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安全与银行财务会计建设(论文文献综述)
李想[1](2021)在《系统性风险防控视角下的金融审计研究 ——基于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分析》文中认为
吕平章[2](2019)在《基于系统性风险防范视角的金融审计研究 ——以A国有商业银行为例》文中认为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我国对外开放水平的提高,金融市场国际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在新的形势下我国金融行业面临新的风险和挑战。金融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稳定的核心保障,是社会稳健发展的重要基础。当前,国家高度重视金融安全问题,把防范金融风险放到突出的位置,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中的免疫系统,是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手段,因此国家审计必须把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作为现阶段的重要工作目标,开展有效的金融审计工作,加强对我国金融市场中金融机构的审查监督,展现其独立性、权威性、专业性等优势,发挥其预防、揭示和抵御风险的功能。论文首先介绍相关理论知识:金融审计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中的作用,并对相关方面的文献知识进行剖析。其次,结合审计署2013年至2018年对部分金融机构进行审计的结果公告,从金融审计的作用机理,金融审计开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金融审计的实践效果几个方面进行理论分析。再次,根据A国有商业银行在近六年的发展情况、经营情况和效益情况,针对审计署对A国有商业银行审计的相关案例进行综合分析,发现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然后得出相关启示。最后,根据相关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得出结论,提出金融审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具体措施,即改进金融审计工作程序,创新金融审计工作方法,完善金融审计监管体制。论文运用了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和比较研究的方法将理论与实务相结合,通过对案例分析从而对A国有商业银行在这方面中的应用有一定的帮助。同时,金融审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理论研究及实物应用对于其他商业银行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实际意义。
胡阿思[3](2019)在《我国第三方支付企业风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伴随着电子商务和互联网金融的繁荣发展,我国的第三方支付行业也步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它具有极强的便捷性、高效性和灵活性,改变着传统的交易方式和消费模式,已经深入到了人们的生产生活中。第三方支付行业的蓬勃发展使越来越多的企业争先恐后地参与到支付市场中来,因各类企业发展良莠不齐,可能会造成恶性竞争,进而增加企业管理风险,影响网络支付安全,因此,对第三方支付企业风险的研究尤为必要。本文就是以第三方支付企业为研究主体,分析了支付企业中存在的各类风险类型,并对其进行定性和定量化的评估,最后针对高风险类型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本文主要从以下三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是理论概述部分,主要归纳了国内外第三方支付行业、企业发展的相关文献资料,根据学者们的理论研究成果,结合当前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大环境,分析研究我国第三方支付企业未来发展的概况:市场竞争压力趋大、信誉保障不断提升、牌照监管趋严和网络支付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由此引出对第三方支付企业风险的探讨。第二部分是本文的重要章节,主要是分析和评估第三方支付企业的风险,通过采用AHP-模糊综合评判的方法对其进行定量和定性的分析,综合分析各类风险类型,概括为四个方面:法律监管风险、平台运行风险、市场安全风险和网络技术风险,进而构建风险评估模型,评估各层级、各个指标的风险等级。第三部分主要是针对风险较高的类型,提出风险防范的对策,建议分为两个方面,从政府监管的角度出发要:强化对沉淀资金的管理,打击网络洗钱行为,净化网络社会环境,完善信用评级制度,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并加大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从企业内部控制角度要:优化企业资源,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严控技术标准,增强网络安全,加强与他方合作沟通,创新服务模式,以保障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健康发展,企业有序运营。
徐纯[4](2017)在《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研究 ——基于内容分析法》文中提出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国家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2015年12月8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指出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审计制度,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2016年5月17日,审计署在《“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进一步强调,要完善审计制度,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方式,提升审计能力,提高审计效率,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重要文献中,多次强调要完善国家审计制度,这既是对过去三十多年审计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审计监督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继续发挥更大作用的深切期待和更高的要求。我国国家审计机关自1983年成立以来,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动民主法治建设、维护财政经济秩序、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进改革发展、强化权力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全面深化改革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不仅为我国国家审计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良机,也对国家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我国大力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之际,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国家审计制度,从而更好地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成为了当今的重要课题。古人有云:“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历史总是可以给人以启迪和明鉴。从一定意义上讲,一部审计史也是一部国家的兴衰史,是一部国家治理发展史,是一部不同利益博弈、不同思想交锋、不同文化碰撞、不同制度更替的历史(刘家义,2015)。通过梳理我国国家审计制度自1983年以来的历史发展脉络,阐明国家审计制度演进的基本过程和规律,为进一步完善现代国家审计制度提供分析依据。目前学术界关于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文献资料不多,相关研究也主要集中于国家审计制度的某一具体领域,如绩效审计制度、环境审计制度、预算审计制度等;或者集中于国家审计制度的某一具体内容,如国家审计制度的文化变迁、审计对象的变迁、审计目的的变迁等,;亦或是集中于对国家审计制度变迁某一具体方面的研究,如审计制度变迁的表现、制度变迁的动因或者制度变迁的路径。为了进一步促进现代国家审计制度的完善,并为审计制度的创新与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建议,因此有必要全面详细地梳理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发展脉络。基于内容分析法,本文以1995年至2015年审计署发布的《关于上一年度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文简称“政府审计工作报告”)、1984年至2016年历任审计长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所作的报告(下文简称“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2003年至2016年审计署发布的审计结果公告等文本资料为研究切入点,梳理和把握从1983年我国现代国家审计制度建立至今的发展变化情况,透过这些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内容的发展演变来折射国家审计制度的历史变迁过程,从而使内容描述获得了一定的历史价值。本文既从原理上阐明国家审计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动因,又通过历史考察阐明国家审计制度演进的一般过程及变化发展规律,从而为现代国家审计制度的创新与发展提供了依据,本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分为九章,各章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导论。本章介绍本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阐述本文的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制定了研究框架和各章写作安排。本章是本文的整体规划。第二章:文献综述。本章阐述了国家审计制度变迁和内容分析法的相关研究,发现关于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审计制度变迁的过程、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以及审计制度变迁的路径三个方面;关于内容分析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描述性分析、比较分析、情感分析、趋势分析和可读性分析五个方面。本章通过文献综述,发现研究机会,这是本文的研究前提。第三章:理论基础。本章首先对公共受托责任理论、免疫系统理论、国家良治理论以及新公共管理理论进行深入辨析后,提出社会公共活动中的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问题是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基础。然后,结合近代制度学派制度变迁理论、新制度学派制度变迁理论、马克思主义制度变迁理论以及我国制度经济学家的主要观点,探究了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第四章:国家审计制度的理论分析框架。本章构建了由国家审计体制和国家审计机制两部分内容组成的国家审计制度理论分析框架。基于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国家审计功能、国家审计根本目标和国家审计组织体制,探讨了国家审计体制。从审计组织方式、审计实施方式、审计评价方式、审计结论作出、审计报告方式、审计成果运用和审计人员管理等七个方面分析了国家审计机制。通过构建该理论框架,为后文进一步研究国家审计制度的变迁奠定基础。第五章: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过程。本章基于国家审计制度的理论分析框架,以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审计结果公告为研究切入点,运用内容分析法对以上报告及公告进行词频分析、关键词分析、语义网分析、聚类分析、情感分析以及主题分析,全面细致地梳理和把握了从1983年我国现代国家审计制度确立至今的发展变化情况,透过这些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内容的发展演变折射国家审计制度的历史变迁过程。第六章: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的可读性分析。本章运用中文可读性公式分别计算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审计结果公告的的可读性得分,并与相关审计信息接收者的受教育程度相配比,在此基础上综合评价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审计结果公告的可读性水平,检验国家审计信息的传递效率和效果。第七章: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分析。本章基于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理论分析,探讨了国家审计制度变迁发展的根本原因和直接原因。其中,根本原因是国家治理中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和协调,直接原因是政治、经济、法律、文化以及技术环境的变化促进了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提升。第八章:完善国家审计制度的政策建议。本章从创新国家审计的对象和内容、创新国家审计的方式方法、完善审计结果报告及公告制度、完善审计结果落实制度四方面提出了完善国家审计制度的具体政策建议。第九章:研究结论与未来展望。本章对全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和研究局限性进行了总结,并对国家审计制度和内容分析法的后续研究方向和领域进行了展望。从主要方面归纳,本文的创新点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一、创造性地将内容分析法运用于国家审计研究目前,国外学者将内容分析法广泛应用于新闻传播学、图书情报学、社会学、心理学、行为学等社会科学领域。在国内,内容分析法也已被逐步运用于新闻传播学、社会学、图书情报学、管理学等领域,但还没有专家学者将内容分析法运用于审计领域的研究,尤其是国家审计研究。本文运用内容分析法研究国家审计-制度的变迁问题,一方面拓展了内容分析法的运用范围,另一方面,为研究国%审计问题提供了崭新的研究方法。可读性分析是内容分析法的重要内容。本文创造性地运用中文可读性公式研究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的可读性水平。目前,我国学者针对中文可读性的研究主要是借鉴外国学者发明的可读性公式,如Flesch公式、Lix指数等,研究中英文教材、文学作品、新闻报道以及上市公司年报、内部控制报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等的可读性问题。但不足之处在于直接借用英文可读性公式来测量中文文本,由于中英文句子结构和文字构造都不尽相同,这不免会造成削足适履的尴尬情形。本文基于台湾学者宋曜廷(2013)和刘忆年(2015)开发的中文可读性公式,综合研究了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的可读性问题,拓展了国家审计的研究空间。此外,本文还开发了研究国家审计报告的情感词典。Tim&Bill(2011)通过研究1994年至2008年间上市公司年度报表,发现根据《哈佛词典》的释义,在报告中有四分之三被认定为是消极词汇的词语在财务领域并不是消极词汇。同样地,在《辞海》或者《现代汉语词典》中被定义为消极的词汇在审计研究领域也不一定是消极词汇。基于此,本文开发出了一份适用于审计报告研究领域的情感词典,包含审计报告中常用的积极词汇和消极词汇,以便更好地衡量审计信息所传递的情感内容。二、构建了基于内容分析法的国家审计制度理论分析框架目前学术界关于国家审计制度的相关研究不少,但是系统地研究并构建国家审计制度分析体系的文献极少。厘清国家审计制度的内涵,并建立研究架构是分析国家审计制度及其变迁的根本。本文认为,国家审计制度是国家公共利益关系中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的,是国家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缓解国家与相关利益关系人的利益冲突、维护国家公共利益而作出的制度安排。国家审计制度分析框架包含国家审计体制和国家审计机制两部分内容。国家审计体制包含国家审计的地位、功能、根本目标和组织体制等内容,国家审计机制包含审计组织方式、实施方式、评价方式、结论作出、报告方式、成果运用、人员管理等。基于这一国家审计制度分析框架,本文对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审计结果公告进行了编码,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内容分析。三、创新性地阐释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基础目前学术界广泛接受的关于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理论主要有:公共受托责任理论、免疫系统理论、国家良治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等。通过对上述理论的辨析和探讨,基于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本文提出社会公共活动中的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问题是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基础。国家通过治理体制及机制配置和运行权力,规定和调整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利益关系,以及国家内部各利益集团的利益关系。国家审计就是国家、社会、个人利益关系的调整过程,是维护国家公共利益的过程。在国家代表和集中的利益关系中普遍存在着利益冲突的现象,利益冲突是利益主体间的动态博弈过程,主要通过协商、调整、合作、互动等方式解决。国家审计就是为协商和调整国家代表的利益关系中的利益冲突而建立的制度安排。信息不对称问题是由公共利益关系中的相关利益关系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导致的,是国家审计产生的重要基础。
姜庆丹[5](2014)在《金融发展权视角下农村合作金融法制创新研究》文中提出发展权是一项基本的、新型的、综合性的人权,以发展权这一母体性的权利为依托,从农民这一主体向度,循金融这一客体向度,提出农民金融发展权这一法律概念。农民金融发展权的提出,以金融包容理念为伦理基础,以后现代法学的实质正义观为价值归依,是发展权理论在实质正义观和金融包容理念辐照下的深化。农民金融发展权作为金融发展权项下的一项子权利,属于国民金融发展权,与国家金融发展权地位平等且互动博弈;农民金融发展权以整体金融发展权为实现方式,以个人金融发展权为实现目标;农民金融发展权以内生性的市场自我促进金融发展权为基础,以外生性的政府促进金融发展权为补充,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兼具公权和私权特征的经济法上的权利。农民金融发展权内涵深刻,包括金融发展主体权、自由融资权、公平融资权、融资合作权和金融发展救济权五个方面。其中,金融发展主体权是前提和基础,自由融资权、公平融资权和融资合作权统称为融资权,是核心和关键,金融发展救济权是保障。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研究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创新问题,可以有效解决国际社会提出的发展权“国内法保护”问题,可以为发展权内涵的“部门法”具体化和发展权实现的“部门法”保障化开创先河。农民金融发展权的提出,体现了金融二元化下农民作为一类特殊的主体在追求自身金融权益满足过程中所产生的新的权利要求和制度供给,是对以金融效率和金融安全为引领的传统金融法学的反思和解构,有助于推动传统金融法学理念、价值、制度、体系的更新和完善。根据纳克斯的“贫困恶性循环论”,发展中国家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实质上体现为城乡实物资本获取能力上的差异,资金成为农民经济发展的短板,更是解决农民经济发展的关键。在市场金融环境中,农民由于抵押担保品缺失、经济收入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金融基础设施短缺、信用文化不足等原因,而成为融资弱势群体,如果完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的标准和宗旨参与金融市场和金融活动,必然导致农村金融资源的外流和农民金融发展权的落空。农村合作金融作为农民资金互助和信用联合的合作性金融组织,产权制度的属农性、管理制度的民主性、主体法律形态的社团法人性、资金运作的社区性、设立宗旨的互助性,与农民金融发展权设立目标相同、价值取向一致、实施机制互促,两者具有天然的契合。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现状可以概括为: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代表的传统农村合作金融缺乏法律规制,在股份制改革的异化发展之路上离农渐远;以农村资金互助社为代表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缺乏立法扶持而不具备设立的普遍性和发展的可持续性;以各种“会”为代表的非正规合作金融因为不被法律认可而处于发展的灰色地带。农村合作金融地位的特殊性、发展的长期性和现实的复杂性,使得其对法制化要求迫切。梳理和分析我国现有农村合作金融法律法规,从立法的层级上看,我国尚没有专门的《合作金融法》,合作金融相关立法规范散见于部委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力较低,稳定性和权威性不足;从立法的模式来看,多是与商业性银行统一立法或是参照商业性银行的相关立法,没有实现专门立法;从立法的性质来看,多是金融公法性质的规制,而鲜有金融私法性质的保护;从立法的内容来看,尽管涉及到了各类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准入退出、业务运营、组织管理和金融监管等,但欠缺对社员金融发展权和合作金融组织自治权的确认和尊重;从立法的价值取向来看,金融安全和金融效率被奉为圭臬,而金融公平则被置若罔闻。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审视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发展的制度变迁之路,这其中既有世界合作金融发展的一般规律体现,也有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特有轨迹影响,更重要的是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立法理念、模式、性质、价值和内容与农民金融发展权相背离。论文遵循“选题论证——视角选取——对象界定——现状检视——经验借鉴——价值更新——制度创新”的逻辑,按照“合作金融是什么以及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现状是什么——合作金融为什么要走法治化发展道路以及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立法为什么偏离农民金融发展权——怎么样创新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使之与农民金融发展权保护相契合”的思路,采用规范研究、价值研究、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在溯源传统、考察现实、镜鉴国外立法的基础上,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基础,以金融公平价值为引领,以问题研究为导向,以实证研究为支撑,从市场准入和退出法律制度、产权法律制度、组织管理法律制度、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以及社员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五个方面对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进行详细的制度设计和创新。
黄国桥[6](2013)在《国家审计维护金融安全功能与路径研究》文中提出世界金融发展史告诉我们,经济发展通常伴随着金融风险的形成与积聚,当金融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将严重影响到一国的金融安全。2008年起源于华尔街的“次贷危机”迅速演变为席卷全球的国际金融危机,以及2011年的欧洲债务危机再次敲响了金融安全的警钟。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身所具有的独立性、权威性和综合性等特性决定了国家审计应当而且能够在维护金融安全方面发挥独特的作用。现有文献较多的是对金融安全以及国家审计的独立研究,将二者关联起来进行研究的文献并不多见,特别是结合中国审计的实践,从案例的角度进行研究更是凤毛麟角。本文正是基于这一点,立足于我国国家审计的实践,运用理论分析和案例研究的方法,比较系统地分析了影响我国金融安全的风险因素,指出国家审计存在的制度缺陷和面临的问题,全方位、多视角地提出国家审计的改进设想,以弥补系统研究国家审计维护金融安全文献的缺憾,对于中国审计而言,也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较强的实践意义。本文第一章首先简要介绍了文章选题的背景及研究意义,对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接着对国内外关于金融安全和国家审计的文献进行了回顾和总结,特别是对金融安全与国家审计的关系研究进行了梳理,然后阐释了本文的主要内容、框架结构和研究方法,最后简要地说明了本文的主要创新点。第二章分别对金融安全和国家审计的理论进行了介绍,对国家审计本质的几种学说进行了比较。第三章明确了金融安全在国家经济安全中的核心地位,全面分析国家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主要功能,包括综合性、预防性、揭示性、抵御性等功能,提出国家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实现路径,即通过预警与防范、跟踪与反馈、监督与评价、纠偏与落实、整合与创新等机制来实现。接下来的两章是现实考察和案例解析。第四章首先从各项指标初步判断我国金融运行处于“基本安全”的状态,然后系统分析了影响我国金融安全的风险因素,包括制度风险、结构风险、机构风险、创新风险、开放风险和监管风险等,其次,分析了我国国家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发展阶段和历史作用,最后,指出我国国家审计存在的制度缺陷和面临的现实问题。第五章紧密结合中国审计的实践,剖析了近年来国家审计开展的与金融安全有关的五个典型案例,既有审计发挥批判性作用,揭露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案例,又有审计发挥建设性作用,促进体制机制制度完善的案例,并对这些案例进行了总结和归纳。第六章将“免疫系统”和“国家治理”理论运用到国家审计实践,指出国家审计的基本目标是保障国家利益,维护国家安全,核心目标是维护金融安全,由于国家利益的基础是国家安全,国家利益有多大,金融安全的边界有多大,国家审计的发展空间就有多大。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仍然存在、国内系统性金融风险不断累积的大背景下,我国国家审计必须以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为目标,进行理论和实践创新:(1)国家审计应该占据金融监管制高点,更加突出建设性作用。(2)深化与拓展国家审计的内容,提高审计的综合性,关注系统性金融风险;提高审计的宏观性,加强金融监管绩效审计;提高审计的针对性,以防范风险为审计导向。(3)变革与创新国家审计的方式,包括加强专项调查、提供咨询服务、审计关口前移、开展后续评价、发挥属地优势等。(4)提升国家审计的技术和加强人才培养,包括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金融计算机审计力度;加强安全预警,推动完善中国金融安全网;适应安全审计要求,提高审计人员素质。最后一章为研究结论和对未来研究的展望。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第一,深化了对国家审计理论创新的研究。本文认为,“公共受托经济责任”论奠定了国家审计的历史基础,“免疫系统”论拓展了国家审计的时代功能,“国家治理”论则深化了国家审计的制度内涵。第二,从比较和发展的视角研究国家审计在维护金融安全中的监督地位和组织优势。一方面从比较的视角研究国际金融危机之后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审计的经验和启示,另一方面从发展的视角对我国国家审计维护金融安全进行现实考察,制度风险是影响我国金融安全的最重要因素,国家审计要占据金融监管的制高点。第三,跳出了以往关于国家审计边界论的局限,提出金融安全的边界有多大,国家审计的发展空间就有多大的新论点,并系统地提出维护金融安全审计目标下我国国家审计的改进设想。
蔡利[7](2013)在《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作用机理及实现方式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安全直接关乎国家根本利益,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早在1999年,美国在《新世纪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中,就将银行和金融系统的安全列入国家“生死攸关的重大利益”(江涌,2009)。不论是阿姆斯特丹银行在荷兰崛起中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还是伦敦金融市场上引发的“金融革命”在英国取得英法争霸胜利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亦或美国华尔街在美国全球称霸过程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历史经验一次次告诉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崛起,一刻也离不开金融。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金融已然成为大国斗争博弈的前沿领域。从2008年金融危机后经济的惨淡萧条,到“占领华尔街”民众对人性贪婪的呐喊,又一次提醒我们:金融安全,关乎国家根本利益。金融安全问题日渐成为世界各国共同关心的话题,已上升为影响国家安全的重要战略要素。随着我国金融领域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金融改革与金融创新进程的加快,维护金融安全问题显得越加重要和突出。从十六届三中全会的会议精神,到十八大的中心思想,从《关于金融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到《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都强调要建立健全现代金融体系,维护金融运行和金融市场的整体稳健,防范系统性风险。金融安全已然成为我国经济安全的重要战略问题。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政府审计是政府治理的工具,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监管部门相比较,政府审计具有独立性、客观性、权威性及宏观性等特点特征。它既是民主法治的产物,也是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工具。世界各国审计机关在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应对金融危机期间,G20政府审计对危机治理产生了重要影响。政府审计在本质上是一种保障和促进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全面有效履行的特殊的经济控制机制,理应成为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安全的有力手段和工具。本文以政府审计为研究对象,以受托经济责任为理论基石,以政府审计本质功能为逻辑起点,从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两个层面系统深入地研究了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作用机理,并在此基础上,通过政府审计创新,探讨了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实现方式。研究结论对于推动审计理论创新、强化政府审计功能、完善金融监管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共分为七章,各章的主要内容如下:第1章,导论。本章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阐述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制定了研究框架和各章写作安排,提出了拟创新点。本章是本文的整体规划。第2章,文献综述。本章在对国内外金融安全相关研究文献进行综述的基础上,从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作用机理以及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实现方式两方面对现有关于政府审计与金融安全研究的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归纳和总结了我国现有研究的不足。本章通过文献综述,点明研究机会,是本文的研究前提。第3章,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理论分析框架。本章以受托经济责任观作为理论基石,以政府审计的本质功能为逻辑起点,基于金融安全的内涵界定,从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基本依据、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功能定位以及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作用路径三方面,搭建了一个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理论分析框架。本章是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作用机理的理论分析部分,是本文的研究基础。第4章,政府审计功能发挥对宏观金融安全的影响。本章从宏观层面考察政府审计功能发挥对金融安全的影响。本章首先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从经济对内均衡状况、经济对外均衡状况和国际金融状况三个方面,采用33个指标合成了宏观金融安全指数,作为宏观金融安全状况的衡量指标。从审计对象范围和审计功能发挥效果两个方面衡量政府审计效能,具体采用被审计单位数作为政府审计对象范围的替代变量,采取审计查出的问题金额作为政府审计功能发挥效果的替代变量。以1984-2009年为样本区间,通过VAR模型实证检验了被审计单位数和审计查出的问题金额与金融安全指数之间的数量关系,以此检验政府审计效能对宏观金融安全状况的影响。第5章,政府审计功能发挥对银行业安全的影响。本章从微观层面考察政府审计功能发挥对金融安全的影响。研究思路为政府审计通过促进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稳健运行来防范系统性风险,进而维护银行业安全,研究问题转化为政府审计效能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稳健运行的影响。本章首先借鉴IMF(2009)的金融稳健指数作为金融机构稳健运行的替代指标,以审与未审这一虚拟变量作为政府审计效能的代理变量。以国有资本占主导的8家A股上市银行为研究对象,以2004-2011年为样本区间,实证检验了政府审计效能与金融稳健指数之间的关系,并进一步考察了政府审计功能发挥的作用路径。第6章,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实现方式。本章在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作用机理的基础上,从审计目标创新、审计功能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和类型创新、审计报告创新四方面具体探讨了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实现方式。审计目标是审计行为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审计功能、审计方式方法与审计类型创新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受托经济责任中行为责任的履行,而审计报告创新则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受托经济责任中报告责任的需要。第7章,研究结论、主要创新、政策启示与未来展望。本章对全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创新与贡献、政策启示、研究局限性进行了总结,最后对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后续研究的主要方向进行了展望。通过对理论分析框架的构建、对经验数据的检验以及对实现方式的探讨,本文得出以下结论:1.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作用机理(1)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着力点在于监控系统性风险在当今经济全球化、金融国际化的背景下,我国金融安全的内涵应该是:金融体系在外来风险冲击下保持着动态稳定发展的状态。此内涵强调金融安全问题的研究应限定在由于外部冲击所可能带来的国内金融体系运行的风险上。金融风险的存在是经济、金融运行的常态状况,是金融安全最基本的要素;个体风险迅速扩大、转移和扩散演变成系统性风险,成为威胁金融安全的不利因素;金融危机是系统性风险的爆发,是金融安全受到威胁的极端表现形式;金融稳定在良好的状态下可成为金融安全的基础,是金融安全在特定意义下的表现形式。因此,维护金融安全的内涵就应是:通过加强自身金融机制的建设,使我国经济、金融具备抵御外来风险冲击的能力,以确保我国金融体系在面临外在因素冲击时能继续稳定运行、健康发展。其核心在于监控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安全是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内涵与时俱进拓展后的一项重要内容。政府审计的本质在于保证和促进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因此,其维护金融安全是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内涵拓展的必然要求。政府审计的本质功能在于控制,在基本层次,其通过监测功能发挥维护金融安全的作用;在衍生层次,则通过预防、预警、纠偏及修复功能发挥作用。监测功能是政府审计功能发挥作用的基础,其他功能是监测功能发挥作用的结果。此外,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乃审计传统职责的继承与发展,是各类审计组织法定职责的基本要求,是审计功能发展的国际趋势,更是实现全球治理的现实要求。那么,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着力点就应在于监控系统性风险。(2)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功能在宏观层面表现为促进宏观经济平衡发展宏观经济平衡发展是金融安全在宏观层面的表现内容,是金融体系稳健运行的根本条件,包括宏观调控效率和金融监管效率两个方面,宏观调控措施具体又包括宏观经济政策和基础制度。政府审计通过对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履行过程或状况进行的独立的、间接的控制,帮助金融监管机构等完成维护金融安全的使命。因此,在金融安全目标下,政府审计扮演着再监督的角色,其借助于自身具备的宏观性、独立性和综合性的优势,审查基础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评估宏观经济政策措施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调查经济权力运行状况,审计金融监管机构的预算执行、财政财务收支以及监管绩效等,从而促进宏观经济平衡发展,完善金融体系。本文通过对被审计单位数、审计查出的问题金额与金融安全指数的数量关系的实证检验,研究发现,政府审计对象范围的确定会受到金融安全状况作为宏观制度环境因素的影响,但政府审计的功能发挥可以促进金融安全状况的改善。研究结果表明,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功能已经显现。(3)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功能在微观层面表现为促进微观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金融机构是整个金融体系运行的基本活动单元,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是金融体系稳健运行的基础。金融机构本身肩负着维护金融安全的使命,政府审计通过对其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履行过程或状况的独立、间接控制,帮助金融机构达成这种使命。政府审计通过对金融机构的再监督,揭露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中的违规违法问题,以及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改善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提高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治理结构等,促进微观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进而完善金融体系。本文以银行业为研究对象,检验了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功能在微观层面的发挥效果。研究发现,现阶段,政府审计能够促进系统重要性银行这类微观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进而影响系统性风险,保障银行业安全,但政府审计的这种作用主要体现在改善金融机构资产质量和提高金融机构盈利能力这两个方面。2.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实现方式将维护金融安全植入政府审计目标理论,更好地指导政府审计行为活动。弥补政府审计在实践中仅仅发挥了监测功能、纠偏功能以及修复功能的不足,通过建立金融安全审计监测与预警中心,设计金融安全审计预警指标体系,以及探讨金融安全审计预警模型,强化政府审计预防预警功能;打破政府审计通过加强微观审计服务宏观控制的传统思维,直接实施宏观审计,如制度合理性审计、金融监管绩效审计和经济权力运行审计,来更好地适应维护金融安全这个宏观目标的需要:将关口前移性审计和跟踪审计相结合,强化事前监控和事中监控,及时察觉和监测系统性风险;采用较先进的连续审计方法对金融风险进行实时、持续地监控;编制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清单,完善金融安全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提高审计监督透明度,实现维护金融安全的目标。本文研究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构建了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作用机理的理论分析框架系统研究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问题在国内外尚属前沿。国内虽有部分文献从理论层面探讨了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作用机理,但都较为片面,这不利于政府审计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本文在辨析金融安全与金融风险、金融危机和金融稳定几者关系的基础上界定了金融安全内涵,强调维护金融安全的核心在于监控系统性风险,并通过分析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基本依据、功能定位以及作用路径,搭建了一个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理论分析框架,从理论层面夯实了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作用机理。第二,对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作用机理进行了探索性的实证研究,获得了极具价值的经验证据本文首次对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作用机理进行了探索性的实证研究。在理论分析框架的基础上,本文从宏观和微观两个维度论证了政府审计的功能发挥有助于金融安全状况的改善,并且进一步考察了这种功能发挥的实际效果。研究发现,在宏观层面,政府审计的功能发挥既会受到金融安全状况这个宏观制度环境因素的影响,又会促进金融安全状况的改善;而在微观层面,政府审计的功能发挥主要是通过作用系统重要性机构来影响系统性风险的,并且这种作用主要体现在改善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这两个方面。这些经验证据进一步充实了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作用机理。第三,基于维护金融安全的目标,提出了政府审计创新的初步设想将维护金融安全植入政府审计目标,推动政府审计理论和实践的创新。本文基于维护金融安全这一目标,以政府审计功能创新为逻辑主线,以政府审计方式、方法以及类型创新为实现路径,以政府审计报告创新为补充手段,提出了政府审计创新的初步设想:建立金融安全审计监测与预警中心,构建金融安全审计监测与预警系统;树立宏观审计思维,实施关口前移性审计和跟踪审计、制度合理性审计、金融监管绩效审计和经济权力运行审计;采用连续审计方法,实现对金融风险的实时、持续监控;编制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报告,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潘为[8](2012)在《非金融机构贷款人法律制度研究 ——以疏导民间借贷为视角》文中指出近几年来,民间借贷的喷薄而出及随之而来的诸多问题,使得民间借贷成为金融监管中最热门的话题之一。一方面,民间借贷作为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对民营中小企业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支持和推动作用;另一方面,从江苏泗洪到浙江温州,再到内蒙鄂尔多斯,民间借贷引发的系统性危机一次次成为刺痛市场的监管病灶,其种种负面效应也是不可回避的坚硬现实。如何进一步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同时遏制高利贷之风,我国金融监管改革正处在这样一个关键的转折点。事实上,监管机构早有规范民间借贷的立法动意,然而囿于民间借贷的双面性特征及立法技术的不成熟,《放贷人条例》、《贷款通则(修正案)》等“阳光化”民间借贷的制度只能最终夭折,停留于立法建议阶段。我们认为,回顾我国金融监管变革的历史,其中鲜有大规模的改造、改革过程,而是通过局部的、渐进的、实验性的方式允许新的市场主体发展起来,通过不断实践、总结经验、逐步推进。所以,一定时期内,突破式的构建“放贷人”、“非金融机构贷款人”制度的可能性不大。在民间借贷“阳光化”陷入立法困局的背景之下,发掘现有的信贷市场主体,完善相应的立法制度,更具有实践意义及可操作性。因此典当、小额贷款公司纳入笔者的研究视野,其作为两种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的既存形态主体,虽然仅是信贷市场向民间资本开放的一道窄门,但其特殊的身份地位与制度功能已经显得弥足珍贵。本文即通过对典当、小额贷款公司法律制度的研究,力图为民间借贷的疏导方式提供一条更具实践意义的路径选择。在此基础上,通过对现行法律制度与监管体系的批判,提出从理念到制度的全面监管改革建议,使典当、小额贷款公司两类非金融机构贷款人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构建多层次信贷市场,疏导民间借贷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本文的正文部分由四个章节展开:第一章,笔者通过对现有理论学说的列述与借鉴形成自身对民间借贷内涵的认识,将其定义为市场主体间没有被国家监管体系所管理和控制的资金筹措行为。并从三个方面解释了民间借贷存在的必然性,包括:信贷市场融资需求是民间借贷产生的外部激励因素;而低成本互助与资本增值需求是民间借贷产生的自发激励动因;信贷市场权利配置的失衡则是从法学的视角进一步解释了其存在的机理。在本章第二节,笔者着重论述了民间借贷的双面性特征。积极方面,民间借贷能够平衡权利分配的缺失,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弥补正规金融服务不足,促进正规金融部门服务水平的提高;消极方面,由于其松散性、逐利性、风险性等特点,决定了民间借贷始终伴随着挥之不去的诸多负面效应。通过对我国民间借贷监管历史的研究我们认为,民间借贷监管正在经历一个从高压管制到逐渐宽松的过程。但囿于民间借贷所产生的系统性危机,使得现阶段监管部门对放松民间借贷管制仍感掣肘。在监管困局之下,疏导理念逐渐形成,并体现了对民间借贷双面性的正确认识。疏导理念的实践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三种模式,即分别为:1.吸收民间资本进入正规金融机构;2.建立一种“放贷人”制度取代松散形式的民间借贷主体;3.保留民间借贷的固有非正式形式,加以必要监管。而非金融机构贷款人概念也正是在上述过程中产生并被逐渐应用,显现出其在疏导民间借贷领域内的独特价值与特殊意义。第二章,我国立法者及学者通过对国外先进立法体系的学习与借鉴,逐步形成了对“非金融机构贷款人”概念的认识,并将其写入2010年的《贷款通则(修订)》(征求意见稿)草案之中,非金融机构贷款人制度也因此映入我们眼帘,并逐渐被广泛运用。可以说,非金融机构贷款人产生伊始就便承载着疏导民间借贷的重任,而如何进一步发挥其疏导民间借贷的功能也是本文研究的切入点与最终归宿。本章中,笔者对非金融机构贷款人概念的实践意义做了进一步讨论,指出,我国信贷市场中已经存在了完全符合非金融机构人特征的市场主体类型,即小额贷款公司与典当公司。通过研究我们发现,我国的典当、小额贷款公司制度功能与两类主体的原始形态产生较大变化,如果继续用传统理念中的典当、小额信贷概念去认识与解释当今社会中的典当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话,很容易造成相关解释、认知与现实实践情况的脱节。而用非金融机构贷款人概念去总括典当、小额贷款公司的制度功能则更具有适用性和现实意义,典当与小额贷款公司即是信贷市场中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的既存形态。笔者分别从吸引民间资本,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完善多层次信贷市场体系三个方面论述了非金融机构贷款人之于疏导民间借贷的功能价值。对于监管者来说,典当与小额贷款公司透明的运营制度能够帮助监管当局及时处置风险,抑制民间借贷隐蔽性操作造成的负面作用。对于民间借贷主体来说,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的合法地位及经营资质能够满足其发展的需要,并增强对自身的保护,且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经营及监管上的灵活性,及其与民间借贷主体发展阶段的适应性使其较之金融机构更能发挥吸收民间资本的功能,因此非金融机构贷款人能够成为疏导民间借贷方式的重要选择。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溢出效应是近年来我国民间借贷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的主要原因,所以意图疏导民间借贷,必然应该建立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规范化融资服务的市场主体。理论学说从不同角度论证了银行贷款与中小企业融资需求间存在的天然缺陷,而非金融机构贷款人发展实践中,却充分印证了其与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耦合。因而应该重视非金融机构贷款人金融服务功能,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非金融机构贷款人行业,缓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同地下运作的民间借贷市场形成竞争效应,减缩民间借贷盈利空间。而利弊博弈之后,民间借贷主体也会从地下走出来,规范化发展,进而实现疏导民间借贷的功能。金融市场不健全,因此造成的金融浅化是我国民间借贷形成的重要原因。所以,民间借贷的变迁过程,将是金融制度、金融市场供求由失衡走向均衡的一个制度安排不断优化的过程。非金融机构贷款人在资本构成,服务对象、信贷产品等方面都表现出与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的差异性,并且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过程中构筑了进退有序的发展通道,这对满足社会多元化融资需求,建设多层次的贷款市场颇有裨益。而这也将利于促进我国金融市场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加强金融深化,减少金融弱势群体数量,从而遏制民间借贷规模的发展,对规范、疏导民间借贷起到关键作用。第三章,为进一步发挥非金融机构贷款人在疏导民间借贷方面的功能,减少现行规则与监管缺陷对其发展造成的钳制,笔者通过对十余个样本省市行业情况的考察,对两类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立法制度与监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做了较为全面及系统的研究与阐释。并将其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1.主要运营规则与监管依据法律位阶过低,担负不起保护和促进非金融机构贷款人发展的重任;2.层层加码的市场准入门槛,将许多民间资本拒之门外;而且筛选标准不清晰,容易产生权力寻租问题。3.在业务范围、利率管制、贷款额度限制、内部控制等方面都表现出政府的过度干预,给非金融机构贷款人带来较大的监管负担。4.后续资金不足,自身融资能力欠缺。5.监管规则缺乏对非金融机构贷款人发展方向的定位。在此基础上,笔者进一步诠释了上述缺陷背后所透视出的监管理念错位与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我们认为,造成上述问题的深层原因在于金融监管价值目标体系偏置,法律父爱主义的滥用,企业身份歧视,及监管者监管能力的不足。因此,为进一步开放我国金融贷款市场,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动员民间资本投资非金融机构贷款人行业,汇集社会资金缓解金融弱势群体融资难题,必须对现行监管制度进行全面改革。第四章,笔者提出了从理念到制度,全面的监管改革建议。在监管理念方面我们认为:对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的权利保护的探源应提升到宪法层面,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的存在,保障了公民的生存和发展权的实现,也体现着国家对公民财产权利的确认和尊重,其制度价值正是对《宪法》基本权利保障的体现,因此监管者也应给予非金融机构贷款人更多的制度关怀和政策保护。对于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的监管理念定位,应融入经济法社会本位与平衡协调的思想,维护我国金融系统稳定的同时做到适度监管。在监管价值目标问题上,应注重金融安全、金融效率、金融公平三者间的协调与互动,并用金融公平调试金融安全与金融效率,以促进价值目标体系间的平衡。笔者也借鉴了发达国家较为先进的原则监管理念,认为对于非金融机构贷款人应在坚持规则监管为主的前提下,逐步扩大原则监管的范围,适度调整监管思路和方法,促使规则监管和原则监管平衡发展,以增强非金融机构贷款人业务的灵活性,提高市场的竞争力和创新力。在监管规则改革方面,笔者建议,首先,提升主要立法制度与监管依据的法律位阶,立法模式上可以分别制定《典当行管理条例》与《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条例》。其次,调整监管格局,由银监会统筹两类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的监管职能,确定适当的监管原则,并增强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第三,对于市场准入、利率管制、融资制度三个核心监管规则进行改革。由各省银监局负责市场准入的前置性审批、降低注册资本门槛,进行适当的投资人、高级管理人员审查,取消数量配额,减少不必要的市场干预。在保留利率上限管制的基础上提高利率上限标准,为利率市场化预留空间。对现有融资规则进行调整,并采用多种方式拓宽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的融资渠道。第四,为部分有更高发展要求的非金融机构贷款人构建具有激励性质的发展方向,设计其向金融机构转制的监管规则,以增强市场信心。村镇银行、金融贷款公司、社区银行均适宜成为非金融机构贷款人发展方向的路径选择。由于非金融机构贷款人与社区银行存在许多共性因素,笔者着重论述了社区银行的功能特点,并建议以非金融机构贷款人为基础构建我国社区银行体系,使得非金融机构贷款人市场成为我国社区银行建设的“孵化器”。
陈诚[9](2011)在《政府审计与国家金融安全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美国债务危机和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阴影笼罩全球,各国的经济发展和金融安全面临严峻的挑战。如何维护国家金融安全,避免金融危机出现,保持宏观经济安全稳定成为世界各国都不可回避的问题。为了维护国家金融系统的安全与稳定,很多国家采取的措施是加强金融监督。但是,如果只是简单地强化金融监管,而不强化对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合规性监管,那么金融系统会仍然存在风险,因此,很多国家在强化金融监管的同时提出强化政府审计,通过政府审计来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因为国家金融安全涉及到国家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没有一个部门能够独立承担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责任,维护国家经济安全需要各个部门的通力合作,而政府审计部门由于审计具有的经济监督、经济鉴证、经济评价的职能和审计自身的独立性、自身的技术性的特点,政府审计作为国家治理的基本工具,是完善国家政治体制、强化国家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国家经济安全运行方面责无旁贷,为政府审计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在我国,由于受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我国政府推出了4万亿元的救市项目,那么这些项目和资金的实施效率怎么样呢?这需要政府审计进行审计监管。同时,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通过各种途径建立了大量的地方性融资平台,存在大量的债务和风险,这会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带来影响。因此,我国需要利用政府审计与其他部门相配合来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本文的研究主要有如下创新:首先,本文研究选题具有很强的前沿性和现实性,理论界已有的研究主要侧重于政府审计的职能以及政府审计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而本文从国家金融安全的视角来研究政府审计内涵和定位变化,这对完善政府审计理论有重大的意义;同时,国家金融安全是中国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本文研究政府审计与国家金融安全,并探讨二者的相互关系,这有助于中国金融和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以及政府审计制度的优化。其次,本文在研究方法上主要利用因子分析和主成分分析方法,力求做到三个结合。一是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理论分析主要是运用严密的逻辑推理对政府审计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作用机制进行分析,并提出检验政府审计监测预警机制的模型;而实证研究则是根据实际情况,运用我国统计数据来实证检验政府审计的检测预警机制。二是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本文运用逻辑推导的方法提出政府审计应该建立宏观、中观以及微观机制来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并利用主成分分析微观监测预警机制的有效性。在定性研究中,本文分析并建立了微观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在定量研究中,本文结合Stata、Eviews和Excel等统计工具来进行实证分析。三是主观分析和客观分析相结合。本文利用我国货币系统、银行业系统以及外债的数据,从客观的角度,验证政府审计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监测预警机制的有效性。同时本文在客观研究的基础上,笔者提出优化我国政府审计的政策建议。最后,本文以政府审计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为研究视角,站在国家经济与金融安全战略的高度,按照政府审计的内涵和定位,对我国金融安全状况进行评价,研究政府审计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具体作用、机制以及政府审计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预警监测机制,探讨影响国家金融安全因素在预警金融不稳定状态和金融危机之间的关系,分析金融安全预警指标体系在政府审计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中的效能,并根据本文研究的结论提出构建适合我国金融审计国情的审计制度概念框架,进而提出优化我国政府审计的政策建议,为进一步研究打下了良好基础。本文的研究不仅有利于我们在理论上进一步深化现有政府审计理论,而且对研究债务危机时代政府审计职能的发挥和政府审计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效用的发挥都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这正是本文的目的所在。
肖健明[10](2010)在《开放条件下我国银行业金融安全法律制度的构建 ——以国际法与比较法为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如何在全球化的金融市场上构建起既能够促进本国银行业发展、增强本国银行业的竞争力,又有利于吸引国际资本流向本国银行业并有效防范银行业开放风险的法律体系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我国从1979年以来实施了一系列的银行业开放政策,取得了显着的成效,促进了我国银行业的发展。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银行业全面对外开放。银行业全面开放对我国而言可谓利弊参半。多元化的资源配置方式、更有效率的资本流动对促进中资银行国际业务的增加,推动我国银行业的全面发展有着非常大的积极作用。但是,全面开放的条件下,外资银行的大举进入会给我国银行业带来怎样的冲击?我国银行业如何防范国际资本大量涌入所带来的风险?我国的银行业的金融安全将受到怎样的冲击?我国应从哪些方面完善银行业金融安全法律制度以保障我国银行业的金融安全?这些问题都亟需解决。而本文将从银行业开放对银行业金融安全的影响着手,通过对国际组织及代表性国家与地区有关银行业金融安全的法律制度进行对比分析,从法律角度全面剖析北欧银行危机与美国银行危机,并在全面论述对推进银行业开放、促进国际银行业金融安全法律制度协调起着重要作用的跨国银行金融安全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对我国应如何构建完善的银行业金融安全法律制度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本文共分六章。第一章是导论,包括开放条件与银行业金融安全的基础理论,开放条件对银行业金融安全法律制度的影响等。第二章是有关银行业金融安全的国际法律制度,对比分析了WTO、巴塞尔资本协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制定的有关银行业金融安全的国际法律制度,并以国际法为视角对此进行了全面分析。第三章是代表性国家和地区银行业金融安全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通过对美、英、日三个发达国家和欧盟的银行业金融安全法律制度进行分析,总结分析经验,得出启示。第四章是银行业金融安全法律制度的实例分析,该章对北欧和美国的银行业金融安全法律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并对银行危机爆发的原因从法律角度进行了全面分析。第五章是开放条件下完善银行业金融安全法律制度的关键——跨国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研究,从跨国银行的基础理论、东道国的跨国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母国并表监管法律制度等方面对有关跨国银行的监管法律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第六章是我国银行业金融安全法律制度的构建,从分析我国现行的银行业金融安全法律制度的缺陷着手,对如何构建预防性、保障性、事后补救性的银行业金融安全法律制度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二、金融安全与银行财务会计建设(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金融安全与银行财务会计建设(论文提纲范文)
(2)基于系统性风险防范视角的金融审计研究 ——以A国有商业银行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2 文献综述与相关理论 |
2.1 文献综述 |
2.1.1 国外研究文献 |
2.1.2 国内研究文献 |
2.1.3 国内外研究文献评述 |
2.2 金融审计基础理论 |
2.2.1 金融审计的涵义 |
2.2.2 金融风险的含义 |
2.2.3 金融安全的内涵 |
2.3 相关理论基础 |
2.3.1 免疫系统理论 |
2.3.2 全面风险管理理论 |
2.3.3 宏观审慎监管理论 |
3 基于系统性风险防范视角的金融审计理论分析 |
3.1 金融审计的作用机理分析 |
3.1.1 金融审计具有预防风险的作用 |
3.1.2 金融审计具有揭示风险的作用 |
3.1.3 金融审计具有抵御风险的作用 |
3.2 金融审计开展的必要性分析 |
3.2.1 金融审计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必要手段 |
3.2.2 金融审计是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措施 |
3.2.3 金融审计是推进实现国家治理的有效途径 |
3.3 金融审计开展的可行性分析 |
3.3.1 金融审计的目标定位有所提升 |
3.3.2 金融审计的内容和对象有所拓宽 |
3.3.3 金融审计的技术方法不断创新 |
3.3.4 金融审计报告的内容日益详细 |
3.4 金融审计的效果分析 |
3.4.1 揭示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 |
3.4.2 保证宏观政策合理科学 |
3.4.3 防止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 |
4 审计署对A国有商业银行审计的案例分析 |
4.1 A国有商业银行基本介绍 |
4.1.1 A国有商业银行的基本情况 |
4.1.2 A国有商业银行的主要财务指标 |
4.2 审计署对A国有商业银行审计的实施过程 |
4.2.1 审计计划 |
4.2.2 审计情况 |
4.2.3 审计结果 |
4.3 审计署对A国有商业银行审计存在的问题分析 |
4.3.1 对银行创新业务审计不强 |
4.3.2 对系统性金融风险关注不够 |
4.3.3 绩效审计方面涉及的较少 |
4.3.4 查出的部分问题反复出现 |
4.4 审计署对A国有商业银行审计的案例启示 |
4.4.1 加强对银行创新业务审计 |
4.4.2 加大关注系统性金融风险 |
4.4.3 重视商业银行绩效审计 |
4.4.4 健全相关审计问责机制 |
5 金融审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对策 |
5.1 改进金融审计工作程序 |
5.1.1 制定科学有效的审计计划 |
5.1.2 提升金融审计目标定位 |
5.1.3 深化金融审计内容重点 |
5.1.4 优化金融审计技术方法 |
5.2 创新金融审计工作方法 |
5.2.1 加大金融审计数据分析 |
5.2.2 加强金融管理绩效审计 |
5.2.3 构建金融审计预警体系 |
5.2.4 搭建区块链技术审计平台 |
5.3 完善金融审计监管体制 |
5.3.1 强化金融审计法律地位 |
5.3.2 建立金融监管协作机制 |
5.3.3 健全金融审计问责机制 |
5.3.4 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3)我国第三方支付企业风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4 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2 第三方支付理论概述 |
2.1 第三方支付释义及特征 |
2.2 第三方支付基础理论 |
2.2.1 支付清算系统风险理论 |
2.2.2 平台经济理论 |
2.2.3 金融安全理论 |
2.2.4 财务会计理论 |
2.3 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现状 |
2.3.1 市场规模 |
2.3.2 平台竞争 |
3 第三方支付企业风险分析 |
3.1 法律监管风险 |
3.1.1 沉淀资金风险 |
3.1.2 网络洗钱风险 |
3.1.3 合规风险 |
3.1.4 套现风险 |
3.2 平台运行风险 |
3.2.1 操作风险 |
3.2.2 内部控制风险 |
3.2.3 信用和声誉风险 |
3.3 市场安全风险 |
3.3.1 潜在进入者风险 |
3.3.2 行业内其他企业竞争风险 |
3.3.3 替代者风险 |
3.3.4 银行和客户风险 |
3.4 网络技术风险 |
3.4.1 信息安全风险 |
3.4.2 软硬件风险 |
3.4.3 业务创新风险 |
4 第三方支付企业风险评估 |
4.1 评估方法的选择 |
4.2 评估的基础工作 |
4.3 第三方支付企业风险度量 |
4.3.1 各级度量指标权重 |
4.3.2 一致性检验 |
4.3.3 多级评价分析 |
4.3.4 层次总排序 |
4.4 评估结果分析 |
4.4.1 一级指标分析 |
4.4.2 二级指标分析 |
4.4.3 综合评估结果分析 |
5 第三方支付企业风险防范的建议 |
5.1 加强政府监管 |
5.1.1 强化对沉淀资金的管理,打击网络洗钱行为 |
5.1.2 净化网络社会环境,完善信用评级制度 |
5.1.3 防范市场风险,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
5.1.4 加大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
5.2 加强企业内部控制 |
5.2.1 优化企业资源,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
5.2.2 严控技术标准,增强网络安全 |
5.2.3 加强与他方合作沟通,创新服务模式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件1:第三方支付企业风险调查表 |
致谢 |
(4)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研究 ——基于内容分析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言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研究框架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文献综述 |
一、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过程 |
二、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 |
三、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路径 |
第二节 内容分析法文献综述 |
一、描述性分析文献综述 |
二、比较分析文献综述 |
三、情感分析文献综述 |
四、趋势分析文献综述 |
五、可读性分析文献综述 |
第三节 文献评述 |
第三章 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理论基础 |
一、公共受托责任理论 |
二、免疫系统理论 |
三、国家良治理论 |
四、新公共管理理论 |
五、理论评述 |
第二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相关理论 |
一、制度变迁理论 |
二、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 |
三、理论评述 |
第三节 内容分析法相关理论 |
一、内容分析法的功能和应用目的 |
二、内容分析法的认识论基础 |
第四章 国家审计制度的理论分析框架 |
第一节 国家审计体制分析 |
一、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 |
二、国家审计功能 |
三、国家审计的根本目标 |
四、国家审计组织体制 |
第二节 国家审计机制分析 |
一、审计组织方式 |
二、审计实施方式 |
三、审计评价方式 |
四、审计结论作出 |
五、审计报告方式 |
六、审计成果运用 |
七、审计人员管理 |
第五章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内容分析 |
第一节 研究问题与研究目的 |
第二节 研究设计 |
第三节 数据来源与样本选择 |
第四节 确定分析单位 |
第五节 类目构建与编码 |
第六节 编码中的效度和信度检验 |
一、效度检验 |
二、信度检验 |
第七节 数据分析结果 |
一、词频分析 |
二、关键词分析 |
三、语义网分析 |
四、聚类分析 |
五、情感分析 |
六、主题分析 |
第六章 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的可读性分析 |
第一节 可读性测量方法的选取 |
第二节 可读性指标结果分析 |
第三节 审计报告及公告信息接收者受教育程度 |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平均受教育程度 |
二、国务院领导平均受教育程度 |
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会委员平均受教育程度 |
四、社会公众平均受教育程度 |
第四节 研究结论与分析 |
一、审计信息接收者平均受教育年数 |
二、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可读性分析 |
三、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报告可读性分析 |
四、审计结果公告可读性分析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分析 |
第一节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因——利益冲突与协调 |
一、国家审计制度利益冲突与协调的功能体现 |
二、国家审计制度变迁体现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 |
第二节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直接动因 |
一、经济环境变迁拓展了国家审计的范围 |
二、政治环境变迁丰富了国家审计的内容 |
三、法律环境变迁增强了国家审计的权威性 |
四、文化环境变迁更新了国家审计理念 |
五、技术环境变迁创新了国家审计的方式方法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完善国家审计制度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创新国家审计的对象和内容 |
一、明确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对象和内容 |
二、定期评估并更新审计对象和内容 |
三、关注民营资本的运营管理情况 |
四、构建对监管者再监督的有效机制 |
第二节 创新国家审计的方式方法 |
一、合理加大专项审计调查的比重 |
二、适当增加统一组织大型审计项目的数量 |
三、探索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的路径 |
四、全面推进数字化审计 |
第三节 完善审计结果报告及公告制度 |
一、明确区分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范围 |
二、扩充政府审计工作报告的内容 |
三、控制审计结果公告中正面评价的词汇数量 |
四、进一步提高审计结果公告的可读性水平 |
第四节 完善审计结果落实制度 |
一、完善审计决定执行机制 |
二、完善审计建议采纳机制 |
第九章 研究结论与未来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局限 |
第三节 未来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5)金融发展权视角下农村合作金融法制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缘起和意义 |
1.1.1 研究缘起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的现状和评价 |
1.2.1 国外研究现状和评价 |
1.2.2 国内研究现状和评价 |
1.3 研究方法 |
1.3.1 规范分析法 |
1.3.2 价值分析法 |
1.3.3 历史分析法 |
1.3.4 比较分析法 |
1.3.5 实证分析法 |
1.4 研究的框架和内容 |
1.4.1 研究框架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的难点和创新 |
1.5.1 研究难点 |
1.5.2 研究创新 |
1.6 研究的不足和展望 |
1.6.1 研究不足 |
1.6.2 研究展望 |
第2章 一个新的研究视角——农民金融发展权 |
2.1 农民金融发展权的理论探源 |
2.1.1 权利渊源:人权法中的发展权 |
2.1.2 价值归依:后现代法学的实质正义观 |
2.1.3 伦理基础:包容性增长下的金融包容理念 |
2.2 农民金融发展权的权利属性和内涵分析 |
2.2.1 权利属性界定 |
2.2.2 权利内涵分析 |
第3章 农村合作金融与农民金融发展权的契合 |
3.1 合作金融的特殊性分析 |
3.1.1 合作金融的概念界定 |
3.1.2 合作金融的法律特征分析 |
3.2 农村合作金融与农民金融发展权的契合 |
3.2.1 农村合作金融与金融发展主体权的契合 |
3.2.2 农村合作金融与自由融资权的契合 |
3.2.3 农村合作金融与公平融资权的契合 |
3.2.4 农村合作金融与融资合作权的契合 |
3.2.5 农村合作金融与金融发展救济权的契合 |
小结 |
第4章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现实异化及立法缺陷审视 |
4.1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异化发展 |
4.1.1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发展的历史轨迹 |
4.1.2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改革中三种代表模式对比 |
4.1.3 L省 K县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情况的调研分析 |
4.2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分析 |
4.2.1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梳理 |
4.2.2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立法缺陷探讨 |
4.2.3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立法缺陷成因分析 |
小结 |
第5章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域外立法经验借鉴 |
5.1 域外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评析 |
5.1.1 德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评析 |
5.1.2 日本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评析 |
5.1.3 美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评析 |
5.1.4 印度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评析 |
5.2 域外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经验借鉴 |
5.2.1 注重农村合作金融的法制化 |
5.2.2 坚持合作制的基本法律原则 |
5.2.3 保障农民在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中的产权主体地位 |
5.2.4 明确农村合作金融主体各方的的权利义务关系 |
5.2.5 完善农村合作金融的监管法律制度 |
5.2.6 构建农村合作金融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法律制度 |
小结 |
第6章 以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农村合作金融立法价值更新 |
6.1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立法价值目标选择 |
6.1.1 传统金融法二元价值目标的突破与革新 |
6.1.2 金融公平价值在合作金融立法中的引领 |
6.2 金融公平价值在农村合作金融立法中的具体解构 |
6.2.1 平等的农民金融发展权保护制度 |
6.2.2 机会均等的农村合作金融准入法律制度 |
6.2.3 自主规范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经营法律制度 |
6.2.4 差异性的农村合作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
6.2.5 补偿性的农村合作金融救济法律制度 |
小结 |
第7章 以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创新 |
7.1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构建农村合作金融市场准入和退出法律制度 |
7.1.1 农村合作金融市场准入法律制度 |
7.1.2 农村合作金融市场退出法律制度 |
7.2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创新农村合作金融产权法律制度 |
7.2.1 明确农村合作金融独立的合作社法人属性 |
7.2.2 农村合作金融产权主体权利区分法律制度安排 |
7.2.3 农村合作金融产权结构优化法律制度安排 |
7.3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完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管理法律制度 |
7.3.1 农村合作金融民主管理法律制度安排 |
7.3.2 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体系法律制度安排 |
7.4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健全农村合作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
7.4.1 确立银监会为基础的合作金融政府监管 |
7.4.2 重塑省联社为核心的合作金融行业自律监管 |
7.4.3 突出社员和监事会为主体的合作金融内部监管 |
7.5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构建社员权益保障法律制度 |
7.5.1 农村合作金融社员民主管理权法律制度安排 |
7.5.2 农村合作金融社员盈余分配权法律制度安排 |
7.5.3 农村合作金融社员股份处置权法律制度安排 |
7.5.4 农村合作金融社员监督权法律制度安排 |
7.5.5 农村合作金融社员金融服务优先和优惠权法律制度安排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6)国家审计维护金融安全功能与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 金融安全 |
(二) 国家审计 |
(三) 金融审计 |
三、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 关于金融安全的文献综述 |
(二) 关于国家审计的文献综述 |
(三) 金融安全与国家审计关系的文献综述 |
四、研究内容和方法 |
(一) 研究内容 |
(二) 研究方法 |
五、论文的创新点 |
第二章 金融安全与国家审计的理论基础 |
一、金融安全理论 |
(一) “金融危机”理论 |
(二) “金融安全网”理论 |
二、国家审计理论 |
(一) “公共受托责任”理论 |
(二) “新公共管理”理论 |
三、国家审计与金融安全关系理论 |
(一) “免疫系统”理论 |
(二) “国家治理”理论 |
第三章 国家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功能与路径 |
一、国家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主要功能 |
(一) 国家审计的综合性功能,有利于防范系统性风险 |
(二) 国家审计的预防性功能,有利于预警潜在风险 |
(三) 国家审计的揭示性功能,有利于暴露重大风险 |
(四) 国家审计的抵御性功能,有利于根除风险隐患 |
二、国家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实现路径 |
(一) 预警与防范机制 |
(二) 跟踪与反馈机制 |
(三) 监督与评价机制 |
(四) 纠偏与落实机制 |
(五) 整合与创新机制 |
第四章 我国国家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现实考察 |
一、对我国金融安全状况的评价和分析 |
(一) 我国金融安全状况的基本评价 |
(二) 影响我国金融安全的风险因素 |
二、我国国家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发展阶段 |
(一) 第一阶段:财务收支审计阶段(1983至1998年) |
(二) 第二阶段:资产负债损益审计阶段(1999至2001年) |
(三) 第三阶段:效益审计阶段(2002年至今) |
三、我国国家审计维护金融安全存在的问题 |
(一) 制度缺陷 |
(二) 现实问题 |
第五章 我国国家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案例解析 |
一、金融领域查处腐败审计案例 |
(一) 金融腐败的原因及危害 |
(二) 国家审计为什么关注金融腐败 |
(三) 国家审计查处金融腐败的方法及结论 |
二、影子银行隐含风险审计案例 |
(一) “影子银行”的由来及特征 |
(二) 国家审计的内容及关注重点 |
(三) 国家审计对“影子银行”的结论 |
三、新增贷款投向跟踪审计案例 |
(一) 宏观调控的政策背景 |
(二) 开展新增贷款投向跟踪审计的目的 |
(三) 国家审计关注的内容及方法 |
四、外汇资金跨境流动审计案例 |
(一) 外汇资金异常流动的风险 |
(二) 国家审计的方法与结论 |
五、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审计案例 |
(一) 中国特色的地方政府性债务 |
(二) 国家审计的方法及结论 |
(三) 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审计效果 |
六、案例总结 |
(一) 审计监督手段的批判性 |
(二) 审计发挥作用的建设性 |
(三) 审计监控关口的前置性 |
(四) 审计监控策略的全程性 |
第六章 维护金融安全审计目标下我国国家审计的改进设想 |
一、国家审计定位的转变 |
(一) 审计地位:占据金融监管制高点 |
(二) 审计作用:更加突出建设性作用 |
二、国家审计内容的深化与拓展 |
(一) 提高审计的综合性,关注系统性金融风险 |
(二) 提高审计的宏观性,加强金融监管绩效审计 |
(三) 提高审计的针对性,以防范风险为审计导向 |
三、国家审计方式的变革与创新 |
(一) 加强专项调查 |
(二) 提供咨询服务 |
(三) 审计关口前移 |
(四) 开展后续评价 |
(五) 发挥属地优势 |
四、国家审计的技术提升和人才培养 |
(一) 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金融计算机审计力度 |
(二) 加强安全预警,推动完善中国金融安全网 |
(三) 适应安全审计要求,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未来展望 |
一、研究结论 |
(一) 感受风险 |
(二) 揭露问题 |
(三) 建设作用 |
二、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7)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作用机理及实现方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预期创新 |
1.4 研究框架 |
2. 文献综述 |
2.1 金融安全研究 |
2.1.1 金融安全概念界定 |
2.1.2 金融风险测度方法 |
2.1.3 金融危机预警模型 |
2.1.4 金融安全网理论 |
2.2 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作用机理研究 |
2.2.1 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理论基础 |
2.2.2 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作用方式 |
2.3 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实现方式研究 |
2.3.1 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现实问题 |
2.3.2 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路径选择 |
2.4 文献评述 |
3. 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理论分析框架 |
3.1 金融安全的内涵 |
3.1.1 概念辨析 |
3.1.2 关系辨析 |
3.1.3 内涵界定 |
3.2 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基本依据 |
3.2.1 审计理论层面 |
3.2.2 审计历史层面 |
3.2.3 法律法规层面 |
3.2.4 国际经验层面 |
3.2.5 现实需要层面 |
3.3 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功能定位 |
3.3.1 政府审计的功能与职责 |
3.3.2 基于审计结果公告的政府审计工作现状分析 |
3.3.3 政府审计与金融监管机构的功能划分 |
3.4 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作用路径 |
3.4.1 政府审计促进宏观经济平衡发展的作用路径 |
3.4.2 政府审计促进微观金融机构稳健运行的作用路径 |
3.5 本章小结 |
4. 政府审计功能发挥对宏观金融安全的影响 |
4.1 制度背景与文献回顾 |
4.1.1 制度背景 |
4.1.2 文献回顾 |
4.2 研究假设与设计 |
4.2.1 研究假设 |
4.2.2 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
4.2.3 变量定义及模型设定 |
4.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4.3.1 我国金融安全状况分析 |
4.3.2 我国政府审计发展状况分析 |
4.3.3 政府审计效能与金融安全状况的数量关系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 政府审计功能发挥对银行业安全的影响 |
5.1 制度背景与文献回顾 |
5.1.1 制度背景 |
5.1.2 文献回顾 |
5.2 研究假设与设计 |
5.2.1 研究假设 |
5.2.2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5.2.3 变量定义与模型设定 |
5.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3.1 描述性统计 |
5.3.2 相关系数分析 |
5.3.3 多变量回归分析 |
5.3.4 敏感性分析 |
5.4 政府审计功能发挥的作用路径检验 |
5.4.1 资本充足性方面 |
5.4.2 资产质量方面 |
5.4.3 杠杆率方面 |
5.4.4 流动性方面 |
5.4.5 盈利能力方面 |
5.5 本章小结 |
6. 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实现方式 |
6.1 审计目标创新 |
6.1.1 本质目标 |
6.1.2 现实目标 |
6.2 审计功能创新 |
6.2.1 建立金融安全审计监测与预警中心 |
6.2.2 构建金融安全预警指标体系 |
6.2.3 构建金融安全预警模型 |
6.3 审计方式、方法和类型创新 |
6.3.1 审计方式 |
6.3.2 审计方法 |
6.3.3 审计类型 |
6.4 审计报告创新 |
6.4.1 实施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报告制度 |
6.4.2 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
6.5 本章小结 |
7. 研究结论、主要创新、政策启示与未来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1.1 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作用机理 |
7.1.2 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实现方式 |
7.2 主要创新与贡献 |
7.3 政策启示 |
7.3.1 审计机关 |
7.3.2 金融监管机构 |
7.3.3 金融机构 |
7.4 研究局限 |
7.5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8)非金融机构贷款人法律制度研究 ——以疏导民间借贷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 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三、 研究路径与研究方法 |
四、 研究对象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民间借贷治理方式选择的依据 |
第一节 民间借贷的界定与生成机理探析 |
一、 民间借贷的界定及发展特点 |
二、 民间借贷的生成机理 |
第二节 民间借贷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双重效应 |
一、 民间借贷的正面效应分析 |
二、 民间借贷的负面效应分析 |
第三节 对民间借贷高压管制无效后的反思 |
一、 民间借贷高强度管制下的“权力”与“权利”版图 |
二、 放宽民间借贷管制的呼声 |
三、 民间借贷是“收”是“放”的尴尬 |
第四节 疏导理念的优越性及民间借贷疏导方式的选择 |
一、 疏导理念的内涵及其优越性 |
二、 民间借贷疏导方式的选择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制度对疏导民间借贷的功能价值 |
第一节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的概念及其运用边界 |
一、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概念的提出 |
二、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概念的运用边界 |
第二节 我国非金融机构贷款人既存形态论证 |
一、 我国非金融机构贷款人外延的确定 |
二、 如何理解典当、小额贷款公司功能的异化 |
三、 典当、小额贷款公司非金融机构贷款人身份的进一步证成 |
第三节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特殊身份对民间资本的吸引力 |
一、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可以有效控制民间借贷风险 |
二、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能够满足民间借贷主体发展的需要 |
三、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是民间借贷主体自我保护的渠道 |
四、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较之金融机构而言更容易吸引民间资本 |
五、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是民间资本进入正规金融机构前的学习阶段 |
第四节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
一、 中小企业融资之惑 |
二、 银行贷款与中小企业融资需求间的市场失灵 |
三、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与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耦合 |
第五节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与多层次贷款市场构建 |
一、 多层次贷款市场的功能与作用 |
二、 多层次贷款市场的内容与标志 |
三、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在构建多层次贷款市场中的意义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现行制度与监管的疏导功能缺陷及其成因 |
第一节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现行制度与监管实践中存在的缺陷 |
一、 主要制度与监管依据的法律位阶过低 |
二、 市场准入门槛高、标准不清晰 |
三、 经营中表现的政府干预行为较多 |
四、 后续资金不足、融资瓶颈凸显 |
五、 缺乏发展方向定位 |
第二节 制度规范与监管缺陷的成因分析 |
一、 金融监管价值目标体系的偏置 |
二、 法律父爱主义的滥用 |
三、 监管中的身份歧视 |
四、 监管机构监管能力的不足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完善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疏导功能的改革对策 |
第一节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监管理念的重构 |
一、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制度对宪法权利的体现 |
二、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的监管理念定位 |
三、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监管价值目标体系的协调 |
四、 在规则监管与原则监管中探求监管理念的平衡 |
第二节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监管规则的改革进路 |
一、 立法体系的完善 |
二、 监管格局的调整 |
三、 核心制度的构建 |
四、 发展方向的路径选择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科研成果 |
后记 |
(9)政府审计与国家金融安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表目录 |
图目录 |
第一章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研究目标、思路与方法 |
(一) 研究目标 |
(二) 研究思路和内容 |
(三) 研究方法 |
三、主要创新点和研究不足 |
(一) 主要创新点 |
(二) 研究限制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一、政府审计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理论基础 |
(一) 社会契约论 |
(二) 免疫系统论 |
(三) 公共受托责任论 |
(四) 新公共管理论 |
(五) 经济监督论 |
二、国家金融安全的研究综述 |
(一) 金融安全的概念与内涵 |
(二) 金融危机的形成和传导机制研究 |
(三) 金融安全预警理论与方法研究 |
(四) 金融风险计量与金融收益确定研究 |
(五) 银行竞争力研究 |
(六) 金融监管理论与机制研究 |
三、政府审计与国家金融安全相关研究综述 |
(一) 政府审计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目标、功能定位和理论依据 |
(二) 政府审计与国家经济安全 |
(三) 政府审计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作用机制和路径 |
(四) 商业银行审计与国家金融安全 |
(五) 我国金融审计的现状研究 |
四、文献研究述评 |
第三章 政府审计与国家金融安全的关系与定位 |
一、政府审计与国家金融安全的关系 |
(一) 政府审计的目标定位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
(二) 政府审计的监督范围涵盖国家金融安全 |
(三) 政府审计的完善程度体现国家金融安全程度 |
(四) 政府审计功能发挥影响国家金融安全的实现 |
二、政府审计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定位 |
(一) 法律基础 |
(二) 政府审计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定位 |
三、基于国家金融安全视角的政府审计再界定 |
(一) 面向金融安全的政府审计涵义的重新界定 |
(二) 审计主体的扩展 |
(三) 审计客体的扩充 |
(四) 我国政府审计的本质 |
(五) 审计目标界定 |
(六) 政府审计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内容 |
第四章 政府审计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功能作用与机制 |
一、政府审计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免疫功能 |
(一) 预防功能 |
(二) 揭露功能 |
(三) 抵御功能 |
二、政府审计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作用 |
(一) 监督作用 |
(二) 监测作用 |
(三) 预警作用 |
(四) 抵御作用 |
(五) 修复作用 |
三、政府审计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实现机制 |
(一) 宏观再监督评价机制 |
(二) 中观调控协调机制 |
(三) 微观监测预警机制 |
(四) 危机救援机制 |
第五章 政府审计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现状与问题 |
一、发达国家政府审计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现状与存在问题 |
(一) 美国政府审计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现状与存在问题 |
(二) 欧盟金融审计的现状与问题 |
二、政府审计维护我国金融安全的现状分析 |
(一) 政府审计业务方式多样化 |
(二) 审计效用逐渐体现 |
三、我国政府审计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存在的问题 |
(一) 政府审计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存在的外部症结 |
(二) 政府审计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存在的内部症结 |
第六章 我国金融安全监测预警机制构建与分析 |
一、金融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综述 |
(一) 金融安全影响因素 |
(二) 构建金融审计预警体系的理论基础 |
二、货币安全指标体系的构建与分析 |
(一) 相关模型与指标选择 |
(二) 具体指标 |
(三) 货币安全指数分析 |
(四) 中国的货币安全状态分析 |
(五) 货币安全预警监测机制 |
三、银行业安全指标体系的构建与分析 |
(一) 国外银行业安全监测预警制度借鉴 |
(二) 银行业监测预警机制构建要求 |
(三) 我国银行业监测预警指标体系构建 |
(四) 银行安全指数的测定 |
(五) 中国的银行业安全状态分析 |
(六) 银行业安全预警监测机制 |
四、外债安全指标体系的构建与分析 |
(一) 外债安全指标体系的指标选择 |
(二) 外债安全指数的测定 |
(三) 中国的外债安全状态分析 |
(四) 外债安全预警监测机制 |
五、实证研究结论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
一、研究结论 |
二、政府审计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战略对策 |
(一) 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
(二) 开拓创新以提高政府审计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效能 |
三、政府审计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具体建议 |
(一) 加强政府审计自身建设与提升审计水平 |
(二) 转变审计模式和技术方法以提升政府审计效率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10)开放条件下我国银行业金融安全法律制度的构建 ——以国际法与比较法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论题的提出 |
二、论题的现实意义与理论价值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开放条件与银行业金融安全综述 |
一、开放条件与金融安全 |
二、银行业开放与银行业金融安全相关问题综述 |
三、我国银行业金融开放的历程与特征 |
第二节 开放条件对银行业金融安全法律制度的影响 |
一、开放条件对银行业监管法律体系的影响 |
二、金融开放对我国银行业风险防范法律制度的影响 |
第二章 有关银行业金融安全的国际法律制度 |
第一节 WTO框架下的银行业金融安全法律制度 |
一、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调整范围 |
二、WTO中GATS确立的金融服务的法律原则 |
第二节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
一、《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 |
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有关银行业金融安全的法律分析 |
第三节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章程 |
一、监督机制的演进 |
二、监督方式 |
三、政策透明度和资本流动的监督机制 |
四、金融部门稳定性监督 |
第四节 银行业金融安全国际法律制度之分析 |
一、现行银行业金融安全国际法律制度的缺陷与不足 |
二、银行业金融安全国际法律制度的完善 |
第三章 代表性国家和地区银行业金融安全法律制度研究 |
第一节 代表性国家银行业金融安全法律制度 |
一、美国银行业金融安全法律制度分析 |
二、英国银行业金融安全法律制度分析 |
三、日本银行业金融安全法律制度分析 |
第二节 代表性区域银行业金融安全法律制度分析 |
一、欧盟基本的银行业金融安全法律制度 |
二、欧盟银行业金融安全的法律原则 |
第三节 对完善我国银行业金融安全法律制度的启示 |
一、加强不同监管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为统一监管建立架构 |
二、及时完善金融安全监管手段,注重对金融衍生产品的法律规制 |
三、加强对外资并购中资银行的引导和监管 |
四、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
五、建立危机银行退出机制 |
第四章 银行业金融安全法律制度的实例分析 |
第一节 北欧银行危机 |
一、20世纪80年代初的北欧银行业 |
二、1980-1990年北欧银行业金融安全法律制度的变化 |
三、北欧对银行危机解决措施的法律分析 |
第二节 2008年-2009年的美国银行危机 |
一、2008年前美国银行业金融安全法律制度与北欧银行业金融安全法律制度对比 |
二、美国为解决银行危机对银行业金融安全法律制度的调整 |
第三节 对北欧银行危机与美国银行危机的法律分析 |
一、银行危机爆发的原因 |
二、对完善我国银行业金融安全法律制度的启示 |
第五章 开放条件下完善银行业金融安全法律制度的关键——跨国银行监管 |
第一节 跨国银行监管的理论基础 |
一、跨国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 |
二、东道国对跨国银行监管的国际法依据 |
三、母国对跨国银行监管的国际法依据 |
第二节 东道国对跨国银行的市场准入监管 |
一、跨国银行准入的形式 |
二、跨国银行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的比较分析 |
三、我国银行业金融安全法律制度有关跨国银行准入监管的法律分析 |
第三节 母国对跨国银行的并表监管 |
一、母国对跨国银行并表监管 |
二、母国并表监管有效实施的法律要素 |
三、母国并表监管实施的法律问题 |
四、我国跨国银行母国并表监管法律制度分析 |
第六章 我国银行业金融安全法律制度的构建 |
第一节 我国银行业金融安全法律制度的现状与缺陷 |
一、中国银行业金融安全法律制度的现状 |
二、中国现行银行业金融安全法律制度的缺陷 |
第二节 构建完善的银行业预防性金融安全法律制度体系 |
一、银行业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 |
二、我国中资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三、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 |
第三节 构建完善的银行业保障性安全法律制度体系 |
一、完善我国银行业信息披露法律制度 |
二、构建完善的银行业金融安全信用保障法律制度 |
第四节 构建完善的银行业事后补救性安全法律制度体系 |
一、构建完善的银行金融危机预警机制 |
二、构建完善的存款保险制度 |
三、构建完善的最后贷款人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与学位相关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四、金融安全与银行财务会计建设(论文参考文献)
- [1]系统性风险防控视角下的金融审计研究 ——基于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分析[D]. 李想. 江苏科技大学, 2021
- [2]基于系统性风险防范视角的金融审计研究 ——以A国有商业银行为例[D]. 吕平章. 哈尔滨商业大学, 2019(01)
- [3]我国第三方支付企业风险研究[D]. 胡阿思. 西华大学, 2019(02)
- [4]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研究 ——基于内容分析法[D]. 徐纯. 武汉大学, 2017(06)
- [5]金融发展权视角下农村合作金融法制创新研究[D]. 姜庆丹. 辽宁大学, 2014
- [6]国家审计维护金融安全功能与路径研究[D]. 黄国桥. 武汉大学, 2013(05)
- [7]政府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作用机理及实现方式研究[D]. 蔡利. 西南财经大学, 2013(01)
- [8]非金融机构贷款人法律制度研究 ——以疏导民间借贷为视角[D]. 潘为. 吉林大学, 2012(03)
- [9]政府审计与国家金融安全研究[D]. 陈诚. 武汉大学, 2011(04)
- [10]开放条件下我国银行业金融安全法律制度的构建 ——以国际法与比较法为视角[D]. 肖健明. 武汉大学, 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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