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文学人物心理学研究中的几个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个问题论文,人物论文,心理学研究论文,文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近年,在文学人物的心理学研究中,存在着虚构人物以假为真,心理学方法机械横移的错误做法。研究者把美学意义上的典型形象,当作病理学意义上的精神病人,移用精神分析方法,臆测人物的无意识动机,诊断人物的心理病症,探寻人物命运的生理心理病源,等等。研究者大多因不满于以往典型人物研究中的庸俗社会学而转向现代心理学。但是,无视典型人物的美学本质和社会内涵,套用精神分析学的做法,实质上从庸俗社会学走向了庸俗心理学。
关键词 文学人物 心理学方法 人物分析的原则
自80年代中期以来,在文学人物的研究方法上,出现了由社会学向心理学的转向。应当说,文学人物研究中借用心理学方法是必要的。因为,充分展现人物形象的丰富内心世界和人物性格的形成过程,是叙事文学的艺术特长和艺术使命。因此,从艺术典型的审美本质出发,恰当借用心理学方法,既有助于阐明人物的心理特征,也有助于认识作家心理体验的深度和心理描写的真实性、创造性。
但在近年的这类研究中,普遍出现了虚构人物以假为真,心理学方法机械横移的错误做法,即把美学意义上的典型形象,当作病理学意义上的精神病人,然后移用精神分析法,去窥测人物的潜意识动机,诊断人物的病态心理,探寻人物命运的心理根源,等等。从《孔雀东南飞》到《红楼梦》、从鲁迅的《阿Q正传》到老舍的《骆驼祥子》, 都经受过这样的心理学研究。心理学方法的套用和滥用,造成了对艺术形象的误解、肢解和曲解;而一些研究者却认为,这样的“心理学分析方法”,才是真正“按照美的规律”的“文学研究”。为辨明理论是非,纠正研究偏向,有必要对文学人物心理学研究中存在的几个问题作一剖析。
一
臆测人物的无意识动机,杜撰人物的生活经历,这是时下文学人物心理学研究中常见的做法,也往往成为整个研究的第一步。首先,研究者搬用弗洛依德的意识结构理论和精神分析方法,对作品中没有涉及的人物行为的无意识动机作主观的推断和臆测。例如,在讨论《孔雀东南飞》的悲剧根源时,对焦母驱遣刘兰芝的潜意识动机就作过种种猜测,有的从焦母“倒置了的‘俄狄普斯情结’”,即“母恋子”的潜意识中寻找答案;有的认为出于中年守寡的焦母的“变态心理”,即“性嫉妒”;有的则认为是因为焦仲卿夫妇“无子嗣”,焦母受到“传宗接代”这一“种族意志”的驱动,因此固执地要驱遣不能生育的刘兰芝,等等〔1〕。与潜意识动机的臆测相伴随的便是对人物的生活经历作添油加醋的杜撰。即当内心动机的臆测遇到论据不足的困难时,研究者便通过主观的“推断”、“设想”,杜撰出作品中根本没有的生平经历,把编造的情节塞进作品作为客观论据,从而使心理臆测合理化。为臆测动机而杜撰情节,以杜撰的情节来确证潜意识动机,这二者往往同时并用,互为补充。在“红楼人物”、“三国人物”、鲁迅和老舍小说人物的心理分析中,为潜意识动机的合理阐释而杜撰人物生平经历者,同样随时可见。这种无中生有的编造臆测,违背了文学批评立足对象性质、恪守艺术本文的原则,怎能对形象作出正确解释呢?
出现这种做法,从理论上说,就在于混淆了生活与艺术、现实与想象的区别,把虚构的艺术形象等同于真实的人;于是象面对真实的历史人物和现实人物一样,挖掘其潜意识心理、推测其作品中没有的种种经历。这种“虚构人物以假为真”的错误观念,也是导致人物心理学研究中一系列错误的首要根源。从批评史看,这种观念由来已久。在心理学方法运用于莎剧人物研究之初,就出现了“以假为真”的做法。爱伦·坡对此作过严厉的批评:
在所有的莎评中,有一个根本的错误从未被人提到。这一错误就是,在企图对他的人物进行阐释的时候,不是把他们作为人的大脑的产物,而是把他们作为地球上实实在在的存在物。……如果哈姆雷特确实存在过,如果这悲剧是他行为的一个精确的记录,那么,从这一记录出发我们就确实能调和他种种的不一致性,令人满意地确定他真实的性格。但是,当我们面对的仅仅是一个幻影时,这一任务就成为最纯粹的荒谬之谈。〔2〕
历来的小说理论往往把文学人物形容成有血有肉、有主体意识、有独立生命的真人,这种最初只是比喻性的赞美之词,后来被视为科学的定论。这可以说是造成人物研究中“以假为真,无中生有”的潜在的理论根据;精神分析学的兴起、以及精神分析学家把文学人物作为病人对待的做法,则成为直接的方法论根源。由此看来,要在人物的心理学研究中克服真假不分的“根本的错误”,避免那种无中生有的“荒谬之谈”,就必须在理论上重申文学人物的存在本质;在方法上强调从本文出发的批评原则。
文学是语言艺术,语词是文学创作的艺术材料;文学人物就是由作家描写他的句子和让他发表的言谈所塑造的。正如英国批评家里维斯所说:“一部小说,好似一首诗,也是由语词构成的;人们无法指出它含有其他任何东西。我们谈论小说家‘塑造人物’,但是塑造的过程就是一个把词语拼凑到一起的过程”〔3〕。 尽管作家以语词塑造的人物,在艺术的生动性上有高下之分,对社会性格的艺术概括有深浅之别;但从文学形象在作品中的存在来看,他本质上是一种语词的存在,是一种语言的幻象。钱钟书曾说:文学批评家,常“以诗中角色认作真人实在,而不知其为文词技巧之幻象”〔4〕,也是同样的意思。 既然文学人物是一种语词的存在,是“文词技巧之幻象”,它仅仅生活在艺术本文之中;那么,对人物的心理分析就必须坚持恪守艺术本文的批评原则,从作品的艺术安排出发,从作家对人物心理直接或间接的艺术描写出发,毫无理由作超越本文的主观臆测。因为,人物的生命仅限于本文的描写,除了作家的艺术描写,他别无所是。
自然,对人物心理动机的分析,也应当从本文出发,从作家的艺术安排出发。无论有意还是无意,为臆测动机而杜撰情节,或以杜撰的情节作为臆测的依据,都是错误的。一般说,作家对人物行动和心理动机的描写,可分三种情况:一是,既写行动又写动机,这种一目了然,无需分析;二是,明写行动暗含动机,这种可透过行动阐明动机,并不困难;三是,只写行动未写动机,或动机交代模糊不明甚至不合常情。研究者感兴趣的就是这第三种,它通常又有两种情况。一种属于情节发展和人物性格的关键部分,但作者或有意无意没有明写,或写而未详难以信服。莎剧人物中哈姆莱特的“延宕之谜”,即属此类,遇到这种情况,应根据作品的整体构思和艺术安排作客观分析,或对作家在艺术表现上的得失疏漏作如实评价。不应为了合理阐释的需要杜撰证据,更不能象精神分析学家对待病人那样,旁求冥索人物的潜意识动机。琼斯在《哈姆莱特与俄狄浦斯情结》中,把哈姆莱特的“延宕”归结为“俄狄浦斯式的动机”,从此不断地遭到批评,其过失就在于此。另一种,在作者看来无关大局或并不重要,便故意不写或草草带过。所谓“焦母驱遣刘兰芝的动机”,当属此类。在《孔雀东南飞》这首悲剧性长诗中,主要人物与情节主体是刘兰芝与焦仲卿“生相依、死相随”的生死恋情,这是这首不朽之作令“时人感伤”、令今人动情的主要根源。“焦母驱刘”是情节发展的一种推动力,对其“动机”作品却并未明写。这当然有种种原因;其中,由于它是中国古代第一首民间叙事长诗,而且是在五言诗发展的初期由无名氏写定,从而造成艺术上的粗糙甚至龃龉,这可能是主要因素。局部粗漏,这是完全可能的。即使如此,也没有对整个作品的艺术表现和思想倾向产生重大的影响。那么,既然作品原本如此,读者可以意会,论者不必去坐实。倘若为了弥合作品本身的缺陷,便驰骋想象,无中生有地挖掘人物的“母恋子”、“性嫉妒”之类的潜意识动机,既混淆了形象的性质、违背了批评的原则,也无助于作品思想内容和艺术价值的认识。
二
套用精神分析理论,诊断人物心理病症,这是人物心理学研究中又一种常见做法。在分析人物的性格特征和心理内涵时,研究者不是从艺术形象的审美本质出发,而是从精神分析学的理论观念出发,把作家虚构的故事情节视为人物真实的临床记录,使形象的艺术分析完全成了精神病人病态心理的诊断;现实主义的艺术典型也因此变成了十足的精神病人。一位《红楼梦》研究者认为:“宝玉的性格,若用一字概括,只恐非‘痴’字莫属”,而“宝玉之痴,正是心理症(亦称神经症)的表现”。进而指出宝玉的心理病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性心理移位”,即带有精神色情狂色彩的女性化倾向;二是“性变态”,即宝玉是位男性同性恋者;三是“心理性癫痫”,云云〔5〕。不难发现, 弗洛伊德在《陀思妥耶夫斯基与弑父者》一文中,用来分析陀氏本人病态心理的那套理论,几乎原封不动地被套用在贾宝玉的身上。另一位老舍研究者,通过对虎妞的心理诊断,认定虎妞是个典型的“老姑娘的性心理变态者”:虎妞的变态心理症状,“一是窥淫癖,二是施虐倾向的混合症”;她对祥子的爱,是“变了态的‘母性爱’”,云云〔6〕。 一个蕴含着复杂的文化心理内涵的现实主义悲剧典型,变成了变态心理学上的一个特例。
这是一种典型的弗洛伊德式的做法。一般说,弗洛伊德对文学人物的研究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通过人物潜意识的分析,去揭示“创造性作家的心理冲动的深层根源”,人物分析成为追溯艺术家本能冲动的中介。这在一些分析作家创作动因的文章中常能见到,这里姑且不论。另一种是,为“医生对神经病人进行心理分析治疗时所遇到的性格类型”,在作家所创造出来的人物中寻找一个相应的佐证,从而为“临床观察到的病症”提供一个文学特例。《心理分析所遇到的性格类型》一文就属于这种情况。弗氏认为:医生在治疗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性格特殊的病人,而“文学领域”的人物同“临床经验”的病人,两者往往具有“完全的一致性”;理查三世属于“例外的人”这种病态性格,麦克白夫人和易卜生《罗斯莫庄》女主人公吕贝克则属于“被成功毁灭的人”这种病态性格。他进而认为,通过对这些人物的心理分析可以证明:“诱发犯病而阻止成功的良心力量,以及其它心理上的失意,与恋母情结、与我们同父母亲的关系,密切攸关。一切有罪感亦是如此。”〔7〕上述那种“套用精神分析理论,诊断人物心理病诊”的做法,同弗洛伊德的做法,如出一辙。所不同的是,弗洛依德意识到自己是医生的做法,不是文学批评;而一些研究者却认为,这是遵循美的规律的文学研究。其实,早在本世纪20年代末,有人提倡在文学批评中运用精神分析法时,梁实秋就清醒地指出:“以精神分析施于文学作品,在精神分析方面可得一实际之例证,于文学作品方面之价值殊无丝毫之损益,是故精神分析并不发生批评的价值,而严格的从事批评者,亦不得以精神分析为正当之根据。”〔8〕梁实秋的看法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从现在看来,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人物心理学研究能不能运用精神分析学和变态心理学,而在于如何正确地运用。这就要求研究者必须明确运用的范围、限度和基本立足点。具体地说,既要从心理描写的客观性质出发,更要从典型人物的审美本质出发,这是两条基本的原则。
心理描写,即精细化、个性化地再现处于相互联系与活动状态中的人物的心理体验和心理感受,这是人物塑造的重要手段。没有逼真的心理描写,就没有生动的人物形象。小说中的人物是多种多样的,其心理状态更是千变万化。小说家根据情境的需要可以让读者听到人物的内心独白,接触到人物的冥思默想,甚至进入他们的潜意识领域。遇到这种深入潜意识甚至刻划变态心理的作品,研究者不妨借用精神分析学作适当的阐释;这就是从心理描写的客观性质出发。不过,心理描写与现代心理学的关系,有三种不同情况:一是有意识的自觉运用,二是无意识的暗与契合,三是两者并无直接联系。郭沫若的《残春》属第一种,劳伦斯的《儿子与情人》属第二种,《红楼梦》与《骆驼祥子》当归第三种。对于前两种,不妨借用相应的心理学理论,阐明人物的心理特征,揭示作家心理体验的深度。郭沫若的《残春》是按照精神分析学原则,“谨严”地表现人物潜意识的尝试,因而他认为:“若是对于精神分析学或者梦的心理稍有研究的人看来,他必定可以看出一种作意,可以说出另外的一番意见。”〔9〕劳伦斯的《儿子与情人》, 在他真正了解弗洛伊德之前就完成了;之后他又清醒地指出:精神分析学家,“只能帮助你更完全地创造你自己的感情。他们从来就无法让你有真正的感情”〔10〕。因此,暗与契合的作品也不能简单横移精神分析学。对《红楼梦》和《骆驼祥子》这类严格的现实主义作品,为刻意求新而套用精神分析学是根本错误的。且不说二百多年前的曹雪芹,作为现代作家的老舍,他对“近代变态心理与性欲心理”在创作中的意义是有明确态度的。他在30年代初的《文学概论讲义》中严肃指出:“拿这个来解释文艺作品,自然有时是很可笑的,特别是当以文艺作品为作者性欲表现的时候”〔11〕。《骆驼祥子》正完成于其后的1939年,并继承了鲁迅的现实主义传统,以探索、改造国民性为指归。因此,把虎妞归结为“老姑娘的性心理变态者”的典型,不仅消解了作品的艺术价值,也违背了作家的创作思想。
不过,无论在心理描写中是否受到现代心理学的影响,对文学人物的分析都不能停留于精神分析学和变态心理学的层面;必须进而从典型人物的审美本质出发,阐明人物的社会文化心理意义,评价其艺术上的成败得失。马克思主义文艺学认为:文学是社会心理特征的审美反映;文学人物是社会历史性格的艺术概括。在文艺学中,“性格”作为科学术语,并不是指人的生物性、生理性的个性,而是指一定的社会心理状态和社会历史性格在人物个性中的体现。所谓典型性格,就是指以鲜明的艺术特征,明确而有力地体现出社会心理的某些本质特点人物个性;他们应是社会历史性格和时代精神状态的典型体现。如果说伟大的作家是伟大的心理学家,那么,他们并不是研究潜意识和性本能的精神分析学家,而是研究社会心理和民族精神的社会心理学家。现实主义的艺术典型,就在于深刻表现了社会性格和社会心理的某些本质特点,而具有恒久的艺术生命和艺术价值。在现实主义作品中,作家即使描写人物的“病态心理”或“怪癖行为”,同样是从属于典型性格的刻划的。所谓的“宝玉之痴”就是如此,它显然是曹雪芹刻划贾宝玉“叛逆性格”的重要方面,并早就为前人所阐明。套用精神分析学而把他归结为“性变态者”云云,就完全肢解和曲解了这一典型形象。如果作家对人物的“潜意识”和“性本能”的描写,仅仅是一种心理学的图解,无助于典型性格的塑造,就应依据典型人物的审美原则作必要批评。数年后,郭沫若就把《残春》等刻意表现“潜意识”、“性觉醒”的作品,作为“青春时期的残骸”,收进题名为“塔”的集子。作者的这一举动,便表明了他对作品的清醒态度和自我评价。
不少研究者常流露这样的心态:人物研究中之所以要采用现代心理方法,就因为象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阿Q等艺术典型, 其社会历史内涵,“人们已经说得很多了”,没有多少新意可挖掘了,所以要转一个方向、换一种方法。鲍列夫说得好:方法是对象的类似物,方法的选择取决于对象的性质。因此,且不说精神分析学和变态心理学的科学性,这种无视对象性质,“为方法而方法”的心态,也是需要反思的问题。
三
寻找性格命运根源,归因心理生理缺陷,这往往成为人物心理学研究的最后一步。通过对人物精神病症与病态心理的诊断,研究者就把作品中人物的痛苦遭遇、不幸命运、早亡悲剧,等等,最终归结为人物自身的“心理变态”、“生理缺陷”或“性心理病症”,等等。此时,研究者完全象精神病医生在为他的病人写出最后的病理根源的分析报告。祥子悲剧的根源是什么?“探测祥子的悲剧流程”,那位研究者认为,“不难发现自甘沉沦的转折点,其实是在虎妞死后,祥子经不起暗娼夏太太的引诱,染上了性病。”这就是说,祥子的悲剧不是罪恶的社会,而是因其自甘堕落“染上性病”的自作自受。那么虎妞为什么成为“性心理变态”者呢?这完全是她“长得太丑”的生理缺陷,“如果虎妞稍稍长得美一点,或许就没有了整部《骆驼祥子》的悲剧!”〔11〕这真是惊人之论!林黛玉为什么“少年早亡”?造成其爱情悲剧和人生悲剧的根源是什么?有一位研究者从变态心理学的角度发现,这完全是“一个自恋女子的悲剧”。他认为,林黛玉“作为中国封建时代才貌双佳的贵族少女,其心灵上积着一种彻头彻尾彻里彻外的自恋情绪,这种自恋情绪便是林黛玉人生悲剧的内在根源”;而且,“林黛玉的性格特点和弱点即超常的自恋情绪是造成黛玉早亡悲剧的内在根源。”〔12〕而曹雪芹塑造林黛玉的目的,就在于“警示”那些“聪明、美丽、才华出众的女子”,不可“效仿”林黛玉的“自恋自赏”,否则也难免林黛玉的悲剧。现实主义的杰作,成了变态心理学的医方。有的研究者在解释人物反映的典型性格的产生根源时,同样把它归结为虚构人物的生物特性和生理特性。一位《阿Q正传》的研究者认定:阿Q的精神胜利法“是生物性和社会性的融合统一”,而主要是“生物性”;因此;“阿Q 的精神胜利,尽管是社会历史造成的,但从阿Q本身看,从阿Q的主观作用来看,难道不是阿Q主动地、独立地自我创造、自我完成的吗?一句话,阿Q精神胜利法的创造者不就是阿Q吗?”总之,“可耻的阿Q精神”,应由阿Q自身负责,“从社会历史方面进行研究”, 就“难免有隔靴搔痒之讥”〔13〕。
当年,左拉曾在《黛蕾丝·拉甘》等一系列具有明显自然主义倾向的小说中,把主人公的悲剧命运归因于人物自身的生物遗传特性和神经病症,并不无自诩地说:“人们只要仔细阅读这部小说,就会发现小说的每一章就是关于生理学的某种古怪病例的一种研究。”后来,普列汉诺夫在《艺术与社会生活》中,针锋相对地指出:“一个社会的人的行动、意向、趣味和思想习惯,不可能在生理学或病理学中找到充分的说明,因为这是由社会关系所决定的。”自然主义作家以生理学与病理学解释社会关系中的人是错误的;那么,用生物学和病态心理学去解释现实主义艺术典型的性格命运根源,能得出正确结论吗?老舍在谈到祥子的悲剧命运时说:“我所要观察的,是要由车夫的内心状态观察到地狱究竟是什么样子。车夫的外表上的一切,都必有生活与生命上的根据。我必须找到这个根源,才能写出劳苦社会。”〔14〕究竟是地狱般的“劳苦社会”决定“车夫的内心状态”,还是“染上了性病”,导致了祥子的悲剧?孰是孰非,不难判断。
探寻人物性格和人物命运的根源,应当从社会历史特征入手,而不能归因人物的心理病症和生理缺陷。首先,文学人物作为作家艺术虚构的产物,是一种精神现象,是一种语词的存在;它不是一种生物的血肉之躯,根本不可能自己创造自己,也无需对作家赋予他的行为负责。其次,从艺术典型的本质看,它是社会历史性格和文化心理特征的艺术概括,典型人物的性格产生于社会,形成于社会;“他们的动机不是从琐碎的个人欲望中,而正是从他们所处的历史潮流中得来的”。这也是最根本的原因。黑格尔早已正确指出:艺术的旨趣不在人的生物性和生理性,而在人的社会历史本质;“疾病本身并不足以为真正艺术的对象”,因为纯粹由生理和病理的“自然状况”引起的冲突是没有什么意义的〔15〕。曹雪芹在《红楼梦》中描写了林黛玉生理上的疾病、心理上的孤独、以及“瘦影正临春水照,卿须怜我我怜卿”的自怜自哀。但他并没有着眼于“疾病本身”,更没有天真到企图把“爱情悲剧”、“人生悲剧”和“早亡悲剧”,归因于林黛玉的“病态心理”和“自恋情绪”。相反,他通过林黛玉的孤独和哀伤,更深刻地反映了“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的环境,反映了封建势力和封建礼教对正常人性的摧残、对美好情感的窒息。在曹雪芹看来,这才是整个封建时代导致了无数“林黛玉式”的爱情悲剧和人生悲剧的总根源;应对“林黛玉式”的悲剧负责的,不是“病态的心理”,而是“病态的社会”。这样的解释,才真正“符合曹雪芹的创作主旨”。同样,阿Q精神胜利法的“创造者”,也不可能是连“姓什么”都不知道的阿Q本身;“可耻的阿Q精神”,是可耻的时代的产物。造成这种“民族根性”的社会历史根源,鲁迅自己在创作《阿Q 正传》之前的《热风·随感录·三十八》中就作过深刻的论述。因此,只有从社会历史方面,而不是生理病理方面,才能对作者通过“阿Q”表现的“精神胜利法”,作出正确解释。
一般地说,上述研究者在方法论取向上有一个共同特点:即不满于以往典型人物研究中的庸俗社会学而转向现代心理学;并认为只有心理学方法才是真正的美学方法。其实,如果说以往典型人物研究中,划阶级、定成分、贴政治标签的做法是错误的;那么,无视艺术形象的社会内容和审美特质,套用精神分析方法的种种做法同样是错误的。它已从庸俗社会学,走向了庸俗心理学。
文学人物的心理学研究,初起于西方18世纪的莎剧人物研究,本世纪初引进弗洛依德的精神分析学。弗氏的方法经过近20年的狂热后,从40年代后期起,人们对它们的科学性和批评价值便提出异议。大约50年代起,因其日益严重的“以假为真,机械横移”的弊端,被视为“最平庸的心理主义”而逐渐被抛弃。与此同时,一度遭到新批评派反对的历史文化批评,重新受到重视,在文学研究领域内出现了“重新历史化”的新历史主义批评〔16〕。西方批评界在方法论上的这种转向,对一些把“从社会历史方面”的研究,视为“隔靴搔痒”的研究者,是否有某种启示呢?
注释:
〔1〕参见《武汉大学学报》1988 年增刊《论〈孔雀东南飞〉心理结构的矛盾冲突》、《文学遗产》1989年第6 期《〈孔雀东南飞〉的悲剧与父系社会家庭结构形式的瓦解》、《文学遗产》1990年第2 期《〈孔雀东南飞〉悲剧根源再探》诸文。
〔2〕〔3〕诺曼·N·霍兰德《文学反应动力学》, 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99页、第301页。
〔4〕钱钟书《谈艺录》第363页。
〔5〕张中良《宝玉之痴》,《西北大学学报》1989年第4期。
〔6〕〔11〕宋永毅《伦理与心理——老舍研究二题》, 《文学评论》1987年第6期。
〔7〕见《西方二十世纪文论选》(第一卷),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
〔8〕梁实秋《浪漫的与古典的·文学的纪律》第190页。
〔9〕郭沫若《批评与梦》。
〔10〕见霍夫曼《弗洛伊德主义与文学思想》第190页。
〔12〕黄锦秋《一个自恋女子的悲剧》,《学术交流》1993 年第5期。
〔13〕吕俊华《论阿Q精神胜利法的哲理和心理内涵》, 陕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38页。
〔14〕老舍《我怎样写〈骆驼祥子〉》。
〔15〕黑格尔《美学》第一卷,第262页。
〔16〕参阅张京媛主编《新历史主义与文学批评》,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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