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业教育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支持_职业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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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生,男,汉族,1944年出生,山东平度人。现任天津大学职教研究所所长,教育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职教学会理事、学术委员、职高委常务副主任;中华职教社理事、理论研究委员会成员;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职教学科组成员;天津市高职院校设置评议委员会成员,天津市职教人才培养指导委员会成员,天津市学位评审委员会成员,天津市科教兴市领导小组教育顾问;吉林职业师范学院、河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吉林省教育科学院、安徽农大客座教授、兼职研究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长期从事本科生、研究生古典文学、职业教育学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发表论文上百篇,专著10多部,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6项。其中主持编写的《职业技术教育的理论与实践》(辽宁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被评为首届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主持完成的“八五”国家教委项目“职教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报告——《职教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被评为第二届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自著的《职业技术教育导论》(吉林科技出版社1989年版)被评为吉林省第二届优秀社科成果二等奖。多次应邀参加国家教委、劳动部、冶金部、电力部、农业部等咨询会议。

我国的职业教育近20年来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成绩不菲。但是,进入到90年代末以来,却遇到了比较大的困难和挑战。其突出表现为:一是中等职业教育生源滑坡,如1999年比1998年减少招生67万,2000年又比1999年减少90万,中职学校招生数占高中阶段教育的比例,1996年曾达到64.7%,而1999年却下降到53.4%,2000年到40%左右;二是中等职业教育资源严重流失,一批部门办的中专、技校,由于体制转轨不再继续招生,而被迫改为他用,一些地区的职业高中则被迫改为普通高中。正如有的校长说的那样:“辛辛苦苦20年,一夜回到中教体制改革前。”造成我国职业教育出现如此大的波动的原因固然有多方面因素,如就业需求不足、高校扩招、社会追求高学历等,但与一些地方政府支持乏力和未能营造出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不无关系。

政策是党和国家为了贯彻、实施方针、路线或完成某一重大任务而规定的行动准则和行为规范,是统一和引导人们的意志、行为的重要依据。必需的职业教育政策,即是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又是提高社会对职业教育认识的重要措施。因此,要使我国的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各级政府不仅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而且还必须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为职业教育营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

一、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大力发展”的方针

自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方针以来,我国的教育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职业教育作为与经济、社会联系最为紧密的一种教育类型,不仅使“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办学宗旨得以根本体现和落实,为经济建设培养了大批应用型技术人才,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而且在改变单一的中等教育结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个性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以及改变传统的教育观念、人才观念等方面,也有着突出的贡献,是其他教育不能替代的。实践证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方针的提出是完全正确的,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为我国的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巨大动力和政策依据。

但是,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地方对“大力发展”的方针却表示出某些动摇。有的认为知识经济的到来需要的是高级专业人才,中等职教已“不吃香”了,主张大力发展高职以替代中职;有的则以“群众愿意上普通高中”为由,把国家提出的“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狭义地理解为大力发展普通高中,将辖区内的职高改为普高,致使这一地区的职业教育急剧下滑。上述情况说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念在部分领导者的头脑中还未能牢固树立,对我国历史发展的现阶段定位还缺乏清醒的认识,传统的教育思想与观念还在影响着教育决策,这不论是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还是职教发展都是十分要不得的。

关于发展职业教育对国家振兴和区域经济发展的意义,中外许多学者都曾著书、著文专门论及过。日本前文相奥野诚亮在《产业教育90年史》中说:“战后我国的复兴和经济飞速发展,特别有赖于产业教育的普及和发展。”美国学者伯纳德·L·温斯坦博士曾经指出:“西方的经验有力证明,一个健全的中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是一个比高等教育还要关键的因素。”江泽民主席在1999年6月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2000年2月1日《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对我国发展职业教育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讲得再清楚不过了,这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发展职业教育最具权威、最为深刻的理论阐释,体现了中央对各级政府、各级领导提出的明确而具体的要求。然而就在全国各地本应全力落实江泽民同志讲话精神的时候,职业教育却出现了严重滑坡,岂不令人费解?如果各级政府和各级领导认真而不是敷衍、坚决而不是动摇、实际而不是口头地对待江总书记的讲话,且不说“狠狠抓它10年20年”,就是先认认真真抓它3年5年,也“会大见成效”,不至于出现今天这种局面。因此,应该要求各地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作为国家的长期政策对待,使其在各级决策者的头脑中深深扎根。

贯彻大力发展的方针,还须保持中等教育阶段职校生与普高生有一个大致相当的合理比例。尽管这个比例在不同地区会有差异,但有比例终究要比没有比例好,它可以为宏观管理、调控和约束提供依据,防止某些地方可能出现的随意性。

二、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就业准入制度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作为要素市场的劳动市场和人才市场正在逐步完善起来。劳动市场和人才市场的建立,是我国劳动人事制度深化改革的结果,反过来它又以巨大的动力推动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但是,目前我国的劳动市场还很不健全,其突出表现为:一是国家尚未完全建立起劳动准入制度,劳动市场还没有对就业者普遍提出必须具有职业资格的限制,因而导致了劳动者接不接受职业教育或培训照样可以就业的非合理的就业现状:二是企业用人缺乏职业资格标准和对劳动者不同学历实行不同报酬的基本规定,致使一些企业招工无标准,在用人的学历上盲目攀高。如本来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即可胜任的岗位,却非要大专以上的学历不可,结果造成了人才的盲目消费、超前消费。

早在1994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就提出,要“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也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度、职业技术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劳动部于1998年提出了实施劳动预备役制度,并于2000年7月作出规定,对90个技术工种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要求就业者必须经过职业资格鉴定,合格者方能被录用。劳动准入政策是实现合理就业的重要保证,也是规定就业者必须接受职业教育或培训,从而抑制“普高热”,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根本措施。因此,政府应加大劳动准入制度推行的力度,扩大“准入”的范围,使应该实施准入政策的行业、企业和职业岗位尽快建立劳动准入制度,以确保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职业教育的长久不衰。

同时,还要深化劳动工资制度改革,确定不同学历的劳动者工资的低限标准,以此增强企业的劳动力成本意识,用经济手段抑制企业目前普遍存在着的盲目提升用人学历现象,以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能进入到相应的职业岗位。在这方面美国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为了解决企业盲目使用大学生,早在1979年美国大学生的平均工资就比高中毕业生高出38%,如今这一差距已扩大到71%。虽然像这样拉大学历收入差距未必十分合理,其中也不乏隐含着某些不平等,甚至可能引发高学历热,但对抑制企业在用人学历上的盲目攀高是有积极作用的。

三、要加大投入,体现政府对职业教育的倾斜

从经济角度讲,职业教育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既具有“私人产品”性质,又具有“公共产品”性质。职业教育的直接受益者,除了受教育者个人和接受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的企业外,恐怕社会是最大的受益者。职业教育可以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可以实现劳动力的合理就业和合理流动,减少社会失业。职业教育的这种“准公共产品”特性,是决定其必须由市场和政府共同提供经费投入和调节的理论依据。从“调节”功能看,市场对职业教育的调节是第一次调节,主要在效率领域;政府属于第二次调节,主要在公平领域。市场和政府共同调节,既可以提高职业教育的效率,又可以保障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公平。显然政府的调节十分重要,责任重大。那种以“尊重群众意愿”和“服从市场选择”为借口,放弃政府对职业教育调节、管理的责任,实在是不可取的。从“投入”角度看,按照“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应该实行学生收益学生缴费、企业收益企业出资、社会收益政府投入的政策。在受益者中,社会、国家是职业教育的主要受益者,因此,政府应当是职业教育的主要投资方。

事实上世界各国在发展职业教育过程中,政府都在千方百计加大投入,支持职业教育的发展。日本在19世纪末为了大力振兴职业教育,在文部大臣井上毅的主持下,1894年制定了《实业教育国库补助法》。该法明确规定,政府要从国库中拿出15万日元补助全国20所职业学校并对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按工科和农科分别给予经费补助。该法有力地推动了日本职业教育的发展。如1894年全国仅有5所农业补习学校,占实业补习学校总数的26%,然而到了1908年则发展到4185所,占实业学校总数的75%。1951年制定的《产业教育振兴法》,其核心内容是规定了政府对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的财政援助问题。日本国家对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的设施、设备基准都有规定,对未达到基准的,该法要求国家必须承担起所需经费的全部或部分。美国在发展职业教育时同样也采取政府大力投入的办法。1862年的《莫雷尔法案》,就是通过赠地从而实现国家对职业教育的经费支持。1917年国会通过的《史密斯—休斯法案》,就是由“国家援助职业教育委员会”提出,经国会批准颁布的,规定联邦政府必须拨款在中学建立职业教育课程,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1965年,为了开发横跨13个州的经济教育水平落后的阿巴拉契亚地区,政府通过了《地方重新开发法》,在这个地区实施了上千个职业教育项目,拨款达3.3亿美元。在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投入约占职业教育总经费的50%。而新西兰政府的投入则高达70%。

尽管我国政府在职业教育方面也有很大的投入,但与国外相比,与事业实际需要相比就显得相当不足。而职业教育恰恰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进行实训基地建设和对学生实施技能训练,这比之普通教育要有更大的投入。由于政府投入不足,因此不论是中职学校还是高职学校都不得不提高比普通高中和普通高校普遍要高出1-2倍的收费标准。本来在社会严重存在鄙薄职业教育的情况下,应通过经济杠杆即降低收费标准来引导和约束学生的分流,满足经济困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但是,我们所实行的却是比普通教育高得多的收费政策,无疑会加剧学生去挤“独木桥”,影响职业教育的生源。因此,一方面,建议国家要制定增加职业教育投入的政策,确保正常的教育经费;另一方面,则建议政府将职教的收费标准与普教拉平,甚至低于普教。然后将提高普教收费之所得,由地方政府统一调剂使用,支持职业教育的发展。当然,职业教育不能期望完全依赖政府的投入,还必须激活自身的产业属性,走产业化的发展道路,在市场竞争中赢得更多的教育资源。但是,为了扶持职业教育发展,政府采取一定的经济倾斜政策也是非常需要的。

四、要对职业教育资源实施保护政策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职业教育规模的迅速扩大,我国已积累了相当雄厚的职业教育资源。这是培养我国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数以亿计技术应用型人才,保证21世纪我国拥有一支高素质劳动大军的重要前提和基本条件。但是,近几年来,由于经济体制转轨,加上一部分地方领导的认识出现滑坡,导致了职教资源的严重流失。如有些行业借机构调整、剥离非生产部门之机,把有着悠久办学历史的中专学校和技工学校下放到地方,而一些地方难以承受,又只好或再下放或停办;有些企业由于当前用工需求不足,担心培养的职业学校毕业生越多会成为负担,于是将技工学校或停办或改为培训中心,不再面向社会招生,只进行职工培训;有的地方将“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错误理解为就是发展普通高中,于是将职业高中改为普通高中,使二十多年精心改革的中等教育结构又恢复到原来的样子。

职业教育资源在短期内竟然如此轻易地流失掉,实在是令人费解,令人痛心,令人惋惜。这种情况如不加以制止,不仅会影响21世纪我国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大量中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的培养,而且还会带来一系列不良后果,进一步加深社会对职业教育的鄙薄,削弱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使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更加艰难。

因此,针对当前职教资源流失的现状,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并制定相应的法规、政策和措施加以制止。一是要加强管理,严格职业学校的办、撤报批手续,防止由于个人的意志和行为而导致职业学校随意停办或改作他用;二是要加强职教法的执法检查,落实职教法中提出的“企业可以单独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也可以委托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实施职业教育”的要求,对于拒绝承担职业教育责任和义务的行业组织和企业,应有令其改正以至进行处罚的措施;三是教育部门必须树立大教育观,彻底清除鄙薄职业教育的观念,管好、用好职业教育资源,要禁止把职业学校改成或变相改成普通高中;四是职业学校自身也要坚定办好职业教育的信念和信心,不管遇到什么风浪和困难,都要坚守阵地,坚持方向,义无反顾地走发展职业教育的道路。

五、要调整高职院校的招生政策

高等职业教育,顾名思义,就是所培养的人才,一般来讲既要具有高等教育阶段所要求的文化科学知识和专业理论水平,同时也要具有比中级技能水平更高一级的高级技能水平,否则仅有高等科学文化和专业理论,而专业技能、技能水平才达到中等程度,很难说这是真正意义上的高等职业教育。要实现这样的培养目标,关键是生源。

目前,我国采取高等职业学校主要招收以普通高中毕业生为主的政策,这是很值得商榷的,笔者对此也曾多次撰文论及过。因为这种做法,不仅令现有的生源有2-3年的时间里不大可能实现上述培养目标,而且还会更加刺激社会去争挤“独木桥”,使得“普高热”更加升温。我国近几年之所以骤然出现普高热、职教冷,与高校扩招尤其是与高职院校主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有直接关系。因为这使许多初中毕业生意识到,升大学已经不是难过的独木桥,只要进入到普通高中,就有可能跻身于教育塔尖,圆上大学之梦。相反,如果进了职业学校,尽管高职也已经开了招收少量中职毕业生的口子,但终因数量太少,对初中学生缺乏吸引力。应该说这是导致中等职业教育滑坡的重要原因之一。

由此看来,高职院校的招生政策必须调整,把以招收普高毕业生为主改为主要从三校生,也即以招收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为主。这样不仅可以实现高职院校培养高级理论与技能相结合的技术应用型人才的目标,体现出真正意义上的高等职业教育,而有还能利用中、高职衔接的政策优势,开通中职学校毕业生升入高校的渠道,从此吸引、引导和制约更多初中毕业生分流,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并为他们继续接受更高的教育,不断实现更好的追求和发展提供机会,创造条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职业教育的困难和问题当然应主要依靠市场机制,从市场中找办法、找出路。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不管或者少管,恰恰相反,政府更应该加强责任,有所作为,为职业教育营造出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这是保障我国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关键和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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