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刘向本“老子”的章节数看_老子论文

从刘向本“老子”的章节数看_老子论文

论刘向本(通行本)《老子》篇章数的裁划依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篇章论文,老子论文,刘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的提出

       众所周知,通行本《老子》总分八十一章、上下篇各为三十七和四十四章。这种篇章的裁划和布局,根据南宋谢守灏《混元圣纪》卷三及董思靖《道德经集解·序说》所引刘歆《七略》文,乃是由刘向定著的。(参见《道藏》第17册,第814页;第12册,第821页)谢守灏还说:“此(指刘向本)则斠理之初、篇章之本者也。”(《道藏》第17册,第814页)谢氏明确地认为,《老子》二篇八十一章本是由刘向首先设定和裁划的。据此,可以确定通行本的篇章数完全来自刘向本(这里不涉及对具体章界的划分和异文的比较)。而本文的问题正在于:刘向为何要将《老子》全书裁划为八十一章,将上、下篇裁划为三十七及四十四章呢?或者说,刘向如此裁划的具体依据是什么,它与汉代的哲学体系和观念又有何种联系呢?

       在笔者看来,刘向本(通行本)《老子》的篇章结构及其裁划依据,与汉代的宇宙论和天道观有着密切关联,其总章数(“八十一”)和篇章数(上“三十七”、下“四十四”)是通过比附宇宙论的数理而获得其存在论意义的。这种予数以天道观的意义或者以数来表达某种宇宙论意涵的方式在上古学术中普遍存在,这里可以提供三点佐证:第一,今本《周易·系辞传》即有一段文本将“数字”的含义哲学化,如说:“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很显然,《系辞》的作者将大衍之数、天地之数和乾坤策数的含义予以宇宙论化,以宇宙论作为其意义的来源和依据。西汉后期,《易纬·乾凿度》更以“阳三阴四”说(属于盖天说)作为《易经》分上经三十卦、下经三十四卦的解说依据。第二,据《论衡·正说》篇,在汉代经师们的解释中,经典的篇章数通过“法象”的方式而获得其存在的意义。(参见何宁,第4册,第1127-1129页)例如,经师们说,《尚书》二十九篇之数法象四七宿(二十八宿),其一法象北斗。这也即是说,经师们通过法象北斗四七宿的天文图象而使《尚书》二十九篇之数获得了宇宙论的意义。第三,据《君平说二经目》,严遵之所以总分《老子》为七十二章及上下篇为四十章和三十二章,乃是以“天地—阴阳”的宇宙论为基本原理,并依八九(八、九为阴阳数之极)七十二、五八四十和四八三十二的数理来设定和裁划的。(参见严遵,第1页)可见,笔者追问刘向本(通行本)《老子》篇章数设定的理论依据及其数理法则,乃是有其学理根据的,这是本文深入探讨这一问题的理论前提。

       历史上,关于这一问题的探讨也有相关记载,如前有唐末至南宋的道教学者杜光庭、陈景元、谢守灏、董思靖等人的论述①,后有今人戴闻达(Jan Julius Lodewijk Duyvendak)、韩禄伯(Robert Henriches)和杨希枚、宁镇疆等人的论述②,他们一直试图将通行本《老子》上下篇的划分及总章数。与汉代“天地—阴阳”的宇宙论哲学关联起来。这种学术努力当然是值得充分肯定的,不过在笔者看来,既往的研究终究没有为总章数“八十一”找到真实的裁划依据,特别是没有在刘向本人的著作或与其紧密相关的文献中找到确凿的依据。更为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通行本上下篇的章数为何设定和裁划为“三十七”和“四十四”,学者们或者有意无意地忽视,或者仅以阳奇阴偶的观念作一般性的解释,但显然都没有正面回答和解决这一问题。故此,研究和探寻刘向本(通行本)《老子》篇章数的裁划依据,特别是具体的数理法则,仍然是一个有待解决的学术难题。

       二、总章数“八十一”与数理法则

       1.从先秦到两汉。“八十一”数的传播及其观念变化

       从先秦传世文献及出土文献来看,在中国文化中“尚九”的传统很早即已形成;而“九”被阴阳观念化,表示阳数之极,也见于《周易·系辞》篇。可以断定,“八十一”及“九”二数在战国晚期已经被当作带有宇宙论性质的数字使用了。

       进入汉代,“八十一”数受到了高度的重视。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八十一”数的观念内涵在西汉武帝太初前后经历了重大变化,在汉代思想和文化中的重要性得到了急遽的抬升。太初历以元封七年为太初元年,以是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为起算点。此前,汉人采用的是颛顼历。颛顼历又谓之四分历,而太初历又谓之八十一分律历,后者即是刘向、刘歆构造三统历的重要基础。成书于公元前100年前后的《周髀算经》也很重视九九八十一之数。自此之后,八十一分律历所代表的天道即对汉人的思想和文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从本文的主题来看,自太初历颁布之后,八十一分律历数即对书籍的篇章编撰施加的影响日益加深。最明显之例莫过于扬雄对《太玄》的编造。《太玄·玄首》由八十一首构成,这是直接受到太初历、同时也受刘向的历律观影响的结果。

       2.八十一章数与八十一分律历数及浑天说

       既然《老子》八十一章是由刘向校书时设定的,那么探究这个本子之所以如此设计和裁划的依据,就应当在刘向本人的著作或与其相关的文献中去寻找证据;否则,我们就仍然是在兜圈子,使用所谓“数”的观念来抽象性地回答这一问题,而有失真正的考据。为了解决这一久决不下的疑难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从与刘向相关的文献入手,即从刘向的儿子刘歆的《三统历》及《谱》入手去作深入的考证和资料探寻。

       先看太初历。刘歆的三统历是以太初历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关于太初历的制定,《汉书》卷二十一上《律历志上》有具体记载,它是邓平等人以“以律起历”之法建构起来的。随着当时天文学的进步,人们对一天、一月、一年的时长有了更为精确的测定。邓平等人将一天的时长(“一日之分”)转化为律长来积算,颜师古《注》引孟康曰:“黄钟律长九寸,围九分,以围乘长,得积八十一寸也”。(《汉书》,第977页)在此,与律历有机地结合起来,一日相当于黄钟律围长之积八十一分,一月为二十九又八十一分之四十三日,一年为三百六十五日又一千五百三十九分之三百八十五日,故太初历又名八十一分律历。而“八十一分”本身出自黄钟律长九寸围九分之积,因此太初历法就很自然地强化了“八十一”与“九”的关系。这个非常重要的天文成果,后来被刘歆的三统历所吸收。《汉书》卷二十一上《律历志上》曰:“太极中央元气,故为黄钟,其实一龠,以其长自乘,故八十一为日法,所以生权衡、度量,礼乐之所繇出也。”《律历志下》亦曰:“日法八十一。元始黄钟初九自乘,一龠之数,得日法。”毫无疑问,刘歆的三统历是以太初历为基础的。

       不仅如此,而且刘歆的三统历深化了太初历的宇宙观,相关内容即反映在班固的《律历志》中。班《志》大量抄录(或转述)了刘歆的《三统历》及《谱》的内容。根据《汉书·律历志》和其他文献,浑天说在西汉后期不但在形上层面上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而且吸纳了盖天说的天、地、人的三元宇宙论架构。同时在数上,刘歆将一、三、九、二十七、八十一等在宇宙生成论上关联起来,从而完成了对西汉各家“数”的哲学观念的继承和统合。《律历志上》曰:

       天之中数五,地之中数六,而二者为合。六为虚,五为声,周流于六虚。虚者,爻律夫阴阳,登降运行,列为十二,而律吕和矣。太极元气,函三为一。极,中也。元,始也。行于十二辰,始动于子。参之于丑,得三。又参之于寅,得九。又参之于卯,得二十七。又参之于辰,得八十一……此阴阳合德,气钟于子,化生万物者也。在这段引文中,宇宙生化的本根在于“太极元气”,而“太极元气”内含“函三为一”的生化法则。“三”指“三统”,即“天施、地化、人事之纪也”(《律历志上》)。“太极元气”先天地包涵着“三统”之端。由此施化,体现在数量关系上就是一生三、三生九、九生二十七、二十七生八十一,等等。由“元气”的概念,阴阳很自然地被包含在这一宇宙论的生化模式之中。

       需要指出,这种以“三”为倍数法则的数量生化关系,在汉人的思想中渊源有自。这里存在三条线索。第一条线索起源于比较纯粹的儒家礼学观念。最初儒者们将天子、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关联起来,后来董仲舒将这些数字看作法天的结果,将它们间的生化关系简洁地概括为“三起而成,四转而终”。(《春秋繁露·官制象天》)第二条线索起源于“三才”的观念及当时的术数和天道思想,见之于《大戴礼记·易本命》和《淮南子·地形》二篇。天地人三才即是汉代三统说的来源,且《易本命》《地形》显然已将天地人三者在观念上构成了一个综合的整体,即以“三”为生化的倍数单位。这二篇的思想成果不但影响了刘歆的三统历算,而且也影响了严遵本《老子》篇章及扬雄《太玄》首画、首数的构制。第三条线索见之于《淮南子·天文》篇,解释的原理来自道家鼻祖老子。《天文》篇根据《老子》“三生万物”之说,进一步提出了“物以三成”、“物以三生”的生化法则,由此具体解释了礼数、律吕之数及度量衡数的生成。值得注意的是,刘歆的三统说及《白虎通·封公侯》的相关论述即是在综合这三条线索,特别是前二条线索的基础上形成的。

       回过头来看刘向本《老子》“八十一”章数的设定,可以断定既是九九相积,也是“以三相成”的结果,不过与八十一分律历(黄钟一龠之数)的确定最为关键和直接,从宇宙观来说它是浑天说的一种反映。据此可知,陈景元、谢守灏、董思靖和韩禄伯以阳九之极数及戴闻达以“三”数之四次方为刘向本(或河上公本)“八十一”章数的根源,这两种看法都是不够全面而俱有偏蔽的。应当将这二者综合起来考虑,才有可能得出刘向将《老子》裁划为八十一章的原因和依据。

       3.刘歆《三统历》《谱》与刘向的相关思想

       当然,在上面的论述中还有一个逻辑前提需要论证,即为何刘歆的《三统历》及《谱》可以反映刘向的相关思想呢?其根据有四:一者,刘向关于《老子》上下篇章数的设定和裁划得到了其子刘歆的特别记述(参见谢守灏《混元圣纪》卷三、董思靖《道德真经集解·序说》所载刘歆《七略》文),这可能意味着刘歆对乃父做法的特别关注和肯定。刘歆将“一统等于八十一章”作为一个必要环节嵌入《三统历谱》的构造中,这似乎是其重视乃父思想的曲折反映。其二,刘向很重视“三统”之义③,并论列诸历,刘歆则是在继承乃父余业的基础上完成《三统历》及《谱》的制定的。《汉书·律历志上》曰:“至孝成世,刘向总六历,列是非,作《五纪论》。向子歆究其微眇(妙),作《三统历》及《谱》以说《春秋》,推法密要,故述焉。”这说明刘歆制作《三统历》及《谱》,确实与乃父有直接的关系,乃继承父业的结果。可以说,刘歆的《三统历》即是对刘向的《五纪论》的翻新之作。其三,根据《汉书·律历志》,中数五六在三统历的宇宙观和历法构设中居于核心位置,而刘向本《老子》上下篇章数三十七与四十四之比(37∶44)最为接近中数五六之比(5∶6)。且此点与刘向生前很重视“中”的观念是一致的。④进一步,我们还看到,从汉简本到严遵本再到刘向本,其上下篇的章数比正呈现出不断强化“平衡”和“对称”的文本特征(从4∶3到5∶4,再到5∶6),而“平衡”和“对称”乃是“中道”的内涵。其四,刘向本总章数“八十一”与上下篇章数的近似比数“五、六”,正好是刘歆《三统历》(或刘向《五纪论》)的关键数字,它们不但两两对应,而且彼此互证(不是循环论证)。总之,刘歆的《三统历》及《谱》完全可以反映刘向的思想,而刘向设定《老子》“八十一”章数则很可能是以八十一分律历数为究竟依据的。

       三、上下篇章数“三十七”、“四十四”与数理法则

       1.上下篇章数与中数五六的关系

       刘向定著上篇为三十七章、下篇为四十四章,这与古人阳数(天数)奇、阴数(地数)偶,及天上地下、阳上阴下、阳先阴后的一般看法是完全相合的。然而,他为何一定要将上篇定著为三十七章、下篇定著为四十四章呢?这是本节需要探讨的关键问题。

       第一,刘向为何不将《老子》上篇设定为一章、三章或五章,下篇相应地设定为八十章、七十八章或七十六章?或者相反,将上篇设置为七十九章、七十七章、七十五章,而将下篇相应地设置为二章、四章或六章?首先,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老子》总章数的设置一般优先于上下篇章数的设定,严遵《说目》已表明此点。这即是说,上下篇章数必须理解为总章数的分解,而不是相反——总章数为上下篇章数相加之和。具体说来,在刘向本中,总章数“八十一”优先于上下篇章数“三十七”和“四十四”的设定。其次,刘向已将篇序(《道》上《德》下)的意义与奇偶数关联起来,故上篇(《道》)必为奇数章,下篇(《德》)必为偶数章。回到本段开头提出的问题,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是很容易回答的。至迟从帛书本起,《老子》文本就已经形成了上下篇的篇幅及其章数设置大体对称的结构,汉简本和严遵本的分章即是如此。据此,刘向在西汉成帝时期定著《老子》上下篇的章数时就不可能严重地偏离“平衡”、“对称”的原则,而作别的裁划。

       第二,刘向定著《老子》上下篇,为何一定要将《道》篇的章数裁划得比《德》篇略少呢?这是一个比较关键的问题。其原因可能有三:其一,从文本传抄的历史来看,严遵本和汉简本《道》篇的章数设置均比《德》篇少一些。依此,刘向本《道》篇的章数设置得比《德》篇少是合乎传统的。实际上,刘向没有更改汉简本上经(《德》)的章数(“四十四”),而只是将下经(《道》)的章数“三十三”改为“三十七”,以作为新本上篇的章数而已。其二,从学理上来看,刘向完全可以将上篇设置为四十一章、下篇设置为四十章,或者将上篇设置为七十九章、下篇设置为二章,然而问题正在于:刘向为何不将《老子》上篇的章数设置得比下篇要多一些呢?除了从文本传授的角度来作解释之外,笔者认为,回答这一问题还应当深入到刘向的思想中去作考察。根据《汉书·律历志》,刘向、刘歆父子既然具有以奇偶数代表宇宙秩序,并具有以中数五六为律历数生成之源和生成之根本的思想,那么这就决定了上篇的章数必须为奇数,且略少于下篇,而下篇的章数则必须为偶数,且略多于上篇。实际上,中数天五地六本身即是秩序和尺度,它预先决定了章数较少者居于上篇,章数较多者居于下篇。这是第二个原因。其三,由于刘向将“道”、“德”观念宇宙论化,这就决定了他必须颠倒传统的篇目次序,而改为《道》上《德》下了。这三个原因综合起来,刘向即不得不将《道》篇列于上篇并裁划为三十七章了。

       第三,更为具体的是,三十九与四十二,及三十五与四十六,对于《老子》上下篇来说,也是两对可能的章数选择,然而刘向为何一定要选择“三十七”与“四十四”来设置《老子》上下篇的章数呢?既然刘向本下篇(《德》)的章数“四十四”实际上直接来自汉简本,那么刘向定著《老子》的章数,其实不过是将汉简本下经(《道》)之三十三章重加裁划,而演变为三十七章而已。相关问题也因此可以简化为:为何刘向一定要选择数字“三十七”来作为《老子》上篇(《道》)的章数呢?“三十七”在西汉以前的文献中出现的次数很少,与“八十一”、“七十二”两数不同,很难说是一个有特殊意味的数字。笔者认为,刘向之所以将《老子》上篇裁划为三十七章,其原因仍然需要到他的天道观(宇宙观和律历观)中去寻找。突破性的发现乃在于“三十七”与“四十四”之比(37∶44),正好非常接近中数五六之比(5∶6),而中数五六在刘歆《三统历》中为太极之数,以数的形式象征“太极中央元气”,从而成为律历数的本源。比较三十七与四十四(37∶44)、三十九与四十二(39∶42)及三十五与四十六(35∶46)这三对数字,毫无疑问,只有前一对数字之比最为接近中数五六之比。

       2.上下篇章数的设定与中数五六之比具有直接关系的证明

       接下来,我们如何证明刘向对于《老子》上下篇章数的设定,正好与中数五六之比具有直接的关系呢?这是问题的关键。在上文,笔者已有所回答,这里再作论述:其一,刘向本上下篇章数之比(37∶44)非常接近中数五六之比(5∶6),而中数五六在《三统历》中起着关键作用,是构造三统历的基本数字。其二,刘向本总章数(81)及上下篇章数之比(5∶6),可与《三统历》及《谱》的关键数字二者互证,由此可知刘向将《老子》上篇章数设定为三十七不是偶然的,而笔者的论证也不是所谓的巧合。其三,设使刘向将上篇章数设计为三十九或三十五章,那么这样做就会导致上下篇的章数比远离中数五六之比。由此反证,只有将上篇的章数设定为三十七章才是最为恰当的,同时在设计方案上也是最为简洁的。其四,通行本将汉简本第60章分解为三章,即第17、18、19章,其中前二章在楚简本中原本共一章,且在“大道废”前有一“故”字,其后帛书本和汉简本亦均有此字。通观从汉简本《下经》到刘向本(通行本)上篇的分章,其变化共有三例,但唯有此处的文本分解(分章)很不合理。寻其原因,刘向很可能为了凑足三十七章之数而有意将它们生硬地分解开来。由此可知,“三十七”数对于刘向定著《老子》上下篇的章数来说具有特别的意义。在笔者看来,它即是由中数五六的尺度(或数理)预先决定的。

       总之,中数五六和八十一分律历数,在刘歆的《三统历》或刘向的《五纪论》中是两个非常关键而基本的数字,刘向正是依据它们设计和裁划了《老子》文本的总章数及上下篇章数。

       四、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关于刘向本(通行本)《老子》的总章数及上下篇章数的裁划依据,已经变得清晰起来。简单说来,刘向本章数的裁定,与西汉的宇宙论和天道观密切相关,其总章数(81)和上下篇章数(37、44)都是依据西汉中后期的宇宙论尺度(数理法则)而设定的。具体说,可概述如下:(1)既往的研究(包括杜光庭、陈景元、谢守灏、董思靖和杨希枚、韩禄伯等人的研究)都没有搞清楚刘向设定《老子》总章数为“八十一”的真正依据;而至于上下篇的章数设定问题,学者们甚至没有正式而明确地提出来过。(2)严遵本和刘向本(通行本)的篇章裁划都是建立在汉简本的基础上的。这三个本子的篇章设计均以“天地—阴阳”的宇宙论为基本原理,同时又各自具有相应的数理法则。(3)刘向定著《老子》为八十一章,是以浑天说为宇宙论背景,并根据八十一分律历数(黄钟一龠之长)而设定的。浑天说正式形成于武帝太初元年或稍前,而刘向、刘歆父子的三统宇宙观和律历观即是以浑天说为基础的。(4)刘向本上篇(《道》)三十七章,大体是将汉简本《下经》的三十三章之数章再作分解的结果。上篇章数“三十七”,一方面正好满足了与下篇章数四十四之比(37∶44)最为接近中数五六之比的要求,体现了“天地之中合”的观念;另一方面它又与下篇章数“四十四”一起符合“八十一”数的分解。“中和”是三统宇宙观必然内含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观念。中数五六,正是刘向之所以分《老子》上下篇为三十七章和四十四章的内在尺度(数理法则)。(5)八十一分律历数源自太初历,而中数五六出自《周易·系辞传》,它们同为刘歆《三统历》及《谱》的两个基本数字。据《汉书·律历志》,刘歆的《三统历》及《谱》又是以刘向的《五纪论》为基础,而“究其微眇(妙)”的结果。很可能,刘向生前的历法思想即以此二数为基本数字,反映在《老子》文本上,刘向便作了总章数为“八十一”和上下篇章数为“三十七”和“四十四”的设定。

       此外,既然景帝立经后的《老子》诸本在章数设计上均充满了宇宙论的存在意义,具有人为裁划的特征,那么对于刘向本的分章,我们就不能仍然停留在旧有的文本观念上,然后依此去作所谓是非优劣的评判。刘向之所以将汉简本下经的三十三章分解、推演为三十七章,实际上主要是为了满足中数五六之比及八十一分律历数的尺度要求,而与以“文义”建立和裁划文本单位(“章”)的观念不尽相同。这一点,在评论《老子》章段裁划之合理性时,需引起特别注意。

       注释:

       ①可参考杜光庭《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五、卷三十(见《道藏》第14册,第337、456页)及陈景元《〈道德经注〉开题》(见蒙文通,第724-725页)、谢守灏《混元圣纪》卷三(见《道藏》第17册,第814页)、董思靖《道德真经集解·序说》(见《道藏》第12册,第821页)等文献。

       ②可参考韩禄伯《论〈老子〉的分章》(韩禄伯,1998年a,第44、45、49-50页)、《再论〈老子〉的分章问题》(韩禄伯,1998年b,第171页)及杨希枚《古籍神秘性编撰型式补证》(见杨希枚,第725-726页)、宁镇疆《〈老子〉“早期传本”结构及其流变研究》(第9、148-149、151页)等文献。

       ③《汉书》卷三十六《楚元王传》:“(刘向上疏谏曰)王者必通三统,明天命所授者博,非独一姓也。”

       ④参见刘向《说苑·修文》、王充《论衡·本性》和荀悦《申鉴·杂言》。刘向的性情论无疑受到了《中庸》中和说的影响。《说苑·修文》还说:“故君子执中以为本,务生以为基,故其音温和而居中,以象生育之气也。”这是刘向“尚中”的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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