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补偿合同与会计行为异化&基于中兴通讯的案例研究_会计论文

管理层薪酬契约与会计行为异化——基于中兴通讯的案例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管理层论文,契约论文,薪酬论文,案例分析论文,通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引言

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我国整体经济制度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我国的治理机制也由行政治理转型为1993年后的现代公司制度,真实的会计信息则是其正常运行的基石。然而,在最近10年中,会计丑闻频发,与此相关的概念汗牛充栋,诸如“盈余管理”、“利润操纵”、“选择性披露”、“会计舞弊”等等不绝于耳。唐书楚、倪为民(2000)较早地提出会计行为异化这一概念,但他们认为会计行为异化这一概念还仅仅局限于“会计舞弊”这一层面(雷光勇,2008)。雷光勇(2008)认为会计行为异化是指利益相关者对会计行为的控制能力与其要素和剩余索取权要求不对应时,行为主体在激励机制扭曲和行为约束机制不完善情况下形成的一种机会主义行为。这个概念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而是所有无效率机会主义会计现象的总括。上市公司管理层作为上市公司最主要的利益相关者之一,其行为往往决定着企业的经营绩效和会计信息质量。基于会计盈余的管理层薪酬契约往往是诱发企业会计行为异化的一个因素。随着安然、世通等上市公司造假丑闻被曝光,会计学者也在不断反思,这些管理层激励方式是真正的达到了其应有的效果还是仅仅呈现给投资者不断扭曲的会计信息。

本文将在既有文献的基础上,运用财务报表分析方法与现代财务理论对中兴通讯的管理层激励手段与其会计行为异化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

图1 中兴通讯最终控制人股权构成图

文献回顾

根据代理理论和激励理论,在两权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下,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存在利益冲突,在委托人无法了解代理人努力程度的情况下,为激励代理人努力工作,委托人可根据公司盈余信息,与代理人签订激励契约,以降低代理成本,增加公司价值(Jensen & Meckling,1976)。国外大量的实证研究也都发现了公司市场业绩和会计业绩指标同时在管理层报酬契约中存在的证据,美国学者Healy(1985)对于实行业绩现金分红的公司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基于会计盈余的奖金报酬是管理者报酬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者具有运用操控性应计利润来增加奖金报酬的动机,从而提出了报酬最大化的盈余管理假说。王克敏等(2007)则认为管理层报酬与盈余管理正相关。相比于国内学者,许多外国会计学者就股票激励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进行了更为深入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Hall和Jeffrey Liebman(1998) 运用Black-Scholes模型计算了1980~1990年初478家美国大公司的CEO薪酬和股票市值之间的关系,发现公司股东价值与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票和股票期权之间的关系要比他们获得的工资和奖金之间的相关性强得多。相反的是,Cheng和Warfield(2005)发现,持有大量股票期权、有意在随后出售更多股票的管理层,更可能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盈余操纵。

制度背景

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企业管理层的薪酬由董事会审议决定。按照证监会的相关政策,对于上市公司,作为管理层薪酬重要组成部分的股权激励计划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年报中对投资者披露。

近两年内,随着企业股权分置改革的影响逐步扩大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机制的热情空前高涨,目前已有近10%的上市公司提出了相对明确的股权激励设想,其中已有近50家进行了公告并付诸实施。近期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如《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分别在公司治理结构、股票来源、股权激励的相关会计处理等方面对实施股权激励机制的上市公司做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管理层薪酬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基础薪金;(2)短期激励(奖金或分红等);(3)长期激励(股权等);(4)各项福利及津贴。目前,中国上市公司管理层薪酬一般采取工资加奖金或年薪制形式,有些公司还同时实行了股权激励。在工资加奖金的形式中,工资一般与经营者的业绩无关。奖金虽和管理层的业绩挂钩,但它评价的是管理层在过去一年中的经营行为,而年薪制则是以年度为单位确定管理层收入的,因此,它们都是以短期业绩为导向的薪酬体系。股票期权是公司授予管理层在一定期限内按照某个固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的权利,通过赋予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剩余索取权,使管理层的利益和股东的利益保持一致。但是,股权激励已经进入实施阶段的却极少,以深市上市公司为例,在近800家上市公司中,截至2008年5月20日,只有59家披露股权激励信息,这其中仅17家进入了实施阶段。对比与2004年同期美国上市公司,我国上市公司存在基本薪酬过高,中长期激励偏少等问题。

案例研究

(一)公司治理结构简介

中兴通讯由深圳航天广宇工业(集团)公司(“航天广宇”)、西安微电子技术研究所(“西安微电子”)、中兴维先通三方股东合资组建,其分别持有中兴新17%、34%和49%的股权,于1985年成立。其中航天广宇与西安微电子均为国有控股(航天广宇为国有独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为朱克让与张太峰,中兴维先通为民营高科技公司,其法定代表人为侯为贵。

1997年,中兴通讯A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04年12月,中兴通讯作为中国内地首家A股上市公司成功在香港上市。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为设计、开发、生产、分销及安装各种先进的电信系统和设备,包括:无线通信系统、有线交换与接入设备、光通信设备、数据通信设备、手机和电信软件系统和服务业务等。

从中兴通讯的基本财务数据(见表1)可见,公司的主营业务突出,盈利能力强,除2004年与2006年净资产收益率与净利润偏低外,1998~2007年其各项财务指标均呈现较快的增长。

自1997年上市以来,中兴通讯历经配股、增发A股、发行H股等,总资产、资本规模在不断扩大,其国有法人股比例也在不断地下降,从早先的52.8%一直下降到2007年的35.8%,2004年在香港上市之前,中兴通讯第二至第五大股东合计持股仅为6.48%。因此,公司中小股东的股权相当分散,实际上处于“一股独大”的状态。中兴新始终是中兴通讯的控股股东,尽管深圳广宇与西安微电子控制了中兴新51%的股权,但中兴维先通、中兴新和中兴通讯的创始人兼董事长侯为贵一直身兼中兴新、中兴通讯的董事长、总经理之职,全面控制中兴通讯的日常经营与管理,所以不难得出侯为贵为中兴通讯的实际控制人这一结论。同时从表中可以看出1997年中兴上市之后,其董事会成员只有两位董事不曾在上市公司前身任职,其余管理层人员均来自上市公司前身。从监事会的情况看,尽管全体监事会成员中仅有两位来自上市公司前身,但其他监事会成员均来自各地方邮电管理局,很有可能与中兴存在利益关系。由此表明,中兴通讯的控制权掌握在内部人手中。

中兴通讯在1997年上市之后,中兴通讯内部就存在着其管理层的期权计划,但在中兴通讯2003年6月20日发布的公告称,深圳证管办在巡回检查中发现中兴期权违规并被要求限期整改。中兴在对于这个“奖励股票”和“优惠股票”计划背景以及涉及金额做出解释后,称“该计划到期后公司不再进行相同或类似的激励计划”,这意味着中兴放弃了它的期权计划。而通过2004、2005、2006年中兴的年度报告我们发现,其管理层薪酬的支付方式改与当期业绩挂钩。随着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与健全,中兴通讯也在2006年10月27日重新启动了其期权激励计划,那么中兴通讯的不同报酬契约又是如何影响其会计行为的呢?

(二)研究问题

我们分别来分析,2004年之前、2004~2006年与2006年之后中兴通讯的会计行为。

2004年以前,中兴通讯选择了较为宽松的会计政策,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为例,中兴通讯其坏账准备确认方式见表2。

这种坏账计提比例在同行业中是相当宽松的,同时在2004年,也就是中兴通讯管理层停止其相关股权激励政策的一年,中兴通讯大范围变更会计政策,其会计估计变动情况如表3、表4、表5、表6。

我们发现,在所有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中,仅所得税会计政策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变更以及会计差错的调整属于存在相关政策条文的调节,其他四个会计政策的变更则属于盈余管理的范畴,几项调整对当年利润的影响数为-1.5亿元左右(见表8)。目的可能有二:一是隐藏2004年巨额利润;二是还原2003年前的真实利润。2003年以前,由于中兴通讯内部管理层存在着类似股权激励的情况,而这可能是诱发管理层降低各项应收款坏账准备的一个因素,随着深圳市证管委对该类行为的纠正以及公司管理层的薪酬激励计划改为与当期业绩挂钩,公司管理层则有隐藏当期利润的动机;另外,由于会计本身不能增加公司的价值,2003年以前公司各类坏账计提比例过低,可能会给公司之后的业绩埋下定时炸弹,亦会给与当期业绩挂钩的管理层薪酬造成影响,所以公司管理层果断地更改了相关的会计估计。

在2006年10月第三季度报告发布之日,中兴通讯发布了其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其修订稿在2007年3月获得了临时股东大会的通过。其行权价定为股权激励计划发布之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我们从表7来看看中兴通讯2006年前三个季度的经营情况。

一家上市12年,从来没有发布过业绩预警的蓝筹公司,其净利润却在2006年前三个季度均同比下降50%,这有没有刻意压低行权价之嫌呢?通过对中兴通讯2006年前三个季度的报表进行分析我们发现,2006年主营业务收入与2005年基本持平,但其在2006年前三个季度却多计提了10亿的管理费用,其中包括8亿元的研发费用与2亿元的资产减值准备。实际上,中兴通讯管理也达到了其压低行权价的目的,中兴通讯的股价在2006年1~9月,基本徘徊在31元左右,而在中兴发布其股权激励方案后,中兴股价则一路飙升至2007年底的63.69元/股。对于中兴通讯这样一个处于通讯制造业的企业,其面临着研发投入大、战略风险高等特点,但较行业均值来看,中兴通讯2006年各季度总费用/总收入之比依然略高,而在2007年第一季度,中兴费用也迅速回落到行业均值水平(见图2)。

图2 中兴通讯2006~2007年度各季度总费用总收入之比

结论以及启示

本研究表明,中兴通讯管理层激励方式的变化扭曲了其会计行为。其总体表现为:在新会计准则颁布之前当公司采用股权激励方式时,公司管理层倾向于尽可能的释放利润,这可能与契约中相关股份支付条件有关;当公司采用与当期业绩挂钩的方式支付股利时,公司管理层通过大幅变更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方式降低盈余水平,向稳健的会计政策靠拢,这可能与其调整过的薪酬契约有关。基本符合Healy(1985)对于业绩现金分红的假设。新会计准则11号——股份支付政策颁布之后,由于其规定对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无需在授予日之后调整公允价值,仅对最佳估计数进行调整,因此,公司管理层采用增加管理费用等方式压低行权价,而在公司相关激励政策发布之后,管理层则采用盈余管理的方式达到契约中要求的行权条件。其方式方法也基本验证了Aboody和Kasznik(2000)对于固定期权授予日的推论。

本案例对管理层薪酬契约的制定也有启发,完善的薪酬契约机制应该先选取尽可能能够反映公司业绩增长的指标,再进行同行业公司该项指标排名比较以及本公司历史同期数据的比较,以此为依据设立业绩目标;同时,从公司战略角度设立业绩目标,比如扭亏为盈,比如成功进入某个新市场,抢占多少份额等;最后,应该从公司软实力方面设计目标,比如公司的顾客满意度,品牌效应度。同时,我国上市公司监督监管机构以及董事会相关机构也应该进一步完善职责,从优化报酬合约等激励性制度入手,对由管理层激励制度引发的会计行为异化等现象进行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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