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与新型城镇化、城乡发展一体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城乡论文,城镇化论文,金融创新论文,一体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必然伴随着城镇化,城镇是产业发展的载体。因此,推进城镇化成为我国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扩大内需的重要途径。而金融发展和创新对城镇化的有序推进将发挥重要作用。
金融创新与以中小城市、小城镇为重点的城镇化
城市化过程中,会自发演化形成城市层级体系,即不同种类不同规模的城市形成明确分工,不同层级的城市功能不同,高等级城市的功能更多,其通常是对原有低等级城市升级得到的(见藤田昌久等,2010)。我国推进城镇化,要构建合理的城市格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城市群要科学布局。而且,需要更加重视规模小、低功能等级的小城镇的发展。目前中国的城市化率相对较低。虽然按常住人口计算的城镇化率已达到51%,但若以享受城市公共服务的户籍人口计算,仅有36%左右,剩余15%左右的农村进城人口只是在城市里打工,并没有享受到和市民一样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是处在一种“半城市化”状态(参见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林小昭对肖金成的采访)。所以,这种情形下,需要优先发展接近农区的中小城市特别是县级及以下的小城镇,增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这样,新发展的中小城市或小城镇,一方面可以满足不断扩张的农区对日常生活用品和农用工具的需求,一方面能够吸纳更多农业转移人口,解决农民工的市民化问题。而金融体系的改革、完善和金融服务方式的创新,对于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至关重要。
(一)金融体系完善、融资服务创新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城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将处于“半城市化”状态、有意愿留在城市的农民工真正纳入城镇人口,消除城镇中人口的二元结构和公共服务享受方面的城乡差别,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当然,要解决进城民工的市民化问题并非易事。一方面要解决交通、通讯、水电煤气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教育、科技、社保、医疗、园林绿化、环境保护、体育、文化等诸多公共服务的提供问题;一方面要通过发展产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高就业吸纳能力,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中基础设施建设是拉动内需的重要力量。基础设施作为公共产品,政府财政在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中担当着重要角色。从国际上看,主要有两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陈元,2010):第一种模式是美国模式,即由信用担保公司担保,城市政府发行城市市政债券,向广大个人投资者融资,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第二种模式是日本模式,即以中央或地方财政税收收入投资为主,其中,中央财政为每个地区制定发展规划,并通过直接投资或补贴地方财政的方式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但是,对于处于发展中阶段、农业人口众多、城市化水平不高的我国,这两种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方式均会遇到挑战,单独的某一种方式都难以担当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任务。
对于第一种方式而言,首先,其成功运行需要发育良好的债券市场和成熟的投资者群体(见Rhoads and Bird,1967);其次,要有健全的机制来解决融资和偿还中的代际平衡问题,即必须有完善的制度保障所发行市政债券在未来可偿还。否则,会造成地方债务的膨胀,最终可能导致巨大的政府债务风险,殃及整个财政系统的稳定性。
对于第二种方式而言,需要以政府坚实的财政税收实力为基础,中央和地方政府能够通过税收筹集到充足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城市化意味着人口从农村向城市转移,在农村人口占比较大、城市化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快速推进城市化,必然伴随着大量农村人口的转移,城镇人口增加,对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需求增加,而此时地方和中央政府税收收入的来源均有限,难以支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要求。
因此,需要创新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方式。如果不能解决基础建设中的资金瓶颈,城镇化就难以推进。但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有投入量大、建设周期长、沉淀成本高、需求弹性小等特点。这与商业性金融的盈利性、安全性、流动性等目标,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通过完善金融体系、创新金融服务,才能满足城镇化过程中基础设施建设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中将扮演重要的角色。政策性银行,是由政府创立并以国家信用为担保、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为目的、具有特殊的融资原则、不以盈利为目标的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是完整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对公共性、基础性、弱势的领域,政策性金融具有重要作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自2011年起,伴随着“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已经实施了向“两轮驱动”业务发展战略转变,一方面支持关系主要农副产品收购和粮棉油全产业链发展、维护农产品稳定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一方面通过中长期信贷业务支持农业与农村、县域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发展。
开发性金融是一种介于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之间、既体现政府意图又遵循市场规律、以市场化手段实现政府目标的金融制度(陈元,2010)。开发性金融的建立是一种金融制度创新。开发性金融的一个重要的运行机制就是通过将银行的融资优势与政府的组织协调优势结合,通过组织增信,把政府的力量化为市场的力量。我国开发性金融的两项任务,一是通过长期、大额、稳定的资金支持,加快瓶颈领域和薄弱环节发展;二是以开发性方法弥补信用和市场的空白和缺损,构建健康的主体,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作为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自1998年以来为贯彻国家扩大内需、投资拉动政策,支持的领域由国家重大重点项目拓展到城市基础设施。2003年以来,国家开发银行把基础设施领域的经验,逐渐拓展到社会领域和民生领域。开发性金融在目标、功能、效率、手段等方面更能够与城镇化发展相适应。在城建项目贷款的金融实践中,以建立统一融资平台为载体,帮助各地政府逐渐理顺了城建项目的投融资体系。通过开发性金融制度创新与融资平台机制创新,将会有效促进各地城镇化的发展。
虽然商业性金融的目标与长期性基础设施投资特点并不吻合,但是大型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创新担保方式,基于“银政合作”开展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服务。如:中国农业银行在2009年初即出台了《中国农业银行特色小城镇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及《中国农业银行农村城镇化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建设,银政合作、整体推进,商业运作、全面发展”等原则,许多分行制定了适合本地经济社会实情的实施细则,开展特色小城镇建设金融服务。近年来推出了一系列助推小城镇建设的贷款品种:根据针对县域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需求,推出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支持城镇水电路等城镇市政建设;针对县域范围内城镇建设用地、农业用地整理及开发项目的融资需求,推出了县域土地整理贷款;针对县域范围内经营性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融资需求,推出了县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贷款;针对各类农业园、工业园、高新技术园区发展的需要,推出了县域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另外,为满足城市和富裕农村绿化家居环境、改善居住条件、发展城郊旅游、城市垃圾污水处理等方面的信贷需求,推出了“绿色家园”贷款品牌。农业银行通过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为小城镇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二)金融改革创新与中小企业发展
产业发展是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吸纳就业、集聚人口的基础,而中小企业是中小城市、小城镇主要的产业主体,在促进经济发展、缓解就业压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在银行信贷获取方面处于劣势。据对县域中小企业的融资调查资料分析,66.9%的企业反映面临资金紧张问题,45.6%的企业认为资金问题成为制约本企业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马九杰等,2012)。中小企业难以获取银行贷款的主要原因是规模小、成立年限短、缺乏信用记录、信息不透明、缺乏合格抵押品等。大银行因与中小企业的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高,而不愿意提供信贷服务。在城镇化快速推进过程中,多数的中小、微型企业成立年限较短而且缺乏信用记录,因而面临的信贷约束程度更强。有效解决中小城镇发展过程中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是有效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一环。
首先,要促进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充分利用小银行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由于中小企业的信息基本是内部化的,通过一般的渠道很难获得,所以与大企业相比,大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更为严重。缺乏信息透明度的中小企业贷款一般是非标准化的借贷过程,即不能依靠统一的标准或模型来衡量中小企业借贷的可行性。银行需要更加专业的知识、严格的把关和监控,以防止借款小企业道德风险等不利行为。小银行可以借助于其地方化、社区性、与中小企业及其业主有长期的互动关系等特点,收集、处理和利用关于小企业的“软信息”,缓解对“硬信息”的依赖,减少信息成本;同时,小型金融机构的内部组织结构简单、决策链条短,代理成本较小。因此,中小金融机构与大银行相比,在向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方面有优势。所以,需要发展新型的中小金融机构、防止目前的县域金融机构通过跨区域合并等方式过度扩大规模、控制中小型金融机构跨区域扩张速度,继续发挥中小银行结构简单、机制灵活、决策链条短、审批时间快的优势,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
其次,对于大中型机构而言,要改革银行内部管理机制、下沉经营重心,通过向银行基层网点放权,充分利用基层网点、一线信贷人员对中小企业的“软信息”,缓解大银行与中小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再次,鼓励和促进大中型银行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推进中小企业信贷技术创新。一方面利用信息技术、完善中小企业征信体系,为银行信贷决策提供更全面、更便捷的服务。一方面加强内部信息化管理,增强对中小企业个性化的信息收集和处理技术能力,提高对中小企业“软信息”的搜集、传递能力和效率。通过充分利用信息通讯技术,提高信贷决策效率,降低大中型银行在提供中小企业信贷服务时的信息成本。
另外,大银行可以通过向中小金融机构提供批发贷款等服务,扩大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促进城镇化过程中中小企业的发展。
(三)城镇化对金融发展的促进作用与对金融资源配置的影响
金融支持会促进城镇化,同时,城镇化的推进也将影响金融资源配置和空间格局的变化。随着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发展,尤其随着优势产业、项目向县城和重点镇集聚,农村人口将向小城镇集中,县域金融业的发展和银行规模化融资服务创新将获得更多的机会。由于城镇化的推进、基础设施状况变化将影响城镇区域的地理区位特性,进而会影响区域内金融机构的网点资源配置、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及整个金融景观。
首先,随着城镇化推进,金融服务存在规模经济,交易成本得以降低;同时城市化也将伴随着信息化程度提高,信用体系建设得以加强,金融机构决策的信息环境会改善。小城镇经济密度、人口密度的提高,将克服农村人口居住分散、经济规模小带来的金融服务成本高的困境,为金融机构在县城、中心镇的网点布局、产品开发提供了新的机遇。
其次,小城镇发展、人口承载能力的提升,需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县域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力度,这也带来了基础设施投资、房地产开发等方面的金融需求。所以,追求盈利性、安全性的金融机构,也会将资源更多地配置到县城和中心小城镇。
但是,另一方面,在经济、产业向小城镇集聚、人口向小城镇转移的同时,偏远农村地区的人口可能更趋分散、老龄化、经济密度更稀疏,相应地伴随着农地的流转、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变革,如何满足这些偏远区域和人群的金融服务,对县域金融发展也是一个挑战。
金融资源配置、差别化融资服务与新型城镇化道路
推进城镇化,需要提高城镇化质量,要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新型城镇化被赋予了很多新的含义和特征,如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特别是要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金融系统可以通过金融资源配置,引导土地、劳动力等要素在区域间、城乡间、传统型与新型城镇化之间、产业间的配置,进而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
(一)差别化金融服务策略与小城镇集约化发展
提高城镇化的质量,首先要节约土地,提高城镇土地集约化程度。据统计,2000年至2010年全国城镇建成区面积扩张了60%多,远高于城镇人口的增长速度,而同期人均建设用地133平方米,超过国家规定限额的30%(张斌,2013)。由于城镇用地较快增加的同时,并没有真正将农民工纳入城市户口,农民工不能全面地享受城镇公共服务。这种粗放式占用土地方式,一方面造成了土地的闲置和浪费,另一方面没有真正实现农业转移人口的城镇化,恶化了城乡关系。
金融系统可以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将金融资源配置到能够集约利用土地的项目和产业上,支持实体经济,而不是投机式的“圈地”活动。这样,可以防止传统“摊大饼式”的城市化模式的弊端,促进“人地挂钩”城镇化政策的落实,推进农民工的市民化。
(二)差别化金融服务策略与小城镇信息化、智能化发展
城镇化需要和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城镇信息化发展可以包括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在城镇化过程中,选择发展现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二是打造智能化城市(镇)。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推进信息网络技术在城镇运营、城市生活中的运用。相应地,金融对信息化、智能化城镇建设的支持,一方面是更加侧重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一方面是采取差别化的金融服务政策,优先支持城镇信息产业的发展。
(三)差别化金融服务策略与低碳、绿色城镇化
城镇化必然伴随着工业化、人口的集聚,进而增加生产用能和生活用能,增加碳排放(见Hossain,2011;Shahbaz and Lean,2012等),增加资源环境压力。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就是要鼓励和引导低碳、环保、绿色的产业和生产方式、消费和生活方式(Tianjin Innovative Finance Investment Co.,Ltd,2011)。通过差别化金融服务政策,将金融资源配置到低碳、节能、绿色、环保的生产与消费领域,将会促进低碳、绿色城镇化的发展。
实际上,2012年中国银监会下发了《关于印发绿色信贷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2]4号)》,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信贷,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和社会表现;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政策等规定,建立并不断完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的政策、制度和流程,明确绿色信贷的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对国家重点调控的限制类以及有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行业制定专门的授信指引,实行有差别、动态的授信政策,实施风险敞口管理制度;制定针对客户的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标准,对客户的环境和社会风险进行动态评估与分类,相关结果应当作为其评级、信贷准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据,并在贷款“三查”、贷款定价和经济资本分配等方面采取差别化的风险管理措施。在推进低碳、绿色的新型城镇化过程,银行业金融机构也要根据对不同行业和领域环境风险评估、分类,采取差别化授信、差别化定价、差别化风险管理的绿色信贷制度。
普惠性金融体系构建、金融服务方式创新与城乡发展一体化
高质量、健康的城镇化过程,必须保证农村和城镇、工业和农业的协调发展。通过城镇化,有序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并切实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人口集聚与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同步发展。而对于留在农村特别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一方面要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中享受应有的权益,一方面要通过惠农政策,提高他们的收入,缩小城乡差距。这样才能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城乡居民共享发展成果。在城乡发展一体化中,金融发展将扮演重要的角色,同时,城乡发展一体化也会推动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
(一)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政策手段
虽然近年来随着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实施,农村居民收入有所提高。但是,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城乡发展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过大,将不利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首先,如果农产品价格过低、农村在城乡要素交换中处于不平等地位,那么,农村劳动力、资金、土地等要素将外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将不能有效提升,农业的产品贡献将受到削弱,农产品供给数量和质量将受到严重挑战。而一旦农产品供给不足、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整个经济发展、社会运行将受到极大影响。其次,农村居民收入过低,也不利于拉动内需,不利于现代产业体系的构建,不利于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目标是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手段:一是切实推进农业与农村发展方式转变,加大惠农政策力度,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同时,促进农民全面增收、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二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坚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缩小城乡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公共资源可得性方面的差距,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三是选择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城镇化模式,增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增加农村劳动力务工收入,同时,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四是完善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使得城乡在土地、资金、劳动力等要素交换中得到公平待遇和实惠,比如要深化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二)普惠性金融体系建设与城乡发展一体化
金融发展在城乡发展一体化中将扮演重要角色。普惠城乡的金融体系构建和金融服务创新,既是城乡发展一体化内容,也是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手段。
金融发展能够促进经济增长,但是城乡在金融机构、网点资源、金融基础设施、金融服务等方面可得性存在差距。如果金融发展是偏向城市的,那么,金融越发展,城乡金融获取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会越大。城市有更好的金融发展环境,金融资源在城市配置更丰裕,城市有更好的金融服务可得条件,能够依靠城市金融的发展,实现更多的增长,于是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因此,城乡发展一体化,内容之一就是要构建能够普惠城乡的金融体系,让农村能够享受金融改革与发展的成果,能够体面地享受到便利的、适宜的农村产品与服务。
能够惠及农村的金融发展,也是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手段。城市偏向的金融发展方式下,农村金融机构往往成为农村资金外流的“抽水机”。这种状况下,农村金融机构越发展,农村资金外流程度越强,越会制约农业与农村的发展,城乡差距越会扩大。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离不开金融的支持,特别是信贷支持。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引进新的要素、改善基础设施,同时,需要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体系,这些需要资金支持。因此,有利于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农村金融,必须要在支持农业现代化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扶贫特别是产业扶贫工作的推进,需要金融的支持。农村特别是偏远农村地区,往往由于地理偏远、居住分散、收入低下,表现出很强的脆弱性,为了平滑贫困人口的消费、提高其产业扶贫的参与机会和能力,需要构建普惠的金融体系,改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不仅仅为这些人群提供信贷支持,还要提供更加便利的储蓄、支付、汇兑等服务。农村劳动力转移、创业也需要金融的支持。
(三)城乡发展一体化为农村金融创新创造了条件
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的完善,有利于农业与农村发展的政策实施,将为农村金融组织创新和服务方式创新带来机遇。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手段,而新型农业产业组织和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农业供应链的升级换代,将为农村金融创新奠定基础、提供条件,如基于“公司+农户”现代农业发展方式的农业供应链金融、订单质押贷款创新,基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筛选功能、内部监管功能的合作社金融创新,可以降低金融交易成本、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促进金融机构提供更便利的金融服务。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完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确权、登记、流转制度的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为农村抵质押担保制度创新、开展“三权”抵质押贷款创造了有利条件。
小城镇发展,人口集聚、产业集群,也为农村金融机构提供规模化服务提供了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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