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台湾对大陆经贸政策的走向评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台湾论文,经贸论文,走向论文,大陆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分类号 F12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6052(2000)05-0037-04
自从3月18日台湾政局发生变化以来, 台湾新当局一直对一个中国的原则采取回避、模糊的态度,两岸关系陷于高度紧张状态,另一方面,台湾新当局却一再宣称要对原有限制性大陆经贸政策调整放宽。究竟台湾新当局对大陆经贸政策的态度是如何变化的?实质何在?其宣称调整两岸经贸政策的背景是什么?今后台湾对大陆经贸政策的走向又如何?本文拟就这些问题作一初步的分析。
一、台湾新当局对大陆经贸政策态度的演变及其实质
台湾政局变化前,李登辉实行的是以“戒急用忍”为核心的限制性对大陆经贸政策,顽固抗拒两岸全面直接“三通”,同时对两岸贸易与投资等方面也采取种种限制与控制。而陈水扁与民进党还在选举前,就开始调整其原有的大陆政策主张,经济方面转而大张旗鼓地宣传“开放性”的大陆经贸政策,似乎表现出与李登辉的两岸经贸关系政策的较大不同,迄今为止,陈水扁新领导人有关大陆经贸政策的宣示,大致经历以下3个阶段:
第一阶段:选前大开两岸经贸关系政策的“支票”。选前陈水扁有关两岸经贸政策的宣示集中体现在1999年11月公布的所谓“中国政策白皮书”中,其主张在兼顾“国家安全”与经济利益原则下:(1 )展开两岸航运谈判,海运方面,台湾开放高雄、基隆两大港口,大陆应对等全面开放诸如广州、大连、上海、青岛、天津等所有国际港口,以双方直航、权宜轮先行为原则;空运方面,两岸空运航线由台湾的航空公司负责经营,利润由双方共享。(2 )建立各项产品对大陆出口依存度预警系统,分散出口市场;发展高附加价值的产业,改变输入大陆市场的产品结构。(3)妥善因应陆资来台问题,强化对来台陆资的稽查; 限制陆资介入重要的产业,并建立外资来台的“资本最终所有人申报制度”。(注:参见台湾《中国时报》[J]1999年 11月15日。)凡此种种,尽管仍不乏对两岸经贸往来的限制,但其提出了两岸直航及两岸经贸往来的具体措施,比李登辉限制性的两岸经贸政策似乎进了一大步。
第二阶段:“3·18 ”当选后进一步宣示要积极推动两岸直接“三通”。3月20日,陈水扁在长荣集团总裁张荣发会见时提出, 将全面检讨僵化不合理的三通政策。紧接着3月24日, 在接受日本《朝日新闻》的专访时,陈水扁进一步表示,他今年内施政的最大目标就是要开放对大陆“三通”。(注:参见台湾《经济日报》[J]2000年3月25日。)另一方面,台湾“立法院”于3月 21日通过了《离岛开发建设条例》,其中第十八条规定,在“陆委会”同意下,金门、马祖、澎湖三离岛得先试行两岸直航。所谓两岸“小三通”因此有了“法源”根据。
第三阶段:“5·20 ”就职后对开放两岸经贸关系的政策立场在摇摆不定中不断后退。在众所瞩目的“5·20就职演说”中, 陈水扁对其当选前后标榜过的开放两岸“三通”与放宽“戒急用忍”政策等只字未提。随后,尽管“行政院长”唐飞6月2日在“立法院”首次施政报告中,表示将全面检讨“三通”政策,但台湾新当局实际上却已将“三通”问题缩小至“宗教直航”与“小三通”问题。起初,对大甲镇澜宫妈祖信徒要求7月16日从台中港经金门直航福建湄洲, “陆委会”同意“个案试办、专案核准”,可不久又说:“宗教直航”属“三通”一环,没有“法源”基础,暂不能实行。至于“小三通”,也须 6个月的规划时间,实施时间要视两岸互动情况,只有“浮动的时间表”,而且,基于“安全”的考虑,实施范围只包括金门与马祖,澎湖暂不纳入。台湾新当局在“三通”问题上,立场的摇摆不定与不断后退,受到岛内各界的强烈批评与“立法院”的强力抗争,6月12 日朝野政党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几点:(1)对于“小三通”,行政部门用3个月时间评估,再用3 个月完成规划。(2)“三小通”评估规划完成后, 优先推动“小额贸易除罪化”(即小额贸易合法化)。(3)在上述时程架构下, 考虑将“宗教通航”列为优先试办项目。(注:参见台湾《经济日报》[J] 2000年6月13日。)对于“戒急用忍”政策,台湾“经济部长”林信义5月22日在记者会上指出,台湾将全面检讨戒急用忍的大经贸政策,但前提仍应视大陆是否有善意。同时他还说“适度的戒急用忍有道理”。(注:参见台湾《经济日报》[J]2000年5月23日。)而“陆委会”主委蔡英文6月7日在海基会主办的端午节联谊会上也说,原来实行戒急用忍是在两岸政治环境不稳定下,而必须控制企业及商业风险,如果两岸相对情势稳定。6月25日,蔡英文更进一步指出,在全球化趋势中, 两岸政策必需配合台湾经济发展的主体性,架构出一套“安全网防卫体系”,将货品、人员、资金和社会治安等纳入其中。(注:参见台湾《经济日报》[J]2000年6月8日;《中国时报》2000年6月26日。)
从以上台湾新当局对大陆经贸政策态度的演变过程可以看出,台湾新当局先是高举调整放宽对大经贸政策的大旗,随后则步步退缩,由开始的“年内实现三通”变成目前的不设时间表的“小三通”,而实际能做的大约只有对已经存在的小额贸易事实进行合法化,而且几个月来,对有关大陆经贸政策调整放宽的宣示出尔反尔,前后矛盾。这期间,甚至还发生了要对赴大陆投资的台商征收“国安捐”的风波。凡此种种充分反映出台湾新当局并不是真心实意地要调整放宽对大陆经贸政策,改变李登辉时期的做法。特别是,台湾新当局始终把开放两岸直接“三通”等美丽的诺言置于“国与国”的框架之下,并处处强调所谓“国家安全”,从一开始就决定了这些诺言是无法实现的空谈的命运。因为两岸直接“三通”问题的解决,必须经由两岸协商与谈判,而祖国大陆坚定的立场是,两岸“三通”、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的基础与前提是一个中国原则,台湾方面不回到这一原则立场,两岸连正常接触的渠道都已中断,“三通”问题的谈判更无从谈起。关于这一点台湾新当局是很明白的。陈水扁在“6·20”就职满月记者会上就说, “两岸没有对话和协商,就不可能有三通”。(注:参见《中国时报》[J]2000年6月21日。)事实上,台湾新当局的政治立场决定了其害怕大幅放宽两岸经贸关系的限制、真正实现两岸经贸关系的正常化。台湾是海岛型经济,以贸易为导向,对祖国大陆这一主要市场开放“三通”,实现两经济关系正常化,十分有利于台湾经济发展,这是浅显易懂的道理。李登辉之所以顽固地坚持限制大陆经贸政策,明白地是为了服务于其政治的目的。为了推行“台独”分离路线,实现其“两国”的目标,就必须确保台湾经济与大陆保持“安全距离”,而要保持这一“安全距离”,避免形成经济上对大陆的依赖,就得限制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阻挡两岸经济日益融合的势头。所以,台湾新当局如果政治上不放弃“台独”立场,经济上也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李登辉时期限制性的大陆经贸政策。
二、台湾新当局宣称调整两岸经贸政策的背景
既然台湾新当局并不真心希望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为什么又一再宣称要调整放宽两岸经贸政策呢?其复杂的背景分析如下:
(一)出于政治上的目的
首先是为了选举胜利、取得选票的需要。台湾当局长期实行限制性的大陆经贸政策早就十分不得人心,要求开放两岸直接“三通”、实现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一直是台湾岛内强烈的主流民意,因此,在选举中,为了争取更多的选票,所有候选人都表示当选后要推动两岸直接“三通”,调整或取消“戒急用忍”政策。陈水扁1999年底公布的所谓“中国政策白皮书”中有关两岸经贸政策的宣示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笼的。另外,为了选举的需要,陈水扁必须极力争取岛内大财团的各方面支持,而这些财团大都与祖国大陆有着密切的经济关系。这样在陈水扁当选后,很难对选前的承诺一点都不兑现、对支持过他的财团的利益一点儿都不考虑。
其次,台湾新当局摆出要“三通”的姿态,是想在紧张对峙的两岸关系中捞取一点政治资本。两岸直接“三通”是祖国大陆早在20年前提出,并积极推动其进程的,如今陈水扁一方面不承认一个中国原则,一方面却打着“三通”的旗帜,除了想虚假地表示“善意”与“诚意”,以博取海内外舆论同情外,还有其如意算盘,即如果大陆接受“三通”的协商与谈判,那么“三通”就变成“国与国”的“三通”,两岸经贸关系就变成“国与国”的经贸关系,实现其经济筹码换取政治利益的目的;如果大陆不接受协商与谈判,他便可将“三通”无法实现的责任推至大陆方面,逃避兑现选举时的诺言。
(二)迫于即将加入WTO形势的压力
经过种种的艰难曲折,祖国大陆终于可望在今年内将加入WTO, 而台湾也将随后成为WTO的成员。从经济的角度来看,海峡两岸加入WTO这一历史性事件,无疑是影响新世纪两岸贸关系发展的最重大因素。由于台湾新当局害怕其最终入会受到影响,对大陆援用排除适用WTO 条款的可能性很小,这样两岸入会后,WTO 规范的基本原则就应当在两岸经贸交往中贯彻实施。台湾方面限制性的大陆经贸政策是违反WTO 开放市场与自由贸易精神的,尽管台湾新当局不想从根本上改变原有政策,但将被迫作出一定程度的调整。其一,目前台湾新当局对两岸经贸易商品,特别是对台湾自祖国大陆进口商品的限制规定必须取消,因为它违反了WTO最惠国待遇的原则。其二,台湾必须开放大陆资金对台投资。 由于WTO的服务业贸易总协定(GATS)对金融服务业、 保险服务业及电信服务业有市场开放的规范,祖国大陆资金与外资同等,不受岐视待遇。其三,有限度地推进两岸直接“三通”的进程。长期以来台湾当局顽固抗拒两岸直接“三通”,使两岸经贸往来只能采取间接模式,费时费事,徒增成本。这种歧视性政策完全违背了WTO的基本原则。两岸入会后, 随着双方贸易与投资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这种间接往来模式将更难以为继。正因为如此,陈水扁不得不承认,“两岸三通无可避免,也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
(三)迫于新形势下岛内经济发展迫切需要的压力
两岸即将加入WTO的新形势, 一方面使台湾现行限制性大陆经贸政策受到WTO的规范而面临调整的挑战, 另一方面也使大陆市场对未来台湾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更为突出,继续阻碍两岸经贸关系的正常化,将严重伤害台湾经济发展。(1)在WTO框架下,随着两岸关税降低,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是必然的趋势,不断提高自身的出口竞争力至关重要,而两岸经贸间接往来模式却显然损害台湾整体出口竞争力。林信义在“立法院”指出,“开放“三通”对我们的厂商是比较急迫,“三通”已不是我们的筹码。(注:参见台湾《经济日报》[ J]2000年 6月15日。)这在相当程度上道出了开放两岸“三通”对台湾经济发展的紧迫性。(2)我国加入WTO将使台商商机大增,但同时也将使台商面临的竞争压力更大。我国成为WTO成员后, 将进一步开放市场,特别是服务贸易领域,台商与外商经营的范围增加;与此同时也将加大改善投资环境的力度,增强投资政策的法制化与透明化,使台商投资合法权益更有保障。再加上我国是以发展中国家身份入会,享有WTO 的种种优惠待遇。这些都为台商投资祖国大陆提供了新的发展机会。但与此同时,我国市场开放是面向所有WTO会员的,面对大量美、欧、日、 韩等大财团,台商整体而言,无论在资本规模或技术层次上都处于相对劣势,而且,祖国大陆原有对台商的特殊优惠待遇将逐步取消,台商面临的竞争压力显然是严峻的。在此背景下,如果台湾新当局继续对台商投资大陆采取种种限制与控制,必将使台商在失去宝贵商机的同时竞争力进一步减弱。(3)台湾加入WTO后,原来受保护程度较高或以内销市场为主的产业,如农业、汽车业、电机业及家电业等,将会受到较大冲击,如何减轻这种冲击,使台湾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顺利进行是台湾当局面临的新课题。由于两岸自然条件、资源状况、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等方面存在差异,许多产业的互补性与关联性强。两岸倘若能依照比较利益原则,整合原有产业,进而建立优势产业,就可提高国际竞争力,达到减轻两岸产业受冲击程度的目的。以上分析说明,台湾现阶段限制性大陆经贸政策违反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背离台湾经济发展利益,正面临被迫调整的巨大压力,而为了选票等政治利益,陈水扁也需要利用两岸经贸政策这张牌,这就是台湾新当局本质上不想推动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却不得不一再宣称调整放宽两岸经贸政策的原因。也正是由于这种矛盾性,造成了台湾新当局在两岸经贸政策立场上的摇摆不定与前后矛盾。
三、台湾新当局对大陆经贸政策的走向分析
迄今为止,台湾新当局对大陆经贸政策基本上还停留在宣示阶段,尚未正式出台有关政策措施。未来其对大陆经贸政策走向总体上仍不会摆脱李登辉时期“戒急用忍”的窠臼,但受制于WTO 的规范及岛内强大的压力,将被迫作出一定程度的调整。在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台湾以限制性为基调的对大陆经贸政策将大致呈现“贸易宽于投资”,而“投资宽于三通”的格局。
(一)逐步放宽对两岸贸易方面的限制
现阶段台湾方面对两岸贸易方面的限制主要在于限制台湾从大陆进口的产品项目。到目前为止,在台湾一万多种进口产品目录中,允许从大陆进口的仅5666项,所占比重为55.33%,其中, 工业品所占比重为73%左右;而农产品所占比重却仅有24%。(注:高长:《冲破政治藩篱:迎战两岸经贸新局》,台湾《贸易杂志》第49期,2000年4月; 李元和:《两岸加入WTO对台湾农业发展之影响》, 台湾《台研两岸产业与投资》[J]1999年第11期。)此外, 台湾对大陆物品进口仍实行非关税的许可证制度。这些限制性规定明显不符合 WTO规范的最惠国待遇的原则、公平贸易与自由竞争原则,而台湾方面也认为开放两岸贸易对其“安全”方面的影响相对较小。因此,台湾新当局有可能在加入 WTO前后,逐步放宽台湾从大陆进口产品的限制。
(二)有限度地调整两岸投资关系政策
目前台湾实行的是“投资严于贸易”的大陆经贸政策,除了不允许大陆资金投资台湾外,对台商投资大陆也有种种限制与控制,台商赴大陆投资案区分为准许、禁止及专案审查3类, 禁止类主要集中在石化上游业与资讯电子业。1997年后台湾当局进一步禁止台商在大陆投资基础设施、高科技产业、金融保险业等项目,对台湾股票上市公司赴大陆投资制定了“投资金额比例累退制”,即资产净值越大的公司投资累计金额比例越低,而且规定单一投资案以5000万美元为限。面对岛内外形势的压力,台湾新当局将在维持“投资严于贸易”基本格局下,对有关两岸投资关系政策作有限度的调整。1.在加入WTO后, 逐步规划开放大陆资金投资台湾,但会对大陆资金所进入的产业作严格限制。2.对于台商投资大陆,台湾新当局可能将部分禁止类投资项目归类到专案审查类,将部分专案审查类归类到准许类,部分石化业与资讯电子业投资项目的限制可望松动。对于台商在大陆投资金额上限问题,也有一定可能从宽认定。另外,随着我国加入WTO,金融保险业将加快对外开放, 台湾新当局可能相应松动金融保险业对祖国大陆的投资。3.目前东南亚国家已走出亚洲金融风暴阴影,经济呈现持续复苏的势头。在此背景下,为了平衡台商西进大陆投资的热潮,台湾新当局可能重新推动“南向政策”。6月15日, 林信义在会见台商总会代表时就宣称“我们会继续推动南向政策,厂商不能全部都跑到大陆去,过度依赖大陆不好。(注:参见台湾《经济日报》[J]2000年6月15日。)
(三)小幅度地推进两岸直接“三通”的进程
由于台湾当局长期顽固抗拒两岸直接“三通”,使两岸经贸往来迄今为止仍然基本维持“间接、单向、民间”的畸形结构。1997年4月, 祖国大陆的福州港、厦门港与台湾“境外航运中心”的高雄港航线开通,两岸转口货物的“试点直航”开始营运。但是由于台湾方面坚持“不通关、不入境”政策,真正意义上的两岸直接通航并未实现。而开放两岸直接“三通”是当前两岸经贸关系最核心的问题,也是台湾新当局认为对其“安全”影响最大的问题。在两岸即将加入WTO 与岛内要求开放“三通”呼声日益强烈的背景下,台湾新当局在“三通”问题上可能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推动。1.对早已存在的金马地区与祖国大陆间的小额贸易事实进行合法化。台湾新当局承诺在6 个月“小三通”评估规划完成后,优先推动“小额贸易除罪化”。由于这一承诺可解决金马地区人民长期生活物资缺乏的问题,缓解其强烈要求“三通”的压力,因此台湾新当局推动落实的可能性较大。
2.扩大现有“境外航运中心”范围与功能,逐步开放两岸货物的局部性“三通”。这种小幅度开放,是在现阶段两岸关系格局下,台湾新当局有可能推动的做法。
3.在两岸加入WTO后,力图利用WTO多边协商和谈判机制推动两岸“三通”协商或谈判,达到回避一个中国原则,为两岸政治关系僵局“解套”的目的,蔡英文5月29日在“立法院”说, “建立两岸新的互动模式,具体方式是两岸运用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共同规范, 重新搭建合作与互动的平台。”台“新闻局长”钟琴也曾作为台湾当局发言人指出,“在WTO架构的规范下,未来不只经贸,就连政治都会寻求突破。 ”(注:参见台湾《经济日报》[J]2000年5月26日;5月30日。 )然而,这很大程度只是台湾方面一厢情愿的空想。1992年9月,WTO的前身GATT理事会主席声明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关贸总协定后,台湾可以“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单独关税区”的名义参加。(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J]2000年2月。)也就是说,在WTO内祖国大陆是主权国家, 而台湾是一个地区,这种定位是早已为WTO与国际社会所认同。因此,在WTO框架下,两岸协商或谈判若不符合一个中国的原则,大陆方面是决不会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