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兵入关的历史功绩——为纪念清兵入关350周年而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清兵论文,入关论文,功绩论文,而作论文,周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今年是清兵入关350周年。对于这一个重大历史事件,过去国内外学术界说法不一,有人认为是“不幸”,有人则认为是幸事。解放后,各民族间友好团结日臻巩固,历史研究工作深入发展。认为是“不幸”的说法似乎已经落后于时代了,认为是幸事的看法正成为我们观察问题的主要方法。因为清兵入关的直接结果是清王朝的建立,对清兵入关的评价应当是与对清王朝的评价相一致的。在明末农民战争创造的客观形势下,清王朝的主要成就是进一步巩固了国内的统一,废除了明代类似农奴制的封建剥削关系,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资本主义萌芽的增长。这些成就都可以说是随清兵入关而出现在中国大地的。
自然,任何一个封建王朝,都存在着阶级压迫,清王朝更存在着民族压迫。并且重要的是清王朝继续实行闭关政策,也阻碍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比较这两方面,积极作用显然大于消极作用,这就是人们为什么要摒弃“不幸”的说法,而同意是幸事的理由。下面我们分述清兵入关的历史功绩:
(一)进一步巩固国内的统一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元代奠定了现今的疆域。明代边境地区出现了若干少数民族的政权组织。明王朝不能有效地克服这种分裂现象,巩固国内的统一。明中期后,葡萄牙人,西班牙人、荷兰人、英国人、法国人的船只相继来到中国沿海,或炮击,或窃据,明军不断进行反击,俄国人也越过乌拉尔山,到达西伯利亚,并向我国东北边境进犯。这些殖民主义和资本主义国家已构成对中国的威胁。巩固统一和结束分裂已是中国各族人民发展国内经济和抗御外来侵略的迫切需要。
适应这种趋势,入关后清军建立的清王朝,进一步巩固了国内的统一,制止了外来侵略者的进犯,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在清兵入关以前,关外的后金,清政权完成了统一东北和内蒙地区的工作,由是归附日众,实力大增,“自东海暨于北海,极之使尤使鹿诸国,输诚向化”①。皇太极改奉喇嘛教,并应青海厄鲁特蒙古顾实汗之请,遣人去西藏,达赖喇嘛于崇德七年(1642)十月派伊拉古克三胡图古图等到沈阳朝见皇太极,这些活动为以后清王朝巩固对青海、西藏等地的统一作了重要的准备工作。
清兵入关后,农民军“不幸”失败了。清王朝镇压了农民军余部和南明诸王的联合抗清斗争,初步统一了中原内地。康熙十二年爆发三藩之乱,波及十一省,二十年清军平定三藩,二十二年又进兵台湾,巩固对内地的统治。长期的承平之局出现了。
清王朝转向巩固对新疆、青海和西藏的统一。由于准噶尔部的叛乱,清廷从康熙,雍正到乾隆,进行了不断的平叛战争,于康熙五十九年护送达赖六世进西藏,在雍正五年和乾隆十二年两次平定西藏大农奴主的叛乱。在雍正元年平定青海地区某些蒙古部落的叛乱,到乾隆二十二年,清廷才将勾结沙俄,制造分裂的准噶尔部完全平定,二十四年又平定了叛乱的南疆回部。这一系列胜利宣告了分裂分子的破产,加强了清政府对中国西部地区的管理。清王朝北界外兴安岭,西至葱岭,南极南海诸岛,东滨大海,出现了“大一统之规模,洵亘古所未有”②的盛况。
为捍卫国家主权,清王朝在巩固统一的过程中,与乘机侵略中国的殖民主义和资本主义势力进行了坚决的斗争。沙俄侵略者对黑龙江地区肆行侵占和屠杀,遭到满族居民和清守军的英勇抗击。三藩平定后,清廷在康熙二十四年派军摧毁了俄国的殖民据点雅克萨城,俄军降而复据,二十五年清军再攻雅克萨城,俄军死亡殆尽。俄政府同意谈判。康熙二十八年,中俄双方签订了《中俄尼布楚条约》,遏制了几十年沙俄对黑龙江地区的侵略活动。
郑成功将明末侵占台湾的荷兰人驱逐出境。清廷统一台湾后,加强了对台湾的治理和开发。
英国在明末也曾侵占虎门,清代,它和葡、西、荷等国控制东南亚一带,不断挑畔,窥伺中国的边疆,但摄于清王朝的实力,都不敢大举进攻,直到十九世纪四十年代鸦片战争为止。
清政府能够保卫中国的疆土,抗拒外来侵略,长达二百年之久,这与清兵进关后,进一步巩固国内的统一,保持了一个强国的地位,有直接的关系。鸦片战争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帝国主义列强企图瓜分中国,但始终未能得逞,这主要是中国各族人民对帝国主义和国内封建主义进行坚毅不拔的英勇斗争,打击了帝国主义的侵略野心和行动,但不容忽视的是,自清兵入关后,中国的统一局面得到进一步巩固,各地经济文化的联系与日俱增,各民族的向心力明显加强,也是中国难以被瓜分的一个重要原因。
八旗兵将的骁勇,蒙古兵和绿营兵的奋进,是前中期的清王朝在军事上能够击败各种敌人的主要原因,如果清兵不进关,任何统治者都将无法集合这样一支强劲的队伍。
清王朝不只是凭借军事力量,它能巩固统一,在很大程度上还依靠充实的国力,在财政上足以支付庞大的军费和其他物质供应;还依靠强有力的领导和协调的民族关系。
关于国力,明后期财政非常困难,主要仗加派来筹饷。清兵入关后,情况改观。如顺治十一年,内地尚未统一,清廷在新辖十一省征收的赋税就达到了3164万余两,内除荒亡蠲免银639万余两,实征2500余万两。③清初征赋以万历会计录为准,除漕粮,军米外,明代多征本色粮,清代改征折色银,故有3100余万两之数。明代赋税的大部份为诸王贵族和官僚豪绅地主所占有,丁银归地方官支配,明万历六年全国赋税六百余万两,以后减至三百余万两,仅为清顺治十一年十一省应征赋税的十分之一二。明末农民军到处歼灭明诸王贵族和官僚豪绅地主,清军再加以摧除,以致明诸王贵族绝迹,官僚豪伸地主身受重创,被迫交纳赋税,所以顺治十一年十一省的实征的赋税2500万两达到了应征赋税的十分之八,比明万历后多征好几倍银两。顺治末和三藩乱时,清廷的财政出现一些困难,但都有办法渡过,这与赋税岁入的基本数有关,是清王朝取得了农民战争的胜利果实。
除征收田赋外,清王朝将明代由地方官支配或侵吞的差役折银和丁很都收归户部掌握,并不断减少地方存留银,扩大起运户部银两,加上荒田和新垦地的开拓,工商税的日益增多,大大充实了清王朝的国力和财政收入。康熙后期,清王朝业已“国库充裕”,有五千万两的积储,到乾隆三十一年,岁入达到4800余万两,还不包括外销生息和盐商的巨额报效在内,以后继续保持岁入四千几百万的水平。国库积储达到八千万两。当时军费支出浩大,“乾隆初次金川之役,二千余万两,准回之役,三千三百余万两,缅甸之役,九百余万两,二次金川之役,七千余万两,廓尔喀之役,一千有五十二万两,台湾之役,八百余万两……”④。还有河工、修城、修仓等工程的支出。清王朝并不感到匮乏,而有库积。这就可以保证军饷的供给。由于转输困难,清廷还在西北大修屯田,其中军屯供应了兵粮,民屯和商屯对开发西北地区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关于领导力量,明后期统治集团经常发生矛盾,削弱了明王朝的统治力量。在农民战争之后,中国封建社会从繁荣后期进入衰落阶段,在这个时期,世界上出现了许多伟大的封建君主,其中包括中国的康熙大帝在内,康熙及其后继者雍正和乾隆二帝,都勤于政事,卓有成就,在巩固统一的过程中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体发展到最高峰,在八旗内部,削弱诸王的权力,由皇帝直接任命固山额真等管旗大臣,致使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日轻,终于被废除。在中枢机构,内阁的权力转移到军机处,皇帝集大权于一身,军机大臣承旨寄信备顾问而已,在地方基层组织,以保甲制代替里甲制。出现这种政局的作用之一是:这些精明干练的皇帝对处理军国大事,能够果于决策,勇于进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巩固统一事业的获得成功。这些清统治者还善于缓和民族矛盾,协调民族关系。在中原地区,最重要的是协调满汉关系,清兵刚入关时,满汉的民族矛盾很尖锐,清廷标榜“满汉一体”,对降清的明官僚以原官任用,在中央机关,满汉复任各官,对地方督抚,满汉互派,形成一个以满洲贵族为领导核心的满汉统治集团。并减少圈地、逃人对汉族人民的危害,通过改革来一步步改善圈地外广大汉族人民的生活,达到它以一个少数民族统治中国的目的。
在少数民族地区,主要是协调满蒙关系,还在入关前,努尔哈赤和皇太极就很重视与蒙古部落联姻、和好的关系。皇太极为统治蒙古部落,改奉喇嘛教,将不少蒙古部落编旗,设札萨克(旗长),封赐其首领为亲王、郡王、镇国公等爵位。崇德元年设蒙古衙门,三年改称理藩院,管理蒙古事务。入关后,理藩院逐步扩大为管理蒙、回、藏以及土司等少数民族事务和与俄罗斯交往的机构。蒙古各部仍是管理的重点。清王朝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置驻扎大臣,如将军、办事大臣、都统和参赞大臣等。清王朝重视喇嘛教的作用,但同时宣布各族信教自由。清廷进一步将内外蒙古、新疆和青海的蒙古部落编旗设盟,实行盟旗制,划分各旗的牧地,消除各部间争地等纠纷,也限制了各部的扩张。盟旗长由清驻扎大臣管理。新疆回部也编旗,由驻扎大臣管理大小伯克等回官。西藏办事大臣也称驻藏大臣,会同达赖、班禅管理西藏事务。清廷减轻了不少少数民族人民的赋税,差役。在西藏改革农奴制度,将差役改为雇工制。大批屯田民和汉民进入少数民族地区,开垦荒地,发展与少数民族的贸易,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的开发,兴起了若干城市。这些活动增进了各民族的融合和团结。密切了边疆地区和中原地区的联系。比起元明来,清王朝对边疆地区的统治要深入得多,从制度、组织到注意各族人民的生活,都做了不少工作。这种统治方法对多民族国家的统一起了很大的巩固作用。
(二)以废除明代类似农奴制为中心的社会改革
与巩固统一同时,在明末农民战争的基础上,清王朝进行了以废除明代类似农奴制为中心的社会改革。
明代具有封建社会中期以来的一些特点,即广大人民仍分属于封建国家和私家地主所有,私家地主有官僚豪绅地主和一般地主之分,诸王贵族受封赐后也变成私家地主。明中期后土地兼并成风,土地大都被这些不同阶层的地主所占有,他们役使着占全国人口多数的佃户和雇工人等。佃户和封建国家的关系很少,在里甲组织内列为畸零户,不服官役⑤,也不向封建国家交赋,因此一般不受封国家的管理,而分隶于许多地主之家。佃户被称作“佃仆”,接近奴仆,大明律规定家人、伴当、奴仆、佃甲犯本州长官罪加一等。吕坤在北方推行乡约,认为“乐户、家奴及佣工、佃户各属家主地主挨查管束,不许收入乡约”⑥。说明佃户身份的低贱。诸王贵族的庄头经常“驾贴捕民,格杀庄佃”⑦,这种佃户实际上是农奴。官僚豪绅地主享有免役免赋特权,比一般地主残暴,佃户除向地主交租,还得服繁重的劳役,妻女也得服役,他们依附地主,缺乏人身自由,类似农奴。雇工(农)身份比佃户还低,非常接近奴仆,被地主称作“佣奴”。明律地主误杀雇工人无死罪。万历时短工自由了,长年雇工在地主家佣工过活,继续受地主的任意奴役和管束,几乎同封建国家没有关系。官僚豪绅地主还隐庇大量民户,挖国家的人口,“明季缙绅多收投靠,而世隶之邑,几无王民矣”⑧。
封建国家控制的人口有军、民、匠、灶等籍。民户中有地主,小自耕农,手工业者、商人,作坊主等。这些人的总和也不及佃户和雇工多。明末“吴中之民,有田者什一,为人耕作者十九⑨。地主中只有一般地主承担赋役,但他们采用飞洒、诡寄之术逃避差役,而累及小自耕农,小自耕农苦于重赋,更苦于重役,封建国家又利用里甲组织把他们束缚在土地上,不准脱籍和逃籍,其困苦状况和佃户差不多,没有迁徙自由,身服重役的小自耕农也类似农奴。封建国家对城市中的手工业者,商人和作坊主,除收坊银外,苛征沉重的商役和工役,迫使许多人赴水投缳,造成明后期普遍的“商困”。匠户服匠役,轮番往往成为长期苦役,灶户制盐,除交纳很重盐课外,还得服各种杂役,贫灶类似农奴。不少铁矿工被矿主当作农奴看待,铁矿工只要“不遵约束”,便被矿主“立毙杖下”。军户世代服军役,并服治河、修建等工役,以致逃亡成风。
在农民战争中,这些受压迫的人民纷纷造反,耕种诸王贵族庄田的佃户,瓜分了庄田,清廷承认庄田归原种之人,即佃户所有,不少官僚豪绅地主的田地也被农民瓜占,得到清廷的默认。许多佃户在战争中缚笞地主,“杀主踞田”,地主匍伏在地。到清初,大部份佃户的地位明显变化,“昔则田东分尊,今则佃户风炽,借端负抗,几有尾大之势焉”⑩,但不少地区地主仍奴役佃户,甚至吊打佃户。清廷反对地主的不法行为,承认了佃户反封建斗争的成果。顺治十七年,江宁巡抚卫贞元请严禁“凤颍大家将佃户称庄奴,不容他适”(11)。康熙二十年,清户部通令:“今绅衿大户,如有将佃户、穷民、贫民欺压为奴等情,即行参劾”(12)。徐国相《特参势豪勒诈疏》记载:婺源县候补训导贡生余恃势强令佃户的妻女到家服役,结果被清廷革除贡生职衔,按律究治。《大清律例》规定;佃户不能欺慢地主,拖欠租税,但地主虐待佃户也是违法的,“凡地方乡绅私置板棍,擅责佃户者照违制律议处”(13)。一条鞭法在明代原不涉及佃户和雇工人,清代一条鞭法逐步废除徭役,不只是关系小自耕农、手工业者、商人、作坊主的切身利益,而且对变化中的佃户也有很大的影响,佃户只向地主交租,不为地主服役,并有迁徙自由,不依附地主。清代改变明代把佃户列为畸零户或带管下户的作法,承认佃户是“良民”,户籍册上“有市民、乡民、佃民、客民之分”,佃户和其他民户并列,都是正式户口。清廷并允许佃户的子孙参加童子试。
雇工人在农民战争中获得自由的身份。雇工与作坊主的关系从不立文契到平等相称,农业上长年雇工仍受地主的各种束缚。康熙时,清廷认为农业长年雇工“原为力役之人,非同臧获可比”(14),反对地主苛待长年雇工。清王朝在乾隆五十三年规定:“若农民、佃户、雇请耕种之人并店铺小郎之类,平日共坐共食,彼此平等相称,不为使唤服役,素无主仆名份者,亦无论其有文契年限,俱依凡人科断”,从法律上宣布长年雇工是自由人。清一条鞭法将力役之征改为雇佣劳动,雇工都成为雇佣劳动者。
类似农奴的佃户和雇工人变成了自由人,是一大变化。他们从私家地主的控制下转移到封建国家的管理范围之内,结束了明中期以来的落后状况。
封建国家原控制的人口也发生很大的变化。在广大农村,变化主要在小自耕农(还有同小自耕农情况相似的农村小手工业者)方面,其次是地主。明代赋役不均的现象很严重,为缓和矛盾,稳定社会,明廷推行了一条鞭法,曾在官民田的一则化上取得成效,但在主要问题上,即对差役的改革,因官僚豪绅地主的反对,里甲组织的舞弊和地方官吏的作梗等而失败了,这宣告了明一条鞭法的破产。清王朝利用农民战争创造的有利形势,总结了明一条鞭法的经验教训,重新推行一条鞭法,并基本上取得了成功。为清除障碍,清廷取消了官僚豪绅地主的免役免赋特权,强令这个阶层与民众一体当差以至消灭了这个阶层,以后的官僚仕绅出自一般地主之家,没有封建特权。里甲组织从改革到彻底废除,被保甲组织所代替。清廷将赋税都起运到中央,仅给地方留下很少的官俸役食和祭祀等银,杜绝官吏的从中作梗。从顺康到雍乾,清廷将差役折银、丁银和土贡物料折银都摊入田亩,并将力役之征改为雇工制。小自耕农除按田地交纳赋税外,没有差役和其他负担,以致“民不知徭役”(15)。清允许小自耕农自由迁徙,或到别处去开垦,或到城市当雇工,小自耕农从类似农奴的状态下解税出来,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也摆脱了对封建国家的依附性。一般地主自清廷解决差役问题后,只交纳田赋,不再畏惧差役,因此广占田亩。从一般地主中产生的官僚仕绅,没有封建特权,有些是通过科举途径得来的,很多是利用捐监和更职出任州县官吏,再升迁为较高的官吏,与明代一般地主因非科举出身,只能为吏,不能为官的情形大为不同。
在城市,明代实行两税法和坊甲制,手工业者,商人和作坊主苦于佥商召买和供应官府。清代废除了两税法和坊甲制,推行一条鞭法,取消佥商召买,减免供应官府,对商人和作坊主只征商税,不派商役,对手工业者也分别征税,禁派工役,但因在手工业者中间存在着行会组织,手工业者仍有轮值应差之事。民营手工业和作坊一般都实行雇工制,官营手工业中也增加雇工劳动,减少派役事项。清廷裁减各处的关卡,对关津的陋规进行革除,禁止各项私费,有利于商品的流通。比起明代来,清代的手工业者、商人和作坊主获得了宽阔得多的发展天地。
明代还实行从汉代以来的官营盐铁,官吏任意作弊。清王朝除云南外,在大多数地区不再实行官办盐场,改为商办,海盐场由灶户煎盐,商人贷给资本;盐井任民自由开凿,清廷征收盐课。这增加了清廷盐课的收入,而且盐商获得倍于明代的巨利。灶户并未改籍,但许多灶户,包括在明代类似农奴的贫灶,都变成独立的小手工业者。明代在各处设置铁冶所和铁官,中间偶而令民采铁。清前期“不立铁官”,铁矿由“百姓自采”,清廷只对民营铁场抽税”(16),其他矿产如煤矿、锡矿、银矿等都令民开采,只有云南的铜矿因铸钱关系,仍由官办,别省铜矿由商民开采。商人和地主开矿致富的很多。
明中期因匠户经常逃亡,改征班匠银,但匠役未除。农民战争中匠户逃亡一空。清王朝废除匠籍制度,自康熙三十六年起,将班匠银先后摊入地亩。清王朝也废除了军户的军籍,让军户成为从事农业和其他行业的一般民户。只有担任漕运的旗丁、屯丁仍有军籍。近代实行海运,停止漕运,这些旗丁屯丁才除掉军籍。清王朝还除贱为良,将乐户等贱民转化为普通劳动者。
清王朝以废除类似农奴制度为中心的社会改革,取得了成功,这为清代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社会条件。
(三)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增长。
与巩固统一同时,清王朝改革的成功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增长。
从清兵入关到鸦片战争(1644-1840),共约二百年,世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欧美的许多国家进入了资本主义社会。早期的资本主义生产采用的是手工劳动和手工操作的机器生产,工业的发展速度并不很快。1764年,蒸汽机问世,但到十八世纪末,利用蒸汽机为动力来进行生产的事仍很少,到处采用的还是手工劳动和手工操作的机器生产。十九世纪上半叶,以蒸汽机为动力的机器生产大量出现,才排斥了手工操作的机器生产,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变革,工业生产以惊人的速度向前发展。
中国的封建社会在清初也进入了衰落阶段,清军入关后,明末衰敝的经济很快得到恢复,并向前发展,从平定三藩到乾隆末(1681-1795),“承平百余年,海内殷富,为旷古所未有”(17),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农业和手工业都颇有成就。中国虽处在封建社会,生产上进行的一直是手工劳动和手工操作的机器生产,但十八世纪中国农业和手工业发展的水平,并不低于当时欧美的资本主义国家。例如在农业上,当欧洲人在议论用轮作代替休耕时,中国人早就不存在休耕的问题,也超越了轮作制,而是通过施肥实行间作或一年两熟。英国人口在十八世纪增长了一倍,从五百多万到一千万人,失业和贫困日益增长,有人认为食物的增长赶不上人口的增长,必须限制人口,而十八世纪中国人口增加了两三倍,从几千万人达到三亿人。清廷通过精耕细作、施肥选种、水利灌溉,推广高产作物、向西北屯垦和向东北移殖等措施来供应三亿人对食物的需求。也有人提出人口问题,认为人口的大增会带来贫困,但清廷还没有因人口的压力得出必须限制人口的结论,虽然限制人口在当时也是一件有益的事情。
在工业上,十八世纪的欧洲资本主义国家重视对铁,煤和纺织品的生产,荷兰以造船业著称,其他并不突出。各国人口从几百万到二、三千万不等(18)。中国除这些工业外,还重视制盐业、陶瓷业、造纸业、制茶业、制糖业等生产。除出口外,主要适应三亿人口的需要,总产量比起任何一个欧洲资本主义国家来都要高。英国是欧洲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农业人口仍居多数。英国的纺织业,十八世纪主要是毛纺织业,其次是棉纺织业,在整个纺织业中存在着大量手工劳动,发明和改进的纺织机都是手工操作的。棉花要靠进口,到这个世纪末,每年进口的原棉不过二万多吨。这样的纺织业很难与中国的纺织业相匹敌。中国的丝织业,康熙时江南拥有几百张织机的手工工场很多,乾隆时江宁丝织机达到三万架,苏州达到一万几千架,杭州、宁波、嘉兴和湖州的织机均有数千架。还不包括清宁、苏、杭三织造局的官管织布机。广东也以丝织业著名,有“广纱甲天下”之称,盛产绸布。其他如四川成都、山西潞安和安徽合肥等地都有各种丝织业。丝织品不仅有国内市场,而且是主要的出口物资之一。棉织业以江南地区为主要的棉布产地,发展到全国各地。分散各处的织机,到处可见,棉布除大量出口外,主要是亿万民户的生活必需品,其数量之大是无法计算的。中国的纺织业超过了英国的纺织业。英国的优势是在炼铁业。它起步虽晚,但发展很快,到1796年,生产了125,400吨铁(二亿五千斤),是欧洲国家中产量最高的。中国炼铁的历史悠久。十七世纪还占世界首位。十八世纪也有发展,清代“一切军工器械、船厂营造,以及乡人农民之类,其有需于铁者不可胜计”(19)。但缺乏全国性的统计资料。记载较多的是广东省,其次是陕西省,其他省记载简略,连估计也不易作出了。从三亿人每年农具用铁,铺行用铁,军工用铁和家庭炊事用铁来算,需铁的总数量一定可观,即使达不到二亿五千斤,也相差不远。中国的煤产量要高于英国。英国在1800年产煤1000万吨(二百亿斤),用于炼铁和出口。中国煤产量非常丰富,北京、河北、东北、广东、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甘肃、四川、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和新疆等地区都产煤。山东的不少州县出煤,以淄、博、滕、维四县为多,峰县一邑之煤沿运河北上,动辄数百万石(数亿斤)。全国盛产煤的州县不下二百处,供炼铁各铺行和民户之用,北方和东北地区的城镇居民普遍用煤取暖和做饭,乡民也不少挖煤用煤的。总产量应超过二百亿斤。十八世纪的上述工业,欧洲其他资本主义国家都不如英国发达,因此,不论铁、煤和纺织品都比不上中国。
除上述工业外,中国有为欧洲资本主义国家不可比拟的许多工业,如制盐业,中国有海盐,井盐和池盐之分,供三亿人食用,乾隆时岁征盐课银五百多万两,最多达到七百万两,产盐量可以想见。陶瓷业以江西景德镇为制造中心,乾隆时民窑二三百区,工匠人夫不下数十万人。还有其他烧造陶瓷的地区。瓷器驰名世界,是中国主要的出口物资之一。制糖业也很发达,台湾、闽、广和四川都是产糖区。台湾糖“北至京津、东贩日本,几为独揽”。造纸业以江西为最盛,福建、广东、广西和陕西都产纸,除在国内市场销售外,也往外运销。安徽泾县出产宣纸。制茶业也很兴盛,南方各省皆出茶,福建、安徽和云南是产茶最多的省份。茶叶也是内销外运的产品,与瓷器,丝绸并列为三大出口物资。此外,产铜、产漆和木材加工等行业都为国内民户所注重。
明代在东南地区的纺织业中,曾出现了微弱的资本主义萌芽,清代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雇工普遍成为自由人,在全国的许多行业中都产生和增长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如丝织业,私营手工工场都是“雇匠织造”(20),包买主则“散放丝经,给予机户,按绸区计工资”(21)。棉织业的手工作坊称作机房,雇工织布和弹棉花,先议定工价(22)然后工作;这些经营都具有资本主义生产的性质。四川的井盐,由大商人、地主开采,犍为、富顺的大井盐场雇工和商贩人等达到数十万人之多,是世界上最大的工场手工业。造纸业设纸厂和纸蓬,乾隆时广西容县的纸蓬,“工匠动以千计”,也是具有一定规模的手工场。陶瓷业雇工生产,景德镇的民窑是一座座分工细密,具有资本主义生产性质的手工工场,窑主(工场主)除向雇工供饭外,发给工资,一般按年按季发给,也有按月发给的。虽然在窑场里,存在着封建的师徒关系。采铜业,除云南是官工业,产铜供铸铁之用外,其他省份的铜矿由大商人开采,大商人在四川、广东、广西、湖南,贵州等处都曾设厂采铜,铜厂雇工劳动,属于资本主义生产的性质。几乎各行各业,都有资本主义生产性质的手工作坊和手工工场。
十八世纪的中国,在农业和手工业生产上,仍居世界前列,这同巩固统一和社会改革等活动都是“康乾盛世”的重要内容,当时不少欧洲人羡慕和向往中国,从中国文化中吸取智慧。康乾盛世与欧洲资本主义国家相比,自然也有明显的弱点,首先社会制度落后了,还是封建社会,闭关政策限制了对外贸易,对外贸易不激增,就不会产生以蒸汽机为动力的需要,没有以蒸汽机为动力的机器生产,在十九世纪就无法赶上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发展的速度,也就不能维持一个强盛的封建大国的地位。毛泽东同志在阐述鸦片战争前的中国社会时,曾说:“中国封建社会内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影响,中国也将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23)。但是鸦片战争后资本主义国家的入侵,破坏了中国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可能性。
十九世纪上半期的欧洲资本主义国家,以蒸汽机为动力的机器生产排斥了手工操作的机器生产,宣告了工业革命的胜利。英国的棉纺织业,以蒸汽机为动力的织布机,到1835年,超过了108,000台,毛织业则发展较慢,退居次要地位。铁产量到1835年上升为1,000万吨,比1796年增加了八倍,1846-1847年为2,000吨,增加了十六倍。这种发展速度当然不是中国所能相比的,中国在嘉道之际工业也有发展,但速度不快,就被人看作是衰退和停滞了。
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则发展为帝国主义国家。这些国家的工业生产仍在迅速发展,洋货大量进口,中国许多手工操作的工业生产被洋货挤垮,著名的广东佛山镇炼铁业经过洋货几十年的冲击,几乎全部倒闭,棉纺织业顽强地抵制洋货的倾销,保存了许多旧有阵地,但也受到相当大的影响,中国“只是到了近代是落伍了”(毛泽东语),落伍就得挨打,这几乎是近代棋局上的一个定式。
以上三点是清兵入关主要的历史功绩。至于它的过失呢?最重要的是闭关政策。闭关政策始于明代,清王朝沿续下来。清初实行海禁,断绝内地和海上的往来,致使沿海地区的对外贸易陷于停顿。康熙二十二年统一台湾后,清廷开放海禁,允许商民“出海贸易”,二十四年,清廷在广东的澳门,福建的漳州,浙江的宁波和江南的云台山设立四处海关与外商通商,除与亚洲各国有商业往来外,欧洲商人纷纷来华贸易。但对外贸易还未大搞起来,闭关的气氛又转浓了,康熙五十六年,清廷禁止中国商船到南洋贸易。当时英国等欧洲商人在沿海一带有许多非法活动,因此清廷在乾隆二十二年关闭了漳州、宁波和云台山三口,仅在广州留一口与英国等欧洲商人交易,后又作出限制外商行动的规定,全面地推行了闭关政策。
从明代起,通往欧洲的丝绸之路断绝了,清代西班牙人,荷兰人,葡萄牙人,英国人和法国人等殖民主义者又控制和侵占了东南亚一带,造成中国海上贸易的很大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清王朝不设法冲出去,反而实行闭关政策,等于把中国完全封闭起来,与世隔绝。闭关政策有抵制欧洲资本主义和殖民主义的侵犯和扩张的作用,但得不偿失,失掉的是减少了与欧洲人的接触,不能认识世界的形势,不能利用工业革命前的有利时机来扩大中国的对外贸易,促进国内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十八世纪的世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清统治者曾从来华的传教士当中了解了一些,但了解得实在太肤浅了,还没有获得资本主义这一基本概念。康熙根据传教士带来的一些科学知识,结合欧洲人在沿海一带贸易时的掠夺、欺诈和海盗行为,认为:“海外如西洋等国,千百年后,中国必受其累”(24)。康熙看出问题,但为什么会这样,他大概也讲不清楚了。传教士被大量驱逐出境后,留下的人很少,乾隆时从欧洲留学回北京的中国天主教人士,没有带回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而闭关政策日趋严密,因此乾隆对世界上的事知道的很少,连康熙所说“必受其累”这句话也忘掉了,不了解世界,就谈不上学习世界最先进的事物。
发展国内资本主义生产,必须超出国家界限,扩展国外贸易,“没有国外贸易是不能想像资本主义国家的”(25)。闭关政策正好限制了国外贸易。在闭关政策下的对外贸易通过种种限制,也在日益发展,但这种发展毕竟是有限的,远不能满足发展资本主义生产的需要。中国的社会结构也影响资本主义的发展。
其次的过失是清军入关后对汉族人民的损害。从圈地、逃人到剃发令,具有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的双重性质。清统治者为保存入关前落后的生产关系,在顺治元年二年和四年,三次在近畿一带圈地,共圈占了十五万多顷土地,其中有荒田,但大部份是汉民土地,分拨给八旗王公宗室和旗丁占有,称作旗地。对汉民的骚扰甚大。逃人是入关前被满人掠去为奴和入关后投充旗下为奴的汉人,因不堪满洲贵族和官庄人员的虐待而四出逃亡,清廷为保障满洲贵族奴主的利益,议定逃人法,设兵部督捕衙门主管逃人事件。顺治三年所立逃人法,重窝轻逃,扩大了对窝逃的株连和妄扳诬陷,一时被籍没的人达数万家,造成社会的严重不安,康熙时减轻对窝隐的惩处,放松对逃人的惩罚,三十八年下令裁撤兵部督捕衙门,逃人事件的灾害平息下去了。剃发原是满洲习俗,男子剃去头顶四周边发寸许,中间保留长发,编成长辫留在脑后,称作剃发或剃头。入关前,凡投降后金、清政权的汉人皆令剃头,清军入关后,对汉人也限期剃发,但剃发令不严,不剃也可以,多尔兖还因“甚拂民愿”,允许汉人照旧束发。但顺治二年六月攻下南京后,多尔兖认为大局已定,又严下剃发令,限以旬日,不从者以军法从事。这样一来,江南地区的民族矛盾激化,反清浪潮四起,以江阴和嘉定人民的抗清斗争最为壮烈,清军付出沉重的代价,才将反剃发的抗清斗争镇压下去。此外,如顺台二年四月,清军攻下扬州时,曾到处杀戮淫掠,虽记载失实,死亡人数一定不少。清兵入关的消极面除闭关政策影响较大外,其他都是局部的,暂时性的问题,不能同关系全局,具有长远意义的积极面相比,因此我们应当充分肯定清兵入关的历史功绩。我们今天在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辽阔国土上,团结各族人民,共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不能说同清兵入关后,清王朝在早期和中期所作的努力和成效没有关系,这一份历史遗产是宝贵的。自然对于那些在清兵入关后,为反对清王朝的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作出牺牲的一些英雄人物,我们也应当根据情况分别加以肯定,使他们获得各自应占有的历史地位。
注释:
①《清太宗实录》卷六十五,崇德八年六月
②《清朝续文献通考》卷三百五,舆地一
③《清世祖实录》卷八十,顺治十一年六月,户部奏
④《清史稿》卷一百二十五,食货六
⑤《明史》卷七十七,食货一,户口:“鳏寡孤独不任役者附十甲后为畸零”。《西园闻见录》卷三十三,催科,往事:“范理字士论,天台人,宣德□□浙江解元,庚戍进士。……初授江陵知县。先是民累岁负租至十四万石,都御史征之严,公以贫民不能偿也,乃召将卒之佃田号崎零户者谕之曰:世言户役,既佃田立产而免可乎?逐定其等,俾各出募役之米,因以偿负租毕完”。畸零户本不任役,范理所为是例外。
⑥吕坤:《实政录》乡甲约,卷之五
⑦《明史》卷七十七,食货志一,田制
⑧孙之騄:《二申野录》卷八
⑨顾炎武:《日知录》卷十,苏松二府田赋之重
⑩乾隆《长沙府志》卷十四,风俗
(11)康乾《江南通志》卷六十五,艺文、疏,徐国相:特参势豪勒诈疏
(12)张光月:《例案全集》卷六,户役,转引自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页一五。
(13)乾律《大清律例》卷二十七,刑律,斗殴上
(14)同治《长沙县志》卷二十,知县朱前治条陈利弊详,转引自李文治:《清代鸦片战争前的地租,商业资本,高利贷与农民生活》
(15)道光《漳平县志》卷三,赋役志
(16)《熙朝纪政》卷五,记铜政,附铁
(17)陈其元:《庸闲斋笔记》卷六
(18)Haus Hausshess:《近代经济史》第三编,第四编,王庆余等译
(19)《朱批奏折》工业类,乾隆十四年十二月,闽浙总督喀尔吉善奏,转引自郑天挺主编《清史》页413
(20)民国《吴县志》卷五十一、物产二,转引自钱宏:《鸦片战争以前中国若干手工业部门中的资本主义萌芽》
(21)徐珂:《清稗类抄》,第十七册,农商类
(22)《清代刑部钞档》,乾隆十一年四月三日巡抚广东题,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一日工部侍郎兼管奉天府尹事务富察善,转引自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一卷,页四一一
(23)《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第三节
(24)《熙朝纪政》卷六,纪市舶
(25)列宁:《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页三十五,第一章,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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