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讲真话”的氛围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_制度建设论文

营造“讲真话”的氛围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_制度建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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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06)03-0037-03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这是目前发展党内民主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使实事求是精神进一步得到弘扬,广大党员干部坚持讲真话、说实话,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已蔚然成风。但是,必须看到,在少数地方和部门,不讲真话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还呈蔓延之势。如果任其发展,势必影响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影响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影响社会诚信与社会和谐。那么,如何进一步营造“讲真话”的良好氛围、纠正“不讲真话”风气呢?笔者认为,治本之策是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

一、营造“讲真话”氛围,从根本上说要靠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

首先,解决“不想讲”真话问题,需要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讲真话,本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起码要求,是党员干部的必备品质。有的人之所以“不想”讲真话,与民主意识淡薄有很大关系。由于民主意识淡薄,他们在讨论问题时往往人云亦云,不想发表自己的真实见解;在民主生活会上往往拐弯抹角,不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向组织上汇报情况时往往遮遮掩掩,不想暴露矛盾和问题;在对群众讲话时也往往言不由衷,不想讲真话、吐真情。要解决这个问题,当然需要通过加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特别要增强民主意识。但是,教育必须与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相结合。发展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离开制度建设抓教育,容易停留在理论上,很难收到实际效果。我们可以天天对党员干部说,要增强民主意识,要讲真话,不讲假话,但如果没有一套制度来规范行为,这种“教育”就会变成空洞说教,显得苍白无力。其实,任何一项制度的建立,本身就是最具实际内容、最能触动人们思想的教育。它可以实实在在地告诉人们,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做对了有什么益处,做错了有什么后果等等,从而用来约束自己。另外,党内民主制度建设,不仅包括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而且要包括制度的执行。目前,已经建立的党内民主制度,有的就是因为落实不力,反过来淡化了一些人的民主意识,该坚持的原则不坚持,该讲的真话不想讲,该行使的民主权利不行使。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只有生活在党内民主制度健全而又执行有力的环境中,才能切实增强民主意识,养成用制度规范行为的良好习惯,从而与“不想”讲真话的现象拉开距离。

其次,解决“不敢讲”真话问题,更需要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现实生活中,许多人是心里想讲真话而“不敢”。“不敢”讲真话的主要原因是:怕得罪领导,受打击报复;怕得罪同事,把“关系”搞僵;怕得罪下级,失去“群众基础”。特别是在用人机制还不完善,仍由少数人掌握干部“仕途命运”的情况下,有些人往往慑于上级组织或单位“一把手”的权威,表现得惟命是从,什么事情都不敢越雷池一步,什么不同意见都不敢发表,什么有可能招来“是非”的真话都闷在心里。要改变这种状况,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保证党员的民主权利,解除党员干部“讲真话”的后顾之忧。当前,迫切需要在党内营造更加平等、更加宽松、更加活跃的气氛,鼓励和保护党员在党章规定的范围内大胆发表意见,允许发表不同意见;鼓励和保护党员认真开展批评和与自我批评,允许批评“顶头上司”;鼓励和保护党员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对压制和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严加追究。只有这样,讲真话的党员干部才能越来越多,党内的民主风气才能越来越浓,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才能不断得到加强。

再次,解决“不会讲”真话问题,同样需要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讲真话不仅要“想讲”、“敢讲”,还要“会讲”。所谓“会讲”,就是要了解掌握大量信息,懂实情、明真相,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能够正确认识问题,具备讲真话的“本领”。从实际情况来看,作为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在讨论全局性工作时,如果不熟悉情况,心中糊里糊涂,就只能看风头、随大流;在研究干部时,如果对拟提拔使用的对象不了解,发言没有依据,就只好形式主义地表表态、举举手;在民主生活会上,如果对班子成员的有些情况闭目塞听,说不出个所以然,就只会讲几句好话、空话应付门面。这种“不会讲”真话现象,与“不想讲”、“不敢讲”真话一样,助长了“不讲真话”风气,阻碍了“讲真话”氛围的形成。解决“不会”讲真话问题,有赖于加强制度建设。应该充分看到,由于有些工作的透明度不高,信息渠道不畅,党员干部还缺乏知情权。近几年,虽然广泛推行了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政务公开,实行了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有些地方还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了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干部更多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但是这些工作大多是在基层开展,而且处于探索阶段,还有一个从制度上加以完善和抓好落实的过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建立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扩大在市、县实行党代会常任制的试点”等。这些都是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发展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干部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需要脚踏实地加以落实。

二、营造“讲真话”氛围,当务之急是建立健全鼓励和保护党员干部讲真话的有效机制

1.要建立健全“讲真话”的宣传教育机制

人的行为是受思想支配的,党员干部的民主意识越强,“讲真话”的自觉性就会越高。营造“讲真话”氛围,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监督是关键。离开教育这个基础,再好的制度、再好的监督措施也难以落实。事实上,目前有些单位“讲真话”的氛围不浓,与忽视和放松教育有很大关系,有的发展到对“不讲真话”熟视无睹的程度。所以,必须加强“讲真话”的宣传教育,在党员干部中大兴“讲真话”之风。为了保证教育的深入、持久和长效,要把它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结合起来;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结合起来;与建设诚信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要把它贯穿到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民主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的执行过程中。要把它作为党课、党校干部培训、党员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

2.要建立健全“讲真话”的保障机制

党章和党内有关法规,明确规定了党员享有的民主权利。这些规定,给党员干部“讲真话”提供了制度保障。但是,有些规定比较宏观和原则,还需要有配套的机制办法来支撑,形成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如党章规定,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违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违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这条规定赋予党员很大的权利,但要真正落实这项权利,还必须有具体制度相配套,否则就难以操作。可以说,党章第四条规定的党员八项权利都是如此。2004年10月,中央颁布了《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条例》,在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权利的基础上,规定了党员享有各项权利的具体内容,规定了保证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的一系列措施,明确了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为党员民主权利的落实奠定了重要基础。但是,要执行好这个《条例》,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有些规定在执行过程中还需进一步细化、补充和完善。

3.要建立健全“讲真话”的激励机制

目前,在少数正气不浓的地方和单位,存在“讲真话受气、讲假话神气”的怪现象,那些敢于讲真话、敢于发表不同意见的人往往“吃不开”,那些不讲真话、看领导眼色行事的人反而“吃得开”。客观上,这就不是在“激励”党员干部讲真话,而是在“激励”党员干部说假话。这是一种是非被颠倒的“激励”,是一种危险的错误导向。必须建立起正确的激励机制,大力弘扬正气,大力营造“讲真话光荣、说假话可耻,讲真话理直气壮、说假话没有市场”氛围。在提拔使用干部、选举党代表和人大代表、评比表彰先进等方面,应该把对党忠诚老实、表里如一、敢讲真话作为必备条件。特别是在干部使用上,对那些其他条件具备、又敢讲真话的党员干部,应优先提拔重用。要建立必要的表彰奖励机制,对因坚持原则、敢讲真话而做出重要贡献的党员干部,要大力进行表彰,并实行重奖。要树立和推广这方面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正面导向作用。

4.要建立健全“讲真话”的监督约束机制

中央制定颁布的《党内监督条例》,把“保证党员权利的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重点内容,这为营造“讲真话”氛围提供了重要保证。领导干部的民主作风如何,能否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能否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能否带头“讲真话、听真话”等,应该接受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要通过党风廉政检查、干部考察考核、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责任追究等,加强这方面的监督。而且要建立健全“民主、公开、竞争”的用人机制,把监督落实到干部考察、任用、述职、测评的各个环节。

5.要建立健全“不讲真话”的惩戒机制

“激励”与“惩戒”,“扶正”与“祛邪”,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要营造“讲真话”的良好氛围,对“讲真话”与“不讲真话”必须赏罚分明。有必要作出规定:凡是属说假话、欺骗组织、蒙骗群众造成不良后果的党员干部,不能参选党代表和人大代表,更不能提拔重用,凡不适合在原岗位工作的,应及时采取组织措施。对于现有党纪、政纪和法纪处分的相关规定,建议作必要的修订完善。如《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九条中关于“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处分规定,有必要加以细化和补充,可将在干部考察中说假话、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中作假证等欺骗组织行为,列入党纪处分范围。《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条中关于“打击报复”的处分规定,对“打击报复”的构成要件应进行具体界定,以解决对此定性难、处理难的问题。

三、营造“讲真话”氛围,必须从完善和落实现有的党内民主制度入手

1.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要在发扬民主上下功夫 发扬民主,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首要问题。现在,有些领导班子的“一把手”,缺乏民主作风,什么事都大权独揽,他的话就是政策,就得照办,谁提出不同意见,谁就是不服从组织,就是跟他过不去。一切个人说了算,搞“家长制”、“一言堂”。这是一种不让人讲话的霸道作风。与此同时,还存在另一种情况,即从表面看,有些地方和单位凡属重大问题都“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该走的程序都走了,而且在讨论问题时也允许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但是,最后还是按照“一把手”的意见“拍板”,变成了“大家纷纷发言是民主,最后书记个人意见为集中”。这是表面上让人讲话的虚假民主。上述两种情况,表现不同,实质一样,都与发展党内民主背道而驰。为了保证民主集中制的执行,必须进一步完善和执行集体议事决策、集体领导等工作规章,健全议事决策权限、议事决策程序等相关制度,并对全委会、常委会、书记办公会的职权职责、组织原则、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会议活动、纪律要求等进一步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凡是领导班子“一把手”没有经过集体研究作出决定的事项,或虽经集体研究但没有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定的事项,必须向上级党组织作出专题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干部作出说明。当然,作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增强责任意识、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敢于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如果班子成员有崇权心理,或明哲保身,或有意逢迎,就会形成只看“一把手”眼色说话的庸俗风气。这种庸俗风气,反过来又会滋长和鼓励“一把手”的“霸气”,且相互作用,愈演愈烈。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办法,是要通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效限制“一把手”的用人权限,打破班子成员对于“一把手”的人身依附关系。

2.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要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

首先,要加大群众监督的力度。在民主生活会的准备阶段,党组织要真心实意地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的意见要原汁原味地向领导班子集体反馈。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应吸收一定数量的党员群众代表参加,无特殊情况可向新闻媒体开放。会议结束时,组织群众测评,要当场宣布测评结果。特别是在民主生活会结束后,要将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如实公布到本单位全体党员、群众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广泛征求意见,促进整改。其次,要加大上级组织督促检查的力度。上级组织对下级领导班子每次生活会的主题、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应认真研究,严格把关;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要查明事实,找准原因,分清责任;派出领导干部参加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会上不讲真话、不认真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发言,要敢于提出批评;还应制定、执行民主生活会“通过标准”,将“讲真话”作为重要标准,不讲真话现象严重的,生活会要重开;对生活会上揭出的严重问题,要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处理结果向群众公开。再者,要加大领导班子内部制约的力度。需要形成一个制度,不管哪一级、哪一次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一把手”必须第一个发言;所有人发言不摆成绩,只讲存在问题;讲问题必须既讲自己,又讲班子每一个成员。如果“一把手”不能带头做到这一点,班子其他成员有权建议生活会暂停或缓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必须重新安排补课。

3.实行民主述职述廉制度要在提高实效上下功夫

述职述廉制度的建立,旨在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述职述廉,一定要防止述“好”不述“差”的偏向,“述职”勿忘述“失职”,“述廉”勿忘述“不廉”。目前,述职述廉制度已在全国各地普遍实行,从总体来看,成效比较明显。但是,在少数地方和单位确有“认认真真走过场”的。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讲真话氛围,述职述廉者不愿自我“揭短”。为此,必须把述职述廉与群众评议、组织考察紧密结合起来。群众重在评议:讲的是否真话,“述”的是否实情;组织重在考察:勤政方面有无“不勤”,廉政方面有无“不廉”。凡是群众反映属实、组织已经掌握的问题,应“述”而未“述”的,必须有个“说法”,切不可轻轻放过。对于整个班子述职述廉走过场的,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并重新举行。如果让“述职述廉”变成“先进事迹报告”或者“经验介绍”,述职述廉的人都成了“勤政模范、廉政典型”,那么这个制度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和必要了。

4.完善和落实巡视制度,要在取信于民上下功夫

巡视制度,与党内民主监督紧密联系在一起。巡视组能不能客观全面地了解情况,与能否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信任、信赖关系极大。只有取信于民,人们才会向巡视组敞开心扉。如何才能取信于民呢?其一,要强化巡视组的权威。巡视组的责任是监督,监督就要有权威。面对有权威、有威慑力的监督,群众才会信赖。为增强巡视组的权威,有必要授予以下权力: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取证的权力;对存在的影响全局的重要问题责成整改并跟踪督查的权力: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建议调查或协调执纪执法机关联合调查的权力;对群众反映特好的优秀干部建议提拔任用的权力;对工作不称职、群众意见大的干部建议采取组织措施的权力;对在巡视组面前严重说假话,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干部责成检查和提出处理意见的权力。其二,要敢于履行监督职能。巡视组只有敢于监督,一身正气,才能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要敢于接触了解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既要到形势好、问题少的地方去了解情况,更要到问题突出、矛盾尖锐的地方去深入调研;要敢于“碰”领导班子“一把手”的问题,敢于向上级说真话、报实情,秉公提出建议、意见和要求。其三,要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巡视组越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深入到群众之中,就越能听到真话,了解到实情,在干部群众中就越有威望。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与群众沟通交流,倾听群众呼声。要保护干部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现有人对反映情况者进行打击报复,要坚持原则,主持公道,坚决依纪依法处理。其四,要从实际出发,讲究实效。搞好巡视工作,最高原则是实事求是,对干部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认真对待,越是重要问题越不能放过。在巡视过程中,对看准的问题,凡适合与被巡视地方的领导班子沟通的,要及时进行沟通,提出整改建议。对人民群众特别关心、反映特别强烈的问题,要重点督促整改。最好在巡视工作告一段落时,就能让广大干部群众实实在在地看到整改的效果,看到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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