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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税收管理改革的目的在于解决现行税收系统存在的应税漏洞、重复收税等弊端,在降低企业经营税收负担的同时,提升现有财税系统的筹划效率,规范企业的税务活动,营造出更加公正、和谐的竞争环境,为企业发展形态的健康转变夯实基础。然而,税改制度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仍旧存在一些筹划问题,尤其在建筑行业内,由于产业发展的特殊性,导致税收系统的改革反而增加了企业税负的情况。基于此,本文重新税改对建筑行业的影响出发,对工程合同准备、签订阶段的税收筹划工作进行具体分析。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核心税种;税务筹划
引言
所谓的营改增指的是将原先需要缴纳营业税的企业改为缴纳增值税,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全面铺开,企业只需要针对产品、服务或者不动产的增值部分缴纳相应的税款,从源头控制重复纳税的问题,推动我国财税体制自我革新的同时,还切实减轻了企业的税赋,推动我国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按照现行的营改增政策,工程建设企业的增值税缴纳标准按照工程建设企业的身份性质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一般纳税人,工程建设企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税率为11%,第二种是小规模纳税人,工程建设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除此之外,属于建筑工程老项目的可选择采取简易计税的方式缴纳相应的增值税税额。实际上,营改增政策的全面推广,给工程建设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的同时,也使得工程建设企业面临着新的发展压力,工程建设企业的成本管理的着眼点以及模式发生了相应的调整,工程建设企业实际的税赋也随之调整。基于此,在营改增的大背景下,工程建设企业需要及时调整税收筹划策略,从而实现税赋率的降低,增强工程建设企业的经营管理收益。
1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筹划中面临的风险
1.1纳税操作带来的风险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由于国家推行营改增税收政策,因此,其核心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和所得税两种。无论是增值税还是所得税,在实际运营过程中都会因纳税操作过程中的不当行为而受到影响,但这些不当行为并不一定是纳税工作人员的疏忽所造成。由于目前我国的税法还存在缺陷,对于许多内容的界限划分不够明确,导致即使是专业人员进行税务筹划工作,也会出现大大小小的问题。因此,建筑施工企业的税务筹划人员在进行税务筹划工作时,更应该注重不当行为的发生,及时总结经验,提升税务筹划工作的质量。面对不同的筹划方案,企业相关的税务工作人员更应该结合行业规则进行相应的纳税策略调整,使企业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政策的前提下获得最大的利益。
1.2我国工程建设企业中一般纳税人的税赋压力成倍增加
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全面铺开,工程建设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由原先缴纳3%的营业税调整为需要缴纳11%的增值税,而工程建设企业中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中开展的清包工工程项目、建筑工程老项目以及甲供工程项目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简易征收备案,从而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相应的增值税。表面上看来,按照增值税的3%的征收率缴纳税款与过去所缴纳的营业税的税率并没有产生任何的变化,但是由作为价内税的营业税调整为价外税的增值税,这就使得工程建设企业中小规模纳税人以及开展清包工工程项目、建筑工程老项目以及甲供工程项目的一般纳税人工程建设企业的实际税负率实现了逐步的下降。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实际上,工程建设企业中小规模纳税人的占比不超过35%,换而言之,在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过程中作为一般纳税人的工程建设企业受到了极大的政策影响。工程建设企业中一般纳税人的税率增长了将近8个百分点,无形中限制了工程建设企业中一般纳税人的利润空间。
2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筹划方案
2.1人力资源税务筹划
人力资源一直以来都是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开销中的大头,面对近几年来人力资源支出急速飙升的状态,开展人力资源税务筹划工作非常有必要。一般来说,建筑施工企业所用的人力资源主要有两个来源,即劳务派遣和企业自身的人员。劳务派遣方式的人力资源在后续的纳税过程中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征收一定的税额,而使用企业自己的工作人员不会存在这部分问题。为了更好的减免建筑施工企业的增值税税额,在一些较为重要的岗位上,建筑施工企业一般都会任用自己的工作人员,而由于这部分人不在工程中时依旧需要派发工资,所以,在一些人力资源需求量大的工作中使用劳务派遣的方式更加合理。为了更好的对人力资源进行税务筹划工作,相关工作人员有必要在劳务派遣和自身工作人员之间进行临界点的计算,选择更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人力资源使用方式。同时,税务工作人员应该明白劳务派遣与企业自身的工作人员之间的平衡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市场行情的变化或者企业发展方向的改变,平衡点也会随之变化,相关工作人员应该密切关注各方面的变化情况,及时对平衡点进行调整,让企业的税收水平降到最低,为企业带来更大的利益。
2.2加强对于工程建设企业的进项税
额抵扣环节的有效控制出于降本增效的目的,大部分的工程建设企业习惯将个体户以及小规模纳税人作为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材料供应商以及工程机械设备的租赁商。然而,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全面铺开,工程建设企业应当即时转变施工材料供应商以及工程机械设备的租赁商等合作商的选择标准。主要挑选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作为潜在目标合作商,重点对潜在目标合作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资质进行考查,避免出现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实际上,在营改增的大背景下,工程建设企业最终的应纳税额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有着紧密的联系,即工程建设企业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越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额度也就随之提升。
2.3引入大数据税收筹划管理信息系统
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全面铺开,工程建设企业所面临的业务内容、税收筹划以及税收测算等工作变得异常繁锁,如果依靠传统的税收筹划管理模式将会耗费大量的人力资源成本以及资金成本。基于此,工程建设企业需要引入大数据税收筹划管理信息系统,利用这个大数据税收筹划管理信息系统一方面能够实现发票电子化管理,提升增值税发票电子化管理的准确性以及可靠性,从而统一归集工程建设企业下面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的发票信息,降低增值税发票传递不及时、增值税发票遗失以及增值税发票损毁等问题发生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工程建设企业能够利用大数据税收筹划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网格化价格管理,通过将合作商进行规模等级划分,比较同一行规模等级下的合作商的供货价格、增值税发票开具情况、信用等级以及综合成本等信息,针对不同的工程建设项目需要调整多个待选合作商,从而找到最优的价格管理效果,实现工程建设企业税收筹划能力的提升。
结语
建筑施工企业在国家施行营改增税收政策之后,纳税的形式更加灵活了。在国家税收政策尚不完善的阶段,相关人员应该加强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从多个方案的对比中选择对企业发展更为有利的纳税方式,将建筑施工企业的核心税种筹划工作加以完善。
参考文献:
[1]朱燕敏.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筹划问题与对策[J].财会学习,2017(21).
[2]汪治国.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筹划的影响[J].财会学习,2015(18).
论文作者:李全年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细部》2018年第2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17
标签:工程建设论文; 企业论文; 增值税论文; 税务论文; 建筑施工企业论文; 税收筹划论文; 人力资源论文; 《建筑细部》2018年第2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