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风险后果角度探讨供应链风险传导机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风险论文,机理论文,供应链论文,角度论文,后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2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100(2011)03-0045-04
0 引言
供应链在给企业带来众多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风险,对发生在供应链系统中的风险研究越来越受到国内外学者的重视。根据Deloftte咨询公司2004年发布的一项供应链研究报告,供应链风险是指对一个或多个供应链成员产生不利影响或破坏供应链运行环境,而使得供应链管理达不到预期目标甚至导致供应链失败的不确定性因素或意外事件。风险是在系统活动中产生和发展的,是一个动态,具有很强的传导性[1],并且由于供应链系统的复杂性,供应链系统中的企业联系紧密,供应链越来越朝向全球供应链发展,风险因素对供应链的破坏程度比对单个企业的要严重许多,一个微小的风险都可能带给供应链巨大的打击,产生风险传导的“蝴蝶效应”。节点企业是供应链一个重要的微观组成部分,而在企业风险因素传导方面的研究,武汉理工的邓明然教授等做了大量的研究,分别从企业战略、财务、营销等角度对风险因素在企业中的传导做出了阐述,并且提出了企业风险传导条件、类型及路径,归纳了风险传导的六种方式和特征,总结了企业风险传导过程中的规律[2]。从企业的微观层面上来看,供应链风险因素的传导,指的是存在于供应链系统中的相关风险在节点企业间传导,因此,供应链风险因素的传导也符合企业风险传导的相关规律。
总结现有的文献,现有研究主要进行定性概括和介绍企业风险传导,定量分析企业间或供应链风险的传导过程、衡量方法和影响程度的研究较少。因此,文章从风险传导的后果,即给企业和供应链造成的经济损失入手,使得风险因素的传导规律得以量化表达,并从节点企业和供应链系统的微观和宏观两个角度来分析当风险来临时,风险传导后果对他们的影响,深化了对供应链风险传导规律的认识。
1 风险因素的传导及风险后果分析
风险因素是构成供应链风险传导的基本单元,它们可以独立存在,又能相互影响并借助相关载体在供应链上传导,为了便于识别在传导时带来的损失的因素类别,结合供应链的内部及外部因素,可将风险因素分为,系统风险、物流风险、信息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需求风险、环境风险。
风险因素在供应链上传导,指的是风险因素在某种风险助推剂的推动下依附风险载体并通过一定的传递时间将风险从某一节点企业传递给另一节点企业[3]。针对某一节点企业而言,当一风险事件发生或者内部潜在上述供应链风险因素被激活时,就可能触发一个或多个风险因素的发生,给该企业带来经济损失,这个损失我们称之为风险源损失。由于供应链上节点企业的普遍联系性和供应链本身的动态性,就使得这些风险因素有可能在各个节点企业间进行传导,在传导过程中也将给各个节点企业带来经济损失,这些损失的总和我们称之为传导损失
。风险源损失是针对我们研究的起点,即某一节点企业而言,是个静态量。而传导损失是指供应链系统运行时的风险因素传导带来的损失,是个动态量。供应链的总损失为二者之和:R=
+
,用来分析供应链系统的运行状况。
众所周知,供应链系统的正常运转需要有畅通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来支持,形成一个比较稳定的循环,但任何一个节点企业的经济损失都会对它们的畅通流动造成影响,有可能打破这种稳态。因此,当风险因素带来风险损失时,就会影响供应链系统的正常运行,对供应链和节点企业的影响后果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风险被企业内部化解。针对微观节点企业而言,一旦风险发生,相关节点企业首当其冲,但企业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本身具有自组织、自适应、自调节、风险集中释放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企业存在的风险在一定的范围内,可通过自组织、自适应、自调节来减弱和阻断企业内部各风险的耦合集成,使其不能达到阈值,使各风险因子仍处于独立、静止、局部的状态,从而掩盖这些风险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4]。因此,节点企业是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的,假设节点企业本身的损失承受区间为,当风险因素给企业带来的风险损失小于
时,风险被节点企业内部化解,不会引起风险的进一步传导。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即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的风险损失超过了的上限
,使得此企业出现资金危机,上游提供品不能正常输出,下游则会因输入品供应不及时而影响生产,供应链最重要的一环断裂,那么就可能导致供应链的中断,后果极其严重,如“三聚氰胺”事件对以“三鹿”为核心企业的供应链系统的影响。
2 风险损失量化方法
为了量化上述变量,确定风险因素传导带来的损失,我们需要以下的方法来实现:
(1)Mitchen(1995)认为风险的衡量可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乘以风险后果来计算风险的大小表示(即概率损失模型),即Risk=P(Loss)×Loss,其中形Risk代表风险大小,p代表风险发生的概率或可能性,Loss代表风险后果。Wiiliams(1996)指出从概率(可能性)和影响(后果)两方面对风险进行评估是被普遍接受的。这种方法首先要分析和估计风险概率和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或收益)大小,然后将二者相乘求出风险的损失(或收益)期望值,并使用损失期望值(或收益)去度量风险。供应链系统风险因素带来的传导损失也可采用这种方法来衡量,当某一节点企业的风险因素i传导给另一节点企业的风险因素j时,引起的风险的传导损失为:
当供应链面临风险时,核心企业1的可承受损失区间为[50,80]。当源损失小于50时,损失被企业内部消化,风险因素的传导被阻断,不存在传导损失。当大于或等于80时,会导致供应链的中断。当位于此区间时,企业不能完全承担该损失,风险因素会在供应链上传导,诱发其它风险因素,供应链系统进入恶性循环,带来传导损失。假设风险因素给节点企业2和企业3带来的损失都位于其可承受的区间内,那么供应链的总损失就是249.34万元,由此可以看出风险在供应链系统中的传导造成的损失在不断地放大,如果这个损失不超过供应链所能承受的损失最大值R',则不会导致供应链系统的崩溃。如果超过R',供应链系统无法运行。
4 基于风险后果对节点企业和供应链影响的分析
从以往的文献中可以看出,学者对风险传导做了比较系统的定性分析,并且采用了物理学的许多传机理,比如热传导机理和能量跃迁理论,但在定量分析方面的探讨较少,本文从风险造成的后果入手,将其导致的损失量化,并从微观和宏观两个角度来分析供应链风险因素传导的相关机理。根据上文的相关结论可知,要想对供应链风险进行控制也应该从这两方面入手。
由结果可以作出以下分析:
(1)当风险来临或者某一风险事件发生时,不可避免的对我们所研究的企业带来影响,如果源损失过大,如上供应链中,节点企业1能承受的损失小于65.83万元的话,那么这条供应链将处于崩溃的境地,如三聚氰胺事件对“三鹿”的影响,与三鹿公司相关的业务只能终止,供应链不复存在。从微观角度来看,一个风险因素的引发,可能会摧毁一家企业,而从宏观角度来看,它也有可能摧毁整个供应链系统。
(2)传导损失随风险因素在供应链上的传导逐渐放大,当管理者应对不善时,它带来的损失可能会超过供应链系统所能承受的损失总量,如上例中,如果这条供应链可承受的损失小于279.34万元时,供应链也将面临崩溃。我们也可与从经济学角度来理解,即供应链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已经大于给供应链带来的经济效益,供应链系统也就失去了它所存在的价值。
(3)对供应链网络上各风险因素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传导过程中带来的经济损失的量化,有利于我们找到风险程度较高的节点企业,以便调节供应链系统的资源配置,确保供应链的正常运作。如上例所示,节点企业2的传导损失最高,说明此企业具有较大的风险,在风险来临时,我们更应该关注此企业的状况,各节点企业都应该给予一定的帮助,或者寻找更合适的制造商来规避风险。
总之,节点企业风险能力的增强是整个传导链或网络风险增强的基础,各节点企业具有对自身风险的自吸收、自消化能力,对传导风险具有较强的承受能力,才不会将风险因素传导给其他节点企业,才能使整个供应链系统的抵御风险能力增强。
针对供应链系统而言,系统应该密切关注传导损失和风险传导的概率的变化,建立一个柔性的供应链系统,增强节点企业间的战略联盟关系,一方面我们要加强链上节点企业之间的合作,另一方面,我们要建立确保合作的信用奖惩机制,因为一旦合作出现问题,风险传导到相关企业的概率就会增大,从而会增加其风险因素的传导损失。所以在面对风险时,供应链系统要能够做出及时的反应,减小风险因素的在各节点企业间的传导概率,增强系统的抗风险能力,使损失减到最低,从而阻止风险因素传导的恶性循环。
5 结束语
本文在某一风险因素在供应链系统传导的过程中,对其造成的预期损失做了量化处理,使风险更加直观,因为某一风险因素在企业内部造成的损失比较明确,且有比较详细的数据统计,专家估计比较可靠,使得结果更加科学、准确,希望能对供应链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