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学考试课程体系建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自学考试论文,体系建设论文,课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doi:10.3969/j.issn.1001-8794.2015.02.001 【中图分类号】G72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794(2015)02-0001-04 课程体系是一个具有特定功能、特定结构、开放性的知识、能力和经验的组合系统。[1]同时它是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形式,也是自学考试考核评价、教材建设和助学服务的基本依据,反映了专业规格、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和现代科学发展技术的现状与趋势。以保证质量为核心、改革和完善课程体系,是落实自学考试培养目标向应用型、职业型人才转型的关键环节,对考试评价体系改革、教材建设和社会助学活动将产生重要影响。根据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对职业构成、岗位人才的需求,构建以专业核心课程为主体的应用型课程体系,强化实践应用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是当前自学考试综合改革和完善课程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对提升自学考试专业建设的整体适应能力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调整课程结构体系 课程结构决定了课程组成的组织与配合,是课程体系的骨架,体现出一定的课程理念和课程设置的价值取向。[2]虽然课程结构是一种虚拟的建构,但是它却是体现一种课程风格与运转功能的关键因素,推进课程结构调整,形成特色鲜明的课程体系,是体现课程风格、优化课程设置的价值取向。 在自学考试建立之初,由于受传统的“学科本位”课程体系的影响,自学考试课程是按照公共政治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体系来设计课程结构,课程考试性质多以必考课为主。这种课程结构比较复杂,而且较为繁琐、僵化,使自学考试课程体系失去了灵活性,成为限制人才成长的“囚笼”。因此,当前自学考试课程结构的调整,要改变传统的按照公共政治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逻辑设置的“学科本位”为主的价值取向,向主要依据社会需求和考生需要的“社会本位”和“个人本位”相融合的方向转变。以个性化教育为目标,紧紧围绕职业技能培养的逻辑思路,将传统的课程结构按公共课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特色课进行调整。并将专业核心课、专业特色课的课程考试性质由必考课改为选考课,增加课程的可选择性,特别是对应用性专业中部分实践要求高的课程,可以增设实践性环节考核。从而进一步优化课程结构,建立与行业和专业发展接轨的、并以专业核心课程为主体的应用型、职业型课程体系结构。 为此,自学考试课程结构体系必须围绕培养目标进行构建,并按照应用型、职业型课程体系结构合理分布学分。课程结构中的公共课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特色课的学分,按2∶5∶3或2∶6∶2比例分布(如图1、图2),专科(基础课段)、独立本科段总学分各以70学分为宜。公共基础课,包括思想政治、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等方面的公共基础课程,以培养考生的人文素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共基础课程的数量一般以3-5门课程为宜。专业核心课的学习支撑课程以体现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为要求,以理论“必须、够用”为尺度,重点培养考生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在设置专业核心课的基础上设置专业特色课,由与地方经济、产业结构、主考学校特色课程或社会急需的实用技术课程为主,增强与地方经济发展的紧密性和适应性。专业核心课和专业特色课全部实行选考制度,专业核心课以6-8门课程为宜,提供10门课程由考生自主选择。专业特色课以4门课程为宜,提供8门课程由考生自主选择。通过这种选考制度的实施,为考生提供菜单式“教育超市”的专业选考课程集,让考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学习能力,自由选择学习的内容,引导考生自主学习,促进教育自由和考生个性化发展。目前,从国际上发达国家高等教育改革的经验来看,建立课程选修制度是适应学生个体的差异性,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且得到自由发展的最有效途径。 图1 自学考试课程结构学分分布图(一) 图2 自学考试课程结构学分分布图(二) 二、改革课程设置模式 课程设置是指一定学校选定的各类各种课程的设立和安排。[3]课程设置主要规定课程类型和课程门类的设立,及其在各年级的安排顺序和学时分配,并简要规定各类各科课程的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4]课程设置模式是自学考试课程体系建设的关键,也是自学考试的考试计划的具体形式。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转型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学考试参照普通高校设置专业和课程的传统做法,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因此,在专业课程设置模式上,应该把专业课程与通识课程、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走出传统的“学科型”专业和课程设置模式。改变课程指导思想、内容与形式等方面与注重实践技能培养不相适应的现象,增加实践、技能课程的比重,使课程设置更加贴近岗位需要,重点培养考生的职业能力与岗位技能,建立以社会人才需求结构相适应的课程设置模式。 1.明确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的课程设置指导思想,构建应用型、技能型、职业型的核心课程体系 自学考试课程设置应以调整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为自身改革的突破口,重点提高考生的职业能力与岗位技能;注重课程设置和专业结构与社会需求的紧密结合,使自学考试课程设置实现从传统的“学科型”向“应用型、职业技能型”转变。以人才市场的实际需求为导向,强化实用技能培养体系建设,克服自学考试中重理论轻实践、理论脱离实际的偏向,适量减少基础理论课的比重,加大实践、技能课程的比例,重点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职业能力,从而提高考生的职业技能、专业素养和就业竞争力。 2.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推进自学考试与职业技术教育课程的彼此渗透 从自考生的人员构成来看,随着在职人员比例下降,中专、高中毕业生、高职高专的在校生比例迅速上升,并成为目前自学考试的生源主体,这部分考生年龄结构大都在25岁以下,基本没有实践经验或者实践经验不足,实践技能、职业能力的获得,是他们参加自学考试功利性的目标。从提升考生的就业和职业能力来看,在应用型专业教育中,重点加强考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其知识结构上主要表现为考生的学习能力、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适应能力。 因此,为了提高考生的职业适应能力,必须加强职业能力教育,实行自学考试学历与职业教育的双向渗透。特别在课程设置中,要注重渗透职业能力教育的内容,以“职业行动能力”为培养的着力点,增强人才培养的实用性和适应性,培养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职业技能型人才。为此,自学考试的课程设置要打破传统以理论课为主的设置模式,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部分课程或全部课程纳入学历教育的专业考试计划,实行学分互认,[5]全面加强实践、技能课程建设。或以“自学考试+技能”为目标,在课程设置中,按照自学考试培养目标向应用型、职业型人才转型的要求,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对职业构成、岗位人才的需要,合理设置专业技能课程,专科以技能型课程为主,本科以应用型课程为主,构建自学考试“知识、能力”协调并重的课程设置模式。 三、科学制定考试大纲 自学考试大纲是以课程为单位,对考生学习某门课程应该掌握的知识、技能及掌握的程度、应该达到的能力水平等所做的具体规定。[6]同时也是国家考试、社会助学、考生自学的基本准则,如果考试大纲内容陈旧或规定的内容不合理,会导致考生学习“无用的知识”、助学单位做“无用功”、命题效度和信度缺失,无法有效控制试题难度等一系列问题。[7]因此,科学制定考试大纲影响到自学考试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对课程知识体系呈现、教材编写、社会助学(或个人自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更是准确把握自学考试命题标准和要求的关键。 1.规范考试大纲的编写工作 考试大纲与教材的关系不是“先有蛋、后有鸡”,还是“先有鸡、后有蛋”的关系,考试大纲应该是教材编写和选定的标准以及规范。但是现阶段的自学考试大纲的制定,却把教材作为考试大纲的编写依据,简单以“教材内容目录化”或“教材内容压缩式”的方式,从选定的教材中“扒出”考试大纲。这种大纲编写的方式,“抹杀”了考试大纲的导向作用,颠倒了“本”与“末”的关系(考纲是“本”,教材是“末”),使自学考试大纲走向了以教材为“本”的误区。为此,自学考试大纲的编写要以“考试引领自学或助学”为指导思想、以培养目标为依据,根据课程结构与课程设置的要求,建立大纲编写的工作规范,使自学考试大纲真正凸显出对教材建设和社会助学及命题的导向作用。 2.优化考试大纲体例结构 大纲体例结构即大纲体例框架,是各学科课程考试有章可循的纲领,并对社会助学或考生个人自学提供有效指导。现行的自学考试大纲一般由考试大纲说明、考试内容和考核要求、考试样卷等三部分组成。为了优化考试大纲体例结构,使考试大纲更具科学性、实用性,更具人性化,大纲体例框架要按课程目标、考试内容和评价目标、信息服务等内容的逻辑思路进行调整。将传统考试大纲的第一部分“考试大纲说明”中的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相关课程之间的关系等内容,改为课程目标。课程目标主要是介绍考生学习成果的期望目标或课程目标的总体要求,可不作为考生评价的内容,主要用以激发考生对该课程的学习兴趣。将“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合并,以提纲式的方式将知识点按单元模块化后列出,对单元模块的知识点提出具体考核评价要求,考核目标要求以领会、理解、应用为主,减少过多要求识记的知识点。同时,信息服务方面除了考试样卷以外,还要增加应考指南、报考服务等一些个性化服务内容和人文关怀信息。进一步完善考试大纲内容,更好指导考生个人自学、社会助学活动、命题及教材编写或选定工作的开展。 3.准确把握课程的考试标准 课程目标、考试内容和评价目标是自学考试大纲的核心内容,如何根据课程目标科学、合理制定考试内容和考核目标,客观准确地把握课程的考试标准是科学制定考试大纲的关键。首先,要处理好知识与能力的关系,课程学习内容的范围与考核知识点及考核目标,要科学规划,突出重点、难点,实现课程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高度融合。并保持与应用型普通高校或高职院校培养规格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体现出自学考试人才培养规格的要求和标准。其次,要突出对自考生应用所学基本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由于自学考试是一种“以考促学”的国家考试制度,坚持的是“教考分离”的原则。因此,考试大纲中考核要求要适中,考核的知识点难易也要适度,避免出现一些考查意义不大或无考查意义的知识点,让考生无所适从;加强实践技能的考核,重视实际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使自学考试大纲能准确把握课程的考试标准,以此提高自学考试大纲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论自学考试课程体系的构建_自学考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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