在不同的社会群体中,仍有相当部分的公民尚不知“政治参与”为何物,就更无须论及主体化地完成政治参与了。公民的“政治冷漠”现象屡见不鲜,这无疑会严重影响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特别是民主政治意识的良性发展。
(三)公民政治参与制度执行的不足以及单一的参与形式与渠道,影响着公民政治参与作用的发挥。现代民主制国家的公民政治参与是通过一整套健全的制度以及严格的执行来实现的。“所谓制度,是指稳定的,受尊重的和不断重视的行为模式。制度化是组织与程序获得价值和稳定性的过程。”“没有强有力的政治制度,社会便缺乏去确定和实现自己共同利益的手段。”(16) 我国在公民的政治参与上,虽然建立了诸如人民代表大会、各民主党派政治协商制度、基层群众自治、舆论、信访等一系列制度,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这些制度确实发挥了显著的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在落实这些制度的具体措施上和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不足。如选举走过场,党内外以及上下层之间缺乏较通畅的沟通和协调,基层群众民主自治结构不合理,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阻碍了公民有效进入国家政治生活的过程。此外,在有关制度化的认知方面也还不尽完备。如选举制度,我国宪法规定了年满18周岁的公民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长期以来,很多人不知道如何运用这项权利,有的甚至出现盲目从众心理。再如监督制度,社会监督制度健全与否,会直接影响到公民政治参与程度的高低,健全的监督制度可以为公民提供正常的组织和舆论渠道,是政治参与不可缺少的条件和途径,但在我们现有监督制度的执行中,却存在着刚性缺乏,弹性有余的不足,从而带来监督作用的弱化。另外,政治制度化的实施就是法律化,但由于我国的法制还不十分完备,结果导致了:一方面,公民个体的政治参与行为时常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另一方面,有些公民的政治参与形式经常违反现有的法律规范,由此引发了相当一部分的公民对政治生活的冷漠心态或政治参与的无序,一部分公民甚至还采取了一些非制度化的参与行为。如近几年来,农村少数失地农民以及城市个别房屋被拆迁户的居民非制度化参与不断增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除了以上所述的存在制度执行不足以外,还存在着参与形式与渠道上的单一现象。目前,我国政治参与的渠道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相对单一,即使是原有渠道,其发挥作用的空间既缺乏进一步的开发和提升,也没有被完全有效地利用起来,从而直接影响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进程。
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一步扩大公民政治参与的路径选择
从制约我国目前公民政治参与的因素及其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影响的分析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些制约因素的产生与存在,有着深刻的历史、文化、制度原因。托克维尔曾经非常明确地指出:“在规制人类社会的一切法规中,有一条法则似乎是最正确和最明晰的。这便是:要使人类打算文明下去或走向文明,那就要使结社的艺术随着身份平等的扩大而正比例地发展和完善。”(17) 当前,我国正处于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迈进、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在这一关键时期,我们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并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协调,就必须针对我国公民政治参与中存在的制约因素,深入探讨如何进一步扩大公民政治参与,从而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有更好的路径选择。
(一)坚持又好又快的发展理念,增强公民政治参与的社会物质基础。现代意义上的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公民的政治参与,是社会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因此,其发展程度往往受一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即当生产力水平发展到一定程度,人们赖以生存的物质生活条件得到基本满足和进一步改善以后,他们必然要求广泛参与社会的政治生活,以争取更好的生存环境。在这种情况下,公民政治参与的欲望就会日益强烈。“一般来说,极端的贫困使参与者愚昧无知,即使是广泛的参与,也不过是表面文章,民主必然失败。只有丰衣足食的人才有时间和精力去作一个热心公益的公民。”(18) 另外,经济发展还能促进教育的普及,为提高公民的政治素质和参政能力创造有利条件。为此,我们就要在坚持又好又快的发展理念的基础上,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生产力的发展,进一步促进经济增长,尤其是中西部地区以及广大农村地区的经济增长,消除贫困,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在此基础上,大力发展科学文化教育事业,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水平。各级有关部门要根据不同时期政治参与的内容与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经常对公民进行政治参与的教育与训练,使他们的政治认知能力与政治参与水平,即对基本政治理念的认知、理解,以及参与的技能和水平得到迅速的提高,潜移默化地培养公民对政治参与的情感与能力,化功利性、动员型的政治参与为自觉自愿的政治参与,真正把我国广大公民塑造成为既具有主体意识又具有独立精神,能充分而有效地参与到国家政治生活中来的“现代人”。
(二)发展现代公民政治文化,强化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主体意识。作为社会政治在人们心理层面反映的政治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流行的一套政治态度、信仰和感情”(19)。“政治文化构成政治系统成员的内在的心理倾向和主观意识,他们所接受和具备的政治文化指导和决定着他们的行为。”(20) 政治参与的实现有待于政治文化的发展。参与型政治文化是民主社会的文化背景,是扩大公民政治参与的软环境。它可以为公民的政治参与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能有效地激发公民政治参与的热情,培养公民的主体意识。所谓主体意识,也就是指公民个体明确意识到自己是主权权威的参与者和拥护者,是以国家主人的资格加入社会关系的,而从事政治管理的各级政府及其公职人员只是由公民以一定的方式选择出来的代表。公民不仅要服从政府的权威,还要监督政府对权力的行使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是否符合公众的利益和意志。为此,需要在彻底摒除传统政治文化的消极影响,努力形成参与型政治文化氛围的基础上,不断地对公民进行正确、适当的引导。在引导的实践中,一方面要使公民明确:鼓励积极政治参与并不是一种影响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无序参与,而是一种更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从而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康发展的有序参与。所谓有序参与,也就是指一般公民以合法的形式通过制度化的渠道有序地参与政治生活,从而影响政治决策。在此基础上,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公民政治文化发展与政治制度完善的关系,使之更清楚地了解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政治“国情”,在尊重政治现实的基础上,真正使公民政治参与的主体意识朝着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激发公民的参与热情,培养公民的参政意识,不断对广大公民进行民主、自由、平等、人权、法律等现代政治意识、政治思想的教育,引导他们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自由,塑造独立的政治人格。
(三)逐步实现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确保政治参与的程序化、规范化。一方面,要继续积极、稳步、深入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目前,我国的政治体制仍有尚需完善的地方。而就扩大和推进公民政治参与而言,首先是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保证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行其职能,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要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增强其吸纳能力,使新兴的利益群体通过共产党的组织表达其愿望、实现其民主权利。“政党的功能在于组织参与、综合不同利益、充当社会势力和政府之间的桥梁”(21),增强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作用,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其次是完善监督法制,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实行公平、公正原则,增强政治透明度;实行公开办事制度,有效约束各部门的违法乱纪行为,保证政令畅通,防止权力的滥用和损害公民的合法权利,使公民政治参与的权利得到法律和制度的保障。再次是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充分发挥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和自我服务等方面的功能。政治体制改革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公民政治参与也是一个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因此,在改革的过程中,必须从国情出发,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另一方面,要通过加强法制建设,使公民参与政治的权利确实受到法律的保障。对我们的党来说,必须始终要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对国家机关及领导者来说,必须要在法定的范围内,按照法定的程序行使权力。这样,才能把公民的利益表达和政治参与纳入既定的政治规则和法律程序的可控范围,从而保证政治参与的程序性、规范性与有效性。
(四)优化公民政治参与的民意表达意识,拓宽政治参与的利益表达渠道。传统的民意表达结构可分为政府性和舆论性两种。前者是公民对于各级政府机关的直接民意表达,后者是借助于社会舆论和大众传媒的间接民意表达。发展政府性民意表达结构,客观上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必须增加开放度、透明度以及增强与公众之间的亲和力,广泛开展政府和公众之间的平等协商与对话;优化舆论性民意表达结构,则需要在切实保障公民舆论自由的基础上,使大众传媒真正成为政府和公众联系的纽带与桥梁。我国诸多的新闻媒体与各级政府互联网络的存在,一方面为民意表达提供了窗口与及时便利的信息支持;另一方面,也为公民对政府行为实施有效的监督,揭露和抨击与人民利益相违背的行为,促使政府行为更民主、更透明、更合理、更实效提供了有效载体。但真正要发挥它的作用,还必须有制度上的保证。在这一方面,新一届云南省政府上任后推出的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为对行政首长进行“问责”的依据之一,规定了省政府及各部门对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制定具体规则的做法,为政府舆论监督如何实现制度化作了有益的探索。另外,当代中国社会发展是一种非均衡式发展,这集中表现为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利益需求的多样化,以及中国公民在政治素质、政治认同、政治情感和政治心理等方面存在差异的明显化。由此决定了需要建立多样化、多渠道的利益表达途径。在这一方面,除了要继续发挥如信访、听证、公示等传统渠道的作用,还要“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22)。而就我国现实社会组织发展的现状而言,尤其要积极发挥各类非政府组织的作用。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非政府组织大量涌现,其独立性、社会性日益加强,并已成为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有效渠道。非政府组织综合代表成员的利益并向政府反映,为公民向政府进行利益表达提供了一种缓冲机制,起着充当公民与政府之间桥梁和纽带的作用。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把培养各类非政府组织作为拓宽公民利益表达渠道,进一步扩大公民政治参与的主要途径。为此:一要改革我国社团和中介组织的成立制度,实行登记备案制;二要保证社团和中介组织的民间性、独立性,改变社团依附于政府有关部门的状况;三要积极发展公民自治,扩大公民自己管理自己事务的范围,鼓励公民积极参与与自身利益相关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并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完善基层组织自治制度,逐步实现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
收稿日期:2008-03-04
注释:
① [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34页。
② [苏]列宁:《关于国家的作用问题》,载《列宁文稿》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407页。
③ 《列宁全集》第27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142页。
④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22页。
⑤ 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1页。
⑥ 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8页。
⑦ 金太军:《政治文明:历史发展与中国特色》,《政治学研究》2002年第3期。
⑧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38页。
⑨ [美]格林斯坦·波尔斯比编:《政治学手册精选》下卷,储复耘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89页。
⑩(11) [日]蒲岛郁夫:《政治参与》,解莉莉译,经济日报出版社1989年版,第5页。
(12) [美]罗伯特·达尔:《论民主》,李柏光等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45页。
(13) [美]塞缪尔·P·亨廷顿、琼·纳尔逊:《难以抉择——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参与》,汪寿华等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173页。
(14) [美]加·A·阿尔蒙德、西·维伯:《公民文化——五个国家的政治态度和民主制》,徐湘林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201页。
(15) 王亚南:《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39页。
(16) 俞可平主编:《西方政治学名著提要》,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81页。
(17) [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下卷),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640页。
(18) [美]科恩:《论民主》,聂崇信、朱秀贤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111页。
(19) [美]G·A·阿尔蒙德:《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曹沛霖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29页。
(20) 王勤田:《现代西方文化思潮鉴评》,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版,第104页。
(21) [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72页。
(22) 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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