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职教市场”——兼与吴昌盛同志商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职教论文,昌盛论文,也谈论文,同志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职教通讯》2000年第2期刊载了吴昌盛同志的文章《论职教市场》(以下简称吴文)。吴文认为“职教市场是指职校为社会培养的专门技术人才和用人单位供需双方直接见面,并进行供需双方交换的场所及交换的总和”,“是指教育产品(教育所产生出来的人的劳动能力,其现实形式是学校输送出来的毕业生),按照其各自形成过程中各自花费的必要劳动时间进行交换的过程形式。”我认为这是值得商榷的。
一、什么是职教市场
从供求关系看,职教机构向市场提供的教育产品是包括教育服务、知识、技术和信息等无形产品,以及科学技术的物化产品,而不是职业教育机构培养的技术人才。从交换关系看,无论是技术人才本身,还是技术人才的劳动能力在市场上与职业教育机构都不可能构成客主关系。首先,人不是商品,职业教育机构不可能在市场上把技术人才当商品出售。如果交换主体是职教机构培养的技术人才,技术人才更不可能在市场上卖自己。其次,职业教育机构及其培养的技术人才也不可能在“交换场所”出卖技术人才的劳动能力,因为,劳动力在市场上“流动”,而非“流通”,劳动力“流动”,参与双向选择是为了寻找体现劳动能力的劳动岗位。“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是劳动本身的价格或价值的外观。”(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184页。)在没有投入生产过程之前,没有用人单位会认可劳动力的价值,并支付费用。再说,技术人才也不是学校的产品,因为,这些技术人才劳动能力的形成是师生相互协作,共同劳动的结果。学生不是教育服务单纯的消费者,在消费教育服务的同时,学生不仅在生产和提高自身的劳动能力,也在教育的双边活动中提高了教育服务提供者的劳动能力。这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生产直接是消费,消费直接也是生产。”职教市场作为“交换场所”,谁和谁交换,交换什么?吴文都讲得很模糊。吴文还说职教市场是“交换的总和”,也令人费解,因为,“交换的总和”和“交换关系的总和”有着本质的区别。
市场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它与商品的生产和流动紧密相联。“哪里有社会分工和商品生产,哪里就有‘市场’;社会分工和商品生产发展到什么程度,‘市场’就发展到什么程度。”(注:《列宁全集》第1卷,第79页。)职教市场的形成是我国社会分工和商品生产发展的内在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劳动力、技术、信息等都作为生产要素进入市场后,必然会形成教育市场。那么,什么是职教市场呢?我们认为,职教市场是职教产品生产者与职教产品需求者之间交换的场所及其交换关系的总和。从狭义上理解,职教市场是市场交换主体之间相互接触决定价格的场所,是一个空间概念。它是随着商品交换的产生而出现的。从广义上理解,职教市场是职教产品生产者与需求者之间一切交换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指出:“市场即流通领域”,“流通是商品所有者的全部相互关系的总和”。职教市场的基本存在形式是服务性活动及物化劳动的交换。服务性活动及物化劳动的交换形成价值关系,而价值范畴质的决定、量的决定、表现形式等都体现了交换主体之间的所有制关系、等量劳动互换关系、使用价值让渡后的收入流归和分配关系。所以,职教市场作为一种社会经济现象,不仅体现了物与物、商品与商品、商品与货币之间的关系,而且还体现了隐藏在商品和货币背后的人与人来完成。因此,职教市场在具有空间表现形式的同时,更表现为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从这个角度说,职教市场属于生产关系的一般范畴,它是随着社会分工的扩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而出现的。
职教市场作为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不仅体现着一定的生产关系,还体现着一定的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是指职教市场交换主体之间在教育和经济活动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交换活动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职教市场体现的交换关系,既包括职教产品由职教机构与社会其它产业系统的经济实体或产业实体之间的交换活动,也包括职教产业系统内部教育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价值交换活动。交换双方的当事人作为商品或货币的代表,是以各自商品或货币所有者而存在的。在社会分工和商品生产条件下,不同的商品生产者必须互相调剂自己的劳动产品,进行调剂时必须按产品中所凝结的社会必需劳动时间的多少进行衡量,故这种交换所形成的经济关系,决定了交换双方在法律上的平等关系。职教市场体现的经济法律关系由经济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构不成经济法律关系,交换中变更其中任何一个要素便会改变原来的经济法律关系。
职教市场作为教育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职教产品生产、流动和消费的综合反映,是促进职教生产适应社会消费的检测器预警器,是督促职业教育机构改进生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手段。职教市场是联结职业教育机构与社会大生产系统的基本环节,是沟通职业教育与社会经济生活以及政治、文化系统的通道。建立和完善职教市场既有利于职业教育的发展,也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
二、职教市场的特征
从商品经济的角度来考察职教市场,职教市场反映了在社会分工和商品生产基础上产生的职教产品生产者与需求者之间的交换关系。其特征在于职教产品生产方式采取价值生产方式,教育劳动转化为价值,教育产品转化为商品,商品按价值进行交换。这一特征的核心表现为职业教育的商品性。如果职教产品不具有商品性,也就不存在职教市场。尽管长期以来有不少人否定教育的商品性,但职教服务提供的特殊使用价值与其它商品提供的特殊使用价值没有本质的区别。职教服务的商品性在于教育劳动不是以物化形态出现,而是作为一种提供的活动性劳务。从职教产品生产者的劳动形式看,与一般劳动者一样,劳动支配权完全属于自己,教师从事的劳动仍是个人谋生的手段,教师劳动力不可能摆脱商品性。我们应该看到,教师劳动力仍具有商品的二重性:使用价值和价值,也就是生产和再生产教师劳动力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教师劳动力在客观上是有价值的。首先,教育服务既要耗费相对于生产者主体之外的物化劳动形态,又必须耗费寓于生产者之中的劳动能力;其次,教师的生产劳动具有社会性;再次,教师的服务劳动中凝结着一般人类劳动,具有与其他产品进行交换的基础。教师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是消耗自己的劳动能力以满足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需要。满足的程度越高,劳动力的使用价值也就越高。
职业教育的商品属性决定其只有在市场中完成应有的价值交换,才能进行职教产品的生产活动,职业教育机构才可以从社会方面获得必要的循环投入,购买教育和生产活动所需要的生产资料,使职教产品得以实现,值得一提的是,职业教育是劳动力成品教育,它着重受教育者专业技能的培养和训练,具有实用性和适时性,对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的、直接的增效功能。因而,职业教育生产活动中构成职教产品的价值所需要的生产资料C的比重,并不低于物质商品。尽管职教服务产品的商品价值不具有物质承担者,教师创造的价值余额m也不直接表现为社会物质财富的增加,但它通过受教育者的劳动能力作用于物质生产部门,从而增加社会的物质财富。
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考察职教市场,职教市场则是实现职业教育社会功能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其特征是职教产品和其他生产要素的流动和配置都要通过市场,在市场体系中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也就是通过市场来组织和分配生产要素及收入。这一特征的实质就是:职业教育机构作为一个合法的、独立的经济主体必须根据市场经济规律来组织一切生产活动,并通过市场实现职教产品与其他产品的等价交换。一方面,职业教育机构作为培养各级各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生产活动的产业部门,必然要与国民经济其它部门及社会大系统进行物质、能量、信息、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交换,这些交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然按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办事;另一方面,职业教育机构只有根据产业的组织方式组织教育生产活动,以市场机制来调节和平衡职教供需关系,才能维持和促进职教有序地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职教产品的价格由市场上职教产品生产者和需求者之间的竞争关系决定。生产者之间的竞争,可以提高办学效率,降低单位生产成本,实现投入产出的最优化。需求者之间的竞争不仅可以提高受教育者的质量和适应能力,还可以优化配置教育资源,降低教育成本。(2)职教生产要素的投入和产出由供求价格决定。首先,供求价格是职业教育机构降低生产成本、节约教育劳动消耗的竞争工具;其次,价格是职教机构调整办学规模、专业结构和层次结构的信号。在市场状态下,价格反映了人才的培养成本和人才的供求变化,市场价格的上升或下降必然影响到生产要素的投入和产出;再次,价格是改变职教消费者需求方向和需求规模的信号。最后,价格是政府客观调控价格总水平的信号。(3)劳动力市场决定职业教育的结构、类型、教育内容。职教供给的总量和结构是组成教育市场的重要内容。职教的结构、层次、专业类型等,都是由社会需求决定的。在市场上,人们对职教的消费要求和投入,都是以追求各自的价值为目标,并以劳动力市场反映的对职业技术复杂程度的需要作出的。任何职教需求主体的需求行为,只有从劳动力市场获得供求信息,不断地与社会经济系统进行物质、能量的信息交换,才能获得发展的条件。因此,市场机制对职教的调节作用主要是通过劳动力市场来发挥的。
三、职教市场的结构
从市场构成要素内部的组成情况来看,职教市场结构可分为市场的要素结构、市场的时间结构和市场的空间结构。这里主要分析职教市场的要素结构。市场是一个由若干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而构成的有机整体。职教市场的基本要素包括市场主体、市场客体和市场载体。
1.职教市场主体。所谓市场主体,是指参与市场交易的当事人。商品交换关系实质上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们把参与职教市场活动的主体分为职教产品生产者、职教产品经营者、职教产品消费者和职教市场管理者四大类。不同的市场主体在市场上的作用也不同,职教产品生产者,为市场提供服务和产品,属于卖方,但其兼有商品消费者(指生产性消费)的角色。职教产品经营者是职教产品与社会交换的中介,起到职教产品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媒介作用。职教产品消费者是职业教育的购买者,属于市场需求的一方面,由从事商品生产活动的消费者和单纯的消费者组成。职教市场管理者是市场上进行商品交换活动的一种特殊当事人,以国家和各级政府的管理机构的面貌出现,起着组织协调、管理监督等方面的作用。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职教市场主体包括组织和个人,但市场交易的主要主体是各类职业教育机构。职业教育机构作为市场主体的主要特征是:(1)合法性。必须是国家认可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独立的(或独立支配的)财产,能以自己的名义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职教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2)独立性。必须是依法自主办学、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地位的职业教育机构。这一特征是决定职业教育机构成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交换活动的先决条件。(3)平等性。作为市场主体,各类职业教育机构无论性质、规模、生产和经营能力上有何差异,在市场上都是平等的,没有等级差别,没有特权,都有权在市场上获得公平竞争的条件。(4)应变性。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市场环境是不断变化的。市场主体应具有对环境变化的应变能力。(5)盈利性。职业教育机构作为市场主体应讲究成本核算,以求以最少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获得最大产出,取得盈利,盈利是市场主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上述特征,是职业教育机构能否成为市场主体的主要标志。
2.职教市场客体。职教市场客体是指职教市场主体之间交易的对象,一般指职教产品和其它物质内容。市场客体是交换当事人主观意志体现的承担者。如果没有这种交换的客体,也就不存在市场关系。如果客体不具有商品属性,即不进入交换,市场就无法形成。商品作为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统一,不仅包括各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有形商品,也包括一些无法以实物形态出现的无形商品。职教机构生产的商品既包括有形商品,也包括无形商品。职教机构的教育服务是一种无形商品,这种教育服务活动“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想象的或现实的)和一定的交换价值。”(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册,第149页。)这种服务也是一种产品,其特点是“产品同生产行为不能分离”(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册,第443页。),这种产品具有特殊效用,也就是训练劳动能力,使劳动能力改变形态,使劳动能力具有专门性(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册,第159页。),因此,“工人购买教师服务的费用同生活费用一样。”(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册,第473页。)所以,当教育服务这类劳动产品用于个人或集体消费时,就是“以服务形式存在的消费品”(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册,第116页。)。职业教育的无形产品还包括信息、技术、知识形态的产品,有形产品包括科学技术的物化产品等。从市场客体或交易的内容看,职教市场结构的基本框架应包括职教产品市场;职教劳务市场;职教物资市场;职教信息市场;职教金融市场等。
3.职教市场载体。所谓市场载体,是指供市场主体对市场客体进行交易的一切设施。它包括各种必要的交通、通讯设施以及交易谈判的场所等。商品交易是商流物流的统一。无论是商品所有权的交割,还是商品实体的转手,通常要有一定的市场载体。否则,交易就会受阻。
四、职教市场的功能
1.经济联系功能。职教市场是职教机构与社会经济关系的实现形式,它的基本功能是把参与市场交易的职教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联结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都离不开市场。从职教产品的生产过程看,职业教育机构要通过市场与经营者和消费者建立商品交换关系,销售自己的产品,以实现其所生产商品的价值,同时,职教机构也要通过市场获得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
2.资源配置功能。所谓资源配置,是指把人力、物力和财务资源分配到各种物品和劳务生产之中,并力求达到合理有效。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教育资源的配置必然通过供求、竞争和价格机制,由市场配置。职教市场能通过竞争引起供求和价格的不断变化,引导生产要素在各个生产部门之间流动,从而使有限的教育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减少社会劳动的无益损耗。
3.信息传递功能。职教市场作为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会把社会经济活动的各种信息,如市场供求状况、市场价格变化和市场竞争趋势等汇集起来,并传递给参与职教市场活动的主体,使他们能根据市场变化作出正确的决策。
4.优胜劣汰功能。职教市场具有对职业教育机构工作绩效进行客观评判的功能。同一类型的职业教育机构,由于客观上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有区别,主观上劳动质量,以及经营管理水平有高低,造成生产成本不一样。当职教产品的市场上,平等地按同一价格出售后,成本低者获益多,可以不断扩大生产规模;而成本高者,则相反,以至被淘汰。市场机制通过这种优胜劣汰的竞争,使强者胜、优者存、弱者败、劣者汰,最终达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
5.利益激励功能。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市场主体利益导向规律、价值规律等通过利益机制不断激励职业教育机构的生产经营活动。由于职业教育机构有自身独立的经济利益,必然选择投入小、产出大的投入产出、成本效益结构来组织生产。利益激励功能有力地推动职业教育机构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加强经济核算,注重成本,努力改进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
责任编辑注:吴昌盛同志的文章发表在本专题2000年第3期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