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体制改革论文,方向论文,论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发生及其成功进展,是本世纪特别是70年代末至今最伟大的事件之一。其实践和认识的探索过程,是循着邓小平同志倡导的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使经济体制所要建立的目标不断明朗和清晰,从而促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步入新阶段。
一、提出问题的背景
自从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提出有计划地组织全社会生产和经济活动的重要思想以来,计划与市场问题一直为世人所关心,在世界范围内人们曾把计划和市场作为划分两种社会制度的标志之一。
社会主义制度是个全新的社会制度,它一开始就建立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之上,这一体制的建立具有必然性并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是这一体制随着经济的发展,其弊端也日渐明显。因此早在30年代开始就有如兰格模式、布鲁斯模式等出现。他们虽从总体上仍然主张计划经济,但很早就提出了将竞争、市场机制、价值规律等因素引入到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中去。
在本世纪30年代以后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计划和市场相互渗透的新情况。实行计划经济的苏联在短时期内一跃成为世界工业化强国,与实行市场经济的西方各国陷入世界性的大危机(1929—1933年)形成鲜明的对比,迫使资本主义国家自觉不自觉地引入计划。而后来排斥市场的苏联模式日益明显的弊端,又促使社会主义国家自觉或不自觉地引入和扩大市场调节的改革。因此计划与市场互补在两种经济体制谋求变革中应运而生,但是人们对计划和市场的认识并未摆脱社会经济制度的定性。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和认识,促使人们在世界范围内对计划和市场的关系重新认识,并由此令人信服地解答了这一世纪性、世界性的课题,其非凡之处就是邓小平同志依据经济发展的实践,揭示了计划、市场与社会制度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从而确认了它们作为“手段”和“方法”的性质,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奠定了理论的基础。
二、我国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轨迹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首先在农村开始,当农村改革取得成就后紧接着把改革从农村转到城市(企业),从而进入到所有制结构等方面的全面改革之中。
1.在农村普遍推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扩大了农户的经营自主权,为农业面向市场奠定了基础,从而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的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国农业生产率停滞不前的根本原因,是没有解决好亿万农民的意愿和利益的关系问题,统得过多、过死的传统体制,压抑了广大农民的自主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广大农民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指导下,积极行动起来,对农村传统的经济体制模式进行了大胆的实践改革。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户农民发挥了他们奇特的创造力,创造了大包干的生产责任制形式。1980年5月31日, 邓小平同志一锤定音:“‘凤阳花鼓’中唱的那个凤阳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大包干,也是一年翻身,改变面貌。有的同志担心,这样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邓小平二卷315 页)由此可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不是那个人想出来的,而是广大农民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引导下的伟大创举,是在实践中逐步创造出来的。1982年12月31日,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的《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中,高度评价了农村的生产责任制。
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广泛推行,使农业生产率和农副产品的商品率大大提高,农村中出现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和资金,这就为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多种经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提供了前提条件。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不仅转移了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而且在国民经济中已占居举足轻重的地位,加速了农村经济市场化的进程,使市场取向的改革成为不可逆转。90年代以来,广大农村因地制宜,逐步深入进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制定了一系列全面振兴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各种产业综合发展的方针政策,主要有:在不放松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始终把农业放在首位,并积极发展多种经营;鼓励农民大力发展家庭副业,开放农村和城市的农副产品市场;树立大农业的观念,农村要走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的道路;要依靠科技、教育兴农,多形式、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努力开发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确认它是农村的支柱产业,是国民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改革农村流通体制,鼓励兴办合作商业,发展农村个体运输业和工商业;鼓励农民进城办第三产业;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等。这不但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而且更向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接近。
2.在城市从扩大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自主权开始,推动了企业经营机制的逐步转换,使国有企业面向市场,并向现代企业制度迈进。
1978年以来,我国企业,主要是国有企业由放权让利、承包制逐步推进到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全面的制度创新。回顾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历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78年至1982年,企业改革的主线是扩权让利,企业开始有部分生产和经营的自主权,尽管这种放权让利与市场经济对企业的要求相差甚远,但毕竟为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打开了缺口。第二阶段是1983年至1986年,其改革的主线是利改税,试图通过利改税明确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并为企业进入市场创造了可行的外部条件。第三阶段从1987年至1991年,开始实施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承包制的实行意味着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开始注意到产权问题,并试图通过承包制使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以减少政府对企业的行政干预。尽管承包制对刺激生产率的提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承包者的短期行为以及承包后生产要素的严重凝固化等弊端开始出现,因此承包制在1992年停止施行。第四阶段从1992年开始,国企进入体制创新和综合改革,其改革的主线是实施现代企业制度。由于这一改革涉及到财产制度问题,因此其改革的深度和广度都是以前改革不可比拟的。十四大以来,国有企业的改革先后开展了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优化资本结构城市试点、资本运营城市试点。由于改革我国国有企业的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一是总体实力不断增强。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增加值1990年为3568亿元,1995年增加到8307亿元,增长了1.33倍,同一时期全国经营性的国有资产总值增加1.5倍,达到41320亿元。每百元工业总产值中的增加值,国有企业为29.98元。 其中国有大中型企业为30.26元,这比其它工业企业和其他大中型企业要分别高出5.18元和5.14元。二是综合效益得到提高。在初次分配发生很大变化、利润大量转移的情况下,1990—1995年国有工业企业利税总额增长近一倍,年均增长14.8%。三是涌现出一大批优势企业。国家集中力量抓的 300家重点企业,企业数量不足国有企业总额的0.5%,但1995 年销售收入占全部工业企业的47.4%,实现利税占68.8%,高于全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平均水平4.75个百分点。四是始终掌握了国民经济的命脉。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其他经济成份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国有企业在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一直占绝对的支配地位。五是为改革承担了巨大的责任,对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国家财政收入的很大部分来自国有企业,城镇社会就业人员的大部分仍由国有企业和其他国有单位安排。公正地说,如果没有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有企业的发展和主导作用,没有国有企业创造的大量财富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承担者,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就不能取得如此大的成就。
当然国有企业目前仍然面临许多困难,改革还有许多艰巨的任务。特别是1996年以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传统体制所固有的深层的问题和矛盾逐步暴露变得更加突出。因此1998年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要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难,力争到本世纪末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企业改革三年目标是今后一段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和重大任务。
3.在农村和城市企业改革的过程中,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的新格局已初步形成。
1975年在工业总产值中,国营工业占83.2%,集体所有工业占16.8%。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了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的必要补充,并强调要积极发展农村社队的工副业。在此精神鼓励下,为解决城乡长期存在的人民生活不方便的诸多困难,个体经济应运而生,受到城乡人民的欢迎。十一届三中全会在个体经济上求得突破,认为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申了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的同时,又在发展外资经济上求得突破。到党的十三大时,首次肯定了私营经济也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80年代初不同所有制在工业产值中所占的比例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的1975年相比已发生了变化,集体、城乡个体、私营和外资经济所占的比重有所上升,到1995年,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格局中,已经形成了国有、集体、个体和私营及外资经济三足鼎立之局面。统计分析显示,1981—1995年间的工业增长率中,国有工业企业的贡献率为31.5%,集体工业企业的贡献率为37.4%,而个体、私营和外资企业的贡献率分别为13.6%和17.5%。1995年以后,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这一局面仍在向非公有制经济倾斜。实践已经证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已经成为我们经济高速增长的基础,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对经济的影响是深刻的。
4.在农村、城市企业改革和所有制结构变革的推动下,加快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步伐,特别是1994年开始,在计划、财税、金融、外汇、外贸、投资体制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取得了重大的成果。
一是在计划体制改革方面,以市场为基础,变指令性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实现了由直接调控为主变为间接调控为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国家计划的重点放在中长期计划上,强化产业政策的作用,完善了国家储备制度,增强了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
二是在财税体制改革方面,围绕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保障财政收入问题,进行了较大规模的税制改革,打破了过去财政分级包干的体制,按照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收入和支出,实行分税制。改革了国有企业的利润分配制度,国有企业的利润分别从所得税和利润的形式上缴国家一部分,取消了各种不规范的利税承包做法。
三是在金融体制改革方面,强化了人民银行对货币的集中管理,集中掌握货币发行权、基础货币管理权和基准利率调剂权,拓展了货币政策工具。政策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分离已初步形成,建立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大政策性银行。金融立法日趋完善,金融市场有所发展。
四是在价格管理体制方面,90%以上的生产资料价格和农副产品价格、95%以上的工业品价格由市场决定。对煤炭、原油、钢材等主要生产资料的价格实行了“并轨”,提高电价、原油出厂价、订购粮棉的收购价等,使价格体系更趋合理,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
五是在投资改革方面,改革了投资管理模式,从资金的源头对投资总量进行调控,并扩大地方和企业的投资决策权,简化了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改革投资的融资方式,同时也强化了投资风险约束机制。
六是在外贸体制改革方面,改革了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制度,同时减少了进口商品配额许可证管理。取消了外贸指令性计划,实行指导性计划,扩大了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出口经营权。对数量众多商品进口的关税进行了大规模的削减,关税总水平大幅度下降。同时在外汇体制改革方面,实现了人民币官方汇率和外汇调剂市场汇率并轨,实行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接受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八款业务,从1996年12月1日起, 实行了经常项目下的人民币可兑换。取消外汇留成和上缴,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取消经常项目正常对外支付用汇的计划审批,取消外汇收支的指令性计划。
根据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几个主要实践进程,我们可以发现它们共同的走向就是以市场为取向,并在此过程中逐步促进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走向完善。
三、我国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认识轨迹
邓小平同志密切注视改革的实践进程,及时总结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新经验和理论探索成果,在深刻分析世界经济发展历史和当时的新情况、新特点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思想,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作出了重大贡献。十三届三中全会以来,伴随改革开放的实践我们党对计划与市场的关系,经历了从计划经济论——商品经济论——市场经济论的逐步发展的认识过程,认识轨迹经历了五个阶段:
1.从传统计划经济的一统天下,到十二大明确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迈出了突破性的第一步。
1979年就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后来被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党的十二大报告所确认,并写进了1982年的宪法。
2.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论断,跨出了具有突破性意义的第二步。
3.党的十三大,指明了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应是计划和市场的内在统一,提出建立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在认识上又跨出了突破性的第三步。
4.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突破了横亘于计划和市场关系问题上最后的思想障碍,实现了认识上的飞跃。
5.党的十五大提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使经济体制改革在一些重大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党的十五大报告从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分配结构和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健全宏观调控系统等方面着重论述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重要问题。这些论述从思想认识的角度看,在理论上有三大突破:一是对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有新的认识。报告指出:“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这就从根本上结束了前些年人们对国有经济比重这一问题的无休止的争论;二是对公有制的理解突破了以往的概念。报告指出:“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寻找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为了更好地使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三是对非公有经济的地位有了新的定位。报告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扬弃了先前“以公有制为主体,其他各种所有制为补充”的论断,使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地位得以真正确立,这有利用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从而实现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