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史各庄镇人民政府 天津市 301800
摘要:小城镇闲置古民居是小城镇重要文化资源与经济资源,闲置古民居有着极大的开发价值,应当在综合规划的基础上对闲置古民居进行有效的开发。
关键词:小城镇;古民居;开发
本文在分析小城镇闲置古民居建筑再利用价值的基础上,解析当前小城镇闲置古民居开发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并且讨论有效的闲置古民居开发策略。
1.小城镇闲置古民居建筑再利用价值
1.1有利于保护环境
小城镇闲置古民居建筑的再利用不仅避免了闲置古民居被拆除的危险,而且节省了大量的保护古民居保护的成本,实现古居民的再利用可以有效的改造小城镇的区域环境,极大的增添了小城镇区域内的文化氛围,同时可以得到社会各届对古民居的广泛关注,从而带动区域环境质量的提高。例如,通过对古民居的再利用,避免了因为古民居拆除还来的环境破坏问题,减少了古民居因为丰败而带来的整体环境污染的现象。通过对古民居的再开必,可以在古民居引入有文化价值的项目,可以实现保护与开发并行的目标,促使使用单位主动的对古民居及周边的环境进行改善,并且使古民居与周边的环境更加协调。对古民居进行改造是城市改善城市环境的重要措施,是促进小城镇发展的重要手段。
1.2可以增添文化价值
小城镇的文化基因相对较少,特别是在城市化进程中,加强对闲置古民居的保护利用,可以增添小城镇的文化气息,可以保留小城镇的原有风貌,不仅增添了小城镇居民的集体记忆,而且可以起到凝聚人心与团结力量的作用。古民居是当地人民特有的精神文化符号,古民居体现着百姓的智慧与创造力,古民居也是文化的瑰宝,对于提升小城镇的文化品味,以及维护小城镇的文化多样性有重要价值。而且小城镇闲置的古民居还是历史传承的重要载体,充分的开发利用闲置古民居,可以弘扬区域文化,把地方特色充分的展现出来,对于促进小城镇的旅游经济发展,以及促进城镇的现代化进程,实现城镇文化布局都有重要的意义。可以说小城镇闲置古民居的利用是对小城镇文化的再开发。
1.3经济方面的价值
小城镇的闲置古民居不仅有着浓厚的历史文化氛围,而且古民居还有着极强的经济开发价值。当前存在的较为成熟的古民居往往都有完整的建筑体系,有着较为独立的庭院结构,占地面积相对较大,而且有一定的历史文化符号性,本身就蕴含着丰富的商业开发价值。实现闲置古民居的开发,可以充分的展示出其文化资源、地理位置优势和作为房屋使用功能。通过简单的古民居的改造,就可以在直接承接各种旅游文化展示、生活服务体验、以及餐饮娱乐项目等,从而体现出极强的商业价值。特别是以古民居为载体各种农家乐,农业经济园等项目更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可,有着极强的市场占有率,并且可以带动周边区域经济的发展,是促进整体区域经济复苏的重要手段,可以得到较高的经济回报。开发闲置的古民居,既可以盘活小城镇的房产资源,同时可以带动周边区域经济发展,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形式和有效载体。
2.小城镇闲置古民居开发的问题
2.1群众开发意识不强
目前群众对古民居的保护开发意识不强,特别是在小城镇城市化的进程中大量有特色的闲置古民居没能得到妥善的开发,有些闲置的古民居资源被破坏,还有的闲置古民居由开发存不善,导致在过度使用的状态下遭到破坏。而且当前乡镇政府在开发得用闲置古民居方面的宣传力度不足,没能有效的加强对群众的引导,乡镇群众很难认识到开发闲置古民居的价值。地方政府没能对乡镇存在的闲置古民居资源的价值进行充分的评估,没能形成良好的开发闲置民居资源的良好宣传氛围,同时缺乏对乡镇闲置古民居开发的计划性,不能制定完善的小城镇闲置古民居开发战略,乡镇政府也没能发挥地方居民积极的开展保护活动,影响了闲置古民居的开发,不利于对闲置古民居资源进行充分的再利用。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2.2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小城镇发展速度的加快,往往存在着原有事物的快速消亡,随着大量的农村居民进入小城镇生活,以往使用的闲置古民居大量的被闲置废弃,不少闲置的古民居都有或多或少的损坏现象,不少有历史文化价值的闲置古民居因为得不到有效的保护,成为了危房,随时有坍塌的风险。而且当前基层乡镇维修闲置古民居的力量不足,不仅缺乏相关的技术手段,而且维修的成本相对较高,地方乡镇政府有限的能力不足以承担起维护乡镇闲置古民居的工作。由于长时期缺乏专门的维护与开发,导致闲置的古民居荒废现象惊人,严重的影响了闲置古民居价值的实现。
2.3古民居拆毁现象较严重
由于闲置古民居的经济价值长期没能体现出来,小城镇居民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质量,在经济条件变得相对宽裕后,往往都热衷于拆除闲置的古民居建筑,转而建设新型的住宅,这种做法极大的危及了闲置古民居的安全。而且当前农村居民对闲置古民居的价值认识不充分,没能意识到闲置古民居的历史价值与经济价值,导致拆除闲置古民居的风气日盛,这使得闲置古民居的保护难度加大。目前大量的闲置古居民正在日益失去其原有的风貌,闲置古民居因为缺乏科学的保护与开发措施,正在面临着损毁的风险,还要需要提高乡镇居民保护古民居的意识。
1.4政府开发带动不足
开发闲置的古民居资源,必须体现出政府的带动作用,只有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有效引入适合闲置古民居的项目,实现各方利益的有效平衡,这样才能保护古民居的有效开发利用。由于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方面的工作不到位,加上农村地区自身吸引力较弱,因此导致乡镇政府在闲置古民居开发中的作用不足。例如,当前地方乡镇政府的财务资金普遍较为紧张,能用于古建筑保护的资金有限,现有的保护措施实施较为困难。而且乡镇古民居的数量较大,存在着产权不明晰的问题,因此闲置的古民居的保护难度较大。而且乡镇政府出台的政策与地方的需求还有相当的距离,还要需要根据乡镇的实际情况出台具体的保护开发利用政策。
3.小城镇闲置古民居建筑开发措施
3.1做好综合开发规划
为了提高小城镇闲置古民居的开发质量,必须做好综合的闲置古民居的开发规划,在充分进行闲置古民居开发考查的基础上,做好科学的开发规划工作,根据闲置古民居的特点,对闲置古民居的历史情况进行充分的考查,根据建筑的功能、风格、周边的环境进行综合的开发规划。在闲置古民居的开发利用中,应当树立以保护为主和综合利用的原则,注重在利用的过程中保留闲置古民居原的建筑风貌与文化特色。注重保护其中的历史文化原素,结合闲置古民居的人文特征进行充分的利用。
3.2做好空间改造
空间改造是发挥闲置古民居作用的重要手段,科学合理的空间改造可以更好发挥其实用价值。首先,在改造的过程中必须依据闲置古建筑的基本结构进行改造,在不破坏其基本结构的前提下进行创新杨生的设计改造。例如,可以根据闲置古建筑的横梁结构进行房间的改造等。其次,保留其独特空间价值要素,注重在彻底清理的基础上提高古民居的使用性与舒适性。第三,注重在改造的过程中突出古民居的原始特色与基本风格,在增加现代气息的同时,能充分的尊重古民居的文化信息。
3.3实现功能置换
在小城镇闲置古民居建筑的改造过程中还要实现功能置换,注重在深入研究古民居的基础上,切实挖掘出潜在的功能与形态方面的潜力。首先,在现有的古民居的基础上融入新的功能,注重把新功能融入到其空间结构里去。其次,根据闲置古民居承担的产业不同,可以在充分挖掘其文化氛围的基础上,开发出不现的起居、办公、生产和住宿等具的功能,并且配合传统的文化理念,满足使用者的文化心理与文化认同感。
结论:小城镇闲置古民居的开发保护必须从小城镇的城镇发展战略规划着眼,在充分尊重闲置古民居所有权的基础上,充分的运用政策措施加以引导,注重挖掘出闲置古民居的文化价值,实现相关产业有效参与古民居开发。
参考文献:
[1]高倩.历史文化名镇建筑艺术的保护与发展研究—以绥宁寨市为例[D].中央民族大学,2015.
[2]宋连弟.培田古民居景观的保护与开发—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J].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04):14-17.
论文作者:王岳山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2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3
标签:古民居论文; 小城镇论文; 价值论文; 文化论文; 基础上论文; 建筑论文; 乡镇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2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