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技术开发中的纳税筹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纳税筹划论文,技术开发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技术开发是指企业为了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对现有设施以及生产工艺进行革新和改造。现代工业企业在技术开发中如果能合理制定资金投入的计划,则能享受到国家提供的优惠政策,为企业节约大量的税费支出。
一、技术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等,不受比例限制,计入管理费用在计算所得税时扣除。国有、集体工业企业及国有、集体企业控股并从事工业生产经营的股份制企业和联营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达到10%以上(含10%)的,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经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规定中在对开发费用的列支上,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很大的空间,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尽可能合理地安排技术开发的时机及费用发生期限,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二、案例分析
笔者在指导YY集团纳税筹划工作时发现,该企业由于没有对技术开发费发生额进行合理规划,导致企业没有最大限度地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YY集团最近几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的实际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YY集团2000~2004年技术开发费用统计表 单位:万元
年份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技术开发费4680
6448
5525 3798.11 3998.87
比上年增长额
-
1768
-923 -1726.89
200.76
比上年增长比例
-
37.8% -14.3% -31.26% 5.29%
2000~2004年技术开发费支出总额约为24450万元,仅2001年的技术开发费就超过了前一年(2000年)的10%,可以享受加扣50%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优惠额是3224万元(6448×50%),可节税1063.92万元(3224×33%)。
从上表可以看出,由于YY集团技术开发费用的支出随意性较大,其间没有考虑利用加扣50%的优惠政策,因而没有最大限度地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
如果将2000~2004年YY集团技术开发费的使用情况作如下调整,则可以产生更好的节税效果。其所能产生的效果,如表2所示。
经过税收筹划,2000~2004年技术开发费投入总额仍然是24450万元,但各年均能享受折扣50%的优惠政策,优惠额为10225万元(4400×50%+4840×50%+5324×50%+5886×50%)比筹划前可以多抵扣7001万元(10225-3224),节省所得税费用2310.33万元(7001×33%),其中2004年节省所得税费用971.19万元(5886×50%×33%)。
三、政策使用说明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为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所购置的关键设备、测试仪器,每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用,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不再提取折旧。这些固定资产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只能享受一次或分次税前扣除的优惠。无论是计算技术开发费较上年的增长比例,还是按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的50%计算加扣应纳税所得额,均不再包括该项设备的账面金额。
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优惠政策出台的目的是促进企业技术进步,这与企业的目标是一致的,所以,企业要充分利用该优惠政策,按税务机关规定的程序进行合理筹划。
税务机关对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审核批准的程序规定如下:①纳税人进行技术开发须先立项,并编制技术项目开发计划和技术开发费预算。②技术开发项目立项后,纳税人要及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申请,并附迭立项书、开发计划、技术开发费预算及有关资料。③年度终了后一个月内,纳税人要根据报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技术开发计划,当年和上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及增长比例,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等情况,报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核准后执行。
表2 调整后YY集团2000~2004年技术开发费用投入表 单位:万元
年份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技术开发费
4000
4400
4840
5324
5886
比上年增长额
-
400
440
484
562
比上年增长额
-
10%
10%
10%
10.6%
如果确实需要在其中某一年加大技术开发的力度,需要投入较多的资金用于技术开发,则企业可以通过分摊的方法,将超出开支的部分摊到以后年度处理,保证当年的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比上一年度增长10%。反之,若某年不需要进行大规模技术开发时,则可以通过预提的方法确认当年的技术开发费,以使当年的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仍比上一年度增长10%。这样,就能使企业达到最佳的节税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