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跨界民族与我国国家安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家安全论文,民族论文,我国论文,论跨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33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4-4922(2008)02-0052-05
所谓跨界民族,就是在相邻的国家间跨国界而居的同一民族。由跨界民族这种跨两国或多国而居的特殊性所决定,一国的跨界民族问题是关系到该国国家安全的重大问题。如果一个国家不重视跨界民族问题或处理不好跨界民族问题,就会影响跨界民族的国家情感,诱发跨界民族对国家的离心倾向,从而影响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还有可能会影响相邻国家间正常的外交关系,甚至引发领土纠纷,从而危及国家安全。特别是在冷战结束后,跨界民族问题的复杂性、国际性和重要性特点更加突显。当前,困扰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民族问题很大一部分是与跨界民族有关的,如波黑内战、科索沃战争、非洲种族冲突、西亚库尔德人问题、俄格矛盾,等等。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因跨界民族引发的国际热点问题不但不会消失,而且会不断增多,并进而引发局部战争,危及相关国家和国际社会的安全。我国是一个多跨界民族的国家,加强跨界民族问题研究是关系到我国国家安全的大问题。
一、跨界民族问题的特殊性
(一)跨界民族与国家主权
跨界民族的特殊性首先集中体现在领土问题上。历史上,同一民族是生活在一起的,只是在国家形成过程中,由于政治的原因而被人为割开。但被分割而居于不同的国家的双方,在历史、文化、感情、经济交流、地缘联系等都有很深的渊源,极易涉及国家的领土问题。事实是,当前的跨界民族问题几乎无不与领土纠纷相伴随。在现代政治中,国家是最主要的行为主体,国家主权原则是国际社会公认的最高原则。所谓国家主权原则,就是在国家仍是国际政治主体的今天,国家主权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和最高权力,任何国家无权干涉。它是一个国家不受外来控制、完整无缺、不可分割而独立行使的最高权力和尊严。保持领土的完整是国家主权的主要象征。包括跨界民族在内的所有民族问题,都是一个国家的内政,都应由这个国家自行解决。在这一原则指导下处理跨界民族问题,就要求尊重相关国家的主权,维持现有政治疆界,妥善处理两国跨界民族间以及两国间的关系,建立双边或多边合作机制,维护边疆的稳定。因而跨界民族最关键的问题在于,要求自治、独立或联合的跨界民族,是对相关国家主权的挑战。
(二)跨界民族与国防安全
跨界民族最大的特点是跨国界。国界是一个国家版图的边沿,国界受到侵犯是国家安全受到侵害的鲜明标志。因而,跨界民族问题又与国家的边疆安全和国防建设紧密相连。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家,应该是许多民族的共同愿望。但这种愿望无论从理论上看,还是从现实上看,都是不可取的。从理论上来说,并非所有民族都必须、愿意和能够建立自己的民族国家;在多民族国家里,非主体民族的权利同样可以通过法律来保障。从实践上看,当今世界严格意义上的单一民族国家并不存在,按照西方“一族一国论”的逻辑,今天的世界应分裂为几千个国家,那岂不引起世界更大的混乱。但跨界民族和跨界民族问题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由来已久。自20世纪初以来,世界经历了三次大的民族运动浪潮,冷战后爆发的第三次民族运动浪潮由于涉及跨界民族问题已成为当今世界新的国际热点。20世纪90年代初,冷战结束后,“苏联的崩溃引起了民族问题的大爆发”[1],苏联、南联盟、捷克斯洛伐克三个社会主义国家的相继解体,由此引发的是国家疆界的重新组合、划分。当不能用和平手段解决国界问题时,武力自然成为最后的选择。波黑战争就是典型的例子。
(三)跨界民族与国家间关系
由于跨界民族跨两国或多国而居,跨界民族问题无疑会影响到相关国家间的关系,使跨界民族问题成为影响国家间政治经济关系的重要内容。一方面,跨界民族相互间的向心力,从某种程度上说,对相关国家来讲又是一种离心力。由于特殊的历史渊源,跨界而居的同一民族间的经济、文化、生活的往来不可能完全断裂,而且这种往来也是一种正常的现象。这种现象如果仅限于经济、文化领域,则有助于促进双方国家的政治外交关系;这种现象如果扩展到政治领域,即跨界民族从狭隘的民族主义出发,谋求民族的政治联系、联合或独立,则不利于相关国家间的相互信任。另一方面,邻国跨界民族间的相互声援,也会将各自的国家牵涉进去,引发两国关系的恶化,甚至会出现双方的军事的对立和冲突。目前的俄格关系、伊土冲突就是典型的例子。
二、我国跨界民族状况和安全形势
(一)我国的跨界民族状况
我国是世界上拥有邻国最多的国家,220000多公里陆地边界,18000多公里大陆海岸线,使中国的周边国家有近30个,直接接壤国家就有14个。历史的传统、现实的差异、文化的多样等因素,决定了中国与周边国家外交的复杂性和特殊重要性。由于我国的少数民族大多集中在边疆,跨界民族情况比较复杂。具体的情况是:55个少数民族中绝大多数属于跨界民族。在东北方向,我国与朝、俄、蒙三国之间,有5个跨界民族;在西北方向上,我国与蒙古、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和印度之间,有8个跨界民族;在西南方向,我国与阿富汗、印度、尼泊尔、锡金、不丹之间,有4个跨界民族;在东南方向,我国与缅甸、老挝、越南之间,也有十几个跨界民族。总计有31个跨界民族[2]。也有学者认为我国的跨界民族多达34个。总之,我国的跨界民族情况是相当复杂的,有些民族甚至是跨三国、四国而居。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又是一个多跨界民族的国家,加强跨界民族研究对于我国的内政、外交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我国的周边安全形势
从总体上看,我国跨界民族地区还是比较稳定的。边疆的一些跨界民族基于相同语言、共同习俗等便利条件的往来,越来越密切,越来越广泛。东北、西北、西南等少数民族地区,通过边境贸易、文化交流、边民互市等形式,成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和我国与周边国家经济文化往来的渠道。
但我国周边安全也存在不稳定的因素。我国陆路疆界以少数民族特别是跨界民族居住为主,沿边地形地貌复杂,周边国家实力差距大。既有俄罗斯、印度、蒙古这样的大国,又有实力相当弱的小国。历史上我与周边国家大多发生过战争或纷争。当前与大国关系也是合作中有竞争,周边国家还是西方拉拢的对象,很易成为西方反华的前沿。美、日加紧与蒙古发展经济政治军事关系,对印度刻意拉拢,希望印度成为制约中国的地区性大国。还加紧发展与我国友好国家如越南、巴基斯坦的关系。美国借“9·11”之际获得了千载难逢的驻军中亚的契机,对我国西部边陲形成了威胁。此外,朝鲜半岛危机、印巴冲突、阿富汗的动荡、中亚的民族分裂和宗教极端势力,这种种因素,使我国的周边环境充满了变数。
冷战后世界民族问题的新特点也给我国边疆安全带来了隐患。冷战后世界民族问题的新特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乘全球化之势,高唱“国家主权让渡”、“人权高于主权”的论调,推行“新干涉主义”,借民族、宗教问题干涉别国内政。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先后发动了海湾战争、伊拉克战争、科索沃战争等。同时,他们也企图利用西藏问题、新疆问题、台湾问题等干涉中国内政,以达到“西化”、“分化”中国的图谋;另一方面,冷战后世界民族主义发展呈现了新的特点,民族自治与分离运动是其主要表现,民族扩张主义与泛民族主义已成为破坏世界稳定的重要因素。与此同时,泛伊斯兰主义、“东突”恐怖主义、“三蒙统一”思潮等也在我国边疆地区产生了程度不同的影响,据统计国内的“东突”民族分裂组织达50多个,“蒙独”分裂组织有30多个。
可见,加强跨界民族研究,是关系到我国国家安全、不容迟缓的大问题。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随着冷战结束后国际形势的变化,民族因素和宗教因素在国际政治中的影响明显上升,各种民族主义思潮和活动趋于活跃,引发了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冲突和内乱。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在我国周边一些地区相当活跃,它们通过各种手段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活动。”
三、关于我国跨界民族问题的思考
(一)高度重视跨界民族和跨界民族地区的研究和发展
跨界民族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国安全的重要因素,对跨界民族问题研究是一个必须引起关注的话题。必须把握边疆地区民族问题的复杂性、国际性和重要性,以历史的眼光、全局的视野来观察、研究和处理民族问题。
加快边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增强民族地区少数民族的优越感和国家意识。这是最根本的一条。对于多民族国家来说,经济社会的发展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础条件。但民族地区的发展是个综合性很强的问题,它涉及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社会生活的方法面面。当前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了一个关键期,尤其对于边疆民族地区,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面临的特殊而艰巨的任务,对于我们的全局工作有重大影响。
清醒认识我国边疆民族地区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当前,我国的边疆民族地区也存在着许多需要研究和防范的问题。我国边疆民族地区面临的挑战:经济上,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滞后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根本改观。经济发展起点低,自我发展物质、文化、人才基础薄弱。政治上,当前边疆民族地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对外开放的大局是好的,但消极因素仍然存在。文化上,边疆民族地区教育整体水平低下。对外上:东北亚、中亚、南亚地区的动荡和国家间的矛盾,均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分裂与反分裂的斗争,西藏和新疆地区是当前我国反分裂斗争的重点地区。在西藏,达赖集团在意识形态方面还有相当的影响,我们只有很好地解决西藏的宗教问题,才能真正赢得民心,保持西藏的长期稳定。新疆境内极少数分裂分子与境外分裂势力相互勾结,通过暴力恐怖活动以达到分裂国家、实现“疆独”的目的。
高度重视民族问题特别是跨界民族问题。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由我国多跨界民族的基本国情所决定,民族问题是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2005年5月,党中央召开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对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形势和民族工作主题进行了深刻阐发。他指出,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西部和边疆绝大多数地区都是少数民族地区,“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民族问题始终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也决定了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到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3],“在现实生活中,我国的民族问题往往表现为经济问题与政治问题交织在一起,现实问题与历史问题交织在一起,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国内问题与国际问题交织在一起。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涉及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各个方面”[4],“目前,由于地理条件限制、发展基础薄弱、市场开发条件差、自身发展能力弱等原因,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着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同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2004年,民族自治地方人均生产总值只有全国平均数的67.4%,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全国平均数的71.4%。”[5]认真研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在这种复杂的形势下,我们必须把边疆的民族工作放在特别重要的位置来看待。
(二)解决跨界民族问题需要发挥地区安全机制的作用
周边国家和地区是我国对外战略的重要依托,周边国家和地区在民族宗教问题上的态度和做法,对我国的内部稳定有直接的影响。要利用跨界民族天然的感情纽带和有利的自然条件,与周边国家开展多形式的经济文化交流,增进两国民众和两国政府的友谊,妥善处理跨国经济纠纷,活跃双方边贸,造福两国人民。改善两国政治关系,增进相互信任,不给外界提供制造矛盾的机会。增强两国人民友谊,不给民族分裂势力提供滋生及活动的土壤。
正是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我国坚持奉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政策,致力于和谐亚洲、和谐世界,积极推进与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与互利合作。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国际形势的变化,边疆民族地区实现了由国防前线到对外开放前沿的转变。我国与苏联、印度、越南等国的对抗局面已经不复存在,而代之于各自为谋求经济发展,对对方边疆民族地区经济上的互补、文化上的交流;加强区域合作,建立跨界民族国家间的多边合作机制,如“上海合作组织”已在联合反恐等方面发挥了单个国家难以发挥的作用;中印关系进入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印度已明确承认西藏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双方高层互访不断,均表示要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加强理解与合作;中国和俄罗斯的战略伙伴关系继续深化,在《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原则下,近年双方的经济、文化交流成绩大,影响大,政治合作也更加默契。“睦邻、富邻、安邻”的和谐周边外交已成为我国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外交工作的大局。
(三)研究世界其他国家的跨界民族现象和处理跨界民族的经验教训
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而且是十分复杂和重要的一部分。伴随着社会的发展,民族问题在不同的时期,其内容、形式和发展趋向也各不同。自20世纪初以来,世界经历了三次大的民族运动浪潮,而冷战后爆发的第三次民族运动浪潮由于涉及的跨界民族问题比较突出而具有明显的自身特点。20世纪90年代初,冷战的结束,“苏联的崩溃引起了民族问题的大爆发”[6],不但引发了苏联、南联盟、捷克斯洛伐克三个社会主义国家的解体,而且也使跨界民族问题成为一种更加普遍的存在。这是当今时代世界民族问题的新变化。当前世界其他国家的跨界民族问题有:非洲大陆的边界争端和种族冲突;亚洲土耳其、伊朗、伊拉克、叙利亚的库尔德人问题;欧洲罗马尼亚、南斯拉夫、斯洛伐克的匈牙利人问题,保加利亚的土耳其人问题,波黑、克罗地亚的塞尔维亚人问题,独联体国家的俄罗斯人问题,等等。
当然存在跨界民族的国家并不一定都会引发民族问题,民族政策正确与否才是问题的关键。当前许多民族热点问题的产生,是和有关国家在民族工作上的长期失误有必然联系的。如有的国家中央集权过重,少数民族的自治权利得不到保护;有的国家忽视民族发展规律,强行推行民族同化政策;有的国家违背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平等原则,在经济、文化、就业等方面损害少数民族利益;有的国家在处理民族矛盾方面不注意方式、方法,等等。当然,还有一些成功的做法,如在欧洲一体化的今天,欧洲国家不同民族间的和谐相处的经验也值得我们思考。认真研究世界其他国家的跨界民族现象和处理跨界民族的经验教训,对我国处理跨界民族问题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四)剖析批判西方国家关于民族问题的典型主张
冷战后民族分裂势力的活跃是与西方国家在民族问题的煽动性主张相呼应的,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和批判西方国家关于民族问题的典型主张。当前西方国家在民族问题上的典型主张有:“民族自决权至上论”、“一族一国论”和“新干涉主义”。下面我们分别予以分析。
所谓“民族自决权”,就是每个民族独立处理本民族事务、决定本民族命运的权利。列宁指出:“民族自决权从政治意义上来讲,只是一种独立权,即政治上同压迫民族自由分离的权利”,但“这种要求并不等于分离、分散、成立小国家的要求,它只是反对一切民族压迫的彻底表现”[7]。因此民族自决权原则的实施,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必须根据不同民族和不同国家的具体情况来运用。“马克思主义提出民族自决权原则,目的是把反对民族压迫的斗争提高到反对共同敌人即帝国主义的高度。不能把民族有权分离和某个时候是否适合于分、必须分离混为一谈;不能把民族有权分离的权利和无产阶级政党的义务混为一谈;主张民族自决权不等于建立许多小国家。”,[8]因此,在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多民族国家和许多民族跨境而居的今天,无限夸大民族自决权适用范围,宣扬“民族自决权至上论”,必然会导致相应国家以及整个世界的动乱和危机。
所谓“一族一国论”,即主张民族国家在民族结构上的纯粹性和单一性。这一论调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分析,都是错误的。从理论上来说,并非所有民族都必须、愿意和能够建立自己的民族国家;在多民族国家里,非主体民族的权利同样可以通过法律来保障。从实践上看,当今世界严格意义上的单一民族国家并不存在,按照“一族一国论”的逻辑,今天的世界应分裂为几千个国家。这是民族的幸事还是民族的灾难,可谓不言而喻。
所谓“新干涉主义”,是冷战后在西方国家迅速崛起的具有代表性的思潮,它以“民主、人权、正义”为旗号,认为国家主权已不是国际政治的最高原则,当一个国家的内部问题,涉及国际安全,民主和人权受到侵害,国际社会有权利予以干预。干预的手段可以是政治的、经济的、外交的,也可以是军事的。很显然,这一论调是符合在政治、经济、军事上处于优势地位的西方国家的利益的。在“新干涉主义”的幌子下,西方国家先后发动了海湾战争、科索沃战争、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等,至今我们还没有看到这些战争给当地的人民带来的什么样的福音,恰恰相反,这些地方是当前最大的热点地区、动荡地区。
(五)明确我国处理跨界民族问题应坚持的根本原则
众多跨界民族热点问题的发生和各国处理跨界民族问题的经验教训,为我们处理跨界民族问题提供了借鉴。在跨界民族问题日益复杂化的新形势下,我们必须明确我国处理跨界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并坚持这个原则。我国处理跨界民族问题应坚持的根本原则主要有两个,一是国家主权原则,二是国家利益至上原则。
所谓国家主权原则,就是在国家仍是国际政治主体的今天,国家主权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和最高权力,任何国家无权干涉。包括跨界民族在内的所有民族问题,都是一个国家的内政,都应由这个国家自行解决。在这一原则指导下处理跨界民族问题,就要求尊重相关国家的主权,维持现有政治疆界,妥善处理两国跨界民族间以及两国间的关系,建立双边或多边合作机制,维护边疆的稳定。
所谓国家利益至上原则,就是在多民族国家中,在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之间,国家利益是至高无上的。任何单个民族的利益,都必须服从于国家的整体利益。“同一民族居住在不同的国家,特别是邻近国家,如果不处理好民族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而把民族利益置于国家利益之上,不仅会导致国家的混乱、民族间的冲突,甚至会引发国家之间的冲突和战争”[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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