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地区人口城市化的空间格局1_城镇体系规划论文

我国中部地区人口城镇化的空间格局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城镇化论文,格局论文,人口论文,我国论文,地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修回日期:2007-10-15

中图分类号:K90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8462(2008)03-0353-04

城镇化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近年来,国内外对城镇化的认识不断深入,并且将城镇化作为不发达国家谋求发展和民族振兴的必要手段[1]。对于城镇化的研究很多,主要集中于城镇化的进程、特征、影响因素、道路、战略及方针对策等方面[1-5]。但是各个区域发展条件差异很大,城市地区之间和城市内部结构之间经济发展不均衡,因此很难用统一的城镇化政策,来顾及和平衡特殊的中国国情下各个地区的城镇化进程。如何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认识中国各地区城镇化发展的现状,调控各地区城镇化的空间格局,引导我国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时代命题。

作为当前的政策区,本文所研究的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省。中部地区处于我国的中部枢纽位置,具有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的作用,区位优势特别明显,资源禀赋非常丰富,是我国重要的粮食、原材料和重工业基地。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中部地区的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人口的空间流动性不断增强,劳动力的空间转移范围也持续扩大,人口与城镇化的空间格局产生了许多新的特征。由于中部地区人口总量大,人口结构不尽合理,民族构成复杂,空间分布不均衡,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中部地区正经历着一个艰难的转型时期,就业压力逐步增大,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155.4万人,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2]。

1 中部地区城镇化空间格局的主要特征

1.1 城镇化速度增长较快,但大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1995年以来,中部地区的年均城镇化速度都在1.2%以上,湖北城镇化速度稍低。中部6省目前的城镇化水平都在30%以上,进入快速发展期。城镇化速度的加快给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提出更高的要求,配套建设应该紧跟其后,满足快速城镇化对区域基础设施的需要。从2005年中部6省的城镇化水平来看,湖北省和山西省基本达到了全国的平均水平,湖南、江西、安徽的城镇化水平达到了36%左右,接近中部6省的平均水平。而河南省的城镇化水平刚突破30%,远远低于全国42%的平均水平,人口向非农业转移的压力和难度最大(见图1)。

图1 中部地区2005年城镇化水平比较

Fig.1 Comparison of urbanization level in the middle area of China in 2005

1.2 各区县人口规模差别很大,城镇体系结构不合理

中部地区各区县的人口规模以20万以内的小城市为主,约占中部区县的80%(图2)。人口较多的区县主要集中分布于安徽北部和河南南部。而湖北和湖南西部面积广大的山区县和少数民族地区人口规模较小。按照城市市辖区的人口数量,2005年中部地区市辖区人口超过200万的特大城市有8个、人口在100—200万的大城市有21个、人口在50—100万的大城市有44个和50万以下的城市16个,其中100万人口以下的大中城市所占比重达一半左右。这些大中城市的主体地位突出,但缺乏特大城市。在中部地区至今还没有形成一个具有全国意义的中心城市,还没有一座城市足以引领整个中部地区的发展,起到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作用。

1.3 城镇化的区域差异明显

中部地区城镇化水平的区域分布不均衡。从自然条件来看,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地区都是地势较平坦、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也比较高。从交通布局上看,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区域主要集中于铁路沿线,大体沿交通走廊分布。一些交通不便的山区和民族地区城镇化水平较低。另外,人口密度较大的黄淮海平原所在的豫中南与皖北地区,城镇化水平并不高,说明这些地区的经济相对落后,剩余劳动力较多,劳动力转移的任务十分艰巨。

图2 中部地区2005年各区县人口等级规模分布图

Fig.2 The structure of city grade and scale of every county in the middle area of China in 2005

各种类型地区的城镇化水平分布差异也比较明显(图3):①以省会为中心的城镇密集区,如武汉都市圈和中原城市群,该类地区一般分布在地形较好的平原地区,城镇化水平较高;②处于第一类地区之外的重工业城市或资源型城市地区,如十堰,该类地区核心边缘结构明显,工业以重工业或资源型产业为主,大多分布在山区,城镇化水平也相对较高;③大部分山区交通闭塞,城镇化水平较低,如江西的上饶;④平原地区的传统农牧业区,工业化水平较低,城镇化水平与周边相比明显偏低,如河南的漯河。

1.4 都市经济区和人口—产业集聚带初步形成,中心城市的辐射能力偏弱

中部地区以省会为核心,具有较好的经济基础和发展条件。目前已初步形成了武汉都市经济区、长株潭人口—产业集聚带、中原人口—产业集聚带、太运人口—产业集聚带、昌九景人口—产业集聚带、合肥人口—产业集聚带等地区。这些地区城镇分布密集,人口密集、经济实力相对较强,城镇化水平较高,已初具规模。但总体来看,中部地区的城市群发育程度低,培育明显不足。中部大多数城市的辐射能力弱,还没有形成一个具有全国意义的中心城市,还没有一个城市足以引领中部经济的发展。全国有30多个城市GDP超过千亿元,中部只有武汉和郑州2个城市超千亿元。城市非农村人口300万以上的只有武汉市1个;市区非农人口100—200万,中部有6个,主要为省会城市,但其经济辐射能力非常有限,很难辐射到整个省域范围,更不可能引领整个中部地区的发展。中等规模城市或者地区级城市数量不少,但许多城市的经济实力弱,辐射和带动能力差。2005年,全国共有333个地区级城市,中部有83个,占总数的40%。中部地区共有497个县及县级市,然而规模都不大,经济实力比较弱,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中部地区仅有4个。

图3 中部地区2000年城镇化水平分布图

Fig.3 The space differeence in urbanization level in the middle area of China in 2005

注:由于缺少2005年部分区县的城镇人口数据,故采用2000年的数据表示。

1.5 总体上离心化倾向明显,各省表现出一定的核心—边缘结构

中部地区区域城镇化的空间格局存在不同程度上的“离心化”倾向。从整个中部各省经济联系的主导方向来看,湖南在向南发展同珠江三角洲对接、安徽在向东发展同长江三角洲对接、江西在积极对接长三角、珠三角和闽沿海地区、山西积极向京津冀靠拢等,促使中部地区难以“抱团发展”,无法形成区域经济发展的合力,使中部地区有成为东部沿海边缘化地区的倾向。各省的情况也很类似,如江西的赣东、赣南、赣北也分别向不同方向发展,离心化发展明显。这既与沿海外向型经济与强大的经济规模相关,也与中部地区开放型经济与超大城市发展不足有关。

受原来计划经济的影响,各省的省会往往得到更多的资金和项目匹配而获得优先发展,相应地剥夺了省内其他地区的发展机会,以至形成了以省会为中心的核心—边缘结构,即以省会城市为中心,其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化水平呈现出一定的距离递减规律。距离省会城市越远其经济发展水平越低,在各省的边缘地区,往往是本省经济最不发达地区,而且这些地区的城镇化水平也比较低。由于中部的市场化程度和质量不高,这种核心边缘结构还没有打破,甚至有加剧的态势。

2 中部地区城镇化的演化态势

2.1 城镇化速度将稳步加快

中部地区的城镇化水平目前处于30%-40%,在今后20年内将出现持续快速发展的发展态势:①全国的城镇化水平普遍进入快速发展期;②中部地区不断接收沿海的产业转移,将增加很多的就业机会,吸纳越来越多的农村到本地城镇就业;③我国今后将更加重视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将为中部地区的崛起提供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进一步刺激中部经济的快速腾飞,也有助于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城镇化进程。

2.2 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规模持续扩大

中部地区目前的城镇化水平不高,除湖北省外,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尤其是河南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因此,中部地区城镇化的任务还比较艰巨。就目前的发展态势看,如果不出现大的变动,中部地区的城镇化将保持稳步快速的发展,2020年的城镇化水平有望突破50%。其中,一些工业基础较好的中等城市将成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目的地之一。

2.3 城镇人口空间分布的集聚态势明显

人口和产业的空间集聚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趋势。从人口密度分布图来看,2005年的人口密度比2000年更加集中,集聚范围也进一步扩大。在未来一个时期内,城镇人口空间分布的集聚态势将越来越明显。一些区位条件优越、经济基础好的大中城市将得到更快的发展,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由于各个地区的自然本底和发展基础不同,城镇人口只能在特定的地域范围内集聚。加上主体功能区划思想的提出,将使得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更加明确,既有优化和重点开发的地区,又有限制和禁止开发的地区,不同区域赋予不同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政策,会使城镇化的区域差异继续拉大。条件优越的地区将会加快发展,不断吸纳外来人口,提高城镇化水平。而一些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将限制其进一步的发展,以人口的空间疏散,减轻环境压力为主要任务。由此中部地区城镇化的区域差距将进一步拉大,形成更加合理的城镇化空间格局。

2.4 城镇化的区域差距进一步拉大

中部地区未来的空间结构将离心化发展,使整体的空间格局向大分散布局发展。随着快速交通网络的不断完善,使原有的处于低等级平衡状态的区域经济系统受到冲击,诱发了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在区位较好交通便捷的城镇,经济要素的流入加剧,“集聚”作用加强,经济发展加快,形成集聚的形态。而区位条件较差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将以保护生态环境为主要任务,经济发展速度进一步减慢,城镇化的区域差异将进一步拉大。因此,未来中部地区的城镇化区域空间格局将呈现“大分散、小集中”的空间布局特征。

3 优化中部地区城镇化空间格局的对策与建议

3.1 探索多样化的城镇化道路与模式

中部地区具有其独特的资源禀赋和发展条件,应积极探索多样化的城镇化道路,促进不同区域的快速崛起。中部地区的城镇化应该要有一个合理谨慎的新选择和新出路,不能再沿用东部沿海地区城镇化的老路子,否则将付出更大的代价。但目前中部地区学习东部发展模式和发展轨迹的趋势明显,中部地区各省市都在积极承接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都在加快城镇化的进程。今后中部地区应积极吸收东部地区城镇化的经验和教训,防止城镇建设用地的快速扩张,防止城镇化的过快推进,以自身的资源和产业优势为依托,以提升城镇化的质量为导向,积极稳妥地推进中部地区的城镇化进程。

中部地区正处在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是一个基本趋势。要达到全国42%的城市化平均水平,中部地区总体的城镇市化水平就要提高6个百分点,河南省要提高10个百分点,也就是需要增加1 000万左右的城市人口。这种前所未有的城镇化发展规模,必须积极稳妥地进行。城市化不只包括城市人口的增加、城市规模的扩大,还有城市的规划布局、建设和管理水平,特别是提高城市人口的素质,不能只是农民城市,要把农民变成市民,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顺应市场规律,制定城市化发展战略,引导人口、经济要素向大中城市集中[3]。重视中等城市建设,构建合理的城镇体系,重点加强城市等级体系的中心化趋势和有序性[4]。中部地区的城镇化应该实行非均衡发展战略,根据各地区的经济基础和环境条件,按照功能区划的要求,选择一些条件优越的大中城市进行集中投资、重点建设、集聚发展。而一些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应该以人口的疏散为主,不宜再继续扩大现有的城市规模。走有中国特色的集聚型差异化的城镇化道路。

3.2 大力推进城市密集区的整合发展

中部地区6省都在积极促进城镇密集区的发展,长株潭、中原城市群、昌九景工业走廊、马(鞍山)芜(湖)铜宜沿江皖江城市带,太原都市圈都已经初步发育。这些区域已经开展了城镇群的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总体发展环境得到极大的改善,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但各城镇群的空间整合效果不理想,由于行政分割而造成的各自为政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各个城镇群的产业结构同构化,分工不明显的现象比较明显,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不强。今后应加强各个城镇群的整合发展,大力培育以武汉为中心的都市经济区和其他以省会城市为中心的人口—产业集聚带,增强核心区域的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加快与沿海发达的都市经济区的整合与协同发展。加强长江水道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修建沿江铁路,完善国家“T”字型一级轴线,充分发挥长江作为“黄金水道”承东启西的带动作用和串联作用,加快长江沿线各种生产要素的流通,促进长江中游各城市密集区的持续快速发展。

3.3 积极发展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是实现中部崛起的重要支撑。县域经济的发展,对加快工业化、城镇化,推进农业现代化,提升中部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增强综合经济实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是促进中部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既有利于发挥各自比较优势,提高县域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也有利于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和城乡经济发展的差距,形成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发展壮大县域经济还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举措。县域经济的发展壮大,能够吸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会有效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不断提高中部地区的城镇化水平。可以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中心城镇,积极扶持民营经济的发展,提升城镇的发展质量,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优化城镇居住环境,吸纳农村人口的集聚。

加快小城镇社会保障、文化教育、医疗保健、社区服务等一系列配套改革。通过小城镇的集聚效应,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发挥其产业门类多、服务面广、包容劳动力能力强的优势,吸纳大量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还要抓好民营经济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达地区都是民营经济活跃地区,民营经济激发了这些地区创造财富的冲动和潜能。要使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就必须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包括发展现代股份制公司、乡镇企业、家庭经济等,其关键是要创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条件,消除阻碍发展的一切制约因素。

3.4 引导农村人口有次序的转移

农村人口向城镇的空间转移和人口的空间集聚是一个长期的趋势。通过正确的产业引导和居住地向城镇的转移,逐步引导农村人口有次序的转移,缓和农村的人地关系矛盾,推进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加快各级城市的经济发展,不断增强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培训,积极开展有组织的劳动力转移。伴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合村并点工作,制定优惠政策,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向中心镇和县城落户。

因此,要加快各种生产要素在城乡间合理流动,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非农产业转移,就有必要加大政府管理机制改革力度,转变政府职能,统筹考虑城乡劳动就业,深入清除阻碍城乡统筹就业的体制性障碍,分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降低农民进城的门槛,完善流动人口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对劳动力市场的管理,清理和取消对农民进城务工、跨地区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政策和乱收费现象。体制改革的最终结果应是城乡居民具有同等自由迁徙权,城乡劳动者的就业渠道得到充分拓展,形成城乡统筹就业、协调发展的一体化劳动力市场。

3.5 推进城镇化的体制创新和社会保障

中部地区人口众多,城镇化的任务非常艰巨。深入贯彻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逐步为中部地区的人口城镇化扫清阻力。应积极探索户籍制度改革的新思路,降低农民进城落户的门槛和制度障碍,积极促进农民工家庭向市民身份的转变。户籍制度目前仍然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领域,即使许多发达的大城市也没有放松对户籍的管理和控制。户籍制度改革,不是不分条件地把整片区域的农业人口转为城镇人口,也不是随意地任由其选择市民身份。而是有选择地让一些具备在城市谋生的群体连带家属转变为城镇人口,不仅仅只是身份的转变,更关键的是居住地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健康的城镇化进程,避免增加城市的低收入群体和贫民窟,保证城镇化的质量。

健康的城镇化不会造成城市失业大军和贫民窟,城市化进程必须与提供就业的能力和社会保障能力相适应,十分注意维护社会稳定。重视维护农民工的社会权益,加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解除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制定优惠条件,积极引导进城农民参加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彻底解决进城农民对土地对子女的依赖问题。通过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农民工享受同等的市民待遇。跟进农民工的子女教育问题,进城农民的子女享受同市民一样的待遇,不能另收借读费,为进城务工和居住的农民提供完善的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营造农民工进城的良好环境,积极推动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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