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是如何形成的--周氏兄弟对胡适等人诗歌删减的考证(二)_周氏兄弟论文

经典是如何形成的--周氏兄弟对胡适等人诗歌删减的考证(二)_周氏兄弟论文

经典是怎样形成的——周氏兄弟等为胡适删诗考(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胡适论文,是怎样论文,兄弟论文,经典论文,删诗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四、二周的眼光

任、陈夫妇乃留美及归国后多有交往的老友,俞、康为北大任教时的学生,至于周氏兄弟,则是新文化运动中的同道与相知——如此不同视角交叉使用,可见胡适的请人删诗,计划是相当周详的。虽是六人三组,着眼点不同,各有其功用;但相对而言,胡适最看重的,无疑是周氏兄弟的意见。而实际上周氏兄弟也不负所托,提供的建议最为详尽,且十分得体。

不妨先看看此次新发现的周氏兄弟致胡适的信,再做进一步的分析。1921年1月15日鲁迅致胡适信全文如下:

适之先生:

今天收到你的来信。《尝试集》也看过了。

我的意见是这样:

《江上》可删。

《我的儿子》全篇可删。

《周岁》可删;这也只是《寿诗》之类。

《蔚蓝的天上》可删。

《例外》可以不要。

《礼!》可删;与其存《礼!》,不如存《失望》。

我的意见就只是如此。

启明生病,医生说是肋膜炎,不许他动。他对我说,“《去国集》是旧式的诗,也可以不要了。”但我细看,以为内中确有许多好的,所以附着也好。

我不知道启明是否要有代笔的信给你,或者只是如此。但我先写我的。

我觉得近作中的《十一月二十四夜》实在好。

 树

一月十五日夜

三天后(即1921年1月18日),病中的周作人还是请人代笔,给胡适去信,表明其对于“删诗”一事的重视。信件全文如下:

适之兄:

你的信和诗稿都已收到了;但因生病,不能细看,所以也无甚意见可说。我当初以为这册诗集既纯是白话诗,《去国集》似可不必附在一起;然而豫才的意思,则以为《去国集》也很可留存,可不必删去。

集中《鸽子》与《蔚蓝的天上》等叙景的各一篇,我以为都可留存;只有说理,似乎与诗不大相宜,所以如《我的儿子》等删去了也好。

关于形式上,我也有一点意见,我想这回印起来可以考究一点,本文可以用五号字排;又书页可以用统的,不必一页隔为上下两半。书形也不必定用长方形,即方的或横方的也都无不可。

你近作的诗很好,我最喜欢最近所作的两首。

 一月十八日 周作人

在具体论说前,请注意周作人关于书籍“形式”的建议。开本改方或横,或许是不够庄重,或许是制作困难,反正没被采纳;但书页用统的,不必隔为上下两半,这点实现了。病中的周作人,为何特别提醒“这回印起来可以考究一点”,是否意识到这将是“定本”,甚至可能是传世的“经典”?事后证明,周作人确实有先见之明:一直到1940年印行第十六版,1982年上海书店刊行影印本,以至今日学界普遍引用的,都是此经由众时贤参与删定的“增订四版”。

胡适对周氏兄弟的意见,可说是“分外重视”。查《胡适来往书信选》,1921年2月14日,胡适曾致信周作人,转达燕京大学的邀请,后有一“附启”:

你们两位对于我的诗的选择去取,我都极赞成。只有《礼》一首,我觉得他虽是发议论而不陷于抽象说理,且言语也还干净,似尚有可存的价值。其余的我都依了你们的去取。(注:《胡适致周作人》,《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124页。)

其实,胡适不曾接纳鲁迅意见的,不只是《礼!》,还有一首《江上》。在《〈尝试集〉四版自序》中,有如下的说明:

他们删过之后,我自己又仔细看了好几遍,又删去了几首,同时却也保留了一两首他们主张删去的。例如《江上》,“鲁迅”与平伯都主张删,我因为当时的印象太深了,舍不得删去。又如《礼》一首(初版再版皆无),“鲁迅”主张删去,我因为这诗虽是发议论,却不是抽象的发议论,所以把他保留了。(注:胡适《〈尝试集〉四版自序》。)

诗人当然有理由坚持自己的独立判断,周氏兄弟等人的意见也只“仅供参考”。必须在书信及序言中再三解释为何没有接纳鲁迅的意见,本身就说明后者在诗人心目中的分量非同一般。

五四时期的周氏兄弟与胡适,乃互相支持的“同道”,但很难说是心心相印的“密友”。知识背景不同(二、三十年代的中国学界,留学欧美的与留学日本的学者之间,不无隔阂),个人气质迥异(周氏兄弟偏于怀疑,而胡适则是无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再加上年龄的差异(1921年的胡适,刚届而立,已是名满天下;相对而言,四十岁的鲁迅与三十六岁的周作人,反不及前者“风光”),胡与二周不可能“亲密无间”。这还不涉及《新青年》该往何处去,哪一种“主义”更适合于当下的中国等大大小小的争论。

胡适与二周的关系前后有别,对于这一点,学界的看法基本一致。问题是,在描述前期的“合作”与后期的“矛盾”时,论者往往基于自身言说的需要而夸大其辞。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二周与胡适确有许多精彩的合作,比如《新青年》的编纂、北大课程的改革、新文学的提倡、小说史的研究,乃至白话诗的尝试等。在好交朋友且待人宽厚、性情平和的适之先生心目中,周氏兄弟当然是他“志同道合”的好朋友。而周氏兄弟则未必这么看待:书札往来,彬彬有礼,加上专业上的互相支持,这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知交”。

1929年8月30日,周作人给远在上海的胡适去信,劝其不要留恋那里的“便利与繁华”,也不必“说闲话惹祸祟”,还是回萧条的北平“教书做书”,以便“在冷静寂寞中产生出丰富的工作”。周自称写这信时,不是没有顾虑:“我自己觉得有点踌躇,这未免有交浅言深之嫌吧?”(注:《周作人致胡适》,《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539页。)胡适接获此信,大为感动;只是对最后一句,颇表惊诧:

你信上提起“交浅言深”的话,使我有点感触。生平对于君家昆弟,只有最诚意的敬爱,种种疏隔和人事变迁,此意始终不减分毫。相去虽远,相期至深。此次来书情意殷厚,果符平日的愿望,欢喜之至,至于悲酸。此是真情,想能见信。(注:《胡适致周作人》,《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542页。)

并非近期“种种疏隔和人事变迁”才导致二周和胡适的“交浅”,这点,得少年得志、朋友遍天下的适之先生所难以理喻的。胡信中所表达的对于周氏兄弟“最诚意的敬爱”,我相信是真的;可反过来,不能要求二周也如此“相去虽远,相期至深”。这涉及各自为人处世的原则,不必强分轩轾。

进入三十年代,鲁迅、胡适的政治立场日渐对立,以至前者在杂文中对后者颇多讥讽。可即便如此,据胡思杜告诉罗尔纲,1932年11月鲁迅因母病重返北平时,还专门“到胡适家探访,在将进书房时边笑边说:‘卷土重来了!’”(注:参见罗尔纲《师门五年记·胡适琐记》(增补本)第144页,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此事鲁迅日记中没有记载,也与鲁迅学界的叙述大相径庭(注:鲁迅博物馆和鲁迅研究室合编的《鲁迅年谱》增订本(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第三册是这样叙述鲁迅的北上的:“左翼文化人士和青年学生大受鼓舞,而反动派则如临大敌,买办文人借机攻击鲁迅‘卷土重来了’”(351页)。“在同来访者谈话中,鲁迅幽默地说:‘我这次一来,便有很多的人放冷箭,说我是来抢他们的饭碗,说我是卷土重来。何苦叫这些人不放心,倒不如赶快卷土重去。’这是对胡适等人的顺便一刺。”(355页)),但以胡思杜对鲁迅的崇拜以及罗尔纳治学之严谨,不太可能伪造此史料。而鲁迅去世后,苏雪林给备受鲁迅讥讽的胡博士去信,表白自己“向鲁党挑战”的决心,希望胡适支持其发起对于“廿五史儒林传所无之奸恶小人”鲁迅的总攻击(注:参见苏雪林致胡适、致蔡元培信,载《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325-334页。),胡适却在信中表彰鲁迅的功绩:

凡论一人,总须持平。爱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方是持平。鲁迅自有他的长处。如他的早年文学作品,如他的小说史研究,皆是上等工作。通伯先生当日误信一个小人张凤举之言,说鲁迅之小说史是抄袭盐谷温的,就使鲁迅终身不忘此仇恨!现今盐谷温的文学史已由孙俍工译出了,其书是未见我和鲁迅之小说研究以前的作品,其考据部分浅陋可笑。说鲁迅抄盐谷温,真是万分的冤枉。盐谷一案,我们应该为鲁迅洗刷明白。最好是由通伯先生写一篇短文,此是“gentlemen的臭架子”,值得摆的。如此立论,然后能使敌党俯首心服。(注:《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339页。)

鲁迅的“深刻”与胡适的“宽容”,二者其实均有不可及处(注:千家驹《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见罗尔纲《师门五年记·胡适琐记》(增补本)的附录)中有这么一句话:“在当代学人中,我最佩服的两位——一是鲁迅,一位是胡适。他们两人性格刚好相反,鲁迅的偏狭,胡适的豁达,适成鲜明的对照。”这里所说的鲁迅性格“偏狭”,并不是讥讽之语,因是指向“观察问题之深刻”与“文笔之犀利”。)。放开一点历史视野,未见得不能同时欣赏。当初之立场不同且性格迥异,尚且不一定是“你死我活”;后世论者在褒贬抑扬时,更应该多点“理解之同情”。

三十年代同在北大任教的周作人与胡适,倒是相处得不错。最明显的例证是,1934年初,针对周作人发表引起很大争议的《五十自寿诗》,胡适连续写了《戏和周启明打油诗》、《再和苦茶先生打油诗》、《苦茶先生又寄打油诗来,再叠答之》,第二年底、第三年初又有《和周启明贺年诗》、《和周启明“二十五年贺年”打油诗》。而1938年在伦敦写的《寄给在北平的一个朋友》(又名《寄苦雨庵》),更因其寄托遥深而被广泛征引。周作人晚年撰写回忆录,由于时局的关系,不愿多提与胡适的交谊,但对当初远在英国的适之先生专门写诗劝“苦雨庵中吃茶的老僧”南下,以及自家之“多谢藏晖居士的问讯”(注:参见《周作人回忆录》471-473页。),还是很肯花笔墨的。而胡适晚年着意收集周作人的著述,遥想五四时之并肩作战,感慨今日老友之落寞(注:《胡适致杨联陞》,《论学谈诗二十年》第289页,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98年。),人所共有的怀旧心理外,也可见适之先生性情之醇厚。

回到删诗事件。胡适之所以格外看重周氏兄弟的意见,因其认定二周的文学才华在自己之上。在五四时期影响极大的理论表述《谈新诗》中,胡适称道周作人的《小河》:“这首诗是新诗中的第一首杰作,但是那样细密的观察,那样曲折的理想,决不是那旧式的诗体词调所能达得出的。”(注:胡适《谈新诗》,《胡适文存》卷一第228页,上海:亚东图书馆,1921年。)而讨论过新诗写作的诸多困难,表白自己以及众新秀如何未能写出真正的新诗,接下来就是:

我所知道的“新诗人”,除了会稽周氏兄弟之外,大都是从旧式诗、词、曲里脱胎出来的。(注:胡适《谈新诗》,《胡适文存》卷一第235页。)

特别表彰周氏兄弟的新诗,强调其不受旧诗词的牵制,不能说胡适没有眼光。鲁迅1918年在《新青年》上发表的《梦》、《爱之神》、《桃花》、《他们的花园》、《人与时》等新诗,拒绝直白的说理,追求意境的幽深,其象征手法的娴熟,以及驾御白话的能力,确非同期半词半曲的“放大的小脚”可比。如果再考虑1919年陆续发表总题为《自言自语》的散文诗,称道鲁迅的“诗才”,不是没道理的。至于将《小河》断为早期新诗的代表作,胡适的这一观点,现已被许多文学史家所接受。

但周氏兄弟之尝试新诗写作,基本上只是“客串”,所谓“打打边鼓,凑些热闹”(注:鲁迅在《〈集外集〉序言》中称:“只因为那时诗坛寂寞,所以打打边鼓,凑些热闹;待到称为诗人的一出现,就洗手不作了。”(《鲁迅全集》第七卷4页)1926年周作人撰《〈扬鞭集〉序》,也有类似的说法:“我对于中国新诗曾摇旗呐喊过,不过自己一无成就,近年早已歇业,不再动笔了。”),日后主要文学成就在小说与散文。即便吟诗,周氏兄弟更擅长的还是旧体。鲁迅旧诗写得好早有定评,周作人的“儿童杂事诗”,其实也颇可观。自称对于新诗“提倡有心,创造无力”的胡适,显然是在与周氏兄弟的接触中,意识到自己的局限。1922年3月4日的日记中,胡适记下鲁迅的期待以及自己的反省:“豫才深感现在创作文学的人太少,劝我多作文学。我没有文学的野心,只有偶然的文学冲动。”(注:《胡适的日记》上册276页。)六天后,《〈尝试集〉四版自序》脱稿,其中多处提及鲁迅的判断。将近半年后,胡适又在日记中写下这么一段对于周氏兄弟文学才华的由衷赞赏:

周氏兄弟最可爱,他们的天才都很高。豫才兼有赏鉴力与创作力,而启明的赏鉴力虽佳,创作较少。(注:《胡适的日记》下册424页。)

事后证明,胡适的直觉相当准确,这段话几乎可以不做修改就“进入文学史”。

胡适对于二周删诗的建议,无论接纳与否,都经由一番认真的思考。比如,《礼!》以叙事的口吻,对世俗之以礼责人大加嘲讽,所谓“你们串的是什么丑戏,/也配抬出‘礼’字的大帽子!/你们也不想想,/究竟死的是谁的老子”,在胡适,肯定是有感而发。可鲁迅出于对诗歌特性的理解,不主张将此诗收入。对此,胡适不以为然,在《四版自序》中略做辩解。而为祝贺《晨报》一周年而作的《周岁》,虽是“白话”,却很难说是“诗”(注:《周岁》共三节,请看最后一节:“我再贺你一杯酒,/祝你奋斗到底;/你要不能战胜病魔,/病魔会战胜了你!”)。更重要的是,鲁迅对刚诞生的白话诗有可能成为新的应酬工具,保持高度的警惕,故特别点出此乃源远流长的“寿诗”传统(注:吟过《周岁》的第二年,胡适真的为陈仲骧父亲七十大寿撰一《寿诗》,只是没入集而已(见耿云志主编《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11册,合肥:黄山书社,1994)。假如不是鲁迅的提醒,以胡适喜交游的性格,真不知日后诗集中该有多少此类纯粹应酬之作。)。听从鲁迅的意见,胡适最终还是“忍痛割爱”。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此前两年,在《〈尝试集〉再版自序》中,胡适怕被误读,“因此,我老着面孔,自己指出那几首诗是旧诗的变相,那几首诗是词曲的变相,那几首是纯粹的白话新诗”(注:胡适《〈尝试集〉再版自序》。)。他所郑重推荐的十四首“真正白话的新诗”,在增订四版中,除《周岁》外,全都赫然在目。这自然是鲁迅的意见起了作用。

周氏兄弟的删改,固然让胡适感动;而周氏兄弟的表彰,肯定更让胡适欢欣。鲁迅肯说出“我觉得近作中的《十一月二十四夜》实在好”这样的话,实在不容易。更何况周作人的信中也有类似的表述:“你近作的诗很好,我最喜欢最近所作的两首。”1921年1月1日出版的《新青年》8卷5号,刊有胡适写于1920年10月10日的《梦与诗》和写于1920年11月25日的《礼!》和《十一月二十四夜》。所谓“最近所作的两首”,当系《礼!》和《十一月二十四夜》无疑。这么说来,胡适之所以坚持保存《礼!》,或许还基于周氏兄弟意见并不一致的缘故。

比起具体篇目的增删,更重要的是对于“新诗”定义的重新调整。《尝试集》自初版起,便附有旧体诗词《去国集》。至于白话诗集中为何夹杂旧体诗词,胡适在《〈去国集〉自序》中有所交代:

胡适既已自誓将致力于其所谓“活文学”者,乃删定其六年以来所为文言之诗词,写而存之,遂成此集。名之曰“去国”,断自庚戌也。昔者谭嗣同自名其诗文集曰“三十以前旧学第几种”。今余此集,亦可谓之六年以来所作“死文学”之一种耳。

集中诗词,一以年月编纂,欲稍存文字进退及思想变迁之迹焉尔。(注:《〈去国集〉自序》,《尝试集》第125页,上海:亚东图书馆,1922年10月增订四版。)

依此序所言,之所以保存《去国集》,纯粹是为了记录当初学步的蹒跚足迹,同时以“死文学”来反衬“活文学”的无穷魅力。为了第一部“白话诗集”体例的统一,周作人一开始建议删除《去国集》;后又转而接受兄长的意见,“以为《去国集》也很可留存”。

为什么《去国集》可以留存?周作人并没做进一步的说明。读了鲁迅的意见,你会明白,同样主张保留《去国集》,周氏兄弟与胡适的思路,真是相差十万八千里。简单说,胡适关注的是“白话”,周氏兄弟看重的是“诗”,故鲁迅才会对被判为“死文学”的《去国集》另眼相看:“但我细看,以为内中确有许多好的,所以附着也好。”不以“文白”定“死生”,二周的文学趣味,显然与胡适之一味强调白话诗该如何脱离词曲的羁绊大有差别。

回过头来,再仔细品味那首已经被胡适本人删去、可又被周作人和俞平伯抢救回来的《鸽子》:

云淡天高,好一片晚秋天气!

有一群鸽子,在天空中游戏。

看他们三三两两,

回环来往,

夷犹如意,——

忽地里,翻身映日,白羽衬青天,十分艳丽!

确实像胡适原先自暴短处时所说的,此诗明显受词调的影响。问题在于,旧诗修养颇深的周、俞二君,不是不明白这一点,可还是不理会胡适的解释,建议重新收录。或许,在周作人看来,诗歌只问好坏,而不必强分新旧。

这么说,不是毫无根据的猜测。两年后,即1923年4月,周作人为刘大白新诗集《旧梦》做序,专门针对时人之过于强调如何“摆脱旧诗词的情趣”,表示不同意见:

虽然他自己说诗里仍多传统的气味,我却觉得并不这样。据我看来,至少在《旧梦》部分内,他竭力的摆脱旧诗词的情趣,倘若容我的异说,还似乎摆脱太多,使诗味未免清淡一点——虽然这或者由于哲理入诗的缘故。现在的新诗人往往喜学做旧体,表示多能,可谓好奇之过,大白先生富有旧诗词的蕴蓄,却不尽量的利用,也是可惜。我不很喜欢乐府调词曲调的新诗,但是那些圆熟的字句在新诗正是必要,只须适当的运用就好。因为诗并不专重意义,而白话也终是汉语。(注:周作人《〈旧梦〉序》,《旧梦》,上海:商务印书馆,1923年。)

从综论性质的《谈新诗》,到自我定位的《尝试集》各版自序,再到谈论康、俞的《评新诗集》,胡适论述白话诗之演进,基本上就是一个标准:即如何摆脱旧诗以及词曲的束缚。不要说五言七言的整齐句法不能用,“想用双声叠韵的法子来帮助音节的谐婉”,也是不可取的。“真正白话的新诗”,其音节应是“近于自然”。意识到自家“旧文学的习惯太深,故不容易打破旧诗词的圈套”(注:胡适《〈尝试集〉再版自序》。),胡适于是更多强调与词曲传统之决裂,这自然有其合理性。可作为理论表述与运动纲领,不讲个人才性,也不利用丰富的传统资源,而只是一味逃避旧诗词那几乎无所不在的影响,其实是有欠缺的。

又过了三年,周作人为刘半农的《扬鞭集》作序,提及《新青年》时期的白话诗人,是这样评说的:“那时做新诗的人实在不少,但据我看来,容我不客气地说,只有两个人具有诗人的天分,一个是尹默,一个就是半农。”前者驾御得住文言,后者则尤擅口语,各自发挥所长,故皆有所得(注:这一表述风格,很像章太炎《与人论文书》中的“并世所见,王闿运能尽雅,其次吴汝纶以下,有桐城马其昶为能尽俗。”(见《章太炎全集》第四卷168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在这里,周作人偏偏不提白话诗的倡导者胡适,大概是觉得适之先生缺乏“诗人的天分”。下面这两段话,更是有感而发:

新诗的手法我不很佩服白描,也不喜欢唠叨的叙事,不必说唠叨的说理,我只认抒情是诗的本分,而写法则觉得所谓“兴”最有意思,用新名词来讲或可以说是象征。……中国的文学革命是古典主义(不是拟古主义)的影响,一切作品都象是一个玻璃球,晶莹透彻得太厉害了,没有一点儿朦胧,因此也似乎缺少了一种余香与回味。正当的道路恐怕还是浪漫主义——凡诗差不多无不是浪漫主义的,而象征实在是其精意。(注:周作人《〈扬鞭集〉序》,《扬鞭集》,北新书局,1926年。)

相信“新诗总是要发达下去的”的周作人,欣赏新诗因模仿而获得的“自由与豪华”,但强调“自由之中自有节制,豪华之中实含清涩,把中国文学固有的特质因了外来影响而益美化,不可只披上一件呢外套就了事”。这里将新诗之缺乏“余香与回味”,归结为语言表述上的“唠叨”,而骨子里则是没有节制的“自由”。

1926年的诗坛,早已不是胡适们的天下。远比俞平伯“艰深难解”的新诗正迅速崛起,诗坛上也不再只是传统与欧化之争;而且,“象征”之取代“白描”,已成了实实在在的大趋势。周作人之批评新诗“晶莹透彻得太厉害了”,主要针对的不是闻一多、徐志摩为代表的新月派所标榜的“理性节制情感”原则以及“新诗格律化”追求,不是王独清之突出“感觉”与穆木天之主张“纯诗”,更不是正逐渐浮出海面的象征派诗人李金发、戴望舒。这与其说是在展望新诗的未来,不如说是为包括自己在内的五四一代新诗人撰写“墓志铭”。而这中间,最值得深刻反省的,当是曾领尽风骚的适之先生。

五、胡适的自我调整

如果说周氏兄弟可以先讲“诗”,而后才是“白话”;作为白话诗最早的积极倡导者(这比“新诗老祖宗”之类文学性表述更为恰当),胡适则只能先讲“白话”,而后才是“诗”。这可是时势逼出来的,由不得个人做主——谁让胡适必须时刻扛着“文学革命”的大旗。所谓“文章革命何疑!且准备搴旗作健儿”,开始只是表示一种义无反顾的决心与志气;可一旦文学革命已成燎原之势,作为最早的提倡者,胡适因而暴得大名,很难再有修正自家主张的机会。

就个人气质而言,胡适更像个温文尔雅的学者,而不是刚毅果断的革命家。在三十年代撰写《四十自述》以及五十年代口述自传时,胡适都曾提及陈独秀和钱玄同的鼎力支持乃文学革命成功的基本保证。单是书斋里的“刍议”,再精彩也不可能有多大的影响力;正是由于“三大主义”、“十八妖魔”、“桐城谬种,选学妖孽”等充满火药味的口号,以及“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的武断,方才激起轩然大波,也因此推动文学革命迅速展开(注:参见胡适《副上梁上》和《胡适口述自传》第七章。)。有陈、钱这样“坚强的革命家做宣传者,做推行者”,当然是胡适的幸运。考虑到群众的麻木以及对抗中必不可少的损耗,革命家往往语不惊人死不休,故意将问题推到极端,既便于警醒公众,又保留折中回旋的余地。在《无声的中国》中,鲁迅曾论及这种革命家的思维方式:

中国人的性情是总喜欢调和,折中的。譬如你说,这屋子太暗,须在这里开一个窗,大家一定不允许的。但如果你主张拆掉屋顶,他们就会来调和,愿意开窗了。没有更激烈的主张,他们总连平和的改革也不肯行。那时白话文之得以通行,就因为有废掉中国字而用罗马字母的议论的缘故。(注:《无声的中国》,《鲁迅全集》第四卷13-14页。)

这废掉汉字的“极端言论”,正是出于思想“偏激”、“所主张常涉两极端”,说话“必说到十二分”的钱玄同先生(注:周作人《钱玄同的复古与反复古》(《文史资料选辑》第94辑,北京:文史资料出版社,1984)提及“玄同所主张常涉两极端”,而且这种思想“偏激”,“是他自己所承认的”。据黎锦熙先生在《钱玄同先生传》(载曹述敬《钱玄同年谱》147-202页,济南:齐鲁书社,1986)中追忆,“从前鲁迅批评他:十分话最多只须说到八分,而玄同则必须说到十二分。”(见曹书173页))。作为一种运动策略,极端思维自有其好处。但另一方面,过于讲求“策略性”,追求最大限度的“现场效果”,未免相对忽视了理论的自恰与完整。假如革命不成功,这种“决绝的姿态”,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但万一革命成功,如何真正履行当初的诺言,将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聪明者随着运动的深入而移步变形,逐渐修正姿态,转换角色,尚能在新一轮建设中发挥作用;至于立场坚定者,死守当初带有策略性的宣言,不肯做必要的妥协与调整,虽能博得“首尾一致”的赞赏,却很难再有进一步突破的可能。

胡适以文言白话断文学之死活,作为文学革命口号,简单明了,十分有效。可如此粗陋且武断的理论设计,本身存在许多问题,胡适不是不知道,也做过几番自我修正的努力,比如不断扩大“白话”的含义等(注:参见1917年11月20日的《答钱玄同书》(见《胡适文存》卷一)以及1928年6月的《〈白话文学史〉自序》(见《白话文学史》,上海:新月书店,1928)。),但始终不敢模糊“斗争的大方向”。听适之先生谈论白话诗文,你会感慨其几十年没有大的变化,基本上保持少年时代的理想,这点颇令人惊讶。可仔细分辨,你还是可以发现,适之先生偶尔也会出现动摇,只不过由于更具革命家气质的钱玄同从旁提醒,于是继续前行。

针对胡适新作显示出的某种倒退的迹象,钱玄同1917年10月31日去信,语重心长地强调:“现在我们着手改革的初期,应该尽量用白话去作,才是。倘使稍怀顾忌,对于‘文’的一部分不能完全舍去,那么,便不免存留旧污,于进行方面,很有阻碍。”胡适得信,幡然悔悟,于是在11月20日作复,表白自己的惶惑与苦恼:

先生论吾所作白话诗,以为“未能脱尽文言窠臼”。此等诤言,最不易得。吾于去年(五年)夏秋初作白话诗之时,实力屏文言,不杂一字。如《朋友》,《他》,《尝试篇》之类皆是。其后忽变易宗旨,以为文言中有许多字尽可输入白话诗中。故今年所作诗词,往往不避文言。……但是先生十月三十一日来书所言,也极有道理。……所以我在北京所作的白话诗,都不用文言了。(注:《答钱玄同书》,《胡适文存》卷一第54-55页。)

由“力屏文言”到“不避文言”,再到“都不用文言了”,经过这一番曲折,胡适坚定了纯用白话写作的宗旨。即便如此,在为《尝试集》撰写序言时,钱玄同还是很不客气地批评胡适仍受旧诗词的牵制:

不过我对于适之的诗,也有小小不满意的地方:就是其中有几首还是用“词”的句调;有几首诗因为被“五言”的字数所拘,似乎不能和语言恰合;至于所用的文字,有几处似乎还嫌太文。(注:钱玄同《〈尝试集〉序》,见初版本《尝试集》。)

对于朋友如此严苛的挑剔,胡适心悦诚服,在《尝试集》初版自序中专门提及此事,并作了认真的自我批评,称自己所作新诗半新不旧:“这些诗的大缺点就是仍旧用五言七言的句法。句法太整齐了,就不合语言的自然,不能不有截长补短的毛病,不能不时时牺牲白话的字和白话的文法,来牵就五七言的句法。”接下来关于诗体大解放的论述,在新诗创立期影响极大,值得认真对待:

因此,我到北京以后所做的诗,认定一个主义:若要做真正的白话诗,若要充分采用白话的字,白话的文法,和白话的自然音节,非做长短不一的白话诗不可。这种主张,可叫做“诗体的大解放”。诗体的大解放就是把从前一切束缚自由的枷锁镣铐,一切打破:有什么话,说什么话;话怎么说,就怎么说。这样方才可有真正白话诗,方才可以表现白话的文学可能性。(注:胡适《〈尝试集〉自序》。)

话说得何等痛快淋漓,可流弊也就在这里。稍有文学常识的人都知道,散文尚且不可“话怎么说,就怎么说”,更何况历来以语言精粹著称的诗歌。

沉醉于“大解放”的幸福感,再加上本就不太具备“诗人的天性”,胡适于是抓住是否摆脱传统诗词束缚作为新诗的唯一标准。1919年撰《谈新诗》,提及“此外新潮社的几个新诗人——傅斯年、俞平伯、康白情——也都是从词曲里变化出来的,故他们初做的新诗都带着词或曲的意味音节”(注:胡适《谈新诗》,《胡适文存》卷一第238页。),显然感觉不无遗憾。到了1922年,胡适为三本新诗集撰写序言或书评,进一步阐述其理想中的新诗。基本思路是“诗体的大解放”,即如何摆脱旧诗词的影响,即便因此而失之于幼稚、直白、浅露,也都无所谓。以此标准衡量,康白情高于俞平伯,而后起的汪静之更是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理由很简单,“白情受旧诗的影响不多,故中毒也不深”;汪静之等少年诗人更上一层楼,因“他们受的旧诗词的影响更薄弱了,故他们的解放也更彻底”(注:参见《评新诗集》和《〈蕙的风〉序》,《胡适文存二集》卷四第269-288页,295-308页。)。以是否摆脱“旧诗词的鬼影”作为评价新诗好坏的唯一指标,在后世的诗人及史家看来,或许有点荒谬;可对于更多关注新诗出路的适之先生来说,关键在于“白话”还是“文言”,故“稚气究竟远胜于暮气”、“太露究竟远胜于晦涩”(注:胡适《〈蕙的风〉序》,《胡适文存二集》卷四第295-308页。)。

过于执着“诗体的大解放”,再加上笃信“文学进化观念”,使得在小说研究方面颇有定见的适之先生,评价新诗时,常把握不住。有艺术判断力的问题,但也与胡适尝试新诗,很大程度不是基于诗神驱使,而是服务于自觉的文学主张有关:

我私心以为文言决不足为吾国将来文学之利器。施耐庵、曹雪芹诸人已实地证明小说之利器在于白话。今尚需人实地试验白话是否可为韵文之利器耳。(注:《胡适留学日记》第四册996页,上海:商务印书馆,1947年。)

基于白话必为将来文学之利器这一信仰,胡适“单枪匹马”前去“新辟一文学殖民地”,其再三强调写诗只是“实验”,并非故作谦虚。从这个角度看,只要白话文运动成功,即便《尝试集》因缺乏“诗性”而被遗弃,对于胡适来说,也没有太大的遗憾。正因为入手处是“文”,着眼点是“白话”,“白话诗”只是有待征服的最后一块阵地,很长时间里,胡适的兴奋点集中在如何摆脱“文言”以及“旧诗词”,而不太追问是否具有诗的“意境”——直到1924年《〈胡思永的遗诗〉序》和1936年的《谈谈“胡适之体”的诗》,才将语言表达与意境营造结合起来。而一旦“白话”不是评判新诗好坏的唯一标准,根基深厚的传统诗词之影响必将浮出海面。在这中间,与周氏兄弟以及梁启超的书信往来,对胡适重新反省关于“新诗”的想象,很可能起关键作用。

鲁迅称《去国集》中“确有许多好的”,周作人批评传统根基深厚的刘大白“竭力的摆脱旧诗词的情趣”,这些“异议”,对于一直检讨自家白话诗中残留词调的胡适来说,应该说颇有触动。而与梁启超关于白话诗的争辩,以及借鉴小令写作新诗之可能性的探讨,对于胡适的调整思路,当也不无关系。

在白话诗问题上,梁启超与胡适意见不一致,并且有过直接的争论,可惜相关史料大多缺失,故史家语焉不详(注:张朋园《胡适与梁启超——两代知识分子的亲和与排拒》(见李又宁主编、纽约天外出版社1990年12月印行的《胡适与他的朋友》第一集)着重讨论梁、胡政治上的接触、学术上的见解、彼此的友谊三方面,其中涉及关于白话诗的争论,可参考。)。1920年10月18日梁启超致信胡适,希望胡评阅《清代学术概论》,并称自己准备撰文讨论《中国哲学史大纲》,另外,还有“超对于白话诗问题,稍有意见,顷正作一文,二三日内可成,亦欲与公上下其议论”(注:梁启超致胡适信,见丁文汇、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第922页。)。《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收有一大约写于1920年底或1921年初的《胡适致陈独秀》,其中也涉及此事:

梁任公有一篇大驳白话诗的文章,尚未发表,曾把稿子给我看,我逐条驳了,送还他,告诉他,“这些问题我们这三年都讨论过了。我很不愿意他来旧事重提,势必又引起我们许多无谓的笔墨官司”,他才不发表了。(注:《胡适致陈独秀》,《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119-120页。)

以梁启超之“为人最和蔼可爱,全无城府,一团孩子气”,见胡适暴得大名,竟“有时稍露一点点争胜之意”(注:参见1929年1月20日胡适参加梁启超大殓归来所写的日记,《胡适的日记》(手稿本)第八卷。),如此性情,不大可能因后辈的反驳而隐匿自己的意见。查《张元济日记》,1920年10月21日张氏往访梁启超时,梁“言有论本朝诗学一稿,亦即可交稿”(注:《张元济日记》下册771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据夏晓虹考证,梁氏信函与张氏日记所述,应同指一文,即梁启超为选编金和与黄遵宪二家诗所写之序。书未编成,序也未定稿,可这则收入《饮冰室合集》的《晚清两大家诗钞题辞》(注:参见夏晓虹《诗骚传统与文学改良》第293页,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1998年。),对于理解这场隐匿在历史深处的争论,还是很有帮助的。

梁启超的基本观点是,“因为诗是一种技术,而且是一种美的技术”,故“格律是可以不讲的,修辞和音节却要十分注意”。自称“并不反对白话诗”的任公先生,在批评守旧的“老先生”不该蔑视文学史上早已“粲然可观”的白话诗的同时,顺带扫了一下完全排斥文言的“偏激之论”:

至于有一派新进青年,主张白话为唯一的新文学,极端排斥文言,这种偏激之论,也和那些老先生不相上下。就实质方面论,若真有好意境好资料,用白话也做得出好诗,用文言也做得出好诗。如其不然,文言诚属可厌,白话还加倍可厌。

这种各打五十大板的论调,当然是胡适等新派人士所不愿接纳的。说梁启超因胡适的反驳而不愿发表此文,目前尚无确凿证据;但梁氏此文迟迟未能定稿,起码是知道其立说关系重大,需要从容斟酌。白话缺乏锤炼,表达复杂的情感与思绪有困难,这是五四时期反对废除文言者常持的见解,梁启超不过是将其限制在新诗写作:“我觉得极端的‘纯白话诗’,事实上算是不可能;若必勉强提倡,恐怕把将来的文学,反趋到笼统浅薄的方向,殊非佳兆。”以上的说法还偏于防守,接下来任公先生开始主动出击了:

我也曾读过胡适之的《尝试集》,大端很是不错。但我觉得他依着词家旧调谱下来的小令,格外好些。为什么呢?因为五代两宋的大词家,大半都懂音乐,他们所创的调,都是拿乐器按拍出来。我们依着他填,只要意境字句都新,自然韵味双美。我们自创新音,何尝不能?可惜我们不懂音乐,只成个“有志未逮”。而纯白话体有最容易犯的一件毛病,就是枝词太多,动辄伤气。试看文言的诗词,“之乎者也”,几乎绝对的不用。为什么呢?就因为他伤气,有碍音节。如今做白话诗的人,满纸“的么了哩”,试问从那里得好音节来?……字句既不修饰,加上许多滥调的语助辞,真成了诗的“新八股腔”了。(注:《晚清两大家诗钞题辞》,《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四十三,上海:中华书局,1936年。)

批评“满纸‘的么了哩’”的新诗,直接指向已经名满天下的“尝试”,如此刻薄的评价,自然不可能为胡适所接受。至于表彰《尝试集》中“依着词家旧调谱下来的小令,格外好些”,估计也不会让胡适高兴。因为,未能完全摆脱词调的影响,这正是他在《尝试集》的三则序言中所再三检讨的。

而在梁启超,如此立说,绝无挖苦讽刺的意味。日后,梁氏甚至受胡适成功“尝试”的引诱,写作起分行加标点的小词来。即所谓“近忽发词兴”,“日来颇为小词消遣”,并相信“此间可辟出新国土也”(注:参见梁启超致林志钧及梁启勋书,见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第1042-1043页。)。1925年6月22日,梁启超致信胡适,附一小词,且称“即用公写法录一通奉阅,请一评,谓尚要得否?”同月26日,又寄上《好事近》和《西江月》各一首(注:参见《梁启超年谱长编》第1038-1041页。)。大概是胡适回赠两诗,7月3日复信中,梁启超除再次附词三首外,还对胡诗略加点评:

两诗妙绝,可算“自由的词”。石湖诗书后那首若能第一句与第三句为韵——第一句仄,第三句平,——则更妙矣。

去年八月那首“月”字和“夜”字用北京话读来算有韵,南边话便不叶了(广东话更远)。念起来总觉不顺嘴。所以拆开都是好句,合诵便觉情味减。这是个人感觉如此,不知对不对?

我虽不敢说无韵的诗绝对不能成立,但终觉其不能移我情。韵固不必拘定什么《佩文斋诗韵》、《词林正韵》等,但取用普通话念去合腔便好。句中插韵固然更好,但句末总须有韵(自然非句句之末,隔三几句不妨)。若句末为语助词,则韵挪上一字(如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我总盼望新诗在这种形式下发展。

拙作《沁园春》过拍处试如尊论(犯复),俟有兴,当更改之,但已颇觉不易。

又有寄儿曹三词写出呈教(乞赐评)。公勿笑其舔犊否?(注: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第1044-1045页。其中若干错漏,据台北世界书局1959年版《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校改。又,1961年9月20日胡适与秘书谈话时,特别提到梁启超“他给我的信很多,有封很长的谈词的信”,指的应该就是这一则(见《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第220页)。)

强调新诗必须讲究音节,而且最好有韵,这点与章太炎、鲁迅师徒的意见大致相同(注:据曹聚仁《关于章太炎先生的回忆》(见《文思》,北新书局,1937),章太炎认为:“凡称之为诗,都要有韵,有韵方能传达情感;现在白话诗不用韵,即使也有美感,只应归入散文,不必算诗。”鲁迅则在《致窦隐夫》(《鲁迅全集》第十二卷556页)中称:“我以为内容且不说,新诗先要有节调,押大致相近的韵,给大家容易记,又顺口,唱得出来。”)。新诗在寻求突破的过程中,“以解放相号召”,惟恐受制于旧诗词曲。可三十年后,朱自清发现,新诗独独接收了“韵脚”这一宗遗产,“足见中国诗还在需要韵,而且可以说中国诗总在需要韵”(注:《新诗杂话·诗韵》,《朱自清全集》第二卷402页,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88年。)。此说并未为所有诗人及史家所接受,新诗是否需要押韵,始终是个争议很大的问题。至于称入《尝试后集》的《瓶花》和胡适生前未曾入集的《八月四夜》“两诗妙绝”,实在很有眼光。这可是以理智冷静著称的适之先生平生少有的好情诗,后者以周邦彦《关河令》一词的“酒已都醒,如何消夜永?”作结,乃巧妙的文体挪用(注:初刊《现代评论》2卷46期(1925年10月)的《八月四夜》全诗如下:

我指望一夜的大雨

把天上的星和月都遮了;

我指望今夜喝得烂醉,

把记忆和相思都灭了。

人都静了,

夜已深了,

云也散干净了,——

仍旧是凄清的明月照我归去,——

而我的酒又早已全醒了。

酒已都醒,

如何消夜永?);前者以范成大《瓶花》作引子,也明白无误地标示其诗学渊源。二诗都是白话,但传统的印记十分清晰,故梁启超一针见血地指认其为“自由的词”。

若是早年,对于如此评价,胡适可能很不高兴。可现在不一样,经由二周以及梁启超的提示,加上自家撰写《白话文学史》和遍选《词选》的体会,胡适对于“白话诗”之夹杂“词调”,有了全新的认识。1928年6月的《〈白话文学史〉自序》重提他所理解的白话“有三个意思”(注:在1917年11月20日的《答钱玄同书》中,胡适为反驳对手的批评,曾大为扩展“白话”的含义。),故“白话文学”应该“包括旧文学中那些明白清楚近于说话的作品”。这样一来,不只《史记》、《汉书》里有许多白话,乐府歌辞、佛书译本基本上是白话,“唐人的诗歌——尤其是乐府绝句——也有很多的白话作品”。词呢,尤其是东坡、稼轩的小词,不也符合“说得出,听得懂”、“不加粉饰”、“明白晓畅”这白话三大特征吗?当然也该算是“白话文学”了。

作为定本的《白话文学史》只论述到唐代,此前的《国语文学史》,则有专门讨论两宋的“白话词”的第三编第四、第五两章。“这种词用的当日小百姓的言语,写的是当日的感情生活,所以他们是宋代白话文学的代表。”基于这一判断,胡适极为赞赏欧阳修、柳永、李清照、辛弃疾、陆游等人的“白话小词”,称其创作“真是绝妙的文字”,与吴文英那样“古典文学的下下品”不可同日而语(注:参见《国语文学史》,《胡适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第八册92-115页。)。

1927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胡适编选的《词选》(注:1958年台北读者书店重印此书时,改题《白话词选》。改题不见得是胡适本人的主意,但起码胡适的论述,容易给人这种印象。),前有一胡适撰写的自序,将词史分成三段:“苏东坡以前,是教坊乐工与娼家妓女歌唱的词;东坡到稼轩、后村,是诗人的词;白石以后,直到宋末元初,是词匠的词。”对“诗人的词”,胡适最为欣赏:“这些作者都是有天才的诗人;他们不管能歌不能歌,也不管协律不协律;他们只是用词体作新诗。这种‘诗人的词’,起于荆公、东坡,至稼轩而大成。”在叙述词的演变历史时,胡适强调的是“词的用处推广了,词的内容变复杂了,词人的个性也更显出了”,故特别喜欢表彰“绝好的小词”(注:《〈词选〉自序》,《胡适文存三集》卷八第997-1005页。)。比如谈论辛弃疾,便是:“他的小令最多绝妙之作;言情,写景,述怀,达意,无不佳妙。辛词的精彩,辛词的永久价值,都在这里。”(注:参见胡适编选《词选》中论辛弃疾则,上海:商务印书馆,1927年。)

胡适本人对于白居易的诗以及辛弃疾的小词早有兴趣,《胡适留学日记》中不乏记载,《四十自述》中也有所交代。只是由于提倡白话诗的需要,胡适方才压抑这一趣味,竭力摆脱“旧诗词”的影响。以“删诗事件”作为标志,胡适开始调整自己的阅读与写作姿态。一方面是白话诗已基本站稳脚跟,不必再刻意回避文言或词调的渗透;另一方面也是因教学需要以及个人兴趣转移,胡适开始选读“旧诗词”。对于如此转折,二周信件到底起多大作用,尚难断言。但写于1928年3月9日的《读〈双辛夷楼词〉致李拔可》,希望对方注意自己的小诗“不知颇有词的意味否”,抄录的正是被梁启超断为“自由的词”的《瓶花》,可见梁氏意见受到尊重。这与前几年的不断检讨无法摆脱词调的影响,真有天渊之别。更重要的是以下这段话:

近年因选词之故,手写口诵,受影响不少,故作白话诗,多作词调,但于音节上也有益处,故也不勉强求摆脱。(注:《读〈双辛夷楼词〉致李拔可》,《东方杂志》25卷6号,1928年3月。)

我想补充的是,促使其作白话诗时“多作词调”的,远不只是“因选词之故”。

1935年12月,文学史家陈子展发表《略论“胡适之体”》,分析胡适新作《飞行小赞》之不同于《尝试集》:

老路没有脱去模仿旧诗词的痕迹,真是好像包细过的脚放大的。新路是只接受了旧诗词的影响,或者说从诗词蜕化出来,好像蚕子已经变成了蛾。即如《飞行小赞》一诗,它的音节好像辛稼轩的一阕小令,却又不像是有意模仿出来的。(注:陈子展《略论“胡适之体”》,1935年12月6日《申报·文艺周刊》第6期。)

两个月后,胡适撰《谈谈“胡适之体”的诗》作答,公开亮明其借鉴词调写作新诗的经验。而且强调这不是“新路”,而是自己驾轻就熟早已“走惯了的一条‘老路’”。对于如何借变换韵脚、松动平仄、调整句式来获得写作的自由,没有比这段自述说得更明白的了:

其实《飞行小赞》也是用“好事近”词调写的,不过词的规矩是上下两半同韵,我却换了韵脚。我近年爱用这个调子写小诗,因为这个调子最不整齐,颇近于说话的自然;又因为这个调子很简短,必须要最简练的句子,不许有一点杂凑堆砌,所以是做诗的最好训练。我向来喜欢这个调子,偶然用它的格局做我的小诗组织的架子,平仄也不拘,韵脚也可换可不换,句子长短也有时不拘,所以我觉得自由得很。至少我觉得这比勉强凑成一首十四行的“桑籁体”要自由得多了!(注:《谈谈“胡适之体”的诗》,《自由评论》12期,1936年2月。)

至此,作为新诗人的适之先生,总算完成了艰难的自我调整,直面所谓的“胡适之体”的生机与缺陷,坦然宣布“我近年只做我自己的诗”,而不再力不从心地扮演什么“领路人”的角色。

作为白话诗的提倡者,胡适始终坚守文言/白话这个边界,此乃其安身立命的根基,故矢志不移,这点很好理解。在保卫自己的学术贡献方面,胡适有充分的自觉。从早年的《〈尝试集〉自序》,到晚年的《胡适口述自传》,凡提及新诗,胡适总是死死咬住两个关键词:“白话”与“实验”。至于早年很计较的摆脱词调的影响,二十年代中期开始逐渐松动。到了自己出场介绍如何借鉴小令创作新诗时,我们对“胡适之体”的特色以及走向,便都心中有数了。胡适从来不得大诗人,《尝试集》的价值主要在于“尝试”;但除此之外,语言的清通,意境的平实,还有上接中国诗歌史上的元白诗或苏辛小词,仍然自有一番天地,不该被后来者一笔抹杀(注:胡适晚年的诗友周策纵在《论胡适的诗》(见《胡适杂忆》附录)中称胡适欣赏元、白与袁枚,喜欢看小说,“他早期新诗的试作,往往脱不了浅显绝句、歌行、小令、苏、辛所喜用的中调,以至打油诗等的气氛,不为无故也。”“我以为胡适的诗较好的一面是文字流利,清浅而时露智慧。最好的几首往往有逸趣或韵致。……梁启超说他特别喜欢的还是胡的小词,可说很有道理。”)。

六、经典地位的确立

作为现代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横空出世的《尝试集》,一开始辉煌夺目,但很快就遭遇各种严峻的挑战;几经沉浮,历尽沧桑,方才战胜各种巨大的障碍——从艺术趣味到意识形态——最终屹立在世纪末的文学领奖台上(假如“百年百种优秀中国文学图书”也算一种奖的话)。这对于本不具有艺术天赋的适之先生来说,实在是个奇迹。

想当初,即便是好朋友,比如陈西滢,也都对胡适的白话诗不太恭维。在《新文学运动以来的十部著作》中,陈源推举的是《胡适文存》,而不是《尝试集》,理由是:

我不举《尝试集》是因为我不信胡先生是天生的诗人,虽然他有些小诗极可爱。我们只要看他说的:“文中有三个条件:第一要明白清楚,第二要有力能动人,第三要美”,和“美就是‘懂得性’(明白)与‘逼人性’(有力)二者加起来自然发生的结果”,就可以知道他的诗不能成家的缘故,同时也可以了解他的说理考据文字的特长了。(注:陈西滢《西滢闲话》第335页,上海:新月书店,1931年3版。)

被认为不是“天生的诗人”的胡适,竟凭借一部只有若干“极可爱”的“小诗”的《尝试集》,闯入“经典作家”的行列,确实是不可思议。

可细细寻觅,你还是能发现《尝试集》之走向成功,并非纯属偶然。这里包括二十年代之经由“删诗”而产生“定本”,三十年代的经由“辨体”而凝结“风格”,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的经由“批判—平反”而形成“经典”。在这中间,作品本身的潜能以及时代思潮的激荡,固然是主要因素;但周氏兄弟的推波助澜,也起了不小的积极作用。

《尝试集》初版时,为其大力鼓吹的,是刚结识不久的好友钱玄同。在《〈尝试集〉序》中,擅长“疑古”的玄同先生,对这第一部个人撰写的新诗集褒奖有加:

适之这本《尝试集》第一集里的白话诗,就是用现代的白话达适之自己的思想和情感,不用古语,不抄袭前人诗里说过的话。我以为的确当得起“新文学”这个名词。(注:钱玄同《〈尝试集〉序》。)

不愧是目光如炬的史家,专门在“用现代的白话达适之自己的思想和情感”上做文章,钱氏此说,即便到了今日,也还站得住脚。

正因为是“第一部”,《尝试集》的出版,招来不少批评。其中三胡的争论,最为引人注目。先是自称“这二十多年里头,几乎没有一年不在诗里讨生活”的胡怀琛,站出来大批《尝试集》,而且自告奋勇,替胡适改写诗句。在他看来,胡适这一派新诗“根本的缺点”在于:

(一)不能唱。只算白话文,不能算诗。

(二)纤巧。只算词曲,不能算新诗。(注:胡怀琛《胡适之派新诗根本的缺点》,1921年1月11日《时事新报·学灯》。)

如此批评,火气太盛,毫无善意可言,颇有将白话诗一棍子打死的架势。不过一年后上海的泰东书局出版此君所编《〈尝试集〉的批评与讨论》,辑录不少相关论述,与后世的“批判集”还是大有差别。其中收有朱执信的《诗的音节》和《答胡怀琛函》,二文初刊《星期评论》第51、52号,着重反驳胡怀琛《读胡适之〈尝试集〉》对新诗音节的批评,强调“一切文章都要使所用字的高下长短,跟着意思的转折来变换”,“音节决不是就这样可以有刻板的规则定出来的”(注:朱执信《诗的音节》,《星期评论》第51号,1920年5月23日。)。朱文反过来嘲笑胡怀琛根本不懂新诗的音节,并且逐一批驳其为《尝试集》所做的修改。

如果说胡怀琛的缺点是“食古不化”,那么,胡先骕的毛病则是“食洋不化”。刊于《学衡》第1、2期的《评〈尝试集〉》,洋洋洒洒两万余言,大量引用西儒语录,且夹杂不少英文单词,最后只是想说明“《尝试集》之价值与效用,为负性的”,即让人明白“此路不通”。具体论述时,批评胡诗乃“枯燥无味之教训主义”、“肤浅之征象主义”、“纤巧之浪漫主义”、“肉体之印象主义”,所言多大而无当;至于称集中最佳之诗作为《新婚杂诗》、《送叔永回四川》,则更让人摸不着头脑(注:胡先骕《评〈尝试集〉》,《学衡》第1、2期,1922年1、2月。)。如此文风,自然招来读者的反唇相讥。式芬刊于《晨报副镌》的《〈评尝试集〉匡谬》,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基人之身,故意挑出胡文关于外国文学的四点谬误“略加匡正”,进而指责其“不合于‘学者之精神’”(注:式芬《〈评尝试集〉匡谬》,1922年2月4日《晨报副镌》。)。

至于胡适本人,对胡怀琛“这种不收学费的改诗先生”只是觉得好笑,并没有认真对待。1920年5月和9月的《时事新报·学灯》上,分别刊有胡适致张东荪和胡怀琛的信,对此略加辩驳。称“我很希望大家切实批评我的诗,但我不希望别人替我改诗”(注:胡适《致张东荪》,1920年5月12日上海《时事新报·学灯》。),还是比较客气的;下面这段话,可就有点居高临下了:

我在我的《尝试集》再版自序(已付印)里,对于先生最初评《尝试集》的几段意见——胡适之上了钱玄同的当,别人又上了胡适之的当——略有几句评论,因为我认那个意思还有讨论的价值,至于先生后来“正谬”的四条,恕不答辩了。(注:胡适《答胡怀琛》,1920年9月12日上海《时事新报·学灯》。)

不屑与胡怀琛争论的适之先生,在《〈尝试集〉再版自序》中,只是以“守旧的批评家”轻轻打发,甚至不提论敌的姓名。相对而言,胡适还是比较在意喝过洋墨水的胡先骕的批评的。《〈尝试集〉四版自序》并没有直接回应《评〈尝试集〉》的具体观点,而是避实就虚,以“胡先骕教授居然很大度的请陀司妥夫士忌来陪我同死同朽,这更是过誉了,我更不敢当了”作结,虽则俏皮,却未免过于轻巧。或许,两年中销售一万部,而且得到周氏兄弟等“天才都很高”的朋友诸多好评,让胡适有点飘飘然。

虽然胡适颇为谦恭地称自家诗集之所以值得再版,只是“可以使人知道缠脚的人放脚的痛苦”;但广泛征求朋友意见,大规模地增删修订,还是有艺术上的追求。甚至可以说,适之先生其实是踌躇满志,对《尝试集》很有信心,希望其流传久远,这才需要如此精雕细磨。就在撰写《〈尝试集〉四版自序》的前几天,胡适完成了《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其中述及文学革命时有言:

我可以大胆说,文学革命已过了讨论的时期,反对党已破产了。从此以后,完全是新文学的创造时期。(注:胡适《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胡适文存二集》卷二第211页。)

正是基于这一判断,胡适不屑与胡怀琛争论,对胡先骕的批评也没有认真回应。可“白话诗”的“反对党”破产了,不等于《尝试集》可以免受批评。接下来,原本处于同一阵营的新诗人的批评,更使胡适难堪。

1923年的中国诗坛,出现两则“横扫千军如卷席”的雄文,一是周灵均的《删诗》,将胡适《尝试集》、郭沫若《女神》、康白情《草儿》、俞平伯《冬夜》等八部新诗集分别以“不是诗”、“未成熟的作品”等罪名大加讨伐(注:周灵均《删诗》,《文学周刊》17号,1923年12月。)。对批评家之为了一己“快意”,“提起一支屠城的笔,扫荡了文坛上一切野草”的做法,鲁迅甚为不满(注:《“说不出”》,《鲁迅全集》第七卷39页。)。相对来说,成仿吾的《诗之防御战》更具理论意义。也是拿《尝试集》、《草儿》、《冬夜》等开刀,语气也很激烈,可还是讲道理的。此文发在《创造周报》第1号,批评对象减去郭沫若,添上周作人,颇有“党同伐异”的嫌疑。但指出早期新诗“摆脱了词调”、“洒脱了白话”以后,所选择的“小诗”以及“哲理诗”方向存在很大偏差(注:成仿吾《诗之防御战》,《创造周报》第1号,1923年5月。),还是颇有见地的。

笼统地批评白话诗,不管语气如何刻薄,对胡适来说都无伤大雅。到了1926年,才气横溢的新诗人朱湘登场,形势为之一变。在《评闻君一多的诗》中,朱湘称为避免朋友间互相标榜,“越熟的人越在学问上彼此激励”,为自己立下这么一个批评准则:

宁可失之酷,不可失之过誉。

其实,不只评闻诗,评胡适、康白情、徐志摩、郭沫若等人的诗集,朱君都取此策略。如欣赏郭沫若的浪漫激情与雄奇想象,可批评其“对于艺术是很忽略的,诚然免不了‘粗’字之讥”;轮到康白情,更是不客气,称其取“反抗的精神与单调的字句”的努力,“完全失败了”;批评康君时,顺带连“与康君同行的”俞平伯也一起嘲笑一番。至于徐志摩,朱湘的评价更加刻毒:

徐君没有汪静之的灵感,没有郭沫若的奔放,没有闻一多的幽玄,没有刘梦苇的清秀,徐君只有——借用徐君朋友批评徐君的话——浮浅。(注:参见朱湘《中书集》第328页、376页、379页、382页、397页,上海:生活书店,1934年。)

如此脾性,如此眼光,落在《尝试集》上,当然不会特别宽容。刊于1926年4月1日《晨报副刊》上的《新诗评(一)·〈尝试集〉》,以这么一句全称判断结尾:

“内容粗浅,艺术幼稚”,这是我试加在《尝试集》上的八个字。

如此“盖棺论定”,乃基于以下几个判断:《尝试集》中真正的新诗不多,倒是旧诗或旧诗的变体占优势;在诗歌中谈主义本就是笑话,“胡君居然以诗的经验主义相号召”;“胡君的诗没有一首不是平庸的”;“胡君‘了’字的‘韵尾’用得那么多”,起码证明作者艺术力的薄弱(注:朱湘《新诗评(一)·〈尝试集〉》,1926年4月1日《晨报副刊》。)。朱氏的批评,虽稍嫌刻薄,却不无洞见,因而颇受关注。朱自清讲授“新文学研究”课程时,专门引述其批评《尝试集》“‘了’字的‘韵尾’用得太多”(注:参见《朱自清全集》第八卷88页,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3年。);而草川未雨《中国新诗坛的昨日今日和明日》之谈及《尝试集》,“没有一首能称得起完全的新诗体,也就没有一首使人满意的”(注:参见草川未雨《中国新诗坛的昨日今日和明日》第51页,北平:海音书局,1929年。),基本上是抄袭朱湘的意见。

朱湘横刀立马的英姿,预示着新一代诗人的崛起。此后十年,作为新诗人的胡适,基本上隐入历史深处。不只胡适一人,早期白话诗的提倡者,此时已大都归隐山林,很少在诗坛抛头露面了。以至1932年底刘半农编印《初期白话诗稿》时,感慨文艺界的变动“把我们这班当初努力于文艺革新的人,一挤挤成了三代以上的古人”(注:刘半农《〈初期白话诗稿〉序目》,《初期白话诗稿》,北平:星云堂书店影印,1933年。)。假如不是文学史家陈子展关于“胡适之体”的提法引起争议,胡适与后起的新诗人,很可能就此相忘于江湖。

1935年12月6日《申报·文艺周刊》第6期发表陈子展的《略论“胡适之体”》,谈及“新诗运动隔成功之日还远,到新诗的路决不止一条,不妨‘殊途而同归’”。其中称“胡适之体”也是新诗发展的一条新路(注:陈子展《略论“胡适之体”》,1935年12月6日《申报·文艺周刊》第6期。),引起很大争议。一个月后,还是在《申报·文艺周刊》上,子模发表《新诗的出路与“胡适之体”》,批评胡诗在“旧诗词的骨架中翻筋斗”,体现“有闲阶级的‘闲适的’意态”,并断言“放脚似的‘胡适之体’的时代早已过去了”,新诗出路,在于充实的社会内容以及熟练的口语。文章的结论很明确:“在这个时候还把‘胡适之体’特别提出来,认为新诗的一条路,结果只有‘此路不通’吧。”(注:子模《新诗的出路与“胡适之体”》,1936年1月17日《申报·文艺周刊》第11期。)

在这场争论中,“有赞成的,有反对的,听说是反对的居多”,这并不出乎胡适意料之外。倒是陈子展的殷切期待(注:陈子展的《略论“胡适之体”》是这样结尾的:“胡先生呵!你不要说‘提倡有心,创造无力’。我很希望你仍旧拿出先驱者的精神,在新诗上创造一种‘胡适之体’。”),很让胡适感动,于是以《谈谈“胡适之体”的诗》作答,顺便表白自己做诗的三条戒约,连带对批评家之忽略《尝试集》中真正的好诗表示惋惜。

这起码是胡适第三次谈论自己作为早期新诗代表人物的“体”与“派”了。只不过前两回发言不甚要紧,也不被关注;这回可不一样,乃生死攸关。1920年为《老树行》作跋,胡适提及1915年在美国留学时撰写此诗,如何惹来朋友的嘲笑,以至“他们都戏学‘胡适之体’,用作笑柄”(注:《跋“老树行”》,见增订四版《尝试集》第171页。)。1924年为《胡思永的遗诗》写序,其中有云:“他的诗,第一是明白清楚,第二是注重意境,第三是能剪裁,第四是有组织,有格式。如果新诗中真有胡适之派,这是胡适之的嫡派。”(注:胡适《〈胡思永的遗诗〉序》,《胡思永的遗诗》,上海:亚东图书馆,1924年。)轮到《谈谈“胡适之体”的诗》,主要是表白“我做诗的戒约至少有这几条”:“第一,说话要明白清楚”;“第二,用材料要有剪裁”;“第三,意境要平实”。梁实秋称这三条中,“惟独胡先生所标榜的‘明白清楚’是不可不特别注意的”,并进而大谈“‘白话诗’亦可释为‘明白清楚的诗’,所以‘明白清楚’应为一切白话诗的共有的特点,不应为‘胡适之体’独有的特点”之类,实在是不得要领,只能理解为梁氏在“借题发挥”(注:梁文着重强调:“近年来新诗有很大一部分日趋于晦涩”,原因是“模仿一部分堕落的外国文学,尤其是模仿所谓‘象征主义’的诗”。见《我也谈谈“胡适之体”的诗》,《自由评论》12期,1936年2月。)。胡适倒是很清醒,再三强调这三大戒约只适应“我自己的诗”,并不具有普遍性与绝对性。

适之先生此文的新意与重点,在于将文体上的“明白清楚”与意境上的“平实淡远”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总算较好地为“胡适之体”做了定位。“在诗的各种意境之中,我自己总觉得‘平实’,‘含蓄’,‘淡远’的境界是最禁得起咀嚼欣赏的。”回首平生,最能代表这一方向、也最值得向读者推荐的,是那首写于1920年11月25日、刊于《新青年》8卷5号的《十一月二十四夜》:

老槐树的影子,

在月光的地上微晃;

枣树上还有几个干叶,

时时做出一种没气力的声响。

西山的秋色几回招我,

不幸我被我的病拖住了。

现在他们说我快要好了。

那幽艳的秋天早已过去了。

引录完全诗后,胡适感叹:“这诗的意境颇近于我自己欣羡的平实淡远的意境。十五年来,这种境界似乎还不曾得着一般文艺批评家的赏识。”(注:胡适《谈谈“胡适之体”的诗》,《自由评论》第12期,1936年2月。)这里所说的“一般文艺批评家”,当不包括周氏兄弟。因为这首《十一月二十四夜》,正是当初鲁迅和周作人为删诗事复信时所着力表扬的。

经由这一番自我调整与自我表彰,“胡适之体”定位明确了;但其历史意义之得以凸显,还有赖于现代教育制度以及文学史著述的形成。新文化运动的积极成果,除“德”、“赛”先生的普及等外,还包括大学课程的巨大变化:此前不登大雅之堂的“小说”、“戏曲”成了必修课;一改中国人的崇古倾向,将“近世文学”纳入考察视野;注重“欧洲文学”的讲授等(注:参见陈平原《新教育与新文学》,《北大精神及其他》246-277页,上海文艺出版社,2000年。)。刚刚过去的“文学革命”,在胡适撰于1922年的《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中,还只是个“光明的尾巴”;而1929年朱自清在清华大学讲授“中国新文学研究”,则已“登堂入室”。一旦“新文学”的历史成为大学乃至中学课堂讲授的对象,有开创之功的《尝试集》必定优先进入新一代读书人的视野。与之相关的文学史著述,在为“新文学”追根溯源时,也都不可能遗漏胡适的贡献。“中国新文学”课程及著述,作为一种知识传授,首先强调作品的“历史意义”,其次才是已经变化了的“审美标准”。读者不再单独面对具体诗作,而是更多地从整体上思考新文学的历史发展轨迹,这使得本已“退居二线”的《尝试集》重新焕发了“青春”。

对早期白话诗评价不太高的朱自清(注:在《选诗杂记》(见《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中,朱自清称:“我们现在编选第一期的诗,大半由于历史的兴趣:我们要看看我们启蒙期诗人努力的痕迹。他们怎样从旧镣铐里解放出来,怎样学习新语言,怎样寻找新世界。”“只是‘历史的兴趣’而已,说不上什么榜样了。”),编选《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时,似乎故意冷落开创者胡适——仅入选9首,与闻一多的29首、徐志摩的26首、郭沫若的25首,实在不成比例。以篇数计,排在胡适前面的,依次还有李金发、冰心、俞平伯、刘大白、汪静之、康白情、朱自清、何植三、冯至、潘漠华、朱湘、徐玉诺、蓬子等。可讲授“中国新文学研究”课程时,却不能不在“初期的诗论”以及“初期的创作”两节中,将胡适排在第一位(注:参见《朱自清全集》第八卷85-88页,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3年。)。与此相类似,王哲甫所撰《中国新文学运动史》,认定胡适“在新诗的创作上并不算是成功”,可还是承认“他在新诗坛上实地试验,为提倡新诗的急先锋,其功绩不可谓不大”(注:王哲甫《中国新文学运动史》第100页,北平:杰成印书局,1933年。)。而表扬“胡适之体”的陈子展,在《最近三十年中国文学史》中,也给予胡诗恰当的评价:“其实《尝试集》的真价值,不在建立新诗的轨范,不在与人以陶醉于其欣赏里的快感,而在与人以放胆创造的勇气。”(注:陈子展《最近三十年中国文学史》第227页,太平洋书店,1937年。)

应该说,到了抗战前夕,对于诗人胡适的历史定位,学界的意见已渐趋一致。如果不是五十年代急风骤雨的批胡运动,此故事本该告一段落。可说来有趣,正是这风云突变,以及随之而来的长达二十多年的“冷冻”,使《尝试集》赚够了大批正直学者的同情,以至在七十年代末“重现江湖”时,当即获得不少不虞之誉。甚至可以说,当二十世纪末中国学者投票选举“百年百种优秀中国文学图书”时,《尝试集》之所以能够顺利入围,与这被打入冷宫二十多年的“苦难的历程”不无关系。

新中国成立后,为统一思想、规范课程而设计的《中国新文学史》教学大纲,其第一讲第一章第二节“文学革命的理论及其斗争”,本该是胡适最有可能露脸的地方,可开篇竟是“胡适主张的批判”(注:老舍、蔡仪、王瑶、李何林《〈中国新文学史〉教学大纲》,《新建设》4卷4期,1951年7月。),这几乎预示着此后三十年胡适在大陆学界的命运。1951年出版的王瑶所撰《中国新文学史稿》,虽也批评胡适在五四时期“形式主义的态度”,但毕竟在第二章“觉醒了的歌唱”中开篇明义:“胡适的《尝试集》出版在1920年,是中国的第一部新诗集。”随着政治局势日益紧张,胡适在新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岌岌可危,越来越趋向于扮演反面角色。1955年,作家出版社刊行丁易著《中国现代文学史略》,因作者去世,没来得及修改,还在欣赏胡适的《人力车夫》“表示对劳动者的同情”(注:见该书第249页。顺便说一句,胡适发表在《新青年》4卷1号上的这首《人力车夫》,因朱自清在《〈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中给予表彰,而后又被各种现代文学史所引录,影响极大;其实,这并非胡适的“代表作”,刊行增订四版《尝试集》时,胡适已将此诗删去,鲁迅等人也未表示异议。)。紧接其后出版的张毕来著《新文学史纲》和刘绶松著《中国新文学史初稿》,都称《尝试集》“不但思想感情不是新的,连表现方法也几乎完全没有新的因素”;至于胡适参加新文化运动,那是因“作为美帝国主义的代言人,企图投机取巧,以达到其个人野心和反动的政治目的”(注:参见张毕来《新文学史纲》第一卷86页(北京:作家出版社,1955)和刘绶松《中国新文学史初稿》上卷41页(北京:作家出版社,1956)。)。有趣的是,在1955年那场席卷全国的“胡适思想批判”运动中,《尝试集》领受的炮弹其实是最少的(注:参见北京三联书店1955-1956年刊行的八辑《胡适思想批判》。),专门的批判文章只有林彦刊于《西南文艺》1955年2月号的《胡适的〈尝试集〉批判》。这场批判运动,主要针对的是胡适的“反动政治思想”,而不是什么诗才之高低,故林文也努力在胡诗如何“直接为资产阶级、为帝国主义服务”上做文章。如此偏颇的视角,给日后的平反留下很大的空间——只要政治形势变迁,《尝试集》就可以毫不费力地重返文学史。

接下来的故事很具戏剧性,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改革开放路线后,“忽如一夜春风来”,正面评价胡适的论文大量出现在大陆报刊上——此前二十多年,只有台湾、香港和日本有过若干像样的研究论著。而最早集中出现“平反”声音的,莫过于《尝试集》研究。单是1979年,就先后有蓝棣之、秦家琪、文振庭、龚济民、周晓明、朱德发、亦坚等分别撰文“重新评价”《尝试集》(注:参见刊于《四川师院学报》1979年2期的《中国新诗的开步——重评胡适的〈尝试集〉和他的诗论》(蓝棣之)、《南京师院学报》1979年3期的《重评胡适的〈尝试集〉》(秦家琪)、《江汉论坛》1979年3期的《胡适〈尝试集〉重议》(文振庭)、《辽宁大学学报》1979年3期的《评胡适的〈尝试集〉》(龚济民)、《破与立》1979年5期的《重新评价胡适的〈尝试集〉》(周晓明)、《山东师院学报》1979年5期的《论胡适早期的白话诗主张与写作》(朱德发)和《上海师大学报》1979年2期的《从鲁迅为胡适删诗说起》(亦坚)。),这还不包括若干讨论五四文学革命或新文化运动中的胡适的文章。最后提及的亦坚之作,题为《从鲁迅为胡适删诗说起》,是一则不到五百字的短文,但很值得玩味。该文借用胡适《〈尝试集〉四版自序》的叙述,指出,“单是五四时期鲁迅为胡适删诗一事”,就足以说明鲁迅与胡适的关系非同一般。以鲁迅的崇高地位,来为胡适的重新出场提供合法性,实在是妙不可言。另外几篇论文,也都在论述中提及此充满玄机的逸事。

此后二十年,随着中国现代文学史的讲授与著述日趋成熟,作为新诗开创者之一,胡适的贡献得到了充分肯定(注:进入九十年代,胡适作品大量刊行,最有影响的当属(北京)中华书局陆续推出的《胡适学术文集》、(合肥)黄山书社1994年版《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42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胡适书信集》(3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胡适文集》(12册)、(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98年版《胡适精品集》(16册)、(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版《胡适文集》(7册)和(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胡适著译精品选》(19册)。),《尝试集》也就成了每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所必须知道的“文学常识”。只要白话诗的路子不被完全否定,这所谓的“新诗的老祖宗”就不可能被一笔抹杀。许多比胡适更有天赋的诗人,比如朱湘,也不可能取而代之。在这个意义上,《尝试集》确实成了“经典之作”。

诗人兼批评家艾略特(T.S.Eliot)在《什么是经典作品》中,曾区分绝对的与相对的两种不同的经典作品,主要着眼点在作品的魅力与生存时空。“其一是普遍的经典作品”,不受时间与地域的限制,永久地为全人类所欣赏;“其二是那些相对于本国语言中其他文学而言的经典作品,或者是按照某一特定时期的人生观而言的经典作品”。除了个人才华,“普遍的经典作品”之得以产生,还有赖于某一文明、语言、文学乃至心智与习俗的“成熟”(注:参见艾略特《什么是经典作品》,王恩衷编译《艾略特诗学文集》第188-205页,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9年。)。在这一论述框架中,经典的产生明显受制于政治生态及文化霸权。比如,在欧美文化占据主导地位的十九、二十世纪,中国作家的想象与表述,便因与之密不可分的文明、语言、心智、习俗的“不成熟”,而在很多论者看来不可能具有“普遍性”。美国学者布鲁姆(H.Bloom)所设想的走向经典之路——与政治利益无涉,乃纯粹的美学竞争(注:参阅Harold Bloom,The Western Canon(New York:Harcourt Brace & Company,1993)第15-41页。),起码在东西文化、南北经济尚存在巨大落差的今日,是不太现实的。

即便将论题局限在同一文化传统,经典的推举,也不可能完全摆脱政治权力的渗透与时代思潮的激荡。尤其是当世人谈论“经典”时,实际上是将“阅读趣味”与“文化记忆”混合起来。许多耳熟能详的作家与作品,并没有真正进入当代人的阅读视野;而不少当代读者欣赏的作品,又未能登大雅之堂。这种“历史的”与“审美的”视角之相对分离,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合理的,因其所设想的目标并不相同。必须经由很长时间的对话与磨合,两条视线才有可能基本重叠——到那时候,专家与公众的趣味依然有异,那是另一个问题。在此之前,作品距离我们太近,其流风余韵依旧影响着今日的文学创作,论者在为某一文学现象、流派、风格、文体追根溯源时,很容易将其做为“鼻祖”或“祸首”来褒贬抑扬。再加上文学史家的推波助澜,我们所面对的,其实并非素面的、而是经由多重化装,因而有着巨大的光环或阴影的作品。

正如本文所着力阐发的,《尝试集》之所以成为现代中国文学史上声名显赫的“经典之作”,主要不系于胡适本人的才情,很大程度是“革新与守旧”、“文言与白话”、“诗歌与社会”等冲突与对话的产物。在史家眼中,与文学生产同样重要的,是文学接受的历史。而制约着公众趣味与作品前程的,包括若干强有力者的独立判断与积极引导(比如周氏兄弟之应邀删诗),以及作为知识传播的大学体制(比如“中国新文学”课程的开设)(注:参见John Guillory,"Canon",Critical Terms for Literary Study(Edited by Frank Lentricchia and Thomas Mclaughlin,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5)第233-249页,中译本见《文学批评术语》(张京媛等译,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4)第319-340页。)。至于因意识形态纷争而导致某部作品“突然死亡”或“迅速解冻”,使得二十世纪中国的文学接受中显得扑朔迷离,因而也更具戏剧性,更值得追踪与玩味。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同样值得我们深思:在经典形成的过程中,作者并非毫无可为。像胡适那样借助于自我完善(不断修订自家作品)、自我阐释(撰写《尝试集》三序)以及自我定位(关于“胡适之体”的论述),有效地影响读者的阅读与史家的评价,这在文学史上既非前无古人,也不是后无来者。因此,在讨论文学生产、文学接受以及文本阐释时,我们会惊讶地发现,已被“杀死”了好多次的“作者”依旧顽强地活着,并迫使史家无法完全漠视其存在。

(2001年10月初至2001年1月底,撰于北京—海德堡—东京)

(全文完)

标签:;  ;  ;  ;  ;  ;  ;  ;  ;  ;  ;  ;  

经典是如何形成的--周氏兄弟对胡适等人诗歌删减的考证(二)_周氏兄弟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