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访谈录中国企业的主人是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企业论文,访谈录论文,主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忽视劳动者权利,丢失的不仅仅是劳动者的利益,也是企业的利益。对此,中国工运学院教授冯同庆进行了专题采访,并为本刊撰写此文——中国企业的主人是谁
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尤其是企业劳动制度的改革,对长期以来习惯了自己既是国家主人又是企业主人的企业劳动者来说,不能不说产生了强烈的冲击……
把主人的“主”抠下去?
1992年夏秋,中华全国总工会按照中共中央书记处的要求,在全国进行了一次建国以来规模最大的职工状况调查。
这次调查的近五万份职工问卷显示:职工对身边同事的劳动积极性的评价,“远没有发挥”和“基本没有发挥”的占11.3%,“基本发挥”和“充分发挥”的占41.4%。显然,昔日企业主人翁的积极性明显下降。
在工业重镇沈阳的国有大型企业中,住房拥挤、收入欠丰的老工人对调查员说:“不要再宣传我们是主人翁了,把主人的‘主’字抠下去,剩下个‘人’字,能把我们当人看就不错了”。
经济学博士周天勇痛切地指出:从实践上讲,的确遇到了一个使我们困惑的经济现象:人口众多、资源稀缺、教育和技术普遍落后,劳动者行为不规范等因素导致的低效率。
这段时间以来,劳动者只是自身劳动力的主人而不是企业的主人的说法渐渐多了起来。
此论中不乏合理因素。例如,改革以前的企业主人翁概念抽象、笼统,产权与劳动者的直接联系不够,以至很难有能力影响企业的经营、分配、财产处置等。
然而,对下述观点就值得商榷了:
譬如,主人翁地位与其说是一种权利,倒不如说是一种特权。
譬如,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在政治领域里,企业中的劳动者不是企业的主人。
譬如,确立劳动者在企业中权利的前提,是明确其与厂方是受雇方和雇方的关系,这样才能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青年经济学家樊钢博士认为:要想减小对改革的阻力,一个基本的办法就是对既得利益受损失的人尽可能地进行补偿。比如,“铁饭碗”打破了,失去了就业保障,但能得到失业保障,甚至能自主择业和一展所长,这便是补偿。有了补偿就会产生参与意识和责任感。
经济学常识告诉人们,企业的主人是企业财产权的享有者,拥有财产权便是主人,否则便不是主人。否认劳动者是企业主人的观点,就是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产权将得以明晰,将落实到具体的机构和责任人,而这些机构和责任人是排斥昔日的主人——劳动者的。
笔者近日在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调查,工具车间一位40余岁的工人技师感叹道:“怎么能让我们的工人有心思干活呢?”接着他谈了在日本研修两年的体会。他说,“日本的企业是私有的,我就奇怪了,工人从来不用老板看着,干活兢兢业业。后来,我弄明白了,除了职工收入与企业盈亏联系外,他们还持有企业的股份,听说欧美企业中持股的比例更大。”有企业股权便是拥有了一定比例的企业财产所有权。
早在1991年,世界银行专家曾经提出忠告: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改革要取得成功,必须牢记一些教训:其一便是:“缺少积极参与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的经济改革必定半途而废。改革是一个国家全民族的事业,只有在一个国家自主制订改革计划并形成上下齐心、共同参与的格局:即在一个国家的内部建立起协调一致的关系时,经济改革才具备成功的基础。”
可以看出,改革不能忽略,更不能剥夺企业劳动者与企业财产所有权的联系。
近年来,在劳动科学研究领域活跃着一批中青年学者,他们对企业劳动者的劳动行为等有着较为深入的理解。陈宇、陈健二位学者指出:“生产性资产必须通过市场获得收益,非如此,不能使生产性资产得到最合理的配置。同时,这种收益的各个部分的归属权必须逐步明确,非如此,不能激发劳动者对生产性资产的保值、增值和高效合理利用的真正关心。对于任何向现代化目标前进的不发达国家来说,大规模的生产性积累是不可缺少的。为了激励起全民族的资产积累热情,使全体劳动者自觉地参与和支持这一过程,解决好这个劳动者对自己创造的剩余产品的占有、使用和参与收入分配的问题,是一个重大课题。”
成为企业的主人——思路选择
国家计委的李德伟博士提出了全要素资本化的观点。他认为,生产系统是一组生产要素(资本、劳动力等)的组合。经济史证明,当生产与分配仅由某一生产要素所有者支配时,资源分配的倾斜不可避免,而妨碍这种协调发展的最后障碍是对劳动力资本化的排斥,因此,利润弹性与工资刚性的矛盾引致的供求结构的扭曲和偏移将不可避免。他指出,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劳动者十分乐于成为公司业主,以其劳动者身份共享公司股权和利润。他希望我国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要集变革传统国有制与融合现代股份制于一体,而不是在国有制基础上简单地叠加一层西方(甚至是早期)的企业制度。
李德伟博士强调在建立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中注重劳动者的地位、赋予其企业主人的权利,体现了一种改革思路。传统的社会主义采取消除生产资料私人垄断、消灭资本的办法来消灭剥削,解放劳动;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则是采用拓宽资本的范畴,使劳动力成为投资品,上升到资本的地位,进而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
人们也许会问,是否能为公有制设计出一些具体的、有效的激励机制呢?答案是肯定的。
自然,这种设计的难度是很大的。大多数人都知道,中国人不改革便没有出路,可轮到每一个人,有的以权谋私,有的消极怠工,有的等待观望,当然也有持积极态度的,可前者为数不少。面对这种现实,田国强博士经过几年的潜心研究,通过设计具体的机制证明:国有企业在适当的成本分担机制下能够导致资源的有效配置。他认为,中国处理激励问题取得成功已有先例,像农村的生产责任制。不过,还需要从短期或长期角度考虑。生产责任制的短期目标是激励相容的,不仅有利于企业,也能调动农民或工人的积极性。然而,如果承包期短于支出的回收期,则没有人有动力进行必要的投资,反而承包者会采取掠夺式策略进行生产。从长期考虑,企业内的工人可用较低的价格购买股份,工人真正拥有企业的部分产权,必然关心企业的生产和经济效益……
成为企业的主人——分享企业利润
自企业出现以来,流行的观点是,投资者——主人才有权享有利润。反过来,享有利润便成为企业主人的象征。
我国学者林青松等人曾应世界银行邀请,对印度、南斯拉夫、英国、美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进行过企业制度的考察。他们认为,在传统的资本主义企业中,由于资本家垄断了财产所有权,企业利润是按资本的大小在资本家之间进行分配的,工人所得到的工资只是劳动力价格的转化形式,使企业丧失了组织效率赖以维持的职工认同的基础。对此,连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也是这么看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著名经济学家保罗·A·萨缪尔森就曾多次引述这样一段话:“某些企业的老板们认为,他们由于‘自我奋斗’获得成功并且‘创造’了自己的企业,而在事实上,是整个社会向他们提供了技术工人、机器、市场、安定和秩序——这些范围广泛的条件和社会环境,是千百万人经过许多代的努力创造出来的。如果把这些社会因素统统去掉,那么,我们只不过是一个赤身裸体的野蛮人,靠采野果打野兽为生。”(L·T·霍布毫斯)他说,如果你知道某人以非常高傲的姿态为他的高生产率和实际收入水平而骄傲,那就要让他冷静下来,进行思考。
那么,在公有制条件下怎么办呢?
有人认为,企业劳动者是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成为企业的雇员,他们同企业的关系是劳动契约关系,他们的利益在成本中,而企业的利益在利润中,二者彼此对立,泾渭分明。工人当然是国家的,也是一切工厂的主人,但这是指工人阶级整体。
应当说,这只是问题的一半,还有另一半。
劳动部副部长朱家甄在1993年底一次探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报告会上指出,现在商品经济正在逐步发展,绝不会把所有产品交给全民。否则,就是不要效率的最大的大锅饭。我们以前实行计划经济时,最严重的弊端也在这里。如果说非公有制经济的利润由资本所有者和国家共享,那么公有制经济的利润就应当由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和国家共享。不管国家扣除怎么多,留给企业的多么少,剩余利润是属于生产者和经营者的,企业有分配剩余利润给劳动者和经营者的自主权。林青松等学者则指出,传统的国有企业把利润几乎全部上交国家,导致管理成本上升和组织效率下降。而实施职工利润参与,包括各种形式的利润分享,与企业的效率之间具有十分稳定的正相关关系,是提高企业组织效率的有效措施。
目前,我国的一些企业已经实行利润分享制。大连开发区某皮革公司在企业亏损的情况下,董事会决定实行劳、资双方利润五五分成,当年实现扭亏为盈,职工收入也大幅度增加。深圳市在一些企业推行的净资产全员风险抵押承包也是一种利润分享制,个人抵押金与国有资产享有同等分红率和共担经营风险,使承包制由经营承包上升到资产管理、产权承包。经济学家李忠凡认为,这种做法在企业层次上把物质生产条件与劳动者直接结合起来,体现了职工的主人翁地位。
成为企业的主人——直接享有企业资本
林青松等学者认为,东西方国家的企业制度都处在变革之中,尽管情况纷繁复杂,但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几乎都围绕着企业内部的产权结构,以引进职工参与,培育职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借以提高企业的组织效率为宗旨。
曾经有这样一件事,北京市贵友商厦合资时,新加坡客商对商厦的200名职工作了考核评估,折价100多万元人民币作为中方的股资投入。这意味着,贵友商厦的职工每年除获得工资收入外,还可以凭借劳动获得股息红利——资本收入。
据加拿大达尔豪斯大学任教的华裔学者欧阳明经济学博士介绍,一些计量经济学研究表明,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中,经济增长的速度七分取决于人力(有效人力)增长,三分依靠资本增加。
以往,在研究经济增长问题时,人力资本投入和人口增长被作为“外生变量”。80年代中期以后,一些经济学家把古典增长理论中作为“外生变量”处理的上述因素,放在增长模型里作为“内生变量”,通过分析这些内在因素的相互作用来解释不同的经济增长现象。李德伟博士强调,现代西方公司制两个主要变革趋势,除产权主体社会化外,便是产权实体的泛化,即入股资产从资金或物力资本扩大到无形技术、管理、劳动等人力资本。他认为,我国企业产权结构重构关键在于使劳动力资本化,建立劳动股,让劳动者真正成为劳动力的所有者,与生产资料所有者一样进入生产过程,平等地成为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主人。由于劳动者作为投资者进入生产系统,其利益就可以象生产资料所有者或资本所有者一样,与利润变化呈正相关关系,工资刚性及其引起的一系列弊病也就消除了。这样便可以一举两得:使产权明晰化、塑造资产增殖动机与消除生产资料对劳动力的支配同时实现。
对我国来说,物质资源相对贫乏,人力资源则是充裕的,后者又由于结构的不合理有时还出现劳动力过剩的劣势。我们应当选择尽量节约物质资源而最大限度利用人力资源的增长方式。笔者认为,产权实体泛化,实行泛股制,使劳动力股本化,会使我国在人口众多、物质资源稀缺的条件下获得更多的内生的制度效率,促进经济快速、有效增长。
据统计,在美国,一半左右的家庭或多或少拥有股票;在日本,上市公司的2000多家中有1800多家实施了职工持股制度(占92%),很多企业的职工持股会处于前10位大股东行列。
职工持股在我国也逐步实行起来。新中国“第一店”——北京市百货大楼迈入股份制后职工也购买了部分股票。职工普遍认为,我投进企业这么多钱,企业经营好坏与自己有直接利益关系了,过去下达销售任务时要求减任务,现在则是主动领指标。职工股份合作制也在一些地区出现了……
上海财经大学的学者叶国鹏从我国经济发展的历史方面考察了职工财产权力问题。他认为,在传统社会主义理论中,职工个人拥有消费资料所有权是没有疑问的;个人拥有劳动力所有权,是有争议的;个人拥有生产资料所有权是被否定的。现在,明确提出要建立劳动力市场,可以看作是对劳动力个人所有权的肯定,是为我国在劳动力是否归个人所有问题争论上划了句号。剩下的是,要不要承认职工拥有除消费资料以外的财产的问题。其实,现实社会主义社会中个人财产始终是存在的。由于社会没有占有一切生产资料,一部分生产资料就被个人占有。又由于劳动收入表现为货币收入,一部分货币收入就会转化为储蓄或进行投资,投资便会带来财产收入。个人可支配收入减去消费的余额,便是个人财产的最初来源。个人是自己金融资产和实物资产的所有者,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产品被社会、企业扣除后归个人并能增值,就意味着应该承认、扩大个人财产权,这也有助于个人劳动积极性的发挥。
成为企业的主人——参与公有制财产所有权的实现
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里经常能听到这样的议论,即某某公司的经理虽然不是股东,却能像经营自己的资产那样经营公司的资产。人们往往认为这是企业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相互分离的结果,由于经营权独立,使经理“像经营自己的资产那样经营公司的资产”成为可能。
但是,这种认识忽略了问题的另一个极为重要方面,即上述“两权分离”更是一种财产所有者行为,可以说是从所有权中派生出了独立的经营权。而且不仅如此,在真正意义的现代企业制度中,所有权不仅派生出了独立的经营权,而且派生出了劳动者的民主参与权。其目的是让劳动者像对待自己的资产那样进行劳动。由于上述多种原因,便产生了完整的公司(或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各司其职、相互制约的结构。在某些国家的现代企业中,十分看重劳动者的民主参与权。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教授介绍说,各国法人治理结构也有区别,像德国和某些北欧国家实行职工参与决策,监事会的1/3(小企业)或1/2(大企业)成员要由职工选举产生。国家体改委的贾和亭指出,企业搞了公司制改组后,从领导结构上还有人讲是经理负责制,或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或董事会负责制,其实都不是,不能说是某一方面负责,是一个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
还是马克思说得对:要对所有权作出解释,必须把生产的全部社会关系描述一番。林青松等学者在考察了多种国别的企业制度后指出,在西方传统企业制度下企业的正常运转和组织效率完全靠所有权派生的经营管理权威来维持,这正日益遭到职工积极或消极的反抗,因而增加了管理成本,损害了企业的组织效率。
由此可见,现代企业制度下劳动者的民主参与,既是劳动者奋争的结果,也是所有者明智的选择,所有权之所以不仅派生出经营权,还派生出劳动者民主参与权,是为了在企业内部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形成稳定的劳资关系,进而实现所有者资产的保值、增值。习惯上,人们往往认为企业劳动者需要经营者制约,而忽视前者对后者的制约,这是片面的。中国企业家协会研究部副主任、工商管理硕士李兆熙对西方企业制度有多年研究,在接受我们采访时他谈到,现代企业制度的精髓,在我看来是有一个完整、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而且能形成管理与监督的良性循环;由此使企业不仅能够走向市场,而且能够经受得住市场波动的考验。
总之,在建立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中解决劳动者的地位和作用问题,不仅仅是涉及到劳动者本身的问题,也直接涉及企业财产的保值、增值。忽视劳动者权利,丢失的不仅仅是劳动者的利益,也是企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