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的调查与思考_人才选拔机制论文

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的调查与思考_人才选拔机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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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是我们党执政治国的骨干力量。建设好县委书记队伍,事关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事关一方群众根本利益,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长治久安。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探索新形势下选准、配强、用好、管严县委书记队伍的新途径,商丘市委组织部针对加强和改进县委书记队伍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先后召开了各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县(市、区)委组织部长座谈会,走访座谈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63人次、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领导116人次,系统总结了30年来商丘市县委书记选拔使用情况及其变动特点,深入分析了县委书记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工作对策和建议。

一、三十年来的基本做法和主要特点

总结起来,商丘市县委书记队伍建设呈现以下五个特点:

一是注重调优,结构趋向合理。从年龄结构看,30年来,103位县委书记到任时的平均年龄为45.6岁,离任时平均年龄为48.2岁,符合任职条件要求,年龄结构基本合理。从学历层次看,逐步趋向知识化。1978年至1993年15年间,历任57位县委书记中,中专、高中以下学历的有38人,大专学历的有10人,本科学历的有9人,大专以上学历的占33.3%。1993年至2008年15年间,历任46位县委书记中,高中学历的有1人,大专学历的有5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有40人,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7.8%。总体上看,县委书记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逐步趋向科学合理。

二是注重连续,流动趋向稳定。从任职时限看,县委书记队伍稳定性逐步加强。1993年之前,全市57位县委书记平均任职时间为29个月;1993年之后,全市46位县委书记平均任职时间为40个月。虞城县现任县委书记自2003年8月任书记一职以来,已连续任职70个月。多数县委书记的任期虽然未满一届的要求,但队伍的稳定性正逐步得到加强。

三是注重阅历,选配趋向基层。1993年之前,全市57位县委书记中,从上级机关下派的有24人,占42.1%;从基层提任的有33人,占57.9%。1993年之后,全市46位县委书记中,仅有9人是从上级机关下派的,占19.6%;有37人是从基层成长起来的,占80.4%,大都经历过3个以上基层工作岗位锻炼。对县委书记队伍的配备越来越重视基层工作阅历。

四是注重能力,培训趋向多样。1993年之前,全市57位县委书记中,在任时接受上级机关调训或在职教育的有13人,占22.8%;接受过两次以上教育培训的有5人,占8.8%。1993年之后,全市46位县委书记中,在任时接受上级机关调训或在职教育的有38人,占82.6%;接受过两次以上教育培训的有17人,占37%,教育培训的力度逐年加大。

五是注重使用,任用趋向规范。1993年之前,全市57位县委书记中,离任时提拔重用的有5名,占8.8%;1993年之后,全市46位县委书记中,离任时提拔重用的有17名,占37%。县委书记岗位已经越来越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可和上级的重视。

二、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

(一)选拔任用不够规范。一是来源储备不够充分。县委书记队伍中,有市直机关下派的,有基层提升的,有从外地交流而来的,在使用上有时存在随机性,位置空缺时即时研究,缺少长期培养、观察、锻炼的储备库,计划性不强,在选准配强上还不够到位。二是选拔方式单一。截至目前,我们对县委书记的选拔任用基本沿用委任制。从省内外的情况看,通过公开选拔或竞争上岗方式选任县委书记的也不多,“赛场选马”的机制还没有形成。三是结构不尽合理。县委书记岗位是一个高强度、高风险、综合性强的岗位,一个干部如果没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宽的知识面和很强的实际工作能力,是难以胜任的。从实际情况看,县委书记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性别结构等还不够合理,尤其存在全面型、复合型人才较少的问题;女性较少,30年来女性县委书记仅有1名。

(二)管理监督有待加强。一是制度落实力度不够。对县委书记的监督,党内法规政策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但在执行过程中缺乏刚性制约,落实力度需要加大,监督管理有待加强。在调查中了解到,有个别县委书记摆不正位置,形成组织权力职务化、职务权力个人化,导致工作和选人用人的随意性和主观性,给违法违纪埋下隐患。二是任期制执行力度不够。按照有关规定,县委书记任职时间一般应当满一届,无特殊原因一般不得调动。在实际工作中,有不少县委书记因工作需要等种种原因,任期未满即已调离岗位,调整交流的频率较快。三是用人环境不够宽松。由于社会上存在的不正之风,县委书记在行使职权、选人用人过程中,往往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干扰和诱惑,从而导致用人导向上存在偏差、工作上有失误、用人失察。四是加强监督存在“棚架”现象。尽管对县委书记监督管理的重点、内容、方式比较明确,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还存在机制不够健全、措施不够得力、效果不够好的问题。比如:由于群众知情不多,造成监督困难;同级碍于情面,以致监督乏力;上级掌握不住情况,往往监督滞后。

(三)激励机制有待完善。一是关爱激励不够。县委书记处在县政的核心地位,既要贯彻执行上级的工作部署,又要满足基层干部群众的需求,上级考、群众评,工作责任重、压力大。但在现实生活中,对县委书记的负面“炒作”多、责任追究多,对他们的理解、关爱、宽容不够。二是培训教育不够。一些地方存在着重使用、轻培训的问题,没有把培训这项战略任务提到应有的高度;县委书记本人也常常因工作忙、走不开而无法参加培训。这样一来,教育培训的实际作用和效果就难以保证。三是提拔重用不够。尽管近几年从中央到省、市都非常重视提拔重用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县委书记,但从整体上看,提拔重用的比例还不够高。就商丘来说,30年来,全市103位县委书记中仅提拔22人,提拔使用率占21.3%,多数回市直同级安排。

(四)能力本领有待提高。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大多数县委书记素质高、能力强,能干事、能干成事,但也有个别县委书记的思想、作风、素质和能力与干好本职工作的要求有一定差距。特别是现代管理、市场经济管理、依法行政等方面的知识经验欠缺。据调查,县委书记队伍中,善于决策、精于经济、长于管理、勇于开拓的人员比例还有待提高。有不少是靠上机机关要求、靠实际工作经验行事,科学决策、推进工作的本领还有待提高。另外,从商丘市受过党纪、司法处理的3名县委书记的违法违纪行为看,主要是因为宗旨意识淡薄、素质不高、原则性不强、经受不住物质利益的诱惑等原因造成的。这些都表明,县委书记队伍的能力提升还有较大的空间和余地,这也是一个长期的重大课题。

三、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明确准入条件,解决任职标准问题

科学制定县委书记的任职标准和条件,是选配好县委书记的基础和保障。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把一般条件、隐性条件、特殊条件结合起来、相互补充,确保把县委书记选准用好。

在一般条件上,要把握“五个导向”。一是政治导向,即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二是能力导向,即实际工作经验丰富,能够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具有统揽全局能力和现代管理能力,能够应对复杂局面。三是作风导向,即工作作风扎实,能坚持从实际出发,既能求真务实,又能改革创新。民主作风好,坚持原则,团结同志,善于抓班子带队伍,调动和发挥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四是纪律导向,即党性修养好,事业心、责任感强,严于律已,勤政廉洁。五是价值导向,即宗旨意识强,能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做到一切为了群众、工作依靠群众、发展成果惠及群众。

在任职资格上,要注重“四个经历”。一是基层经历。县委书记直接面对基层,必须具备处理基层问题和矛盾的能力。具备一定的基层工作经历,方能熟悉基层,掌握情况,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尤其是面临各种问题和处理各种矛盾时,能得心应手、沉着处置。二是多岗履历。县委书记在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多个岗位经受锻炼,能够熟悉各方工作,视野更加开阔,经验更加丰富,利于把握大局、驾驭全局。三是副职阅历。在县级党政班子副职岗位上工作过,便于全面了解掌握县域经济的发展状况,了解和把握方方面面的利益诉求,积累丰厚的实践经验。四是后备资历。后备干部是从干部队伍中推荐产生的有潜力、有实力的优秀干部,他们精力充沛,年富力强,知识层次比较高,同时,在具体实践中也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后备干部作为县委书记的提名人选,有利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提高县委书记队伍的整体素质。

在提拔使用上,要做到“五个打破”。一是打破区域限制。坚持五湖四海,不划圈子,不搞亲疏,唯才是举,唯需是用。二是打破行业限制。在坚持县委书记从公务员队伍中产生的同时,要放宽视野,注重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等人才密集的地方,选拔有科学决策水平、有现代管理本领、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才,充实到县委书记队伍。三是打破层级限制。思想要进一步解放,破除因循守旧的思想意识,防止隐性台阶困干部的倾向。只要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敢创新的优秀人才,就要敢于打破级别层次的限制,大胆使用。四是打破年龄限制。大胆推进干部年轻化,敢于任用新人,让优秀年轻干部早锻炼、早成长、早成才。同时,对一些富有实践工作经验、有改革创新热情的同志,即使个别年龄偏大一些,也要从实际出发,让其继续留任,以发挥作用。五是打破性别限制。要改变对女干部的认识误区,在坚持标准条件的前提下,大胆任用政治强、业务精、经验丰富的女干部,改变女性县委书记偏少的状况。

在人才储备上,要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优化来源渠道。围绕领导班子梯次配备和干部队伍近期、中期、远期建设需要,制定标准,明确条件,从县长、县党政副职和特别优秀的乡镇党委书记,省、市直正处级领导干部,高等院校、大中型企业优秀中层干部中,培养和选拔一批年轻优秀干部作为县委书记后备人才,建立县委书记人才储备库,努力实现县委书记队伍有序递进、后继有人。二是坚持优化知识结构。着眼于推进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和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在建立县委书记人才库时,要注意培养选拔一批掌握现代管理知识、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的复合型优秀人才。三是坚持优化年龄、性别和民族结构。重视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重视培养选拔在民族集聚区干部群众中有威信、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够担当重任的少数民族后备干部。

(二)注重培养教育,解决能力提升问题

突出培训重点。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确保对党和人民忠诚。二是加强科学发展观教育。三是加强党纪法规教育。

突出能力提升。一是着力提高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坚持在能快则快上下功夫,在好中求快上下功夫,在如何既好又快上下功夫,努力把县域经济的总体实力、综合竞争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尽快提上去。二是着力提高开拓创新的能力,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把上级精神与本地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深化改革开放,努力创造新的业绩。三是着力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着力研究和掌握社会管理的内在规律,着力加强基础和基层工作,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真正做到稳定一方、守土有责。四是着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坚持群众路线,树立群众观点,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尊重民意,紧紧依靠群众来推进发展,把改善民生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五是着力提高统筹协调的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把发挥县委领导核心作用与支持人大、政府、政协等各方面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协调起来,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增强县委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六是着力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问计于群众,问需于基层,依靠调查研究摸实情,深入分析找问题,从完善相关政策、配套制度和构建长效机制上切实整改提高,努力做到正视问题、化解矛盾、规避风险,不断提高决策能力、执政能力、落实能力。

突出培训方式创新。一是脱产集中学习。二是强化专题培训。三是改进培训方式。

突出实践效果。落实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制度,对确因特殊情况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必须按规定安排其培训并考试合格,再行任命。在对县委书记进行年度、换届和任前考核时,坚持对县委书记的学习培训教育情况进行考试,并将考试情况记入档案。同时,对其受教育培训内容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情况纳入考核范围,作为调整时的重要依据,以督促其消化和运用学习成果。有计划地选派县委书记到上级机关、经济发达地区以及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较多的地区挂职锻炼,有计划地组织县委书记到国外,到发展快、效果好的省、市、县考察学习,以引导其思想再解放、观念再更新、工作再开拓。

(三)加强管理监督,解决行为规范问题

高度关注县委书记层级权力过于集中、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态势,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加大对县委书记的监督管理,确保县委书记更好地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

规范管理。一是规范日常行为。省辖市党委主要负责人与辖区内县委书记要定期谈心谈话,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交心谈心活动,充分了解和掌握其思想状况。规范县委书记公务活动,公务活动统一安排,个人不得擅自做主,除重要活动外,一般不参加剪彩、奠基、颁奖等纪念性、礼仪性、应酬性的活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县委书记外出开会、学习、考察以及办理个人事务等,均需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请(销)假。二是规范工作制度。坚持工作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县委书记重要工作、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向上级党委报告制度;坚持述职述廉制度,发现县委书记在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问题,以及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认真改正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坚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县委书记要及时如实地向组织报告购车、购房、婚姻变化、出国出境、子女就学就业、配偶或子女经商办企业等重大事项,对不按规定报告、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拒不报告的,要追究其责任。三是规范用权行为。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使县委书记的权力在法定的程序、法定的范围内运行。如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全委会票决制度等,规范一把手的用人权;建立重大项目开支“会签”制度,规范一把手的用钱权;探索实行决策咨询论证制,凡属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都要广泛征求意见,严格实行集体决策,避免决策失误。

强化监督。管好用好县委书记,严格监督是关键。一是突出监督重点。突出监督“重点事项”,即重要的干部任免、重要的建设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突出监督“重点时间”,不仅着眼于县委书记在工作岗位上的表现,还要把县委书记婚丧喜庆、职务升迁调动、逢年过节期间,以及“八小时以外”的行为作为一个重要的监督环节,予以监督。二是创新监督方式。要实现从封闭式监督向开放式监督转变,由组织监督向执纪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不断拓展,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做到县委书记的工作开展到哪里、权力行使到哪里、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工作就实施到哪里。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建立横向联动机制,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宣传部门以及人大、政协等部门加强联合,形成监督合力。完善县委书记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各类监督职能部门部分领导成员相互交叉任职制度,如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主任、检察院和审计局副职可兼任纪委常委等,疏通监督渠道。

落实问责。一是加大问责力度。对执行政策不力,因决策错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不力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县委书记,要根据情节轻重和危害大小,果断予以处理。二是加大调整力度。对在一个县内工作时间比较长,却打不开局面、工作业绩平平、群众反映较大的县委书记,要及时调整,不能因为一个人而影响整个县域的改革发展,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三是强化任中审计。要切实发挥审计在县委书记任用和管理监督中的作用,认真执行离任审计,强化任中审计,把审计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奖惩县委书记的参考依据。

(四)创新激励机制,解决岗位留人问题

着力构建“导向留人”的机制。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重品行、重能力、重实绩、重公论,切实把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县委书记选拔好、使用好。坚持重用那些重实干、肯奉献、形象好、政绩突出的县委书记,坚决不用那些不讲原则、不分是非的“老好人”,做到不让扎实苦干的人吃亏,不让老实创业的人吃亏,不让坚持原则的人吃亏,不让清正廉洁的人吃亏。

着力构建“考核留人”的机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软硬目标并重、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考核。规范考核方法,注重把共性要求与个性特点结合起来、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结合起来、组织评价与群众评价结合起来、程序规定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全面性;落实考核责任,实行考核责任制,强化考核者的责任,建立不当、虚假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对考核舞弊者严肃惩处,同时对考核结果适当进行公示和反馈,以保证考核结果公开、公正;严格考核结果的运用,发挥考核评价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在干部选拔使用上要始终坚持以实绩论奖惩、定升降,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岗位交流及确定年度目标奖励的重要依据,做到对优秀者重用,对有潜力者培养,对落后者鞭策。

着力构建“待遇留人”机制。积极探索提高待遇的新途径、新办法。通过“提职不离岗”的方式,进一步拓宽县委书记“上”的通道,如兼任上一级党委常委、上一级人大或政协副职等,这些做法更有利于保持县委书记队伍的稳定,激励他们奋发有为,做强一方经济。同时,建议进一步完善一地担任县委书记5年以上解决副厅级待遇的政策,在考虑年限指标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经济指标、生态指标和民生指标。同时,对担任县委书记的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将在一地任职5年以上改为异地连续任职5年以上或党政任职连续8年以上,更好地体现党组织对县委书记的关爱。

着力构建“舆论留人”的机制。要加大对优秀县委书记的宣传表彰力度,引导县委书记忠于职守,无私奉献,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激发其责任感和使命感。

着力构建“感情留人”的机制。县委书记工作任务繁重、压力大,要经常给他们以关心、支持和帮助。上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建立起和县委书记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在他们遇到困难挫折时,要及时给予支持和鼓励;发现他们身上存在不足或有倾向性苗头时,要及时帮助指正;对工作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县委书记,要敢于大胆提拔使用;在支持县委书记改革创新上,要鼓励其在法纪允许的范围内放开手脚行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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