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生命的水源_拍卖公司论文

有生命的水源_拍卖公司论文

为有源头活水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源头活水论文,为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拍卖行业业已成为经济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发布的拍卖业蓝皮书介绍,2013年全国拍卖成交额累计突破7000亿元,2014年为5556.4亿元。其中,具有浓厚文献性、史料性、稀缺性的拍卖资源,是图书出版重要的内容来源,也有关文化传承的重要使命,必须引起出版界的高度关注。

       一、拍卖资源值得出版业重视

       一般来说,拍卖会上出现的拍品,特别是有些文史类、艺术类的拍品,往往因其非常浓厚的文献性、史料性和稀缺性,而具有一定历史价值、学术价值、艺术价值乃至文物价值,尤其值得出版业重视。

       1.时有重量级资源出现。2012年6月,匡时国际拍卖公司推出苏州顾氏家族“过云楼”的藏书,轰动一时,众人翘盼。这批藏书共179种、近500册,其中既有宋刻《锦绣万花谷》、元刻《皇朝名臣续碑传琬琰集》这样名满天下的存世孤本,也有元代刘氏日新堂、明代毛氏汲古阁这样鼎鼎大名的藏书家和出版家刊刻的善本,还有黄丕烈、顾广圻、鲍廷博等大家批校手迹,璀璨纷呈。这批拍品最终以2.162亿元(含佣金)成交,为江苏凤凰集团夺得,创造了中国古籍善本拍卖的世界纪录。2004年,翁氏后人通过中国嘉德拍卖公司,将翁同稣藏书80余种、542册转让给了上海图书馆,也可以视作拍卖公司的定向操作。又如,中国嘉德公司第44期拍卖“小鸥波馆藏札”专题,为李鸿章、李瀚章兄弟致岑毓英书信40余通,主要写于中法战争中的“宣光之战”时期,其中谈及边境边防和外交谈判等事宜,是研究当时中法关系、战争胜败的一手资料,对还原那段历史有很高的佐证价值。总之,有了拍卖会,通过预展和图录,人们就比较容易亲眼看到宋版古籍等重量级历史文化资源了。

       2.较公藏资源难以掌握。古籍类图书,公藏资源往往可以通过《中国古籍总目》(20万种)、《中国古籍善本书目》(6万种、13万部)、《中国丛书综录》(2797种、子目38891种)等线索查寻,但流散民间的私藏古籍,只要藏主秘而不宣,几十年甚至上百年里不见流通或上拍,人们就往往难以按图索骥。古籍专家李致忠评价敦煌文献时曾说:“官方的馆藏都是可考的,比如说英国、法国、俄罗斯、日本及中国各地的馆藏。但是对于民间的收藏,大家都没有底,所以搜求起来就更加困难。而且民间收藏相对馆藏来说更为挑剔,收藏品的品相和价值均相当高。”

       3.较公藏资源更为稀见。2015年春季大拍,西泠印社拍卖公司推出翁方纲诗学手稿《志言集》。翁氏为清代著名学者和书法家,创立诗歌理论“肌理说”。该手稿选录唐、宋、金、元、清14家诗人1537首诗作,并作近九千字评论,是其“肌理说”的关键文献。但是该手稿从未刊行,曾流落日本,一百年来藏书界、学术界闻所未闻,这次现身拍卖会,堪称翁氏诗学乃至清代文学批评史的重大发现。另外,进入拍卖公司的许多稿钞校本古籍,“多数并没有刊刻,只是原件。有些东西是整理出版了,但有很多是没有整理出版的,实际上它就等于一个孤本”(韦力语),而且许多名家手迹还有很高的书法艺术欣赏价值。由此也可见拍卖公司征集拍品的触角令人难以想象的深广,而且对保护中国古籍文献和推动古籍研究,传承文化传统功德无量。

       二、拍卖资源的出版实践

       拍卖资源的公开出版,既能体现出版物的社会公益,又能增加原件的含金量,只要把握时机,运作得当,相信买受人藏家一般也会乐见其成。目前利用拍卖资源的出版,大致有用书号的图书、不用书号的拍卖图录以及藏家撰著三类。

       1.出版社抓住重要而珍稀的拍卖资源,组织书稿,纸质出版,已有许多实例,并取得相当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如:中华书局出版了由姜寻编的2003年、2004年《中国古籍文献拍卖图录年鉴》;2003年,上海书画出版社出版了上海博物馆编的《淳化阁帖最善本》;2006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了线装、一函12册的《祁阳陈澄中旧藏善本古籍图录》;2009年,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了汉郑玄注、唐陆德明音义的宋刻《监本纂图重言重意互注礼记》。

       2.拍卖公司为介绍拍品会专门编撰、印制拍卖图录。我国具有拍卖资质的拍卖企业不下几千家(2012年统计为5600多家),编印图录的体量非常庞大,据雅昌上海印刷公司透露,目前其每年印制约500个品种、上千万册。这些拍卖公司中,尤其是一些实力雄厚、排位靠前、声誉响亮的领军企业,对图录的编撰和印制更是精心,甚至专门邀请行业专家撰写拍品评述,专业深度往往并不亚于学术专著,设计及图版的精美也不输于高档画册,许多资深藏书家和有心人会特地收藏心仪拍卖公司的整套图录。例如:西泠印社2015年秋拍图录,专门针对部分精品,邀请童衍方撰写《名家篆刻专场综述》和《历代名砚及古墨专场综述》,仲威撰写《海内孤本〈北魏王子晋碑〉》,白谦慎撰写《甲午战争后的吴大澂——兼论吴氏收藏的递传问题》。北京德宝国际拍卖公司办成立五周年纪念专场,特邀12位专家对12种古籍善本撰文评介,其中韦力写了潘伯鹰所批《桐城吴先生评选瀛奎律髓》。中国嘉德、瀚海等拍卖公司在这方面用力更深。

       3.收藏家涉足出版。其中,有印制藏品用于个人及朋友圈日常把玩的,有专业底蕴深厚、研究颇有心得的,也有两者兼而有之的。

       首先,有些藏家将心仪之物有限印制,公诸同好,以助雅兴。著名古籍藏书家韦力从其收藏的千余种稿钞校本中经过精选,出版“芷兰斋藏稿钞校本丛刊”,其中第三种影宋红印校样本《樊川文集》,底本可靠,名家校勘、刊刻、题跋,宣纸线装,三色印刷,异常逼真而精美,限量300套,令人爱不释手。某位广东籍收藏家辗转入藏了南社成员书画家潘飞声的一批自用印章,原为汪精卫秘书曾仲鸣的藏品,流落海外近六十年。后来那位藏家用这批印章打制了20部《潘飞声自用印存》,以供自己及同好把玩。其实前人即有好于此道者。清代雍乾间徽墨名家汪氏有嘉庆版四卷本《鉴古斋墨薮》,集其四代墨业精品,刊刻精美,传世极稀。到了民国十七年,向以纸墨精美著称的武进刊书名家陶湘将此藏书再版,一函三册,图刻精细,开本敞阔,用纸考究(陶氏素有“陶开化”之誉),七色精印,美轮美奂,更上层楼。据说当时印量很少,只是作为珍贵礼品。

       其次,有些藏家浸淫时久,研究颇深,撰文论著,其中多有世间稀见的文献资料。京城韦力着力收藏中国古籍二十余年,巍然而成国内私藏屈指可数的大家,这几年里他厚积薄发,勤于笔耕,连续出版了《古书之媒》,《芷兰斋书跋》初集、续集、三集、四集,《得书记》,《失书记》等专著。在《芷兰斋书跋三集》的《孙毓修稿本〈小绿天藏书笔卷一〉不分卷》一文中,作者自述“近二十年来,寒斋陆续收得孙毓修旧藏十余部,多有经其题跋者,又有小绿天书目类稿本四册,其中多有未刊行者,不敢自秘”,然后用洋洋万言,配以十一幅书影,比较详细地介绍了《小绿天藏书笔卷一》《孙毓修编年书目》《梁溪孙氏小绿天收藏善本书目》《梁溪孙氏小绿天藏书目》诸稿本,许多资料是首次发布,甚是精彩,极有价值,例如:《小绿天藏书笔卷一》“稿本第二十六页记庚申冬,书贾在芜湖得书一批,为汉阳洪汝奎旧藏,其中古刻名钞皆有宜稼堂印记,皆洪氏宦江南时自郁氏所得,然洪汝奎无一印记钤于书上,这批书后归蒋汝藻所得,留庵(笔者注:孙毓修号)云:‘其书尽归乌程蒋氏,未获尝鼎一脔。越岁,乃得顾千里手校《笠泽丛书》,有郁泰峰印,亦洪氏物也。顾千里极留意唐人文集,而校本流传极罕,此可作寒斋长物也。’短短数语,宜稼堂所藏自顾千里至郁泰峰、洪汝奎,再至蒋汝藻,复归孙毓修,脉络清晰,流传有序。今人研究古籍递藏,多赖前人有此著录”。有心者可从此类著作中爬梳得到许多珍贵的文献资料。韦力现仍勠力著述,真心盼望持续拜读。

       三、拍卖资源出版实践中值得重视的几个问题

       1.必须关注拍卖讯息,熟悉藏家

       许多值得出版的珍贵文献的冒出与发现几乎是可遇不可求的,它往往来自密室,甚至来自深山,功劳出自拍卖公司业务员的不懈搜求。至少以古籍文献拍卖著名的国内几家公司,必须持续关注其拍卖图录。当然,我们应该把组织出版选题的视野放宽一些,有些书法绘画、信札拓片也可能是绝妙的出版资源,笔者认识的一个知名度较广的作者,其编辑出版的作品有些就来自拍场。

       同时,必须熟悉藏家,尤其是著名藏家,追踪他们,和他们深交朋友,他们的眼光与经验保证其藏品具有很高的出版价值。当然,其中的有些藏家出于种种原因,不愿抛头露面,再好的东西一入其手便如“一入侯门深似海”。但是,确实也有不少藏家愿意与世人分享宝物。这其实也是我国文人的一个优良传统,古代许多藏家一旦收得好书,便刊行于世或不吝让人钞录以广观阅研究,流传许多佳话。现代藏家中,韦力便有此识见和胸襟。他在《海源阁写本〈海源阁宋元秘本书目〉四卷》一文中写到,山东聊城杨氏的《海源阁书目》现有两种,一为山东省图书馆公藏,齐鲁书社已于1999年出版,另一则为其私藏,其欲仿效昔日潘宗周慨然以世彩堂本《昌黎先生集》归陈澄中,成就与陈澄中所藏世彩堂本《柳河东集》“韩柳合璧”的书坛逸事,提出若将可详见海源阁当年之盛况的公私两藏“海源阁书目”影印出版,“亦可称合璧,或可佳惠士林矣”。其实,这也是一个锦上添花的过程,经过精心策划和制作,出版之后,文献原件更会增值,当为藏家乐见。

       2.必须妥善处理好版权的授权

       拍卖标的进入拍卖环节,其如何予以合法处置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尤其是现当代作者的作品,有的拍卖委托人及卖家就是作者本人或其家属后人,一般不会发生纠纷。但是更多的情况则是,拍卖委托人及卖家并非作者本人或其家属后人,而是通过种种方式已经取得该拍卖标的物权的藏家。这些藏家理应具备依法自由处置、继续转移该藏品物权的权利。可是在具体操作中,极有可能遇到不同法理的碰撞和纠纷,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著作权人依法享有人身权和财产权之一的、对自己作品的“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反过来就等于说,如果没有取得著作权人的同意或授权,就不得随意展览。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实施细则》,“拍卖人应当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拍卖标的的展示时间不得少于两日”,所以以往时有发生著作权人要求拍卖公司撤销标的预展及拍卖的纠纷,甚至动静搞得很大。如此种种,都要求我们在具体实践中,谨慎运作,加强磨合,不断完善,才能取得理想结果。因此,在知识产权越来越受到重视的今天,拍卖资源用于出版,必须充分尊重原作者的署名权尤其是发表权及可以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收益的财产权等,不得有任何疏忽和莽撞。这是运用拍卖资源进行出版时必须遵循的“底线”。

       那些已经进入公版领域的资源姑且不论,尚未进入的,必须依法取得作者或家属的文件授权,这在当下业已成为共识和守则。据报道,北京匡时拍卖公司2014年拍卖周作人致郑子瑜84通信札时,事先与周家后人作了良好沟通,还联系人民文学出版社获得授权予以出版,并召开专题座谈会,揭示拍品意义和价值,形成了多赢局面。近年来名人文稿拍卖时常出现纠纷,这个拍卖实在是提供了一个成功案例。在合法取得出版授权的过程中,有时会遇到难以找到作者后人的情况,甚至还需要几个后人共同授权,其中难免困难重重,但是千万不能因此嫌烦难而草率从事,宁可暂缓或不予出版,否则会招惹麻烦甚至官司缠身。

       必须提醒,有些名人文稿的拍卖及出版,应该注意保护好作者的隐私(许多纠纷往往由此发生),因为尤其是日记、信札,当事人书写时并未虑及公开,或只是老友之间的吐露心扉、臧否人事(笔者约二十年前在北京潘家园地摊就见到某文坛泰斗此类信札一通,因卖家要价过昂未买,至今痛惜),若公开出版,确实涉嫌违法又欠厚道。有鉴于此,此类资源即便取得授权进行出版,也宜作一番妥当技术处理为好。出版这一文化行为必须保持文化意味。

       3、必须把握好拍卖资源出版的时间节点

       有些拍卖资源的出版并无强烈的时间限制,任何时候出版都是功德无量。而有的文献资源则不然,一经拍卖,甚至都不知道花落谁家,要找到躲在幕后的神秘买受人犹如大海捞针,而且即便费力找到,也可能有受拒之虞,因为社会上也有这么一种情况和说法,所谓“一个成熟的收藏家”“买到好东西后,一般是雪藏起来,不轻易示人”。而且有些大宗藏品,会被不同的买家入藏,整体出版的难度无异更高。所以,在拍卖前沟通,让人予以出版无疑是最佳选择。

       但是,从拍卖公司征集到拍品、制成图录到完成拍卖,一般最多三四个月,这对出版单位的运作效率是个极大考验。即便只是短章小品,从联系卖家、形成选题、取得书号,到编辑加工、印制出版,一连串的运作周期也需要出版单位各个环节的高效运转甚至夜以继日的操劳,才能成功,而篇幅巨大的作品则难度更高。笔者早些年经手过一件周作人《儿童杂事诗》手钞本的拍卖,尽管其在周氏几个同名钞本里很有特色,文字也经改动多有不同,颇有研究价值,最终因时间所限未及出版,现在该物已如石沉大海,不知踪影,留有遗憾。好在现在已经有了即时印刷的技术,大大缩短了出版时间,为拍前出版提供了一些条件。上文所述的匡时拍卖公司和人民文学出版社对周作人信札的“拍卖、出版齐步走”,是个很好的范例。

标签:;  ;  ;  ;  ;  ;  ;  

有生命的水源_拍卖公司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