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经济区发展与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区论文,中国论文,区域经济发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6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2804(2009)03-0108-05
特殊经济区(special economic areas,SEA),顾名思义系指不同于一般地区的一定区域,概念相对宽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特殊经济区指一定经济区域在某一方面或多方面有别于一般的经济区,既可以是一国之内的,也可以是跨国的区域;狭义特殊经济区系一个主权国家或地区为达到促进本国或本地区经济发展等目的,在其管辖范围内专门划定并实行特殊政策,形成具有特殊功能的经济区域。在中国,狭义的特殊经济区是指深圳为代表的五个经济特区;广义的特殊经济区则包括:经济特区、沿海沿江开放城市、省会开放城市、内陆边境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边境经济合作区、旅游度假区、综合保税区、自由贸易港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等。
一、特殊经济区发展的阶段性划分
特殊经济区在中国的发展始于经济特区的建设,此时正值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的起步阶段,经济特区担负着改革和开放的双重使命,探索中国的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道路。在此之后,特殊经济区在中国的发展逐步沿着改革和开放双维度推进。具体来说,特殊经济区的发展伴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历程不断深化,围绕着“改革”、“开放”的任务,在不同时期表现为不同的形式(表1)。
基于特殊经济区在中国的发展历程,我们大致可以将其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改革开放格局初步形成,主要指20世纪70年代后期到80年代。在这一阶段,改革与开放基本并重,改革侧重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逐步走出计划经济体制,打破中国长期存在的高度集权式和行政式的经济管理体制,突破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和观念障碍。对外开放主要发挥着消除国内资源短缺、树立中国经济发展的对外窗口等方面的作用。特殊经济区在吸引外资扩大开放的同时,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许多超前的探索。例如,率先引进“三来一补”、“三资企业”和海外的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扩大开放;率先进行价格改革;率先改革投资体制;率先进行金融体制改革;率先实行土地有偿转让;率先实行产权制度改革;率先试行公务员制度;进行干部聘任和选举、合同工、住房、社会保险、工资制度等一系列改革[1]。
第二阶段,改革开放全面加速阶段,以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和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为标志。在这一阶段,改革开放全面加速,但特殊经济区的发展主要以开放为主要目标,以开放促开发,以开放促改革。对外开放的战略出现了重大转变,一是开放的战略格局开始由沿海经济特区向内地扩散;二是开放的战略重心开始由体制试点向全面制度建设转型;三是中国的对外开放度不断大幅提高,外向型经济对国民经济的影响日益显现。在这一阶段,先后设立沿海、沿江、沿边以及内陆省会开放城市,创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1990年更是提出加快浦东新区的开发开放。以区域优先发展为目标的国家区域开发开放经济政策在整个沿海地区全面实施并取得了极大的成就。
第三阶段,改革开放深化发展阶段,这一阶段以中国2001年加入WTO为标志。加入WTO使得中国开始真正成为全球经济体系的重要一员,中国对外开放的战略特征也由单方面自我控制的对外开放转变为在WTO框架下可预见的全方位的对外开放。中国依据WTO规则,开始逐步建立起有中国特色而又符合国际规范的经济贸易体制和宏观经济管理机制。在这一阶段,特殊经济区的发展以改革为主,寄希望于改革促开放、改革促开发。例如,2005年批准上海浦东新区进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2006年批准滨海新区成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此后,又先后批准成渝、武汉都市圈、长株潭城市群进行综合配套改革[2]。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保税港区。这一系列战略举措,都旨在充分发挥改革在促进开发开放中的作用。
二、特殊经济区发展与中国的改革开放
特殊经济区在中国的发展与改革开放交织在一起,相互促进,形成了共生的战略,特殊经济区发展呈现动态历时性特征,同时与改革开放之间保持静态的共时性特征。特殊经济区的发展还是改革开放历程中制度创新的集中体现。
(一)特殊经济区发展的历时性特征
时间的一维性造成了一切事物发展的历时性特征。历时性特征是指同一事物或同类事物在时间维度上的发展与深化,它可能围绕着某个核心内涵在形式上不断演化。
特殊经济区在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这种历时动态性可以通过图1来表示。
图1 特殊经济区发展的历时动态性
通过图1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特殊经济区在改革与开放两个维度上交织螺旋上升,呈现出相应的动态历时性特征。在改革维度上,最早设立的经济特区,承载着打破计划经济的改革重任,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设立,为用人制度、分配制度、区域管理制度的创新提供了更广阔的试验平台,浦东新区、滨海新区以及后来的多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设立,则是特殊经济区在改革维度上的不断深化;在开放维度上,最早设立的经济特区也承担着“开放窗口”的功能,紧随其后的开放城市、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则是在开放幅度上的更大推进,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以及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开放层面上的发展,则是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化。这种动态历时性本身还是一种从低水平、低层次向高水平、高层次的深化过程,改革开放的系统性在逐步增强。
(二)特殊经济区发展与改革开放共时性特征
共时性的本意在于说明非因果关系事件在时间上的神秘同步性,这里我们用来指特殊经济区发展与中国的改革开放决策的同步性。特殊经济区在中国的发展,表现为与改革开放的静态共时性特征。特殊经济区的设立与中国的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交织在一起,相互促进。这种共时性特征可以通过表2来表示。
(三)特殊经济区的建立和发展是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制度创新过程
改革开放30年来,特殊经济区在推动观念变革和制度创新等方面发挥出巨大作用,成为以开放促改革的重要主线。改革开放初期,经济特区勇闯禁区、突破“盲区”,敢为天下先,率先在计划体制、价格体制、劳动用工制度、分配制度、投资体制、金融体制、户籍制度、产权制度和市场体系培育等一系列方面先行探索,激发出巨大的经济活力。1992年小平同志南巡,看到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开放和发展的巨大成就,提出社会主义国家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党的十四大把改革的最终目标定位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上,与经济特区等在开放实践中不断推进的改革探索是密不可分的。
继特区成立之后,我国又相继举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各类特殊经济功能区从“投入一片,开发一片,建成一片,收益一片”的园区开发模式,到干部聘用制、工资福利与效益挂钩的用工模式;从“小政府、大社会”的政府管理体制创新,到成立发展总公司对园区举行企业化经营的新探索,这些在当时条件下的一些大胆尝试,许多方面都体现着市场经济的思想精髓[3]。正是这些点点滴滴的改革创新,大大削减了经济发展的制度成本,使我们逐步培育了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价值观念和思维习惯,这些都成为促进整个制度创新的重要动力。特殊经济区也因此成为我国学习、借鉴、吸取国外先进科技与管理最多的场所;成为我国享有国际市场资源、国际资本、人力资源最密集的地方;成为我国外向型经济最发达的地方,成为我国境内按国际惯例办事、与国际惯例接轨运作最为充分的区域。
三、特殊经济区与中国区域空间结构演进
特殊经济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试验区和排头兵,充分体现了其“窗口”、“示范”、“先导”的效应。中国改革开放的许多内容都是通过特殊经济区这个“点”,在特殊经济区实现“计划外运作”(无法纳入当时的经济计划)和“体制外循环”(原有的体制无法适应计划外运作这一块,只能在局部实行全新体制)以获得试验性经验,通过特殊经济区这个“点”的突破,然后逐步向全国推开,从而使改革开放获得纵深发展。在中国对外开放的整个过程中,特殊经济区已成为梯次推进的“据点”,纵深拓展的“滩头阵地”,全面开放的“试验区”。
(一)以深圳为核心的特殊经济区发展带动了珠三角地区的崛起
深圳经济特区,其土地面积仅有1953平方公里,1979-2007年深圳市GDP从1.96亿元人民币(按当年汇率约合1.26亿美元)增长到931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35.21%。深圳与香港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从1979年的近600个深圳等于一个香港的经济总量,快速缩小到2007年两个深圳等于一个香港的经济总量[4]。
以深圳为核心的珠三角经济特区的发展带动了整个珠三角城市群的形成,进而造就了珠三角经济的腾飞。珠三角以占全国3.6%的人口和占地不足0.6%的土地,创造出了经济总量(GDP)占全国比重高达10.3%的经济奇迹[5]。表3为2007年珠三角经济特区发展情况。
(二)以上海浦东为龙头的特殊经济区发展带动了整个长三角地区的发展
1990年4月,中央政府批准开发和开放上海浦东新区,实行经济特区优惠政策。浦东新区面积55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40万人。2007年生产总值2700亿元,工业增加值1195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165亿元,出口总额528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33亿美元。
目前,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和隶属江苏、浙江的16个地级以上城市。长三角大都市经济圈以上海为核心,其城市化水平整体较高,城市体系完备,也是各种特殊经济区高度聚集的地区。未来10年内,长三角地区将成为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亚太地区经济发达地带,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能力的外向型经济示范区。
(三)特殊经济区引领了中国东部沿海地区的“率先发展”
特殊经济区引领了整个东部地区的快速发展。东部沿海、沿江地区构成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者,改革开放30年来,经济高速发展。1985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了《长江、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座谈会纪要》,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三角区划为沿海经济开放区。1988年初,中央又决定将辽东半岛和山东半岛全部对外开放,同已经开放的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等连成一片,形成环渤海开放区。至此,整个东部沿海地区成为全面开放的区域。自1990年6月,中央批准在上海创办了中国第一个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以来,全国陆续批准设立的15个保税区均处于东部沿海地区。从地方财力看,东部的地方一般预算财政收入占全国的60%,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一般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特殊经济区成为了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
特殊经济区对中国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构成了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增长极。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例。到“十五”期末,全国累计批准设立了49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5个享受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的其他国家级工业园区(简称“国家级开发区”)。截至2007年,国家共批复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54个。这些特殊经济区的发展进一步推动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并进而加速了中国城市化、城市现代化的进程。特殊经济区促进了所在地区或城市的产业结构升级,完善了母城的社区功能,引导了母城的体制创新,启动了母城的国际化行为。这些特殊经济区往往形成了城市的新兴城区,这些新城区的崛起,通过相应的辐射及带动作用导致周边区域的工业化,特殊经济区全新的社区规划和城市格局对相邻城市及相关区域也起到了示范效应。这些特殊经济区成为了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带动周边区域的快速发展。
四、特殊经济区的未来使命
未来,中国的特殊经济区的发展在转型调整的基础上,除了需要继续充当中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还需要肩负探索科学发展观背景下的区域发展新模式的创新。特殊经济区需要致力于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的“制度创新”,进而培育制度“高地”,实现依托于内生制度创新的社会经济发展“增长极”,带动区域乃至整个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6]。特殊经济区应着眼于理顺内部关系,实现“内源式”的制度创新,而不是依赖于外部优惠政策的注入,需要坚持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进而围绕这种客观规律,进行配套式的制度创新。特殊经济区有些可能承担全面性的综合配套改革任务,有些可能承担专项性的综合配套改革任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将成为中国未来特殊经济区发展的主要形式。