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通过对地下室车库灭火器设计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相应提出解决办法。
关键词:灭火器,地下室车库,问题
随着城市对停车设施的需求量不断增加,于是在新建大楼中都配套建设了与大楼停车要求相适应的汽车库;而灭火器是作为社会公共安全产品, 由于其结构简单、轻便灵活, 易操作的特点, 被广泛使用于各类场所。据国内外有关火灾统计资料表明,约有60%~80%的建筑初起火灾,都是在灭火系统启动之前或消防部队到达之前,使用灭火器完成灭火任务的。为减少地下车库的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必须正确合理地设计灭火器。虽然目前设计都认真负责,兢兢业业,但笔者在校对工作中发现,在地下室车库灭火器的设计中仍然存在各种问题。
1、设计深度不够
设计仅在消防设计总说明标明“地下车库按中危险级、B类火灾配置MF/ABC4手提式灭火器,每个灭火器箱内配置两具,每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不大于12m。”而在地下室车库内仅在消火栓处设置两具灭火器,在保护不到的地方仅仅表示在设计总说明中。而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版7.3.5的第8条规定“在工程设计图上用灭火器图例和文字标明灭火器的型号、数量与设置位置。”也就是说必须把灭火器的位置标在图上。
综上: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深度,在图纸上补充灭火器。
2、火灾种类错误
很多设计师在地下室车库统一按液体火灾设计,不分机动车库和非机动车库。而实际上地下室车库包括机动车库和非机动车库,机动车库是液体火灾,非机动车库是固体火灾。
按上述设计会导致非机动车库保护距离由20m变成12m,灭火器设置点明显增多。同时,固体火灾和液体火灾计算灭火器灭火级别参数也完全不同,计算结果按液体火灾计算的非机动车库会灭火器数量会明显增多。
综上:机动车库按液体火灾设计,非机动车库按固体火灾设计。
3、灭火器保护强度不符合要求
1.设计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7.3.1条公式Q=KS/U计算,计算值偏小。因为《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7.3.3条规定: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网吧、商场、寺庙以及地下场所等的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的计算公式需要在7.3.1条的基础上增加1.3倍。
2.设计仅在机动车库内适当位置补充手提式灭火器,没有严格按规范12m的保护距离要求设置,也没有复核灭火器总量,笔者复核过很多机动车库此类灭火器设计一般不满足计算单元内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
4.有些设计师为了弥补第2小点问题,直接在车库内布置推车式灭火器,灭火器保护距离和计算单元内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一般都满足规范要求。不过布置这种推车式灭火器,灭火器总用量很容易就远远超出设计需求,属于过度设计,不合理设计,给建设单位增加成本。而且有时候设计师直接用天正布置没有改规格型号,很容易标成MFT/ABC100,这种情况灭火器总量会更加设计过量。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的处理措施即为,按正确公式计算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上所述,严格复核灭火器保护距离,同时最后还需要做一个表格复核,表格例子如下表3.1,方便自己也方便专业人员校对审核。
表3.1
4、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不合理
笔者翻阅《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2005版中发现在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中并没有找到汽车库相应的例子,而是在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中找到“汽车、大型拖拉机停车场”的危险等级为中危险级。故笔者一直以来地下室停车库都是按中危险级设计。但是很多设计师由于在规范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中没有直接找到相应危险等级例子,就直接按严重危险等级设计,哪怕只有几辆车的汽车库都按严重危险等级设计,个人认为属于过度设计。
5、灭火器的设置点不当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2005版对灭火器位置的设置有明确的要求“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灭火器设置在室外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1.有些设计师为了满足手提式灭火器距离要求,在车库通往室外的车道没有顶的位置设置灭火器,并没有做任何保护措施。这样灭火器就会处于冬季严寒, 夏季酷热, 而且受阳光曝晒的环境中, 对于化学反应式灭火器, 温度过高可能导致药粉分解而失效, 而气温过低, 影响喷射性能等。笔者建议此类位置在车道有顶位置设置推车式灭火器即可,推车式灭火器保护距离长。
2.部分设计师认为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的位置影响车库美观,于是把车库内的灭火器设置在柱子后面隐蔽位置。由于扑救初起火灾是有一定时间限度的,灭火器设置在人员难以发现的地方, 即使起火点离灭火器很近,也可能由于寻找灭火器而造成火势的扩大与蔓延,从而失去灭火良机。
3.有些设计师直接把手提式灭火器设计放在地面上,不满足《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2005版5.1.3条“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6结语
灭火器是扑救初期火灾的重要消防器材,轻便灵活,稍经训练即可掌握其操作使用方法,可手提或推拉至着火点附近,及时灭火,确属消防实战灭火过程中非常理想的最常用的第一线灭火装备。因此,我们在设计建筑物内的灭火器时候,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设计灭火器,保证足够的灭火能力。当然灭火器的设计在满足国家规范要求及消防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更应注重设计的合理性,要为建设单位节省成本,不能用过度设计的手段,来弥补使用安全。最后,还需要强调定期检查和维护灭火器,如果不注重系统的日常维护,在需要灭火时灭火器不能正常投入运行,设计的在好也是不安全的。作为设计人员,责任重大,设计和计算每一个布置都必须认真,或许是你的粗心可能酝酿成一场大火,也或许因为你过度设计给建设单位增加不必要的成本。
参考文献:
[ 1] 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GB 50067-20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 3]GB 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4]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2009版
[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 唐林 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质量检测中心
论文作者:杨林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9年第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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