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详细阐述了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的概念,分析了采用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评标的优势和缺陷,结合天津市投标现状,总结了应对策略和技巧。
关键词:招投标;经评审;低价中标法
近年来,随着国内招投标活动的不断发展,“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作为大众评标办法之一,越来越频繁的被应用到建筑行业各领域中。在天津市公开招标的大部分项目,均采用此评标办法。文章就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的概念、优势和缺陷,结合天津市投标现状以及应对策略和技巧,进行探讨。
一、“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的概念
“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也称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办法之一。建设部令第8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应当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单位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单位,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依据上述法律法规,此评标办法包括三方面的含义:(一)投标文件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这是中标的前提;(二)必须经评审通过后的最低投标报价,才能中标,中标价格不一定是最低的投标价格;(三)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明显低于企业施工成本的投标价格,不予考虑。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津建招标[2013]776号《市建设交通委关于调整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规定:(二)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这种评标办法适用范围:1、建筑高度100米以下、跨度30米以下、基坑深度14米以下的建筑项目;2、带地下室的住宅及住宅小区;3、城市次干道;4、城市公园;5、管径0。5米及以上的供水、排水、供气、供热项目;6、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泵站项目;7、机电设备安装、建筑装饰装修项目;8、幕墙高度60米以下、钢结构单件起重量10吨以下项目;9、其他一般技术要求的工程。评审方法: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技术、资信标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进行商务标评审,技术、资信标分值不带入商务标评审,在招标控制价和成本控制价之间的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中标价格。”
天津市地方法规还规定了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的适用范围、评审方法,不难看出,技术、资信标评审合格只是作为商务标评审的入围条件,不参与打分。此评标办法适合技术规格、性能、制作工艺要求统一或技术上没有特殊要求的施工招标项目,适用范围较广。
二、“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的优势所在
(一)有利于节省投资,保证投资收益。
招投标的目的是:通过竞争机制确定最优承包人,以节省投资,保证预期收益。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的实质是:通过投标单位之间的公平竞争,合理压缩存在于建筑行业中虚高的利润。
投标单位的施工能力参差不齐,导致施工成本存在差异,与代表社会平均水平的招标控制价同样存在差异。采用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就是要拉开各投标单位施工成本与招标控制价之间差异,最大限度的降低投标单位的利润,使建筑业产品的价格趋于真实的市场价格。
(二)有效防止围标、串标,净化招标市场。
投标单位若组织围标,必然要预埋投标费用,投标报价肯定相对较高。采用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评标,围标单位则不可能是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即使不考虑投标费用,组织围标也必须收买全部投标单位。一旦有竞争对手正常参与投标,必然造成入围单位不可控,无法按照预期稳定成本控制价。那么围标单位想要拿到既高于成本控制价,同时报价最低的排名,可能性不大,中标几率很小。
在公布的多起违法招投标事件中,某地一起围标、串标事件,围标单位之所以没有中标,就是该招标项目采用了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评标。办法规定7家投标单位入围,围标者只入围6家,另外一家不配合,成本控制价比预期低出很多,围标失败。若采取综合评估法,评标基准价等于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的平均值,报价以离基准价最接近的得分最高。只要组织大部分投标单位,很容易稳定评标基准价,即可中标。相比来说,采用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围标、串标对中标的帮助不大。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有效防止围标、串标。
(三)激发施工单位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施工单位要生存必然要多投标,要中标必然要确定合理的投标价格。采用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施工单位的利润被大量压缩,加上建筑市场异常激烈的竞争环境,必将迫使施工单位不得不采取必要措施,强化内部管理,提高经营水平,才能最大限度的谋求企业的生存空间。
三、“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不可忽视的缺陷
(一)盲目追求低价中标,埋下了巨大的质量安全隐患。
建设单位为了减少投资,往往直接错把经评审的低价理解为最低价,盲目追求低价中标;同时施工单位处在“狼多肉少”的弱势地位,只能被动接受不公平的待遇,以低价换取中标,甚至不惜低于成本报价。但施工单位低价中标后,又必须采取各种措施降低成本,甚至偷工减料来弥补成本缺口。这种以牺牲工程质量,来换取经济利益的“畸形”的现状,无疑埋下了巨大的质量安全隐患。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二)界定“低于成本价”没有明确的标准,可操作性差。
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如何界定“低于成本”没有非常明确的判断标准,评标专家很难衡量和把握。商务标评审的主要目的,是审查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然而评审的主要问题恰恰是成本价难以确定。主要原因有:(一)投标单位的施工能力参差不齐,施工成本存在明显差异。(二)建筑市场实际的人工、材料、机械租赁价格是动态、持续发展的,工程施工的实际成本较难确定。
(三)评标时间紧,评审质量不高。
一般项目的整体评标时间只有一到两天,投标单位最少三家,多则几十家。商务标只工程量清单一项,就包含上百、上千个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目。这么短的时间、这么庞大的工作量,评标专家必须评审完所有单位的投标文件,根本没时间客观的判断报价的合理性。
四、应对天津市“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评标的策略和技巧
(一)逐步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通过建立竞争对手资料库等措施,有侧重的使用本单位资源,确保顺利通过资审。
在资格预审时,对潜在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施工经验、财务状况、企业信誉、人员资历、机械设备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淘汰综合能力不强、不能满足施工需求的投标人,降低授予不合格投标人的风险。
随着国家“四库一平台”的建立,各施工单位的资质、施工经验、财务情况、人员构成等综合实力均可以查询,这将逐渐杜绝招投标市场的弄虚作假的现象。通过积累,逐步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是通过资格预审的绝对保障。除此之外,建议收集竞争对手的相关资质、业绩、获奖、人员情况,建立某领域主要竞争对手资料库,快速、准确地分析竞争对手的得分情况,有针对性的确定本单位响应资格预审评审项目的内容,顺利通过资审。
(二)提高技术标、资信标得分,是入围商务标评审的前提。
“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对技术标、资信标的评审,只作为入围商务标评审的前提。技术标、资信标的评审采取定量评分的方式进行,设定量化标准,逐项打分。如得分排名靠前,则入围商务标评审;如未通过评审或得分排名靠后,则不再进入商务标的评审。
资信标可利用竞争对手资料库,根据对手同类工程、信用评价、人员获奖的得分情况,有侧重的安排合适的业绩、人员及获奖,获得较高得分。施工技术应注重平时的积累与学习,以提升技术标的含金量,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多侧重考虑减少施工成本或缩短工期的措施,杜绝资源浪费。资信标与技术标的评审相辅相成,任何一项短板都有可能无法入围商务标评审。
(三)投标报价策略,是中标的有效手段。
目前天津市公开招标的大部分项目,均使用《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系统》2016版招投标,可对比、分析投标人的每一个单价,对过低的报价有提示功能,判断是否低于成本价,减少人为失误。当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超出基准价合理幅度时,评标委员会进行质询,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既合理低价中标,又不低于成本竞标,使用报价策略必不或缺。
投标报价前期准备:施工单位是否根据物资采购数据、项目真实成本等信息,建立本单位的企业施工定额库。每个项目投标报价的前提是,要有准确的施工成本。而准确的施工成本,完全依托于本单位的企业施工定额,可以说,本单位的施工定额就是投标报价的实际标杆。另建议分领域收集开标记录,建立竞争对手报价数据库,了解竞争对手的报价习惯,可以辅助确定最终的投标报价。
在确定最终报价时,投标报价策略有哪些呢?
1、可适当考虑报低的情况:支付条件好、施工条件好的工程;工程量大而一般单位都可以做的工程;竞争对手多、竞争激烈的工程;急于进入某区域、某市场的项目;工程即将完工,机械设备无后续项目接收时。比如一般市政道路管网工程,竞争对手多,竞争激烈,不降低报价很难中标。
2、可适当考虑报高的情况:施工条件较差、专业要求较高而本单位在这方面不擅长;规模小、不愿接受但无法推脱的项目;付款条件不理想、工期要求紧等。比如某邀请招标项目,规模不大,付款条件不理想又是邀请招标的工程,投标报价建议减小降幅。
3、在天津辖区内的项目,不平衡报价策略主要有:能够早日拿到进度款的项目报价高,比如地连墙、土方开挖等;有可能变更增加工程量的项目报价高,比如搅拌桩、注浆等;对不容易计量的项目报价低,比如措施费一次性包死,结算时不因工程量变化、项目内容变更等原因调整;若施工中没有发生,则招标人不予支付。
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的过程中,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考虑施工成本、中标机会、竞争对手、投标风险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运用多种投标报价策略和技巧,确定最佳报价。中标不是目的,中标后盈利才是最终目的。投标报价策略和技巧运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项目盈利的可能。
综上所述,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已成为主流评标办法之一,投标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它的优势、存在的缺陷,才能在具体项目中规避投标风险、运用策略和技巧成功中标。
参考文献:
[1] 丁井余.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四川: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与投标管理总站,2016.
[2] 史健青.浅谈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可行性[J].山西:太原市市政公用工程经济管理站,2007.
论文作者:靳文雅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2
标签:低价论文; 评标论文; 项目论文; 单位论文; 成本论文; 天津市论文; 竞争对手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10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