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侦探小说的发生及其意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侦探小说论文,中国论文,意义论文,发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只有公案小说而无现代意义上的侦探小说。侦探小说源于西方的启蒙时代,自1841年美国作家爱伦·坡开创侦探小说的写作范式以来,经柯南·道尔、克里斯蒂、奎因、勒布朗、西默农、埃科等作家的不断拓展与创新,侦探小说已不再是一种仅供读者消遣的通俗读物,而是作为一种雅俗共赏的文类跻身于文学经典之林,并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吸引了现代世界的广大读者。从文化现代性的发展进程看,西方侦探小说的生成,可见证启蒙时代的人文信念、司法制度、现代都市、现代科学、新闻媒介以及文学叙述形式等的深度变革。中国侦探小说是典型的“舶来品”,它发生在特定的历史语境里,经历了由译介、仿作到自创三个阶段,是中西文化碰撞的产物,以至于在20世纪上半期产生了一批具有中国特色的侦探小说作家与作品,由此而成为中国现代文坛一道炫目的风景。中国侦探小说的发生不仅对中国现代小说的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影响,而且对中国现代社会的思想、文化乃至法制建设等都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已有的中国近现代文学史乃至当代文学史里,却难觅中国侦探小说的芳踪,即便在“通俗文学”研究中有所论述,也多集中在对侦探作家作品的梳理上,而历史分析和理论探究却甚为缺乏。当然,将中国侦探小说作为一种独立对象进行系统而深入的研究者更不多见。鉴于此,本文拟以中国侦探小说发生的历史背景为基点,探讨这一文类的生成、特点及其意义,以便为系统研究中国侦探小说打下坚实的基础,也为当下的中国现代文学和文化研究提供一个新的生长点。
一、中国侦探小说发生的背景
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西方文化冲击下,中国社会开始出现新的景象,一些“现代性”征兆显山露水。正如费正清所言:“西方的扩张在那里引起了持续的累积的经济增长,结果,在那些和外部世界市场有密切关系的城市的经济中产生了程度不同的‘现代’部分。和这种经济发展有关的是,社会发生了变化,产生了诸如买办、工资劳动者和城市无产阶级这样一些新的集团。而且,由于各种西方制度的‘示范影响’以及和外部世界交往的增长,社会变动的过程必然在本地居民中发生,它逐渐破坏了他们传统的态度和信仰,同时提出了新的价值观、新的希望和新的行动方式。”①费正清所言的“新的价值观、新的希望和新的行动方式”,可理解为与社会脱离传统相关的现代性的观念。正是在这种社会和人的现代性观念形成的现代变动中,迎来了西学东渐的文学新类型——侦探小说。在这酝酿已久的“现代变动”中,有四个主要因素构成中国侦探小说萌生的历史背景。
一是现代文化消费市场的初步形成。文化消费市场主要由生产者、流通者和消费者三方互相作用而形成。在20世纪初的中国,这三者都是西方文明冲击下传统经济体制、文化体制解体的产物。首先是生产者亦即侦探小说的译者与作者。如吴趼人、周桂笙等都是传统文人,在传统文化体制中,他们可以通过科举考试步入官场以实现自身的价值,但到了1905年,清政府被迫宣布一系列以西方现代文明为参照的改革举措,废除了科举制度。这些旧式文人只好另辟蹊径,到租界与通商口岸城市谋生,在“下海”中,发现写作亦是谋生的一种手段。此“谋生手段”的一个重要标志是稿费制度的产生,1902年11月,梁启超创办《新小说》杂志,提前半月在《新民丛报》上刊登征文启事,首次对小说创作的稿酬标准做了明确标示。自此后,各类文艺刊物纷纷在征文中标明小说稿酬标准。小说稿酬制度的确立,使小说家和翻译家获取了极大的经济利益。有了可观的稿酬,在中国租界与沿海通商口岸城市很快形成一批“专业小说作家”,商品意识迅速介入作家创作。小说作为一种物化形态也进入商品流通领域,并直接影响了这一时期的小说思潮——创作出现了“商品化”倾向。深受读者欢迎的侦探小说,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在中国小说市场找到了发展平台。其次是流通者也即传播媒介。20世纪初,西方传媒的迅猛发展对中国的新闻出版业影响甚巨。在西方传媒的示范下,各种报刊、杂志纷纷涌现。辛亥革命后,人民有言论著作刊行之自由。“到1921年全国已有报刊1104种”。②在这些报纸杂志中,大多是刊登政治、教育、经济等内容的专门刊物,其中也刊登一些小说以招徕读者。但真正影响小说发展并进行有效传播与流通的渠道是专门小说杂志和报纸文艺副刊,如早期的小说杂志《新小说》、《月月小说》、《半月》等都开辟过侦探小说栏目。1923年还专门创办了侦探小说刊物——《侦探世界》,随后又创办了《侦探》、《新侦探》和《大侦探》期刊。除了报纸杂志,图书出版业也得以快速发展。19世纪末,西方版权观念的输入与图书出版业的大规模形成,为侦探小说的引入起到了锦上添花的作用。再次是消费者即侦探小说读者。中国社会最初对侦探小说的接受,与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进程中新市民形成的新的观念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清末民初的小说读者主要是以自由职业者、小业主、工资劳动者以及无产阶级这样一些新集团组成,他们构成了新型城市的市民主体,这些市民成为侦探小说的主要消费者。这个消费群体是一个很有特色的社会力量,他们从封建的农村自然经济解体之中转化而来,随着新的生产方式与消费观念的形成,其价值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逐渐偏离了传统的价值观,形成了新的功利观。《申报》曾针对上海人的功利观的变化作过分析:“天下攘攘而往者何也?熙熙而来者又何也?曰为利耳。富者恃筹握算,贫者奔走趋势,何为乎?曰为利耳?”③可见,新市民受新的价值观念的驱使,淡化了传统的功名观和等级意识,增强了经商和致富思想,进而要求有制度保障和法律庇护。侦探小说弘扬正义与法律、维护社会安定秩序、传递现代科学知识、散播民主自由思想、高扬惩恶扬善主题,这一切正好契合了新市民的期待心理和兴趣定向。
二是城市化的现代进程。20世纪初的中国,随着殖民化程度的加深和现代工商业的发展,城市迅速兴起,人口剧增。据竺可桢统计,20世纪初期,中国2万以上人口的城市就有312个,其中2万—5万者216个,5万—10万者46个,10万—50万者41个,50万以上者9个。④中国现代城市的兴起为西方侦探小说的输入提供了成长的沃土。侦探小说以城市生活为主要场景,它的人物和故事,都是现代城市生活的产物。城市是现代文明的象征,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向人们显示了现代工业文明的成果,形形色色的人怀着梦想和激情汇聚到城市,追逐着金钱、地位和荣誉。城市已不再是宗法制的农村,时时受束缚,在灯红酒绿的陌生人流中,人们可以自由地穿梭游弋。城市既集聚着人类的智慧、财富和文明,也交杂着色情、贪欲和犯罪。侦探小说作为城市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以其独特的形态与现代化进程保持步调一致。中国侦探小说的译介与生成均发生在上海,而20世纪初期的上海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生产特别发达的城市,外来人员多,人口密度高,是中西文化交流的中心区。上海既是现代文明的窗口,亦是罪恶的渊薮。上海比起其他城市,人际关系更趋复杂,犯罪现象更加猖獗。“在这里,大众仿佛是避难所,使得这类脱离社会的人免遭惩罚。在大众的各种危害方面,这一点最为明显,这也是侦探小说的开端”。⑤城市生活的复杂交往与不安全感,既为罪犯实施隐秘犯罪带来了更多的场所与机会,也为侦探提供了自我价值得以实现的广阔舞台。城市是滋生侦探小说的文化沃土,也是侦探小说兴起、发展的社会基础。
三是行政及司法制度的变革。侦探小说的萌生是建立在西方社会法制化的基础上,法律是侦探衡量是非的一项不可或缺的标准。西方国家经过漫长的法制演变与宗教改革,至19世纪初期,多数国家的行政及司法制度等才基本形成并开始运作,早期的警察局并没有专门的侦查部门,直到1831年,法国警察局才产生了专业侦探,1834年,由法国著名的盗贼变为警察的维多克在巴黎组建了世界第一家私人侦探社,从而诞生了世界上最早的私家侦探。同样,中国侦探小说的发生也与我国的行政和司法制度的变革特别是警察制度的形成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20世纪初,清廷进行了一系列顺应时势的改良。1902年,着手修订法律和规范司法管理工作,并开始清理《大清律例》。1905年,废除了剐刑、斩首以及纹面等酷刑。1906年,颁布新官制案,将刑部改为法部,掌管司法,将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专掌审判,并提出了司法独立等设想。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了《临时约法》,明确提出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并针对以往刑讯逼供的审案手段,颁布了《大总统令内务司法两部通饬所属禁止刑讯文》。这些改良尽管离现代意义的民主和法治思想有很大距离,但毕竟顺应了现代化进程的步伐与时代的呼声。此外,现代警察制度的出现为侦探小说文类的生成提供了重要的社会基础。1854年,上海租界首次出现了巡捕房,1898年,中国巡捕房成立,并制定了《招捕章程》、《捕勇章程》等规章,1904年,设立巡警部,兴办警察学堂,训练警士人才,并依照日本模式建立现代警察制度,20世纪20年代,上海特别市政府成立了公安局,至此,中国警察制度才基本得以形成,这为侦探小说的产生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四是契合了当时社会思潮的主流趋向。侦探小说孕育于西方启蒙时代,产生于西方工业革命之后,侦探小说不论是内容还是形式都是前所未有的,它是西方人所偏爱的读物。侦探文本中出现的新技术——火车、地铁、电梯和电报,以及文本中呈现的西方社会相对完善的法律和对人权的重视,这些都是19世纪末中国人所渴望的事物与理想的制度,侦探小说的叙事内容与现代生活紧密相连,侦探凭借科学与实证屡破奇案的智慧与胆识,也正是当时中国国民所缺乏的素质。陈熙绩甚至将林纾等译的《歇洛克奇案开场》比作太史公的《越世家》和《伍员列传》,将文本中的复仇者约佛森比作“西国之越勾践、伍子胥”,其为报仇锲而不舍的精神值得敬佩与学习,“使吾国男子,人人皆如是坚忍沈挚,百折不挠,则何事不可成,何侮之足虑?”⑥由此,也反映了处于半封闭状态中的中国人急于学习西方文化的一种心态。在此情形下,“改造国民”、“振兴中华”成为中国有识之士的宏大目标。20世纪初,大批读书人出国留学,同时,国内废科举,兴办新学堂,介绍翻译西方近代社会科学著作。西方现代思想通过各种译介源源不断地渗透到中国,而翻译西方小说也被认为是一项适应时势的举措。因为在新小说家看来,要改造中国的国民素质,其便捷途径是借助翻译小说。他们将西方侦探小说作为一种开启民智的良方。对此张亦庵有过代表性的观点,“要把不科学、不理智的头脑涤荡一下,方法自然不少,譬如提倡科学的教育,努力科学的宣传等等。但是第一件事就是先要引起一般民众对于科学的兴趣,对于理智的觉醒和尊重。想要从事于此,侦探小说实在是一支有力的先锋队。因为侦探小说是以理智和科学为立场的,而小说之入人又最易,只要一般人对于侦探小说的兴味能够普遍,那末玄秘的头脑不难打倒,理智的、科学的头脑不难养成。”⑦在这些论调之下,侦探小说被大规模地引入,并且大兴于报章杂志用以实践,梁启超主办的《时务报》和《新小说》是最先译介侦探小说的倡导者和理论实践的先行者。当然,小说受到如此重视,与当时普遍强调小说的“时代使命感”不无关系。梁启超力倡的“小说界革命”的中心命意是以启蒙来“改良群治”,历来视小说为“小道”的中国文人,将新小说赋予救国救民之“大道”。在庄严的“小说界革命”声中,新小说家负起时代的使命,从西方小说直接切入启蒙主题,这正暗合了侦探小说蕴含的启蒙思想。
二、译介热潮与公案小说经验
如果说中国文化消费市场的初步形成、现代城市的兴起、司法制度的建立以及顺应时势的社会思潮为中国侦探小说的发生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那么,西方侦探小说译介的热潮以及对传统公案小说的继承与创新则是中国侦探小说发生的内在动因。
文学翻译是文化交流的先声,也是文化交流的重要媒介。在现代中西文化交流中,侦探小说翻译异军突起,为中西文化交流承担了重要的使命。当时的文学家、思想家一接触到西方侦探小说,便很快体察到西方侦探小说的“千变万化”和“出人意外”,“吾喜读泰西小说,吾尤喜泰西之侦探小说。千变万化,骇人听闻,皆出人意外者。且侦探之资格,亦颇难造成。有作侦探之学问,有作侦探之性质,有作侦探之能力,三者具始完全,缺一不可也……然吾甚惜中国罕有此种人、此种书”,⑧于是对中国缺少侦探小说和侦探人物表现出深深地惋惜。中国侦探小说因为历史的“缺失”造成的“遗憾”,也是导致大量西译侦探小说出现的缘由之一,从而也为中国小说的现代转型提供了崭新的模板。
据现有的文献,中国最早引入西方侦探小说是在1896年,《时务报》刊发由张坤德翻译的柯南·道尔的侦探小说《歇洛克呵尔唔斯笔记》,此“笔记”含有4个探案故事:《英包探勘盗密约案》、《记伛者复仇事》、《继父诳女破案》和《呵尔唔斯辑案被戕》,这4个福尔摩斯探案在中国近现代小说史上有着不容忽视的地位。首篇中译《英包探勘盗密约案》的发表,比著名的“文界革命”和“小说界革命”的口号还早三年。身为《时务报》主编的梁启超,在确立“小说与群治之关系”的理论之前,实际上已在分派小说的“政教”任务了。可以这么说,4个中译福尔摩斯探案不仅是中国翻译小说的领军者,而且还是“小说界革命”的先锋者。此后,西方侦探小说源源不断地输入中国,其中影响最大、最受读者青睐的当属福尔摩斯探案。据阿英在《晚清戏剧小说目》一书中统计,清末我国译介的福尔摩斯探案多达25种。1904-1906年是译介福尔摩斯探案最火爆的时期,柯南·道尔前期创作的侦探小说几乎都有了中译本。1908年,林纾、魏易又将《血字的研究》译为《歇洛克奇案开场》,交商务印书馆出版,同年该馆还发行了柯南·道尔的《海外拾遗》、《博徒别传》、《电影楼台》等。之后,又陆续出版柯南·道尔的《遮那德自伐后八事》和《黑太子南征录》、《洪荒鸟兽记》、《围炉琐谈》等。商务印书馆如此热心翻译柯南·道尔的侦探小说,中华书局亦不甘落后,于1916年隆重推出《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称全集自然不妥,柯南·道尔仍在继续创作),此书收入柯南·道尔的中短篇侦探小说44种,占其全部侦探小说近三分之二。全集汇集文言译本12册,分别由独鹤、小青、小蝶、天虚我生、半侬、瘦鹃、霆锐、天侔、常觉、渔火等10人翻译,当时文坛上的一些著名人士如包天笑、陈冷血、半侬(刘半农)等都为该书作序,刘半农还撰写了《英勋士柯南道尔先生小传》一文,附于全集第一册,并盛赞柯南·道尔的侦探小说之非凡意义。“彼柯南道尔抱启发民智之宏愿,欲使侦探界上大放光明”。福尔摩斯探案故事“以文学言,此书不失为二十世纪纪事文中唯一之杰构”。⑨此书销路甚佳,至1936年已发行20版,平均年出一版。1916年由中华书局推出的《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就翻译西方小说而言,亦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全书音译标准化,并附有作者生平及三序一跋,作者生平中所有英文专有名词音译都附上原文,所有故事标题除中译外也附有英文,从中也可窥见柯南·道尔与他的“福尔摩斯探案”在当时中国译者和读者心中的地位,更重要的是,这套《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为翻译小说建立了一套现代的编辑与出版标准。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以往中国近现代翻译小说论著中,却鲜有论及这套为中国小说界与读者带来新气象的丛书。1927年,程小青等人用白话全部重译了柯南·道尔的侦探小说,名为《福尔摩斯探案大全集》,由世界书局发行,书中共收柯南·道尔的中短篇侦探小说54篇。在中国现代翻译的文学作品中,还没有哪部作品受到如此热捧,柯南·道尔成为世纪之交中国读者中最具人气的外国作家。正如恽铁樵所说:“吾国新小说之破天荒,为《茶花女遗事》、《茄因小传》;若其寝昌寝炽之时代,则本馆所译《福尔摩斯侦探案》是也。”“欧美现代小说名家,最著者为柯南达利”。⑩虽说最初的新小说家躬身于侦探小说创作的甚少,但借鉴西方侦探小说的某些元素却时有显现,如刘鹗的《老残游记》和程善之的《偶然》,他们都称笔下的主人公为“福尔摩斯”,以此提升主人公的智性品格,从中也可见证西方侦探小说对中国新小说家创作之影响。
除“福尔摩斯探案”外,其他西方著名侦探小说家的作品也被译介到中国,如爱伦·坡、加博里奥、勒布朗、鲍福、奥斯丁、毛利森、奎因、黑岩泪香等人的作品。1905年,周作人翻译了爱伦·坡的侦探小说《玉虫缘》(即《金甲虫》),发表在《女子世界》上,而介绍此小说给周作人的正是当时留日的鲁迅。在众多的译介侦探小说中,法国著名侦探小说家勒布朗创作的侠盗加侦探亚森·罗宾,在当时读者中的知名度仅次于福尔摩斯。1917年,李新甫用文言翻译了勒布朗的亚森·罗宾探案故事,取名《侦探之敌》;1918年,中华书局出版了常觉、觉迷翻译的《亚森罗苹奇案》和《水晶瓶塞》;1925年,大东书局出版了《亚森罗苹案全集》,共收入长篇10种,短篇18种,分别由周瘦鹃、沈禹钟、孙了红等用白话翻译;1933年,大东书局出版了周瘦鹃编译的《短篇亚森罗苹案》。译介西方侦探小说已成为20世纪初期中国文坛的一桩盛事。在不到20年的时间里,几乎将西方著名的侦探小说全部引介到中国,对此徐念慈感叹道:“侦探小说,为我国向所未有。故书一出,小说界呈异彩,欢迎之者,甲于他种……侦探小说者,于章法上占长,非于句法上占长;于形式上见优,非于精神上见优者也。”(11)徐念慈指出了侦探小说受欢迎的景象和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侦探小说文类是中国历史上未曾有过的,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都是新颖的,其独特的叙事方式和曲折离奇的情节对读者充满了吸引力。侦探小说译作数量之多、范围之广、速度之快令人惊叹。译家从最初的二三人发展到一个庞大的翻译群,常见的译者不下四十人,林纾、周桂笙、吴趼人、程小青、孙了红、徐卓呆、周瘦鹃、刘半农、严独鹤、披发生、天侔、渔火、陈霆锐等都是当时译介侦探小说的主力成员。其中周桂笙是最早将英文“detective story”翻译成中文“侦探小说”的译者,他也曾被当时的译者与评论者誉为“中国翻译侦探小说之鼻祖”。周桂笙翻译的侦探小说——《毒蛇圈》、《八宝匣》、《失女案》等曾在当时中国文坛上产生过重大影响。另一位著名侦探小说翻译家陈冷血(又名陈景韩),他翻译的侦探小说——《火里罪人》、《土里罪人》、《侦探谭》等被评论者冠以“冷血体”而轰动文坛。(12)
随着侦探小说被越来越多的中国读者所接受,译介西方侦探小说也出现了一片新天地。正如阿英所描述的,“由于侦探小说,与中国公案小说和武侠小说,有许多脉搏互通的地方,先有一两种的试译,得到了读者,于是便风起云涌互应起来,造成了后期的侦探翻译世界。与吴趼人合作的周桂笙(新庵)是这一类译作能手,而当时译家,与侦探小说不发生关系的,到后来简直可以说是没有。如果说当时翻译小说有千种,翻译侦探小说要占五百部上”。(13)在侦探小说的翻译热潮中,有些译作几乎与西方原创的侦探小说同步上市。“抛开日本这个中转站,直接取法欧美,步伐甚至走得比日本还快,在这个特殊的艺术领域里基本上与世界文学潮流同步”。(14)当时侦探小说风靡之情形,在吴趼人的《中国侦探案·弁言》中也可见一斑,“近日所译侦探案,不知凡几,充塞坊间,而犹有不足以应购求者之虑”。(15)译介西方侦探小说的热潮直至辛亥革命爆发后才稍显降温,这时,读者对侦探小说的关注也从启蒙的关怀转向对其艺术的关照。
那么,西方侦探小说为什么会在中国读者中产生如此狂热的阅读效应?从文学发展规律看,一种类型的文学模式能够存在,总是以其自身的审美趣味与读者达成某种默契,从而获得其独特的欣赏价值,只有这种文学模式和读者的期待视野、欣赏习惯和审美心理相吻合,读者才会全身心投入,并保持持久的热情。笔者认为,造成这种狂热的阅读效应,除了西方侦探小说文本呈现的新颖的故事、惊险的场景、曲折的情节、神秘的悬念、智慧的侦探等审美特性外,还在于西方侦探小说隐含着诸多的人文意趣。一是神学的意境,英国早期侦探小说批评家玛乔丽亚·尼柯尔森(Marjorie Nicolson)带着极嘉许的口吻肯定侦探小说的生命意义。读者对侦探小说的兴趣体现了一种“因宇宙社会和人生的激变而出现的精神动荡,在没有秩序的环境里生活总是让他们苦恼。所以,对侦探小说的兴趣往往还体现了读者想返回到简单安宁而又秩序井然的宇宙的强烈渴望,他们想生活在一个有秩序的宇宙就像生活在家里一样”。(16)读者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实现的安全感却在侦探小说里找到了精神寄托。因为侦探小说隐含着一种异样的精神景观——罪恶终将被惩服,混乱的秩序终将得以恢复,侦探小说在遥深的意旨上接近了神学。二是哲学的意蕴,侦探小说中的侦探与罪犯之间的较量充满着理性与非理性、健康心态与变态精神之间的矛盾冲突,而这些问题持久地刺激着读者的兴奋点,甚至把理性带到了极限——认识世界和认识人类的根本问题,这样的困惑及其化解,使人类自身得到了精神上的抚慰。三是文化的意味,侦探小说作为一种大众文学读物,其深层也深刻地触及了人类的终极眷注。从历史发展看,犯罪的发生几乎与人类历史同等悠久,犯罪现象遍及世界的每个角落,从公共领域到私人空间,每时每刻都有神秘的死亡发生,而人类又是那么无力地拒绝神秘的诱惑。侦探带着科学的探索精神和宗教般的情怀,去努力揭破死亡之谜和制服罪犯。侦探小说不仅呈现了人性的秘密,而且也揭示了人类的命运。四是符号学的意义,“不论是男性还是女性侦探小说作家,他们都特别善于从文化上改写占统治地位的辩证法”。(17)因为侦探小说文类坚定执着地偏爱一种场景——犯罪场景与侦破场景——的书写。这个场景不仅是一个封闭的世界,而且还是一个具有高度智慧的世界。侦探与罪犯在这个密闭的世界里,进行着人类的智力、毅力与信念的博弈。正是因为西方侦探小说蕴藏着如此深邃的人文意趣,它一踏入古老的中国大地,就以其独特的魅力征服了亟待启蒙的中国读者。“对‘新小说’家及其读者最有魅力的,实际上并非政治小说,而是侦探小说”,“时人有看不起西方言情小说、社会小说乃至政治小说的,可没有人不称赞西方的侦探小说”。(18)可见,西方侦探小说在中国读者中的魅力与人气。
西方侦探小说的译介为中国侦探小说的发生吹响了号角,但必须明确:中国侦探小说是深深地植根在中国现实社会的土壤里,浸润在中国深厚的传统文化里。“任何一种文学作品能够在一个民族内生根发展,并不在于它的表现形式有多么大的变化,这只是一些外在的表现形态而已,真正的成熟在于它能否和一个民族的文化精神糅合在一起。如果不能糅合,外在力量再强大有力,它也要萎缩下去;反之,以民族的文化精神作为文学发生发展的土壤,它就会生机勃勃地发展下去。”(19)毋庸置疑,中国侦探小说与传统公案小说有着亲密的血缘关系,虽说侦探小说宣扬的是法治而非人治,要求的是科学实证而非主观臆断,讲究的是人权而非皇权,但是两者却有着相同的主题意向和相似的文化表征。首先,侦探小说与公案小说不仅“形似”而且“神似”。虽说公案小说源于中国,经历了几千年的历史沉淀,而侦探小说则诞生于西方工业革命之后,历史仅有区区百余年,但两者既有着“形似”又有着难以割舍的“神似”。“形似”——两者都在运用人类的智慧,昭示案件的真相。“神似”——探案者都坚持不懈地追求正义,惩恶扬善是他们共同的主题。如果说西方侦探小说对中国侦探小说的影响是显性的,它为中国侦探小说文类的生成提供了一个可供借鉴的模式,那么传统公案小说对中国侦探小说的影响则是隐性的,它是中国侦探小说发生的精神源头。其次,侦探小说与公案小说同属“乐感文化”,有相似的审美趣味。传统公案小说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广泛的读者基础,并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审美接受心理,普通读者阅读公案小说,更多的是偏重于其娱乐功能,希望文本中最终都能出现一个“报应分明,昭彰不爽”的圆满结局,在阅读过程中享受拍案称快之乐,而无凝思长叹之忧,这种传统的“乐感文化”不仅制约着普通读者的审美选择,而且还积淀于中国知识分子的深层意识之中。以启智娱乐为开端的西方侦探小说也可归属于“乐感文化”——扣人心弦的悬念设置、严密细致的逻辑推理和案犯必遭惩罚的完美结果,它能够带给中国读者紧张而不疲惫、轻松而不乏趣味的审美享受。再次,侦探小说汲取了公案小说的精髓,完成了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从侦探小说文类生成看,反映了中西两种文化的碰撞与认同的复杂过程。侦探小说的译者在翻译西方侦探小说之初,其目的是希望借助侦探小说以引进新思想来变革中国的社会现实。但事实上,这些深受传统礼教影响的文人在观念上仍然保守。他们在译介和创作侦探小说时都会掺入中国传统的道德规范。从早期的侦探小说译本看,很多译者都使用章回体的形式和文白相杂的语言,文本中既反映出译者浓厚的传统法文化思想,又传递出译者对西方现代法治文明的渴望。而在最初的中国原创侦探小说里不难发现,作者可允许侦探在侦破案件时有失误,但不容许侦探在道德上有瑕疵,这正是当时中国知识分子徘徊于现代与传统之间的思想写照。他们既羡慕侦探的理性精神,又摆脱不了传统的青天意识,因此,他们希望塑造一个可与西方侦探相媲美却带有中国传统道德观念的新侦探形象,这是当时中国侦探小说作家的一个理想目标,因此,福尔摩斯形象几乎被当成了神话。
虽说侦探小说承传了公案小说的血脉,从内容到形式完成了一次较为全面的现代转型,但是,不可否定的是,诞生在中西两种不同文化语境里的侦探小说和公案小说,它们有着完全不同的价值体系,侦探小说体现的是现代的理性思辨精神,讲究的是科学与民主,弘扬的是法治思想和社会正义,文本中的私家侦探带有强烈的个性色彩,他是现存法律制度的叛逆者,试图在当下法律规范下建立公平与正义,以实现个体的价值与理想,本质上从属于“民间立场”。而公案小说呈现的是政治的伦理和道义上的因果关系,体现了一种在王权统治之下的群体思想,不论是包公、于公还是狄公,他们对于现存意识形态都带有先天的维护意识,本质上从属于“官方立场”。正如程小青所说,公案小说“虽已粗具侦探小说的雏形,但它的内容不合科学原理”。(20)事实上,清末民初不只是公案小说的内容“不合科学原理”,中国原创侦探小说也是经过了十余年的磨砺才真正体现出现代侦探小说独特的价值内涵。当新文化运动到来时,公案小说这种不合时势的价值规范才使自己陷入绝境,最终退出文学舞台,被中国现代侦探小说完全取代。
三、中国侦探小说的生成与创新
西方侦探小说大规模的引入,为中国侦探小说的发生打造了绝佳的模板,而传统公案小说的伦理价值则为中国侦探小说的生成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在两种各具特色的文类催化下,作家的创作意识被激活,他们开始借鉴西方侦探小说的叙事技巧进行创作。当然,借鉴并非只是机械的模仿,这里面隐藏着侦探小说作家在遭遇中西两种文学观念时的艰难抉择。不可否认,最初的侦探小说作者基本上都是“旧式文人”,他们大多以写言情小说起家,在创作过程中,一方面极力模仿西方侦探小说的艺术技巧,另一方面又很难摆脱传统小说观念的影响。在经历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交往”与“对话”后,中国侦探小说作家开始逐渐领会并有选择地“拷贝”西方侦探小说。因此,中国侦探小说文类的生成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了翻译、仿作和自创的三个阶段。经过十余年时间的“模仿”和“磨合”,终于创造出富有中国时代特色的侦探小说。
根据现有的文献,中国最早的侦探小说是1901年由剑铓创作的《梦里侦探》,(21)至1904年以后,中国侦探小说的创作才有所发展。1905年《江苏白话报》第一期刊载了由挽澜创作的《身外身》和《美人脂》;同年《广益丛报》第65号刊载了冷血的《歇洛克来游上海第一案》。1906年,广智书局出版了吴趼人的《中国侦探案》。1907年《月月小说》第7号上刊载了周桂笙的《上海侦探案》。1908年《月月小说》第22号发表了署名张其讱的侦探小说《两头蛇》,并声称“自撰小说”,而事实上这篇小说模仿的是柯南·道尔的《斑点带子案》;同年发表于《新小说丛》第1期署名星如的《窃书》,模仿的却是爱伦·坡的《被窃之信》。由此可见,从1896年张坤德首次译介福尔摩斯探案后的十余年时间,中国尚未产生现代意义上的侦探小说。这一方面是因为侦探小说文体太先锋,叙述内容太丰富,逻辑要求太严谨,而使众多意欲创作侦探小说的作家望而却步,侦探小说的写作不但要求作者具备文学的素养,还应兼备文学之外的诸多知识,比如法学、心理学、侦查学、化学、医学等。另一方面在于作家的价值取向。作家在进行文学创作时往往受制于自身的文化背景。中西文化有着截然不同的价值取向,中国文化属伦理型文化,注重以社会为主动个人为受动的关系连接起来的社会秩序,西方文化属科学型文化,追求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而引出的社会结构。侦探小说作家对法律的诉求、科学的期盼、正义的瞩望都带有特定的文化印痕,而晚清作家尚未完全挣脱伦理型文化的“羁绊”,他们在较长时间的“东张西望”中才渐渐成熟起来。
吴趼人和周桂笙是当时著名的小说家与翻译家,但无论是吴趼人的《中国侦探案》还是周桂笙的《上海侦探案》,从文体到内容仍属公案小说的范型。尤其是吴趼人,他试图革新中国传统的公案小说,以适应新的时代和新的读者,《中国侦探案》就是他革新的结果。该书共搜集中国式的侦破故事34例,书名虽说采用了“侦探”的新术语,但它仍未摆脱传统文言笔记小说的藩篱,而在吴趼人本人看来,《中国侦探案》可与西方侦探小说相媲美。“谁谓我国无侦探耶?”(22)“请公等暂假读译本侦探案之时晷、之目力,而一试读此《中国侦探案》,而一较量之,外人可崇拜耶?祖国可崇拜耶?”(23)自信之情溢于言表,其目的乃在于同当时蜂拥而至的西方侦探小说相颉颃,以消减西方侦探小说之强大影响。在吴趼人看来,推崇西方侦探小说“乃舍吾之长,而崇拜其所短”。(24)在此观念支配下,当他看到西方侦探小说在图书市场“不足以应购求者之虑”,便“不得不急辑此”。与吴趼人相交甚笃的周桂笙对此曾作过一番颇有见地的评述,他将公案小说与侦探小说的本质差异作了清晰的区分——公案小说重在“判官断案”,侦探小说重在“侦探查案”。“《中国侦探案》……其间案情,诚有极奇极怪、可惊可愕,不亚于外国侦探小说者。但是其中有许多不能与外国侦探相提并论的,所以只可名之为判案断案,不能名之为侦探案。虽间有一二案,确曾私行察访,然后查明白的,但此种私行察访,亦不过实心办事的人,偶一为之,并非其人以侦探为职业的,所以说中外不同,就是这个道理”。(25)吴趼人意欲以公案小说比照西方侦探小说,正反映了中国晚清知识分子从传统到现代转型过程中的一种复杂的心态。也正是在这种徘徊和反思中,吴趼人逐渐体会到西方侦探小说独特的艺术魅力,为他写作著名的《九命奇冤》奠定了重要基础。周桂笙的《上海侦探案》尽管也是“公案体”,讲述了包探冤枉一个穷苦小孩偷盗金戒指,险些造成冤狱的故事,但其在叙述内容上明显地汲取了“西洋文明”,这些可在《上海侦探案》的开篇中略见一斑。小说一开始介绍了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的严格性,侦探的独特工作性质与侦破能力,并由此联系晚清的社会状况,认为国家的不幸正是因为“刑法不平,官吏贪污”,要想改革必须“司法独立”。(26)从吴趼人和周桂笙的创作中,可以发现这么一条规律,中国最初的侦探小说创作经历了由“公案体”到“侦探公案体”的演变过程,这也印证了中国侦探小说的生成是深深地植根于本民族的文化土壤里,而非纯粹“西风东渐”的结果。
随着“侦探公案体”文本的增多,中国侦探小说作家开始在模仿中反思,在反思中创新,在创新中成长,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时代特色的侦探小说。至20年代,文坛上出现了第一个侦探小说作家群,“说到我国创作的侦探小说,民国七八年间也曾有过一小页灿烂的记载。除了拙著霍桑探案以外,有俞天愤的中国新探案,陆澹庵的李飞探案,张碧梧的宋梧奇探案,赵苕狂的胡闲探案,朱的杨芷芳探案,村任的梁培云探案,其他反侦探的还有孙了红的东方侠盗鲁平,和何朴斋、俞幕古合著的东方鲁平奇案。其他……还有陈冷血、刘复(刘君原名半侬,除译述的不算,在中华小说界上也曾发表过侦探创作)”。(27)这是程小青在经历了20多年创作实践之后,对中国侦探创作的一次总结。创作的繁荣与读者的接受,使中国侦探小说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至40年代中期中国侦探小说创作达到高峰。在数量繁多的原创侦探小说中,读者反映最强烈的作品是程小青的《霍桑探案》和孙了红的《侠盗鲁平探案》。
至此,已完全摆脱传统公案小说束缚的中国侦探小说呈现出与西方侦探小说一致的审美特性——神秘、惊恐与悬疑。侦探小说鲜明的审美特性是神秘性,案情扑朔迷离、案犯踪迹不明、结局指向莫测,作者与读者似乎是不断地进行着设谜和解谜的游戏,从而也就在不断地进行建构、颠覆和重构、再颠覆的解密过程,使读者在不断追寻的高峰体验中揭开谜底。侦探小说最具刺激性的是强烈的惊恐性。侦探小说总会牵涉谋杀、抢劫、爆炸等暴力场景的书写,而暴力行为的描写往往能够使处在相对安全环境里的读者的“暴力”本能得以导泄,人类的心理中都有一种“暴力”的本能,阅读侦探小说能使读者产生“惊骇错愕,目眩心悸”(28)的心理体验。侦探小说最具吸引力的是悬疑性,悬疑也即作家在文本中营造的紧张而神奇的悬念,悬念成为侦探小说作家营建情节的枢纽,启迪读者心灵的钥匙,悬念也成为读者对人物命运和情节推进的预测和充满激情的期待,能带给读者“骇魄荡魂,可惊可喜,可泣可歌,恍若亲历其境,而莫知其伪”之感。(29)对侦探小说的审美性程小青曾作过精辟地分析,“凡爱读侦探小说的人们,一定会感觉到侦探小说的想像质素决不会低于其他的小说。其次,说到情感方面,固然加不上‘深镌心版’和‘回肠荡气’的考语,比较其他偏重情感的小说当然未免差些;但写惊骇的境界,怀疑的情势,和恐怖愤怒等的心理,却也同样足以控制读者的情绪,使读的人忽而喘息,忽而怒眦欲裂,忽而鼓掌称快,甚且能使读者的精神整个儿跳进书本里去,至于废寝忘食……结构的技巧更是侦探小说的特长,例如布局的致密,脉线的开合,和对白的紧凑等等,在动笔时都须比较其他的小说格外注意”。(30)程小青从想象、情感和技巧三个方面阐述了侦探小说的审美特性。这种独特的审美性使侦探小说成为一种世界性的文化现象。虽说“寓教于乐”的中国侦探小说和“启智娱乐”的西方侦探小说一样表现出该文类固有的审美特性,但毕竟中国侦探小说发生在中国近现代的语境里,其创作观念、文本意旨以及人物塑造等都带有民族化与本土化的独特韵味。
在创作观念上,西方侦探小说作家更多的是站在“有产者”立场构建故事,而中国侦探小说作家则是站在“无产者”立场上选择题材,将当时中国社会的热点问题——战争、司法、腐败、劳资、教育、恋爱以及妇女问题——全部收摄在其笔下,并以此针砭时弊、劝谕告诫。在侦探小说创作中,作家非常重视逻辑性、注重学识和体现社会功效,笔下的人物形象从思想内涵到表现方式,都注重表现科学、宣扬民主和强调法治,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开放性、科学性以及现代性等特征。中国侦探小说文本大多表现的是城市中下层平民的生活,案件的主角多为小职员、婢女、仆人、车夫、舞女等底层小人物,并以写真式的手法再现了当时中国社会的原生态。程小青的“霍桑探案”对司法、教育、恋爱及妇女问题的阐释;孙了红的“侠盗鲁平探案”对官员腐败问题的揭示;俞天愤的“蝶飞探案”对官方警探胡作非为的揭露等,都不同程度地反映了中国社会在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诸多矛盾。在《血匕首》中,程小青借助“包朗”之口表达了其创作侦探小说的动机与目的,希望通过侦探科学的办案,给中国司法界指出一条光明之途。“自从我将霍桑从事侦探的经验公开发表以后,在我国传统上不容讳言的司法界的黑暗面,多少给予一些刺激而逐渐地革新。例如审案注重证据而摒弃酷刑;检验也采用法医,而那些不学无术的仵作便逐渐归于落伍而淘汰。总而言之,吾国司法界的一般状况,已渐渐儿从迷信腐化和草菅人命的恶魔掌握中解放出来,而趋向于‘凭借理智’‘利用科学’和‘扶植人权’‘推行法治’的光明途径”。在中国侦探小说作家群中,影响最大的当属程小青,他集翻译、创作与理论研究于一身,为中国侦探小说的生成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是名副其实的“中国侦探小说宗匠”。(31)他不仅运用科学知识写侦探小说,而且还经常总结自己的创作经验并形成文字,为中国侦探小说理论的创立作出了最初的、高起点的、拓荒性的贡献。
在文本意旨上,中国侦探小说具有明显的意识形态倾向,折射出“劫富济贫”的传统思想。“劫富济贫”一直是中国市民阶层的一种平均主义理想,中国侦探小说表现出“劫富济贫”的思想,正是反抗社会意识形态的一种表现。孙了红是一位具有“劫富济贫”思想的作家,他成功地塑造了“侠盗鲁平”这个反侦探形象。他的侦探小说具有相当的现实意义,《蓝色响尾蛇》通过鲁平的观感对当时的政治腐败、社会黑暗、贫富不均、尔虞我诈等社会现象进行了深刻的讽刺:“为什么世上有许多人,老想做官,而不想做贼?一般的说来,做官、做贼,同样只想偷偷摸摸,同样只想在暗中伸手。目的、手段,几乎完全相同。不同的是做贼所伸的手,只使一个皱眉,一家皱眉,而做官者所伸的手,那就要使一路皱眉,一方皱眉,甚至使一国的人都大大皱眉!”具有叛逆精神与平民思想的侠盗鲁平正好暗合了市民阶层的审美理想。鲁平“盗亦有道”,按照自己的意愿“劫富济贫”,他绝不会将抓获的案犯交给当局制裁,而是按照自己的道德观和处世法则进行处理。鲁平的反叛性格与“劫富济贫”的行为使他一出场就深得读者的爱戴。孙了红的侦探小说蕴含着丰富的意识形态话语。其创作意旨融合了市民阶层的阅读口味,体现出“反侦探小说的纵深感和主体感”。(32)无疑,侠盗鲁平等反侦探形象的出现,给中国侦探小说增添了新的元素,拓展了侦探小说的意旨。
在侦探形象塑造上,中国侦探小说作家摆脱了西方纯智慧型侦探形象,吸收了传统的“清官”与“侠客”的优长,塑造了智慧与道德并存的私家侦探形象。在办案中,私家侦探既注重法律,更看重道德和情感,往往以道德的善恶,作为案件最终处理的标准。在这些私家侦探身上已无过多的政治负荷,破案只是他们的职业或爱好,他们不受制于任何集团或个人,行动完全自由,在破案中,他们只凭科学、实证、道德与责任行事。私家侦探作为游离于统治阶级以外的社会角色,本属于国家法律机器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当时的中国社会,实质上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虽然形式上有所谓的司法独立,但实际上行政和司法仍然是合二为一的。在中国现代侦探小说中,经常可见私家侦探与官方警察联手破案,但官方警察很多时候是作为一种陪衬的角色,受到私家侦探的嘲讽与戏弄。在《虱》一案里,霍桑宣称:“我所以始终保持我私家侦探的地位,绝对不肯受官家的任何高俸厚禄,目的就要保全我们的自由,贯彻我们为公道正义而努力的主张……以便自由自在地侦查这件疑案。”很显然,私家侦探这种独立意识,一方面反映了当时市民阶层对司法机构的不信任,另一方面也导出了民众向往的“人格独立”、“思想自由”的新风尚。
四、中国侦探小说发生的多元意义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只有公案小说而无现代意义上的侦探小说。中国侦探小说是中西文化融构的宁馨儿。它的出现,不仅改变了中国近现代作家的创作观念,丰富了中国现代小说文体的类型,促进了中国小说的现代转型,而且对中国近现代启蒙思想的形成、科学精神的传播以及法文化建设等都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侦探小说,为我国所绝乏,不能不让彼独步。盖吾国刑律讼狱,大异泰西各国,侦探之说,实未尝梦见”。(33)当这种前所未有的小说形式在晚清出现后,它对中国小说的现代转型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可以说,如果没有从晚清开始对西方侦探小说的译介和借鉴,中国小说的现代性很难表现得如此彻底。周桂笙曾对侦探小说的叙述技巧与我国传统小说的手法作过比较,他说:“我国小说体裁,往往先将书中主人翁之姓氏、来历,叙述一番,然后详其事迹于后;或亦有用楔子、引子、词章、言论之属,以为之冠者,盖非如是则无下手处矣。陈陈相因,几于千篇一律,当为读者所共知。此篇为法国小说巨子鲍福所著,其起笔处即就父母(女)问答之词,凭空落墨,犹如奇峰突兀,从天外飞来,又如燃放花炮,火星乱起。然细察之,皆有条理,自非能手,不敢出此。”(34)法国侦探小说家鲍福的《毒蛇圈》,(35)采用了“父女问答”的开篇方式,周桂笙对此推崇备至,这直接冲击了“起笔多平铺,结笔多圆满”(36)的传统小说手法。在《毒蛇圈》见诸报刊不久,吴趼人发表了《九命奇冤》。《九命奇冤》采用倒叙、补叙、插叙的手法建构情节,将通常到第十六回才能出现的纵火案提到小说第一回,并采用人物对话的方式开篇,“哙!伙计!到了地头了!你看大门紧闭,用甚么法子攻打?”“呸!蠢材!这区区两扇木门,还攻打不开吗?来,来,来!拿我的铁锤来!”这种凌空落笔的结构方式,正是吴趼人借鉴侦探小说的结果。《九命奇冤》除了第一回以人物对话的形式进行叙述,更醒目的是这种倒叙手法始终贯穿全书,开创了中国小说倒叙手法之先河。中国古代小说包括公案小说,偶尔会采用倒叙,这只是因为“说话人一张嘴说不出两处话”,似乎是一种无奈,而《九命奇冤》对倒叙手法的运用,显然是为了更加吸引读者,使“看官们”产生紧张而又神奇的心理效应。“文先言杀人者之败露,下卷始叙其由,令读者骇其前而必绎其后,而书中故为停顿蓄积,待结穴处,始一一点清其发觉之故,令读者恍然,此顾虎头所谓‘传神阿堵’也”。(37)著名翻译家林纾热情地赞美了西方侦探小说的倒叙手法带给读者的审美愉悦。可见,《九命奇冤》中倒叙手法的运用是作者处心积虑所为,也是作者的一种自觉的美学追求,显示了中国晚清小说在小说艺术形式实验上对西方侦探小说的完美借鉴。正如胡适所说:“《九命奇冤》受了西洋小说的影响,这是无可疑的”,“用西洋侦探小说的布局来做一个总结构。”(38)自吴趼人采用倒叙手法进行小说创作后,倒叙手法很快被新小说家所采纳,再有,中国晚清小说叙述视角的变化,也来自于对《福尔摩斯探案》中的“华生笔记”的成功借用。(39)吴趼人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中使用了第一人称,以“我”结构故事,贯穿小说的始终,颠覆了中国传统的第三人称也即全知全能的叙事方式。由此可见,中国侦探小说的发生,使得中国小说在审美形态上靠近了世界小说。
中国侦探小说发生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文化语境里,一方面,中国侦探小说受到西方法律文化的影响,侦探重视调查取证,强调逻辑推理,体现法治文明。另一方面,中国侦探小说又脱离不了与传统文化千丝万缕的关系,中国传统文化强调宗法伦理,即法律的准则和道德伦理的规范。因此,中国侦探小说几乎是在法律与道德这两个维度中讲述犯罪和侦破的故事,受到法文化与儒家文化的双重影响。无论是程小青笔下的神探还是孙了红笔下的侠盗都融合了两种文化的精髓。中国侦探小说对私家侦探形象的塑造具有深刻的文化意义。第一,私家侦探是正义与神圣的化身,是揭破死亡之谜、捍卫生命秩序以及渴望世俗世界之救赎的准神人。侦探小说中对犯罪现场触目惊心地描写,并以启示录的方式呈现了人性的丑恶与残忍,私家侦探查清犯罪的真相并带着救赎的责任惩治邪恶,重新恢复被毁坏的社会秩序和被惊扰了的心灵秩序,他们是读者精神世界里的诗意英雄。第二,私家侦探是追求科学民主、崇尚个性的时代“新人”。私家侦探身上散发着科学精神和民主意识,他们以超人的智慧和敏锐的洞察力揭开人间罪恶的秘密,他们细致入微地勘查,绞尽脑汁地思考,严密谨慎地推理,科学实证地分析,直至案情真相大白。在他们身上体现着强烈的使命感与正义感,正如大侦探“霍桑”所言:“我探案,一半凭着服务的使命,一半是维持正义。”(《霍桑探案之请君入瓮》)他们是读者心中的时代英雄。第三,私家侦探身上体现了反叛精神。他们敢于蔑视现存的法律制度,试图在超越当下社会秩序的地方构想秩序与公正,以自由、良心、公正、合理为己任。“我们探案,一半在乎满足求知的兴趣,一半在维护公道。所以在正义范围之下,往往不受呆板法律的拘束。有时遇到那些因公义而犯罪的人,我们便自由处置。这是因为在这以物质为重心的社会之中,法治精神既然不能普遍实施,细弱平民,受冤蒙屈,往往得不到法律的保障,故而我们不得不本着良心,权宜行事。”(《霍桑探案之白纱巾》)他们是读者心中的叛逆英雄。此外,中国侦探小说中的私家侦探还体现出“劫富济贫”的思想。孙了红笔下的侠盗鲁平把从暴发户那里“盗”来的钱财,全部散给处于饥寒交迫中的贫苦者,他也会将“盗”来的财物转赠给慈善机构,让这些“不义之财”转化为“公义之举”,他们是读者心中的侠义英雄。正如本雅明所说:“英雄是现代主义的真正主题。”(40)而市民阶层所崇拜的“英雄”——私家侦探——正是融摄中西文化的精魂者。
侦探小说是西方现代科学的产物,工业革命不仅带来了物质产品的丰富,更带来了社会制度的日趋完善。科学实证主义的兴起,使得逻辑推理备受推崇,科学与民主既是孕育侦探小说的因子,也是催化侦探小说成长、成熟的养分。而科学与民主正是中国晚清民初中国社会先锋人士推进社会改革的思想利器。鲁迅曾在《月界旅行·辨言》中阐释了“科学小说”的社会意义。“故掇取学理,去庄而谐,使读者触目会心,不劳思索,则必能于不知不觉间,获一斑之智识,破遗传之迷信,改良思想,补助文明,势力之伟,有如此者。我国说部,若言情谈故刺时志怪者,架栋汗牛,而独于科学小说,乃如麟角。智识荒隘,此实一端,故苟欲弥今日译界之缺点,导中国人群以进行,必自科学小说始”。(41)而能够实现鲁迅的“改良思想,补助文明”的正是科学小说和蕴含科学知识和科学精神的侦探小说。从《福尔摩斯探案》的开篇《血字的研究》中,可以看到作者系统地介绍了福尔摩斯的知识结构和特长,共列出了12种学科,其中对破案直接起作用的是药剂学、化学、解剖学、地质学等。福尔摩斯破案时讲究实地调查、强调精细观察、反复进行实验、重视逻辑推理等都是19世纪西方科学思想的体现。西方侦探小说传入后,科学技术落后的中国正需要以科学来启蒙民众,以科学来推动中国社会的变革。程小青对侦探小说的社会功用性作过总结。“侦探小说除了‘情’的元素以外,却含有‘智’的意味。换言之,侦探小说的质料,侧重于科学化的,可以扩展人们的理智,培养人们的观察,又可增进人们的社会经验”。(42)刘半农在为《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作跋时认为,侦探小说“托诸小说家言”、有“启发民智之宏愿”,“虽非正式的教科书,实隐隐有教科书的编法”。(43)侦探小说的核心是逻辑推理的科学精神,正是这种科学本位的精神,决定了侦探小说的人物塑造。无论是霍桑、鲁平还是李飞、柳青等都尽脱忠臣侠客的影子,都呈现出“中国式福尔摩斯”的科学风貌与个性特征。中国大侦探霍桑“不拘新旧……哲学、心理、化学、物理等等,都是他专心学习的”,而且“总是孜孜不休,不彻底了悟不止”。(44)霍桑的科学知识与求知精神也一再表现于案件侦查中,现代中国侦探小说中私家侦探体现的科学精神,也直接反映了五四时期社会文化生活中的科学崇尚,是科学传播在中国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思想折光。推崇科学与实证、讲究公正与权利、宣扬民主与自由的侦探小说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中国知识分子接受侦探小说是受晚清政治的影响,是政治促进的结果,当时有很多先进知识分子意在向西方寻找出路,将小说作为“开启民智”的工具,出于政治的需要,将向来被视为“小道”的小说,尊之为“文学之最上乘”,并且按照自己对文学功能的理解,赋予小说以“救世”的功能。孔慧怡在谈及清末民初的文学翻译高峰时说:“这个时期的文学作品中译却并不以‘文学’为目标;促成文学翻译兴盛的原因并非文学本身,而是当时中国社会对变革的需求。”(45)陈平原针对中国晚清作家接受域外小说的情形时亦说:“对域外小说的冷淡,到戊戌变法前后才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而转折的契机主要的还不是文学,而是政治。”(46)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侦探小说才大规模进军中国图书市场,其目的是“以新思想、新学术源源输入,俾跻我国于强盛之域”。(47)翻译家与作家都曾从西方侦探小说中感受到了其非同寻常的思想价值。“互市以来,外人伸张法外法权于租界,设立警察,亦有包探名目。然学无专门,徒为狐鼠城社,会审之案,又复瞻徇顾忌,加以时间有限,研究无心。至于内地先谳案,动以刑求,暗无天日者,更不必论。如是,复安用侦探之劳其心血哉!至若泰西各国,最尊人权,涉讼者例得请人为辩护,故苟非证据确凿,不能妄人入罪。此侦探学之作用所由广也”。(48)从侦探小说中读出了“人权”,而“人权”正是当时中国思想界追求的真谛。中国近现代的思想家和作家都从侦探小说中体悟到自由、民主和人权的思想,体会到侦探小说宣扬的是法治而非人治、讲究的是人权而非皇权的深刻思想。与传统公案小说相比,中国侦探小说无疑更多地体现了对个体、对人权、对科学和对民主的尊重。正是这种浸融了“西洋文明”的思想精髓,深深地渗透在现代中国侦探小说里,并使其生根、开花和结果,所以,现代中国侦探小说不经意间担负起“思想读本”的重任。
中国侦探小说从发生到今天已有百余年的历史,它的发生与20世纪中国社会的变动、文化的变迁、文学观念的变化紧密相连,考察中国侦探小说的发生、发展、回落及繁荣的全过程,可将其视为百年来中国社会的政治、思想、文化以及文学的一个缩影。中国侦探小说从诞生之日起就与中国社会的变动息息相关,晚清以来消费市场的形成、大城市的崛起、行政与司法制度的建立,以及市民社会的发展等,为中国侦探小说的发生提供了良好环境,而现代中国侦探小说更与“科学”、“民主”的社会思潮密不可分。进入新中国以后,苏联的“反特小说”迅速取代了欧美的侦探小说并盛行于特定的主流话语中。80年代以来,欧美侦探小说重新回归,日本的社会派推理小说以傲然之态登上中国图书市场。进入21世纪后,网络侦探小说更是风行一时,所有这些都深深地打上了后工业社会及后现代思潮的烙印。
时至今日,现代中国侦探小说的华彩已化为中国现代小说史上的一抹微红。那种以逻辑推理或科技手段揭开罪案之谜,描写犯罪与侦破的过程,塑造典型的人物形象,融情、智、理、趣为一体的现代意义上的侦探小说,在当下中国文坛已淡出读者视线。私家侦探,一个极富个性的英雄——逻辑理性的演示者、科学精神的传播者、社会秩序的维护者、人间罪恶的揭示者、贫苦孱弱的拯救者——在中国当下语境里尚未得到“法律的许可”,现代侦探小说已被“公安小说”、“法制小说”、“犯罪小说”以及“侦破小说”等称谓取代,私家侦探的独特个性与超凡的智力也已被人民警察的群体形象与集体智慧所替换。约翰·多克说:“侦探小说等体裁反映了时代的社会价值主流和隐患。”(49)侦探小说有固定的题材和特定的体裁,故事中的侦探通过追踪蛛丝马迹而重构犯罪现场,以牢牢控制犯罪,从而表现出一种特殊的精神品质,他是和平年代里读者心中的英雄。很显然,现代中国侦探小说里隐含着丰富的话语形态,它是中国现代社会的镜像,是个体生命的隐喻。“侦探小说作为一种大众文化形态,在现代社会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侦探小说为读者提供了现代性体验的神话”。(50)笔者认为,这种现代性体验的神话应蕴含着审美意蕴、伦理价值和终极意义。虽然,现代侦探小说已成为一段“光荣”历史,但它的发生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所起的作用不是可以随意删除的。而当代中国侦探小说能否重振辉煌,重演神话,这是一个值得期待与深思的话题。
注释:
①费正清、刘广京编:《剑桥中国晚清史1800-1911年》下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第272页。
②陈平原:《二十世纪中国小说史》第1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78页。
③《利害辨》,《申报》1890年7月23日。
④竺可桢:《论江浙两省人口之密度》,《东方杂志》第23卷第1号,1926年。
⑤本雅明:《发达资本主义时代的抒情诗人》,张旭东、魏文生译,北京:三联书店,1989年,第58—59页。
⑥陈熙绩:《歇洛克奇案开场·叙》,科南达利:《歇洛克奇案开场》,林纾等译,上海:商务印书馆,1908年。
⑦引自萧金林:《中国现代通俗小说选评·侦探卷》,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2年,第5页。
⑧定一:《小说丛话》,《新小说》第13号,1905年。
⑨半侬:《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跋》,柯南道尔:《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程小青等译,上海:中华书局,1916年。
⑩铁樵:《作者七人·序》,《小说月报》第6卷第7号,1915年。
(11)觉我:《第一百十三案·赘语》,《小说林》第1期,1907年。
(12)参见陈玉刚主编:《中国翻译文学史稿》,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9年,第84页。
(13)阿英:《晚清小说史》,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09年,第190页。
(14)陈平原:《中国小说叙事模式的转变》,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42页。
(15)中国老少年:《中国侦探案·弁言》,《中国侦探案》,上海:广智书局,1906年。
(16)参见Robert S.Paul,Whatever Happened to Sherlock Holmes? Detective Fiction,Popular Theology,and Society,Carbondale and Edwardsville:Sou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 Press,1991,p.17.
(17)Warren Chernaik,Martin Swales and Robert Vilain,eds.,The Art of Detective Fiction,New York:St.Martin's Press,Inc.,2000,p.12.
(18)陈平原:《中国小说叙事模式的转变》,第40页。
(19)范伯群:《中国近现代通俗文学史》上册,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658页。
(20)程小青:《论侦探小说》,《新侦探》创刊号,1946年。
(21)据日本学者樽本照雄编的《新编清末民初小说目录》所示,剑铓创作的《梦里侦探》发表在1901年的《启蒙通俗报》上。《启蒙通俗报》于1901年由傅樵村在成都创刊,1906年改为《通俗日报》。笔者查阅了国内多家图书馆与档案馆,均未发现有留存的1901年的《启蒙通俗报》,现存文献只查到1903年后的《启蒙通俗报》及更名后的《通俗日报》,未见剑铓创作的《梦里侦探》。因此,对《梦里侦探》是否有此作存有疑虑。
(22)吴趼人:《中国侦探案·凡例》,《中国侦探案》,上海:广智书局,1906年。
(23)中国老少年:《中国侦探案·弁言》。
(24)中国老少年:《中国侦探案·弁言》。
(25)吉:《上海侦探案·引》,《上海侦探案》,《月月小说》第7号,1907年。
(26)吉:《上海侦探案·引》,《上海侦探案》,《月月小说》第7号,1907年。
(27)程小青:《论侦探小说》,《新侦探》创刊号,1946年。
(28)周桂生:《歇洛克复生侦探案·弁言》,《新民丛报》第55号,1904年。
(29)周桂笙:《红痣案·原序》,《月月小说》第11号,1907年。
(30)程小青:《论侦探小说》,《新侦探》创刊号,1946年。
(31)范伯群主编,刘祥安编校:《中国侦探小说宗匠——程小青》,南京:南京出版社,1994年,第11页。
(32)汤哲声:《中国现代通俗小说思辨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85页。
(33)周桂生:《歇洛克复生侦探案·弁言》,《新民丛报》第55号,1904年。
(34)知新室主人:《毒蛇圈·译者识语》,《新小说》第8号,1903年。
(35)鲍福:《毒蛇圈》,周桂笙译,该小说发表在梁启超主编的《新小说》第8号至24号上,吴趼人对此小说作过评点,随后吴趼人的《九命奇冤》连载在《新小说》第12号至24号上,从中不难发现,《毒蛇圈》对《九命奇冤》的影响。
(36)觉我:《电冠·赘语》,《小说林》第8期,1908年。
(37)林纾:《歇洛克奇案开场·序》,《歇洛克奇案开场》,上海:商务印书馆,1908年。
(38)胡适:《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246—247页。
(39)觚庵:《觚庵漫笔》,《小说林》第5期,1907年。
(40)本雅明:《发达资本主义时代的抒情诗人》,第92页。
(41)鲁迅:《月界旅行·辨言》,《鲁迅全集》第10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第164页。
(42)程小青:《从“视而不见”说到侦探小说》,《珊瑚》第2卷第13号,1933年1月1日。
(43)半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跋》。
(44)参见卢润祥:《神秘的侦探世界——程小青、孙了红小说艺术谈》,上海:学林出版社,1996年,第18页。
(45)孔慧怡:《翻译·文学·文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9页。
(46)陈平原:《二十世纪中国小说史》第1卷,第34页。
(47)桂笙等:《译书交通公会试办简章·序》,《月月小说》第1号,1906年。
(48)周桂生:《歇洛克复生侦探案·弁言》,《新民丛报》第55号,1904年。
(49)约翰·多克:《后现代主义与大众文化》,吴松江、张天飞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300页。
(50)参见Robert S.Paul,Whatever Happened to Sherlock Holmes? Detective Fiction,Popular Theology,and Society,p.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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